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城市消防国家标准)
解析gb50974-201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中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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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GB50974-201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中需要注意的问题阅读:2512014-09-26 16:59标签:gb50974-2014消火栓规范给排水新规范给排水给水排水工程解析GB50974-201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中需要注意的问题文/刘可1.0.1 条中增加规范验收和维护管理,以前的口号是'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本条重点强调了维护,跟我国目前的情况也是相附的,重设计而轻维护,中国的建筑问题会有一个集中的爆发期间,这一点一定要重视起来.1.0.4 条强调的设计所用设备组件应符合相关要求和国家标准,提出了准入制度的概念.2.1.1 条大家注意出现了移动式消防水泵和车载消防水泵等新的消防产品.2.1.4 条,取消了原来大家常说的常高压消防系统,提出的低压消防给水系统的概念.2.1.5 条提出了移动消防水池的概念2.1.6 条高位消防水池的概念2.1.7 条定义的屋顶消防水箱的概念,但这次规范编写不太严谨,后面我还会说到初期与10分钟的概念.2.1.8 条是消火栓系统的概念.2.1.11条及2.1.12条明确了静水水压和动水压力的概念.2.2章节的符号大家注意下以下几个名词,会在后续的计算中用到,最大船宽度,着火油船冷却面积,充实水柱投影长度,第1i种水灭火系统的火灾延续时间,还有一些系数等,记下来后会对后续的计算能较好理解.3.1.2第3条大家注意一下,当消防给水与生活给水合用时,合用系统的给水设计流量应为消防给水设计流量与生活给水最大时流量之和,不是叠加,也不是按消防时校核,而是相加;另外计算生活最大小时用水流量时,淋浴用水量宜按15%计算,火灾时能停用的用水量可不计,淋浴等不是24h的,因此取了折减,火灾时能停用的有浇洒等水量。
3.2.2 条规定了城镇的火灾次数和一次灭火设计流量,更加细化了,可以对照看一下。
注意小于2.5万人大于1万人时的一次灭火设计流量增加了5L/S.3.3.2 条规定了建筑物的室外消火栓用水量,民用建筑改动还是比较大的,民用建筑,只要定义成住宅且耐火等级为一二级的,那么室外消火栓用水量就是15/S,民用建筑的分类更加细化,补充了公建的室外消火栓用水量,这个可以根据建筑物的体积进行选择。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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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吧-> 建筑消防->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打印本页] 登录-> 注册-> 回复主题-> 发表主题月海星航2007-12-22 14:36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1 总则1.0.1为贯彻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保证消防给水系统和消火栓系统的安全性、可靠性、经济合理性,便于日常维护管理,及时有效地扑灭火灾,保护生命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除核电站核岛、矿山、军事设施、草原等以外的城镇、工业和民用建(构)筑物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消防给水系统及消火栓系统:1.0.3在城镇规划区域范围内,城镇消防给水应与城镇给水管网同时规划、设计及实施。
1.0.4消防给水系统和消火栓系统的设计应遵循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从全局出发,统筹兼顾,应结合工程特点,根据火灾危险性,以及消防给水系统和消火栓系统供水和扑救火灾的特点积极采用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
1.0.5 工程设计采用的消防给水系统和消火栓系统的专用组件、材料和设备应具备符合国家市场准入制度要求的有效证件和产品出厂合格证。
1.0.6 当设置消防给水系统和消火栓系统的场所变更使用功能和用途时,应校核原有系统的适用性与合理性,当不适应或不合理时,应按本规范重新设计。
1.0.7 8度及8度以上地震地区的消防给水系统和消火栓系统的设计应按有关规范执行。
1.0.8 消防给水系统及消火栓系统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和符号2.1 术语2.1.1水灭火(消防)系统Water-based fire protection systems以水为介质,用于灭火、控火和暴露防护等功能的消火栓、自动喷水系统、水喷雾系统、泡沫系统、固定消防炮等。
2.1.2 消防给水系统Fire protection water supply systems/ Water-based fire protection systems向一种或几种水灭火系统供水的给水设施。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部分条文个人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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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从事给排水专业的技术人员来说,GB50974-201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应该是一本比较重要的规范,对于整个设计施工开发都有重要影响,比较了历次报批稿及最终纸版,发现每个版本来回增删和改动也比较大,总结了一些问题,有的是网友反映的,有的是一些自己的看法,与大家分享一下。
一 11.0.4 消防水泵应由消防水泵出水干管上设置的压力开关、高位消防水箱出水管上的流量开关,或报警阀压力开关等开关信号应能直接自动启动消防水泵。
消防水泵房内的压力开关宜引入消防水泵控制柜内。
“应能”两字取消,语法才更通顺,“消防水泵房内的压力开关”改为“消防水泵房内的压力开关信号”较妥。
二最后两条的条文和条文解释对不上。
三稳压泵的设计压力应满足系统自动启动和管网充满水的要求。
消防水泵的启动有P1 P2压力点,规范稳压罐的容积仅150L且没有了30S的概念,是否还有P1,P2压力点。
30S仅针对于电动阀。
四消防电梯前室的消火栓可以计入本层。
也就是说否定了原规范,原来建筑设计规范上面的理解是错误的,是否会降低灭火的可靠性。
五7.4.12条,栓口压力不小于0.35MPa,反算每支消火栓的流量为7L/s,室内消火栓用水量则大于56L/s。
明显大于规范3.5.2条消火栓流量40L/s的要求,那应该如何确定消防用水量?3.5.2条只是给出了一个最小设计流量六经常碰到某类厂房定性为甲类,但是甲类生产区域仅占整个厂房的小部分,其余区域仍未丙类。
这样的厂房应该如何确定室内消火栓用水量?建规:3.1.2条,根据各类火灾危险性面积所占本层或本防火分区的面积比例综合确定。
七流量开关的流量值设为多少?只设高位消防水箱的低压压力开关压力值设为多少?低压压力开关和高位水箱的流量开关,可以认为是双保险。
