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概算编制办法
水电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及计算标准(78号文)
11) 其他环境保护工程 包括上述环境保护措施以外的其他环境保护措施。 2.2.4 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指构成电站固定资产的全部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本项由以下扩大单位工程组成: 1) 发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包括水轮机、发电机、主阀、起重机、水力机械辅助设备、电气设备、 通信设备、通风采暖设备、机修设备等设备及安装工程。 2) 升压变压设备及安装工程 包括主变压器、高压电气设备、一次拉线等设备及安装工程。 如有换流站工程,其设备及安装工程作为一级项目与升压变电站设备 及安装工程并列。 3) 其他设备及安装工程 包括电梯,厂坝区馈电设备,厂坝区供水、排水、供热设备,水文、 水情、泥沙监测设备,安全监测设备,消防设备,地震监测站(台)网设备, 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设备,交通设备,全厂保护网,全厂接地等设备及安 装工程。 2.2.5 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 指构成电站固定资产的全部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 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扩大单位工程,应与建筑工程扩大单位工程 或分部工程相对应。分类项目的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分别包括闸门、 启闭机、拦污栅、升船机等设备及安装工程,压力钢管制作及安装工程和 其他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 2.2.6 枢纽建筑物中建筑工程与施工辅助工程相结合的项目列入建筑工 程。 2.3 枢纽建筑物项目划分 2.3.1 施工辅助工程项目划分(见表 1)
整理,施工期水文、水情、泥沙、气象、防汛、防冰工程等。 其中,施工排水包括施工期内需要建设的排水工程、经常性排水措施 及排水费用。 其他施工辅助工程所包含的项目中,如有费用高、工程量大的项目, 可根据工程实际需要单独列项处理。 2.2.2 建筑工程 指水电枢纽建筑物和其他永久建筑物。 本项由以下扩大单位工程组成,其中挡水工程等前七项为主体建筑工 程: 1) 挡水工程 包括拦河挡水的各类坝(闸)工程。 2) 泄洪工程 包括渲泄洪水的溢洪道、泄洪洞、冲砂孔(洞) 、放空洞等工程。 3) 引水工程 包括为发电引水的明渠、进(取)水口、隧洞、调压井、高压管道等 工程。 4) 发电工程 包括地面、地下等各类发电工程。 5) 升压变电工程 包括升压变电站、开关站等工程。 如有换流站工程,应作为一级项目与升压变电站工程并列。 6) 航运工程 包括上下游引航道、船闸、升船机等工程。 7) 灌溉渠首工程 根据枢纽建筑物布置情况,可独立列项。与拦河坝相结合的,也可作为 拦河坝工程的组成部分。 8) 交通工程 包括上坝、进厂、对外等场内外永久性的公路、铁路、桥涵、码头等 交通工程,以及对原有的公路、桥梁等的改造加固工程。 9) 房屋建筑工程 包括为生产运行管理服务的辅助生产建筑、仓库、办公室、生活及文 化福利等房屋建筑、室外工程。在就近城市建立建设和生产运行管理基地 的项目,其土地征用费应在此项下单独计列。 10) 其他工程 包括动力线路,照明线路,通信线路,厂坝区供水、供热、排水等公用 设施工程,水文、水情、泥沙监测工程,地震监测站(台)网工程,安全监 测工程,消防工程,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工程及其他。 2.2.3 环境保护工程
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铁建设(2006)113号文
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铁建设【2006】113 号文各铁路局,各铁路公司(筹备组):为加强铁路基本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合理编制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铁路工程建设特点,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对《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铁建管[1998]115 号)进行了全面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予以发布(单行本另发)。
铁道部原发《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铁建管[1998]115 号)、《地方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铁建设[2002]78 号)、《关于调整<地方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03]64 号)、《关于调整铁路工程建设管理费用标准的通知》(铁建设[2000]80 号)、《关于发布<营业线施工配合费计费暂行标准>的通知》(铁建设函[2002]52号)等同时废止。
《关于对铁路工程定额和费用进行调整的通知》(铁建设[2003]42号)中对《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铁建管[1998]115号)和《铁路工程建设材料预算价格》(铁建设[2001]28号)进行调整的相关规定、《关于调整铁路工程监理费标准的通知》(铁建设[2002]101号)中增加费用在招标节余费中列支的相关规定以及其它文件中与本办法相悖的规定同时废止。
本办法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
本办法由铁道部建设管理司负责解释,由铁路工程定额所组织发行单行本。
二○○六年六月二十日目录1 总则 (1)2 编制方法 (1)2.1设计概(预)算的编制层次 (1)2.2编制范围及单元 (1)2.2.1总概(预)算的编制单元 (1)2.2.2综合概(预)算的编制单元 (2)2.2.3单项概(预)算的编制单元 (2)2.3编制深度及要求 (3)2.3.1单项概(预)算 (3)2.3.2综合概(预)算 (3)2.3.3总概(预)算 (3)2.4定额的采用 (3)2.5章节划分和静态投资费用种类 (4)2.5.1 章节划分 (4)2.5.2静态投资费用种类 (5)2.6 费用项目组成及单项概(预)算程序 (6)2.6.1 概(预)算费用项目组成见表1。
编制建设项目设计概算的依据及方法.doc
编制建设项目设计概算的依据及方法如何编制建设项目设计概算?编制的的依据及方法有哪些?下面是下面带来的关于编制建设项目设计概算的依据及方法的主要内容介绍以供参考。
概算编制的主要依据为:国家和我省发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程等。
国家有关部委和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全国统一、行业统一、地区统一的建设工程概算定额及其地区基价、费用定额以及国家、省人民政府或其授权部门批准允许进入工程造价的税费等计价依据及计价办法。
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投资估算、设计图纸等有关资料。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费、机械费及其调整系数、造价指数。
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材料预算价格及其调整系数和指导价格。
其他有关资料。
