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全国人大常委会职权国务院职权对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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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全人大、全人常、国务院职权比较

宪法--全人大、全人常、国务院职权比较

行政权
12、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 13、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 14、解决战争和和平问题 15、其他
8、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 1 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 21、其他 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立法机关 是
省、自治区、直辖市代表 是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国务院
委员长、副委员长(任期不超2界)、秘书长、委员 委员长缺位由常务委员在副委员长中推选一人代理 不得担任行政、审判和检察机关职务,(仅限3种)
总理、副总理若干人、国务委员若干人(有连续任期制) 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 审计长、秘书长 总理召集和主持,常务会议组成: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秘书长。国务 院实行总理负责制,国务院的决定、命令、行政法规、提出议案、任免人员 都要由总理签署。 国 务院部委的设立撤销或合并,由总理提出,全人大或全人常决定。 1、根据宪法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 2、向全人大或全人常提出议案
组成
特别行政区代表 军队代表 召集人:全国人大常委会。主持人:主席团
会议制度
临时会议:常委会或1/5以上代表提议 预备会议任务:选举主席团、秘书长、通过会议议程 秘密会议的举行:经主席团和各代表团团长会议决定
委员长主持全人常工作(主持≠负责)
1、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 1、修改宪法 2、制定修改全人大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
立法权
2、监督宪法的实施、制定 3、修改基本法律
3、闭会期间,对全人大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不得与该法律的基本 3、规定各部委的任务和职责,统一领导各部委工作,并领导不属各部委的 原则相抵触 全国性行政工作 4、解释法律 4、统一领导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规定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 国家行政机关的职权的具体划分 5、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国家预算 6、领导和管理经济工作和城乡建设 7、领导和管理教、科、文、卫、体、计生 8、领导和管理民政、公安、司法行政和监察等工作 9、管理对外事务,同外国缔结条约和协定 10、领导和管理国防建设事业

我国权力配置图

我国权力配置图

我国的国家机构具体包括中央国家机关和地方国家机关。

中央国家机关主要有:(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3)国务院。

(4)中央军事委员会。

(5)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

地方国家机关按行政区域划分级别:(1)省(包括自治区、直辖市)。

(2)市(包括自治州)。

(3)县(包括自治县和县)。

(4)乡。

其中,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国家机关以各级人大为核心,包括该级人大常委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二、我国国家机构的组织和活动原则1.民主集中制原则。

民主集中制是民主集中的辩证统一,即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

2.责任制原则。

责任制原则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均应对其后果负责。

责任制原则是我国国家机关活动的普遍原则。

3.精简和效率原则。

我国国家机构是为实现人民民主专政职能而设,其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因而应该是精简的、高效的、充满活力的4.联系群众,为人民服务的原则。

这一原则意味着一切国家机关都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保持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人民的监督。

5.社会主义法治原则。

社会主义法治是指以反映广大人民群众根本意志和利益的法律为依据来治理国家,形成一种稳定有序的社会状态。

第二节我国国家机关体系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1.性质和地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的国家权力机关,又是行使国家立法权的机关,在我国国家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

2.组成和任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5年。

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主要职权:(1)修改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

(2)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

(3)组织其他中央国家机关。

(4)决定国家重大事项。

(5)罢免其他中央国家机关组成人员。

(6)其他应由它行使的职权。

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 性质和地位: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行使部分最高国家权力的机关,又是行使国家立法权的机关。

全国人大与全国人大常委会职权课后作业与练习题(共享)

全国人大与全国人大常委会职权课后作业与练习题(共享)

