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大学第二聘期
临沂大学2015年校内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工作
临沂大学2015年校内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工作各组织机构人员名单一、校级组织机构1、临沂大学校内职称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组长:李喆副组长:杨波成员:李培江王明福刘占仁李明开孙常生张立富2、临沂大学校内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工作组组长:杨波副组长:孙常生成员:张书圣白金山刘恩允王立斌赵勇姜秀全高立晟张根柱黄科一徐兴余王晓真江兆林申洪源郑秀文吕慎金冯尚彩孙成通付厚利蒋学华张问银赵光怀孔繁金谢楠李中国徐东升张燕李晓东杨中举任世忠陈建国奚凤兰孙成明高纪平工作组办公室设在人事处,黄科一兼任办公室主任。
3、临沂大学校内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工作监督小组组长:李明开副组长:牟海善邵长全成员:马凤岗巩庆毅孙世军牟海善邵长全滕向农孔霞任庆大王焕全白金山李彤光史松波蒋晓丽刘强解克萌来涛闵凡信马彦明于建波何茂华王晓凌王德欣王琳张衍新韩勇李学坤二、校级工作小组1、辅导员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工作小组组长:刘占仁副组长:马凤岗任庆大白金山成员:冯焕顺董勤岭杨洪杰王琳申端春张兆伦吕维明季跃龙李旸朱红霞黄梃育崔红霞胡秀俊2、教辅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工作小组组长:张立富副组长:张根柱姜秀全徐兴余成员:高立晟王焕全王晓真梁恕坤曹汝国辛琳琳陈卫东3、科研机构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工作小组组长:张书圣成员:陈丽邱建龙徐树建王孝理周宏4、教务员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工作小组组长:刘恩允王立斌成员:林秋华孙绍龙张忠年高进锋邱春林马晓春梁仁君三、院级(校区)工作小组理学院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工作小组组长:江兆林副组长:刘建华周厚春王彦华成员:傅尊伟金银来许长谭李尊营王永龙张兴照资源环境学院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工作小组组长:申洪源副组长:曹光杰梁仁君吴峰成员:赵兴云李宝史云飞王梁董玉良化学化工学院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工作小组组长:郑秀文副组长:张春国丰培金宋兴良成员:徐文军夏其英马勇张伟马登学生命科学学院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工作小组组长:吕慎金成员:刘玉清王自刚王学斌秦四海曲元刚陈广艳刘文孟德玉雷琼药学院现代药物研究院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工作小组组长:冯尚彩成员:郭金亭刘凤志刘林(1978)刘兆明李振郭绍芬王守箐孙晴机械工程学院(工程训练中心) 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工作小组组长:孙成通成员:王统永郭春凤吕维明李漠刘元兴建筑学院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工作小组组长:付厚利副组长:朱文玉颜春晓徐世君杨倩成员:郑家庆朱登元季朝文尹维玲于本福肖振铭汽车学院新材料技术研究院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工作小组组长:蒋学华副组长:陈洪敏王常春闫青峰刁述妍成员:李正平王海为孙涛张兴强陈佩江王君普杨颖韩广伟信息学院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工作小组组长:张问银副组长:李洪杰张凤传成员:申端春曹云鹏胡顺波符广全刘乃丽刘印锋杨洪亮文学院沂蒙文化研究院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工作小组组长:赵光怀成员:张思峰曲文军王耀辉鲁运庚徐玉如王纪明魏本权周云钊法学院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工作小组组长:孔繁金成员:李培苍王连合姚建涛李建春王中强翟秀海刘炼科外国语学院国际交流学院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工作小组组长:谢楠副组长:许崇波王明琦王世文彭洪君谢成才成员:贾永青郭丽李芳王晓云姜兆梓黄家峰高新艳马旭苏鑫云会王琮琮法清泉教育学院高等教育研究院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工作小组组长:李中国副组长:赵同志李波成员:马晓春李同胜蒋晓虹刘承琨姜开岩陈英文马克思主义学院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工作小组组长:徐东升副组长:费聿辉王宏坤李纪岩成员:潘卫东张光远杜玉奎赵长芬岳峰商学院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工作小组组长:张燕成员:赵铭键朱孔山孙琦陈德洪魏鹏张立华赵自泰物流学院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工作小组组长:李晓东副组长:郑美虹王慧成员:彭玉亮刘德道王洪伟张晓敏尹波吴作凤徐自田李宗营陈令军传媒学院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工作小组组长:杨中举成员:李伟冯炀李鸣钊戴俊潭朱祎马静李光美术学院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工作小组组长:任世忠副组长:牛红李敬华冉利强赵凤远成员:岳孝利刘希龙尹德辉季超刘晓东申海波刘东荣音乐学院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工作小组组长:陈建国成员:李刚任芳绪红霞彭程常吾尚冯丽娜吴运成体育学院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工作小组组长:奚凤兰成员:牛祥春丁兆锋杨涛李云成盛昌繁王凌飞李久德赖云升全涛费县校区校内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工作小组组长:孙成明副组长:李殿勇李纪传张学勤成员:丰忠波王久伦王光来王如芹王瑞华冯丽娟石运礼孙保平杨梅谷大勇陈怀元陈宝金陈跃鹏胡忠国谢森廉志鹏沂水校区校内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工作小组组长:高纪平副组长:彭文修宋国华黄世庆成员:王升丽陈长平唐丰霖李永福谭少波李庆波袁春雨。
