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江北核心区(JB01)控制性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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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江北核心区(JB01)控制性详细规划

█法定文件

01、总则

1.1规划目的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化《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进一步协调、整合江北核心区现有的各类规划,进而指导下阶段的规划和管理,使本区的建设更为切合“中提升”发展战略的有关要求,达到完善城市核心区功能,改善城市环境,加强城市中心集聚力,提升城市建设品位的目的。

1.2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01;

(2)建设部《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3)《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年版)GB50180-93;

(4)《宁波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7.10;

(5)《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

(6)《宁波市江北核心区及甬江东岸详细规划》;

(7)各类专项(专业)规划;

(8)涉及城市规划建设的其它法律法规;

(9)其他相关的标准规范及规划文件等。

1.3规划范围

宁波市江北核心区位于城市中心,东、南、西以甬江、余姚江为界,北至通途路,规划面积约为2.7平方公里。

1.4规划期限

本规划确定的规划期限与《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保持一致,规划基准年为2006年。

1.5规划成果

本规划成果包括文本、说明书、图纸、图则四部分。经批准后的文本、图则,应作为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管理和指导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依据。

1.6法律效力

本规划经宁波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生效,并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本规划由宁波市规划局负责解释。

1.7其他规定

技术管理文件中相关规划内容的实施应遵守《宁波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

02、功能定位、控制规模和规划结构

2.1功能定位

通过对现状、区位、历史、城市CBD功能组成和原有规划的分析,规划将本区定位为宁波城市核心滨水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充分展现东方商埠历史韵味和创新特色的标志地段。

具体功能策略:以总部办公辐射带动,以历史文化凸现特色,以商业娱乐彰显活力,以宜居环境集聚人气,以生态绿化提升品质。

2.2控制规模

本区规划人口 3.0万人。规划城市建设用地215.91公顷(不包括水域面积51.62公顷),占总用地的81%,人均城市建设用地约71.8平方米。

2..3规划结构

规划构思主要从充分利用V型的水域空间,形成两江不同的岸线功能,再通过构建高效合理的交通网络,将本区划分为可创造不同特色的区块,其中注重加强历史地段的保护与利用,并通过可满足多样生活体验的开放空间系统,将各个区块与滨江空间进行串接。形成本区“一心、一轴、一带、四片区”规划结构模式。

一心即商务文化核心,汇集总部办公、商业金融、创意文化、休闲娱乐等功能。一轴是以大庆南路为串接的公建带,是核心区的交通主轴和都市生活动脉。一带为滨江休闲带,是展现核心区历史文化和生态环境的景观带。四片区即历史风貌保护更新区、滨江居住生活区、时尚居住生活区、特殊用地区。

03、用地规划

3.1居住用地

规划居住用地42.01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19.46%,其中二类居住用地38.23公顷,小学用地3.78公顷,规划结合现状街道和社区划分,以规划城市道路及河道围合,形成7个社区。

3.2公共设施用地

规划公共设施用地25.96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12.02%。主要为市级公建,包括商业金融、商务办公、文化娱乐、文物古迹用地等。行政办公用地面积为0.6公顷,商业金融用地面积为17.82公顷,文化娱乐用地面积为3.34公顷,医疗卫生用地面积为

2.04公顷,文物古迹用地面积为1.48公顷,其他公共设施用地面积为0.68公顷。

3.3混合用地

为规划实施的灵活性,规划混合用地26.87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12.45%。

本次规划按照主导功能商业、文化、商务办公与居住混合比例的差异将混合用地分为三类:商业商务混合用地、商业居住混合用地、综合用地。

3.4绿地

规划绿地29.18公顷,由公园绿地和防护绿地组成,占总建设用地的13.51%。主要是为市民提供休闲游憩、娱乐和庆典活动场所。

04、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4.1配套原则

公共服务设施,或称配套公建,根据城市社区管理和空间布局体系,城市社区配套设施遵循“分级配套,共建共享;分类实施,公益优先;因地制宜,弹性指导”的原则。

4.2配套要求

本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按配套类别进行市区级、街道级和社区级三级进行分级配置,主要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贸服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以及市政公用七项设施。

街道级必须配建小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文化活动中心、体育建设场地、菜场、超市、社区服务中心各项设施。

社区级必须配建幼儿园、社区卫生服务站、文体活动站、可再生资源回收站、社区服务站、社区居委会、社区警务室各项设施,有条件可以集中建设形成社区中心。

05、绿地及公共开放空间规划

5.1绿地系统

规划绿地29.18公顷,由公园绿地和防护绿地组成,占总建设用地的13.51%。主要是为市民提供休闲游憩、娱乐和庆典活动场所。

5.1.1 公园绿地

市级综合公园: 主要是甬江、余姚江的滨江绿带,除作为城市景观带外,还可依据相邻用地性质,布置相应的功能。余姚江段以生态绿地为主,适当布置为居民服务的休闲、锻炼设施。甬江段可结合历史建筑或小型建筑.开发沿江的文化娱乐设施、咖啡厅、餐厅、书吧。为在商务中心的上班族和游客提供新的休闲就餐环境,提升人们对甬江历史环境的公共认同感,丰富都市生活。

区级综合公园: 现状已建成了江北公园、人民路中心广场、白沙公园。结合城市道路建设改造,新增4处街头公园,主要布置为周边居民,游客、购物者休憩的设施。将现状汽车北站地块规划为公园广场用地,与江北公园、人民路中心广场共同组成江北核心区的绿心,并对其地下空间的进行充分利用。

街头绿地: 为扩展核心区的开放空间,规划在大庆南路西侧,西草马路南侧各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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