1、低压压力开关感受到的是管道系统内来自高位水箱的水位的静压。
消防水箱最先启用,水位下降,低压压力开关感受的静压降低,转换成电信号,启动消防主泵。
消防给水及消防栓系统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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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给水及消防栓系统技术规范篇一: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附条文说明】GB 50974-2014Firefighting Water Supply & Fire hydrant System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with clause explanation] GB 50974-20145.5.1 消防水泵房应设置起重设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Fire water pump room should set hoisting facility and meet with following regulations:1.消防水泵的重量小于0.5t时,宜设置固定吊钩或移动吊架;When the fire water pump weight is less than 0.5t,fixed hoisting hook or movable hanging bracket should be installed.2.消防水泵的重量为0.5t~3t时,宜设置手动起重设备;When the fire water pump weight is between 0.5t and 3t, manual-operation hoisting facility should be installed.3.消防水泵的重量大于3t时,应设置电动起重设备。
When the fire water pump weight is less than 0.5t,fixed hoisting hook or movable hanging bracket should be installed.11.0.4 消防水泵应由消防水泵出水干管上设置的压力开关、高位消防水箱出水管上的流量开关,或报警阀压力开关等开关信号能直接自动启动消防水泵。
消防水泵房内的压力开关宜引入消防水泵控制柜内。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word版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word版](https://img.taocdn.com/s3/m/1808afc7a1116c175f0e7cd184254b35effd1a4d.png)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word版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一、概述。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是建筑物中重要的消防设施,其质量和性能直接关系到建筑物内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因此,对于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技术规范,必须严格执行,确保其可靠性和安全性。
二、设计原则。
1. 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确保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2. 根据建筑物的用途和结构特点,合理确定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布局和容量。
3. 采用高质量的材料和设备,确保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稳定性和耐用性。
4. 考虑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维护和检修便捷性,确保系统的长期有效运行。
三、设计要求。
1. 消防给水系统的设计要求。
(1)消防给水系统应采用城市自来水供水或设置专用消防给水泵。
(2)消防给水系统的管道应采用耐腐蚀、耐高压的材料,确保系统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3)消防给水系统的水压和流量应满足建筑物内各个消防设施的需要,确保消防工作的顺利进行。
2. 消火栓系统的设计要求。
(1)消火栓系统的布局应合理,覆盖建筑物内各个区域,确保消防设施的有效使用。
(2)消火栓系统的消防栓应设置在易于寻找和操作的位置,确保在发生火灾时能够迅速使用。
(3)消火栓系统的管道和接头应采用高强度、耐腐蚀的材料,确保系统的可靠性和耐用性。
四、施工要求。
1.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施工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相关规范进行,确保系统的质量和性能。
2. 施工人员应具备相关的资质和经验,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3. 施工过程中应注意保护现场设施和周边环境,确保施工安全和环境卫生。
五、验收要求。
1.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验收应由相关部门进行,确保系统的质量和性能符合规范要求。
2. 验收人员应对系统的管道、阀门、泵站等设施进行检查和测试,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性能。
3. 验收合格后,应出具相应的验收报告和合格证明,确保系统的合法使用。
六、维护要求。
1.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维护应定期进行,确保系统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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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 xxx号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的公告现批准《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xxx—200x,自200x年x月x日起实施.其中,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OOx年xx月xx日前言根据建设部建标[2006]77号文件的要求,由中国中元国际工程公司会同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上海市公安消防总队、北京市公安消防总队、辽宁省公安消防总队、山西省公安消防总队、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公司、广州市设计院、四川省建筑设计院、新疆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中元国际工程设计研究院、北京利华消防工程公司、上海瑞孚管路系统有限公司、北京科进电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上海上龙阀门厂、广东东方管业有限公司等单位编制国家标准《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xxx。
