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电力公司输变电可靠性工作管理办法》
关于加强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的意见
关于加强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的意见国能发安全规〔2023〕1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局,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各派出机构,全国电力安委会各企业成员单位,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中国电力设备管理协会,有关电力企业:为贯彻落实《电力可靠性管理办法(暂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22年第50号),提升我国电力可靠性管理水平,保障电力可靠供应,更好服务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现就加强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1充分认识加强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电力可靠性管理是保障电力安全可靠供应的重要基础。
电力供应事关经济发展全局和社会稳定大局,是关系民生的大事。
现阶段我国工业化、城镇化深入推进,电力需求持续增长,保障电力供应是电力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
电力可靠性管理是电力生产运行管理和技术管理的核心手段,基本任务是保障电力系统的充裕性和安全性,为保障电力供应发挥基础性作用。
电力可靠性管理是保障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
进入新时代,人民追求美好生活对电力的需求已经从“用上电”变成“用好电”,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乡村振兴、优化营商环境等民生工作决策部署也对电力可靠性管理提出更高要求和明确目标,电力可靠性管理已成为提升电力普遍服务水平、支撑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
电力可靠性管理是推动建设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保障。
近年来,我国电力工业发生了巨大变化,电力体制改革全面提速,新能源和分布式能源快速发展,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面临新的形势和挑战。
为有效应对新形势,推动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和实现“双碳”目标,需要进一步发挥电力可靠性管理的作用,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高质量发展。
2完善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体系(一)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地方政府能源管理部门和电力运行管理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和国家有关规定负责辖区内的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
进一步厘清各自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职责,明确工作内容、目标、流程和责任,加强监管人员力量配备,切实提升专业监管能力和效率。
电网电力可靠性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电网电力可靠性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前言电力是现代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能源,电网电力可靠性管理一直是电力企业和政府部门的关注重点。
为了更好地管理电网电力可靠性,促进电力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国家能源局颁布了《电网电力可靠性管理暂行办法》,并制定了本实施细则。
本实施细则是针对《电网电力可靠性管理暂行办法》的具体操作规程,旨在进一步规范电网电力可靠性管理,提高电网电力供应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一、总则1.1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各级电力企业和监管部门。
1.2 本实施细则的主要基础为《电网电力可靠性管理暂行办法》,并结合国家和地方的实际情况制定。
1.3 本实施细则实施期限为5年,届时可根据需要进行延长或修订。
二、电网电力可靠性评价2.1 电网电力可靠性评价应按照国家、地方的规定进行,包括但不限于电网电力质量、电网电力稳定性等指标。
2.2 电网电力可靠性评价应按照国家、地方制定的评价方法和标准进行,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和规定并妥善保管有关资料。
2.3 电网电力可靠性评价结果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并且如实公布在企业和政府部门相应的网站上,以保障公正、公开和透明。
三、电网电力可靠性控制3.1 电网电力可靠性控制应依据电网电力可靠性评价结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排除故障、维护设备、升级设备等措施,以提高电网电力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3.2 电网电力可靠性控制应加强对电力负载的缓解,合理规划和利用发电资源,提高电力资源利用效率,确保电网电力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3.3 电网电力可靠性控制应建立和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备件储备,完善应急保障措施,保证故障出现时及时进行抢修和处理,以确保电网电力的连续稳定供应。
四、电网电力可靠性监管4.1 电网电力可靠性监管应加强对电力企业的监督检查,确保电力企业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电网电力可靠性评价和控制,确保电网电力的安全稳定供应。
4.2 电网电力可靠性监管应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和监管体系,明确监督责任、监督方式和监督程序,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和专项督查,并做以监督报告,加强与电力企业和其他有关部门的沟通和协作。
电厂可靠性管理办法
电厂可靠性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确保电厂安全、稳定、可靠运行,提高发电设备的可用率和运行效率,满足社会对电力的需求,特制定本电厂可靠性管理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电厂内所有与发电设备运行、维护、检修等相关的工作和活动。
