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合同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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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合同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合同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合同管理制度建筑施工合同管理制度一、前言建筑施工合同是指建筑施工单位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是合作的基石。

因此,建立合理的建筑施工合同管理制度对于保证施工顺利进行,确保工程质量,维护各方的利益都至关重要。

下面就建筑施工合同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进行一些探讨。

二、制定1.明确制度制定的目的和适用范围,明确制定该管理制度的背景和意义。

2.明确管理制度的主体,明确责任和任务。

制定管理制度需要牵涉到相关部门或人员,需要明确每个人或部门的职责和对该管理制度的执行程度,避免由于责任不清而产生的不必要的争端。

3.建立标准化的合同形式,明确合同的基本条款、内容等。

为了制定常规、标准化合同,建筑施工单位应该准备好合同样本,在实际合同中尽可能多地采用样本中规定的条款,达到合同的标准化,减少后续合同纠纷的产生。

4.针对不同的施工模式,制定相应的管理规范。

目前建筑施工模式比较多样化,有的是单项承包,有的是总包,还有的是设计施工一体化,不同的施工模式对于合同内容和管理上的要求也不一样。

为了制定更实际、具有针对性的管理制度,与不同的施工模式相匹配。

5.相应的制度贯彻落实与完善性追踪。

制定管理制度是一个长期的过程,相应的制度管理工作也需要持续追踪、落实。

要实现这个目标,建筑施工单位需要建立一套完整的合同管理流程,通过制度的不断完善,确保合同的顺利执行。

三、实施1.严格执行签订合同时的规定。

施工单位在签订建筑施工合同之前,应认真阅读合同的内容,理解并确认自己的义务和责任,并在合同中尽可能明确、详细地描述要求。

2.严格执行对合同的承诺。

合同一旦签订,施工单位必须根据约定的内容,履行自己的承诺,若有特殊情况,必须事先与业主协商,获得业主的同意。

3.建立合理、有效的合同管理模式。

为保证合同内容的实施效果,建筑施工单位需要对合同的管理工作进行规划,制定合理的合同管理模式,以及相关的标准操作流程。

4.建立合同管理的信息化系统。

在大型工程项目中,合同管理信息系统显得尤为重要,可以通过在系统中建立各类合同的档案,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信息,从而达到方便管理、快速查询和掌握合同执行情况的目的。

施工企业_合同管理制度

施工企业_合同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提高合同履约率,降低合同风险,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合同管理原则1. 合同管理应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2. 合同管理应坚持合法、合规、高效、节约的原则。

3. 合同管理应加强合同签订、履行、变更、终止和争议解决的全过程管理。

4. 合同管理应强化合同风险防范,确保企业利益。

三、合同管理职责1. 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合同的签订、审查、履行、变更、终止和争议解决等工作。

2. 合同签订部门负责合同的起草、谈判、签订等工作。

3. 合同履行部门负责合同的履行、监督、协调等工作。

4. 合同审查部门负责合同的审查、风险评估、合同风险防范等工作。

5. 合同争议解决部门负责合同争议的调解、仲裁、诉讼等工作。

四、合同签订管理1. 合同签订前,签订部门应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了解项目背景、业主需求、合同条款等。

2. 合同签订前,签订部门应组织合同审查部门对合同条款进行审查,确保合同合法、合规。

3. 合同签订前,签订部门应与合同审查部门、合同履行部门、合同争议解决部门进行沟通,确保合同履行过程中各方权责明确。

4. 合同签订后,签订部门应及时将合同报送合同管理部门备案。

五、合同履行管理1. 合同履行部门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确保项目进度、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符合要求。

2.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合同条款,履行部门应及时与合同签订部门、合同审查部门沟通,按照合同变更程序进行变更。

3.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争议,履行部门应及时向合同争议解决部门报告,采取有效措施化解争议。

4. 合同履行结束后,履行部门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合同验收,确保合同履行完毕。

六、合同变更管理1. 合同变更应遵循合法、合规、公平、自愿的原则。

2. 合同变更前,变更部门应组织合同审查部门对变更内容进行审查,确保变更内容合法、合规。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规定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规定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规定
一、合同主体
合同应当明确指出合同的签订主体,包括业主(发包方)和承包商(承包方)的基本信息,如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方式等。

二、工程概况
该部分应详细描述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规模、
设计标准、质量要求、工期要求等。

三、合同金额与支付方式
明确规定合同的总金额,以及支付的方式和时间节点。

包括预付款、进度款、竣工款的支
付条件和比例,以及逾期支付的利息和罚款等。

四、工程进度计划
详细列出工程的进度计划,包括各个阶段的起止时间、关键节点的完成时间等,并对延误
工期的责任及处理方式进行说明。

五、质量要求
明确工程质量的标准和验收标准,包括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监控措施、材料设备的合格标准、工程验收的程序和方法等。

六、变更与索赔
规定工程变更的程序和条件,以及因变更导致的成本变动、工期调整的处理办法。

同时,
明确索赔的条件、程序和限制。

七、违约责任
双方应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对于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
括违约金的支付、损害赔偿等。