1、只能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 的人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提请,任免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审判员、 审判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法院院长;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提请, 任免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 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检察院检 察长; 决定外交部驻外全权代表的任免; 2、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行使全国 人大的部分人事任免权: 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 的各部部长、委员会主任、审计长、 秘书长的人选; 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 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 选。
全国人大 全国人大常委会
立法权
任免权
修改宪法、制定修改基本法律 解释宪法和法律、制定和修改法律
选举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无 选举国家主席和副主席 无 选举中央军委主席,决定中央 决定中央军委副主席、委员 军委副主席和组成人员 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 任免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至审判员、 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至检察员、 军事法院院长和军事检察院检察长 决定国务院组成人员 决定国务院部长、委员会主任、审 计长、秘书长 经常性或突发性(见下图) 宪法和法律监督、工作监督
五、监督权
第一,法律监督。 A,有权监督宪法和法律 的实施; B,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全 国人大常务委员会不 适当的决定。 第二,工作监督



监督全国人大常委会、 国务院、最高人民法 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 的工作。


第一,法律监督 A,有权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 B,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 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撤销同宪法、法 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 C,裁决法律之间的冲突。 D,接受有关立法主体的立法备案和批准有 关规范性文件的权力。 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报 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第100条) 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大 常委会批准; 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 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第116条) 第二,工作监督 主要方式: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提出质询、 执法检查 。

全国人大和人大常务委员会的职责

全国人大和人大常务委员会的职责

联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谈它的地位和作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同时又是我国的立法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整个国家机关中处于首要地位,其他国家机关都要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主要职权有:制宪和修宪权;监督宪法实施权;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选举中国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等。

人民代表大会的地位和作用主要体现在它与其国家机关的关系上,在从中央到地方的国家权力体系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处于国家权利的顶层,它集中全国人民的意志,在全国范围内行使最高国家权力,它制定的宪法、法律和做出的决定,各级国家机关都必须遵守。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各级国家机关的权利核心,它所制定的法规和作出的决定,地方其他国家机关必须遵守执行。

可见,在各级政权机关中,人民代表大会与其他国家机关是主从关系,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

在组织上,其他国家机关,即行政、审判、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命产生。

根据宪法规定,各级政府的正副职领导人和审判、检察机关的正职领导人都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上述国家机关的其他组成人员由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常委会决定或任命。

由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选举或任命的国家机关领导人可由人民代表大会罢免或撤职。

在工作上,其他国家机关向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

每年定期想向人民代表报告工作,并经常就某方面、每部门的工作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或向有关专门委员会汇报。

在行为上,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对执行机关的行为实施全面监督。

监督法律法规的执行和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执行情况,监督它们的工作,监督其领导人履行职责、守法廉政情况。

对执行机关及其领导人员违法、滥用职权和失职行为提出质询、调查,直至罢免、撤职。

可见,在人民代表大会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上,人民代表大会的地位是绝对的,其他国家机关必须服从人民代表大会,其权力不得超越和凌驾于人民代表大会之上。

中国国家权力的组织结构

中国国家权力的组织结构

中国的国家权力组织结构主要体现在国家机构的层级和职能划分上。

以下是中国国家权力组织结构的主要要点:1. 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大)-职能:全国人大是中国最高权力机关,代表人民行使国家立法权、监督权和任免权。

-组成:代表大会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表组成,每届任期为五年。

2. 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职能:国务院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负责行政工作,实施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法律、法规。

-组成: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等组成,由全国人大任命。

3. 最高审判机关:最高人民法院-职能:最高人民法院是中国的最高审判机关,负责审理最高法律的司法解释和对全国其他法院的审判监督。

-组成:由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等组成,由全国人大任命。

4. 最高检察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职能:最高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最高检察机关,负责承担对全国检察机关的检察监督和检察职能。

-组成:由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等组成,由全国人大任命。

5. 地方政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职能:负责本地区的行政管理和经济发展,执行国家法律、法规。

-组成:由省长、自治区主席、直辖市市长等组成,由各级人大选举或任命。

6. 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职能:代表本地区人民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和任免权。

-组成:由各级人大代表组成,每届任期为五年,由各级人大选举。

7. 其他国家机关:国务院部门、最高法院派出法庭、最高检察院派出检察院等。

这些机构的设置和职能体现了中国的国家权力组织结构。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的国家机构设置和权力结构可能发生变化,具体情况需要参考最新的法律和法规。