二、可靠性管理的目标和指标1、目标通过科学的管理手段和技术措施,降低设备故障发生率,减少非计划停运时间,提高设备的可靠性和稳定性,保障电力生产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2、指标(1)设备可用率:年度内设备处于可用状态的时间与全年总时间的比值,应达到____%以上。
(2)非计划停运次数:年度内设备因故障或其他原因导致的非计划停运次数,应控制在____次以内。
(3)等效可用系数:综合考虑设备可用时间和发电能力的指标,应达到____%以上。
三、可靠性管理的组织机构和职责1、组织机构成立电厂可靠性管理领导小组,由厂长担任组长,各生产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可靠性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2、职责(1)领导小组职责制定可靠性管理的方针、政策和目标;审批可靠性管理工作计划和重大技术措施;协调解决可靠性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可靠性管理办公室职责制定和完善可靠性管理制度和流程;收集、整理、分析可靠性数据;编制可靠性报告;监督可靠性指标的完成情况;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3)生产部门职责负责本部门设备的运行、维护和检修工作,确保设备的可靠性;及时报告设备故障和异常情况;执行可靠性管理的各项措施和要求。
四、可靠性数据的收集和分析1、数据收集建立完善的数据收集系统,收集设备的运行时间、停运时间、故障类型、维修时间等相关数据。
数据的收集应准确、及时、完整。
2、数据分析运用统计分析方法,对收集的数据进行分析,找出设备故障的规律和趋势,评估设备的可靠性状况。
分析结果应作为制定维修策略和改进措施的依据。
五、可靠性管理的工作流程1、设备运行管理(1)制定科学合理的运行规程和操作规范,操作人员严格按照规程进行操作。
(2)加强设备的运行监视,及时发现和处理设备的异常情况。
河南省电力公司输变电设备状态检修工作管理制度
河南省电力公司输变电设备状态检修工作管理制度-----------------------作者:-----------------------日期:附件河南省电力公司输变电设备状态检修工作管理规定河南省电力公司二○一○年八月前言按照国家电网公司设备状态检修管理工作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河南省电力公司输变电设备状态检修工作,依照有关最新标准,并结合河南省电力公司实际情况,对2008年5月省公司下发的《河南省电力公司输变电设备状态检修工作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
本规定由河南省电力公司生产技术部提出并负责解释。
本规定主要起草单位:河南省电力公司、河南电力试验研究院。
本规定主要起草人:宁丙炎、姜国庆、王晓辉、王伟刘亚辉、李威、孙建国、赵雨河南省电力公司输变电设备状态检修工作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为全面推进公司系统输变电设备状态检修工作的深入开展,实现状态检修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做到统一协调,分级管理,真正做到将状态检修工作落实到位、指导到位、检查到位,特制定河南省电力公司输变电设备状态检修工作管理规定。
第一条状态检修是企业以安全、可靠性、环境、成本等为基础,依据设备的运行工况、基本状态以及同类设备家族历史等资料,通过对设备状态评价、风险分析,制定相应的设备检修计划,达到设备运行可靠、检修成本合理的一种设备维修策略。
第二条开展输变电设备状态检修的目的是强调管理和技术分析在电力安全生产中的作用,通过精益化和科学化管理,降低设备陪试(修)率,提高设备检修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设备完好率和利用率。
第三条状态检修工作应建立健全公司系统输变电设备状态检修管理网络(一)省公司、电力试验研究院、各供电公司应有专人负责状态检修日常管理工作。
(二)各供电公司应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公司、工区、班组三级状态检修管理网络。
第四条本规定根据当前电网发展、技术进步的要求和公司系统运行检修实际情况,对设备状态检修的工作原则、组织管理、职责分工、管理内容与要求、保障措施与技术培训、检查与考核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
河南省电力公司输变电设备状态检修工作管理制度(doc 17页)
河南省电力公司输变电设备状态检修工作管理制度(doc 17页)刘亚辉、李威、孙建国、赵雨河南省电力公司输变电设备状态检修工作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为全面推进公司系统输变电设备状态检修工作的深入开展,实现状态检修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做到统一协调,分级管理,真正做到将状态检修工作落实到位、指导到位、检查到位,特制定河南省电力公司输变电设备状态检修工作管理规定。
第一条状态检修是企业以安全、可靠性、环境、成本等为基础,依据设备的运行工况、基本状态以及同类设备家族历史等资料,通过对设备状态评价、风险分析,制定相应的设备检修计划,达到设备运行可靠、检修成本合理的一种设备维修策略。
第二条开展输变电设备状态检修的目的是强调管理和技术分析在电力安全生产中的作用,通过精益化和科学化管理,降低设备陪试(修)率,提高设备检修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设备完好率和利用率。
第三条状态检修工作应建立健全公司系统输变电设备状态检修管理网络(一)省公司、电力试验研究院、各供电公司应有专人负责状态检修日常管理工作。
(二)各供电公司应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公司、工区、班组三级状态检修管理网络。
第四条本规定根据当前电网发展、技术进步的要求和公司系统运行检修实际情况,对设备状态检修的工作原则、组织管理、职责分工、管理内容与要求、保障措施与技术培训、检查与考核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省公司110千伏及以上变电站内设备和输电线路。
第六条本规定的应用范围包括省公司系统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状态检修工作原则第七条省公司应不断完善状态检修工作的管理体系、技术体系和执行体系。
第八条应本着“统一协调、规范推进、持续完善”的工作方针,全面开展输变电设备状态检修工作。
第九条切实落实管理职责,保证状态检修工作有条不紊的逐步开展,切忌对设备放任不管,变成“不坏不修”,给安全生产工作造成负面影响。
第十条状态检修管理要求专业化、标准化。
随着电网的发展、技术的进步,及时修订管理和技术标准,确保决策的正确性、可行性。
2023修正版电厂可靠性管理办法
电厂可靠性管理办法电厂可靠性管理办法引言电厂作为能源供应的重要基地,其可靠性对于保障能源供应的稳定性至关重要。
为了提高电厂设备的可靠性,保障电厂的正常运行,制定和执行电厂可靠性管理办法是必要的。
1. 目的和范围本文档的目的是制定电厂可靠性管理办法,确保电厂设备的可靠性达到预期的目标。
本文档适用于所有电厂设备的可靠性管理。
2. 定义- 可靠性:指设备在一定时间内正常运行的能力,通常通过失效率、可用率等指标来衡量。