八、争议解决
约定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如协商解决、调解、仲裁或诉讼等,并明确争议解决的适用法
律和管辖法院。

九、保险与担保
规定工程所需的保险种类和金额,以及承包商提供的履约担保和预付款担保等。

十、附则
包括合同的生效条件、附件清单、其他补充协议等。

十一、签字盖章
合同最后应有双方授权代表的签字和单位的公章,以证明合同的正式性和有效性。

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制度

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制度

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制度一、合同签订阶段1. 合同审查:在合同签订之前,施工单位应当对合同的内容进行仔细审查,确保合同条款符合法律法规,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避免后期发生纠纷。

2. 合同履行保证金: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履行保证金,确保合同的履行。

同时,要做好履行保证金的管理,定期核对余额,确保资金安全。

3. 合同工商登记:签订合同后,应当及时办理工商登记手续,确保施工单位的合法性,避免因为未办理登记而导致合同无效。

二、合同执行阶段1. 施工进度管理:施工单位应当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确保工程按照计划进行。

定期检查施工进度,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解决,避免影响工程进展。

2. 质量管理: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定期进行质量检查,及时纠正问题。

3. 安全管理: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教育培训,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施工安全。

4. 结算管理: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及时进行工程结算。

做好结算资料的归档,确保结算过程的透明和合法性。

三、变更管理1. 变更管理程序: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变更管理程序,确保变更合同的程序合规。

变更管理应当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备。

2. 变更合同审批: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合同变更的审批程序,确保变更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变更合同涉及资金变动的,应当及时办理资金申请手续。

3. 变更合同记录:施工单位应当做好变更合同的记录和归档工作,定期对变更合同进行审核和总结,及时发现问题并改进管理机制。

四、质量安全管理1. 质量管理体系: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明确质量目标和责任部门,加强质量监督检查,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2. 安全生产管理:施工单位应当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加强安全教育培训,设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管理措施,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制度(3篇)

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制度(3篇)

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制度(3篇)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制度(3篇)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制度篇1 1. 总则(1)为规范公司合同的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做到管理有规章,签约有约束,履行有检查,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签订和履行的所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劳务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施工内部承包合同、材料设备买卖合同等。

2. 合同签订的基本要求(1)经济合同是法人之间为实现一定经济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签订经济合同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经济合同法》及其相关规定,不搞违法活动。

(2)签订合同前,首先审查对方是否具备法人资格及其社会信誉,确认其具有履行合法的能力方可与其签订合同。

(3)签订经济合同必须坚持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合法的原则。

(4)签订经济合同的依据为有关文件、资料、国家及各级政府批准的计划任务书、设计图纸及施工图预算书。

(5)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必须具备以下重要条款:① 工程名称和地点。

② 工程承包的性质、范围及内容。

③ 开、竣工的日期。

④ 工程造价。

⑤ 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竣工结算的方法。

⑥ 业主开工条件、设计图纸等有关资料提供的时间。

⑦ 材料和设备的价格结算方法。

⑧ 取费标准。

⑨ 质量承诺标准及保修条件。

⑩ 互相协作事宜。

○11 违约责任。

(6)合同条款的内容必须用语确切、责任明确、字迹工整。

3. 合同签订的工作签订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1)合同洽谈前,公司业务部必须对发包人的综合情况进行考察。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投标中标的项目,要审查业主的招标文件、我方的投标书、中标书、纪要、往来函等文书,召集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合同洽谈准备会,制定谈判的原则和方案。

(2)合同洽谈过程中,对于涉足担保、预付款、各类保证金等费用较大的项目,要重新进行评审。

合同洽谈准备会,制定谈判的原则的方案。

(3)合同主要条款商定后,由业务部负责起草文本,交相关部门(项目部、合同管理部、财务部等)进行会审后,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济师、合同主审人员)认为已经基本没有异议的,提交审查意见,报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批准签字。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一、合同的订立合同的订立应当基于平等、自愿的原则,双方在充分了解工程项目的基础上,经过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合同。

合同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概况、工期要求、质量标准、工程造价、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关键条款。

二、工程进度管理施工单位应根据合同约定,制定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并定期更新进度情况。

建设方有权监督施工进度,并在必要时提出调整建议。

如遇特殊情况需变更工期,双方应及时协商,并签署书面变更协议。

三、质量控制施工单位必须遵守国家及行业的质量标准,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合同要求。

建设方有权对施工过程进行质量监督,并对发现的问题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

四、造价与支付工程造价应根据合同约定的方式确定,并在合同中明确。

支付方式应具体明确,包括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等,并应设定清晰的支付条件和流程。

双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支付义务。

五、变更与索赔工程过程中如需变更设计或施工方案,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通过协商确定变更内容及因此产生的费用增减。

如一方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需要索赔,应提供充分证据,并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

六、违约责任合同应明确各种违约情形及相应的责任。

一旦发生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继续履行合同等。

七、争议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可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事项合同还应包括保险、知识产权保护、保密协议等其他相关事项,以全面覆盖双方合作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类问题。

