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上海市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案编制技术规范

合集下载

上海市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案编制技术要求规范

上海市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案编制技术要求规范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案编制技术规范Technical code for construction project archive filing and arrangementDG/TJ08—2046—2008J11321—20082008上海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编制技术规范Technical code for construction project archive fi l ing and arrangementDG/TJ08—2046—2008主编单位:上海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批准部门: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施行日期:200 9年2月1日2008 上海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沪建交[2OO8]982号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批准《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案编制技术规范》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的通知各有关单位:由上海市城市建设档案馆主编的《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案编制技术规范》,经市建设交通委科技委技术审查和我委审核,现批准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统一编号为DG/TJO8—2046—2008,自2009年2月1日起实施。

本规范由市建设交通委负责管理、上海市城市建设档案馆负责解释。

特此通知。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二00八年八十一月二十四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结合上海实际情况,按照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沪建交[2007]184号文件的要求,由上海市城市建设档案馆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

在编制过程中,规范编制组开展了专题研究,进行了较为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多年来本市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案工作的实践经验,依据国家及其他相关行业标准,并以多种方式征求了有关单位的意见,对主要问题和技术难点进行了反复修改,最后经审定定稿。

本规范主要规定的内容有: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工程文件的质量;5工程文件的组卷;6案卷构成;7工程声像档案的编制;8工程电子档案的编制等。

DGTJ 08-2046-2008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案编制技术规范

DGTJ 08-2046-2008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案编制技术规范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案编制技术规范Technical code for construction project archive filing and arrangementDG/TJ08—2046—2008J11321—20082008上海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编制技术规范Technical code for construction project archive fi l ing and arrangementDG/TJ08—2046—2008主编单位:上海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批准部门: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施行日期:200 9年2月1日2008 上海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沪建交[2OO8]982号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批准《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案编制技术规范》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的通知各有关单位:由上海市城市建设档案馆主编的《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案编制技术规范》,经市建设交通委科技委技术审查和我委审核,现批准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统一编号为DG/TJO8—2046—2008,自2009年2月1日起实施。

本规范由市建设交通委负责管理、上海市城市建设档案馆负责解释。

特此通知。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二00八年八十一月二十四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结合上海实际情况,按照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沪建交[2007]184号文件的要求,由上海市城市建设档案馆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

在编制过程中,规范编制组开展了专题研究,进行了较为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多年来本市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案工作的实践经验,依据国家及其他相关行业标准,并以多种方式征求了有关单位的意见,对主要问题和技术难点进行了反复修改,最后经审定定稿。

本规范主要规定的内容有: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工程文件的质量;5工程文件的组卷;6案卷构成;7工程声像档案的编制;8工程电子档案的编制等。

上海市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案编制技术规范【范本模板】

上海市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案编制技术规范【范本模板】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案编制技术规范Technical code for construction project archive filing and arrangementDG/TJ08—2046—2008J11321-20082008上海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编制技术规范Technical code for construction project archive fi l ing and arrangementDG/TJ08—2046—2008主编单位:上海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批准部门: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施行日期:200 9年2月1日2008 上海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沪建交[2OO8]982号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批准《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案编制技术规范》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的通知各有关单位:由上海市城市建设档案馆主编的《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案编制技术规范》,经市建设交通委科技委技术审查和我委审核,现批准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统一编号为DG/TJO8-2046—2008,自2009年2月1日起实施。

本规范由市建设交通委负责管理、上海市城市建设档案馆负责解释。

特此通知。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二00八年八十一月二十四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结合上海实际情况,按照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沪建交[2007]184号文件的要求,由上海市城市建设档案馆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

在编制过程中,规范编制组开展了专题研究,进行了较为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多年来本市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案工作的实践经验,依据国家及其他相关行业标准,并以多种方式征求了有关单位的意见,对主要问题和技术难点进行了反复修改,最后经审定定稿。

本规范主要规定的内容有: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工程文件的质量;5工程文件的组卷;6案卷构成;7工程声像档案的编制;8工程电子档案的编制等.为了提高本规范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本规范的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上海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地址:上海市宋园路1O号,邮编:200336),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上海市城建档案规范