行政级别一览表

行政级别一览表

行政级别一览表
行政级别一般是指国家政府和地方政府机构内部的职务层次,主要用于管理人员的分类和工作划分。

以下是国家和地方行政级别一览表:
国家行政级别:
1. 国家主席、国家副主席
2.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
3. 国务院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委员会主任
4.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长、审判员
5.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员
地方行政级别:
1. 省级领导(省长、省委书记、省政府副省长和省委副书记)
2. 地市级领导(市长、市委书记、市政府副市长和市委副书记)
3. 县区级领导(县区长、县委书记、县政府副县长和县委副书记)
4. 乡镇级领导(乡镇长、乡(镇)党委书记、镇党委副书记)
5. 村级领导(村委会主任、党支部书记、村委会副主任)
以上是行政级别一览表的基本内容,它们在政府机构内部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在政策制定、资源配置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我们需要认识到,政府的行政职能是公共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在不断
提高行政管理素质的同时,才能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我国的国家机构

我国的国家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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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不好了,“那个马屁精居然是我老大,话说你怎么知道我见到他了?”“你猜。”韩哲轩脸上依旧带着笑意,轻挑起帘子看看马车外, 然后光明正大的转移了话题。“我准备去醉影楼。”“蹭饭?”“我算是去凑热闹的,毕竟请客的人一番好意,不去太没礼貌了。”“哦, 请客的是谁?”慕容凌娢正在考虑要不要也去蹭饭。“我四哥和六哥。”韩哲轩露出了狡诈的笑,“你要不要去。”“哦……还是算了。” 脑补到韩皓泽的面瘫脸,慕容凌娢已经没有心情了。“这也算是‘入队仪式’啊,你不去等于把自己孤立了。”“哦……能不能给我讲讲 贵圈的混乱形式?”“那我就长话短说吧,我父皇有九个子女,我排第八。长公主韩怡廷和太子韩辉廷是皇后钱氏所生,钱皇后是功臣钱 将军的孙女,所以太子和长公主在前朝一直挺有势力。三皇子韩珺玖,这人怎么说呢,跟他的生母刘嫔一样是那种什么都不在乎的乐天派, 存在感较低。四皇子韩辰耀和五公主韩星耀是张贵妃所生,说起来还和张祁渊是表亲……张祁渊你见过,他们关系不错。”(从君行)慕容 凌娢:“笄筱玦你这段时间是不是脑子进水了?”笄筱玦:“没有啊,最多……进水银了。”慕容凌娢:“可是你这么随意的编出这么多 大众化的名字,良心不会痛吗?”笄筱玦:“词穷了而已,反正都是留给你以后升级用的,名字什么的无所谓啊。要是太复杂,我都记不 住了,那写错了更尴尬。”韩哲轩:“我还是不明白,为什么我身为男主,名字居然比女主的还要苏……”笄筱玦[小声]:“你的名字我 可是花了四分钟才决定下来……总比李狗蛋好啊……”慕容凌娢[幸灾乐祸&拍桌狂笑]:“哈哈哈!才四分钟,真是够草率。”韩哲轩: “你以为你的名字笄筱玦很走心吗,除了你自己,剧组里的人都知道你的名字是笄筱玦在上历史课时走神随意YY出来的,除了重名的少, 寒碜到不能再寒碜。”笄筱玦:“表听他胡扯,他这是嫉妒……我可是在历史书上给你画好了人设图呢,绝对比韩哲轩的走心,而且实寓 意很深刻……你要信我啊~”韩哲轩:“简笔画的画风还叫走心……明明百蝶和茉莉的人设更细致吧。”慕容凌娢[画圈圈]:“我不听! 不听!绝对不听!”第084章 番外 2•1寂静的夜,百蝶独自坐在醉影楼后的一棵树上。枝叶已经十分浓密的树梢迎风轻微的摇曳,带起了 她纯白的衣衫,在风中飘动。“百蝶姐姐!”兴奋的声音打断了她的思绪。“我找你好久,原来你在这儿。”“什么事?上来说。”不用 想也知道,慕容凌。娢又脑洞大开了。“不用不用……”慕容凌娢仰望着百蝶,同时快速的摆手,她对自己的轻功可没那么自信。“我在 下面就好了……就是想问你点事儿……”“说吧。”百蝶再次扬起头,似乎