施工合同管理制度(最新版)

施工合同管理制度(最新版)

《施工合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1.1 目的和适用范围本《施工合同管理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施工合同的签订、履行和管理流程,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合同各方的权益得到保障。

适用于所有与本公司签订施工合同的项目。

1.2 定义和术语(列出一些常用的术语和定义,确保相关人员理解合同中的术语)第二章:合同签订阶段2.1 合同起草与审核2.1.1 合同起草:明确合同各方的身份、项目基本信息、工程范围、工期、报酬及支付方式等内容,并确保合同条款合法合规。

2.1.2 合同审核:由法务、财务、工程管理等部门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核,确保风险可控,法律合规。

2.2 合同谈判与讨论2.2.1 项目负责人与业主代表进行合同谈判,就工程内容、变更管理、索赔等事项进行充分讨论,并达成一致意见。

2.2.2 要对谈判结果进行书面确认,并在最终合同中体现。

2.3 合同签署2.3.1 确认无误后,合同各方在法律见证下进行签署,签署后立即生效。

2.3.2 将签署的合同归档备份,确保合同文件安全可查。

第三章:履约管理3.1 履约义务3.1.1 施工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质量、规格等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程。

3.1.2 业主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项,并提供必要的配合和协助。

3.2 变更管理3.2.1 合同变更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明确变更内容和影响。

3.2.2 变更后,及时调整工期和报酬,并对相关方进行通知。

3.3 施工过程管理3.3.1 施工方应建立详细的施工计划和进度安排,按照计划有序推进工程进度。

3.3.2 施工过程中应做好安全、环保等管理,确保施工安全和文明施工。

3.4 质量控制3.4.1 施工方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施工质量符合合同约定和相关标准。

3.4.2 业主方有权对施工质量进行检查验收,如发现问题,施工方应及时整改。

第四章:支付与结算4.1 工程款支付4.1.1 业主方按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和时间支付工程款项。

施工单位的合同管理制度

施工单位的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施工单位合同管理,规范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等环节,保障施工单位合法权益,提高合同管理效率和风险防范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施工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涉及的所有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合同、采购合同、租赁合同、劳务合同等。

第三条施工单位合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合同内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行业标准;(二)公平原则: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对等,不得损害对方合法权益;(三)诚信原则: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双方应诚实守信,遵守约定;(四)风险防范原则:对合同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防范,降低合同风险。

第二章合同签订管理第四条合同签订前,应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了解合同对方的资信状况、履约能力等,确保合同双方具备签订合同的资格。

第五条合同签订前,应明确合同目的、标的、价款、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确保合同条款完整、明确。

第六条合同签订前,应进行合同审核,确保合同内容合法、合规、合理。

第七条合同签订后,应及时办理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第三章合同履行管理第八条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方面符合要求。

第九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合同内容变更,应及时与对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按程序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履行完毕后,应及时进行合同结算,确保双方权益得到保障。

第四章合同变更和解除管理第十二条合同变更和解除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同变更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按程序办理变更手续;(二)合同解除应符合法定或约定条件,并按程序办理解除手续。

第五章合同风险管理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合同风险管理体系,对合同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防范。

第十四条合同风险识别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法律法规风险;(二)市场风险;(三)技术风险;(四)财务风险;(五)信誉风险。

工程建设相关合同管理制度

工程建设相关合同管理制度

工程建设相关合同管理制度一、总则1. 为了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的合同管理,保障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建设项目的甲方、乙方及其他相关方。

3. 合同管理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二、合同签订1. 合同签订前,应对工程的需求、标准、预算等进行全面审查,确保合同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合同文本应明确工程的范围、质量要求、进度计划、价款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关键条款。

3. 合同签订应遵循自愿、平等的原则,任何一方不得强制对方接受不合理条件。

4. 签订合同时,双方应指定专门的合同管理人员,负责合同的履行监督和管理。

三、合同履行1. 合同生效后,各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合同内容。

2. 如遇特殊情况需变更合同,必须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

3. 合同执行过程中,应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及时解决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问题。

4. 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争议,应优先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依法申请仲裁或诉讼。

四、合同变更与解除1. 合同变更应当基于工程项目的实际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确认。

2. 合同解除应当有充分的法律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不可抗力、严重违约等情况。

3. 合同解除后,应及时清算双方的权利义务,妥善处理遗留问题。

五、监督管理1. 建立合同管理档案,记录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等全过程信息。

2. 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加强对合同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升其专业能力和管理水平。

4. 鼓励使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合同管理的效率和透明度。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项目管理部分负责解释。

2. 对于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3. 本制度如有更新,应及时通知所有相关人员并做好培训工作。

工程施工合同监督管理制度

工程施工合同监督管理制度

工程施工合同监督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施工合同的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对工程项目的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在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后,甲方应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管理。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工程施工合同监督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水利工程等各类工程项目。

第三条工程施工合同监督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是:依法依规、独立公正、严格监督、全面监管。