上海市城建档案规范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上海市城建档案规范篇一:上海市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案编制技术规范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案编制技术规范technicalcodeforconstructionprojectarchivefilingandarrangementdg/tj08—2046—20xxj11321—20xx20xx上海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编制技术规范technicalcodeforconstructionprojectarchivefilingand arrangementdg/tj08—2046—20xx主编单位:上海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批准部门: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施行日期:20xx年2月1日20xx上海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沪建交[2oo8]982号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批准《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案编制技术规范》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的通知各有关单位:由上海市城市建设档案馆主编的《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案编制技术规范》,经市建设交通委科技委技术审查和我委审核,现批准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统一编号为dg/tjo8—2046—20xx,自20xx年2月1日起实施。

本规范由市建设交通委负责管理、上海市城市建设档案馆负责解释。

特此通知。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二00八年八十一月二十四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结合上海实际情况,按照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沪建交[20xx]184号文件的要求,由上海市城市建设档案馆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

在编制过程中,规范编制组开展了专题研究,进行了较为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多年来本市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案工作的实践经验,依据国家及其他相关行业标准,并以多种方式征求了有关单位的意见,对主要问题和技术难点进行了反复修改,最后经审定定稿。

本规范主要规定的内容有: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工程文件的质量;5工程文件的组卷;6案卷构成;7工程声像档案的编制;8工程电子档案的编制等。

上海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规范

上海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规范

上海市2009 年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规范目录第一章总则⋯⋯⋯⋯⋯⋯⋯⋯⋯⋯⋯⋯⋯⋯⋯⋯⋯⋯⋯⋯⋯1 第二章验收报送工作程序⋯⋯⋯⋯⋯⋯⋯⋯⋯⋯⋯⋯⋯⋯⋯ 1 第三章建设单位职责⋯⋯⋯⋯⋯⋯⋯⋯⋯⋯⋯⋯⋯⋯⋯⋯⋯ 2 第四章归档文件质量要求⋯⋯⋯⋯⋯⋯⋯⋯⋯⋯⋯⋯⋯⋯⋯ 3 第五章档案整理基本要求⋯⋯⋯⋯⋯⋯⋯⋯⋯⋯⋯⋯⋯⋯⋯ 4 第六章声像档案的归档范围及编制要求⋯⋯⋯⋯⋯⋯⋯⋯⋯ 6 第七章电子档案的编制与报送⋯⋯⋯⋯⋯⋯⋯⋯⋯⋯⋯⋯⋯8附件:1. 建设工程竣工档案归档内容2. 地下管线工程竣工档案归档范围3. 园林工程档案归档内容4. 卷内目录、卷内备考表、卷盒、著录单式样第一章总则一、为规范本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的编制、验收和报送工作,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济南市档案条例》、《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济南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规定。

二、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的编制、验收及报送工作应当按照本规定执行。

三、本规定所指的建设工程是指工业、民用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公用基础设施工程;交通基础设施工程;园林建设、风景名胜建设工程;市容环境卫生建设设施工程;地下管线工程;城市防洪、抗震、人民防空工程及有关的军事工程。

本规定所指的建设工程竣工档案(以下简称竣工档案)是指建设工程建设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等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

四、建设工程竣工档案包括工程前期准备阶段文件、施工文件、监理文件、竣工图、竣工验收文件、竣工测量资料、声像资料以及相关的管线竣工测量资料。

竣工档案必须真实地反映建设全过程,并按工程建设程序进行编制,达到完整、准确、系统的要求。

五、本市或区(县)城建档案管理机构负责相应的市或区(县)竣工档案的编制、验收及报送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验收报送工作程序一、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项目报建手续前,应到市城建档案馆查询施工地段的地下管线档案,并取得该施工地段地下管线现状资料。