本规范的编制,遵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方针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在调查研究和总结我国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消防技术的科研、工程应用现状及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广泛征求了国内有关科研、设计、产品生产、消防监督和工程施工、应用单位的意见。
同时参考了发达国家的相关标准,最后经有关部门共同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14章和7个附录,内容包括:总则、术语、消防给水系统设计流量、消防给水系统、消防水源、供水设施、消火栓系统、消防给水系统管网、消防排水、水力计算、控制与操作、施工、系统调试与验收、维护管理和附录等。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强制性条文解释,公安部负责具体管理,中国中元国际工程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解释。
请各个单位在执行本规范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并及时把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中国中元国际工程公司《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管理组(地址:北京西三环北路5号,邮编:100089),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解析GB50974-201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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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GB50974-201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中需要注意的问题1.0.1 条中增加规范验收和维护管理,以前的口号是"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本条重点强调了维护,跟我国目前的情况也是相附的,重设计而轻维护,中国的建筑问题会有一个集中的爆发期间,这一点一定要重视起来.1.0.4 条强调的设计所用设备组件应符合相关要求和国家标准,提出了准入制度的概念.2.1.1 条大家注意出现了移动式消防水泵和车载消防水泵等新的消防产品.2.1.4 条,取消了原来大家常说的常高压消防系统,提出的低压消防给水系统的概念.2.1.5 条提出了移动消防水池的概念2.1.6 条高位消防水池的概念2.1.7 条定义的屋顶消防水箱的概念,但这次规范编写不太严谨,后面我还会说到初期与10分钟的概念.2.1.8 条是消火栓系统的概念.2.1.11条及2.1.12条明确了静水水压和动水压力的概念.2.2章节的符号大家注意下以下几个名词,会在后续的计算中用到,最大船宽度,着火油船冷却面积,充实水柱投影长度,第1i种水灭火系统的火灾延续时间,还有一些系数等,记下来后会对后续的计算能较好理解.3.1.2第3条大家注意一下,当消防给水与生活给水合用时,合用系统的给水设计流量应为消防给水设计流量与生活给水最大时流量之和,不是叠加,也不是按消防时校核,而是相加;另外计算生活最大小时用水流量时,淋浴用水量宜按15%计算,火灾时能停用的用水量可不计,淋浴等不是24h的,因此取了折减,火灾时能停用的有浇洒等水量。
3.2.2 条规定了城镇的火灾次数和一次灭火设计流量,更加细化了,可以对照看一下。
注意小于2.5万人大于1万人时的一次灭火设计流量增加了5L/S.3.3.2 条规定了建筑物的室外消火栓用水量,民用建筑改动还是比较大的,民用建筑,只要定义成住宅且耐火等级为一二级的,那么室外消火栓用水量就是15/S,民用建筑的分类更加细化,补充了公建的室外消火栓用水量,这个可以根据建筑物的体积进行选择。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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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 xxx号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的公告现批准《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xxx—200x,自200x年x月x日起实施。
其中,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OOx年xx月xx日前言根据建设部建标[2006]77号文件的要求,由中国中元国际工程公司会同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上海市公安消防总队、北京市公安消防总队、辽宁省公安消防总队、山西省公安消防总队、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公司、广州市设计院、四川省建筑设计院、新疆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中元国际工程设计研究院、北京利华消防工程公司、上海瑞孚管路系统有限公司、北京科进电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上海上龙阀门厂、广东东方管业有限公司等单位编制国家标准《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xxx。
本规范的编制,遵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方针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在调查研究和总结我国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消防技术的科研、工程应用现状及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广泛征求了国内有关科研、设计、产品生产、消防监督和工程施工、应用单位的意见。
同时参考了发达国家的相关标准,最后经有关部门共同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14章和7个附录,内容包括:总则、术语、消防给水系统设计流量、消防给水系统、消防水源、供水设施、消火栓系统、消防给水系统管网、消防排水、水力计算、控制与操作、施工、系统调试与验收、维护管理和附录等。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强制性条文解释,公安部负责具体管理,中国中元国际工程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解释。
