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国家建立和完善舆论监督制度的重要性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试论国家建立和完善舆论监督制度的重要性

制度的好坏与执政党建设密切相关,其中舆论监督制度的完善就是我们党的一条基本经验。为了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首先要强化舆论监督意识,尤其是党政机关各级领导干部和新闻工作人员;其次要疏通舆论监督渠道,坚持政务公开化;再次要从根本上建立和完善舆论监督制度。

标签:执政党舆论监督新闻工作政务公开

执政党建设离不开舆论监督,否则必然走向失败,这是被实践证明了的一条真理。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我们过去发生的多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这些方面的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即使像毛泽东这样伟大的人物,也受到一些不好的制度的严重影响,以至对党对国家对他个人都造成了很大的不幸。”实践证明,缺乏有效的监督制度,任何领导人都难免犯错误。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为了提高党的纯洁性和凝聚力,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保证国家的长治久安和繁荣昌盛,我们必须加强监督制度的建设,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

首先,强化舆论监督意识是发挥监督作用的前提。

舆论监督意识包括监督者积极参与监督的意识和被监督者诚恳接受监督的意识。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现在的舆论监督状况是不理想的。从党政机关内部看,影响舆论监督功能发挥的主要障碍是:一是部分领导干部还存在一些不正确的认识。有的认为自己是领导干部,对党的方针、政策学得多,吃得透,理解深,思想觉悟高,理论水平也高,一般不会出什么大问题,不需要监督;有的则认为舆论监督是给党抹黑,给自己出丑,因此对舆论监督看不惯,有的甚至打击报复。他们喜欢听诺诺之辞,不喜欢听谔谔之言,不是闻过则喜,闻过则改,而是闻过则怒。对此群众有个形象的说法,叫做“三种屁股”:第一种是听到批评浑身不自在,猴子屁股坐不住;第二种是一批即跳,老虎屁股摸不得;第三种是听了批评无动于衷,大象屁股推不动。从监督者的监督意识、民主意识来看,也是比较淡薄的。有的认为领导是掌权的,咱们是老百姓,监督领导是自寻倒霉。因此对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领导干部的监督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因此,从根本上提高领导干部自觉接受舆论监督和舆论工作者积极参与监督的意识,乃是目前舆论监督工作中一个需要认真解决的问题。

第一,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领导干部接受舆论监督,是由党的性质和宗旨所决定的。

要实现有效的舆论监督,作为被监督的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对舆论监督有正确的认识和态度。要有诚意接受监督的义务感,为舆论监督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方便,造成一个民主气氛浓厚的社会环境。要保护新闻工作者依法行使新闻自由的权利。对于敢于说真话,表述民意的新闻工作者,要鼓励

支持,要保护他们不受非法的干涉、打击。同时在主观上要正确对待批评,不要怕丢面子。陈云同志说得好:“有的时候你愈要面子,将来愈要丢脸,只要你不怕丢脸,撕破脸皮,诚心诚意地改正错误,那时候也许还有些面子。”只要牢记自己是一名“社会公仆”和“人民的勤务员”,摆正自己和群众的关系,就能正确对待舆论监督。

第二,要加强新闻工作者队伍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提高队伍自身的政治责任感、业务素质和法制观念,坚持实事求是的作风。

新闻工作要增强“一定要讲政治”的观念,坚持以全党工作的大局为重,切实做到中央领导同志所提出的“六要六不要”,即要帮忙,不要添乱;要唱主旋律,不要搞“噪音”;要注意社会效益,不要见利忘义;要遵守宣传纪律,不要各行其是;要聚焦,不要散光;要狠抓落实,不要搞花架子。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用正确的舆论引导人民群众自觉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沿着改革开放的正确道路前进。要密切联系群众,深入调查研究,对群众关心的和倾向性的问题,要善于捕捉典型事例,要及时作出反映和报道。要按新闻规律办事,要敢于坚持真理。不信邪,不怕鬼,敢于说真话实说,切忌说假话、大话、空话。要正确引导舆论,避免报道失实,重视宣传的社会效果,特别是开展批评的报道,要真实客观,一就是一,二就是二,事实不能有丝毫的出入。批评报道有据有理,无懈可击,才能显示舆论监督的力量,才能在是非面前立于不败之地。切忌片面追求“轰动效应”,道听途说,以偏概全或者添油加醋,夸大其辞,给党的新闻事业声誉造成恶劣的影响。

其次,疏通舆论监督渠道是发挥监督作用的保证。

实行公开化原则,是使舆论监督富有成效的前提和条件。我们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一切政务活动或行政行为,根本的目的都是为了维护人民的利益,除了涉及党和国家的机密外,没有什么理由不能向人民公开的。但长期以来,有些政府部门办事透明度不高。应该公开的没有公开,深藏不露,秘而不宣;应该向全社会公开的,只在内部公开,搞内部掌握;应该全部公开的只公开一半,“犹抱琵琶半遮面”,若明若暗,办事透明度低,从而引起人们的猜疑和不满,影响群众监督。之所以实行公开化原则,是因为知政是议政参政的前提。只有让人民群众了解党政机关工作的目的、内容、过程、结果及利弊得失,才能让人民群众了解公职人员职责,所以强调公开办事制度、办事程序、办事结果等等,全部公之于众。同时,也要把干部行为向社会公开,如干部的工资收入、财产状况、政绩和廉洁状况、对干部的起诉、裁决文件等一律公开。如果不能坚持公开化原则,群众不知政,不悉情,监督者就无从监督,投诉者无从投诉,舆论监督便成为一句空话。

政务要公开化,要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公开的部门。要从直接与群众和企业打交道的部门开始,从比较容易解决的问题着手。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责,逐步建立办事公开制度,凡是掌握人、财、物分配权和审批权的部门,都可以制定出简明扼要、易于

操作的公示制度。以堵塞各种漏洞,自觉接受监督,提高办事效率。

第二,公开的项目。要从群众最关心和最容易营私舞弊的事情公开,例如建房审批、征税、办执照、转户口、罚款的征收,招干、提干的考试成绩等方面,公开承办人姓名,公开申报时间和审批时间,公开审批时所依据的规章制度,公开办事结果。

第三,公开的考试方式。可以通过报纸、广播、电视、宣传栏,发布公报,列表、发文、召开新闻发布会、开展对话活动等方式,力求让服务对象广为知道,并接受咨询。

做到以上三点,可以提高政务活动的透明度,使政务活动公开化,才能拆除政府与人民之间的隔膜,使思想感情得到沟通,才能畅通舆论和监督渠道,才有廉政,人民才信赖政府,政府才能把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好。

再次,建立完善舆论监督制度是保证发挥监督作用的根本。

舆论监督活动的正常开展,有赖于党和国家接受舆论监督从形式到内容的多项制度的完备和健全。目前舆论监督的权威性和约束力不充分,原因就在于舆论监督制度的不健全。建国50多年来,我国仍没有一部《新闻法》,可做为法律依据的有关舆论监督的法规和条例既不多也不够具体,难操作。为了改变这种状况,把舆论监督工作落到实处,必须进一步加强监督立法,建立和完善各种规章制度,使舆论监督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形成规范,严格依法进行。从目前状况看,要尽快制订出《新闻法》和有关法规,把宪法规定的言论出版自由具体化,保护人民群众与新闻工作者的新闻权利。对舆论监督的内容、目的以及方式等方面,都应有明确的规定。积极稳妥地实现舆论监督的法制化,使舆论监督受到法规的规范和保护。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