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个人内地投资主体资格文件公证认证转递
我国现明确规定对境投资者主体证明需要文件的公证认证
![我国现明确规定对境投资者主体证明需要文件的公证认证](https://img.taocdn.com/s3/m/be5c172ef111f18583d05afb.png)
我国现明确规定对境投资者主体证明需要文件的公证认证一、我国现行境外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的公证认证制度。
自1979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1980年批准第一批3家外商投资企业以来,我国吸收外资直接投资已经走过32个年头,外商投资企业的登记管理工作也跟随着不断地改革和完善。
2006年以前,外国投资者申请工商注册登记时提交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不需要相关公证认证手续可以直接使用,若为外文的内容只需附上对应的翻译件就可以直接作为登记材料使用。
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入和法律不断完善,特别是2006年新的《公司法》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修订后,外资登记的适用的法律发生了变动,导致外资登记实务的重大调整。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外汇管理局于2006年4月24日联合印发的《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工商外企字[2006]81号,以下简称《执行意见》)的相关规定,要求“外国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依法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
”这是外资登记史上第一次明确规定外国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文件需经公证认证才为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材料。
(一)“公证认证”法律依据。
根据国际惯例以及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公民、法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形成的证据材料,应经所在国公证机关公证,再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对于没有与我国建立外交关系的国家,经与我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后再转由我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认证),对在台、港、澳形成的证据,需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才能发生法律上的效力,才能予以认可。
(二)“公证认证”流程。
“公证认证”实为两个程序,步骤上先“公证”后“认证”,且两道程序是有联系的。
香港产生的证据大陆使用公证认证手续如何办理?
![香港产生的证据大陆使用公证认证手续如何办理?](https://img.taocdn.com/s3/m/340ccd780b1c59eef8c7b439.png)
香港产生的证据大陆使用公证认证手续如
何办理?
香港产生的证据大陆使用公证认证手续如何办理?
这个问题我要阐释一下,区分2种不同公证:
1、委托大陆律师在国内起诉,有两种方式,一种是香港人本人在法官面前签署授权委托书,载明受托人和授权事项;一种是在大陆内的公证处办理公证书,公证香港人在委托书签名。
2、关于在香港内形成的文书证据,需要在大陆使用的,必须找经过司法部认可的中国委托公证人签章,否则不具有证明效力。
从香港地区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当办理公证、认证手续,由司法部考核后委托的香港律师作为委托公证人,出具有关公证文书,再经司法部在香港设立的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审核并加章转递。
香港人在人民法院法官的见证下签署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进行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予以认可。
当事人是自然人的,其持护照等可以证明自己身份的证件,当事人是企业或组织,有权代表该企业或者组织参加诉讼的人,其持符合民诉法司法解释第523条规定的经公证认证的材料,表明其本人身份的合法性,可以在法官面前签署授权委托书。
香港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签署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进行民事诉讼,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机构公证的,人民法院应予认可。
受托人是律师的,还需向法院提交律所函及律师证。
来源于/html/cjwt/4691.html。
香港公司授权大陆公司授权书公证认证
![香港公司授权大陆公司授权书公证认证](https://img.taocdn.com/s3/m/2ef85072af1ffc4ffe47acdf.png)
香港公司授权大陆公司授权书公证认证香港与内地的经贸来往来越来越多,香港委托国内授权书使用的频率也随之增多。
办理内地香港律师楼公证授权委托书个人及企业证明书香港人士或在港注册公司处理国内事务时,可采取授权委托方式,由受托人在国内处理事务。
普遍采用授权委托事宜包括:买-卖、租赁、按揭国内房地产、土地使用权登记或进行转名手续等。
这些情况下都需要办理香港公证手续:香港公司的文件直接拿到国内是无法使用的,香港的文书送往中国(内地)使用,先经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然后公证文书必须经过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审核、登记和加章转递」后才具有法律效力,受中国法律保护,才能送往中国内地使用。