请各个单位在执行本规范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并及时把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中国中元国际工程公司《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管理组(地址:北京西三环北路5号,邮编:100089),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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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 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的高位消防水箱的有效容积应满足初期火灾消防用水量的要求,并
供 应符合下列规定:
水
1 一类高层公共建筑,不应小于36m3,但当建筑高度大于100m时,不应小于50m3,当建筑
设
施 高度大于150m时,不应小于100m3;
2 多层公共建筑、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和一类高层住宅,不应小于18m3,当一类高层住宅建筑
缓冲水容积
5.3 稳压泵
5
5.3.3 稳压泵的设计压力应符合下列要求:
供 1 稳压泵的设计压力应满足系统自动启动和管网充满水的要求;
水 2 稳压泵的设计压力应保持系统自动启泵压力设置点处的压力在准工作状态时大于系统设置自动启
设 施
泵压力值,且增加值宜为0.07MPa~0.10MPa;
3 稳压泵的设计压力应保持系统最不利点处水灭火设施在准工作状态时的静水压力应大于0.15MPa。
正常泄漏量和系统自动启动流量;
2 消防给水系统管网的正常泄漏量应根据管道材质、
接口形式等确定,当没有管网泄漏量数据时,稳压泵
的设计流量宜按消防给水设计流量的1%~3%计,且
不宜小于1L/s;
3 消防给水系统所采用报警阀压力开关等自动启动
流量应根据产品确定。
13
压缩空气容积 Ps2
气压罐有效储存水容积 ≥150L Ps1 P0
供 5.2.4 高位消防水箱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水 设
1 当高位消防水箱在屋顶露天设置时,水箱的人孔以及进出水管的阀门等应采取锁具或阀门箱等
施 保护措施;
2 严寒、寒冷等冬季冰冻地区的消防水箱应设置在消防水箱间内,其他地区宜设置在室内,当必
须在屋顶露天设置时,应采取防冻隔热等安全措施;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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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2.2 室外供水(1)
• 城镇消防给水宜采用城镇市政给水管网供应,城市避难场所宜设臵独 立的城市消防水池,且每座容量不宜小于200m3。 • 建筑物室外宜采用低压消防给水系统,当采用市政给水管网供水时, 应采用两路消防供水,除建筑高度超过54m的住宅外,室外消火栓设 计流量小于等于20L/s时可采用一路消防供水。 • 工艺装臵区、储罐区室外消防给水应采用高压或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 统,但当无泡沫灭火系统、固定冷却水系统和消防炮,室外消防设计 流量不大于30L/s,且在城镇消防站保护范围内时可采用低压消防给 水系统。 • 堆场室外消防给水宜采用低压消防给水系统,但当可燃物堆场规模大、 堆垛高、易起火、扑救难度大,应采用高压或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
4பைடு நூலகம்
重点内容:
一、消防水源 二、供水方式 三、供水设施 四、消防设施布置 五、消防管网阀门 六、消防排水 七、水力计算
2.1 2.2 2.3 2.4 供水状态 室外供水 室内供水 供水管网
1.1 1.2 1.3 1.4 天然水源 消防水池 市政管网 内部管网
4.1 市政消火栓 4.2 室外消火栓 4.3 室内消火栓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国家标准GB 50974宣贯
上海市消防局 曾杰
标准将于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
水灭火系统的作用
将燃烧的火直接 扑灭;
降低火灾的增长 蔓延速度;
降低构件和物体的 表面温度,防止变 形倒塌;
降低火灾放热速率 并阻止火势反弹;
2
规范的主要内容
章 1.总则 2.术语和符号 节 术语 一般规定 市政消防给水 建筑室外 构筑物 建筑室内 消防用水量 一般规定 市政给水 消防水池 天然水源 消防水泵 高位消防水箱 稳压泵 水泵接合器 泵房 一般规定 分区给水 条 5 12 4 3 3 13 6 5 6 2 11 7 17 6 6 9 16 13 5 强条 7.消火栓系统 系统选择 市政消火栓 室外消火栓 室内消火栓 一般规定 管道设计 阀门及其他 一般规定 消防排水 测试排水 水力计算 消火栓 减压计算 一般规定 进场检验 施工 试压冲洗 调试 验收 6 11 10 16 8 13 7 2 4 2 9 1 5 19 9 8 27 14 11 18 16 1 1 1 1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规范及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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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火栓系统的验收规范
验收时应检查消火栓系统的安装是否符合 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
应测试消火栓系统的各项功能是否正常, 如出水压力、水量、水枪喷射距离等。
应模拟火灾场景进行消防演练,检查消火 栓系统在实际操作中的性能和效果。
04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维护与管理
消防给水系统的验收规范
水压试验
对完成的管网进行水压试验,确保管网的密封性 和抗压性。
水质检测
对消防用水进行水质检测,确保水质符合相关标 准和规定。
验收文件
编制完整的验收文件,包括验收报告、水质检测 报告等,并存档备查。
03
消火栓系统的规范要求
消火栓系统的设计规范
消火栓系统的设计应遵循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确保系统的安全、可靠 和有效性。
02
对消防水系统进行压力测试,检查管道、接头、阀门等部位是
否存在渗漏现象。
对消火栓的出水压力进行检测,确保其符合规范要求。
03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应急处理
在发生火灾时,及时启动消防水 泵,打开相关阀门,确保消防用
水能够及时到达火灾现场。
对于出现故障的消防设施,及时 进行抢修,尽快恢复其正常工作
状态。
在无城市管网供水或供水不可靠的情况下 ,应设置消防水池存储消防用水。
消防给水系统的施工规范
01
02
03
管材选择
应选择耐压、耐腐蚀、使 用寿命长的管材,如钢管 、铸铁管等。
管网布置
根据建筑物的布局和消防 需求,合理布置消防管网 ,确保供水可靠。
施工质量
严格控制施工质量和安全 ,确保管网的密封性和抗 压性。
