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反倾销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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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倾销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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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三:信义, 案例三:信义,福耀积极应诉美国反倾销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几年前曾对包括福耀 玻璃,信义玻璃在内的14 14家中国玻璃企业进行反 玻璃,信义玻璃在内的14家中国玻璃企业进行反 倾销调查. 倾销调查.美国商务部和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认 中国14 14家公司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将产品出 定,中国14家公司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将产品出 售给美国经销商,存在倾销行为, 售给美国经销商,存在倾销行为,并决定对这些 公司加征惩罚性关税. 公司加征惩罚性关税.美国对他们认为有倾销行 为的中国企业在加征关税时采取了分别税率制, 为的中国企业在加征关税时采取了分别税率制, 14家企业加征的关税从3.71%~124%不等 家企业加征的关税从3.71%~124%不等, 对14家企业加征的关税从3.71%~124%不等,惩罚 的轻重与企业是否积极应诉成反比关系. 的轻重与企业是否积极应诉成反比关系. 美国是海洋法系国家,以判例法为主. 美国是海洋法系国家,以判例法为主.如果判决 生效,美国今后将以此为先例, 生效,美国今后将以此为先例,在判断倾销成立 与否时作为参照, 与否时作为参照,还将对中国其他出口产品产生 潜在危险, 潜在危险,有可能对其他产品以同样理由加征关 使我国出口陷于被动. 税,使我国出口陷于被动.
366 312 232 214 200 202 164 85 1775
54 51 52 49 55 71 66 37 435
14.8 16.3 22.4 22.9 27.5 35.1 37.2 43.5 24.5
合计
我国近几年遭遇的反倾销案例:
案例一: 案例一:中企临阵脱逃致美对织带征反 倾销税 2010年 2010年2月6日,美国商务部公布对华窄 幅织带反倾销反补贴合并调查倾销部分 的初裁结果,两家强制应诉企业中, 的初裁结果,两家强制应诉企业中,厦 门姚明织带饰品有限公司(下称" 门姚明织带饰品有限公司(下称"姚明织 倾销幅度为0 另一家由于未应诉, 带")倾销幅度为0,另一家由于未应诉, 被裁定为231.40%的惩罚性税率.13家获 231.40%的惩罚性税率 被裁定为231.40%的惩罚性税率.13家获 得平均税率资格的企业被裁定为115.70% 得平均税率资格的企业被裁定为115.70% 的税率, 的税率,其他未应诉企业的全国统一税 率为231.40% 231.40%. 率为231.40%.

中国反倾销反补贴分析案例

中国反倾销反补贴分析案例

中国反倾销反补贴分析案例背景介绍:在国际贸易中,倾销和补贴是一些国家常用的贸易手段,为了保护本国产业以及维护公平竞争的贸易环境,中国政府实施了反倾销和反补贴的政策措施。

反倾销和反补贴政策概述:反倾销政策是指为有效应对进口商品倾销的负面影响,采取措施对倾销商品进行调查,并在确认存在倾销伤害时,征收反倾销税以达到维护本国产业利益的目的。

反倾销不仅可以保护本国产业不受倾销商品的冲击,还可以阻止倾销行为的扩散。

反补贴政策是为了应对进口国为本国产业提供补贴的情况,当世贸组织确认进口商品确实受到了外国补贴的损害后,反补贴政策可以通过征收反补贴税等方式减少补贴对本国产业的不公平竞争。

反补贴政策的实施旨在恢复公平的市场环境,保护本国产业的发展。

中国自加入世贸组织以来,积极执行反倾销和反补贴政策,这对于保护我国产业、维护公平贸易的环境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通过反倾销措施,许多国家的倾销商品无法进入中国市场,有效地保护了我国相关产业的利益。

反补贴措施的实施也遏制了其他国家补贴导致的不公平竞争,确保了我国产业的正常运作。

案例分析:对钢铁进口实施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在过去的几年里,中国钢铁行业受到了来自国外的严重倾销和补贴所带来的冲击。

为了保护国内钢铁产业,中国政府实施了一系列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

在钢铁行业,中国政府利用我国企业对进口钢铁产品实施反倾销调查,并针对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倾销产品征收不同的反倾销税。

这些税收将进口产品的价格抬高,增加了倾销国钢铁产品进入中国市场的成本,降低了对国内产业的冲击。

中国还积极与其他国家进行谈判和磋商,以解决钢铁贸易争端,并加强了对倾销行为的打击。

此外,中国针对外国对本国钢铁行业的补贴问题也实施了反补贴政策。

中国政府通过调查、评估和磋商等手段寻求解决问题,征收相应的反补贴税来对抗外国的补贴行为。

这些措施有效地减少了外国补贴对中国钢铁行业的不公平竞争,维护了国内产业的利益,恢复了公平的市场秩序。

最近三年中国遭遇的反倾销反补贴案例

最近三年中国遭遇的反倾销反补贴案例

最近三年中国遭遇的反倾销反补贴案例09经济学2班57韩维伟一、中欧钢铁扣件反倾销案胜诉,击破欧盟贸易保护:以反倾销之名,2009年,欧盟开始对进口中国的钢铁扣件课以重税。

由于实在忍无可忍,2009年7月31日,中国在WTO起诉欧盟。

首先进行的是必经的磋商程序,但磋商无果。

同年10月12日,中国要求成立专家组进行审理。

巴西、加拿大、智利、哥伦比亚、印度、日本、挪威、中国台湾、泰国、土耳其和美国以第三方身份参加诉讼。

2010年12月3日,WTO专家组就中国诉欧盟对中国钢铁扣件反倾销案作出一审裁决,支持了中国的8项诉求;同时,认为中国对11项诉求证明不充分不予支持,并对另外9项诉求不予裁决,或者认为不在管辖范围,或者没有裁决必要。

中国获得支持的8项诉求是双方争议的核心,所以从整体上讲,中国胜诉。

二、中美轮胎特保案: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于2009年6月29日提出建议,对中国输美乘用车与轻型卡车轮胎连续三年分别加征55%、45%和35%的从价特别关税。

根据程序,2009年9月11日,美国总统巴拉克·奥巴马决定对中国轮胎特保案实施限制关税为期三年。

2010年12月13日,WTO驳回中国提出的美国对其销美轮胎征收反倾销惩罚性关税的申诉,仲裁小组表示美国在2009年9月对中国销美轮胎采取“过渡性质保护措施”征收惩罚性关税未违反WTO规定。