『最高人民法院』与『司法部』《关于涉港公证文书效力问题的通知》:未经审核加章转递程序的证明文书,不具有公证文书的证明效力和执行效力。
香港公司出具的委托书,想要被国内政府部门认可,就需要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的加盖转递章,而办理加盖转递章的前提先需要中国委托公证人对文件进行公证才可以。
而且如果办理香港公司的委托书公证的话,需要把公司其它文件一同办理公证,不能只对委托书这一份文件办理公证,需要把注册证书,商业登记证和周年报表以及董事会决议一同办理公证。
董事会决议内容就是需要所有董事同意将品牌授权给国内公司中国委托公证人即“内地认可的公证人”。
委托公证人制度,即香港居民回内地处理法律事务所需公证书须由司法部任命的委托公证人出具,并经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办理加章转递,才能发往内地使用。
实行这一制度,是基于香港和内地之间法律制度不同,办理公证证明所依据的法律、程序和效力不同而设置的一项特殊法律制度,核心是为了确保香港发往内地使用的公证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
委托公证人制度实行于1981年,二十多年来,这项制度解决了内地和香港不同社会制度和法律体系下公证文书相互使用的问题,对于规范市场秩序,有效防止商业欺诈,维护两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香港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无法在大陆发生法律效力怎么办要公证认证才行吗
![香港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无法在大陆发生法律效力怎么办要公证认证才行吗](https://img.taocdn.com/s3/m/fd333f0759eef8c75fbfb36e.png)
香港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无法在大陆发生法律效力怎么办要公证认证才行吗香港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无法在大陆发生法律效力怎么办要公证认证才行吗?香港是一个信息发达,经济繁华的国际大都市,是国际金融中心之一,是世界上最自由的贸易通商港口,连续21年获国际著名评级机构和组织评选为全球最自由的经济体系,也是全球最富裕、经济最发达和生活水准最高的地区之一。
目前香港与世界160多个国家和地区有着外贸关系,其中与祖国内地的贸易是最多的,同时伴随着大陆的经济的飞速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大陆与香港的联系也日趋紧密,例如很多内地人都把香港作为度假旅游的首选地,内地游客也逐渐成为香港旅游业的最主要客源。
其中不乏有香港公司在国内设立外资公司、代表处、进行投资经营活动等相关事宜时,很多情况下香港公司是不能直接参与的,需要委托内地相关机构或个人来办理,比如委托内地律师起诉或应诉、任命代表处首席代表、授权专利代理人申请或转让专利商标等,这时就必须有相关委托书、任命书或授权书,然后这些文件要想在内地发生法律效力的话,就必须办理相应公证手续后才可以在大陆有效使用。
※用于中国大陆的香港公司授权委托书不能单独做公证,至少要附带公司主体文件(如注册证书、商业登记证、公司成员表格(NNC1)或周年申报表)的扫描件,以及授权委托书的原件。
香港公司授权书/任命书/委托书公证流程:1、将需要公证的文件送交中国司法部指定的中国委托公证人进行公证。
2、将公证过的文件交由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盖转递专用章。
※只有履行了这两个手续后的文件才能在中国大陆地区作为正式的法律文件使用。
香港公司文件公证范围有:注册证书、商业登记证、NC1/AR1/、董事会决议、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公司章程、董事会决议、企业年检表、商标证书、会议记录、及其他涉港经济合同等。
来源于:/html/cjwt/4931.html。
香港个人到北京来投资要对哪些资料进行公证认证
![香港个人到北京来投资要对哪些资料进行公证认证](https://img.taocdn.com/s3/m/bd574399ec3a87c24028c473.png)
香港个人到北京来投资要对哪些资料进行
公证认证
香港个人到北京来投资要对哪些资料进行公证认证
作为自然人的国外投资者的身份证明,是指投资者所持有的该国有权部门签发的具有自然人身份证明效力的文件。
由于各国制度不同,《执行意见》对“身份证明”内容并无统一要求,但一般情况下,应具备姓名、性别、年龄、国籍、证件号码等足以确认自然人身份的基本内容。
在实践中,护照作为国际通行的公民出入国境和在国外证明国籍和身份的证件证明,在持有人办妥签证和入境手续后,其提交的复印件经与原件核对无误,可以作为外国投资者的“身份证明”使用,无须公证、认证。
对没有办妥签证和入境手续的外国投资者,其护照不能作为有效“身份证明”,仍应以经公证认证的该国有权部门签发的文件作为其身份证明。
香港个人要到北京投资,根据工商和商务部门的规定,对于香港人在北京投资,具体到香港人,其主体资格证件是:香港身份证和往来内地通行证,即回乡证。
办理时需要提供香港身份证原件和回乡证复印件。
要经过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之后还需加章转递。
办理时无需本人亲自回港。
香港、澳门地区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按照司法部有关中国委托公证人管理的相关专项规定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并经司法部派驻当地的机构签章转递后方可使用。
台湾地区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比较复杂,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当地实际审验相应的证明文件。
办理时需要提供香港身份证原件和回乡证复印件。
要经过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之后还需加章转递。
来源于/。
内地户籍在香港久居如何证明这个人身份的公证认证
![内地户籍在香港久居如何证明这个人身份的公证认证](https://img.taocdn.com/s3/m/6d71be1bde80d4d8d15a4f3f.png)
内地户籍在香港久居如何证明这个人身份的公证认证?