解析gb50974-201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中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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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gb50974-201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中需要解析GB50974-201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中需要注意的问题1.0.1 条中增加规范验收和维护管理,以前的口号是"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本条重点强调了维护,跟我国目前的情况也是相附的,重设计而轻维护,中国的建筑问题会有一个集中的爆发期间,这一点一定要重视起来.1.0.4 条强调的设计所用设备组件应符合相关要求和国家标准,提出了准入制度的概念.2.1.1 条大家注意出现了移动式消防水泵和车载消防水泵等新的消防产品. 2.1.4 条,取消了原来大家常说的常高压消防系统,提出的低压消防给水系统的概念. 2.1.5 条提出了移动消防水池的概念2.1.6 条高位消防水池的概念2.1.7 条定义的屋顶消防水箱的概念,但这次规范编写不太严谨,后面我还会说到初期与10分钟的概念.2.1.8 条是消火栓系统的概念.2.1.11条及2.1.12条明确了静水水压和动水压力的概念.2.2章节的符号大家注意下以下几个名词,会在后续的计算中用到,最大船宽度,着火油船冷却面积,充实水柱投影长度,第1i种水灭火系统的火灾延续时间,还有一些系数等,记下来后会对后续的计算能较好理解.3.1.2第3条大家注意一下,当消防给水与生活给水合用时,合用系统的给水设计流量应为消防给水设计流量与生活给水最大时流量之和,不是叠加,也不是按消防时校核,而是相加;另外计算生活最大小时用水流量时,淋浴用水量宜按15%计算,火灾时能停用的用水量可不计,淋浴等不是24h的,因此取了折减,火灾时能停用的有浇洒等水量。
3.2.2 条规定了城镇的火灾次数和一次灭火设计流量,更加细化了,可以对照看一下。
注意小于2.5万人大于1万人时的一次灭火设计流量增加了5L/S.3.3.2 条规定了建筑物的室外消火栓用水量,民用建筑改动还是比较大的,民用建筑,只要定义成住宅且耐火等级为一二级的,那么室外消火栓用水量就是15/S,民用建筑的分类更加细化,补充了公建的室外消火栓用水量,这个可以根据建筑物的体积进行选择。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设计参数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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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基本参数3.1 条文综述本章节条文共计34条,无强制性条文。
本章节明确了市政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建筑物室内外消火栓设计流量、构筑物消防给水设计流量、火灾延续时间等的基本参数。
3.2 条文要点说明3.1.1工厂、仓库、堆场、储罐区或民用建筑的室外消防给水用水量,应按同一时间内的火灾起数和一起火灾灭火所需室外消防给水用水量确定。
同一时间内的火灾起数应符合下列规定:1 工厂、堆场和储罐区等,当占地面积小于等于100hm2,且附有居住区人数小于或等于1.5万人时,同一时间内的火灾起数应按1起确定;当占地面积小于或等于100hm2,且附有居住区人数大于1.5万人时,同一时间内的火灾起数应按2起确定,居住区应计1起,工厂、堆场或储罐区应计1起;2工厂、堆场和储罐区等,当占地面积大于100hm2,同一时间内的火灾起数应按2起确定,工厂、堆场或储罐区应按需水量最大的两座建筑(或堆场、储罐区)各计1起;3 仓库和民用建筑同一时间内的火灾起数应按1起确定。
【要点说明】本条规定了工厂、仓库等工业建筑,堆场、储罐区等构筑物和民用建筑室外消防给水用水量的计算方法。
关键词是火灾起数、同一时间、室外消防给水用水量。
1)第1款规定了工厂、堆场和储罐区等,当占地面积小于等于100hm2时,火灾起数与附有居住区人数有关。
(1)随着附有居住区人数增加,火灾起数也增加。
(2)同一时间内的火灾起数按2起时,室外消防给水用水量应按居住区和工厂、堆场或储罐区的室外消防给水用水量之和确定。
2)第2款规定了当工厂、堆场和储罐区等的占地面积大于100hm2时,火灾起数为2起,且只与工厂、堆场和储罐区有关。
(1)附有居住区的室外消防给水用水量小于工厂、堆场和储罐区的室外消防给水用水量。
(2)附有居住区的火灾起数、室外消防给水用水量按3.2.2条确定。
(3)工厂、堆场或储罐区的室外消防给水用水量应按3.3.2条、3.4节相关条款确定。
3)第3款说明了因不同类别库房的建筑规模受到一定的限制,仓库和民用建筑同一时间内的火灾起数均按1起确定。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 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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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是一份对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设计、安装、运行和维护等方面进行规范的文件。
该规范旨在确保消防给水系统和消火栓系统的安全可靠性,提供有效的灭火和救援能力。
以下是该技术规范的一些重点内容:
1. 规范了消防给水系统和消火栓系统的设计标准和要求,包括系统的布置、管道和设备的选择等。
2. 规定了消防给水系统和消火栓系统的安装、测试和验收的程序和要求,确保系统的正确安装和运行。
3. 提供了消防给水系统和消火栓系统的维护和保养的指导,包括定期巡检、设备检修和清洗等。
4. 规范了消防给水系统和消火栓系统的操作要求,包括系统的启动和停止、水源的保障和系统的操作人员要求等。
5. 强调了消防给水系统和消火栓系统的安全管理,包括系统的监控和报警设备的设置等。
该技术规范是消防工程中关于消防给水与消火栓系统方面的重要参考文件,它对
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城市消防设施的运行管理起着重要的作用。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教材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教材](https://img.taocdn.com/s3/m/a044dbf9f021dd36a32d7375a417866fb84ac0f7.png)
消火栓系统的分类
按用途分类:室内消火栓系统、室外消火栓系统 按设置场所分类:城市消火栓系统、工厂消火栓系统、农村消火栓系统 按水压分类:高压消火栓系统、临时高压消火栓系统、低压消火栓系统 按供水范围分类:区域集中消火栓系统、独立分散消火栓系统
消火栓系统的设计原则
确保安全可靠: 消火栓系统的设 计应满足消防安 全要求,具备可 靠的灭火能力, 能够在火灾发生 时及时有效地控 制火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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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泵:应选用高效、低噪音的水 泵,并设置备用泵,确保供水压 力和流量满足要求
增压设施:对于高层建筑等需要 增加供水压力的场所,应设置增 压设施,如增压泵、气压罐等
消防给水系统的水压和水量要求
消防给水系统的水压要求:根据建筑高度、消防设备等因素确定,需满足消防设备用水需求,保 证水压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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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时应与各专业工种密切配合,确保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与其他设施的协调性。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验收程序和标准