2011年9月5日,世界贸易组织(WTO)裁定中国败诉。

三、国际对华钢材反倾销案例:2009年,国际方面对中国钢铁反倾销案共计21例,主要集中在美国和欧盟,美国7起,欧盟4起,俄罗斯3起,印度3起。

从品种上看,中国的钢管产品又成为各国主要的反倾销对象,总计有12起之多,未来中国钢管出口环境将受到严峻的威胁和挑战。

1、美国对中国石油钢管征收反补贴税。

12月30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表决认定,美国国内钢铁工业受到从中国进口石油钢管产品的损害,该裁决为美国商务部11月24日的终裁结果扫清了道路。

反倾销案例

反倾销案例

反倾销案例近年来,国际贸易摩擦加剧,各国之间的反倾销案件也不断增加。

反倾销是指一个国家为了减少来自其他国家的倾销产品对本国产业的冲击,通过实施贸易救济措施来限制进口决定。

下面将介绍一起关于中国反倾销案的例子。

2018年,中国针对美国进口大豆展开了一系列的反倾销调查,并于2019年6月正式启动了反倾销案。

在此之前,中美之间的贸易战导致了大豆作为主要冲突品的进出口出现巨大的波动。

中国是全球最大的大豆进口国,进口大豆主要来自美国,而美国则是最大的大豆出口国。

贸易战的爆发使得中国政府不得不采取措施来减少对美国大豆的依赖。

在反倾销案中,中国调查了美国大豆的倾销行为,并对美国大豆征收了高额的反倾销税。

通过调查,中国发现美国大豆在中国市场上存在倾销的行为,这导致了国内大豆产业的严重损失和价格下跌。

为了保护本国产业,中国政府决定征收高额的税费制裁美国大豆出口商。

这起反倾销案例影响了中美大豆贸易。

中国征收高额的反倾销税使得美国大豆的价格大幅上涨,导致中国大豆进口量锐减。

同时,中国也在寻找其他国家作为替代进口大豆的来源,以减少对美国大豆的依赖。

这起反倾销案例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

一方面,一些人认为这是中国为保护本国农业产业而采取的必要手段。

他们认为,美国倾销大豆给中国农业产业带来了巨大的损失,中国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护本国利益。

另一方面,也有人批评中国的行为是对国际贸易规则的破坏和保护主义的表现。

他们认为,反倾销措施应当合理、公正、透明地实施,不应当损害其他国家的利益。

总的来说,这起反倾销案例展示了中国政府维护本国农业产业的决心和努力。

它也暴露了国际贸易中存在的不公平和不合理之处。

未来,各国应当共同努力,通过合作和对话解决贸易争端,共同推动全球贸易的发展和繁荣。

关于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案例以及案例给我们的启示

关于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案例以及案例给我们的启示

关于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案例以及案例给我们的启示案例一:中国光纤电缆反倾销案在2024年,美国多家光纤电缆制造商对中国光纤电缆进行了反倾销调查,指控中国对光纤电缆进行了非法补贴和倾销。

在此案中,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最终确认了中国的倾销行为,并决定对进口的中国光纤电缆征收反倾销税。

这个案例的启示是,反倾销措施可以帮助保护本国产业免受不公平竞争的影响。

在这个案例中,中国光纤电缆制造商通过非法补贴和倾销手段,以低价竞争打击了美国本国制造商的市场份额,给本国产业带来了巨大的损失。

通过反倾销措施,美国可以对这些不公平竞争行为进行制裁,保护本国企业的利益。

同时,这个案例也提醒了我们,即使是出于保护本国产业的目的,反倾销措施也需要遵守国际贸易规则,并确保公正和透明。

在这个案例中,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进行了全面的调查和审查,最终做出了公正的裁决。

这表明反倾销措施需要有一个公正的机构来监督和执行,以保证其有效性和合法性。

案例二:欧盟反补贴案在2004年,欧盟对中国太阳能电池板进行了反补贴调查,并最终决定对进口的中国太阳能电池板征收反补贴税。

此举是因为欧盟认为中国政府通过一系列补贴和优惠政策,使中国太阳能电池板的价格远低于市场价,从而影响了欧盟本国产业的利益。

这个案例的启示是,反补贴措施可以用来应对非市场行为对本国产业造成的损害。

在这个案例中,中国太阳能电池板通过政府补贴而获得了非常低的生产成本,并以远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出口到欧盟。

这样的行为扭曲了市场竞争,给欧盟本国产业带来了巨大的压力。

通过反补贴措施,欧盟可以对这些非市场行为进行制裁,维护本国产业的正常竞争秩序。

同时,这个案例也提醒我们,反补贴措施应该是临时的和有限的。

反补贴措施的目的是为了扭转非市场行为对本国产业的损害,而不是永久限制进口。

在这个案例中,欧盟对中国太阳能电池板征收的反补贴税是有时限的,以确保公平竞争的恢复和可持续发展。

总之,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是国际贸易中常用的政策工具,用来应对不公平竞争和非市场行为对本国产业的损害。