概算编制的方法概算的编制方法要了解清楚,在初步设计深度给定的主体布置和方案图、阐述主要方案的说明书、原理图等资料的基础上,编制必须达到一定的准确度的概算,难度很大。
因此,笔者根据多年的工作经验与体会谈谈以下几点单位建筑工程概算编制方法及单位设备及安装工程概算编制方法。
单位建筑工程概算编制方法概算定额法,该方法适用:要求初步设计达到一定深度,建筑结构比较明确,可以根据概算图纸计算工程量直接套用概算定额,然后根据相应的费用定额取费,根据当地的信息价进行材料调差等就可以得到建筑工程的概算;概算指标法:该方法适用:初步设计深度不够,不能准确地计算工程量,但工程设计是采用技术比较成熟而又有类似工程概算指标可以利用的情况。
通常以整个建筑物为对象,以建筑面积、体积等为计量单位而规定的劳动、材料和机械台班的消耗量标准和造价指标,采用该估算方法,应占用较为详细的工程资料、建筑材料和工程费用指标。
类似工程预算法,该方法适用:拟建工程初步设计与已完工程或在建工程的设计相类似又没有可用的概算指标的情况。
用该方法要注意建筑结构差异的调整:与前面调价相同,新的量×价与旧的量×价的总价差加入总价中。
价差调整:两种其一:有人工、材料、机械的用量,乘以拟建工程所在地的人工、材料、机械的单价,汇总。
市政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全解,从价格依据到预算表格,教您如何科学制定合理概算。免费可下载
市政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全解:从价格依据到预算表格,教您如何科学制定合理概算一、概算基础1.1 确定概算编制的基础在制定市政工程设计概算之前,需要明确概算编制的基础,包括项目建设的性质、规模和技术要求。
例如,是否属于新建、扩建、改建等类型,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经济情况,项目的投资计划和进度安排等方面。
同时还应对设计概算的范围和内容进行明确界定,例如包含哪些工程项目,需要考虑的因素有哪些(如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等)。
1.2 确定工程量计量单位和造价指标根据相关标准和规定确定市政工程各项工程量的计量单位和造价指标,包括材料费、人工费、机械使用费、施工安装费等各项费用。
具体而言,需要确定的工程量计量单位包括长度(如米、千米)、面积(如平方米、公顷)、体积(如立方米)、重量(如吨)、时间(如小时、天数)等。
对于不同种类的工程项目,其计量单位可能会有所不同。
造价指标包括不同工程量计量单位的单价,例如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材料费、每立方米混凝土浇筑的人工费等。
需要注意的是,造价指标应具有一定时效性,并考虑当地物价水平、市场行情和历史造价资料等因素。
二、价格依据2.1 确定价格依据价格依据是市政工程设计概算中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它是指每种工程量计量单位的单价。
价格依据应根据当地物价水平、市场行情和历史造价资料来确定。
具体而言,可以采用以下方法:(1)参考当地物价指数或相关政府部门发布的价格指导性文件;(2)进行市场调研,了解市场价格行情;(3)参考历史造价资料,分析价格变化趋势。
2.2 确立调整因素价格依据的调整因素包括材料、劳务和机械的单价调整,以及市场行情等因素对造价的影响。
在编制市政工程设计概算时,应考虑到这些因素,对其进行统一管理和控制。
例如,如果材料供应商调价或者市场价格发生变化,需要及时对价格依据进行调整,以保证概算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三、预算表格3.1 制定预算表格制定预算表格是为了将各项费用逐一列入其中,并注明其计算方式和具体金额。
关于印发市政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市政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的通知市政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通知为了规范市政工程设计概算的编制工作,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益,根据相关法规和政策,现就市政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予以通知,并要求各相关单位和工程设计人员严格按照本办法进行操作。
一、总则市政工程设计概算是对市政项目建设进行初步估算和预测的过程,通过合理编制概算,可以保障项目的可行性与合理性。
本办法适用于市政工程设计概算的编制和审批工作。
二、编制范围与要求1. 编制范围:市政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工作适用于市政道路、桥梁、给排水工程、环境治理工程等各类市政工程项目。
2. 编制要求:概算编制要符合设计单位及相关法规和政策的要求,确保工程的可行性、经济性和安全性。
同时,要充分考虑工程的实际情况,合理确立工程构想和设计方案,以保证工程的顺利实施。
三、编制程序与要点1. 确定概算编制的依据:基于项目需要和相关法规,明确概算编制的依据和范围。
清晰明确的依据可以确保概算的准确性和相关性。
2. 收集资料与数据: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认真搜集并整理项目所需的各类资料与数据。
包括但不限于土地规划、建设要求、材料价格、工程施工周期等。
3. 制定概算方案:根据项目的特点,利用概算软件或手工编制,结合相关资料进行初步预估和计算。
确保概算方案的科学性与规范性。
4. 评审与审批:概算编制完成后,需要进行内部评审与审批。
评审包括对项目的可行性分析以及概算的合理性和完整性评估。
审批由项目负责人或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并出具相关文件。
5. 概算调整: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如遇到特殊情况或变量,需及时对概算进行调整。
调整需经过合规程序,并保持合理性与准确性。
四、责任与监督1. 设计单位的责任:设计单位应根据项目需求,准确、科学地编制概算,并保证概算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同时,设计单位还要负责对概算的实施过程进行监督和评估。
2. 相关主管部门的责任:相关主管部门要加强概算编制的指导与监督,确保概算符合相关法规和政策要求。
铁建设[2006]113号文_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
铁道部文件铁建设[2006] 113号关于发布《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的通知各铁路局,各铁路公司(筹备组):为加强铁路基本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合理编制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铁路工程建设特点,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对《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铁建设[1998]115号)进行了全面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予以发布(另发单行本)。
铁道部原发《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铁建设[1998]115号)、《地方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铁建设[2002]78号)、《关于调整〈地方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03]64号)、《关于调整铁路工程建设管理费用标准的通知》(铁建设[2000]80号)、《关于发布〈运营线施工配合费计费暂行标准〉的通知》(铁建设函[2002]52号)等同时废止。