- 可靠性管理:指通过各种手段和工具,全面管理和提高设备的可靠性,包括预防性维护、故障分析、设备替换等措施。
3. 可靠性管理流程3.1 设备定义和分类首先,对电厂中的设备进行定义和分类,明确不同设备的功能和特点。
根据设备的重要程度和影响程度,对设备进行分类,确定不同设备的可靠性管理策略。
3.2 可靠性评估对电厂设备进行可靠性评估,包括对设备的失效率、可用率等指标进行计算和分析,为后续的可靠性管理工作提供依据。
3.3 预防性维护根据设备的可靠性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预防性维护计划。
通过对设备的定期检查、保养和维修,预防设备故障的发生,提高设备的可靠性。
3.4 故障分析与改进对于发生故障的设备,进行故障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通过分析故障原因和故障模式,预防同类故障的再次发生,改进设备的可靠性。
3.5 设备替换和更新根据设备的使用年限和可靠性评估结果,制定设备的替换和更新计划。
及时淘汰老化设备,引入新的设备,提高电厂设备的可靠性。
3.6 可靠性监控和追踪对电厂设备的可靠性进行监控和追踪,定期进行设备的状态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采取相应措施进行修复和改进。
4. 可靠性管理工具为了支持可靠性管理工作,可以采用一些可靠性管理工具,包括但不限于:- 故障树分析(FTA):通过分析故障的根本原因,来预防故障的发生。
- 失效模式与影响分析(FMEA):对设备的失效模式进行分析,评估失效对系统的影响,提出相应的改进方案。
河南省电力公司输变电设备状态检修绩效评估标准(试行)
河南省电力公司输变电设备状态检修绩效评估标准(试行)河南省电力公司输变电设备状态检修绩效评估标准(试行)河南省电力公司2008年4月前言本标准是根据《国家电网公司开展输变电设备状态检修工作指导意见》、《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设备状态检修绩效评估标准》中关于编制输变电设备状态检修绩效评估标准的相关要求编写的。
本标准是河南省电力公司及其所属单位进行输变电设备状态检修绩效评估的依据。
评估的结果作为企业生产管理考核和改进的依据。
本标准由河南省电力公司生产技术部提出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河南省电力公司、河南电力试验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孙新良、马晓久、张健壮、周宁、韩金华、莫坚松、姚勇、王晓辉、罗道军、王东生、李昕、王志立。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河南省电力公司输变电设备状态检修绩效评估标准(试行)<#990099'>1 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河南省电力公司开展状态检修工作的单位。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在本标准中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使用本标准的各方探讨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990099'>19273 企业标准体系评价与改进GB/T <#990099'>15496 企业标准体系要求GB/T <#990099'>15497 企业标准体系技术标准体系GB/T <#990099'>15498 企业标准体系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体系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设备状态检修管理规定》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设备状态检修试验规程》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设备风险评价导则》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设备状态检修辅助决策系统技术导则》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设备状态检修绩效评估标准》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河南省电力公司输变电可靠性工作管理办法》
河南省电力公司输变电可靠性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加强河南省电力公司输变电可靠性管理工作,确保电网安全、可靠、经济运行,提高全省输变电可靠性管理水平,根据最新的《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可靠性工作管理办法》及有关规程规定,并结合安全生产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输变电可靠性是指输变电设施、系统在规定条件下和规定时间内完成规定功能的能力,输变电可靠性指标是衡量电网安全运行水平的基础性指标。
第三条输变电可靠性管理是从系统的观点出发,对电力系统输变电设备在全寿命周期内的技术活动进行规划、组织、协调、控制和监督。
输变电可靠性管理严格按照电力系统和设施状态的划分,以数理统计的方法定量反映电力系统和设施的运行工况、健康水平以及各有关方面的工作质量。
第四条输变电可靠性管理是公司系统一项长期性基础管理工作,工作范围覆盖规划、设计、基建、生产、调度、物资、制造等各管理环节(以下简称各环节)。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河南省电力公司本部以及公司各地市供电公司、送变电建设公司等各相关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二章管理体系与职责第六条输变电可靠性管理工作受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监察质量部的统一领导,公司系统内实行河南省电力公司统一领导和所属各单位分级管理,坚持统一制度、统一标准,按照管理层次分为省电力公司、地市级电力企业、工区(部室)、班站(站所)。
第七条省公司建立由公司主管领导牵头,生产技术部统一负责,包括规划、安监、生技、基建、信息、物资、调度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输变电可靠性管理网络,设置输变电可靠性管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一)输变电可靠性领导小组组长:主管副总经理副组长:总工程师成员:副总工程师,发展策划部、安全监察部、生产技术部、基建部、科技信息部、物资部、调度通信中心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二)输变电可靠性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生产副总工程师办公室副主任:生产技术部部门负责人成员:输变电可靠性网络各部门可靠性工作人员。
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保障电力系统平安稳定运行,根据?电力监管条例?,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以下简称电监会〕负责全国电力可靠性的监督管理;电监会电力可靠性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可靠性中心〕负责全国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的日常工作,并承当电力可靠性管理行业效劳工作;电监会派出机构负责辖区内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