最新临沂大学沂水校区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第二聘期
临沂大学沂水校区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第二聘期届中考核实施细则根据《临沂大学校长办公室关于第二聘期校内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进行届中考核的通知》精神,结合校区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考核内容(一)考核以《沂水校区第二聘期校内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上岗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岗位职责为依据,主要考核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师德师风情况与教学、科研等任务的完成情况。
专业技术岗位届中考核分专职教师岗位、兼职教师岗位、教学辅助岗位三类。
(二)考核包括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1.定性考核(占20%):定性考核主要考核师德师风情况,由各部门民主测评完成。
2.定量考核(占80%):(1)专职教师岗位。
定量考核包括个人业绩考核及加减分项目。
个人业绩中教学工作业绩占50%,科研工作业绩占30%。
教学工作业绩和科研工作业绩及加减分项目分别由教务处和科研办公室按照临沂大学文件要求汇总,量化赋分。
(2)兼职教师岗位。
个人业绩定量考核中管理工作业绩占50%(等同教学业绩),科研工作业绩30%。
管理工作业绩考核由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九级岗位以下由各部门七、八级人员评定,七、八级岗位由五六级人员评定,六级岗位由校区书记、校长评定);教科研工作业绩及加减分项目由科研办公室按照临沂大学文件要求量化评定。
(3)教学辅助岗位。
定量考核包括个人业绩考核及加减分项目。
个人业绩考核中岗位职责占60%、科研工作占20%。
教学辅助岗位个人业绩由相应部门评定,科研工作业绩由科研办公室量化评定。
二、考核的组织与程序(一)成立由党、政领导、部门负责人和职工代表组成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沂水校区第二聘期校内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上岗实施细则》和不同岗位特点,做好各类岗位的考核工作。
(二)考核程序1.个人总结、公开述职,填写《校内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届中考核表》。
2.相关部门组织民主测评、量化赋分,审核届中考核表,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考核要求及考核实施细则确定个人考核结果并公示。
3.按规定的时间向人事处报送考核结果。
《临沂大学关于印发第一任期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上岗实施方案的通知》(临大校发〔2012〕10号)
临大校发…2012‟10号临沂大学关于印发第一任期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上岗实施方案的通知各部门、各单位,各分校:现将《临沂大学第一任期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上岗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日临沂大学第一任期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上岗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建立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人才评价机制,更好地落实“导向基层、导向科研”政策,逐步实现由身份管理到岗位管理的转变,做好根据《关于做好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通知》(鲁人社发[2011]63号)及《山东省高等学校岗位设臵结构比例指导标准》(鲁人发[2007]77号)等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第一任期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竞聘原则(一)存量不减、增量拉开、鼓励贡献的原则;(二)分类指导、梯次进行、逐级聘任的原则;(三)目标管理、评聘合一、一人一岗的原则;(四)导向教学、导向高层次人才的原则;(五)学以致用、专业与岗位对口原则;(六)放权强院、责权一致原则。
二、竞聘范围竞聘范围为我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含“双肩挑”人员、教学辅助人员、辅导员等)。
三、竞聘基本要求(一)工作要求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热爱教育事业,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自觉维护学校声誉;学风端正,教书育人,爱岗敬业,团结协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规定的专业工作任务,任期内各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二)学历(学位)要求新晋升人员,教师(辅导员)系列,40岁以下申报正教授须有博士学位,申报副教授须有硕士学位;教学辅助系列,40岁以下申报高级职务须有硕士学位;其他申报人员须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
(三)资历要求申报高级职务须履行现岗位职责5年以上,具有博士学位履行讲师岗位职责两年以上可以申报副教授。
学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不受有关条件限制,根据引进协议直接申报相应的高级职务。
(四)经历要求1.认真贯彻《临沂大学红色育人工程实施意见》,晋升高级职务人员,任期内有学生工作经历、“三下”(下基地、下农村、下工厂)工作经历或其他基层工作经历(如挂职、实习、支教、扶贫等)者优先晋升。
2023理工大学外聘教师聘用管理暂行规定
2023理工大学外聘教师聘用管理暂行规定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充实学校师资力量,合理利用外聘教师资源,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理工大学聘用外聘教师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理工大学外聘教师指由校外单位或者个人聘请,为学校教学科研工作提供支持的专家、学者和业界人士。