列举我国主要国家机构的职权 -回复

列举我国主要国家机构的职权 -回复

列举我国主要国家机构的职权-回复我国主要国家机构的职权——中国国务院及其各机构具体职责、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各机构具体职责、中国共产及其各机构具体职责、中国联邦政府及其各机构具体职责一、中国国务院及其各机构具体职责中国国务院是我国的最高行政机关,负责行政管理、政策制定和执行,具有广泛的职权。

以下是中国国务院及其各机构的具体职责:1. 国务院总理:执行国务院的决定和命令,召集和主持国务院的常务会议和其他重要会议,负责国务院的日常工作。

2. 国务院常务副总理:辅助总理工作,协助处理国务院的重大事务。

3. 国务委员:负责国务院分工管理的部门的工作,领导和协调所分管的领域。

4. 国务院机构:国务院下设了多个具有不同职能的机构,如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等,这些机构负责支持国务院的工作和执行国务院的决策。

二、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各机构具体职责中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具有立法权、监督权和决定权。

以下是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各机构的具体职责: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宪法、法律,选举国家主要领导人,决定重大问题和国家发展方针政策。

2.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行国家法律和大会决议,解释法律,行使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3.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具体负责研究、审议和提出相关法律和政策建议,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策提供支持和指导。

4.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制定和修改地方性法规和政策,选举地方各级政府主要领导。

三、中国共产及其各机构具体职责中国共产是我国执政,对于政府决策和国家治理具有重要影响力。

以下是中国共产及其各机构的具体职责:1. 中共中央:的最高权力机关,制定和监督的方针政策,选举和决定的各级领导机构。

2. 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监督员和的各级组织的纪律,查处和处理违法违纪行为。

3. 的各级组织:根据的方针政策,负责领导和管理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等,并负责执行的决策。

中国最大的官

中国最大的官

中国最大的官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组织形式,是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

一、领导职务(共10级):一级: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委员长总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全国政协主席二级:政治局成员书记处成员副委员长副总理国务委员军委副主席全国政协副主席最高法院院长最高检察院检察长三级:部长部党组书记省委书记省长省人大主任省政协主席四级:副部级副省级五级:司长厅长地级市长巡视员六级:副厅级副市级助理巡视员七级:处长市局长县长调研员八级:副处级副县级助理调研员九级:科长市处长县局长乡镇长主任科员十级:副科长股长乡镇助理副主任科员十一级:科员县以下公务员十二级:办事员二、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中曾经规定,国家公务员的级别分为十五级。

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分别是:(一)国务院总理:一级;(二)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三级至二级;(三)部级正职,省级正职:四级至三级;(四)部级副职,省级副职:五级至四级;(五)司级正职,厅级正职,巡视员:七级至五级;(六)司级副职,厅级副职,助理巡视员:八级至六级;(七)处级正职,县级正职,调研员:十级至七级;(八)处级副职,县级副职,助理调研员:十一级至八级;(九)科级正职,乡级正职,主任科员:十二级至九级;(十)科级副职,乡级副职,副主任科员:十三级至九级;(十一)科员:十四级至九级;(十二)办事员:十五级至十级。

国家机构性质、设置、职权、任职结构图

国家机构性质、设置、职权、任职结构图

国家机构性质、设置、职权及其任职等问题比较1把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概念、法律渊源、具体内容及西方不同之处。

2A79(3)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综合上述,连续任期不得超过两届的有,主席、副主席、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副委员长、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首席法官、检察总长。

军委主席无任期限制,且军委主席只向人大负责,而不报告工作。

①1、概念。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它指我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在普选的基础上选派代表,组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其他国家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受人民代表大会监督,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

人大常委会向本级人大负责,人民代表大会向人民负责的制度。

2、法律渊源。

我国现行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全中国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最高机关。