第三条发电企业、输电企业、供电企业以及从事电力生产的其他企业〔以下统称电力企业〕应当依照本方法开展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
第四条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包括以下内容:〔一〕制定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规章和电力可靠性技术标准;〔二〕建立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工作体系;〔三〕组织建立电力可靠性信息管理系统,统计分析电力可靠性信息;〔四〕组织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检查;〔五〕组织实施电力可靠性评价、评估工作;〔六〕发布电力可靠性指标和电力可靠性监管报告;〔七〕推动电力可靠性理论研究和技术应用;〔八〕组织电力可靠性培训;〔九〕开展电力可靠性国际交流与合作。
第五条电力企业作为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开展本企业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一〕贯彻执行有关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的国家规定、技术标准,制定本企业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标准;〔二〕建立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体系,落实电力可靠性管理岗位责任;〔三〕建立电力可靠性信息管理系统,采集分析电力可靠性信息;〔四〕准确、及时、完整地报送电力可靠性信息;〔五〕开展电力可靠性成果应用,提高电力系统和电力设施可靠性水平;〔六〕开展电力可靠性技术培训。
第六条电力可靠性信息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建立全国统一的电力可靠性信息管理系统。
第七条电力企业应当报送以下信息:〔一〕发电设备可靠性信息,包括发电主机、发电辅助设备根本情况和运行情况;〔二〕输变电设施可靠性信息,包括发电侧、电网侧输变电设施根本情况和运行情况;〔三〕直流输电系统可靠性信息,包括直流输电系统根本情况和运行情况;〔四〕供电系统可靠性信息,包括供电系统根本情况和运行情况;〔五〕电力可靠性管理工作报告和技术分析报告;〔六〕重大非方案停运、停电事件的分析报告。
《输变电设施可靠性评价规程》实施细则
《输变电设施可靠性评价规程》实施细则一、总则1.1 目的本细则旨在规范输变电设施的可靠性评价工作,确保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行和电力供应的可靠性。
1.2 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所有输变电设施的可靠性评价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变压器、输电线路、变电站等。
1.3 基本原则系统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全面考虑设施的各个组成部分。
科学性原则:评价方法应科学合理,数据应准确可靠。
客观性原则:评价结果应客观公正,不受主观因素影响。
二、评价内容2.1 设备可靠性设备故障率设备平均故障间隔时间(MTBF)设备平均修复时间(MTTR)2.2 系统可靠性系统平均停电时间(SAIDI)系统平均停电频率(SAIFI)系统平均停电持续时间(CAIDI)2.3 供电可靠性供电可靠率电压合格率供电连续性三、评价方法3.1 数据收集收集设备运行数据,包括故障记录、维修记录等。
收集系统运行数据,包括停电记录、供电记录等。
3.2 数据分析利用统计学方法对收集的数据进行分析。
应用可靠性工程理论,计算各项指标。
3.3 评价模型建立设备可靠性评价模型。
建立系统可靠性评价模型。
建立供电可靠性评价模型。
四、评价流程4.1 准备阶段确定评价目标和评价范围。
制定评价计划和时间表。
4.2 实施阶段收集和整理评价所需数据。
进行数据分析和计算。
4.3 结果分析阶段对评价结果进行分析,找出问题和不足。
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4.4 报告编制阶段编制评价报告,包括评价过程、结果和建议。
报告应清晰、准确、完整。
五、评价标准5.1 设备可靠性标准故障率应低于行业平均水平。
MTBF和MTTR应满足设计要求。
5.2 系统可靠性标准SAIDI、SAIFI、CAIDI应达到行业标准。
5.3 供电可靠性标准供电可靠率应达到或超过预定目标。
电压合格率和供电连续性应符合国家标准。
六、监督管理6.1 定期评价定期对输变电设施进行可靠性评价。
6.2 持续改进根据评价结果,持续改进设施的可靠性。
6.3 信息公开评价结果应向相关部门和公众公开。
河南省电力公司《生产作业风险管控工作规范》实施细则
附件2河南省电力公司《生产作业风险管控工作规范》实施细则2011年3月目次1 总则 (1)2 工作目标和职责 (1)3 风险识别 (4)4 风险预警 (5)5 风险控制 (6)6 监督考核 (9)7 附则 (9)附录A XX公司生产作业风险预警通知书(样例) (10)河南省电力公司《生产作业风险管控工作规范》实施细则1 总则1.1 为深化国家电网公司“生产作业风险管控工作规范”核心流程,落实安全风险管控工作,规范现场人员作业行为,控制生产计划编制和现场作业过程中,由于现场风险管理缺失带来的事故风险。
依据国网公司、省电力公司安全风险管控的有关要求,制定本细则。
1.2 本细则主要针对生产作业过程,从“计划编制、作业组织、现场实施”关键环节,通过规范开展“风险识别、风险预警、风险控制”工作,实现安全风险全过程超前控制。
1.3 本细则适用于河南省电力公司系统各单位及生产性企业。
(以下简称各单位)生产性企业是指从事输变电、供电、发电、调度、检修、试验、电力建设等为主要业务的企业(包括集体企业和网省公司控股、代管的县供电企业)2 工作目标和职责2.1 工作目标:梳理生产作业活动流程,明确计划编制、作业组织、现场实施等关键环节的主要风险,制订控制措施,实现作业活动安全风险超前分析和流程化控制,形成“流程规范、措施明确、责任落实、可控在控”的安全风险管控机制。
控制一般安全风险,严防重大安全风险,杜绝作业现场人身伤亡事故和各类人员责任事故。
2.2 省公司系统各单位应制定本单位生产作业风险管控工作目标、重点措施、管控流程、奖惩办法和考核细则,组织实施本单位生产作业风险管控工作,并为生产作业风险管控工作开展提供人员、资金和装备保障。
2.3 各级领导应带头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积极参与组织生产作业风险管控工作,督促落实生产作业风险管控工作要求,按照到岗到位规定,落实到岗到位职责。
2.4 省公司部门职责2.4.1 省公司生产技术部负责系统电压等级在220千伏及以上的年/季度生产作业计划编制风险管控工作。
《河南省电力公司输变电工程档案管理实施细则》-40页精选文档
输变电工程档案管理实施细则的关于印发河南省电力公司豫电工程〔2005〕335号通知公司系统供电企业、设计施工单位:为进一步规范省公司系统输变电工程技术资料与档案管理,统一工程档案的验收标准,全面提高输变电工程建设整体移交水平,实现达标投产、创建精品工程的目标。
