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度明星评选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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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度明星评选考核办法
一、目的
为表彰优秀员工,提高员工工作的积极性,通过月度明星的评比活动,鼓励先进树立标兵榜样,激励员工不断进取,特制定本方案。
二、评选原则
1 明星员工人选应以各部门基层员工为主、管理层员工为辅;
2 明星员工人选应能够获得多数员工的认同;
3 明星员工人选应注重对客观优秀事迹的收集和验证。
三、评选周期与获奖奖励
优秀员工的评选时间为每月1日-8日,对象为在公司转正后供职2个月以上的员工,发《常青藤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月度明星奖状》与一定的物质奖励(人民币元),并在公司文化墙“月度明星”。栏目刊登照片及简短事迹。月度明星将成为年度优秀员工评选候选人,在工资晋档、职务晋升等方面优秀考虑。
四、评定小组的成员和职责:
a)行政人事部负责评选活动的推进和组织;
b)各部门负责人参与对各门推荐的候选人进评分;
C) 物业经理负责鉴评并最终确定1名月度明星员工。
五、推荐和评选程序
1、每月4号前,部门需完成内部评比会议,确定明星员工候选人,并填写《月度明星员工推荐表》表格,表格到行政人事部领取;
2、每月8号前由行政人事部组织,评定小组进行打分评选及汇总;
3、行政人事部将结果报公司领导审批,并将评选结果予以公布。
六、确定明星员工评定标准
优秀员工的人数约为正式员工,并采取宁缺勿滥的方式。优秀员工的评定标准见附表。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