第四条:外聘教师的聘用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并经学校教务部门审批。
第五条:外聘教师聘期一般为一学年,最长不得超过三学年。
聘期可以根据实际需求和双方协商确定。
第六条:外聘教师在校期间享有与内部教师相同的权益和待遇,包括教学、科研、学术交流、课题申报等。
第七条:外聘教师应当按时履行教学、科研任务,并参与相关评估和考核。
第八条:外聘教师聘用合同结束后,可以申请续聘,但需要重新经过审批和评估。
第九条:外聘教师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学校有权解除其聘用合同,并做出相应处理。
第十条:学校应当建立外聘教师管理档案,并做好相应的考核和评估工作。
第十一条:本规定由学校教务部门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十二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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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任期中初级职员岗位设置及聘任实施方案
文学院第四任期中初级职工岗位设置及聘任实行方案根据《临沂师范学院第四任期管理岗位上岗实行方案》精神和第四任期中、初级职工及教辅岗位设置规定,特制定本实行方案:一、岗位设置1、中级职工岗:综合事务(资产管理)秘书 1 个;教学运行与教师事务助理 1 个;学术与科研服务助理 1 个;团委书记/学习与学籍管理助理 1 个。
2、专业技术岗:文献资料管理员 1 个。
3、辅导员岗位:中级 2 个;初级 2 个。
注:全校共设置中、初级职工及教辅岗位588 个(详细岗位设置,详见文学院办公室公告表)。
二、中级职工任职资格(一)管理岗(1)第三任期担任管理业务 C 级岗及以上职务,年内年龄男 55 周岁、女 53 周岁如下者;(2)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内年龄 50 周岁如下者;(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工作满三年,年内年龄 45 周岁如下者。
(二)辅导员岗(1)第三任期担任管理业务 C 级岗及以上职务,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年内年龄 50 周岁如下者;(2)具有本科学历且工作满三年,或硕士硕士学历且工作满一年,中共党员,年内年龄 50 周岁如下者。
非教学学术管理岗位旳中级职工岗须具有第三任期管理岗位工作经历。
三、日程安排四、组织领导组长:牟海善曲文军组员:王立国张根柱鲁运庚王耀辉王红坤附:第四任期中级职工岗位申报表文学院8 月6 日第四任期中级职工岗位申报表注:1.申报人员应在教学单位、管理服务单位各申报1 个岗位,并注明同意调剂;2.申报人员应于8 月7 日晚6 点前将此表交原所在单位,各单位汇总后于晚8 点前报送组织部和岗位所在单位。
申报人签名:如下无正文仅供个人用于学习、研究;不得用于商业用途。
толькодля людей, которые используются для обучения, исследований и не должны использоватьсяв коммерческих целях.For personal use only in study and research; not for commercial use.Nur für den persönlichen für Studien, Forschung, zu kommerziellen Zwecken verwendet werden.Pour l 'étude et la recherche uniquement à des fins personnelles; pas à des fins commerciales.。
临沂大学校长办公室文件
临沂大学校长办公室文件临大校办发〔2017〕32号临沂大学校长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大学教职工考勤管理规定》的通知各部门、各单位:《临沂大学教职工考勤管理规定》已经2017年第20次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临沂大学校长办公室2017年11月22日临沂大学教职工考勤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严格工作纪律,落实岗位职责,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保证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山东省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考勤是教职工考核、岗位聘任、职务晋升、评先树优、工资发放等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落实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推进学校管理重心下移,坚持学院(校区)自主管理与学校宏观管理相结合,充分发挥学院(校区)在日常管理中的主体作用。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在职全体教职工。
第二章考勤制度第五条全校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学校作息制度,工作时间不得迟到、早退。
如因事、因病等不能到岗上班,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事后办理销假手续。
(一)教师岗位人员不实行坐班制,应认真完成本人所承担的教学、科研任务,不得迟到或提前下课,不得擅自调课、停课、请他人代课,应参加学校及所在单位组织的政治业务学习或集体活动,不参加者(请假除外)作旷工处理。
(二)管理岗位(含兼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等人员实行坐班制,应遵守学校上下班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岗位,经发现查实,按旷工处理。
(三)一年内迟到或早退达到5次及以上者,由其所在单位通报批评;达10次及以上者,进行全校通报批评;情节特别严重者,给予相应行政处分。
第六条考勤工作由各部门、各单位具体负责。
各部门、各单位应做好所属教职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包括学校及所在单位安排的教育、教学科研工作活动及其他集体活动)的考勤工作。
公休假内学校或所在单位有重要公务活动安排的,应正常考勤。
第三章请假审批权限第七条教职工请假应按照下列权限审批:(一)中层正副职人员请假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大学聘任为期二年
大学聘任为期二年教师的聘期一般为二年,聘任期内工资应与职务挂钩。
定期对教师的考核内容: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工作实绩。