香港凭借优越的投资,创新和生活环境,吸引着众多的国内优秀人才,因此,国内不少人转换身份,拥有了香港身份,取得香港身份证,随之而来的是,会经常遇到如何证明转换身份前的中国身份证和新的香港身份证是同一人的情况,该做哪些公证呢?以下以一个案例来说明。
有一客户之前是中国内地户籍,现已取得香港永久居民身份;现要在国内处理他之前以内地身份登记的房产,需要证明房产证上登记的身份和现在的香港身份是同一个人,这份证明公证具体该如何做,需要提供哪些证件?请详细告知。
(客户手头国内的证件只有一代的居民身份证,没有内地居民往来港澳通行证)这种情况下,办一份同一人申明即可。
同一人声明书须提供: 通行证, 香港身份证及国内身份证号码,如遗失的话, 唯请自行到入境事务处申请证明文件, 详情请亲自致电入境处了解及辨理.
办理时首先由香港律师公证,然后送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章转递。
来源于:。
外交部公证书认证
![外交部公证书认证](https://img.taocdn.com/s3/m/a144bc7d011ca300a6c39089.png)
怎样办理公证书的认证怎样办理公证书的认证?根据《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规定和国际惯例,认证由各国的外交、领事机关负责办理,各国驻外使领馆均有这方面的职权。
我国办理认证的机关是外交部领事司和有驻华使领馆的省、市外事办公室,在国外为我国驻外使领馆。
《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42条规定:“公证书费品、理领事认证的,应由东办公证处远有关部门认证,并代收认证费。
”办理公证书认证的一般程序是:凡发往域外使用的需要办理认证的民事类公证书,一律由公证书的公证处直接秘到中国旅行总社签证代办处,由该代办处送外交部领事司办理认证,并送有关国家驻华使领馆认证。
对经过“双认证”的公证书,由签证代办处寄回原公证处发给当事人。
经济类公证书可由公证处直接送外交部领事司办理认证。
公证文书认证中应当注意以下问题:(1)需要认证;公证书,应接文书使用国的要求陆相应的外文译文,并附认证页。
(2)公证机构要代收认证费、认证代办费、邮费等有关费用。
(3)发往域外使用的公证书必须由具有涉外公证员资格的公证员办理并盖签名章,承办公证员的签名章必须事先报司法部和外交部备案。
公证书认证有关知识作者: 01 录入时间:2010-11-2 来源:济源司法局阅读144次领事认证知识 (公证书认证有关规定)●什么是领事认证领事认证是指一国外交、领事机构及其授权机构在公证文书或其他证明文书上,确认公证机构、相应机关或者认证机构的最后一个签字或者印章属实的活动。
由于领事认证的特殊作用,可以形象地将其比喻为发给涉外文书的“签证”。
●什么时候需要办理领事认证按照国际惯例和中国领事实践,我国公民在国外学习、工作、居住,或是在国内办理出国签证时,常需要使用一些由国内公证处出具的涉外公证书,如出生公证、未受刑事处分公证、授权委托书公证、合同公证等等。
这些公证书在送国外〔或外国驻华使(领)馆〕使用前一般需要办理领事认证;中国企业法人因境外经贸活动需要,常需向贸促会或其地方分会申请原产地证、发货清单、形式发票、规格证明、重量证明、装箱单、提单、保险单等,或向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原产地证明、商品检验证明书、动植物出口检疫证明书等,这些文书在发往国外使用前,一般也需办理领事认证。
香港公司要在上海设立代表处需公证认证哪些文件
![香港公司要在上海设立代表处需公证认证哪些文件](https://img.taocdn.com/s3/m/53fad9cd195f312b3069a504.png)
香港公司要在上海设立代表处需公证认证
哪些文件
香港公司要在上海设立代表处需公证认证哪些文件?