第四条工程施工合同监督管理工作应坚持“谁监督、谁负责”的原则,加强监督责任的明确和监督权力的落实。

第五条工程施工合同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培训,提升监督管理人员的监督技能和管理水平。

第二章工程施工合同监督管理的组织机构第六条工程施工合同监督管理部门设立在甲方,负责工程施工合同的全程监督管理。

第七条工程施工合同监督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监督工程施工过程、检查工程质量、审查工程进度,并对工程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

第三章工程施工合同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第八条工程施工合同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方案,并对其合理性进行评估。

第九条工程施工合同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工程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十条工程施工合同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向甲方报告工程施工进度和质量情况,并提出建议和改进建议。

第四章工程施工合同监督管理的考核机制第十一条工程施工合同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工程施工合同监督管理的考核机制,对监督管理工作进行定期评估。

第十二条工程施工合同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制定合理的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对监督管理人员的工作进行评价。

第五章工程施工合同监督管理的应急措施第十三条工程施工合同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及时处理工程施工中发生的事故和问题。

第十四条工程施工合同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协调相关部门,对工程施工中发生的紧急事件进行处理和调查。

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如有变动,经甲方批准后方能生效。

建设单位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工程合同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建设单位工程合同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工程质量,特制订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建设单位在承建工程过程中,与各类施工单位签订的各类工程合同管理。

三、合同签订1.建设单位应根据工程设计要求、招投标文件等相关文件制定合同招标办法,并按程序进行招标。

2.建设单位应审查施工单位的资质、业绩等情况,选择合适的施工单位签订工程合同。

3.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工程合同前,须对合同内容进行充分的审查和评估,并签字确认。

四、合同履行1.建设单位应指派专人负责合同的履行和管理,并严格监督施工单位执行合同。

2.建设单位应定期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协调解决。

3.建设单位应保证提供合同中规定的技术文件及资料,并及时处理施工单位提出的合理请求。

4.建设单位应确保对施工单位实施质量管理,促使其依照合同要求进行工程质量控制。

五、合同变更1.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工程合同,若出现变更情况,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变更协议。

2.合同变更涉及技术、款项等内容的,应重新经审查,确保符合工程建设要求。

六、合同索赔1.施工单位若因建设单位原因导致工程延期,或承担额外费用的,可提出索赔请求,建设单位应根据事实及时给予合理回应。

2.若施工单位在工程过程中因建设单位原因遭受损失的,可提出索赔请求,建设单位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七、合同解除1.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工程合同,在双方协商一致下,可提出解除请求,建设单位应按照合同规定程序处理。

2.若因施工单位故意影响工程进度、质量的,建设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责任。

八、合同监督1.建设单位应设立专门的合同监督部门,负责对工程合同进行全程监督和管理。

2.合同监督部门应定期对施工单位的工程进度、质量进行检查,并形成监督报告。

3.合同监督部门应对施工单位提出的技术、质量等疑问进行审查,并提出合理建议。

九、合同培训1.建设单位应定期对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岗前培训,提升其合同管理水平。

土建施工合同管理制度

土建施工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土建施工合同的管理,保障合同各方权益,提高工程质量和施工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承接的土建施工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住宅、商业、工业、公共设施等土建工程。

第三条土建施工合同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确保合同内容完整、准确,合同履行及时、有效。

第二章合同签订第四条合同签订前,应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和风险评估,确保项目可行性。

第五条合同签订前,应组织相关部门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确保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第六条合同签订前,应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合同内容完整、准确。

第七条合同签订后,应及时将合同文本报送给相关部门备案。

第三章合同履行第八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施工图纸、施工方案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定期向监理单位报送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等相关资料。

第十一条监理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第十二条发生合同争议时,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进行处理。

第四章合同变更与解除第十三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双方应协商一致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四条合同变更或解除前,应书面通知对方,并取得对方的书面同意。

第十五条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双方应按照变更或解除后的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第五章合同结算与支付第十六条合同结算应根据合同约定和工程实际完成情况进行。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提交结算资料,监理单位应进行审核。

第十八条合同支付应根据结算结果和合同约定进行,支付方式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第十九条合同支付过程中,应确保资金安全,防止资金挪用。

第六章合同终止第二十条合同履行完毕,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合同终止手续。

第二十一条合同终止后,双方应进行工程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施工单位合同怎么管理制度

施工单位合同怎么管理制度

施工单位合同管理制度一、目的和原则为了规范施工单位合同管理行为,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合规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维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合同管理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性原则: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2. 平等互利原则:合同的订立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3. 全面履行原则:合同双方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4. 维护权益原则:合同管理应当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5. 预防风险原则:合同管理应当加强风险防范,降低合同纠纷的发生。

二、合同的订立和审批1. 合同订立前,应当进行充分的市场调查和风险评估,了解对方的主体资格、信誉状况、履约能力等。

2. 合同内容应当明确、具体、完整,包括合同主体、合同标的、质量标准、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履行方式、违约责任等条款。

3. 合同订立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者法定代表人印章。

4. 合同草案应当报请单位负责人或者其授权的人员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签订正式合同。