大学聘任制干部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健全和完善选人用人机制,规范聘任制干部的管理,更好地发挥专家学者在学校管理工作中的作用,进一步推进高素质干部队伍建设,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聘任制干部,是指因工作需要,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以校长聘任的方式,在校内部分学术性、专业性较强的领导岗位所选聘的干部。
聘任制干部不配备行政级别。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聘任制方式:(一)担任非实体学院院长的;(二)担任学部主任、副主任的;(三)单位章程有专门规定的;(四)人事关系不在本校的;(五)具有外国国籍,或者获得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的;(六)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七)年龄已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八)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批准的其他情形。
第三条选聘聘任制干部,必须坚持党管干部,坚持依法办事,必须符合把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力推进学校的建设和发展,全心全意为广大师生服务,具有领导科学发展能力,结构合理、团结坚强的领导集体的要求。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以“华师聘”为文号发文聘任的校内干部。
第五条在学校党委领导下,校党委组织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聘任制干部的聘任、管理、监督、考核等职责,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
第二章聘任条件和程序第六条聘任制干部除应具备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素养和专业知识等以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一般应当具有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第七条聘任制干部的选聘工作,一般参照处级干部选拔任用的程序执行。
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另做选聘方案的,按照具体方案执行。
临沂大学最新职称评定条件
《临沂大学人文临沂大学人事处关于印发 2014 年校内专业技术岗位竞聘条件及量化计分办法的通知》各学院(所)、各部门、各单位:经 2014 年第 5 次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现将临沂大学2014 年校内专业技术岗位竞聘条件及量化计分办法印发,请组织本单位教职工学习并遵照执行。
临沂大学人事处2014 年 6 月 9 日附件1:临沂大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校内竞聘条件一、教授四级岗位(一)教学科研并重型符合以下所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应聘教授岗位:1、具有教授资格且未聘教授岗位人员承担两门本专科及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每学年平均完成不少于 270标准学时的课时工作量,教学质量综合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含 2 个优秀)。
在以下六类中,同时满足任意两类所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应聘教授岗位:(1)人才项目类:省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人文社科基地学术方向带头人;临沂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临沂市青年科技奖获得者;校级教学名师。
(2)科研项目类: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前三位)1 项;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
(3)科研奖励类:国家级科研奖额定人数;高等学校科学研究成果奖一、二等奖额定人数、三等奖前五位;省部级科技一等、二等奖额定人数、三等奖前五位;省部级社科一等奖额定人数、二等奖前五位、三等奖前三位;获厅级科研成果和市科学技术一、二、三等奖的前五、三、一位;市社科优秀成果一、二等奖前三、一位。
(4)教学奖励类:国家级教学成果奖额定人数;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额定人数、二等奖前五位、三等奖前三位;校级教学成果一、二等奖前三、一位;校级中青年教师课堂教学竞赛一等奖获得者;指导学生获得国家级学科竞赛(含艺体技能赛)三等奖 1项、部委级学科竞赛(含艺体技能赛)二等奖 1项、省级学科竞赛(含艺体技能赛)一等奖 1项、指导学生获得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1项且完成全程指导、取得公认的成绩;指导本科生获省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 1篇;指导本科生发表学术论文C类【文科为《临沂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术期刊分类目录》“五类学术期刊”】及以上1篇或 D类【文科为《临沂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术期刊分类目录》“六类学术期刊”】2篇。
临沂大学教务处
临沂大学教务处关于评选临沂大学第八届优秀指导教师的通知各学院:为进一步深化创新创业教育实践教学改革,调动广大教师投身实践教学的积极性,根据临沂大学《关于深化本科教学改革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的实施意见》(临大发〔2012〕9号)、《临沂大学教学项目奖励与资助办法》(临大校发〔2014〕11号)的文件精神,决定举行第八届优秀指导教师(实践创新型教师)评选活动。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选条件1.从事本科教学工作两年以上,具有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学岗位教师。