中国反倾销成功案例及启示

中国反倾销成功案例及启示

中国反倾销成功案例及启示嘿,朋友们!今天咱们来聊聊中国反倾销那些超酷的成功案例,就像是在讲超级英雄打败大反派的故事一样带感。

你知道吗?就好比国外某些企业像一群贪婪的小怪兽,总是想把低价倾销这个“炸弹”扔到中国市场。

但是中国可不会坐以待毙啊!比如说光伏产业,之前国外的光伏产品就像洪水猛兽般低价倾销进来。

可咱中国的光伏企业就像是一群坚韧不拔的小超人。

中国政府和企业联手开始调查反击,这过程就像是一场侦探破案,搜集证据那叫一个细致。

最终成功反倾销,就像小超人把小怪兽打回了老家。

这不仅保护了国内的光伏产业,还让这个产业在国内健康蓬勃地发展起来,现在中国的光伏都走向世界,像明星一样闪耀呢。

还有钢铁行业,那些国外倾销的钢铁产品仿佛是一群不速之客,企图搅乱中国市场这个大派对。

咱们中国的钢铁企业和相关部门就像是一群严格的保安,把那些不合格的、恶意倾销的产品统统挡在门外。

经过一系列复杂又厉害的反倾销措施,中国钢铁行业又恢复了生机,像凤凰涅槃一样。

从这些成功案例里呀,我们能得到好多有趣的启示呢。

这就像是从魔法宝库里发现了宝贝。

首先,团结就是力量。

企业和政府的合作就像齿轮之间的完美咬合,少了谁都不行。

政府是那个大指挥家,企业就是冲锋陷阵的士兵,两者配合默契,才能在反倾销这场大战中获胜。

再者,证据是关键啊,这就好比打官司的时候,证据就是最厉害的武器。

得像福尔摩斯一样仔细寻找那些倾销的蛛丝马迹。

而且,自身强大也是硬道理。

中国企业得不断提升自己的竞争力,就像武林高手修炼绝世武功一样。

不能老是靠保护,也要有实力去和国外企业公平竞争。

这些反倾销成功案例告诉我们,在国际贸易这个大江湖里,中国就像一个智慧又勇敢的大侠。

面对那些不正当的贸易手段,咱们不会害怕,而是用智慧和规则来保护自己。

中国的企业们也在这个过程中不断成长,就像小树苗长成参天大树。

以后啊,相信中国在国际贸易舞台上会越来越厉害,像一颗永不熄灭的星星,照亮整个贸易的天空呢!不管那些国外的倾销手段有多狡猾,咱们都能像孙悟空对付妖魔鬼怪一样轻松化解。

中国反倾销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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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法院的判决,承认永建公司进行辩论的权利被侵犯,然而却 仍判决永建败诉。“欧盟委员会做出该决定的理由,是公司财务 账目存在问题,因此无论欧盟委员会是否听取来自永建公司的意 见,结果都不会存在差异。” 然而在永建公司看来,法院承认欧盟程序的错误,已经成功了一 半。于是,他们又走上了欧盟最高等司法机构——欧盟法院的法 庭。2009年10月1日上午,欧盟法院的5位法官做出决定:欧盟 委员会在没有进行对当事方听证的情况下,就作出决定是错误的。 这意味着,永健公司将被免征反倾销税。 “永建的胜利告诉我们,如按照WTO和各地区的上诉程序和规 则,积极应对贸易摩擦,可以减少损失,为自己赢得发展空间, 同时给予同行业企业信心。”傅东辉说。而在永建胜利后,商务 部也在官方网站上表态,针对国外对我国企业贸易救济调查中不 公正、不合理的做法,中国政府鼓励企业积极利用有关国家和地 区司法制度,切实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市场经济地位问题,是中国企业遭遇欧盟反倾销调查的最根 本的一道坎。但是,即使在非市场经济地位下,也并不意味着我 们要忍受一切不公正对待。在贸易摩擦中,我们要善于拿起法律 武器。”傅东辉说。
导致其在欧洲的市场急剧萎缩,中华牌自行车在欧洲销量一落千丈,从90多万辆狂 跌到20多万辆,最终痛失欧洲市场。
大蒜 1994年,美国对中国大蒜征收376.67%的高额反倾销税后,中国大蒜从此退出了 美国市场。 一次性打火机 1994年,中国一次性打火机制造企业遭美国反倾销,57家企业只有3家应诉,结果 有2家应诉企业的反倾销税降到0,一家企业降到20%,而其余没有应诉的54家企业, 都因被征收197.85%的反倾销税而失去了市场。 纺织业 1994年,墨西哥对原产地为中国的棉纱、棉布征收高达331%的反倾销税,服装征 收537%,鞋类征收的反倾销税高达1105%。 水产业 1997年7月,美国对中国出口的小龙虾征收反倾销税,终裁征收的反倾销税率平均 是122.92%,最低91.5%,最高156.77%。

中国倾销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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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倾销案例中国倾销案例是指中国企业以不正当手段将产品大量倾销到国外市场,导致当地产业受到严重冲击的案例。

这种行为通常涉及价格倾销、补贴倾销和其他不正当手段,给当地产业造成了严重的竞争压力,甚至引发了国际贸易纠纷。

下面将介绍几个典型的中国倾销案例,以便更好地了解这一现象。

首先,中国钢铁产品的倾销案例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

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钢铁生产国,其钢铁产品的价格往往低于国际市场价格,甚至存在政府补贴的情况。

这种不正当手段导致了大量中国钢铁产品涌入国际市场,给当地钢铁产业造成了严重冲击,导致了大量企业倒闭和工人失业。

因此,多个国家对中国的钢铁产品进行了反倾销调查,并对中国实施了反倾销措施。

其次,中国太阳能电池板的倾销案例也备受关注。

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太阳能电池板生产国,其产品以低廉的价格大量涌入国际市场。

这种价格倾销行为对当地太阳能产业造成了严重冲击,导致了多个国家对中国太阳能电池板发起了反倾销调查,并对中国实施了反倾销措施。

这些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减缓了中国太阳能电池板的倾销行为,保护了当地产业的利益。

另外,中国纺织品的倾销案例也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纺织品生产国,其产品大量涌入国际市场,导致了当地纺织产业受到了严重冲击。

多个国家对中国纺织品进行了反倾销调查,并对中国实施了反倾销措施,以保护本国产业的利益。

这些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减缓了中国纺织品的倾销行为,维护了当地产业的稳定发展。