根据国家基本建设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公司总经理工作部与工程建设部联合制定《河南省电力公司输变电工程档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结合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所推广应用公司工程建设信息管理系统,认真贯彻执行,要求今年在输变电工程建设管理过程中形成竣工资料电子化移交。
若在执行过程中存在问题及时反馈到公司总经理工作部或工程建设部。
二○○五年五月九日主题词:工程档案管理通知河南省电力公司工程建设部2005年5月9日印发印制:黄浩校对:韩文德附件河南省电力公司输变电工程档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1 总则1.1 为了规范河南省电力公司(以下简称省公司)输变电工程技术资料与档案管理,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统一工程档案的验收标准,实现达标投产、争创精品工程,根据国家基本建设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1.2 输变电项目工程档案是输变电建设项目在(工程)立项、审批、招投标、勘察设计、施工、安装调试、监理、生产准备到竣工投产全过程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
文件、图纸、图表、声像等形式,以纸质、胶片、磁介、光介等为载体的全部文件材料。
1.3 省公司作为业主方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总承包建设、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编制项目过程管理技术资料和竣工文件,规范项目技术资料和档案整理。
单项输变电工程应由委托建设单位牵头成立由设计、施工、监理等各参建单位及运行单位组成工程档案管理协作组,与工程建设同步,协调解决工程档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协作组各方要及时做好各自职责工作范围或合同规定内的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移交工作,接受省公司的指导与监督检查。
1.4 本细则适用于工程建设项目的竣工文件编制、工程文件整理归档及工程档案验收、达标投产检查等。
国家能源局河南监管办公室、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电力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河南监管办公室、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电力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6.12.06•【字号】豫监能安全〔2016〕119号•【施行日期】2016.12.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正文国家能源局河南监管办公室、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电力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豫监能安全〔2016〕119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发改委(能源局),省电力公司,华能、大唐、华电、国电、国家电投、华润、华兴电力河南分(子)公司,黄河水利水电开发总公司,三门峡水利枢纽管理局,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有关电力企业:为深刻吸取江西丰城电厂“11·24”特别重大事故教训,有效防范人身伤亡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豫安委明电〔2016〕5号)和《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全国能源领域建设施工安全大检查的通知》(国能安全〔2016〕335号)要求,结合我省电力安全生产实际,河南能源监管办、河南省发改委联合制定了《河南省电力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国家能源局河南监管办公室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6年12月6日河南省电力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吸取江西丰城电厂“11·24”特别重大事故教训,有效防范人身伤亡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豫安委明电〔2016〕5号)和《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全国能源领域建设施工安全大检查的通知》(国能安全〔2016〕335号)、《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电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国能综安全〔2016〕70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省电力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本方案。
(02-04-02附件河南省电力公司交接验收管理办法
河南省电力公司输变电工程交接验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河南省电力公司(以下简称省公司)输变电工程交接验收管理工作,确保人身安全与设备可靠经济运行,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中的“交接验收”是指输变电工程(新建、扩建、改建)在投运前,运维检修部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依据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与反措要求,对设备设施的性能指标、安装调试质量、生产准备、物资与资料移交等进行的检查与确认。
第三条本办法规定明确了省公司输变电工程交接验收的管理职责、验收条件、组织流程、工作要求、检查考核等要求.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输变电工程投运前的交接验收管理工作,配电工程参考执行。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五条电网设备交接验收工作采取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方式。
省公司负责220千伏新建、500(330)千伏及以上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交接验收工作,省检修公司、地市公司受省公司委托负责其它工程的交接验收工作。
— 2 —第六条省公司运维检修部是省公司电网设备交接验收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
主要职责为:(一)贯彻执行国家及行业、国家电网公司有关交接验收的标准、规程、制度等。