”3、具体内容。

(一)国家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人民主权](二)人民在民主普选的基础上选派代表,组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产生方式及组成](三)其他国家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受它监督,向它负责[与其他机关的关系](四)人大常委会向本级人大负责,人民代表大会向人民负责[双负责]4人民代表大会和西方议会的不同(一)两者所赖于存在的理论不同[三权分立与议行合一](二)二者所承担的功能不一样[立法、制约与立法、国家领导](三)组成人员的性质不同[职业政客与人民代表](四)两者和政党的关系不同[政党分肥与政党领导]②总理负责制,就是总理对国务院的工作有完全的决策权,并对其行使职权的结果承担责任。

内容主要体现在:(1)总理是由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大的决定任命,表明总理受命于国家,接受人民的委托,负担起领导国务院的责任。

(2)国务院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由总理提名,由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在必要的时候,总理有权向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免除他们职务的请求。

第二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代表大会制定的最重要的法律。 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 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 本法律。 民法、刑法、民诉、刑诉、经济法、行 政法俗称六大基本法
3、决定权。
包括:
人事决定权(选举,决定,罢免) 财政决定权(审查、批准) 其他重大问题决定权(审查,批准,决 定)
问题:三种决定权各自的含义?
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一)、性质、地位: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也是行使国家立法 权的机关。受全国人大监督,向全国人大负 责。
(二)、组成和任期:
组成:委员长1人、副委员长若干人、秘书 长1人、委员若干人。
参考资料P146
1、组成人员中应当由适当名额的少数民 族代表。 2、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一律不得兼任 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 务。 问题:为什么?
(三)、职权
1、修改宪法,监督宪法实施。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只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才有修改宪法的权力。 必须经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 以上的多数通过。
问题:自1982年宪法公布以来,有过几次修正? 共有多少条修正案?
2、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
基本法律即以宪法为根据的由全国人民
1954年9 月~1959年 4月
12 26 人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刘 少 奇
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 (1954年9月) 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 (1955年7月) 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 (1956年6月) 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 (1957年6月) 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 (1958年2月) 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 (1959年4月) 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 (1960年3~4月) 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 (1962年3~4月) 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 (1963年11~12月) 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 (1964年12月~1965年1月) 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 (1975年1月) 五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 (1978年2~3月)

全国人大、全国人大常委会职权、国务院职权对比表

全国人大、全国人大常委会职权、国务院职权对比表
③罢免权:上述选举和决定人员的罢免
①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部长、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
②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根据中央军委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委其他组成人员;
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员、审委会委员和军事法院院长;
④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检察院检察长,并且批准省级检察院检察长的任免;
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
宪法和法律
解释权
①解释宪法;
②解释法律。
人事任免权
①选举权:选举国家主席、副主席、中央军委主席、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
②决定权:根据国家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根据中央军委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委其他组成员的人选;
①改变或者撤销各部、各委员会发布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规章
②改变或者撤销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③监察监督
④审计监督
行政管理权
《宪法》第89条第三至十二、十五、十六、十七项。
提出议案权
向全国人大提出议案
向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议案。
其他职权
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
全国人大授予的其他职权。
⑤决定驻外全权代表的任免。
国家重大
事项决定权
①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②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③批准省、直辖市和自治区的建置;