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案编制技术规范

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案编制技术规范

认工程变更情况。工程设计变更依据性文件汇总表的样式可参见附录 B。 4.3.4 竣工图的签证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竣工图所用图纸必须符合国家对施工图的使用规定。 2 所有竣工图必须加盖竣工图章,竣工图章应使用不褪色的红色印泥盖印,加盖在蓝图右下角设计图签的 上方或周围不压盖图形文字的地方;并应由施工单位、编制人、技术负责人签字确认,应经监理单位审核,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 3 施工图重新绘制的,在设计图图签栏中必须有原设计单位名称和设计人员的签证,图纸应符合设计单位 施工图出图用章规定。 4 竣工图章示例如下:
4 工程文件的质量
4.1 工程文件的基本要求 4.1.1 工程文件的内容及其深度必须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标准的规定。 4.1.2 工程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合。 4.1.3 工程文件应字迹清楚,符合耐久性要求,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 4.1.4 工程文件中文字材料幅面尺寸宜为 A4 幅面(297mm×210mm)。图纸宜采用国家标准图幅。 4.1.5 工程文件的纸张应采用能够长期保存的韧力大、耐久性强的纸张。用蓝晒图归档的竣工图应是新蓝 图;用工程打印图归档必须符合本规范 4.2 节的规定。 4.1.6 工程文件为外文版的,应用中外两种文字准确表达,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有关文件的中文翻译件应由翻译责任者签字认证,并与原件一并归档。
3 基本规定
3.0.1 竣工档案必须真实地反映建设全过程,并应按建设项目(工程)建设程序进行收集、整理、编制, 达到完整、准确、系统的要求。 3.0.2 建设单位在进行招投标或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订合同时,应对竣工档案的数量、内 容、质量、费用、移交时间和违约责任等提出明确要求。 3.0.3 每个建设项目(工程)应至少编制二套纸质竣工档案,一套由建设单位自行保管,一套向市或区(县)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此二套竣工档案中归档的工程文件和图纸应使用原件,专业主管部门核发的证书, 建设单位可以保留原件,用复制件归档报送市或区(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3.0.4 向市或区(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的一套竣工档案,表式和装具必须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填写 时应用黑色墨水书写或打印。建设单位自行保管的一套竣工档案表式和装具也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3.0.5 符合下列条件的建设项目(工程)应制作及报送工程声像档案: 1 总投资在人民币五千万元及以上、一亿元以下的建设项目(工程),应制作及报送工程照片档案。 2 市重点建设项目(工程)或总投资在人民币一亿元及以上的建设项目(工程),除应制作及报送工程照 片档案外,还应制作及报送工程录像档案 3.0.6 工程声像档案的密级、保管期限应与所反映的纸质竣工档案的密级、保管期限一致。 3.0.7 每个建设项目(工程)应编制一套工程电子档案,报送市或区(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其中应包 含两类格式的工程电子文件,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第一类是按照要求收集、整理、组卷后的多种格式的工程电子文件, 2 第二类是把前一类格式转换成 TIFF 格式后的工程电子文件,TIFF 文件的压缩方式应为 Group4,分辨率 应为 300dpi、黑白模式。 3.0.8 工程电子档案与相应的纸质或其他载体形式的工程文件应同时归档。 3.0.9 工程电子档案的存储载体应为一次性写入光盘。磁带、可擦写光盘、硬磁盘、移动硬盘、优盘、软 磁盘等不宜作为长期保存电子档案的载体。 3.0.10 纸质竣工档案、工程电子档案的归档内容应按本规范附录 A 执行。 3.0.11 工程声像档案的归档内容应按本规范 7.1 节的规定执行。

完整版上海市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案编制技术规范标准

完整版上海市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案编制技术规范标准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案编制技术规Technical code for construction project archive filing and arrangementDG/TJ08—2046—2008J11321—20082008上海上海市工程建设规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编制技术规Technical code for construction project archive fi l ing and arrangementDG/TJ08—2046—2008主编单位:上海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批准部门: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施行日期:200 9年2月1日2008 上海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沪建交[2OO8]982号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批准《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案编制技术规》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的通知各有关单位:由上海市城市建设档案馆主编的《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案编制技术规》,经市建设交通委科技委技术审查和我委审核,现批准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统一编号为DG/TJO8—2046—2008,自2009年2月1日起实施。

本规由市建设交通委负责管理、上海市城市建设档案馆负责解释。

特此通知。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二00八年八十一月二十四日前言本规是根据《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结合上海实际情况,按照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沪建交[2007]184号文件的要求,由上海市城市建设档案馆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

在编制过程中,规编制组开展了专题研究,进行了较为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多年来本市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案工作的实践经验,依据国家及其他相关行业标准,并以多种方式征求了有关单位的意见,对主要问题和技术难点进行了反复修改,最后经审定定稿。

本规主要规定的容有: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工程文件的质量;5工程文件的组卷;6案卷构成;7工程声像档案的编制;8工程电子档案的编制等。

(完整版)上海市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案编制技术规范

(完整版)上海市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案编制技术规范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案编制技术规范Technical code for construction project archive filing and arrangementDG/TJ08—2046—2008J11321—20082008上海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编制技术规范Technical code for construction projectarchive fi l ing and arrangementDG/TJ08—2046—2008主编单位:上海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批准部门: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施行日期:200 9年2月1日2008 上海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沪建交[2OO8]982号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批准《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案编制技术规范》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的通知各有关单位:由上海市城市建设档案馆主编的《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案编制技术规范》,经市建设交通委科技委技术审查和我委审核,现批准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统一编号为DG/TJO8—2046—2008,自2009年2月1日起实施。