在香港注册的公司,现在想在国内开展业务,成立代表处,申请设立办事处时相关部门要求其提供香港公司的公证文书,那么香港公司代表处公证认证该怎么办理呢?
申请香港公司大陆办事处需要公证的文件:
1、香港公司注册文件(注册证书,商业登记证,章程,NAR1,董事会决议)
2、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银行对该公司资金往来情况的总体评价)福步外贸论坛是中国最大的专业外贸论坛,致力于打造全球最具人气、最实用的外贸社区。
3、香港公司出具的对有权签字人的授权或证明文件
(公证授权文件)
4、首席代表及一般代表的任命书及身份证明(公证任命书和首席代表及一般代表护照扫描件)
对于上述文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如果香港公司在周年申报之后有变更,则需要把该变更文件也做进公证中;2、银行资信证明必须体现运作良好或无不良记录等字眼;3、涉及到的签字文件必须由董事在公证人处面签。
对于上述香港公司文件的公证,必须由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委托公证人公证,之后还需办理相关转递手续。
来源于/html/cjwt/4674.html。
境外文件公证的法律依据及到国内使用需要的公证认证
![境外文件公证的法律依据及到国内使用需要的公证认证](https://img.taocdn.com/s3/m/e486ee35227916888486d789.png)
境外文件公证的法律依据及到国内使用需要的公证认证境外文件公证的法律依据及到国内使用需要的公证认证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大多数人会想到国外生活。
随着我国的综合国力不断增强,也不乏有外国人想到我们国家来生活。
但国内外的婚姻登记系统是不互通的,为了是保证结婚证能有效使用,到异国后需要办理结婚证公证认证,由于很多人都不了解在各国办理结婚证公证认证程序。
首先来看一下境外文件公证的法律依据1、《关于取消要求外国公文书认证的公约》(Convention Abolishing the Requirement of Legalisation for Foreign Public Documents,简称1961年《海牙取消认证公约》)。
2、2006年4月27日「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工商外企200681号文」:第五条:申请外商投资的公司的审批和设立登记时向审批和登记机关提交的外国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依法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
3、证据规则中有关域外证据公证认证的说明*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有关域外证据公证认证的说明如下: 第十一条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证据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该证据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予以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予以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证据是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形成的,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
第十二条?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文说明资料,应当附有中文译本。
4、商标评审规则中有关域外证据公证认证的说明国外公司在中国办理商标相关事务越来越多,涉及商标申请,复议等各个环节,在这其中涉及的域外证据必须办理公证认证手续。
具体描述如下: 商标评审规第四十三条当事人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供的证据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或者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形成,对方当事人对该证据的真实性存在怀疑并有相应证据支持的,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应的公证认证手续。
代表处与外资公司主体资格公证认证区别
![代表处与外资公司主体资格公证认证区别](https://img.taocdn.com/s3/m/f96c745cbe1e650e52ea998e.png)
代表处与外资公司主体资格公证认证区别代表处与外资公司主体资格公证认证区别。
注册代表处并不是一个独立的法人实体,不可以进行直接的盈利性质的商业活动。
国外很多公司为避免盲目进入一个新兴市场,会先对该国或地区进行市场信息收集及初步业务联络,为以后正确的投资打下基础。
代表处没有注册资本要求,设立、管理较为简单,因而,设立代表处是一个的解决办法
1、派出企业必须成立两年以上;总公司证照原件及印章(备用);
2、总公司资料(含银行资信证明原件)律师公证原件二份(属外国企业的,须提交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当地使、领馆认证的文件(原件),属港、澳地区企业的,须提交经中国司法部认可的港澳律师认证的文件,并分别经中国港澳法律服务公司加盖转递专用章原件,属台湾地区企业的,须提交经当地公证机构公证并经广东省公证员协会核验的证明文件);
3、首席代表和一般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一寸彩照5张,简历一份,来深时间,住址,联系方式;(如首席代表为港澳人,需提供回乡证);
4、经公证认证的外国(地区)企业出具的对有权签字人的授权或证明文件;()