01 预算管理的职权--各级人大代表及人大常委职权对比表

01 预算管理的职权--各级人大代表及人大常委职权对比表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编制本级预算、决算草案;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作关于本级总预算草案的报告; 将下一级政府报送备案的预算汇总后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①审查和批准本级预算和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3、乡、民族乡 审查和批准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审查和批准本级决算; 、镇的人民 ②监督本级预算的执行 代表大会 的职权 ③撤销本级政府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乡、民族乡、镇政府编制本级预算、决算草案;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作关于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
预算管理的职权 各级人大代表及人大常委职权对比表 预算管理职权的原则:各级独立
(一)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有:审查权、批准权、变更撤销权 (设立预算的乡、民族乡、镇,由于不设立人大常委会,因此其职权中还包括由人大常委会行使的监督权) 各级人大常委会的职权有:监督权、审批权、撤销权 1、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 的职权 ①审查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及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②批准中央预算和中央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③改变或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议 ①监督中央和地方预算的执行 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 会的职权 ②审查和批准中央预算的调整方案;审查和批准中央决算; ③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关于预算、决算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 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 相抵触的关于预算、决算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 国务院编制中央预算、决算草案;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关于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 将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报送备案的预算汇总后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2、县级以上 地方各级 人民代表 大会的职权 县级以上 地方各级 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 员会的职权 ①审查本级总预算草案及本级总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②批准本级预算和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③改变或撤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议; 撤销本级政府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①监督本级总预算的执行 ②审查和批准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审查和批准本级政府决算(简称本级决算) ③撤销本级政府和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和决议 1、各部门 的职权 (三)各部门、各单位的职权 ①编制本部门预算、决算草案 ②组织和监督本部门预算的执行 ③定期向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报告预算的执行情况 ①编制本单位预算、决算草案 ②按国家规定上缴预算收入,安排预算支出,并按受国家有关部门的监督 ①具体编制中央预算、决算草案;具体编制中央预算的调整方案; 1、国务院 ②具体组织中央和地方预算的执行 财政部门 的职权 ③提出中央预算预备费动用方案 ④定期向国务院报告中央和地方预算的执行情况 ①具体编制本级预算、决算草案;具体编制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 2、地方各级 ②具体组织本级总预算的执行 财政部门 的职权 ③提出本级预算预备费动用方案 ④定期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政府财政部门报告本级总预算的执行情况 (二)各级财政部门的职权 各级财政部门的职权有:编制权、执行权、提案权、报告权

中国的领导机构等级划分 -回复

中国的领导机构等级划分 -回复

中国的领导机构等级划分-回复中国的领导机构等级划分可分为国家级和地方级两个层次。

国家级领导机构由国家主席、国家副主席、国务院总理、国务委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政协)主席等组成。

地方级领导机构则根据具体的地理位置和行政区划进行划分,主要由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地方政协及其主席、省级政机构等组成。

接下来,本文将一步一步回答有关中国领导机构等级划分的问题。

国家级领导机构主要包括国家主席、国家副主席、国务院总理、国务委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政协)主席等。

其中,国家主席是国家的最高领导人,负责国家的政治事务,代表国家行使权力。

国家副主席则协助国家主席履行职责。

国务院总理是国务院的负责人,负责领导国务院的工作。

国务委员是国务院的副职,负责特定的政务领域。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中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特别行政区的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代表最广泛的人民利益。

政协主席则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最高领导人,负责组织和领导政协的工作,协助和政府处理重大问题。

地方级领导机构主要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特别行政区的人民代表大会、政协和省级政机构组成。

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由各级地方政府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成,负责代表本地区人民行使权力。

地方政协则是地方政治协商会议,由各界人士组成,协助委和政府处理地方性问题。

省级政机构是地方的最高组织机构,由省级行政区的省委和省政府组成。

省委是各省的的最高领导机构,负责领导的工作,制定并贯彻的路线、方针、政策。

省政府则是地方的行政机构,负责领导本地区的行政工作,实施国家政策。

总之,中国的领导机构等级划分分为国家级和地方级两个层次。

国家级领导机构由国家主席、国家副主席、国务院总理、国务委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政协)主席等组成。