5. 合同签订后,应当及时归档,并由专人负责管理。

三、合同的履行和监督1. 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及时办理合同履行中的各项手续。

2.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合同的情况,应当及时签订补充协议,并报请原审批人员审批。

3.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4. 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当加强对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确保合同目标的实现。

四、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1.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遵循合同约定。

2. 合同一方拟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合同,应当提前通知对方,并说明理由。

3. 合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应当签订书面协议,并报请原审批人员审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行为,保障工程质量,加强合同管理监督,提高工程管理水平,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合同签订1. 施工合同应当依法签署,并具有法律效力。

2. 甲方应当提供真实的工程设计文件,明确工程范围、工程质量标准及验收标准等内容。

3. 乙方应当在合同签订前认真核查工程设计文件,并与甲方协商确定施工进度、工程价格等内容。

4. 双方应当在签订合同前明确风险分摊责任方式及应急预案。

5. 合同一经签署,双方应当严格执行,不得擅自变更合同内容。

三、合同履行1. 合同生效后,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履行各项义务。

2. 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当遵守相关安全生产规定,保障工程施工安全。

3. 甲方应当按时支付工程款项,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4. 双方应当定期召开工程进度会议,及时沟通解决工程中遇到的问题。

5. 工程竣工验收前,乙方应当组织施工单位进行自检,并向甲方提交验收资料。

6. 工程竣工验收时,甲乙双方应当协商一致,签署验收报告。

四、合同管理1. 甲方应当设立专门的工程项目部门,负责对施工合同进行管理。

2. 工程项目部门应当建立合同档案管理制度,存档施工合同及相关资料。

3. 工程项目部门要定期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4. 工程项目部门要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处理。

5. 工程项目部门应当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管理,确保施工质量。

六、合同变更1. 在工程过程中,如需变更合同内容,应当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2. 变更协议应当明确变更内容、变更原因及变更价格等相关事项。

3. 变更后的工程价款应当及时支付,保障施工进度。

四、合同争议解决1. 双方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

2. 如协商不成,可申请仲裁解决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3. 未经合同双方协商,不得以任何方式终止合同或擅自改变合同内容。

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制度
一、背景介绍
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确保合同的实施与执行达到预期目标,确保项目按时完成、质量达标、安全可靠、经济合理。

本制度是基于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
需要而制定的,旨在为各相关部门提供统一的合同管理规定,明确
双方的权益和责任,建立合同执行的监督体系,保障合同的有效执
行和项目的顺利进行。

二、管理流程及责任划分
1. 合同签订阶段
在合同签订阶段,项目管理部门负责与业主、设计单位等进行
协商,制定合同草案,并提交审批。

审批通过后,项目管理部门与
合同相对方签订正式合同,并登记备案。

2. 合同履行阶段
(1)项目管理部门应组织起草合同履行计划,并将其经相关方确认后执行。

(2)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合同的监管和执行,包括合同履行过程的记录、合同付款的管理、合同变更的管理等。

3. 合同变更阶段
(1)项目管理部门应及时发现合同变更需求,并向合同管理部门提出合理的变更请求。

(2)合同管理部门经过评估和批准后,负责对合同变更进行管理和执行。

并与相对方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修改合同内容,并进行合同变更后续工作的跟踪。

4. 合同结算阶段
(1)项目管理部门应负责按合同约定进行阶段性工程结算,同时按期向合同管理部门提供结算资料。

(2)合同管理部门根据合同约定进行合同最终结算工作,并与相对方进行确认,确保结算结果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5. 合同索赔和争议解决阶段。

施工合同管理制度(标准版)

施工合同管理制度(标准版)

《施工合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和管理施工合同的签订、履行和变更过程,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各方权益的平衡。

适用于所有涉及施工合同的项目。

第二条:基本原则1.合法合规原则:所有的合同管理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2.公平公正原则: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过程必须公平、公正,各方权益平等。

3.诚实信用原则:各方在合同管理中应诚实守信,不得有欺诈、虚假陈述等行为。

4.透明公开原则:合同管理过程应公开透明,各方有权了解合同的内容和执行情况。

5.风险分担原则:合同各方应根据风险的性质和责任的分配原则进行合理的风险分担。

第二章:合同签订第三条:合同订立程序1.需要制定书面合同:所有的施工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明确各方权益和责任。

2.合同订立流程:合同的订立应经过项目经理和法务部门的审核,由项目负责人和合同相对方共同签订,并保留合同原件。

第四条:合同内容1.合同基本条款:合同应包含项目的基本信息、工期、工程量、质量要求、价格、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基本条款。

2.合同附件:合同可以附带技术规范、图纸、施工进度计划等附件,作为合同的一部分。

第三章:合同履行第五条:履行义务1.工期履行:承包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工程,并确保质量符合要求。

2.资金支付:业主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和时间支付工程款项。

3.变更管理:如有需要,变更合同应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并经双方协商一致。

第六条:质量控制1.质量责任:承包方应按照技术规范和合同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2.质量检验:项目经理和业主有权对施工过程和成果进行检查和验收,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整改。