综上所述,中国倾销案例对国际贸易造成了严重影响,引发了多个国家的反倾销调查和措施。

中国企业应当遵守国际贸易规则,竞争应当是公平的,不应通过不正当手段来获取竞争优势。

同时,国际社会也应加强监管和合作,共同维护公平竞争的国际贸易环境,促进全球经济的健康发展。

反倾销案例

反倾销案例

• 2004年2月25日,谊华被指定为强制性调查对象, 同行企业都说谊华不走运。谊华公司上下却感到 机会难得:“可以凭此一搏了!”这时,全国涉 案的123家企业中,只有60多家企业应诉,超过 一半的企业选择放弃。
• 谊华公司何美乐董事长胸有成竹:“我们绝对没 有低于成本卖,绝对没有倾销,中国虾成本低, 是因为我们有全世界最先进的养殖技术和比较便 宜的劳动力资源。美国对我们中国虾业来说,是 个很大的市场,我们决不轻言退出!”由此,谊 华公司携手香港谊林集团,大手笔付出近千万元 的诉讼费用,打起了这场“国际官司”。
• 2005年1月26日,美国商务部公布对我国虾 反倾销做出第二轮终裁结果。我国四家强 制应诉企业税率为0.07%-82.27%,非强 制应诉企业中39家获平均加权税率55.23%, 有18家应诉企业被拒绝加权税率,未参加 应诉企业获112.81%的税率。
• 谊华便是四家强制应诉企业之一。不可思 议的是,美国商务部竟然违反WTO关于非 市场经济国家选取替代国替代价格的基本 原则,滥用自由裁量权,十分离奇地选取 了印度一家在调查期以外的、不分规格的 混合虾的价格,虾的品种也与我国出口美 国的不同,印度是黑虎虾,而谊华出口的 大部分是南美白对虾。基于美国商务部不 合理的税率计算方法,为获取合法的权利, 谊华公司所属的香港谊林公司代理律师团 顶着高额的律师费,积极向美国贸易法院 申诉,2005年美国贸易法院受理香港谊林 公司的申诉。
反倾销问题充分暴露了中国企业国际 化经营层次不高的问题。只有加快企 业国际化进程,通过产品质量的提高, 品牌的塑造,从低端市场过渡到中高 端市场,中国企业才能摆脱价格战的 宿命,才能真正规避国外反倾销制裁。
温州打火机反倾销案例
【概要】 近年来,世界打火机产业在逐步向

反倾销案例

反倾销案例

典型反倾销案例杜敏物升091班 200987005一、中国被反倾销案例分析1、中国虾产品遭美国反倾销2003年12月31日,美国南方8州虾民组成南方虾业联盟,向美国商务部和国际贸易委员会递交诉状,指控泰国、中国、越南等6国向美倾销虾类制品。

美方对6国起诉的反倾销税率为30%至267%不等,中国被指控倾销税率幅度最高,达119%至267%,第二位巴西是40%至230%。

但是与以往主动放弃应诉的情况不同,这次反倾销官司还未立案,中国企业就积极应对,准备与美国南方虾业联盟对簿公堂。

接到美方的起诉后,1月6日下午,舟山市外经贸局和市出口水产协会紧急召集该市的输美虾出口企业开会,商讨应对措施。

水产协会为请好律师做准备,为了争取庭外调解,不立案或推迟立案,协会专门集资3万美元资助美国消费者联盟进行游说,组织反倾销知识培训,并邀请北京、杭州有关专家和律师到舟山开讲座。

同时,他们还聘请法律顾问,与国内有经验的律师事务所进行了接触。

目前他们已通过招标与北京一家律师事务所签订了合作意向,为一旦进入诉讼程序而作准备。

“小龙虾”援助“舟山虾”,4年前曾打赢美国小龙虾反倾销官司的宁波南联冷冻食品有限公司,在得知美国南方虾业联盟要求美国政府对中国虾采取反倾销措施的消息后表示,如果有必要,他们愿义务为反倾销出力,再与美国打一场官司。

结果却是美商务部的极不公平的裁决。

2004年11月30日美国商务部公布了终裁结果后,在规定的纠正期内,中方企业已向美国商务部提交了对终裁的书面质疑,我们强烈要求美国商务部认真考虑中方企业的意见和要求,修正不公正的裁决。

2005年2月1日,美国商务部对已作出的终裁结果进行了修改,2005年3月29日,汕头经济特区旭皓速冻品厂有限公司等11家获得普遍税率(112.81%)的中国企业向美国国际贸易法庭提交申请,对美国商务部修改后的终裁结果表示不满。

经协商,2006年8月17日,美国商务部第二次修改终裁结果,决定给予上述11家企业53.68%的单独税率。

反倾销案例

反倾销案例

我国轻工行业近年来在海外市场连连受挫,已连续15年成为全球反倾销调查的重点,出口欧盟、美国、日本的产品也屡屡成为召回/通报目标。

作为一个轻工产品出口大国,在国外应对倾销指控,在国内采取反倾销措施以维护我国企业的合法权益这两个方面仍然任重道远,需我们深入研究国内外反倾销的立法和实践,深入研究WTO有关反倾销的规则,总结出有益的经验教训,应用于我国的反倾销实践工作,不断提高我国的反倾销水平,在实际案例中看乾坤。

案例一:中企临阵脱逃致美对织带征反倾销税2010年2月6日,美国商务部公布对华窄幅织带反倾销反补贴合并调查倾销部分的初裁结果,两家强制应诉企业中,厦门姚明织带饰品有限公司(下称“姚明织带”)倾销幅度为0,另一家由于未应诉,被裁定为231.40%的惩罚性税率。

13家获得平均税率资格的企业被裁定为115.70%的税率,其他未应诉企业的全国统一税率为231.40%。

“去年7月得知被告时,我们完全懵了。

”姚明织带负责跟进此官司的副总经理卢远超在接受采访时谈道,他们是在对“双反”一窍不通的情况一步步去应战的。

到目前为止,姚明织带为这起官司已花费了200多万元,这对一个年销售额仅1亿多的企业来说是不小的开支。

“更令我们头痛的是其中过程非常复杂琐碎。

一些企业放弃应诉,估计与这些都有关系。

”卢远超称。

织带业的关税一旦超过30%,美国客户就基本不可能接受。

裁决一出,意味着除了姚明织带可以继续进入美国市场外,其他企业的织带全都被高额的税率挡在门外。

五个月艰辛奋战2009年7月9日,美国宾夕法尼亚州拥有65年历史的比威客奥弗瑞公司连同其全资子公司狮子绸带公司向美国商务部提出申请,要求对中国产窄幅织带发起反倾销反补贴调查。