《关于对铁路工程定额和进行调整的通知》(铁建设[2003]42号)中对《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铁建设[1998]115号)和《铁路工程建设材料预算价格》(铁建设[2001]28号)进行调整的相关规定、《关于调整铁路工程监理费标准的通知》(铁建设[2002]101号)中增加费用在招标节余费中列支的相关规定及其他文件中与本办法相悖的规定同时废止。
本办法自2006年7月1日起执行。
本办法由铁道部建设管理司负责解释,由铁路工程定额所组织发行单行本。
二○○六年六月二十日1 总则1.0.1为统一铁路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概(预)算编制方法、费用组成及计费标准,根据国家及铁道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铁路基本建设工程的特点,制定本办法。
1.0.2本办法是铁路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设计概(预)算编制的依据。
1.0.3两阶段设计,初步设计阶段编制总概算、施工图设计阶段编制投资检算或总预算。
一阶段设计,编制总预算。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
一、编制总体要求
1、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概算编制应遵循《国家关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财务预算管理的规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遵循政府标准化、市场化、法制化原则,合理安排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和有关资金运行情况,保证建设进程的顺利实施。
2、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概算编制应通过依法详细了解投资者的费用预算、收益预期、市场预期及有关法律法规的检查,准确估算项目的资金实施需求,必要时予以调整,严禁以概算估算、概念性报价作为工程实施依据。
3、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概算编制应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市场法管理局颁布的《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融资项目审核管理办法(试行)》为依据,进行比较完整的成本核算,合理估算轨道交通建设费用,明确资金结构,以便确保项目在财政融资方面能够稳定运行及其后续运营费用支付。
二、编制程序
1、筹集基本信息:收集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总体及技术要求,回收工程所需投资金额及预算明细,及时更新工程实施预算情况。
2、编制工程预算:完善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准确无误的计算和统计预算明细。
3、填写申请表:根据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总体预算,按照标准填写编制核算表,准确书写工程实施的概算情况。
4、审核报批:审核报送工程预算,准确无误,向上级报批审批工程预算。
三、预算实施与调整
1、预算实施:获得报批审批后,按照预算概算要求安排实施,实施当中如有变化,应及时进行调整,以确保预算概算的准确性。
2、预算调整: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及时调整工程预算概算,因新的条件、新的情况而使计算及核算成本发生变化,均应进行调整,以保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建设经费合理分配。
市政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doc
《市政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关于印发《市政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的通知建标【2011】1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斤,直辖市建委《建设交通委),国务院有关部门:为适应市政工程项目建设的需要,规范市政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提高设计概算编制质量,我部组织编制了《市政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执行中有何}司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部标准定额司。
《市政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0一一年一月五日3. 1总则3.1.1为了满足市政工程项目建设的需要.规范市政工程设计概算编制方法,提高设计概算编制质量,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发布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的规定,结合市政工程建设特点,制定《市政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3.1.2本办法适用于城市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给水、排水、道路、桥涵、隧道、固体废物、燃气和集中供热等市政工程项目设计概算的编制.3.1.3设计概算或修正概算是初步设计文件或技术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概算应控制在批准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允许浮动幅度范围内.概算经批准后是基本建设项目投资最高限额,是编制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确定和控制建设项目投资的依据,是控制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图预算的依据,是衡量设计方案经济合理性和选择最佳设计方案的依据,是考核建设项目投资效果的依据.3.1.4设计概算的编制单位应对概算全面负责.当由几个单位共同编制设计概算时,主体编制单位应负责统一制定概算编原则和依据、工程设备与材料价格、取费标准等的协调与统一,并汇编总概算,其他单位负责编制各自所承担部分的设计概算.3.1.5市政工程项目设计概算的编制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规制度,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如实反映工程项目建设规模、标准、工期、建设条件和所需投资,合理确定和严格控制工程造价.3.1.6设计单位应按不同的设计阶段编制概算和修正概算.概算编制人员应深人现场,搜集上程所在地有关的基础资料,包括相关定额、取费标准、工资单价、材料设备价格、运输和施工条件等,并全面了解建没项目的资金筹措、实施计划、水电供应、配套工群、征地拆迁补偿等情况.3.1.7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主管部门,可在本办法的基础上结台当地实际情况制定补充规定,并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3.2设计概算文件的组成设计概算文件由封面、扉页、概算编制说明、总概算书、综合概算和单位工程概算书组成.3. 2. 1封面及扉页的组成封面有项目名称,编制单位、编制日期及第几册内容,扉页有项目名称、编制单位、单位资格证书号、单位主管、审核、专业负责人和主要编制人的署名,审核和编制人员应签名并加盖执业(从业)资格印章.3. 2. 2概算编制说明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3.2.2.1.工程简要概况:包括建设规模和建设范围,并明确建设项目总概算中所包括的和不包括的工程项目和费用,如有几个单位共同编伟咐,则应说明分工编制的情况。