2.积极从事实践教学研究与改革,在指导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毕业实习、学科竞赛、创新创业训练、开放实验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3.教学工作量不低于所在学院平均教学工作量,最近一学期课堂评教得分在85分以上。
4.近两年未出现过教学事故。
5.现任期内未曾获得本类优秀指导教师称号。
二、评选时间及程序1.教师本人申报,提供参评所需的相关材料(获奖证书、论文原件及复印件,项目实施过程材料及其它支撑材料)。
2.学院遴选(2019.12.20-2019.12.24)。
学院成立评选小组,按照推选条件提出本学院推荐人选,在学院内公示三天。
公示结束后将有关材料于12月27日报教务处(师生服务中心206房间,于金国)。
3.学校评选。
教务处组织评委对被推荐项目进行审核、评选,提出入选名单,经学校批准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三、评选类型及奖励办法分实习指导类、毕业论文(设计)指导类、学科竞赛指导类、创新训练指导类等四大类进行评选,共20名。
评选结果报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进行表彰奖励,并纳入校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
四、有关要求1.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工作是推动学校实践教学改革和创新的重要举措,是推动我校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的基础工程,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遴选推荐工作。
2.优秀指导教师评选项目中有关成果材料是指2018年1月至2019年12月间的成果材料,所有成果材料除上报纸质原件外,还需要扫描成电子件上报。
临沂大学教务处
临沂大学教务处临大教字〔2018〕14号关于2018届学生毕业及学士学位审核项目和工作流程的通知各学院、相关部门:现将2018届学生毕业资格和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工作安排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审核原则(一)毕业资格和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以学院为单位进行,实行学院院长负责制。
审核的依据为学校《临沂大学全日制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临大校发[2017]16号)《临沂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临大校发[2012]6号)《临沂大学全日制本科在校生实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管理办法(试行)》(临大校办发[2013]3号)《培养方案》等学校文件要求进行审核。
各学院公示内容及向教务处报送备案内容参考附件3。
(二)毕业资格和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通过教务管理系统采用机器审核和人工审核相结合方式。
教务管理系统毕业审核的主要条件为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最低学分和必修课程学分等。
根据使用权限,学院在规定时间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完成机器审核。
对于因违反考试纪律或者作弊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学生其毕业审核应满足《临沂大学全日制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临大校发[2017]16号)第四十六条要求,其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应满足《临沂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临大校发[2012]6号)第八条规定。
各学院单独提报,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三)学院将毕业审核结果、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结果分别经党政联席会议、学位评定委员会分会研究通过、公示并经相关负责人签字后,在规定时间前报送教务处备案,经学校研究同意后颁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二、学院负责审查项目及基本要求(一)学籍情况:凡未取得本学年度在读学籍资格的学生或未进行在读学籍注册的学生,没有资格参加毕业(学位)审核。
列出名单及原因单独报送教务处备案。
(二)培养方案执行情况:各学院应完成2018届学生的全部培养方案,未完成的课程应列出并提出处理意见,其中创新创业实践学分必须修满4个学分才能毕业。
竞争上岗实施方案竞聘上岗实施方案(优秀11篇)
竞争上岗实施方案竞聘上岗实施方案(优秀11篇)为了确保我们的努力取得实效,就需要我们事先制定方案,方案的内容和形式都要围绕着主题来展开,较终达到预期的效果和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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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聘上岗实施方案篇一为解决当前井下生产单位、井下辅助单位、地面生产作业单位用工方面人员结构配置不合理的问题,根据公司组织机构的调整和岗位设置情景,经公司研究决定,实行员工竞聘上岗制度,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经过竞聘择优的方式,实现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供给有力的人力资源保障。
二、基本原则1、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2、人、事、岗相匹配的原则。
3、双向选择的原则。
三、成立竞聘考核工作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四、竞聘岗位xxx五、竞聘人员的范围集团公司机关部室、本部矿所有在职员工均可参加竞聘。
六、竞聘条件1、热爱煤矿工作,身体健康。
2、爱岗敬业,勤奋工作,踏实肯干。
3、服从管理,团结同事,遵纪守法。
4、具备相应的业务技能。
5、为人诚恳,严于律己,节俭廉洁。
七、竞聘程序与步骤(一)公开报名竞聘上岗报名采取个人自荐的方法,报名者须填写《竞聘上岗申请表》,较多可竞聘2个岗位。
竞聘者填写后将申请表提交竞聘考核办公室。
其中采掘开生产一线单位员工不允许报名到辅助、地面生产作业单位;井下辅助生产单位员工不允许报名到地面生产作业单位;地面生产作业单位不允许报名到机关科室,严禁人员倒流。