验收程序:按照施工图纸和合同 约定进行验收,包括水压试验、 消防泵房调试等环节
验收要求: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无渗漏、无故障,符合设计要求 和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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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消防规 范和标准,包括管材、阀门、水 泵等设备的规格、型号、质量等
符合规范标准: 消火栓系统的设 计应遵循国家相 关消防规范和标 准,确保系统的 合规性和可靠性。
灵活适应:消火 栓系统的设计应 具备灵活性,能 够适应不同的建 筑结构和火灾场 景,满足各种灭 火需求。
经济合理:消火 栓系统的设计应 充分考虑经济效 益,在满足消防 安全要求的前提 下,合理选用设 备、材料和控制 方式,降低工程 造价和维护成本。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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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篇一: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规定差异点总结:1、室内、外消火栓规范要求的用水量(L/s)增加,宿舍、公寓等非住宅类居住建筑按公共建筑执行。
(详见3.3.2、3.3.3、3.5.2、3.5.4)2、建筑内用于防火分隔的防火分隔水幕和防护冷却水幕的火灾延续时间,不应小于防火分隔水幕或防火冷却水幕设置部位墙体的耐火极限。
(详见3.6.4)3、当采用一路消防供水或只有一条引入管,且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大于20L/s或建筑高度大于50m,应设置消防水池。
(详见4.3.1)(《建规》为室内外消防用水量之和大于25L/s)4、消防水池进水管管径不应小于DN100。
(详见4.3.3)5、消防水池有2根补水管,且发生火灾时能连续补水的,消防水池可根据补水量做小点,但不能小于100立方,如果只有消火栓系统的不能小于50立方。
(详见4.3.4)6、消防水池大于500立方的,宜分成两格;大于1000立方的,应分成两座。
(详见4.3.6)7、增加消防水池的出水、排水、水位、通气管和呼吸管的规定。
(水泵房内应能显示消防水池水位,消控室内应能显示消防水池、消防水箱正常水位,以及高水位、低水位报警功能。
)(详见4.3.9、4.3.10)8、消控室内应能显示稳压泵的运行状态。
(详见11.0.7)9、消防水池最低水位低于离心泵出水管中心线或水位不能保证离心泵吸水时,可采用轴流深井泵。
(详见5.1.9)10、<54m的住宅和室外消防用水量≤25L/s或室内消防用水量≤10L/s的建筑可不设置备用消防水泵。
(增加了住宅)(详见5.1.10)11、消防水泵组应设置流量和压力检测装置。
(详见5.1.11)12、消防水泵吸水方式(自灌式或直接从市政管网抽水)。
(详见5.1.12)13、消防水泵能有效可靠工作而对吸水管、出水管和阀门等做出规定。
(一组消防水泵的吸水管和出水管应有100%备用,吸水管上应设置偏心大小头,以避免形成气囊。
GB 50974-2014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2014-10-1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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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 2014-01-19发布2014-10-01实施目录1总则 (2)2术语和符号 (3)2.1术语 (3)2.2符号 (4)3基本参数 (6)3.1一般规定 (6)3.2市政消防给水设计流量 (7)3.3建筑物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 (7)3.4构筑物消防给水设计流量 (8)3.5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 (17)3.6消防用水量 (18)4消防水源 (21)4.1一般规定 (21)4.2市政给水 (22)4.3消防水池 (22)4.4天然水源 (25)5供水设施 (25)5.1消防水泵 (25)5.2高位消防水箱 (30)5.3稳压泵 (31)5.4消防水泵接合器 (32)5.5消防水泵房 (33)6给水形式 (36)6.1一般规定 (36)6.2分区供水 (40)7消火栓系统 (41)7.1系统选择 (41)7.2市政消火栓 (42)7.3室外消火栓 (43)7.4室内消火栓 (45)8管网 (49)8.1一般规定 (49)8.2管道设计 (50)8.3阀门及其他 (53)9消防排水 (54)9.1一般规定 (54)9.2消防排水 (54)9.3测试排水 (55)10水力计算 (55)10.1水力计算 (55)10.2消火栓 (59)10.3减压计算 (59)11控制与操作 (61)12施工 (64)12.1一般规定 (64)12.2进场检验 (65)12.3施工 (69)12.4试压和冲洗 (82)13系统调试与验收 (85)13.1系统调试 (85)13.2系统验收 (90)14维护管理 (95)附录A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分部、分项工程划分 (97)附录B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98)附录C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施工过程质量检查记录 (99)附录D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检查记录 (104)附录E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工程验收记录 (105)附录F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验收缺陷项目划分 (106)附录G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维护管理工作检查项目 (107)1总则1.0.1为了合理设计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保障施工质量,规范验收和维护管理,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紧结条文)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紧结条文)](https://img.taocdn.com/s3/m/2ac25b0a5f0e7cd1842536f5.png)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GB50974-20143.1 一般规定3.1.1 工厂、仓库、堆场、储罐区或民用建筑的室外消防给水用水量,应按同一时间内的火灾起数和一起火灾灭火所需室外消防给水用水量确定。