2009年7月23日,美国对此作出立案决定,这是美国对中国纺织品发起的首起“双反”调查,也是后配额时代美国对中国纺织品采取的第一起贸易救济措施。

于是,这个原先在纺织业并不被关注的小类别一下被推到风口浪尖上。

中欧反倾销案例

中欧反倾销案例

• 由于康佳公司不愿接受欧盟的现场认证调查,2006年3月 28日,欧盟在布鲁塞尔发出文件,将对中国彩电出口商征 收44.6%的反倾销关税,即日起执行。 • 康佳之所以敢于和欧盟叫板,主要是近年来其已在海外建 立多个彩电生产基地,完全可以不从中国直接向欧盟出口, 因此反倾销大棒不仅打不到康佳身上,反而会造成那些在 海外没有生产基地或者生产能力较低的对手失去竞争力。 • 海信集团新闻主管朱书琴表示,海信在匈牙利、法国等地 拥有工厂,其彩电基本上可以不从中国出口欧盟。此外, 欧盟的高关税壁垒主要针对低端CRT产品,目前海信彩电 已转变以PDP、LCD等平板为主。因此,即使欧盟真执行 44.6%的高关税,对海信出口欧洲市场也不会有太直接影 响。 • TCL表示,自从并购法国家电企业汤姆逊之后,TCL在欧 洲市场的销售已全面使用汤姆逊品牌,自有品牌则仅在中 国市场采用。
案例2 中国彩电在欧洲的惨痛教训
• 中国的彩电在欧洲被征收高额的反倾销税,但多家企业均 认为这一惩罚措施不会对自己的经营带来太直接的影响, 这一点是如何做到的呢?
• 1992年11月25日,欧盟对中国彩电立案进行反倾销调查,涉及中国 42厘米以上大彩电; • 1994年10月,欧盟对中国所有出口企业统一裁决,税率为28.8%; • 1995年4月1日欧盟对该案终裁,对所有的中国企业征收25.6%的最终 反倾销税率; • 1995年5月欧盟提出对小彩电反倾销案的复审请求,延续达40个月之 久; • 1998年12月2日,欧盟决定对所有来自中国的彩电征收44.6%的反倾 销税率
案例4 温州打火机反倾销案例
分析
• 在介绍中我们可以看出,中国家电企业之所以能够不受 反倾销税的影响有以下几个原因: • 1、在多国设立生产基地,比如康佳的海外生产能力已 与国内持平。 • 2、产品成功的升级转型,由低端升级到高端或通过并 购改变产品的品牌。 • 这些都是规避反倾销的好方法,值得我国其他企业借鉴。 但这些举措是否与“反规避法”相违背,还需进一步思 考。

和中国有关的反倾销案例

和中国有关的反倾销案例

农历新年伊始,中国就扛起了反倾销大旗。

大韩化纤株式会社等一批韩国公司收到的第一份“新年礼物”可能就是中国外经贸部公布的两项反倾销终裁决定。

春节过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中国外经贸部即时发布了2003年第3号和第4号公告。

《公告》决定,自2003年2月3日起,对原产于韩国的进口聚酯切片和进口涤纶短纤维采取反倾销措施,相应征收反倾销税,征收期限都为公告之日起5年。

这两起反倾销案件已历时两年,由中国化工协会于2001年6月26日和7月23日分别代表国内聚酯切片产业和涤纶短纤维产业发起。

之后,外经贸部经商国家经贸委于8月3日正式对原产于韩国的这两项进口产品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并分别于2002年10月22日和29日发布公告,决定对之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

而此次做出的终裁决定,被认为是打响了新年中国反倾销战的第一枪,并将带动今后较长一段时期中国对外反倾销的持续升温。

据悉,从1997年我国反倾销反补贴条例出台以来,截止到2002年,我国反倾销共立案22起(其中复审案件1起),保障措施1起。

而仅2002年入世这一年,我国反倾销新立案10起,比去年全年的案件多了4起。

负责反倾销案件调查的国家经贸委产业损害调查局有关人士认为,实施反倾销调查和措施后,受损害产业得到较快康复和发展。

例如,对2000年以前立案且已作出最终裁定的新闻纸、聚酯薄膜、丙烯酸酯、冷轧硅钢片、不锈钢冷轧薄板、二氯甲烷等6个产业的统计,立案之前生产能力合计为106万吨,2002 年生产能力增长了18%、产量增长了19%、销售收入增长了31%、税前利润增长了283%、开工率增长43%。

其次,对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发挥了积极作用。

在已立案反倾销的20个产业当中,绝大部分产业技术和产品结构得到优化和调整,创造了新的经济增长点。

第三,维护了公平竞争的秩序。

如聚酯切片和涤纶短纤维产业,2000年反倾销立案前,由于进口产品倾销,市场行情持续下跌,国内同类产品企业被迫纷纷加入价格战中,价格下跌一半左右。

中国进口纤维素纸浆反倾销案例的

中国进口纤维素纸浆反倾销案例的

05
相关数据及图表
进口数量及变化趋势
1 2
2016年
中国从全球进口纤维素纸浆总量为385万吨,较 上年同期增长8.5%。
2017年
中国进口纤维素纸浆总量为418万吨,同比增长 8.1%。
3
2018年
中国进口纤维素纸浆总量为445万吨,同比增长 6.3%。
价格及成本分析
2016年
中国进口纤维素纸浆的平均价格为773美元/吨,较上年同 期下跌7.4%。
2017年
中国进口纤维素纸浆的平均价格为739美元/吨,同比下降 4.4%。
2018年
中国进口纤维素纸浆的平均价格为673美元/吨,同比下降 9.0%。
国内产业损害情况的数据和分析
01
2016年
中国国内纤维素纸浆产业受到损害的情况开始显现,产量同比下降
6.5%,开工率仅为70%左右。
02
2017年
终局裁定
裁定结果
商务部在2021年12月做出了终 局裁定,认定部分企业在2019年 1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期间存
在倾销行为。
反倾销措施
根据裁定结果,商务部决定对上 述期间内进口的纤维素纸浆征收
反倾销税,税率为15%。
影响
该反倾销税的征收对进口纤维素 纸浆的贸易造成了影响,但有利
于保护国内相关产业的发展。
贸易流量变化
通过监测纤维素纸浆的贸易流量变化来评估反倾 销的效果。
04
案例分析对进口纤维素纸浆的反倾销调查始 于2018年,涉及多个国家和地区。经过 调查,中国认定部分进口纤维素纸浆存 在倾销行为,并采取了相应的反倾销措 施。
VS
原因分析
造成倾销的原因有多方面,其中包括:国 内市场供需失衡、产能过剩、进口产品价 格低廉、不正当竞争等。这些因素导致了 国内产业受到损害,市场份额被挤占,企 业利润下降甚至倒闭。