5、经公证认证的外国(地区)企业对首席代表、代表的任命文件及其身份证明和简历(代表机构首席代表或代表为中国公民的,身份证明无需公证认证,但任命文件仍需公证认证),代表机构代表(含首席代表)人数不得超过4人;
6、外文文件、证明须附中文翻译件(原件1份,由外国(地区)企业翻译的,须加盖该企业印章确认;由翻译公司翻译的,须加盖翻译公司印章)。
来源于/html/zlzx/8307.html。
外国公司在中国投资所需的所在国公证认证机关是指哪里
![外国公司在中国投资所需的所在国公证认证机关是指哪里](https://img.taocdn.com/s3/m/c16cd259336c1eb91a375d3f.png)
外国公司在中国投资所需的所在国公证认证机关是指哪里根据国家工商总局2006年4月27日发布「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工商外企200681号文」,其中第五条规定:申请外商投资的公司的审批和设立登记时向审批和登记机关提交的外国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依法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
在国外,不像国内,在国外没有公证处,公证事务一般由公证人(notary public)来完成,在香港交中国委托公证人。
所以在找外方投资者所在国家公证机关时,找不到像国内一样的公证处。
关于外国投资者合法资格证明的说明1、外国投资者应提交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一般为律师事务所)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港澳台地区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依法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香港地区的由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盖转递专用章转递,内地公安部门颁发的台胞证也可作为台湾地区自然人投资者的身份证明且无需公证);外方投资者所在国与我国尚未建立外交关系或已终止外交关系的,其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身份证明应经所在国公证机构公证后交由与我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前述公证、认证文件还需经我国驻该第三国的使(领)馆认证。
2、外国投资者为企业的需公证认证的主体资格证明包括:⑴外国投资者有效的合法开业证明(复印件)(其中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有限公司需同时提交香港税务机关颁发的有效期以内的《商业登记证》复印件);⑵外国投资者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⑶外国投资者股东名单、董事会成员名单原件;⑷外国投资者董事会或股东会授权签字代表的决议原件(参考格式附后);⑸被授权签字代表的身份证件(复印件);⑹外国投资者有业务往来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上述1-6项的文件必须附在被公证的文件内。
在办理港澳台的文件公证认证过程中应该怎么做
![在办理港澳台的文件公证认证过程中应该怎么做](https://img.taocdn.com/s3/m/17e77d372af90242a995e501.png)
在办理港澳台的文件公证认证过程中应该怎么做我国《民事诉讼法》第 264 条规定,境外当事人给诉讼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要办理公证认证,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 11 条规定,在中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要办理公证认证,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
实践中应当怎么做?会遇到哪些问题?笔者结合办案经验作一介绍。
一、公证认证哪些文件依前述规定,需要公证的是两类文书,委托书和域外证据,似乎很明了,但实践中有一些需要注意的具体问题。
(一)委托书除了委托书,还有委托人的主体登记文件需要一并公证认证,于公司而言是公司的注册登记信息、商业登记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董事会决议等,于个人而言是身份证件复印件。
尽管民诉法中没有规定这一点,但实践中这部分内容是不可或缺的。
对代理人来说,还需要注意的是委托书的授权内容和文件的份数。
做一次公证认证很麻烦,有的时间还挺长,所以尽可能把法律程序中所需的文件一次办妥,宁多勿少。
授权内容方面,代理人开始代理的是一审原告,要考虑到后续的二审、执行甚至再审,所以委托书中的授权要尽可能都覆盖到,把一审、上诉、执行、再审阶段的诉讼权利全写上。
份数方面,公证认证文件建议不少于五份,这样一旦进入后续程序可以随时提交授权文件。
试想如果没有上诉的授权,一审判决了境外当事人不服想上诉,而上诉期只有 30 天,临时去办公证认证,能不能来得及,万一来不及那就丧失了上诉机会。
(二)域外证据民事证据规则规定“域外形成的证据”需要公证认证。
哪些属于域外证据,很多文件是容易确定的,比如域外的合同、发票、收据、银行凭证、提单、行政机关通知等,但也有一些难以区分,比如未注明合同签署地的涉外合同,这属于域外还是国内证据?笔者认为,保险起见还是做公证认证。
因为境外当事人若依据合同起诉,合同是关键证据,万一中国的被告基于签约过程提出合同签订地在境外,认为合同是域外证据,要求公证认证,会造成额外的麻烦。
香港身份证公证认证用于内地投资
![香港身份证公证认证用于内地投资](https://img.taocdn.com/s3/m/05960e37e2bd960590c67791.png)
香港身份证公证认证用于内地投资
一个香港人要在内地投资设立一个港资贸易公司,本人不方便来直接办理,委托了国内一家注册代理机构帮其完成公司注册登记手续,代理公司提供的材料清单中有一项是香港身份证认证文件,这个该怎样办理?