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TZJ-1001-2017)(国铁科法〔2017〕30号)
前言《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是在《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铁建设〔2006〕113号)、《铁路基本建设利用国外贷款项目设计概算编制办法》(铁建设〔2000〕117号)、《关于调整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综合工费标准的通知》(铁建设〔2010〕196号)等的基础上,全面总结了近年来我国铁路特别是高速铁路建设实践经验,通过大量的调查研究与测定分析,并广泛征求意见,经审查修订而成。
本办法修订贯彻落实了国家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社会保障、税制改革等政策法规,体现了以人为本理念,强化了质量安全、技术进步、绿色环保等要求,进一步提升了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的科学性客观性、时效性和适用性,满足了铁路建设的需要。
本办法仅适用于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和管理,工程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应由市场决定。
本办法由总则、编制方法、费用内容及计算方法、其他编制说明、附录和附表组成。
费用内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工程用水、电单价,价外运杂费,填料费,施工措施费,特殊施工增加费,大型临时设施和过渡工程费,间接费,设备购置费,税金,其他费,基本预备费,价差预备费,建设期投资贷款利息,机车车辆(动车组)购置费,铺底流动资金。
其他编制说明包括:设计概(预)算价差调整有关说明、利用外资概(预)算编制有关说明、编制概(预)算数小点后位数取定、概(预)算表格。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一、本办法与《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费用定额》分册编制。
二、编制方法。
1.修订了总概(预)算编制范围、单项概(预)算的编制深度、编制内容及单元等。
2.运杂费划分为价内运杂费与价外运杂费。
3.原“施工机械使用费”修订为“施工机具使用费”。
4.修订了“小型临时设施和”和“大型临时设施”的内容。
5.修订了“风沙地区施工增加费”的定义与“行车于扰施工增加费”的计算范围。
6.增加了“营业线封锁(天窗)施工增加费”。
概预算编制办法 取费标准
概预算编制办法取费标准概预算编制是指在工程项目建设前,根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对工程项目所需资金进行初步估算的一项工作。
概预算编制的目的是为了在项目前期做好项目资金的准备工作,为项目的后续实施提供经济保障。
因此,概预算编制办法及取费标准的制定对于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至关重要。
一、概预算编制办法。
1.确定编制范围,概预算编制范围应包括工程项目的各项费用,如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安装工程费、其他费用等。
2.搜集资料,概预算编制前,需要搜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相关工程定额、工程量清单等资料,对项目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解。
3.计算费用,根据项目的基本情况和相关资料,采用适当的计算方法进行费用的估算,包括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4.编制报告,将概预算编制结果整理成报告,包括费用的详细分类、计算方法、依据和说明等内容。
二、取费标准。
1.建筑工程费用取费标准,建筑工程费用的取费标准应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工程实际情况确定,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施工管理费、利润等。
2.设备购置费用取费标准,设备购置费用的取费标准应根据设备的种类、规格、数量和质量等因素确定,同时考虑设备的采购渠道和价格水平。
3.安装工程费用取费标准,安装工程费用的取费标准应根据安装工程的复杂程度、施工条件、施工工艺等因素确定,同时考虑安装工程的特殊要求和技术难度。
4.其他费用取费标准,其他费用包括临时设施费、劳保费、环保费、质量保证金等,取费标准应根据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确定。
三、结语。
概预算编制办法及取费标准的制定,对于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至关重要。
只有科学合理地确定概预算编制办法和取费标准,才能确保项目资金的合理使用,为工程项目的后续实施提供经济保障。
因此,各相关单位和人员在进行概预算编制办法及取费标准的制定时,应充分考虑项目的实际情况,遵循相关规定,确保编制结果的准确性和可行性。
石油化工工程建设设计概算编制办法
石油化工工程建设设计概算编制办法一、编制概算的基本原则1.定性定量结合原则:概算既要考虑工程的基本定性要求,也要量化各项指标,形成具体的预算数值。
2.综合及勘察设计数据原则:概算的编制应综合考虑勘察、设计、材料、设备等各方面的数据,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和调整。
3.逐步细化原则:概算编制应从粗到细,逐步将项目的具体要求和细节纳入到概算中,确保概算的准确性和可行性。
4.合理安全原则:概算的编制应考虑工程建设的合理性和安全性,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和正常运作。
二、编制概算的步骤1.收集资料:概算编制前,首先要收集相关的资料,包括勘察设计报告、施工规范、材料设备价格表等。
2.初步估算:根据工程规模和项目需求,初步估算各项费用,包括建筑工程费、设备费、安装工程费、施工临时设施费等。
3.细化概算:根据初步估算结果,逐步细化概算,包括施工机械设备费、工程人员费、工程材料费等。
4.校核和调整:对编制的概算进行校核和调整,比对勘察设计数据和实际情况,确保概算的准确性和可行性。
5.编制概算报告:将概算结果整理成概算报告,包括概算表、主要费用构成说明、资金需求预测等内容,以便后续决策和使用。
三、概算编制的注意事项1.概算编制应充分考虑工程的具体要求和特点,避免不必要的冗余和浪费。
2.概算编制应综合考虑各方面的数据和因素,确保概算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概算编制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正,避免过于理论化和机械化。
4.概算编制应首先满足项目的基本需求,必要时可以进行适当的拓展和改进。
总之,石油化工工程建设设计概算编制办法是一个综合性的过程,需要全面考虑工程的具体情况和要求。
在编制概算时,应遵循一系列原则和步骤,确保概算的准确性和可行性。
概算的编制对于项目的成功实施和顺利推进具有重要作用。
重庆市设计概算编制规定
重庆市设计概算编制规定重庆市设计概算编制规定(摘)第一章总则(1)第二章概算编制方法(2)第一节概算编制依据(2)第二节概算文件组成(2)一、单位工程概算(2)二。
单项工程全面概算(3)三、建设项目总概算(3)四、概算编制说明(4)五、封面、签署页(扉页)和目录(4)六、概算表格式(4)第三节估算成本构成(4)一、估算总金额(4)二、建筑安装工程费(5)第三章概算标准及计算方法(6)第一节建筑安装工程造价(6)一直接费用(6)二。