中国反倾销案例

中国反倾销案例

中国反倾销案例
中国反倾销是指中国政府对外国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并对进口产品征收反倾
销税,以保护国内产业免受不正当竞争的影响。

下面我们将通过具体案例来介绍中国反倾销的实际操作和效果。

2018年,中国对进口自美国和欧盟的特定不锈钢产品进行了反倾销调查。

调查结果显示,这些产品存在倾销行为,对中国国内不锈钢产业造成了严重损害。

为了保护国内产业,中国政府决定对这些产品征收反倾销税。

反倾销税的征收对中国国内不锈钢产业产生了积极影响。

首先,国内不锈钢产
品的竞争力得到了提升,市场份额得以保持。

其次,国内不锈钢产业的发展受到了保护,有利于保持产业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此外,反倾销税的征收还有助于规范市场秩序,促进公平竞争,维护了整个市场的良性发展。

通过这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到中国反倾销政策的积极作用。

中国政府通过反倾
销调查和征收反倾销税,有效地保护了国内产业,维护了市场秩序,促进了公平竞争。

这种做法不仅有利于保护国内产业,也有利于维护国际贸易的公平性和稳定性。

总的来说,中国反倾销政策在实际操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为国内产业保驾
护航,为市场秩序维护了公平竞争的环境。

相信随着中国反倾销政策的不断完善和深化,将会为国内产业的发展和国际贸易的稳定健康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反倾销案例

反倾销案例

反倾销案例--------------------------------------------------------------------------------案例1 欧盟对中国鞋征收反倾销税【概要】2006年3月我国出口的皮鞋在欧洲遭遇反倾销,在西班牙和罗马等地还被烧毁,这带给我们一些深思。

【案情】北京时间2006年3月23日晚,欧盟委员会批准对中国和越南产皮鞋加征进口关税,欧盟认定两国的皮鞋以不合法的低价在欧盟市场发卖。

按照这一决定,在从4月7日起的6个月时间内,欧盟对中国产皮鞋征收的反倾销税将逐步提高,最终将从目前的4.8%过渡到19.4%;对越南产皮鞋的反倾销税将从4.2%过渡到16.8%。

不外,皮革儿童鞋和高科技运动鞋不在此列。

欧盟贸易委员曼德尔森随后颁发声明称:欧盟并没有将矛头指向中国和越南先天具备的竞争优势,针对的只是不公平的贸易扭曲行为。

此前的3月16日,欧盟反倾销委员会针对欧盟贸易专员曼德尔森对中国鞋类成品征收反倾销税的建议进行了奥秘投票。

在欧盟25个成员国中,3个国家投票赞成对原产于中国的廉价皮鞋实施制裁;9个国家投了反对票;11个国家颁布颁发弃权;2个国家没有投票。

但是按照反对者不超过对折就算通过的规那么,阐发人士当时预测欧盟委员会的投票将会正式通过对中国鞋征收反倾销税的建议。

英国的零售商认为,此举意味着商店里出售的每双鞋子增加5英镑(1英镑约合人民币13.54元)的成本。

他们和进口商、批发商和消费者一道对欧盟委员会即将采纳的步履进行还击。

他们的理由是,当局在努力庇护那些不克不及独立保存的财产,却把昂扬的成本转嫁到消费者头上。

欧洲鞋业大国意大利的制造商们动作频频,他们在报纸上登载广告,呼吁欧盟贸易代表曼德尔森对中国鞋采纳坚决、勇敢、迅速的步履。

意大利贸易团体ANCI认为,这一行业有60万个工作岗位,2005年已经有7500人掉去工作。

然而一位英国零售组织的参谋称“这么说太虚伪〞,因为意大利的公司同样以低成本挤压得北美和东欧的制造商关门。

我国企业成功应诉反倾销的案例

我国企业成功应诉反倾销的案例

我国企业成功应诉反倾销的案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并由商务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2003年第49号公告,规定自2003年9月9日起,对原产于俄罗斯、韩国和日本的进口初级形状未作任何加工的丁苯橡胶、初级形状充油丁苯橡胶、其他未列名初级形状丁苯橡胶及羧基丁苯橡胶(初级形状包括为便于运输,对初级形状进行压缩、挤压等简单成形处理)征收反倾销税,涉及的海关税则号列为40021911、40021912、40021919(上述产品以下简称为丁苯橡胶)。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和海关归类规则,商务部2003年第49号公告中所述“为便于运输,对初级形状进行压缩、挤压等简单成形处理”的丁苯橡胶,根据其形态,有些虽应归入税则号列40021990,但仍属于商务部2003年第49号公告规定应征收反倾销税的产品范围。

为此,特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海关对属于商务部2003年第49号公告规定征收反倾销税的产品范围,但按海关归类规则应归入税则号列40021990的进口丁苯橡胶,按照海关总署2003年第53号公告的规定征收反倾销税。

进口货物收货人在办理上述产品(为便于运输,对初级形状进行压缩、挤压等简单成形处理的丁苯橡胶)进口申报手续时,商品编号应填报40021990.10。

商品编号(税则号列)40021990项下的其他进口产品(包括为便于运输对初级形状进行压缩、挤压等简单成形处理的热塑丁苯橡胶、充油热塑丁苯橡胶)应填报40021990.90。

二、本公告发布前,进口货物收货人进口应归入税则号列40021990项下,属于应征收反倾销税范围的原产于俄罗斯、韩国和日本,且为便于运输对初级形状进行压缩、挤压等简单成形处理的丁苯橡胶,海关未予征收反倾销税的,不再补征。

三、商务部2003年第49号公告规定应征收反倾销税的其他丁苯橡胶,仍按照海关总署2003年第53号公告的规定执行。

最好最全反倾销案例及分析

最好最全反倾销案例及分析

最好最全反倾销案例及分析摘要国外对华反倾销一直是中国出口企业在开拓国外市场时的一个障碍,尤其是在中国加入WTO后,中国出口猛增,迫于国内保护主义的压力,国外政府不得不采取措施,以缓解国内的不满情绪。

但目前,这些国家只能利用WTO允许的手段来加以保护,其中最主要的手段包括反补贴、保障措施和反倾销.由于保障措施只能面对产品,无法针对某一国家采用,而在中国入世后,由于不断地降低出口退税,减少补贴,因此反倾销措施被国外越来越频繁地用来保护该国市场。

