年产万吨丙烯酸及丙烯酸酯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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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丙烯酸(AA)及丙烯酸酯类(AE) 工业为民生基础工业极重要的一环,日常生活中处处与其发生密不可分的关系,工业发达国家均将丙烯酸及丙烯酸酯工业列为工业发展的重要项目之一,合成纤维、树脂、乳化油漆、水性涂料、高吸水性树脂等均为丙烯酸及丙烯酸酯工业之下游产业。其次丙烯酸及丙烯酸酯制品在工程、纤维、建筑及民生工业领域里亦为不可或缺的产品,如丙烯酸乳胶建筑涂料、密封胶等,丙烯酸酯类建筑乳液产品因性能优异和对环境友好,可用作内、外墙涂料,深受用户青睐。根据预测,综上所述,预计2010年我国丙烯酸及酯需求量将达116万吨,同时丙烯酸酯需求仍将以每年5%的速度增长。

宁波市位于中国大陆海岸线中部,经济发达的长江三角洲南翼,毗邻上海、杭州,是中国十大工业城市之一,被国务院定位为重要的化工、能源、原材料及产品生产基地,是国家化工项目的重点投资区域和出口贸易加工区。全市已形成以石油及精细化工、纺织服装、机械、电子、冶金、食品、医药等各行业协调发展的工业体系。宁波市利用其沿海北仑深水良港的有利条件,在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发展需要大进大出的临港性工业,目前已有多家大型化工生产厂家在此投资,已经形成台塑工业园区、青峙化工区和大榭化工专区组成的大型化工基地。

台塑丙烯酸酯(宁波)有限公司坐落于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的台塑工业园区内,是由属于台塑关系企业的台湾塑胶工业(开曼)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组建,为外(台)商独资企业,注册资本15357万美元,主要经营范围是丙烯酸(AA)及其酯类(AE)的生产销售,是台塑关系企业宁波石化项目中的一个子项目,为30个系列工程项目之一。该公司现有规模为年产丙烯酸16万吨和丙烯酸酯20万吨,工程于2003年8月开工建设,2006年1月建成,2006年2月申请进行了试生产,并于2008年8月通过了环保竣工验收。

为满足日益增长的国内对丙烯酸及酯类的市场需求,提升企业竞争力,台塑丙烯酸酯(宁波)有限公司拟投资25620.9万美元,于现有厂区预留用地建设实施“年产16/20万吨丙烯酸及丙烯酸酯扩建项目”,本项目年产丙烯酸16万吨和丙烯酸酯20万吨,待项目建设完成后,台塑丙烯酸酯(宁波)有限公司将会形成年产丙烯酸32万吨和丙烯酸酯40万吨的生产规模。

本项目为台塑关系企业宁波石化项目中的一个子项目(NAE厂)的扩建项目,本项目的工程范围限于预留的NAE厂区内,码头至厂区的物料输送架空管线在一期建设时已建成并考虑了扩建情况。码头接收设施、码槽区等均不包括在本项目建设内容内。在本项目扩建工程建设中,公用工程设施仅需填平补齐,主要增加一套年产16/20万吨丙烯酸及丙烯酸酯主装置及相应的配套设施,并且在原预留地扩建,不需新征土地。

根据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法规的规定,该项目须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台塑丙烯酸酯(宁波)有限公司委托宁波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承担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我院在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工程资料分析、现场踏勘、调查的基础上,根据国家环保局颁发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规范要求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该项目的环评工作已基本完成,现依据环评的主要结论编制环评报告书简写本。予以公示,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这是环评过程中公众参与的环节。我们将认真地研究在公示期间收到的关于本项目的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并及时地采纳社会各界的合理意见,反映到正式环境影响报告书中,为审批部门提供依据。

1总论

1.1环境功能区划

⑴项目所在地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台塑工业园区为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

⑵附近海域为镇海-北仑-大榭三类区;海洋功能为北仑大榭港口区和北仑大榭航道区。

⑶地块附近内河水域环境功能区划为Ⅲ类水区。

⑷本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功能区划属于北仑霞浦城镇和台塑石化工业园生态环境功能小区(V1-10206C02),为重点准入区。

⑸项目用地为台塑工业区内预留地,性质为工业用地。

1.2评价标准

1.2.1环境质量标准

⑴空气质量标准

①常规污染物执行二级标准。

②本项目相关的特征污染物

本项目的特征污染物为甲醇、乙醇、丁醇、异辛醇、丙烯酸、丙烯酸甲酯、丙烯酸乙酯、丙烯酸丁酯和丙烯酸异辛酯,甲醇执行TJ36-79《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居住区标准;乙醇、丁醇和辛醇无国内相应标准,参考前苏联居民区标准;丙烯酸及其酯类采用采用《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详解》推荐公式进行计算。

⑵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执行三类标准。

⑶噪声标准采用《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等效声级(Leq)在昼间为65dB,在夜间为55dB。

⑷地下水质量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 /T14848-93)Ⅳ类标准限值。

⑸土壤执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二级标准。

1.2.2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项目涉及到的排放标准见表1.2-1。

表1.2-1 污染物排放标准一览表

1.3评价重点

⑴认真分析生产工艺流程,通过了解项目选用的设备、工艺及原材料的调查分析,查清新老污染源及污染物排放特征、数量和规律;兼顾新老污染源,对项目的污染防治设施、措施进行论证和达标分析。

⑵主要预测拟建项目对空气环境质量影响的程度和范围,兼顾水环境、生态环境、噪声和固废对环境的影响;

⑶对设计中采取的清洁生产措施水平进行分析,并结合生产工艺的性质和特点提出清洁生产建议;

⑷根据国内外同类企业生产的现状、环境保护措施现状及其可能存在的问题,结合生产工艺的性质和特点,对进一步减轻环境污染的对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污染防治对策和风险应急措施。

1.4评价等级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二级

海域水质环境影响评价:三级

噪声:三级

非污染生态:陆域生态进行简要分析,海洋生态评价等级为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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