(二)负责统一管理省公司交接验收工作,制定省公司交接验收工作相关标准、规定、制度等。
(三)受理省公司工程建设管理部门提出的交接验收申请,负责组织成立交接验收工作组,开展交接验收工作。
(四)对重大工程项目,组织开展工作监督,检查交接验收工作开展情况。
(五)配合总部运维检修部开展总部负责工程交接验收工作。
(六)委托、指导并检查考核省检修公司、地市公司交接验收工作.第七条地市公司运维检修部受省公司委托,是本单位电网设备交接验收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为:(一)贯彻执行国家及行业、公司相关的标准、规定、制度、文件等.(二)负责统一管理本单位管辖的输变电设备的交接验收工作.(三)受理地市公司工程建设管理部门提出的交接验收申请,负责组织成立交接验收工作组,开展交接验收工作。
电厂可靠性管理办法
电厂可靠性管理办法
电厂可靠性管理办法
一、引言
电厂是国家经济发展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运行稳定性和可靠性直接关系到电力供应的稳定性。
因此,电厂可靠性管理对于保障电力供应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电厂可靠性管理的重要性、内容和实施方法。
二、电厂可靠性管理的重要性
1. 保障电力供应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2. 提高生产效率和降低生产成本
3. 提升设备的利用率和寿命
4. 预防事故和减少损失
三、电厂可靠性管理的内容
1. 可靠性评估与分析
设备故障率分析
可用性分析
故障模式与效应分析(FMEA)2. 可靠性改进措施
定期设备维护保养
紧急维修预案
优化备件管理
3. 风险管理
灾害风险评估
安全生产管理
应急预案制定
4. 人员培训与管理
岗位培训与技能提升
安全意识培训
员工激励机制
四、电厂可靠性管理的实施方法
1. 建立可靠性管理体系
设立可靠性管理部门
制定可靠性管理制度和规范
2. 定期检查和维护设备
制定设备定期检查计划
设立设备维护日志
3. 制定应急预案
应急演练
应急物资准备
4. 加强人员培训
不定期员工技能培训
员工安全意识教育
五、总结
电厂可靠性管理办法对于提高电厂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保障电力供应的可靠性和稳定性具有重要意义。
建立完善的可靠性管理体系,定期检查和维护设备,制定应急预案,加强人员培训是提升电厂可靠性管理水平的关键措施。
希望本文对电厂可靠性管理工作有所启发和帮助。
河南省电力公司输变电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实施细则
河南省电力公司输变电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实施细则河南省电力公司二○○六年三月目录一、总则二、安全生产方针目标三、安全文化建设四、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制五、安全管理机构与人员六、安全文明施工规划与策划七、安全教育培训八、安全例会九、安全检查与评价十、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管理十一、班组安全管理十二、文明施工管理十三、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十四、线路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十五、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管理十六、应急管理十七、考核奖惩十八、事故统计报告附录1 建设单位项目部应建立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台帐附录2 监理单位项目部应建立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台帐附录3 施工单位项目部应建立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台帐附录4 河南省电力公司输变电建设工程安全健康环境评价标准附录5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台帐范本附录6 河南省电力公司电力基建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附录7 施工安全措施补助费、文明施工措施费计列标准一、总则1.1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保护环境,规范河南省电力公司输变电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1。
2 本实施细则依据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送变电工程施工安全设施标准化规定》和《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规定(试行)》等规定,总结和借鉴先进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经验,结合河南省电力公司输变电建设工程具体情况制定。
1.3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河南省电力公司输变电建设工程和参与工程建设的建设、监理、设计、施工等各参建单位。
1.4 本实施细则由工程建设单位负责贯彻落实,建设、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项目部负责具体实施,河南省电力公司工程建设部、安全监察部负责监督、指导。
1。
5 各工程参建单位应依据国家、行业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法律、法规和本实施细则,完善各自的规章制度,使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二、安全生产方针目标2.1 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河南省电力公司输变电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基本方针,各参建单位要认真按照这一方针,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摆在首位,把预防事故作为安全生产的主体性任务,认真落实国家、行业有关安全的政策、法规,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强化安全基础工作,不断提高工程安全管理水平。
电网电力可靠性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标准版)
电网电力可靠性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公司内部协议书、合同模板)甲方:**单位或个人乙方:**单位或个人签订日期: **年**月**日签订地点: **省**市**地电网电力可靠性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东北电网可靠性管理,适应电力体制改革需要,提高东北电网安全、可靠供电水平,根据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颁发的《电力可靠性管理暂行办法》以及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电力可靠性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要求,结合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购售电合同(示范文本)》以及东北电网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第前报送上月数据,输变电设施可靠性每月第5个工作日前报送上月数据,发电辅机可靠性每月第6个工作日前报送上月数据。