第四章:合同变更第七条:变更原则1.变更必要性:变更应基于项目需要和合同约定的变更条款,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

2.变更程序:变更申请应经过项目经理和法务部门的审核,并及时通知合同相对方。

第八条:变更管理1.变更范围:变更应明确变更的范围、内容、工期和费用等。

建筑公司负责合同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负责合同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负责合同管理制度建筑公司在承接任何工程项目之前,都需与甲方签订详尽的合同。

合同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的范围、质量要求、工期、价格条款、变更管理、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

为确保合同的公正性和合法性,合同的制定必须遵循以下原则:1. 平等自愿原则:合同的签订应建立在双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任何一方不得通过不正当手段强迫对方接受不平等的条款。

2. 诚实守信原则:双方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如实提供信息,不得有任何隐瞒或欺诈行为。

3. 公平合理原则:合同中的条款应当公平合理,确保双方权利与义务均衡,避免出现权力滥用的情况。

4. 法律合规原则: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建筑公司应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管理合同执行的全过程。

该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 审核合同文件,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 跟踪合同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并处理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问题。

- 协调甲乙双方的关系,处理合同变更、索赔等事宜。

- 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合同执行情况,提出改进建议。

为了有效管理合同风险,建筑公司还应建立健全的风险评估机制。

在签订合同前,应对项目的可行性、合作方的信誉、市场环境等进行全面评估。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定期进行风险复核,及时调整管理策略。

建筑公司应注重合同档案的管理。

所有合同文档应妥善保存,包括合同正本、附件、变更协议、会议纪要、往来函件等。

这些文档不仅是合同履行的证据,也是解决争议的重要依据。

在合同履行完成后,建筑公司应进行合同结算。

结算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条款执行,确保支付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同时,应对整个合同执行过程进行总结评估,提炼经验教训,为未来的合同管理提供参考。

工程施工项目合同管理制度

工程施工项目合同管理制度

工程施工项目合同管理制度一、总论1.1 目的与依据为规范工程施工项目合同管理工作,提高工程施工项目合同管理的效率和水平,保障工程施工项目合同履行的质量和效益,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1.2 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施工项目合同管理工作。

1.3 定义和术语1.3.1 工程施工项目合同:指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签订的,以施工为主要内容的合同,包括总承包合同、分包合同等。

1.3.2 工程施工项目:指建设单位委托承包单位进行的施工任务,包括土木工程、建筑工程、机电工程等。

1.3.3 合同管理:指对工程施工项目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结算等过程进行管理。

1.3.4 合同管理人员:指公司负责合同管理的相关人员。

1.4 工作原则1.4.1 服务至上:合同管理工作要服务于工程施工项目的顺利进行,始终将建设单位的利益放在第一位。

1.4.2 严格执行: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法规和合同约定执行,不得随意变更或违约。

1.4.3 审慎处理:对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等各个环节要审慎处理,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1.4.4 诚实守信:在合同管理过程中,要诚实守信、言行一致,不得有违法行为或不良行为。

二、合同管理流程2.1 合同签订阶段2.1.1 合同准备:在招标阶段,按照相关规定准备招标文件,制定招标方案,明确合同标的、工期、报价等内容。

2.1.2 报价投标:承包单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报价,建设单位选择中标单位后签订合同。

2.1.3 合同签订:签订合同前,要认真审查合同条款,确保合同内容清晰明确,双方权责一致。

2.2 合同履行阶段2.2.1 合同履行监督:对施工进程、质量、工期等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2.2.2 合同变更管理:如有需要变更合同内容,要经过双方协商,签订变更协议。

2.2.3 施工进度管理:对工程施工进度进行管理,确保工程按时交付。

2.3 合同结算阶段2.3.1 合同结算: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结算,明确工程量、价款、变更费用等。

建筑公司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工程合同管理制度1. 引言建筑公司在进行工程施工合作时,合同是重要的文书。

为了维护公司利益和工程质量,以及避免合同纠纷,建筑公司需制定科学合理的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该制度旨在规范签订、执行和终止工程合同的流程及各方责任,落实公司法律意识、常识和风险意识,提高合同管理水平和效率。

同时,本制度还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不断修订和完善。

2. 签订合同前的准备工作2.1 质量管理及技术评审签订工程合同前,建筑公司应派技术人员对整个工程进行评估,包括项目的设计图纸、施工工艺及进度等,确定施工质量标准,细化各工程节点和工作内容,提前预防和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

同时,应对各环节施工技术进行审核,确保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并记录审核结果。

2.2 经济评审及资金保障签订工程合同前,建筑公司应进行经济评估,根据工程规模、材料费用、人工成本、燃料动力等项目综合确定工程总投资额,并报批公司领导。

需根据公司财务情况,进行充分的资金调度和风险控制,确保工程资金保障充足。

2.3 法律评审及风险排查签订工程合同前,建筑公司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合法性评估和风险排查。

在签订合同前,需详细记录各方要求和建议,了解和认识各自的权利和义务,防止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争议、甚至引起纠纷。