(二)资格审查竞聘考核办公室按照基本条件、岗位任职条件对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竞聘人选,予以公布并通知本人。
(三)基本条件计分(10分)一学历初中、高中:0.5分一学历全日制中专:1分一学历全日制大专:1.5分一学历全日制本科:2分(四)技能考试(70分)凡报名参加竞聘上岗的人员,须参加公司组织的技能考试,考试采用闭卷笔答的形式进行,资料包括煤矿基础知识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本岗位基础知识以及其它相关知识等。
临沂大学职称评定条件
临沂大学最新职称评定条件————————————————————————————————作者:————————————————————————————————日期:2《临沂大学人文临沂大学人事处关于印发 2014 年校内专业技术岗位竞聘条件及量化计分办法的通知》各学院(所)、各部门、各单位:经 2014 年第 5 次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现将临沂大学2014 年校内专业技术岗位竞聘条件及量化计分办法印发,请组织本单位教职工学习并遵照执行。
临沂大学人事处2014 年 6 月 9 日附件1:临沂大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校内竞聘条件一、教授四级岗位(一)教学科研并重型符合以下所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应聘教授岗位:1、具有教授资格且未聘教授岗位人员承担两门本专科及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每学年平均完成不少于 270标准学时的课时工作量,教学质量综合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含 2 个优秀)。
在以下六类中,同时满足任意两类所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应聘教授岗位:(1)人才项目类:省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人文社科基地学术方向带头人;临沂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临沂市青年科技奖获得者;校级教学名师。
(2)科研项目类: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前三位)1 项;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
(3)科研奖励类:国家级科研奖额定人数;高等学校科学研究成果奖一、二等奖额定人数、三等奖前五位;省部级科技一等、二等奖额定人数、三等奖前五位;省部级社科一等奖额定人数、二等奖前五位、三等奖前三位;获厅级科研成果和市科学技术一、二、三等奖的前五、三、一位;市社科优秀成果一、二等奖前三、一位。
(4)教学奖励类:国家级教学成果奖额定人数;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额定人数、二等奖前五位、三等奖前三位;校级教学成果一、二等奖前三、一位;校级中青年教师课堂教学竞赛一等奖获得者;指导学生获得国家级学科竞赛(含艺体技能赛)三等奖 1项、部委级学科竞赛(含艺体技能赛)二等奖 1项、省级学科竞赛(含艺体技能赛)一等奖 1项、指导学生获得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1项且完成全程指导、取得公认的成绩;指导本科生获省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 1篇;指导本科生发表学术论文C类【文科为《临沂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术期刊分类目录》“五类学术期刊”】及以上1篇或 D类【文科为《临沂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术期刊分类目录》“六类学术期刊”】2篇。
临沂大学教师专业技术岗位人员
临沂大学校长办公室文件临大校办发〔2015〕16号临沂大学校长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大学2015年校内专业技术岗位上岗与考核条件(试行)》的通知各单位:根据学校2015年校内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实施方案要求,经学校学术委员会审议,并经2015年第17次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将《临沂大学2015年校内专业技术岗位上岗与考核条件(试行)》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临沂大学校长办公室2015年11月17日临沂大学2015年内专业技术岗位上岗与考核条件(试行)第一部分教师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教学科研型岗位)上岗与考核条件一、校聘教授特殊岗位上岗与考核条件校聘教授特殊岗位,针对学校发展的关键性指标设立,实行校、院二级考核,是学校对满足关键性学术指标者给予特殊人才奖励的岗位。
校聘教授特殊岗位按学科方向设置,设为校聘教授特殊岗位(简称校聘特岗)一级、二级、三级,一个学科方向原则上只设不超过1名一级(首席)岗位,其它岗位按梯队(包括年龄、学缘、专业方向等)设置。
校聘教授特殊岗位申请人员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确有发展前途但尚不具备博士学位的,可申请校聘特岗二级及以下岗位,但不得申请校聘特岗一级(首席)岗位。
对于团队承担的重大科研项目,经学校主管部门和专家认定,其主要参加人可视同为主持人,但经费不重复计算。
特殊情况由学校专家委员会评定。
(一)校聘教授特殊岗位一级1.每学年至少主讲1门本科生课程(特别是创新创业教育学科前沿讨论课程),学时数不少于16学时。
2.主持自然科学类国家级项目2项,其中至少1项为重点项目,总经费200万元;或主持国家教学或社科基金重点项目1项,总经费30万元;或主持1项委托项目,到位经费自然科学类500万元、人文社科类100万元。
3.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发表被国内外重要学术索引收录的高水平学术论文5篇,在同行中有较高引用率,其中2篇在本学科顶级学术刊物发表;或以本人发表的学术论文为基础,出版学术专著1部,专著在同行中产生重大影响;或主持编写国家规划教材1部,完成配套教学资源建设,教材在5所本科高校使用(其中至少1所是硕士点高校),受到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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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大学第二聘期校内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上岗实施方案为适应“全国知名区域特色鲜明的创新创业型大学”的建设需要,充分调动和激发广大教师教学与科研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人才评价机制,真正实现由“固定用人”到“合同用人”的转变,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第二聘期校内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工作。