同一时间内的火灾起数应符合下列规定:1 工厂、堆场和储罐区等,当占地面积小于等于100hm2,且附有居住区人数小于等于1.5万人时,同一时间内的火灾起数应按1起确定;当占地面积小于等100hm2,且附有居住区人数大于1.5万人时,同一时间内的火灾起数应按2起确定,居住区应计1起,工厂、堆场或储罐区应计1起;2 工厂、堆场和储罐区等,当占地面积大于100hm2,同一时间内的火灾起数应按2起确定,工厂、堆场和储罐区应按需水量最大的两座建筑(或堆场、储罐)各计1起;3 仓库和民用建筑同一时间内的火灾起数应按1起确定。
3.1.2 一起火灾灭火所需消防用水的设计流量应由建筑的室外消火栓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固定冷却水系统等需要同时作用的各种水灭火系统的设计流量组成,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按需要同时作用的各种水灭火系统最大设计流量之和确定;2 两座及以上建筑合用消防给水系统时,应按其中一座设计流量最大者确定;3 当消防给水与生活、生产给水合用时,合用系统的给水设计流量应为消防给水设计流量与生活、生产用水最大小时流量之和。
计算生活用水最大小时流量时,淋浴用水量按15%计,浇洒及洗刷等火灾时能停用的用水量可不计。
3.1.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等水灭火系统的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应分别按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151、《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219和《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338等的有关规定执行。
3.1.4 本规范未规定的建筑室内外消火栓设计流量,应根据其火灾危险性、建筑功能性质、耐火等级和建筑体积等相似建筑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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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1 总则1.1为了合理设计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保障施工质量,规范验收和维护管理,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1.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民用、市政等建设工程的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和维护管理。
1.3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和维护管理应遵循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结合工程特点,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适用、保护环境。
1.4工程中采用的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组件和设备等应为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准入制度要求的产品。
1.5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和维护管理,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和符号2.1 术语2.1.1消防水源 fire water向水灭火设施、车载或手抬等移动消防水泵、固定消防水泵等提供消防用水的水源,包括市政给水、消防水池、高位消防水池和天然水源等。
2.1.2高压消防给水系统 constant high pressure fire protection watersupply system能始终保持满足水灭火设施所需的工作压力和流量,火灾时无须消防水泵直接加压的供水系统。
2.1.3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 temporary high pressure fire protection water supply system平时不能满足水灭火设施所需的工作压力和流量,火灾时能自动启动消防水泵以满足水灭火设施所需的工作压力和流量的供水系统。
2.1.4低压消防给水系统 low pressure fire protection water supply system能满足车载或手抬移动消防水泵等取水所需的工作压力和流量的供水系统。
2.1.5消防水池 fire reservoir人工建造的供固定或移动消防水泵吸水的储水设施。
2.1.6高位消防水池 gravity fire reservoir设置在高处直接向水灭火设施重力供水的储水设施。
2.1.7高位消防水箱 elevated/gravity fire tank设置在高处直接向水灭火设施重力供应初期火灾消防用水量的储水设施。
2.1.8消火栓系统 hydrant systems/standpipe and hose systems由供水设施、消火栓、配水管网和阀门等组成的系统。
2.1.9湿式消火栓系统 wet hydrant system/wet standpipe system平时配水管网内充满水的消火栓系统。
2.1.10干式消火栓系统 dry hydrant system/ dry standpipe system平时配水管网内不充水,火灾时向配水管网充水的消火栓系统。
2.1.11静水压力 static pressure消防给水系统管网内水在静止时管道某一点的压力,简称静压。
2.1.12动水压力 residual/running pressure消防给水系统管网内水在流动时管道某一点的总压力与速度压力之差,简称动压。
2.2 符号A——消防水池进水管断面面积;Bmax ——最大船宽度;C——海澄—威廉系数;Cv——流速系数;c——水击波的传播速度;co——水中声波的传播速度;dg——节流管计算内径;dk——减压孔板孔口的计算内径;di——管道计算内径;E——管道材料的弹性模量;F——着火油船冷却面积;fmax ——最大船的最大舱面积;g——重力加速度;H——消防水池最低有效水位至最不利点处水灭火设施的几何高差;Hg——节流管的水头损失;Hk——减压孔板的水头损失;i——单位长度管道沿程水头损失;K——水的体积弹性模量;k1——管件和阀门当量长度换算系数;k2——安全系数;k3——消防水带弯曲折减系数;L——管道直线段长度;Ld——消防水带长度;Lj――节流管长度;Lmax——最大船的最大舱纵向长度;Lp——管件和阀门等当量长度;Ls——水枪充实水柱长度在平面上的投影长度;m——建筑同时作用的室内水灭火系统数量;n——建筑同时作用的室外水灭火系统数量;nε——管道粗糙系数;P——消防给水泵或消防给水系统所需要的设计扬程和设计压力;po——最不利点处水灭火设施所需的设计压力;pf——管道沿程水头损失;pn——管道某一点处的压力;pp——管件和阀门等局部水头损失;pt——管道某一点处的总压力;pv——管道速度压力;Δp——水锤最大压力;q——管段消防给水设计流量;qt——火灾时消防水池的补水流量;q1i——室外第i种水灭火设施的设计流量;q2i——室内第i种水灭火设施的设计流量;R——管道水力半径;Ro——消火栓保护半径;Re——管道雷诺数;Sk——水枪充实水柱长度;T——水的温度;t1i ——室外第i种水灭火系统的火灾延续时间;t2i ——室内第i种水灭火系统的火灾延续时间;υ——管道内水的平均流速;V——建筑物消防给水一起火灾灭火用水总量;V1——室外消防给水一起火灾灭火用水量V2——室内消防给水一起火灾灭火用水量;Vg――节流管内水的平均流速;Vk――减压孔板后管道内水的平均流速;y——系数;λ——水头损失沿程阻力系数;ρ——水的密度;μ——水的动力黏滞系数;ν——水的运动黏滞系数;ε——当量粗糙度;ζ1――减压孔板的局部阻力系数;ζ2――节流管中渐缩管与渐扩管的局部阻力系数之和;δ——管道壁厚。