入世后国外对华反倾销案件不断创出新高,这种现象应引起中国出口企业的足够重视.随着中国对外开放政策的不断深入,中国企业面临的国际贸易摩擦也越来越多,尤其是入世后,中国连续几年成为遭遇反倾销诉讼最多的国家。

如何应对近年来激增的反倾销案件,减少中国与主要贸易国的摩擦,这就需要我们用新的眼光来看待,用新的策略来对待。

关键词:中国企业;反倾销;问题;对策目录第一章倾销和反倾销的一般理论 (1)1.1 倾销和反倾销产生的经济背景以及中国在对外贸易中面临的处境 (1)1.1.1 倾销和反倾销产生的经济背景 (3)1.1.2 中国在对外贸易中面临的处境 (3)1.2 倾销的概念及特点 (3)1.2.1 倾销的定义 (3)1.2.2 倾销的特点 (3)1.2.3 倾销的构成条件 (4)1.3 反倾销的概念及特点 (5)1.3.1 反倾销的定义 (5)1.3.2 反倾销的特点 (5)1.3.3 实施反倾销的条件 (5)第二章国外对我国反倾销实例研究...................................72.1中美水产第一案 (7)2.1.1 案例回放 (7)2.1.2 案例分析 (9)2.2欧盟对中国鞋征收反倾销税 (10)2.2.1 案例回放 (11)2.2.2 案例分析 (12)2.3中国彩电在欧洲的惨痛教训 (12)2.3.1 案例回放 (12)2.3.2 案例分析 (13)2.4中国浓缩苹果汁企业起诉美国商务部大获全胜 (13)2.4.1 案例回放 (13)2.4.2 案例分析 (15)2.5草甘膦反倾销:中国Vs阿根廷 (16)2.5.1 案例回放 (16)2.5.2 案例分析 (17)2.6中国新闻纸产业反倾销调查案 (17)2.6.1 案例回放 (17)2.6.2 案例分析 (21)2.7中国节能灯溃败欧盟 (22)2.7.1 案例回放 (22)2.7.2 案例分析 (23)2.8中国轴承反倾销胜诉 (23)2.8.1 案例回放 (23)2.8.2 案例分析 (24)2.9温州打火机反倾销案例 (25)2.9.1 案例回放 (25)2.9.2 案例分析 (27)2.10中国自行车企业遭遇欧洲反倾销案 (27)2.10.1 案例回放 (27)2.10.2 案例分析 (28)第三章我国应对反倾销投诉的对策..................................303.1 中国企业在应对反倾销时的问题 (30)3.1.1 企业反倾销意识淡薄 (30)3.1.2 企业自身缺乏预警机制 (30)3.1.3 企业缺少与反倾销调查部门沟通 (30)3.1.4 行业协会和商会组织企业应诉的配合不力 (31)3.2 中国企业在面临反倾销时的对策 (31)3.2.1 企业主动增强反倾销意识是当务之急 (31)3.2.2 企业面对反倾销要积极应诉 (31)3.2.3 企业出口前要做好信息收集工作 (32)3.2.4 企业建立自身的预警机制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32)3.2.5 企业加强与反倾销调查部门联系取得政府支持 (32)3.2.6 加强与行业协会的沟通以取得同行支持 (33)结束语............................................................34参考文献..........................................................35 致谢..............................................................错误!未定义书签。

温州打火机反倾销案例

温州打火机反倾销案例

温州打火机反倾销案例温州打火机产业是中国温州市的传统产业之一,温州打火机的生产历史可以追溯到上世纪50年代。

温州打火机作为中国打火机行业的重要代表,一直在国内外市场上占有一定的份额。

然而,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和全球市场的竞争加剧,温州打火机面临着来自国外的倾销压力。

2017年,欧盟对中国温州打火机发起反倾销调查,指控温州打火机在欧盟市场上进行了倾销,损害了欧盟本地打火机产业的利益。

根据欧盟的调查结果,欧盟委员会决定对中国温州打火机实施反倾销措施,对其征收高额的反倾销税。

这一消息传来,立即引起了中国温州打火机产业的高度关注和紧张。

温州打火机企业纷纷表示反对欧盟的反倾销措施,认为这是对中国打火机产业的不公平打压。

同时,温州打火机企业也积极采取行动,与政府部门合作,积极应对欧盟的反倾销调查。

在此次反倾销调查中,中国温州打火机企业采取了多种措施应对。

首先,他们积极配合政府部门提供相关资料和证据,证明自己并没有进行倾销行为。

其次,他们加强了内部管理,规范了生产和出口流程,确保产品的质量和价格符合国际市场的要求。

同时,他们也加强了与欧盟相关企业的沟通和合作,寻求共赢的解决方案。

在中国政府的支持下,温州打火机企业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他们成功地证明了自己并没有进行倾销行为,同时也取得了一定的市场份额。

最终,欧盟决定取消对中国温州打火机的反倾销税,打火机产业终于摆脱了这一困扰。

这次反倾销案例,不仅是中国温州打火机产业的一次考验,也是中国打火机产业整体竞争力的一次检验。

通过这次反倾销案例,中国温州打火机产业不仅提高了自身的竞争意识和应对能力,也加强了与国际市场的联系和合作。

同时,中国政府也意识到了国际贸易中的风险和挑战,加强了对打火机产业的支持和引导。

总的来说,温州打火机反倾销案例是中国打火机产业发展过程中的一个缩影。

通过这次案例,中国温州打火机产业不仅取得了一定的胜利,也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和教训。

未来,中国温州打火机产业将继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产品质量和竞争力,走向国际市场,实现更大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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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鞋遭遇欧盟反倾销事件回放■2005年6月30日和7月7日,欧盟委员会对我国劳保鞋和部分皮鞋实施反倾销立案调查,其中劳保鞋涉案金额在5255万美元、皮鞋案金额高达7.3亿美元。

■2006年3月23日,欧盟成员投票通过从4月7日起对所有中国出口到欧盟的皮鞋征收4.8%的关税,到10月增加到19.4%。

■2006年10月5日,我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崇泉发表谈话指出,欧盟在此案中存在多处法律缺陷,中方将保留采取相应措施的权利。

