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大学第二聘期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临沂大学第二聘期
校内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为适应“全国知名区域特色鲜明的创新创业型大学”的建设需要,充分调动和激发广大教师教学与科研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人才评价机制,真正实现由“固定用人”到“合同用人”的转变,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第二聘期校内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竞聘原则、范围与基本要求
(一)竞聘原则
坚持按需设岗,竞争上岗,按岗聘用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能上能下原则;坚持重品德、重业绩、重能力、重社会服务原则;坚持严格考核,合同管理原则。
(二)竞聘范围
符合专业技术岗位要求的在职在岗人员。
(二)基本要求
1.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2.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勇于探索,开拓创新,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
3.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4.聘期考核结果合格。
5.新竞聘教师系列岗位,须具有硕士学位;46周岁以下新晋升教授岗位、40周岁以下新晋升副教授岗位须具有博士学位。
专职辅导员晋升教授岗位其学位和年龄参照执行教师系列要求。
新竞聘教学辅助(含教务员,下同)系列岗位,须具有大学本科学历,40周岁以下新晋升副高级岗位须具有硕士学位。
年龄计算截至2016年7月31日。
二、竞聘程序及方法步骤
(一)竞聘程序
1.公布岗位及竞聘条件。
2.岗位申报与竞聘顺序:
(1)竞聘顺序:校聘教授特殊岗位;院聘教授、副教授及以下岗位。
(2)根据聘期考核结果进行竞聘:凡聘期考核合格者,可申请竞聘第二聘期专业技术岗位;考核不合格者,不得申请竞聘同级别或高一级别岗位。
(3)落岗待聘:落岗人员参加二次竞聘并进行岗位调整,无故不申请竞聘或不服从岗位调整者,学校不再聘用。
(二)方法步骤
1.公布岗位竞聘条件和岗位数额。
2.个人申报。竞聘人员向所在单位提交竞聘材料。
3.资格审查。学校对校聘岗位、各单位对院聘岗位申报人员提交的竞聘材料认真审查和公示,并接受群众的评议监督。
4.单位评议推荐。各竞聘工作小组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工作有关文件精神,按照规定的岗位数额排定顺序、确定人选。校聘教授特殊岗位人选不受名额限制;院聘岗位按照岗位数额进行评议、推荐。院聘各类岗位竞聘条件参照学校岗位竞聘条件自主组织进行。排序及推荐结果须在本单位显要位置及单位网站主页公示5个工作日。
5.学科评议组评议。学校学科评议组对校聘教授特殊岗位竞聘人员进行评议,并
将通过人员向学校高评委推荐。学院评议组对院聘各类岗位竞聘人员进行评议,拟晋升院聘教授四级岗、副教授三级岗位人员按名额1:1比例向学校高评委推荐。
6.学校高评委、学院中评委评价。学校高评委对拟晋升高级岗位推荐人选的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等情况进行评价,提出拟聘推荐人选。学院中评委对拟晋升院聘中级及以下岗位推荐人选进行评价,提出拟聘推荐人选。
7.党委研究,签订聘用合同,公布聘用结果。经党委会研究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发文公布校内岗位聘用人员名单。
三、岗位数量分配
根据《山东省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结合各类专业岗位实际情况,设置各类岗位(各级各类岗位数=新增岗位数+现岗位数),不严格区分新增岗位数及现岗位数。
(一)教师系列
1.校聘教授特殊岗位一级、二级、三级按照条件竞聘,不限数量。
2.新增教授四级岗位数:根据校聘教授特殊岗位数并兼顾各学科实际情况确定(新增教授四级岗位数=新聘特岗人数×50%+1[1≤岗位数量≤2])。
3.新增副教授岗位数:根据各单位新增教授四级岗位数确定(新增副教授岗位数=各单位新增教授四级岗位数×1.5)。
4.中初级教师岗位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设置。
5.辅导员根据上述教师新增岗位与教师总数比例,确定相应新增岗位。新增各级岗位数=(教师系列新增岗位数×相应辅导员现有级别岗位数)/(相应级别教师岗位数×2)。
(二)教辅系列
根据各类教辅专业技术岗位实际情况,参照教师各类岗位比例确定岗位数量。新
增各级岗位数=(教师系列新增级别岗位数×相应教辅系列人数)/(相应级别教师岗位数×3)。
四、组织领导
第二聘期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工作在学校党委、行政领导下进行,根据工作需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一)学校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第二聘期校内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校内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工作。
(二)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校长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第二聘期校内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工作组,具体组织全校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工作。工作组办公室设在人事处。
(三)学校成立相应学科评议组,负责对校聘教授特殊岗位人员进行材料审查、水平评估、推荐等工作。
(四)学校组建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竞聘评价专家委员会(简称高评委,下同),负责拟晋升校聘教授特殊岗位、院聘教授四级岗及副教授三级岗的评价工作。
(五)各学院(包括独立运行的省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各校区、学生工作部(处)、教务处和教辅系列分别成立校内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工作小组(7—9人)。竞聘工作小组由单位负责人(行政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和一定数量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组成,一线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3。负责本单位(系列)院聘岗位职责、竞聘条件的制定及聘用工作,负责对院聘各类岗位竞聘人员进行政策说明、组织报名、材料审核、水平评估,并按照推荐名额进行排序、推荐等工作。同时对校聘教授特殊岗位竞聘人员进行推荐。
各竞聘工作小组和竞聘实施细则报学校竞聘工作组审核。
(六)学校成立由纪委书记任组长,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工会、民主党派及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