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价值链重构下高新技术产业增值能力——以中国和东亚地区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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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dustrial Economy
产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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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8月
产业价值链重构下高新技术产业增值能力分析
——以中国和东亚地区为例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汪洋
摘 要:工序分工背景下,各个产业的价值链跨越地区和时间的障碍进行分解重构,供应链重新整合,各个国家承担了不同的增值环节,然而从不同的价值链环节获得的收益具体多少却鲜有估计。

本文以产业分解度最高的机电和高技术产业为研究对象,利用价值链分解测算方法分析我国和东亚地区的高技术产业的增值能力以及相互之间的经济联系,进而确定我国和东亚地区其他国家的未来经济关系走向。

关键词:价值链重构 高新技术产业 增值能力 东亚地区中图分类号:F27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800(2012)08(b)-214-02经济大融合背景下,特别是金融危机以后,新型国际分工,即产品内分工或工序分工程度日益加深,全球生产网络和地区性的生产网络布局更加优化,使得全球机电和高新技术产业呈现新的区域布局态势,各国利用自身的优势占据了各个产业的价值链中的独特的一环。

从区域角度看,东亚地区的生产网络日趋成熟,产业价值链的重构与环节合作非常紧密,各个国家之间的经济利益错综复杂,进而影响到了各国的区域战略。

在这样的背景下,各国的经济发展必须以融入东亚地区的生产网络进行价值链增值为基础,因此开放、安全和稳定的区域市场是各国的利益所在。

以中国自身为例,作为新兴经济体,通过进口中间零部件进行加工组装,然后以成品销往欧美等发达经济体,充分利用自身的劳动力等成本优势嵌入到全球产业价值链当中,实现了大量的出口,但是大部分的价值来源于产业链低端的加工组装增值。

虽然近年来随着自身技术进步的不断提高,但还不是价值增值的主要途径渠道,增值模式亟待改变。

因此,必须要确定产业链中各个环节的价值增值,从而实现贸易转型升级,提高中国在国际产业价值链
中的地位。

1 中国机电与高新技术产业的价值增值分析
自加入WTO 以来,中国在全球机电和高新技术产业价值增值所占比重有了较大幅度的提升,从2003年的9%,发展到2007年的13%,虽然经历全球金融危机,2009年中国机电和高新技术产业价值增值占世界的比重达到19%,仅低于北美自贸区(占22%)和欧元区(占21%)。

另外,从2003年到2009年的对比分析看,东亚(日、韩、台)价值增值所占比重下降最为显著,下降了五个百分点。

东亚的日韩台则很大程度上由于大东亚生产网络下,中国承接东亚产业转移和工序分工当中的一部分环节,除此之外,当然中国自身技术能力提升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2 中国和东亚地区高新技术产业价值链的构成
依据完全消耗系数测算的全球各国产业价值链构成,含义是一个单位的产出,最终消耗其他国家其他产业的产出。

测算
5 清算义务人的抗辩权
清算义务人对某一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对其他债权人有无抗辩权?其他债权人可否以同样的理由要求清算义务人再次承担赔偿责任。

从理论上讲,清算义务人未尽到清算义务,导致公司财产毁损、灭失等,侵犯的对象是不特定的债权人,并非某个或某些债权人。

因此,清算义务人或实际控制人应对所有的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

但是,如此这样,清算义务人的责任未免过重,而且,一个侵权行为却变相多次处罚,其最终承担的责任总额可能超过其责任范围或公司的实际资产,有失公平。

本文认为,在此情形下,法律可赋予清算义务人三种选择权:第一,清算义务人可以向法院申请特别清算。

在特别清算过程中,清算义务人根据其过错,对债权人债权按比例进行一次性赔偿,而不是仅对某一债权人进行赔偿。

赔偿范围主要是因清算义务人过错而使公司财产的减损,并追偿非法处分的财产。

无法追偿的,应予以赔偿;第二,清算义务人认为其最终承担的责任数额超过公司实际资产的,且公司资不抵债的,符合破产条件的,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第三,清算义务人既不申请特别清算,又不申请破产或者虽然申请破产但不符合破产条件的,清算义务人对所有的债权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另外,债权人对清算义务人主张权利,同样应遵守诉讼时效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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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显示,中国机械产品制造业出口价值构成中来自其他国家和地区比重从高到低情况是:1995年依次为东亚(占8.3%)、欧元区(占2.4%)、北美自贸区(占2.3%);2003年依次为东亚(9.0%)、欧元区(3.9%)、北美(2.3%);2009年依次为东亚(7.3%)、欧元区(4.8%)、北美自贸区(3.2%)。

测算数据分析,中国机械产品制造业价值链构成有几个显著特点:一是来自中国自身的价值构成呈下降趋势,1995、2003、2007和2009年分别为81.7%、76.7%、75.1%和74.8%,来自其他地区的增加值比重在增加,其他国家和地区也呈现这种下降的趋势,一定程度与国际分工、全球化推进下的全球生产网络的形成有很大的关系;二是东亚(日、韩、台)是除中国自身外的第一大价值来源地,也就是说中国对东亚生产网络依赖非常紧密;东亚(日、韩、台)的机械制造业价值链构成中,其自身价值增值比重最高。