3 基本参数3.1 一般规定3.1.1工厂、仓库、堆场、储罐区或民用建筑的室外消防用水量,应按同一时间内的火灾起数和一起火灾灭火所需室外消防用水量确定。
同一时间内的火灾起数应符合下列规定:(1)工厂、堆场和储罐区等,当占地面积小于等于100hm2,且附有居住区人数小于或等于1.5万人时,同一时间内的火灾起数应按1起确定;当占地面积小于或等于100hm2,且附有居住区人数大于1.5万人时,同一时间内的火灾起数应按2起确定,居住区应计1起,工厂、堆场或储罐区应计1起;(2)工厂、堆场和储罐区等,当占地面积大于100hm2,同一时间内的火灾起数应按2起确定,工厂、堆场和储罐区应按需水量最大的两座建筑(或堆场、储罐)各计1起;(3)仓库和民用建筑同一时间内的火灾起数应按1起确定。
3.1.2一起火灾灭火所需消防用水的设计流量应由建筑的室外消火栓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固定冷却水系统等需要同时作用的各种水灭火系统的设计流量组成,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按需要同时作用的各种水灭火系统最大设计流量之和确定;(2)两座及以上建筑合用消防给水系统时,应按其中一座设计流量最大者确定;(3)当消防给水与生活、生产给水合用时,合用系统的给水设计流量应为消防给水设计流量与生活、生产用水最大小时流量之和。
计算生活用水最大小时流量时,淋浴用水量宜按15%计,浇洒及洗刷等火灾时能停用的用水量可不计。
3.1.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等水灭火系统的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应分别按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151、《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219和《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338等的有关规定执行。
3.1.4本规范未规定的建筑室内外消火栓设计流量,应根据其火灾危险性、建筑功能性质、耐火等级和建筑体积等相似建筑确定。
3.2 市政消防给水设计流量3.2.1市政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应根据当地火灾统计资料、火灾扑救用水量统计资料、灭火用水量保证率、建筑的组成和市政给水管网运行合理性等因素综合分析计算确定。
3.2.2城镇市政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应按同一时间内的火灾起数和一起火灾灭火设计流量经计算确定。
同一时间内的火灾起数和一起火灾灭火设计流量不应小于表3.2.2的规定。
表3.2.2 城镇同一时间内的火灾起数和一起火灾灭火设计流量3.2.3工业园区、商务区、居住区等市政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宜根据其规划区域的规模和同一时间的火灾起数,以及规划中的各类建筑室内外同时作用的水灭火系统设计流量之和经计算分析确定。
3.3 建筑物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3.3.1建筑物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应根据建筑物的用途功能、体积、耐火等级、火灾危险性等因素综合分析确定。
3.3.2建筑物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不应小于表3.3.2的规定。
表3.3.2 建筑物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L/s)注:1.成组布置的建筑物应按消火栓设计流量较大的相邻两座建筑物的体积之和确定;2.火车站、码头和机场的中转库房,其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应按相应耐火等级的丙类物品库房确定;3.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重点砖木、木结构的建筑物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按三级耐火等级民用建筑物消火栓设计流量确定;4.当单座建筑的总建筑面积大于500000m2时,建筑物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应按本表规定的最大值增加一倍。
3.3.3宿舍、公寓等非住宅类居住建筑的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应按本规范表3.3.2中的公共建筑确定。
3.4 构筑物消防给水设计流量3.4.1以煤、天然气、石油及其产品等为原料的工艺生产装置的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应根据其规模、火灾危险性等因素综合确定,且应为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泡沫灭火系统和固定冷却水系统等水灭火系统的设计流量之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石油化工厂工艺生产装置的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50160的有关规定;(2)石油天然气工程工艺生产装置的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183的有关规定。
3.4.2 甲、乙、丙类可燃液体储罐的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应按最大罐组确定,并应按泡沫灭火系统设计流量、固定冷却水系统设计流量与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之和确定,同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泡沫灭火系统设计流量应按系统扑救储罐区一起火灾的固定式、半固定式或移动式泡沫混合液量及泡沫液混合比经计算确定,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151的有关规定;(2)固定冷却水系统设计流量应按着火罐与邻近罐最大设计流量经计算确定,固定式冷却水系统设计流量应按表3.4.2-1或表3.4.2-2规定的设计参数经计算确定。
表3.4.2-1 地上立式储罐冷却水系统的保护范围和喷水强度注:1.当浮顶、内浮顶罐的浮盘采用易熔材料制作时,内浮顶罐的喷水强度应按固定顶罐计算;2.当浮顶、内浮顶罐的浮盘为浅盘式时,内浮顶罐的喷水强度应按固定顶罐计算;3.固定冷却水系统邻近罐应按实际冷却面积计算,但不应小于罐壁表面积的1/2;4.距着火固定罐罐壁1.5倍着火罐直径范围内的邻近罐应设置冷却水系统,当邻近罐超过3个时,冷却水系统可按3个罐的设计流量计算;5.除浮盘采用易熔材料制作的储罐外,当着火罐为浮顶、内浮顶罐时,距着火罐壁的净距离大于或等于0.4D的邻近罐可不设冷却水系统,D为着火油罐与相邻油罐两者中较大油罐的直径;距着火罐壁的净距离小于0.4D范围内的相邻油罐受火焰辐射热影响比较大的局部应设置冷却水系统,且所有相邻油罐的冷却水系统设计流量之和不应小于45L/s;6.移动式冷却宜为室外消火栓或消防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