(前报所属省电力公司生产部,全年的可靠性管理工作总结于次年度元月25日前报所属省电力公司生产部。
(三) 省电力公司可靠性指标的综合分析于次季度第一个月的25日前报东北电网有限公司电网生产部。
全年的可靠性管理工作总结于次年度元月25日底前报东北电网有限公司电网生产部。
(四) 对于重大的停电事件、非计划停运(机组非计划停运时间超过300小时、主要输变电设施非计划停运时间超过720小时、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全站非计划停电、大面积的用户停电等事件),应有详细分析报告。
第四章可靠性统计评价工作规定与程序第十三条开展电力可靠性统计评价工作应执行以下标准和要求,以及与之相配套的全国统一的可靠性管理信息系统软件。
(一) 《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规程》,DL/T793-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颁发。
(二) 《输变电设施可靠性评价规程》,DL/T837-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颁发。
(三) 《供电系统用户供电可靠性评价规程》,DL/T836-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颁发。
(四) 《新建发电机组启动试运行阶段可靠性评价办法(暂行)》,中电联电力可靠性管理中心颁发。
(五) 《电力可靠性管理代码》,中电联电力可靠性管理中心颁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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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电力公司输变电可靠性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加强河南省电力公司输变电可靠性管理工作,确保电网安全、可靠、经济运行,提高全省输变电可靠性管理水平,根据最新的《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可靠性工作管理办法》及有关规程规定,并结合安全生产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输变电可靠性是指输变电设施、系统在规定条件下和规定时间内完成规定功能的能力,输变电可靠性指标是衡量电网安全运行水平的基础性指标。
第三条输变电可靠性管理是从系统的观点出发,对电力系统输变电设备在全寿命周期内的技术活动进行规划、组织、协调、控制和监督。
输变电可靠性管理严格按照电力系统和设施状态的划分,以数理统计的方法定量反映电力系统和设施的运行工况、健康水平以及各有关方面的工作质量。
第四条输变电可靠性管理是公司系统一项长期性基础管理工作,工作范围覆盖规划、设计、基建、生产、调度、物资、制造等各管理环节(以下简称各环节)。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河南省电力公司本部以及公司各地市供电公司、送变电建设公司等各相关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二章管理体系与职责第六条输变电可靠性管理工作受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监察质量部的统一领导,公司系统内实行河南省电力公司统一领导和所属各单位分级管理,坚持统一制度、统一标准,按照管理层次分为省电力公司、地市级电力企业、工区(部室)、班站(站所)。
第七条省公司建立由公司主管领导牵头,生产技术部统一负责,包括规划、安监、生技、基建、信息、物资、调度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输变电可靠性管理网络,设置输变电可靠性管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一)输变电可靠性领导小组组长:主管副总经理副组长:总工程师成员:副总工程师,发展策划部、安全监察部、生产技术部、基建部、科技信息部、物资部、调度通信中心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二)输变电可靠性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生产副总工程师办公室副主任:生产技术部部门负责人成员:输变电可靠性网络各部门可靠性工作人员。
第八条各单位应相应成立输变电可靠性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建立健全由单位主管领导牵头,归口管理部门统一负责,包括规划、安监、生技、基建、信息、物资、调度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输变电可靠性管理网络。
归口管理部门负责领导、协调本单位的输变电可靠性管理工作。
第九条省公司生产技术部是公司系统输变电可靠性归口管理部门。
主要职责为:(一)贯彻执行国家、电力行业颁发的输变电可靠性管理的政策、法规,贯彻执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可靠性管理相关规程、制度、标准和办法。
(二)负责公司输变电可靠性管理日常工作,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输变电可靠性管理工作网络体系,制定公司输变电可靠性管理办法,协调组织公司各业务部门输变电可靠性管理工作。
(三)根据国家电网公司确定的输变电可靠性目标,组织制定公司输变电可靠性目标。
(四)应用国家电网公司统一的输变电可靠性管理信息系统,负责公司系统输变电可靠性数据的收集、审核、分析、上报和发布工作,并在上级单位指导下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报送相关信息。
(五)组织开展公司输变电可靠性数据分析预测和评估,分析查找各环节存在的问题,提交相关专业及部门,督促落实相关改进措施,确保可靠性目标的完成。
(六)负责所属单位输变电可靠性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的检查以及工作质量的考核评价,负责召开公司输变电可靠性专业会议,宣贯规程制度,组织开展可靠性管理的经验交流和专题研究。
(七)负责公司所属单位输变电可靠性专业人员的培训。
第十条各相关业务管理部门主要职责:(一)规划、安监、生技、基建、信息、物资、调度等各业务管理部门应主动应用输变电可靠性数据指标,指导本部门相关工作的开展。
(二)规划(设计)部门在开展电网规划、设计工作时应充分考虑输变电可靠性指标,提高电网系统可靠性水平。
电网规划和重大技术改造应有可靠性论证的相关内容。
(三)安监部门在开展电网及设备安全分析活动时,应将输变电可靠性数据作为重要依据,将可靠性数据分析结果应用于现场输变电设备安全状况的监督检查,查找其安全隐患及缺陷等问题,督导各单位加强设备或系统的安全管理,减少故障次数,提高安全可靠水平。