根据目前国内商务及工商部门规定,需提供投资各方的合法资格证明(外国投资者应提交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港澳台地区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依法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香港地区的由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盖转递专用章转递)。
对于香港人来说,其身份证明就是香港身份证和往来内地通行证(也叫回乡证)。
需要对其香港身份证及回乡证办理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同时办理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盖转递转用章。
办理时需提供香港身份证原件。
来源于:/html/xggz/3408.html。
香港公证书是否直接转递送到法院还是当事人自己送达
![香港公证书是否直接转递送到法院还是当事人自己送达](https://img.taocdn.com/s3/m/143b4d77b84ae45c3b358c40.png)
香港公证书是否直接转递送到法院还是当事人自己
送达
香港文本要经过公证及转递才能在内地有效使用,这其中的转递最早就是为了防止文件被篡改,而有司法部驻港办公室认证后直接送达到内地使用部门,如法院等。
那么现在是直接转递还是当时自己送到?
香港公司要在内地打官司,委托了中国的律师来办理,法院需要办理授权委托书的香港公证及转递手续,那么香港公证委托书办好后,是由香港直接转递寄给国内法院吗?不经过诉讼当事人的手对吗?
香港公证及转递起初的目的是满足香港日益增长的拿到内地使用的文书公证需求,由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师公证,然后由司法部派驻港机构-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办理加章转递,由其直接寄送给国内的使用部门,但是后来,随着公证数量的大量增加,由香港直接转递寄送的时间和成本大大增加,因此,到后来,除少数文件需要香港直接寄送外,其余都由当时人自行寄送。
来源于/apostille/litigation/736.html。
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委托公证及加章转递怎么办
![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委托公证及加章转递怎么办](https://img.taocdn.com/s3/m/21a32d25ddccda38376bafc0.png)
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委托公证及加章转递怎么办香港文书送往内地使用,需要办理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委托公证及加章转递。
简介1987年12月15日,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在香港成立。
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在香港注册的中国法律服务专业机构。
公司秉持公正、客观、严谨的宗旨,透过律师、公证和法律资讯等服务,竭诚为香港社会和市民提供优质的跨境法律服务。
公司致力于内地与香港特区的法律交流,促进两地司法机构与法律服务机构的联系,增进了解,提升共识,推动合作,亦积极参与内地与澳门特区、台湾地区,以及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法律交往和民商活动。
业务范围委托公证服务公司根据司法部授权,对香港的中国委托公证人出具的发往内地使用的公证文书,依照内地法律进行审核确认并加章转递;代办内地公证以及在香港使用的内地公证文书的认证。
律师服务律师业务由中国法律律师事务所承担。
中国法律律师事务所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 首家在香港设立以香港为基地专门提供跨域中国法律服务的内地律师事务所。
主要律师由长期从事中国立法﹑审判﹑检察﹑司法行政﹑国际仲裁实务及法学研究工作背景的资深专业人士组成。
专业顾问均是海内外各界享有盛名的专家﹑学者。
律师所同各界有着广泛的交流与合作, 与香港本地和内地各专业团体保持着密切的工作联系, 是配合和支援香港中国委托公证业务的专责团队。
资讯与研究中国法律杂志社有限公司1994年在港注册,出版的《中国法律》(双月刊)在内地、香港和境外同时发行,是中英双语对照介绍中国法律的权威性资讯刊物。
杂志着重介绍中国民主法制建设、司法改革、涉外经贸、一国四法域和国际关注的法律问题,是各国法律界人士了解中国法律的一个窗口。
来源于:/html/xggz/773.html。
香港公司内地起诉时需要的主体资格文件公证认证
![香港公司内地起诉时需要的主体资格文件公证认证](https://img.taocdn.com/s3/m/be0dddc75022aaea998f0fdd.png)
香港公司内地起诉时需要的主体资格文件公证认证香港公司内地起诉时需要的主体资格文件公证认证。