本规范由市建设交通委负责管理、上海市城市建设档案馆负责解释。

特此通知。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二00八年八十一月二十四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结合上海实际情况,按照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沪建交[2007]184号文件的要求,由上海市城市建设档案馆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

在编制过程中,规范编制组开展了专题研究,进行了较为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多年来本市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案工作的实践经验,依据国家及其他相关行业标准,并以多种方式征求了有关单位的意见,对主要问题和技术难点进行了反复修改,最后经审定定稿。

本规范主要规定的内容有: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工程文件的质量;5工程文件的组卷;6案卷构成;7工程声像档案的编制;8工程电子档案的编制等。

完整版上海市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案编制技术规范标准

完整版上海市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案编制技术规范标准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案编制技术规范Technical code for construction project archive filing and arrangementDG/TJ08—2046—2008J11321—20082008上海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编制技术规范Technical code for construction project archive fi l ing and arrangementDG/TJ08—2046—2008主编单位:上海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批准部门: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施行日期:200 9年2月1日2008 上海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沪建交[2OO8]982号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批准《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案编制技术规范》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的通知各有关单位:由上海市城市建设档案馆主编的《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案编制技术规范》,经市建设交通委科技委技术审查和我委审核,现批准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统一编号为DG/TJO8—2046—2008,自2009年2月1日起实施。

本规范由市建设交通委负责管理、上海市城市建设档案馆负责解释。

特此通知。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二00八年八十一月二十四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结合上海实际情况,按照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沪建交[2007]184号文件的要求,由上海市城市建设档案馆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

在编制过程中,规范编制组开展了专题研究,进行了较为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多年来本市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案工作的实践经验,依据国家及其他相关行业标准,并以多种方式征求了有关单位的意见,对主要问题和技术难点进行了反复修改,最后经审定定稿。

本规范主要规定的内容有: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工程文件的质量;5工程文件的组卷;6案卷构成;7工程声像档案的编制;8工程电子档案的编制等。

上海市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案编制技术要求规范

上海市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案编制技术要求规范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案编制技术规范Technical code for construction project archive filing and arrangementDG/TJ08—2046—2008J11321—20082008上海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编制技术规范Technical code for construction project archive fi l ing and arrangementDG/TJ08—2046—2008主编单位:上海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批准部门: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施行日期:200 9年2月1日2008 上海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沪建交[2OO8]982号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批准《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案编制技术规范》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的通知各有关单位:由上海市城市建设档案馆主编的《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案编制技术规范》,经市建设交通委科技委技术审查和我委审核,现批准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统一编号为DG/TJO8—2046—2008,自2009年2月1日起实施。

本规范由市建设交通委负责管理、上海市城市建设档案馆负责解释。

特此通知。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二00八年八十一月二十四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结合上海实际情况,按照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沪建交[2007]184号文件的要求,由上海市城市建设档案馆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

在编制过程中,规范编制组开展了专题研究,进行了较为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多年来本市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案工作的实践经验,依据国家及其他相关行业标准,并以多种方式征求了有关单位的意见,对主要问题和技术难点进行了反复修改,最后经审定定稿。

本规范主要规定的内容有: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工程文件的质量;5工程文件的组卷;6案卷构成;7工程声像档案的编制;8工程电子档案的编制等。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批准《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案编制技术规范》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的通知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批准《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案编制技术规范》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的通知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批准《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案编制技术规范》为上海市工程建设
规范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公布日期】2008.11.24
•【字号】沪建交〔2008〕982号
•【施行日期】2009.02.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其他规定
正文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批准《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案编制技术规范》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的通知
沪建交〔2008〕982号各有关单位:
由上海市城市建设档案馆主编的《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案编制技术规范》,经市建设交通委科技委技术审查和我委审核,现批准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统一编号为DG/TJ08-2046-2008,自2009年2月1日起实施。

本规范由市建设交通委负责管理、上海市城市建设档案馆负责解释。

特此通知。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技术规范标准)上海市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案编制技术规范