(四)生技部门应将输变电可靠性指标作为设备评价的重要依据,重大技术改造、检修项目应有可靠性论证和评估;要加强综合检修计划和停电计划管理,完善设备检修工时定额,加强设备状态评价和缺陷管理,强化停电作业中可靠性关键点控制;应大力开展状态检修和不停电作业,提高设备可靠性水平。
(五)基建部门应优化施工方案,加强工程施工安装质量管理,参与相关停运事件原因分析,提高新投设备(系统)可靠性水平。
(六)信息部门应加强对可靠性信息管理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为需要应用可靠性数据的业务系统提供应用集成支持。
(七)物资部门应充分运用可靠性数据分析结果,优选可靠性高、质量优良的设备,提高电网装备水平。
(八)调度部门应加强综合停电计划管理,优化电网运行方式,配合做好输变电可靠性指标预测和数据检查工作。
第十一条各单位及所属各基层单位(工区、班站等)应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制度与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录入输变电可靠性数据信息,开展相关数据审核,执行输变电可靠性指标计划,及时分析输变电可靠性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制定并落实改进措施。
第三章工作制度第十二条专责人制度。
(一)省公司生产技术部作为公司输变电可靠性归口管理部门,设置输变电可靠性管理专责岗位,具体负责公司输变电可靠性日常管理工作。
(二)公司可靠性管理网络中各相关业务管理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输变电可靠性管理工作负责人,并根据工作需要明确本部门工作联系人。
(三)各单位应设置输变电可靠性管理岗位,具体负责本单位输变电可靠性日常管理工作。
并配备输变电可靠性岗位备用人员,协助输变电可靠性专责做好可靠性相关工作。
各单位所属基层单位应设置输变电可靠性专责,负责具体工作的开展。
(四)输变电可靠性管理工作岗位人员任职要求: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一定生产实践和管理经验,工作认真负责,熟悉现场设备和生产管理。
2.掌握输变电可靠性管理工作相关规范、制度及标准,熟练掌握和应用输变电可靠性评价规程、输变电可靠性管理信息系统软件。
3.熟悉电力系统专业知识,了解所在单位相关专业的主要业务内容。
(五)输变电可靠性管理工作岗位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确保输变电可靠性工作的连续性。
人员确需调整时,必须做好工作交接,交接工作时要交接所有可靠性资料及历年可靠性数据,尤其是历年可靠性数据要视为重要生产设备历史资料,应妥善保存。
第十三条审核制度。
(一)省公司建立输变电可靠性数据审核工作机制,定期开展输变电可靠性数据审核,数据按要求上报国家电网公司之前所有输变电可靠性数据须经相关专业专责人及主管领导审核。
(二)各单位应建立输变电可靠性数据审核工作机制,班站(站所)录入数据之前须经过审核,各地市级专责在数据上报之前须对输变电可靠性数据再次进行审核,所有上报数据须经相关专业专责人及主管领导审核,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各单位输变电可靠性主管领导应对本单位输变电可靠性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四条分析会商制度。
(一)省公司按照国家电网公司的要求建立分析会商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输变电可靠性分析会议,会议由省公司生产技术部牵头组织,输变电可靠性网络中相关成员应积极参加会议,重大会商会议,须由主管领导主持召开。
(二)省公司每月按照国家电网公司可靠性管理要求,开展输变电可靠性指标数据的诊断分析,查找各环节工作存在的问题。
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与相关专业进行会商、协调,研究制定改进措施,指导相关工作的开展。
(三)各单位应建立分析会商制度,规范会议流程,定期召开分析会商会议,定期开展输变电可靠性指标数据诊断分析,及时将发现的问题与相关专业进行会商,制定相应改进措施,提高相关专业管理和技术水平。
第十五条发布制度。
省公司在公司系统内每季度定期发布经过审核和分析的输变电可靠性指标数据,建立发布制度,发挥可靠性数据的指导服务作用,促进输变电可靠性管理及其它相关专业管理水平的提高。
第十六条培训制度。
省公司每年定期开展输变电可靠性管理专业知识培训,各单位的输变电可靠性专责须经过省公司组织的可靠性考核。
第四章工作内容及要求第十七条目标管理。
公司输变电可靠性管理实行目标管理,实施年度(月度)指标计划控制。
(一)按照国家电网公司可靠性目标管理的要求,在公司总体发展目标指导下,省公司每年年初结合电网及各类设备运行实际,确定输变电可靠性年度指标计划目标,并依此分解。
(二)各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年度可靠性目标和年度指标计划,结合生产实际,制定年度停电计划,并依据年度停电计划做出月度指标预测分解。
并定期对停电计划执行情况、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评价并反馈。
(三)可靠性目标实行刚性管理,未经上级单位批准,可靠性指标目标值不得随意调整。
第十八条数据管理。
省公司及所属各单位按照及时、准确、完整的要求开展输变电可靠性数据管理工作。
(一)输变电可靠性统计范围包括公司系统66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输变电系统及设施可靠性数据。
35千伏电压等级输变电系统及设施可靠性数据,根据国家电网公司要求视条件逐步纳入统计。
(二)各单位应根据输变电可靠性评价规程规定,做好输变电可靠性基础数据的更新维护工作,及时对输变电可靠性运行数据等相关信息进行收集、汇总和统计。
1.各单位负责本单位输变电可靠性信息的收集、统计、审核和报送工作,及时将本单位66千伏及以上输变电设备的停电事件按照国家电网公司要求录入输变电可靠性信息系统(Web版)。
2.各级单位输变电可靠性数据采集、审核和报送的作业流程须规范化,各级输变电可靠性专责对本单位输变电可靠性数据认真检查校核,确保上报数据的真实性。
3.省公司生产技术部负责按月对全省的输变电可靠性数据进行统计审核,并按要求及时报送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监察质量部。
(三)各级单位应按照信息系统安全规定对可靠性信息系统使用人员进行权限和密码管理,及时对可靠性数据进行备份,保证数据的安全性。
各级单位和人员不得擅自对外泄露可靠性数据信息。
(四)严禁任何单位、个人以任何形式对可靠性数据进行不正当干预。
各单位需要更正已确认上报的可靠性数据时,应以书面形式说明原因,并报上级单位审核同意。
(五)省公司定期开展可靠性数据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
对可靠性数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单位及相关业务管理部门应积极整改,并及时将整改结果反馈至归口管理部门。
1.建立常态检查监督机制,由省公司及各单位可靠性专责人员组成的公司输变电可靠性数据监督网络机构,定期(不定期)组织对各单位可靠性数据进行现场检查。
加大对数据失真单位的处罚力度,确保数据真实有效。
2.各单位每月应及时依据调度日志、PMS系统数据、工作票、操作票、变电站运行日志等资料对输变电可靠性数据进行核实,确保可靠性数据上报的及时性和正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