香港公司内地诉讼必须委托中国内地律师:香港公司在国内法院办理诉讼的越来越多,当办理诉讼时会遇到诸如:如何委托律师,需要办理哪些公证认证或加章转递,送达如何办理等等问题,以下将详细说明。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正,自二零零八年4月1日起施行)“第二百四十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或者其他人代理诉讼,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后,才具有效力.”规定,内地律师当然可以作为香港公司代理人参加在大陆的民事诉讼。
一、关于公司诉讼主体文件的准备根据民诉法的有关规定,国内的公司法人要提起诉讼除了起诉状和证据材料外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其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等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明材料以及公司的授权委托书,那么作为香港公司如何准备前述资料呢?根据目前比较成熟的做法如下:首先,如前述国内公司应向法院提交其“营业执照”,但是“营业执照”是我国特有的称谓和公示文件,在香港地区是没有种称谓的文件,因此目前司法实践中香港公司需要证明其实体资格可以提供以下文件:1、公司在香港公司登记注册处办理的商业登记注册证明;2、公司在香港公司登记注册处存档的公司名称证明(如公司名称发生过变化则必须提供);3、公司在香港公司登记注册处存档的周年报表(该资料的作用相当于我国大陆地区的公司年检手续);其次,关于公司法定代表人证明,该文件的制作相对简单,可以参照国内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证明进行制作;再次,关于授权文件,由于涉港案件属于涉外案件,因此在制作授权文件的时候应当十分严谨,尽可能将可以预见到而由有需要的授权内容全部写入授权文件中,且应采用罗列式的写法,将授权的内容和授权期限写得具体明确(可以根据委托合同所确定的代理期限在授权文件中明确注明授权期限为一审、二审、执行阶段),如果是特别授权则一定要将具体内容表述清楚,尽量避免使用概括性语言;另外,根据香港的有关法律规定,公司如需要在国内进行相关诉讼活动,该事项属于重大事项需经公司董事会开会通过,因此律师在代理香港公司进行诉讼的时候一并要香港公司出具相应的董事会决议。
证券非交易过户业务中公证认证的问题
![证券非交易过户业务中公证认证的问题](https://img.taocdn.com/s3/m/2f26cfbb284ac850ad0242f9.png)
证券非交易过户业务中公证认证的问题证券非交易过户业务中关于境外法人及自然人主体资格公证认证的说明如下:涉及境外法人的,需提供所在国(地区)有权机关核发的证明境外法人主体资格的证明文件(如该证明文件未包含该法人合法存续内容,还需提供该法人合法存续证明),授权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境外机构或有权机关出具的能够证明授权人有权签署授权委托书的证明文件,授权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涉及境外自然人的,需提供境外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交申请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境外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包括:外国(地区)公民身份证或护照;有外国(地区)永久居留权的中国公民的永久居留证明及中国护照;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除中国护照、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办妥签证和入境手续的外国(地区)投资者持有的护照外,上述涉及境外投资者的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以及授权人有权授权的证明文件等还需符合以下规定:1、外国(地区)投资者提交的文件,需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我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身份证明手续。
如投资者所在国(地区)与我国无外交关系,其提供的文件,需先经该国(地区)外交机构或其授权机构和与我国有外交关系国家驻该国(地区)使、领馆认证后,再办理我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认证。
2、香港投资者提交的文件,应当经我国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公证人公证,并盖有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转递香港公证文书专用章。
3、澳门投资者提交的文件,应经过澳门政府公证部门或我国司法部委托的公证人公证,并经中国法律服务(澳门)公司加盖核验章。
4、台湾投资者提交的文件,应当经台湾地区的公证部门公证,并由台湾海峡交流基金会按照1993年《海峡两岸公证书使用查证协议》寄送公证书副本。