(技术规范标准)上海市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案编制技术规范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案编制技术规范Technical code for construction project archive filing and arrangementDG/TJ08—2046—2008J11321—20082008上海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编制技术规范Technical code for construction project archive fi l ing and arrangementDG/TJ08—2046—2008主编单位:上海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批准部门: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施行日期:200 9年2月1日2008 上海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沪建交[2OO8]982号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批准《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案编制技术规范》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的通知各有关单位:由上海市城市建设档案馆主编的《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案编制技术规范》,经市建设交通委科技委技术审查和我委审核,现批准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统一编号为DG/TJO8—2046—2008,自2009年2月1日起实施。

本规范由市建设交通委负责管理、上海市城市建设档案馆负责解释。

特此通知。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二00八年八十一月二十四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结合上海实际情况,按照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沪建交[2007]184号文件的要求,由上海市城市建设档案馆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

在编制过程中,规范编制组开展了专题研究,进行了较为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多年来本市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案工作的实践经验,依据国家及其他相关行业标准,并以多种方式征求了有关单位的意见,对主要问题和技术难点进行了反复修改,最后经审定定稿。

本规范主要规定的内容有: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工程文件的质量;5工程文件的组卷;6案卷构成;7工程声像档案的编制;8工程电子档案的编制等。

上海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验收及报送规定---精品资料

上海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验收及报送规定---精品资料

上海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验收及报送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本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的编制、验收和报送工作,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上海市城市规划条例》、《上海市档案条例》、《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上海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的编制、验收及报送工作应当按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所指的建设工程是指工业、民用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公用基础设施工程;交通基础设施工程;园林建设、风景名胜建设工程;市容环境卫生建设设施工程;城市防洪、抗震、人民防空工程及有关的军事工程。

本规定所指的建设工程竣工档案(以下简称竣工档案)是指建设工程建设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等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

第四条本市或区(县)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按照《上海市城市规划条例》规定的市或区(县)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权限,负责相应的市或区(县)竣工档案的编制、验收及报送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竣工档案必须真实地反映建设全过程,并按工程建设程序进行编制,达到完整、准确、系统的要求。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市或区(县)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权限,向相应的市或区(县)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无偿报送竣工档案。

建设单位在进行招投标或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订合同时,要对竣工档案的套数、费用、质量要求、移交时间和违约责任等提出明确要求。

第二章竣工档案的编制第七条每个建设工程项目应当至少编制二套竣工档案,一套建设单位自行保管。

第八条工程文件材料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工程文件材料的排列:1、工程前期及竣工验收文件材料,按先批复后请示,先正文后附件,先文字材料后附图组卷。

2、工程设计文件材料,按设计程序组卷。

3、施工技术文件材料,按单体组卷,其中设计变更的依据性文件材料,按项目或单体集中组卷。

上海市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案编制技术规范

上海市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案编制技术规范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案编制技术规范Technical code for construction project archive filing and arrangementDG/TJ08—2046—2008J11321—20082008上海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编制技术规范Technical code for construction project archive fi l ing and arrangementDG/TJ08—2046—2008主编单位:上海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批准部门: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施行日期:200 9年2月1日2008 上海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沪建交[2OO8]982号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批准《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案编制技术规范》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的通知各有关单位:由上海市城市建设档案馆主编的《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案编制技术规范》,经市建设交通委科技委技术审查和我委审核,现批准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统一编号为DG/TJO8—2046—2008,自2009年2月1日起实施。

本规范由市建设交通委负责管理、上海市城市建设档案馆负责解释。

特此通知。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二00八年八十一月二十四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结合上海实际情况,按照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沪建交[2007]184号文件的要求,由上海市城市建设档案馆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

在编制过程中,规范编制组开展了专题研究,进行了较为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多年来本市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案工作的实践经验,依据国家及其他相关行业标准,并以多种方式征求了有关单位的意见,对主要问题和技术难点进行了反复修改,最后经审定定稿。

本规范主要规定的内容有: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工程文件的质量;5工程文件的组卷;6案卷构成;7工程声像档案的编制;8工程电子档案的编制等。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案编制技术规Technical code for construction project archive filing and arrangementDG/TJ08—2046—2008J11321—20082008上海上海市工程建设规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编制技术规Technical code for construction project archive fi l ing and arrangementDG/TJ08—2046—2008主编单位:上海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批准部门: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施行日期:200 9年2月1日2008 上海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沪建交[2OO8]982号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批准《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案编制技术规》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的通知各有关单位:由上海市城市建设档案馆主编的《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案编制技术规》,经市建设交通委科技委技术审查和我委审核,现批准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统一编号为DG/TJO8—2046—2008,自2009年2月1日起实施。