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竞聘原则、范围与基本要求(一)竞聘原则坚持按需设岗,竞争上岗,按岗聘用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能上能下原则;坚持重品德、重业绩、重能力、重社会服务原则;坚持严格考核,合同管理原则。
(二)竞聘范围符合专业技术岗位要求的在职在岗人员。
(二)基本要求1.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2.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勇于探索,开拓创新,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
3.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4.聘期考核结果合格。
5.新竞聘教师系列岗位,须具有硕士学位;46周岁以下新晋升教授岗位、40周岁以下新晋升副教授岗位须具有博士学位。
专职辅导员晋升教授岗位其学位和年龄参照执行教师系列要求。
新竞聘教学辅助(含教务员,下同)系列岗位,须具有大学本科学历,40周岁以下新晋升副高级岗位须具有硕士学位。
年龄计算截至2016年7月31日。
二、竞聘程序及方法步骤(一)竞聘程序1.公布岗位及竞聘条件。
2.岗位申报与竞聘顺序:(1)竞聘顺序:校聘教授特殊岗位;院聘教授、副教授及以下岗位。
(2)根据聘期考核结果进行竞聘:凡聘期考核合格者,可申请竞聘第二聘期专业技术岗位;考核不合格者,不得申请竞聘同级别或高一级别岗位。
(3)落岗待聘:落岗人员参加二次竞聘并进行岗位调整,无故不申请竞聘或不服从岗位调整者,学校不再聘用。
(二)方法步骤1.公布岗位竞聘条件和岗位数额。
2.个人申报。
竞聘人员向所在单位提交竞聘材料。
3.资格审查。
学校对校聘岗位、各单位对院聘岗位申报人员提交的竞聘材料认真审查和公示,并接受群众的评议监督。
4.单位评议推荐。
各竞聘工作小组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工作有关文件精神,按照规定的岗位数额排定顺序、确定人选。
校聘教授特殊岗位人选不受名额限制;院聘岗位按照岗位数额进行评议、推荐。
院聘各类岗位竞聘条件参照学校岗位竞聘条件自主组织进行。
排序及推荐结果须在本单位显要位置及单位网站主页公示5个工作日。
5.学科评议组评议。
学校学科评议组对校聘教授特殊岗位竞聘人员进行评议,并将通过人员向学校高评委推荐。
学院评议组对院聘各类岗位竞聘人员进行评议,拟晋升院聘教授四级岗、副教授三级岗位人员按名额1:1比例向学校高评委推荐。
6.学校高评委、学院中评委评价。
学校高评委对拟晋升高级岗位推荐人选的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等情况进行评价,提出拟聘推荐人选。
学院中评委对拟晋升院聘中级及以下岗位推荐人选进行评价,提出拟聘推荐人选。
7.党委研究,签订聘用合同,公布聘用结果。
经党委会研究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发文公布校内岗位聘用人员名单。
三、岗位数量分配根据《山东省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结合各类专业岗位实际情况,设置各类岗位(各级各类岗位数=新增岗位数+现岗位数),不严格区分新增岗位数及现岗位数。
(一)教师系列1.校聘教授特殊岗位一级、二级、三级按照条件竞聘,不限数量。
2.新增教授四级岗位数:根据校聘教授特殊岗位数并兼顾各学科实际情况确定(新增教授四级岗位数=新聘特岗人数×50%+1[1≤岗位数量≤2])。
3.新增副教授岗位数:根据各单位新增教授四级岗位数确定(新增副教授岗位数=各单位新增教授四级岗位数×1.5)。
4.中初级教师岗位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设置。
5.辅导员根据上述教师新增岗位与教师总数比例,确定相应新增岗位。
新增各级岗位数=(教师系列新增岗位数×相应辅导员现有级别岗位数)/(相应级别教师岗位数×2)。
(二)教辅系列根据各类教辅专业技术岗位实际情况,参照教师各类岗位比例确定岗位数量。
新增各级岗位数=(教师系列新增级别岗位数×相应教辅系列人数)/(相应级别教师岗位数×3)。
四、组织领导第二聘期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工作在学校党委、行政领导下进行,根据工作需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一)学校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第二聘期校内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校内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工作。
(二)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校长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第二聘期校内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工作组,具体组织全校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工作。
工作组办公室设在人事处。
(三)学校成立相应学科评议组,负责对校聘教授特殊岗位人员进行材料审查、水平评估、推荐等工作。
(四)学校组建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竞聘评价专家委员会(简称高评委,下同),负责拟晋升校聘教授特殊岗位、院聘教授四级岗及副教授三级岗的评价工作。
(五)各学院(包括独立运行的省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各校区、学生工作部(处)、教务处和教辅系列分别成立校内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工作小组(7—9人)。
竞聘工作小组由单位负责人(行政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和一定数量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组成,一线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3。
负责本单位(系列)院聘岗位职责、竞聘条件的制定及聘用工作,负责对院聘各类岗位竞聘人员进行政策说明、组织报名、材料审核、水平评估,并按照推荐名额进行排序、推荐等工作。