同样,对全球电气和光学用品产业价值链的测算数据分析,中国电气和光学用品产业价值链构成中,来自自身的价值2009年相对于1995年下降明显(从1995年的74.4%下降到2009年的67.1%,并且2003和2007年的比例更低),东亚(日韩台)仍然是中国电气和光学产业价值链除自身之外的第一大价值构成,1995、2003、2007和2009占比分别为:12.3%、16.2%、14.1%和13.1%。

同样,相对于全球范围而言,东亚(日、韩、台)的电气和光学用品产业价值链构成中,其自身价值增值比重最高。

对全球交通设备产业价值链构成测算数据显示,中国交通设备产业价值链构成中,东亚(日、韩、台)是中国除自身之外的最主要价值来源构成,1995,2003,2007和2009年分别占8.6%,8.5%,7.9%和7.6%。

交通设备产业价值链构成按国别维度比较,东亚(日韩台)自身价值构成比例最高,1995,2003,2007和2009年分别为:91.1%,86.7%,80.0%和81.4%;同期的中国分别为:81.3%,77.7%,77.1%和76.4%。

这与中国交通设备出口主要以低端产品为主,来自自身价值构成的中间品相对较多有很大关系。

3 我国机电及高新技术产业在东亚和新兴经济体的整合情况
东亚生产网络是指在分割或片段化生产(Fr a g m e n t e d Production)条件下,商品生产流程按价值链属性分散在东亚各国,区域内经济体在产品内分工的各个阶段从事专业化生产,并通过产品内贸易所形成的多层次、网络状生产体系。

它是在产业间分工和产业内分工基础上演化而来的,是产品内分工和垂直专业化模式下的新型区域性生产体系。

以日本、韩国、台湾等经济体为主要成员的东亚生产网络,经过多年的生产合作与相互的贸易投资,逐渐发展成为与北美自由贸易区、欧元区鼎立的全球三大生产网络之一。

但是,随着中国加快融入东亚生产网络,以及生产和贸易能力的迅速扩张,中国在网络中展现出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并引发了东亚生产网络的内部重构。

中国和东亚地区的贸易模式逐渐从以前的双边贸易模式,即从日本和其他东亚国家直接生产组装最终产品出口到世界市场,转化为东亚三角贸易模式,即从日本、四小龙国家出口中间产品到中国组装,再由中国出口到世界市场的工序分工的贸易模式。

在这种情况下,各国之间的贸易联系更加紧密,产业价值链的分工与整合更加密切。

中国对日、韩、台的中间产品、零部件进口依赖程度越
来越大,中国机电和高新技术出口产品产业价值链构成中,东亚的日韩台是外部价值构成中份额最大的来源地,也就是说大东亚生产网络之间在价值链构成上是一个紧密合作体。

另外,新兴经济体在中国机电及高新技术产业价值链构成中的份额在逐渐增加,因此,对中国来说,这无疑是一个大的整合趋势。

在全球化,产品内分工或工序分工日益精细的背景下,中国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转变进出口增长方式,自然需要充分考虑整个价值链,特别是与东亚、两岸四地之间的竞合关系。

4 结语
基于价值链增值测算及分析表明,近十多年以来,我国机电产业快速发展,特别是加入WTO 以后我国机电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进一步加速,我国机电和高新技术产业具有了一定的价值增值能力,已经嵌入到东亚生产网络中,在全球生产体系中具有了一定的地位。

但是总体而言,相对于其他发达经济体或国家、地区,我国机电和高新技术产业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地位仍然很低,加工贸易作为我国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一个重要构成来源,简单的加工组装的模式,缺乏创新和技术增值的产品出口对我国机电和高新技术产业的持续发展不会有根本性推动作用,在工序分工,全球供应链整合的今天,摆脱低端锁定的唯一出路是提升自身的价值增值能力,而提升价值增值能力的关键有两个方面;一是推动技术进步,向研发设计环节要增值,通过自主创新与技术引进相结合,实现自身在产业价值链地位的提升;二是是通过品牌和服务附加值实现价值增值能力提升。

另外,测算数据表明,整个东亚生产网络是一个有机的整体,特别是在全球分工日益精细专业化的时代背景下,中国机电和高新技术产业要实现转型升级,必须要融入区域性的分工整条产业价值链当中去,在新一轮国际分工、国际产业转移的背景下,要以东亚的区域生产网络为基础,从中实现价值增值的转型。

所以说,中国和东亚地区的经济有着密切的联系,并且中国在高新技术产业价值链中的作用日益重要,尽管政治上紧张,但是处于经济考虑,整个东亚地区应当积极合作,寻求共赢的机会。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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