本规由市建设交通委负责管理、上海市城市建设档案馆负责解释。

特此通知。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二00八年八十一月二十四日前言本规是根据《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结合上海实际情况,按照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沪建交[2007]184号文件的要求,由上海市城市建设档案馆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

在编制过程中,规编制组开展了专题研究,进行了较为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多年来本市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案工作的实践经验,依据及其他相关行业标准,并以多种式征求了有关单位的意见,对主要问题和技术难点进行了反复修改,最后经审定定稿。

本规主要规定的容有: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工程文件的质量;5工程文件的组卷;6案卷构成;7工程声像档案的编制;8工程电子档案的编制等。

为了提高本规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本规的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上海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地址:上海市宋园路1O号,邮编:200336),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上海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参编单位:上海城建集团上海市建工(集团)总公司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建国楼建春乔荣莉敏静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二00七年十月目次1 总则 (1)2 术语 (1)3 基本规定 (2)4 工程文件的质量 (2)4.1 工程文件的基本要求 (2)4.2 工程打印图的质量 (2)4.3 竣工图的编制 (2)5 工程文件的组卷 (6)5.1 组卷原则 (6)5.2 规格和装订 (6)6 案卷构成 (7)6.1 索引目录卷 (7)6.2 案卷封面的构成 (7)6.3 案卷备考表的构成 (7)6.4 案卷目录的构成 (7)6.5 卷目录的构成 (8)6.6 案卷号的构成 (8)6.7 档案盒 (8)7 工程声像档案的编制 (8)7.1 工程声像档案的容 (8)7.2 工程声像档案的质量 (9)7.3 工程声像档案的组卷 (9)8 工程电子档案的编制 (10)8.1 工程电子档案的收集 (10)8.2 工程电子档案的鉴定 (10)8.3 工程电子档案的整理 (10)8.4 工程电子档案的归档 (11)附录A 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案归档围 (12)附录B工程设计变更依据性文件汇总表的样式 (23)附录C 图纸的折叠法 (24)附录D 建设项目(工程)信息数据基本要素表的 (25)附录E案卷封面的样式 (27)附录F案卷备考表的样式 (28)附录G案卷目录的样式 (29)附录H 卷目录的样式 (30)附录J 档案盒封面的样式 (31)附录K 档案盒封底的样式 (32)附录I√案卷脊背的样式 (33)附录M 工程照片档案案卷封面的样式 (34)附录N 工程照片档案卷目录的样式 (35)附录P 工程照片档案总说明的样式 (36)附录Q工程照片档案卷备考表的样式 (37)本规用词说明 (38)条文说明 (39)1总则1.0.1 为统设项目(工程)竣工档案(以下简称竣工档案)的验收标准,建立完整、准确、系统的竣工档案,特制定本规。

1.0.2本规所指的建设项目(工程)包括工业建筑工程;民用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公用设施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名胜古迹、园林绿化工程;环境保护工程;水利、防灾工程;人防、军事工程;地下管线工程;县(村)镇建设工程。

1.0.3本规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竣工档案的编制、验收及报送工作。

1.0.4竣工档案的编制除应符合本规外,尚应符合和本市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2.0.l建设项目(工程)竣工档案constructionf)lrOjectarchives在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归档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经编制整理后形成,并在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后归档的各环节的资料,也可简称为竣工档案。

2.0.2编制filingandarrangement根据规定的要求,形成各类建设项目(工程)文件,并对所形成的建设项目(工程)文件进行整理,编排目录,使其符合归档保存要求,形成竣工档案的过程。

2.0.3建设项目(工程)文件constructionprojectdocument在建设项目(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包括前期文件、设计文件、施工文件、科研义件、竣工文件和竣工图,也可简称为工程文件。

2.0.4前期文件prophasedocument在建设项目(工程)开工以前的立项、审批、征地、招投标等过程中形成的文件。

2.0.5设计文件designingdocument在建设项目(工程)勘察设计过程中形成的文件,包括勘察报告、案设计、初步设计、扩初设计、复杂工程的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等文件。

2.0.6施工文件constructingdocument在建设项目(工程)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文件,包括施工技术文件、设备文件、监理文件。