3. 合同签订3.1 合同签订流程建筑公司与甲方签订工程合同时,应按照流程执行。

具体包括:比较投标人相关技术和商务资料,依法依规确定中标单位、确定工程合同标的、确定双方执行责任、签定工程合同书、公告及登记备案等。

3.2 合同签订内容工程合同书应当详细记录以下内容:•工程名称、规模、地址、合同价款、工期、支付方式及年利率、争议解决方式及争议解决机构等事项;•对于承包人或其分包商的工程质量标准、资质及承担的责任等;•对工程施工和监理作业的安排和要求,以及应具备的管理制度;•工程变更和索赔处理方法、条款及标准;•工程验收标准及验收时间,验收项目及验收方式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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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合同管理制度附则五合同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规范公司合同的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做到管理有规章,签约有约束,履行有检查,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签订和履行的所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劳务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施工内部承包合同、材料设备买卖合同等。

(二)合同签订的基本要求(1)经济合同是法人之间为实现一定经济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签订经济合同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其相关规定,不搞违法活动。

(2)签订合同前,首先审查对方是否具备法人资格及其社会信誉,确认其具有履行合法的能力方可与其签订合同。

(3)签订经济合同必须坚持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合法的原则。

(4)签订经济合同的依据为有关文件、资料、国家及各级政府批准的计划任务书、设计图纸及施工图预算书。

(5)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必须具备以下重要条款:①名称和地点。

②承包的性质、范围及内容。

③竣工的日期。

④造价。

⑤价款的支付和竣工结算的方法。

⑥开工条件、设计图纸等有关资料提供的时间。

⑦和设备的价格结算方法。

⑧取费标准。

⑨质量承诺标准及保修条件。

⑩互相协作事宜。

(11)违约责任。

(6)合同条款的内容必须用语确切、责任明确、字迹工整。

(三)合同签订的工作签订(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①合同洽谈前,公司业务部必须对发包人的综合情况进行考察。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投标中标的项目,要审查业主的招标文件、我方的投标书、中标书、纪要、往来函等文书,召集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合同洽谈准备会,制定谈判的原则和方案。

②合同洽谈过程中,对于涉足担保、预付款、各类保证金等费用较大的项目,要重新进行评审。

合同洽谈准备会,制定谈判的原则的方案。

③同主要条款商定后,由业务部负责起草文本,交相关部门(项目部、合同管理部、财务部等)④进行会审后,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济师、合同主审人员)认为已经基本没有异议的,提交审查意见,报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批准签字。

工程项目经理和营销项目经理必须参与合同签订活动的全过程。

⑤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按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必须办理鉴证、公证手续,由业务部负责办理。

按规定须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才能签订的合同必须批准后才能签订。

(2)劳务(专业)分包合同的签订①合同洽谈前,公司业务部必须对分包人的综合情况进行考察,要分包方提供以下证件原件:②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施工许可证、施工收费标准证书、安全资质证书、劳动队伍资质证书、关于签订合同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③项目经理部在符合分包方条件的企业中进行招(议)标工作。

合同管理部对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及合同条件进行审查,并对招标工作进行监督。

④劳务(专业)分包队伍中标后,征得业主同意,由项目经理部(重大分包合同应报公司总经理审批)与分包方签订分包施工合同。

工程所在地地方主管部门有分包合同示范文本的,采用其示范文本;地方主管部门无示范文本的,采用公司制定的示范文本。

⑤项目部在签订合同后,应将合同文本报公司合同管理部备案。

(3)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的签订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由采购部根据建设工程合同要求与供应方进行洽谈,拟订合同条款,交项目经理部、合同管理部会审后,由采购部签订,合同管理部加盖合同专用章。

重大买卖合同会审后,由总经理批准签订。

(4)其他经济合同的签订其他经济合同由主办与对方当事人商谈后拟好合同条款,附合同会审表报部门(项目)经理审批或预审,在部门(项目)经理权限范围内的合同由部门(项目)经理批准,由部门(项目经理部)合同管理员加盖合同专用章;内部承包合同和其他重大经济合同由部门(项目)经理签署意见后由合同管理部进行合法性审查,报总经理批准签订。

合同正式签订后,合同文本除相关部门自行保管外,应当随合同评审表交存公司合同管理部一份备案。

(5)合同的履行①合同及所属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并随时督促对方当事人及时履行其义务。

合同履行中发生的情况应建立合同缕析执行情况台账。

②有关合同履行中的书面签证、来往信函、文本、电报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经办人应及时整理、妥善保管。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公司履行情况应及时做好记录并经对方确认。

向对方当事人交付重要资料、发票时应由对方当事人出具收条,履行合同付款时应当对方当事人出具收条,公司原则上只开具限制性抬头的转帐支票,不允许以现金形式支付。

③对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违约情况或违反合同的干扰事件,合同履行单位、项目经理部应及时查明原因,通过取证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合理、准确地向对方提出索赔(含违约)报告。

