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三政治法律重点记背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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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重点记背知识
(一)
1.法律的三个特征:
⑴法律由国家制定或认可。
⑵法律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具有强制性。(法律的最本质的特征)
⑶法律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
2.我国法律的本质:我国法律是人民意志和利益的体现。
3.法律规范和道德规范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两者相辅相成、相互渗透、相互支持,所以我们要把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结合起来。
4.法律的功能是维护社会的安全和秩序。
法律具有制裁功能,更具有保护功能.即保护人们的合法权益。
5.凡未满18周岁的我国公民都是未成年人。
6.为什么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需要法律的特殊保护?
答:①未成年人处于人生发展进程中的幼弱时期,生理、心理都不成熟,缺乏自我保护能力.②家庭、学校、社会都可能存在不同程度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和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现象。③由于种种原因,来成年人犯罪逐渐成为严重的杜会问题。
7.我国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两部专门法律的名称:《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8.《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了: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的具体内容。
9.家庭保护
⑴作用:家庭保护是未成年人保护的基础,使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免受来自家庭方面的侵害,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适宜的家庭环境。
⑵基本内容:一是家长要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二是尊重、教育和引导未成年人。
10.学校保护的基本内容:
①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保证未成年人全面发展。②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③尊重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不得随意开除未成年学生。④保护未成年人在学校活动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等。
11.社会保护的基本内容:
①保护未成年人身体的安全与健康。如: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②保护未成年人的思想和心灵健康。如:建立和完善适合未成年人文化生活需要的活动场所和设施,特别是公共图书馆、各级青少年活动中心或少年宫等,应对未成年学生优惠开放;社会各个方面应开展多种形式的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活动等。
12.司法保护
⑴含义: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机关,人民法院以及司法行政部门等国家机关通过依法履行职责,对未成年人所实施的一种专门保护措施。
⑵基本内容:⑴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实行有别于审理成年人犯罪案件的特殊制度;⑵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⑶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继承权、受抚养权、受教育权等。
13.违法行为是指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或者做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
14.违法行为可分为:①行政违法行为:要受行政制裁。②民事违法行为:要承担民事责任。③刑事违法行为就是犯罪的行为.要承担刑事责任。④违宪行为。
15.犯罪是指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触犯刑法,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犯罪具有三个基本特征:①严重危害性,(最本质特征);②刑事违法性,(犯罪的法律标志);③刑罚当罚性,(犯罪的必然后果)。
16.违法行为可分为一般违法和犯罪。
一般违法行为:对社会危害不大,情节轻微,没有触犯刑法.只是违反了刑法以外的法律、法规。
犯罪则是违反刑法的严重违法行为,要受到刑罚处罚。
17.一个人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往往有一个演变的过程。开始是沾染上了坏思想,坏习气;有了不良行为不加以改正,任其发展,便会去干一些违法的事;若再不回头.就会越走越远,直至滑向犯罪的泥潭。因此,我们防微杜渐,要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
18.青少年如何防患于未然?(未成年中学生怎样才能避免违法犯罪的发生呢?)
答:①知道法律规定的禁止行为,不做违反法律的事情;②防患于未然,自觉纠正不良行为;③热情帮助有不良行为的同学。④自觉遵纪守法.谨慎交友,防微杜渐.避免沾染不良习气。
19.抵制不良诱惑的方法主要有:
①避开诱因法。远离不良诱惑最积极的态度和方法就是积极参加健康有益的集体活动.②培养良好的兴趣爱好法。③专时专用法。④联想后果法。⑤请人监督法。
20.青少年加强自我保护的方法有哪些?
答:⑴保持高度警惕是避免侵害的前提。⑵要依靠自己的智慧迅速而准确地作出判断,采取机智灵活的方法与其斗争。⑶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1.获得法律帮助的方式和途径.主要包括诉讼途径、非诉讼途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等。
⑴诉讼途径即是打官司.可分为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三种。人民法院是我国的审判机关,打官司要到法院。
⑵非诉讼途径主要指:投诉、调解、裁决、仲裁、复议、申诉等。
⑶法律服务的主要机构是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它们从不同的方面给人以法律帮助。打官司遇到困难时,还可以获得国家的法律援助。
(二)
1.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答:公民的权利与义务具有一致性(统一的)。
(1)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相互依存、密不可分的。每个公民既是权利的享有者,又是权利的承担者,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
(2)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
(3)公民的某些权利与义务是相互结合的,如劳动权、受教育权,既是公民的权利,也是公民的义务。2、公民维护权利主要包括三方面的内容:①依法享有权利;②依法行使权利;③尊重他人的权利。
依法行使权利应做到:公民在行使权利时,必须采用合法方式,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不得损害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和自由。
3、履行义务应当做到:①法律鼓励做的,我们积极去做;②法律要求做的,我们必须去做;③法律禁止做的,我们坚决不做。
4.受教育权,是指公民有从国家接受文化教育的机会,以及获得受教育的物质帮助的权利。
5.从公民的自身发展来说,受教育是我国公民的应该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从国家的发展对公民的要求来讲,受教育是公民对国家应尽的一项基本义务。
6.公益性是义务教育最显著的特征。义务教育还有强制性、免费性、普遍性等特征。
7.作为正在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初中生,应如何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答:①认真履行按时入学的义务;②认真履行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不得中途辍学;③认真履行遵守法律和学校纪律,尊敬师长,努力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的义务。
8.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是指公民的身体由自己支配和控制,非经法定程序不受逮捕、拘禁、搜查和侵犯的权利。
人身自由权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是公民享有其他一切权利的必要条件。
9.公民的生命健康权由生命权和健康权两部分构成。
生命权是公民行使其他权利的前提,是每个人的最高人身权益。身体健康权包括身体健康权利和精神健康权利。健康权是我们重要的人身权利。
10.法律禁止对公民的身体或住宅进行非法搜查。
执法人员在办理案件时,需要进行搜查时,必须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搜查时要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