间接成本(9)三、利润(10)四、安全文明施工费(Il)五、工程定额计量费(12)六、税费(12)第二节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13)第三节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3)一、建设用地费用(13)二、技术咨询费用(14)(一)项目论证费(14)(二)研究试验费(15)(三)工程勘察设计费(15)(四)施工图审查费(五)环境影响评价费(17)(六)招标代理费(17)(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17)(八)工程建设监理费(18)(九)专利和专有技术的使用费(19)16)((十)引进技术和引进设备其它费(19)(十一)其他技术咨询费用(20)三、工程相关费用(20)四、工程建设管理费(20)(一)建设项目管理筹建费(20)(二)行政事业性收费(22)五、其他费用(23)(一)现场准备和临时设施费(23)(II)项目保险费(23)(川)生产准备和启动费(24)(IV)联合调试费(24)(V)其他相关费用(25)第四节准备金(25)I.基本准备金(25)IL差价准备基金(25)第五节专项费用(26)一、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整税(26)二。
建设期贷款利息(26)三、初始流动资金(27)第四章概算各项费用计算程序(28)第一节建设项目概算费用计算程序(28)第二节建设安装工程费用计算程序(29)附件一概算封面样式表(30)附录二建设工程概算费用及计费依据有关文件一览表(46)第一章总则一、为了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建设项目投资,规范建设项目概算的编制和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重庆市建设工程设计概算编制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广东省建设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
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广东省建设工程概算编制办法征求意见稿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二○年五月目录1 总则 (1)2术语 (2)3基本规则 (4)3.1一般规定 (4)3.2编制依据 (5)3.3编制程序 (6)3.4概算文件组成 (8)4工程费用计算方法及标准 (25)4.1建筑安装工程费 (25)4.2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 (27)5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计算方法及标准 (28)5.1一般规定 (28)5.2土地使用费和其他补偿费 (28)5.3与整个工程项目建设有关的费用 (32)5.4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其他费用 (41)6 预备费的计算方法及标准 (44)7 专项费用的计算方法及标准 (46)7.1 资金筹措费 (46)7.2 流动资金 (46)8 概算管理及调整 (47)8.1 一般性管理要求 (47)8.2 概算调整 (48)附录建设工程概算编制文件汇编(略) (50)1总则1.0.1为合理确定建设项目投资控制额度,规范建设工程项目概算的计价活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广东省建设工程概算编制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1.0.2本办法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的设计概算计价活动;本办法所称的建设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
其他专业工程没有设计概算计价相应规定的,可以参照执行。
1.0.3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建设工程的设计概算应依据本办法进行。
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的设计概算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
1.0.4设计概算是确定和控制建设项目总投资的依据,是项目实施全过程造价控制管理的依据,是衡量设计方案经济合理性和优化设计方案的依据,是考核建设项目投资效果的依据。
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
1.0.5设计概算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科学、合理的原则。
1.0.6本办法是根据国家和省现行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为依据编制的,执行中如遇适用的法律、法规和文件变更,概算的费用项目及计算方法、标准应以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为依据。
关于印发《市政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的通知-建标【2011】1号文
《市政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关于印发《市政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的通知建标【2011】1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斤,直辖市建委《建设交通委),国务院有关部门:为适应市政工程项目建设的需要,规范市政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提高设计概算编制质量,我部组织编制了《市政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部标准定额司。
《市政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0一一年一月五日3. 1总则3.1.1为了满足市政工程项目建设的需要.规范市政工程设计概算编制方法,提高设计概算编制质量,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发布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的规定,结合市政工程建设特点,制定《市政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3.1.2本办法适用于城市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给水、排水、道路、桥涵、隧道、固体废物、燃气和集中供热等市政工程项目设计概算的编制.3.1.3设计概算或修正概算是初步设计文件或技术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概算应控制在批准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允许浮动幅度范围内.概算经批准后是基本建设项目投资最高限额,是编制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确定和控制建设项目投资的依据,是控制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图预算的依据,是衡量设计方案经济合理性和选择最佳设计方案的依据,是考核建设项目投资效果的依据.3.1.4设计概算的编制单位应对概算全面负责.