2.0.7科研文件scientificresearchdocument在建设项目(工程)建设过程中与本项目(工程)配套的科研课题研究中形成的文件。

2.0.8竣工文件handingoverdocument在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活动中形成的文件。

2.0.9数字化原稿digitaloriginalmanuscript经数字化处理的形成后没有被修改或增删的稿件。

2.0.10组卷filing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法,将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分门类整理成案卷,保持卷文件的有机联系,各案卷之间以一个建设项目(工程)为单位按建设程序及单位工程进行排列成套。

2.0.11案卷目录contentsforfiles概括和揭示一套竣工档案中每一个案卷的案卷题名及其他特征并固定案卷排列次序的表格。

2.0.12建设项目(工程)声像档案audio—visualarchives用照片、影片、录音带、录像带、光盘等记录反映建设项目(工程)现场原地物、地貌和施工主要过程及建成后的建(构)筑物的声音或影像资料,包括工程照片档案和工程录像档案,也可简称为工程声像档案。

2.0.13建设项目(工程)电子文件constructionelectronicre—cords在各类城市建设活动过程中,通过数字设备及环境生成,以数码形式存储于磁带、磁盘或光盘等载体,依赖计算机等数字设备阅读、处理,并可在通信网络上传送的,对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也可简称为工程电子文件。

2.0.14建设项目(工程)电子档案constructionarchivalelec-troni c records经过整理、归档后,具有参考和利用价值并作为档案保存的建设项目(工程)电子文件及相应的支持软件、参数和其他相关数据,也可简称为工程电子档案。

3 基本规定3.0.1竣工档案必须真实地反映建设全过程,并应按建设项目(工程)建设程序进行收集、整理、编制,达到完整、准确、系统的要求。

3.0.2建设单位在进行招投标或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订合同时,应对竣工档案的数量、容、质量、费用、移交时间和违约责任等提出明确要求。

3.0.3每个建设项目(工程)应至少编制二套纸质竣工档案,一套由建设单位自行保管,一套向市或区(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报送。

此二套竣工档案中归档的工程文件和图纸应使用原件,专业主管部门核发的证书,建设单位可以保留原件,用复制件归档报送市或区(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3.0.4 向市或区(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的一套竣工档案,表式和装具必须符合本规的规定,填写时应用黑色墨水书写或打印。

建设单位自行保管的一套竣工档案表式和装具也应符合本规的规定。

3.0.5符合下列条件的建设项目(工程)应制作及报送工程声像档案:1.总投资在人民币五千万元及以上、一亿元以下的建设项目(工程),应制作及报送工程照片档案。

2.本市重点建设项目(工程)或总投资在人民币一亿元及以上的建设项且(工程),除应制作及报送工程照片档案外,还应制作及报送工程录像档案。

3.0.6工程声像档案的密级、保管期限应与所反映的纸质竣工档案的密级、保管期限一致。

3.0.7 每个建设项目(工程)应编制一套工程电子档案,报送市或区(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其中应包含两类格式的工程电子文件,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第一类是按照要求收集、整理、组卷后的多种格式的工程电子文件。

2 第二类是把前一类格式转换成TIFF格式后的工程电子文件,TIFF文件的压缩式应为Group4,分辨率应为300dpi、黑白模式。

3.0.8 工程电子档案应与相应的纸质或其他载体形式的工程文件同时归档。

3.0.9 工程电子档案的存储载体应为一次性写入光盘。

磁带、可擦写光盘、硬磁盘、移动硬盘、优盘、软磁盘等不宜作为长期保存电子档案的载体。

3.0.10 纸质竣工档案、工程电子档案的归档容应按本规附录A执行。

3.0.11 工程声像档案的归档容应按本规7.1节的规定执行。

4 工程文件的质量4.1 工程文件的基本要求4.1.1 工程文件的容及其深度必须符合和本市有关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面标准的规定。

4.1.2 工程文件的容必须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合。

4.1.3 工程文件应字迹清楚,符合耐久性要求,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

4.l.4 工程文件中文字材料幅面尺寸宜为A4幅面(297mm×210mm)。

图纸宜采用标准图幅。

4.1.5 工程文件的纸应采用能够长期保存的韧力大、耐久性强的纸。

用蓝晒图归档的竣工图应是新蓝图;用工程打印图归档必须符合本规4.2节的规定。

4.1.6 工程文件为外文版的,应用中外两种文字准确表达,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有关文件的中文翻译件应由翻译责任者签字认证,并与原件一并归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