台湾投资者还应提供接收台湾公证书的内地公证协会出具的公证书正本与台湾海峡交流基金会寄送该会的副本一致的核对证明。
香港公司注册证书、商业登记、法团成立表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及加章转递
![香港公司注册证书、商业登记、法团成立表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及加章转递](https://img.taocdn.com/s3/m/413a371258fb770bf78a55ae.png)
香港公司注册证书、商业登记、法团成立表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及加章转递香港位于中国华南地区,作为全球最自由经济体以及世界第三大金融中心,因其在金融、法律、商务等领域的优势,以及相对低的税收,吸引了越来越多人在香港投资注册公司。
香港公司在中国大陆进行设立合资或外商独资企业、设立代表处、商标注册、法院诉讼等商业活动时,工商局、法院、商标局等国内相关政府部门会要求投资人出具香港公司文件。
香港公司文件需要经过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以及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章转递两个步骤。
常见的香港公司文件一般会有以下几种文件类型:香港公司注册证书(CI)商业登记证(BR)法团成立表格(NNC1)公司章程(Articles of Association)董事会决议(Board Resolution)周年申报表(NAR1)公司秘书及董事辞职通知书(ND4)香港公司注册证书、公司章程及法团成立表格:这类文件会在香港公司注册处备案。
商业登记证:由香港税务局签发,任何在香港经营业务的人士,均须在开业后一个月内,为业务申请商业登记。
公司董事会决议:该类文件为公司内部文件,由公司内部存档董事或股东签字。
一般情况下来讲如果香港公司在国内开设分公司,会至少要求提供香港公司注册证书CI、商业登记证BR以及法团成立表格NNCI或周年申报表NARI。
香港公司文件公证及加章转递所需材料1)香港公司注册证书、商业登记证及法团成立表格扫描件2)香港公司董事护照首页扫描件香港公司文件公证及加章转递的处理时间一般情况下香港公司文件公证及加章转递办理时长为4-6个工作日。
香港公司文件公证及加章转递的办理流程第一步,香港公司文件由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
中国委托人会起草一份公司资料状况证明,说明公司情况及所附文件。
第二步,香港公司文件由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章转递。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香港个人内地投资主体资格文件公证认证
转递
香港个人内地投资主体资格文件公证认证转递。
香港人在中国内地投资设立企业,工作,学习等,都需要对其主体资格身份真实性进行确认,对于香港居民来说,即提供香港身份证和回乡证,应经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并由司法部派驻的“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盖专用章确认。
香港身份证公证所需材料:香港身份证原件,回乡证复印件
作为自然人的国外投资者的身份证明,是指投资者所持有的该国有权部门签发的具有自然人身份证明效力的文件。
由于各国制度不同,《执行意见》对“身份证明”内容并无统一要求,但一般情况下,应具备姓名、性别、年龄、国籍、证件号码等足以确认自然人身份的基本内容。
在实践中,护照作为国际通行的公民出入国境和在国外证明国籍和身份的证件证明,在持有
人办妥签证和入境手续后,其提交的复印件经与原件核对无误,可以作为外国投资者的“身份证明”使用,无须公证、认证。
对没有办妥签证和入境手续的外国投资者,其护照不能作为有效“身份证明”,仍应以经公证认证的该国有权部门签发的文件作为其身份证明。
香港个人要到北京投资,根据工商和商务部门的规定,对于香港人在北京投资,具体到香港人,其主体资格证件是:香港身份证和往来内地通行证,即回乡证。
办理时需要提供香港身份证原件和回乡证复印件。
要经过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之后还需加章转递。
办理时无需本人亲自回港。
香港、澳门地区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按照司法部有关中国委托公证人管理的相关专项规定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并经司法部派驻当地的机构签章转递后方可使用。
台湾地区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比较复杂,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当地实际审验相应的证明文件。
办理时需要提供香港身份证原件和回乡证复印件。
要经过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之后还需加章转递。
来源于/html/zlzx/72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