地方级领导机构则由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地方政协及其主席、省级政机构等组成。

宪法表格

宪法表格

国家机构乡级:人大、政府县级人大、政府、法院、检察院国家级:人大、政府、法院、检察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军委权力机关集体负责制审判机关(公平优先)检察机关行政机关个人负责制(效率优先)军事机关地方性法规制定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的人大及其常委会(由所在省级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国家形式性质(权力归属)国家权组织形式(横向配置)形式(权力配置)国家结构形式(纵向配置)政权组织形式分类专制君主制君主制二元君主制政立宪君主制议会君主制体议会制(德国)共和制总统制(美国)半总统制(法国)委员会制(瑞士)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涵义人民服务选举一府两院负责代表产生组成人大国家结构形式的分类我国的行政区划省、自治区、直辖市层自治州、设区的市级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类 一般行政区域 民族自治地方 型 特别行政区我国行政区划变更的法律程序宪法监督法律 违 监 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 宪 督 法 自治条例 单行条例 审 宪 规章等 查 法 国家机关 实 人 政党 施 社团 公民现行宪法监督模式示意图改变 改变全国人大国人大常委会 国务院 部、委 撤销 撤 撤销 改撤 撤销 销省级人大及 地方各级民政府 改 撤 变销下一级人大及其常委会 下级人民政府现行宪法监督模式示意图县以上地方各级人改 撤 同级人民政府 变 销 撤销同级人大常委会第六十二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第六十七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

第六十七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

第八十九条国务院改变或者撤销各部、各委员会发布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规章。

第八十九条国务院改变或者撤销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我国的国家权力机关

我国的国家权力机关

全高国决职权定人权民代表大会的最高监督权。通过属利于最
人大代表审议《报告》属于人大代表的审议权
人大代表通过《报告》属于人大代表的表决权
人民
民主 选举
人大代表
组成
法律地位 产生和任期 权利 义务
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大 (国家权力机关)
地方各级人大
性质 地位 职权 常设机关
判断正误
内容
判断
1
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行政机关(政府) 监察机关(监察委员会) 审判机关(法院)
检察机关(检察院)
第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部分议程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政 府工作报告》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向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大会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 张军作《最高人民检察
报告
院工作报告》。
探究二
为什么“一府两院”要向全国人大做报告?它与 其他国家机构是什么关系?
2.十三届全国人大会二次会议决定:确认接受张荣顺辞去第十三届全
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及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
的决定。
最高任免权
3案.)十》三、届《全中国华人人大民一共次和会国议宪表法决修通改过(《草中最案华高)人立》民法的共权决和定国。监察法(草
4.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 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 最高决定权
①决定权 ②审议权 ③表决权 ④提案权
A.①③ B.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难点剖析: 不要混淆,注意设问主体



材来工自料作代表大会:报全在 告国各》20。地1立决任9的年法定免人第权权权大十代三表届审全表审提议国决议案并人权权权通大过二了次《会大代表的政议府上,

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全国人大、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职权知识点积累

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全国人大、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职权知识点积累

全国人大、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职权知识点积累
一、立法权
全国人大:宪法的修改和监督
全国人大常委会:宪法的解释、监督和提议修改
宪法的修改程序:全国人大或1/5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提议;全体代表的2/3以上多数通过
全国人大:基本法律
全国人大常委会:非基本法律。

法律解释权专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
国务院:行政法规
注意:只能撤销不能改变;既可以撤销也可以改变。

二、重大事项决定权
1、省级建制与区域划分:全国人大与国务院
2、战争与和平与部分地区紧急状态、全国或个别省紧急状态:全国人大与国务院、全国人大常委会
3、再除去一个五年计划和国家预算
4、其他都是全国人大的权限
三、监督权
1、全国人大直接选举产生
2、国务院总理的产生:国家主席提名,全国人大决定
3、国务院其他组成人员: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区别。

中国现行组织架构

中国现行组织架构

中国现行组织架构一、中国政府组织架构1.国家主席:作为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的国家主席,负责代表国家行使国家权力。

国家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2.国务院:国务院是国家行政机关的最高组织机构,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和各部长组成。

国务院负责国务院的行政工作,制定和实施国家的各项政策。

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中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军队选举产生。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主要职责是制定和修改宪法、立法、监督国家机关的工作、选举和罢免国家领导人等。

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是中国的最高审判机关,负责审理重大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的上诉审判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由院长、副院长和若干名法官组成。

5.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是中国的最高检察机关,负责监督全国各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依法对重大刑事犯罪案件进行检察工作。