当由几个单位共同编制设计概算时,主体编制单位应负责统一制定概算编原则和依据、工程设备与材料价格、取费标准等的协调与统一,并汇编总概算,其他单位负责编制各自所承担部分的设计概算.3.1.5市政工程项目设计概算的编制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规制度,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如实反映工程项目建设规模、标准、工期、建设条件和所需投资,合理确定和严格控制工程造价.3.1.6设计单位应按不同的设计阶段编制概算和修正概算.概算编制人员应深人现场,搜集上程所在地有关的基础资料,包括相关定额、取费标准、工资单价、材料设备价格、运输和施工条件等,并全面了解建没项目的资金筹措、实施计划、水电供应、配套工群、征地拆迁补偿等情况.3.1.7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主管部门,可在本办法的基础上结台当地实际情况制定补充规定,并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3.2设计概算文件的组成设计概算文件由封面、扉页、概算编制说明、总概算书、综合概算和单位工程概算书组成.3. 2. 1封面及扉页的组成封面有项目名称,编制单位、编制日期及第几册内容,扉页有项目名称、编制单位、单位资格证书号、单位主管、审核、专业负责人和主要编制人的署名,审核和编制人员应签名并加盖执业(从业)资格印章.3. 2. 2概算编制说明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3.2.2.1.工程简要概况:包括建设规模和建设范围,并明确建设项目总概算中所包括的和不包括的工程项目和费用,如有几个单位共同编伟咐,则应说明分工编制的情况。
水电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及计算标准(78号文)
1 总则1.0.1水电工程设计概算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进行项目国民经济评价及财务评价的依据。
设计概算经批准以后,是国家宏观调控部门确定和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政府有关部门对工程项目进行稽查审计、项目法人筹措建设资金和管理项目造价的依据,也是进行投资动态管理的基础.1。
0.2为合理确定水电工程投资,提高设计概算编制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文件精神,结合水电工程特点,制定水电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及计算标准(以下简称本办法).1.0。
3本办法适用于国内建设的大中型水电工程设计概算的编制,预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可按本办法的有关要求进行编制,其他水电工程建设项目可参照执行。
1。
0.4设计概算的编制单位应具备相应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以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提高工程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作为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编制中应严格执行国家的政策和法令,认真研究市场价格,如实反映设计深度和工程量。
概算编制人员应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和水电工程造价从业资格,掌握政策,熟悉工程,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广泛收集分析实际资料,合理选用定额、标准和价格,保证编制质量。
1.0.5 设计概算按编制年的政策及价格水平进行编制。
工程有重大设计变更,或开工年与概算编制年相隔两年及以上时,应根据开工年的政策和价格水平重新编制和报批。
1.0。
6本办法由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并公布,中国水电顾问有限公司、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水电建设定额站编制并负责解释⎪⎪⎪⎪⎪⎪⎪⎪⎪⎪⎪⎪⎪⎪⎩⎪⎪⎪⎪⎪⎪⎪⎪⎪⎪⎪⎪⎪⎪⎨⎧⎪⎪⎩⎪⎪⎨⎧⎪⎪⎪⎪⎩⎪⎪⎪⎪⎨⎧⎪⎪⎪⎩⎪⎪⎪⎨⎧其他税费科研勘察设计费生产准备费项目建设管理费独立费用环境保护工程库底清理工程专业项目复建工程城镇迁建集镇迁建农村移民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环境保护工程建筑工程施工辅助工程枢纽建筑物水电工程 2 项 目 划 分2.1 概述2.1。
1 水电工程建设项目划分为枢纽建筑物、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独立费用三部分.枢纽建筑物包括施工辅助工程、建筑工程、环境保护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五项;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包括农村移民、集镇迁建、城镇迁建、专业项目复建工程、库底清理工程和环境保护工程六项;独立费用包括项目建设管理费、生产准备费、科研勘察设计费、其他税费四项。
广东省建设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
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广东省建设工程概算编制办法征求意见稿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二○年五月目录1 总则 (1)2术语 (2)3基本规则 (4)3.1一般规定 (4)3.2编制依据 (5)3.3编制程序 (6)3.4概算文件组成 (8)4工程费用计算方法及标准 (25)4.1建筑安装工程费 (25)4.2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 (27)5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计算方法及标准 (28)5.1一般规定 (28)5.2土地使用费和其他补偿费 (28)5.3与整个工程项目建设有关的费用 (32)5.4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其他费用 (41)6 预备费的计算方法及标准 (44)7 专项费用的计算方法及标准 (46)7.1 资金筹措费 (46)7.2 流动资金 (46)8 概算管理及调整 (47)8.1 一般性管理要求 (47)8.2 概算调整 (48)附录建设工程概算编制文件汇编(略) (50)1总则1.0.1为合理确定建设项目投资控制额度,规范建设工程项目概算的计价活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广东省建设工程概算编制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1.0.2本办法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的设计概算计价活动;本办法所称的建设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
其他专业工程没有设计概算计价相应规定的,可以参照执行。
1.0.3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建设工程的设计概算应依据本办法进行。
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的设计概算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
1.0.4设计概算是确定和控制建设项目总投资的依据,是项目实施全过程造价控制管理的依据,是衡量设计方案经济合理性和优化设计方案的依据,是考核建设项目投资效果的依据。