当公司接到对方的索赔(含违约)报告后应认真研究并及时处理、解释或提出反索赔,公司员工不得擅自在对方当事人出具索赔报告、对账单等确认类文书上签字盖章,确须确认的,应视具体内容经公司领导或部门(项目经理部)负责人同意。

④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经办人员若发现并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立即中止履行,并及时书面上报公司办公室处理,公司办公室应立即向公司法律顾问咨询,并将基本情况和法律顾问的处理意见一同上报公司领导。

a)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b)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c)丧失商业信誉。

d)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6)债权债务的定期确认和发生重大变动事的确认:a)在重大、复杂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经办人员应定期与对方对账,确认双方债权债务。

b)在对方当事人发生兼(合)并、分立、改制或其他重大事项以及本公司或对方当事人的合同经办人员发生变动时,应及时对账,确认合同效力及双方债权债务。

(四)合同的变更、解除(1)在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客观原因需要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须经双方协商,重新达成书面协议,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本方收到对方当事人要求解除或变更的通知书后,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书面答复。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应依法及时处理。

(2)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①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②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对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③对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④对方迟延履行债务或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⑤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任何人员不得擅自以公司名义变更或解除合同。

若确须变更或解除时,由合同经办人查明原因,提出意见,经批准签订的门或领导审核后,认为已出现了上述规定的情形的,应提出公司法律顾问审查并签发解除合同的函;对方没有违约,应同对方协商,达到一致意见,并依法签署变更或解除合同(4)的书面协议。

合同变更必须由原合同起草部门负责更改,按《合同评审程序》办理合同变更评审,(5)并办理书面的合同变更手续。

做好变更文件的整理、保存和归档工作。

(6)对方提出合同变更的,变更程序也应按规定的程序执行。

合同变更引起的索赔,合同变更必须与索赔同步进行,索赔协议是合同变更的处理结果,是变更后合同的一部分。

(7)对于特殊情况下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合同中止(包括停、缓建),必须及时办理中止手续,收集因中止合同给本公司带来经济损失的证据和资料,及时追究对方责任。

中止的合同又恢复继续履行时,依相同程序办理恢复手续。

合同的恢复与中止都必须通知合同审批部门或领导。

(8)合同未履行完毕,但确定不再继续履行,合同履行部门应做好终止记录,收集履行过程中所有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做好经济往来和工程结算工作,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资料移交公司档案室保存(五)合同的日常管理(1)所有合同必须交工程管理部备案存档。

(2)一般项目合同由各分公司起草,报公司工程部审核并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盖章。

(3)重大工程合同由公司工程部起草,经有关部门会签后,分管领导审核并报总经理批准,方可盖章。

(4)严格履行合同登记盖章手续,核对审批程序,对无签字手续的有权拒绝(5)合同的签订一律使用合同专用章,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章,任何人不得越权使用其印(6)建立合同档案,对个单项工程的合同都要有原始记录的签证。

(7)对于登记上账的合同,按月转送统计人员以便按规定上报各有关部门。

(8)建筑施工企业基层单位的合同管理应遵循以下规定:①个基层单位合同必须由专人管理,并建立档案。

②签订的工程合同必须执行合同的审批手续后由总公司签字、盖章。

③各子公司所洽谈的重大工程项目或因资质需要的工程项目,必须执行合同审批手续后由总公司签字盖章。

④凡到总公司签订工程项目合同的,必须同时报送内部承包合同,一并审核、签字盖早。

⑤严格执行公司签订的内部承包合同,对不能完成生产任务指标的,要按相关合同条款及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

⑥对于联营协议,在签订工程合同时,必须对联营单位的信誉、业绩、资信、施工能力等进行调查,并附有一定的风险抵押,且执行合同审批程序方可签字、盖章。

(六)合同与奖惩(1)公司、所属各分公司全体职员应当严格遵守本制度,有效订立、履行合同,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

公司办公室负责本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考核。

(2)对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积极采取补给措施,使本公司避免重大经济损失以及在经济纠纷处理过程中,避免或挽回重大经济损失的,予以奖励。

(3)合同经办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依法想责任人追偿损失:①未经授权批准或超越职权签订合同。

②为他人提供合同专用章或盖章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

③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而未签订书面合同。

(4)合同经办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酌情向有关人员追偿损失:①因工作过失致使公司被骗的。

②公司履行合同未经对方当事人确认的。

③遗失重要证据的。

④发生纠纷后隐瞒不报、私自了结或报告避重就轻,从而贻误时机的。

⑤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遗失未及时报告和报案。

⑥未履行规定手续擅自在对方出具的确认书、索赔报告上签字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⑦其他违反公司相关制度的行为。

章签订经济合同,也不得以行政章代替合同专用章。

(5)公司职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七)合同考查(1)工程合同I必须在开工前签订,合同签订率达到100%。

(2)内部承包合同与工程承包合同签订后0天内,签约率达100%。

(3)合同条款要真实准确、责任分明,企业合同章、法人代表章、经办人签字要齐全有附表2-7效,不允许出现无效合同和违法合同⑷合同履约率达到80%以上。

合同审查表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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