最高人民检察院由检察长、副检察长和若干名检察官组成。

二、中国党政组织架构1.中共中央:中共中央是中国共产党的最高领导机关,由总书记、中央政治局和中央委员会组成。

中共中央负责制定和执行党的各项决策,统一领导全国各级党组织。

2.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是中共中央的核心领导机构,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和中央政治局委员组成。

中央政治局负责决策党的重大问题,并指导中央政府的工作。

3.中央委员会:中央委员会是中共中央的全体成员,由中央委员和候补中央委员组成。

中央委员会负责制定和修改党的纲领、路线和方针政策等重大问题。

4.省级党委:省级党委是中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最高党组织,由书记、副书记、委员和候补委员组成。

省级党委负责领导本地区的经济、政治和社会发展工作。

5.市级党委:市级党委是中国各地市的党组织,由书记、副书记、委员和候补委员组成。

市级党委负责领导本地区的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和党的建设工作。

6.县级党委:县级党委是中国各县、市辖区的党组织,由书记、副书记、委员和候补委员组成。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能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能

根据宪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职权包括:1.立法权。

依据现行宪法的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全国人大共同行使立法权。

主要包括: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这样,除了宪法和基本法律外,大量的立法工作都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承担。

2.宪法和法律的解释权。

解释宪法,即对法律条文本身需要进一步明确界限或作补充规定而作的立法解释。

这样便于从立法的角度及时回答和解决宪法和法律实施过程中提出的问题,保障宪法和法律的准确实施。

3.宪法实施的监督权。

现行宪法除规定全国人大监督宪法的实施外,还赋予全国人大常委会以监督宪法实施的职权。

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全国人大的常设机构,由它行使这一职权,便于对宪法的实施进行经常性的监督。

这对于保障宪法的实施具有重大意义。

4.对其他国家机关工作的监督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撤销由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

5.对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人事任免权。

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的部长、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法院院长;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检察院检察长,并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任免;决定国家驻外全权代表的任免。

6.对国家生活中重要问题的决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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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监督权
①监督宪法的实施;
②改变或撤销全国人大常委会不适当的决定;
③具有最高监督权,有权监督由其产生的其他国家机关的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全国人大负责并报告工作;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对全国人大负责。
④质询和询问:一个代表团或者三十名以上的代表联名,有权书面提出对国务院和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质询案。
①监督宪法的实施;
②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
③撤销省级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
④监督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工作
⑤质询和询问: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十人以上联名有权书面提出对国务院及其各部、委员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质询案
⑤决定驻外全权代表的任免。
国家重大
事项决定权
①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②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③批准省、直辖市和自治区的建置;
④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
⑤决定战争和和平问题;
⑥经国务院总理提出,有权决定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
③罢免权:上述选举和决定人员的罢免
①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部长、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
②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根据中央军委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委其他组成人员;
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员、审委会委员和军事法院院长;
④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检察院检察长,并且批准省级检察院检察长的任免;
全国人大、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职权对比表
国家机关
职权
全பைடு நூலகம்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
国务院
立法权
①修改宪法;
②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①制定和修改除应由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
②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对全国人大制定的基本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抵触。
⑧决定全国或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紧急状态;
⑨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经国务院总理提出,有权决定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
①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国家预算
②管理对外事务,同外国缔结条约和协定
③依照法律规定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
④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
①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预算在执行过程中所必须作的部分调整方案;
②决定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的批准和废除;
③规定军人和外交人员的衔级制度和其他专门衔级制度;
④规定和决定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
⑤决定特赦;
⑥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决定战争状态的宣布;
⑦决定全国总动员或者局部动员;
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
宪法和法律
解释权
①解释宪法;
②解释法律。
人事任免权
①选举权:选举国家主席、副主席、中央军委主席、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
②决定权:根据国家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根据中央军委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委其他组成员的人选;
①改变或者撤销各部、各委员会发布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规章
②改变或者撤销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③监察监督
④审计监督
行政管理权
《宪法》第89条第三至十二、十五、十六、十七项。
提出议案权
向全国人大提出议案
向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议案。
其他职权
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
全国人大授予的其他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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