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
1.0.5设计概算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科学、合理的原则。
1.0.6本办法是根据国家和省现行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为依据编制的,执行中如遇适用的法律、法规和文件变更,概算的费用项目及计算方法、标准应以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为依据。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
:铺轨,铺道岔,铺道床,轨道加强设备及护轮轨,线路有关工
程,车辆段设备安装。
• 4、《第四册 通信、信号工程》 本册定额主要内容 包括:挖、填光(电)缆沟、敷设通信管道及电缆防护 ,敷设光缆,敷设电缆,站内光(电)缆和电线敷设, 程控电话交换机及附属设备,无线通信系统设备安装, 光纤数字传输设备安装,时钟系统设备安装,专用通信 设备及配线设备安装,电视监视系统设备安装,广播系 统设备安装,电源设备及接地装置安装,计算机网络及 附属设备安装,配管、托板托架、桥架及吊架安装,信 号机及室外箱、盒安装,道岔转辙机安装,轨道检测装 置安装,室内设备安装及调试,车载设备安装及调试, 其他,联调联试及试运行。
工程费用取费标准,采用与定额配套的费用定额。
•
为适应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的需要,合理编制城市轨
道交通工程概算,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概
算定额》,编号为GCG 102-2011,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
本定额共七册,包括:
•
1.《第一册 路基、桥涵工程》 本册定额主要内容包括
第三章 概算编制方法
第一节 概算编制层次
为充分体现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建设管理和投资控制特点, 设计概算编制,按分册概算文件和总概算文件两个层次逐步 完成。
一、分册概算文件
分册概算文件是具体反映建设项目一个单元建筑物群体工程范围内, 或一个专业系统工程范围内,第一部分工程费用及其构成的文件,包括 建筑工程单项概算、设备与安装工程单项概算和册概算。
•
• 5、《第五册 供电工程》
• 本册定额主要内容包括:牵引变电工程,杂散电流工 程,电力监控工程,接触网工程,低压配电照明,电缆 工程,感应板,联调联试及试运行。
概算编制管理办法-甘建价[2001]276号
概算编制管理办法正文:----------------------------------------------------------------------------------------------------------------------------------------------------概算编制管理办法(2001年8月22日甘建价[2001]276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规范建设项目设计概算的编制程序和行为,提高设计概算的编制质量,有效控制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充分发挥投资效益,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建设项目设计概算是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控制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签订总包合同、实行投资总包干的依据。
采用两阶段设计的,初步设计阶段必须编制设计概算;采用三阶段设计的,除初步设计阶段必须编制设计概算外,技术设计阶段还必须编制修正概算。
第三条建设项目设计概算应完整地反映设计范围内工程项目从筹建至竣工交付使用所需的全部费用,并应控制在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规定的可变动范围之内。
第四条建设项目的设计概算一经批准,即是编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签订贷款合同和总承包合同,控制施工图预算和实行限额设计,列支相关费用、考核建设项目技术、经济合理性的依据。
第二章设计概算费用构成第五条建设项目设计概算由静态和动态费用两部分组成。
㈠静态费用由建设项目基期的前期工程费、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及工程建设其他费中的静态部分组成。
⑴前期工程费,是指建设项目设计范围内的建设场地平整、竖向布置、土石方工程及建设项目开工实施所需的场外交通、供水、排水、供电、通讯等管线引接、修建的工程费。
⑵建筑工程费,是指建设项目设计范围内的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的室内供水、排污、供热、卫生、电气、燃气、通风空调、弱电等设备及管线安装工程费;各类设备基础、地沟、水池、冷却塔、烟囱烟道、水塔、栈桥、管架、挡土墙、围墙、厂区道路、绿化等工程费;铁路专用线、厂外道路、站场、码头等工程费。
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
铁道部文件铁建设[2006] 113号关于发布《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的通知各铁路局,各铁路公司(筹备组):为加强铁路基本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合理编制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铁路工程建设特点,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对《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铁建设[1998]115号)进行了全面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予以发布(另发单行本)。
铁道部原发《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铁建设[1998]115号)、《地方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铁建设[2002]78号)、《关于调整〈地方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03]64号)、《关于调整铁路工程建设管理费用标准的通知》(铁建设[2000]80号)、《关于发布〈运营线施工配合费计费暂行标准〉的通知》(铁建设函[2002]52号)等同时废止。
《关于对铁路工程定额和进行调整的通知》(铁建设[2003]42号)中对《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铁建设[1998]115号)和《铁路工程建设材料预算价格》(铁建设[2001]28号)进行调整的相关规定、《关于调整铁路工程监理费标准的通知》(铁建设[2002]101号)中增加费用在招标节余费中列支的相关规定及其他文件中与本办法相悖的规定同时废止。
本办法自2006年7月1日起执行。
本办法由铁道部建设管理司负责解释,由铁路工程定额所组织发行单行本。
二○○六年六月二十日1 总则1.0.1为统一铁路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概(预)算编制方法、费用组成及计费标准,根据国家及铁道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铁路基本建设工程的特点,制定本办法。
1。
0.2本办法是铁路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设计概(预)算编制的依据。
1。
0。
3两阶段设计,初步设计阶段编制总概算、施工图设计阶段编制投资检算或总预算。