同时对校聘教授特殊岗位竞聘人员进行推荐。
各竞聘工作小组和竞聘实施细则报学校竞聘工作组审核。
(六)学校成立由纪委书记任组长,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工会、民主党派及教职工代表组成的校内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工作监督小组,对竞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并接受信访和举报。
纪委办公室、监察处重点负责对校内专业技术岗位竞聘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查处。
各学院(包括独立运行的省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各校区、学生工作部(处)、教务处和教辅系列等相关单位成立3人监督小组,负责对本单位或本系列的竞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五、专业技术岗位竞聘纪律(一)严格按照有关岗位竞聘工作的政策规定组织竞聘,贯彻公开、公正原则,做到公开岗位数额、公开岗位条件、公开推荐办法、公开申报人员竞聘材料、公开推荐人员名单。
符合竞聘条件人员一览表在学院主网页公示,接受教职工和社会监督。
(二)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规定,在推荐、呈报、竞聘、异议期公示等环节,严禁权力滥用、严禁弄虚作假、严禁吃拿卡要、严禁关系票和人情分。
对伪造业绩、剽窃他人成果及其他违反相关规定者,取消岗位竞聘资格并根据情节给予相关责任人处分。
(三)认真落实主体责任。
竞聘工作小组组长为本单位(本系列)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工作第一责任人,负主体责任。
竞聘到各级各类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要继续认真做好审核性评估等相关工作,对不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实行责任倒查。
六、有关说明(一)关于材料提交拟晋升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提交专业技术岗位竞聘申报表及证明本人学术水平的附件材料时,科研项目不超过3项、科研成果(获奖、专利等)不超过3项、论文(著作、作品等)不超过3篇。
(二)关于学术检索拟晋升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均实行学术检索。
申报人员须提交2012年8月1日以来公开发表的最具代表性的3项学术成果(论文或著作),以校内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工作小组为单位到学校图书馆进行学术检索。
具体要求:论文重合率(即总文字复制比)不超过30%,且单篇最大文字复制比不超过20%。
论文检测结果中与申报者本人的会议论文或学位论文重合的部分,不计算重合率(与申报者本人指导研究生的学位论文重复部分计算重合率)。
(三)关于校外同行专家学术水平评价1.校外同行专家学术水平评价工作由各校内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工作小组负责组织。
2.对于申报正高级岗位的人员,由各工作小组聘请5位省内外同行专家对每个申报者的学术成果(3件)进行评价,评价等级为A、B、C,评价结果(去掉最高、最低票)B及以上等级为3票者,方可提交高评委评价。
(四)关于教学条件竞聘校聘教授特殊岗位一级、二级、三级者,首聘时教学条件不作要求, 上岗后完成相应教学任务。
(五)关于专业技术岗位兼职各学院、科研院所及教辅单位按照山东省属高校取消二级学院行政级别改革试点精神执行。
管理服务单位中教学、科研等业务部门的正处级、副处级干部(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确因工作需要,需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兼职,应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同意后,填写《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兼职审批表》。
(六)关于学术成果时间界限论文论著公开发表出版时间、科研成果、项目的时间为自2012年8月1日至2016年7月31日。
(七)关于资格要求应聘教师岗位,须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
应聘实行职业资格准入制度的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者,应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资格准入条件。
(八)关于上岗和考核条件本方案规定的院聘各岗位上岗和考核条件,除基本教学、科研要求外,其他条件各单位参照执行,可适度调整。
(九)关于年龄接近退休人员距退休时间不足1个聘期人员,聘期考核合格,经个人申请,可不再参加竞聘,按照现有岗位直接聘用。
(十)关于新进人员岗位确认凡学校近年新引进的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经试用期考核合格的,可直接确认相应级别专业技术岗位。
(十一)关于人事代理人员岗位确认人事代理人员根据人事代理劳动合同规定,参加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与在编人员享受同等岗位绩效;申请“新进教师科研能力提升计划”人员,若竞聘到校聘教授特殊岗位,可提前纳入学校编制;若本人选择聘任校聘岗位,原合同废止,原合同相应待遇计算到上岗时间。
(十二)关于学术检索、学术水平外审费用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学术检索、学术水平外审等事项的相关费用由申报者本人承担。
(十三)关于校内专业技术岗位待遇与备案1.参加校内专业技术岗位竞聘的上岗人员,从2016年8月1日起享受校内岗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待遇。
2.凡竞聘至校聘教授特殊岗位一、二、三级和院聘教授四级岗位者,即为我校教授(正高级职称);凡竞聘至院聘副教授一、二、三级岗位者,即为我校副教授(副高级职称);凡竞聘至院聘讲师一、二、三级岗位者,即为我校讲师(中级职称);凡竞聘至院聘助教一、二级岗位者,即为我校助教(初级职称)。
其他系列岗位依次类推。
3.根据省主管部门核定的岗位设置数量,高聘(聘任岗位高于备案岗位)1个聘期以上,经考核合格,原则上按照所聘岗位级别、聘期、年龄等在原备案岗位高一职级岗位上依次备案,岗位工资随之增加;低聘(聘任岗位低于备案岗位)1个聘期,按照原备案岗位低一职级进行岗位备案,岗位工资随之相应调低;按照国家专业技术岗位类别备案者,根据省人社厅规定,按照相应的程序规范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