一阶段设计,编制总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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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式见附件一、二、三。 2.2 编制说明 பைடு நூலகம்.2.1 工程概况:简述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地点、生产规模、建设周期、建设项目性质 (新建、改建、扩建)等主要内容。改、扩建项目要说明依托工程内容,对引进项目应 说明引进范围和内容等。 2.2.2 设计概算范围及设计分工 2.2.3 编制依据 2.2.3.1 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2.2.3.2 国家、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行业以及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文件。 2.2.3.3 有关合同、协议等。 2.2.3.4 有关专业提供的设计工程量。 2.2.3.5 施工组织措施。 2.2.3.6 项目涉及的概算定额或指标、费用文件等。 2.2.3.7 设备、材料的价格依据及时点。 2.2.3.8 进口设备、材料从属费的计算依据。 2.2.3.9 外汇币种及外汇牌价。 2.2.3.10 其他依据及说明。 2.2.4 综合费率计算说明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中下游建设项目设计概算
编制办法 (试行版)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发 布
目录
1 总则............................................................................................................................. 1 2 设计概算文件组成及编制......................................................................................... 2 3 工程项目划分............................................................................................................. 5 4 建设项目总投资的构成............................................................................................. 5 5 工程费用的构成及计算............................................................................................. 8 6 项目引进部分的费用构成及计算........................................................................... 10 7 设备与材料划分....................................................................................................... 13 8 附则........................................................................................................................... 16 9 表格........................................................................................................................... 16 10 附件 ....................................................................................................................... 39
中海油中下游建设项目设计概算编制办法
1 总则
1.1 为适应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下游建设项目(以下简称中下游建设项目)投资管 理的需要,合理确定中下游建设项目投资额度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规范中下游建设项 目设计概算文件编制内容、格式及深度,遵照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等政府部门现行法规 的规定,结合中下游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中海油中下游建设项目设计概算编 制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下游(石油化工、天然气化工、煤化工、 发电、新能源及其配套项目等)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含中外合资、合作项目)的设 计概算文件的编制。 1.3 建设项目设计概算文件(以下简称设计概算)是初步设计(基础设计)阶段设计 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经批准的设计概算是确定和控制中下游建设项目投资和实行限额 设计的依据,是编制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依据;是建设项目实施全过程造价控制管理以 及考核项目投资效果的依据。 1.4 为了保证设计概算的编制质量,编制设计概算时应综合考虑拟建项目所在地的价 格、税费及项目施工条件等因素,并考虑建设期内动态因素对投资的影响。批准的可研 报告总投资原则上不得任意突破,若设计概算超过批准估算总额的 10%,应说明原因并 上报原审批部门批准。 1.5 设计单位要保证设计概算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编制设计概算应遵守国家有关经济 法规、法令,按要求正确选用概算编制依据、定额、指标。 1.6 设计概算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或造价咨询单位负责编制。当一个建设项 目由多个设计单位承担设计时,应明确总体设计单位。总体设计单位应负责编制设计概 算技术统一规定,以确定统一的编制原则、范围、依据、设备及材料价格水平、取费标 准以及其他有关事项等,并负责汇编总概算。其他设计单位应负责编制各自承担设计部 分的概算文件,并提供有关文件和资料。建设单位应积极配合向总体设计单位提供有关 资料。 1.7 概算编制人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深入现场进行调研,熟悉现场情况,收集 编制概算所需的定额、价格、费用标准及当地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等资料。 1.8 设计人员严格按照已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文件和相关设计规定的深度要求,向
1
中海油中下游建设项目设计概算编制办法
概算编制人员提供能够满足编制概算要求的设计资料。 1.9 设计概算文件的编制、校核、审核人员必须持有行业、省、市、自治区颁发的全 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或持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在文件签署页签字 盖章。 1.10 设计概算文件应单独成册。
2 设计概算文件组成及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