■2006年10月7日,欧盟正式启动对原产于中国的皮鞋产品实施征收为期2年的16.5%的反倾销税。

■2006年10月23日,奥康集团决定向欧盟一审法院提起诉讼,状告欧盟理事会征收16.5%反倾销税的法规不符合欧盟的相关法律。

随后,温州泰马、广东南海金履和广东万邦等3家企业跟进。

■2006年12月8日是中国鞋企对欧盟皮鞋反倾销的申诉截止的最后期限。

除了四家外,中国其他千余家皮鞋企业集体放弃了诉讼。

关注欧盟对华鞋类产品反倾销案佚名【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06-06-28 8:34】鞋是2006年欧盟与中国双边贸易中最热门的一个词汇。

从2005年中到2006年初,欧盟多次刁难中国鞋类产品。

先是对劳保鞋和皮面鞋靴进行反倾销调查,然后是宣称“有毒鞋”,最后发起针对中国多种鞋类产品的反倾销调查。

使鞋类产品成为继纺织品之后第二种面临众多贸易救济措施的产品。

在“鞋案”中,欧盟“一年中分阶段征收反倾销税、对所有涉案企业实施统一税率以及拒绝给予市场经济地位”的行为史无前例,这些“不按规矩出牌”的做法引起了国内业界的关注。

本文拟就欧盟对华鞋类产品反倾销的整个过程作一概括和分析。

二、欧方观点(一)欧盟各成员国观点1.瑞典2006年3月7日,瑞典工商部长Ostros表示,坚决反对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和越南的皮鞋征收反倾销关税。

Ostros指出,征收反倾销税将是失败的做法。

Ostros表示,不能理解欧盟贸易代表曼德尔森关于“征收反倾销税不会造成鞋类市场价格上涨”的说法,如果真是这样的结果,加征反倾销税将毫无意义。

欧盟有关对原产于中国的鞋类产品征收反倾销税的提议具体化后,瑞典业内人士表示了强烈不满。

瑞典商业委员会代表表示,2006年秋季,瑞典市场上的鞋类产品必然会提价,进口商可能会由于对市场发展的不确定而不敢下单进货。

2.德国2006年2月22日,德国制成品进口商协会表示,对原产于中国和越南的皮鞋征收反倾销税是对东南欧国家的贸易保护。

欧盟委员会提出的对进口皮鞋征收反倾销税的建议缺乏法律依据。

自1993年起,全球制鞋业就已经获悉:从2005年起,世贸组织将把全球鞋类产品的贸易纳入一体化进程。

随着中国2001年12月加入世贸组织,原产于中国的鞋类产品也可以自2005年起不再受限。

中国比欧盟甚至其他国家(如巴西)在劳动力成本方面更具优势,这是不争的事实。

成本核算和竞争条件促使欧盟的生产商和进口商将2005年以后的生产和采购战略倾向于中国。

北欧的欧盟成员国已通过转移生产为此做好了准备,而南部和一些东部的成员国的生产商既没有意识到一体化的结果,也没有为此进行准备,并侥幸地认为,国家对其忽略的结构转型可能会实施保护措施。

欧盟委员会对所有皮鞋(从拖鞋到皮面靴子)提起同样的反倾销诉讼是不现实的、缺乏依据。

在此案中,由于欧盟不承认中国企业的市场经济,而将巴西作为替代国,欧盟委员会将中国的鞋价与巴西鞋价所进行的对比非常荒谬,根本不能作为反倾销诉讼的理由。

因为两国鞋类产品在质量上无法对比,在劳动力成本上更无法对比。

因此,该协会认为,与纺织品争端一样,欧盟委员会不能再对中国生产商单方面采取措施。

因为相关生产商已经为一体化做好了准备,受到惩罚的应该是欧盟的生产商及贸易商。

鉴于2005年对中国纺织品设限的效果,即便对鞋类产品实施反倾销措施,中南欧国家鞋类产品的销售额既不会稳定,也不会增加,而是将采购转移到其他亚洲国家。

(二)欧盟相关协会观点1.鞋类产品制造商2005年9月21日,全球品牌制鞋企业的联合机构-欧洲名鞋联合会,针对欧盟对中国鞋类产品进行的反倾销调查提出严正警告,认为“该调查充满争议,欧盟委员会应三思而后行”,并呼吁欧盟各成员国对该调查提出质疑。

欧洲名鞋联合会认为,“该反倾销调查尚存在可商榷之处”,原因是:(1)该调查范围很模糊,其针对的主要是原产于中国和越南的鞋类产品,且不论品质优劣,款式如何,报价高低,所有男鞋、女鞋、童鞋都属于受调查的范畴;(2)该调查对象不是特定的在欧盟市场上以非法倾销价格出售的鞋类;(3)该调查建立在错误核算出的经济数据之上,忽视了自由市场的基本因素,如汇率的影响;(4)欧盟鞋商的生产能力有限,难以满足欧洲对高品质皮鞋的市场需求。

除此之外,该协会还认为调查存在“潜在的不良后果”,不但可能使“消费者承受鞋价上涨的负担”,还将使欧洲消费者对鞋的“选择余地大大缩小”,而“价格抬高选择受限”,即意味着“零售商本来不妙的销售额更加雪上加霜”、“欧盟在该市场相关领域的失业状况也将恶化下去”。

2.鞋类产品贸易商和经销商2006年2月6日,英国《金融时报》刊登了由欧洲体育用品产业联合会主席霍斯特·威德曼和欧洲体育用品零售商协会会主席维尔内·海茨曼共同撰写的题为《反倾销不是欧盟对待中国鞋贸易的正确举措》的文章。

文章指出,与纺织品一样,中国鞋类产品出口增长是市场对2005年1月取消纺织品配额制以及中国产品的特长、质量和效益的自然反应。

许多欧洲鞋业公司从20世纪70年代起就将生产外包给了亚洲,而且针对这些竞争趋势,特别是过去10年外包给了中国。

由于这种变化,名牌体育鞋业才得以继续在欧洲发展壮大。

欧洲零售商和消费者从优质进口产品中受益匪浅,而欧洲制鞋机械制造商对亚洲制鞋业的出口也显著提高。

文章指出,不能用反倾销政策来暂时缓解一度受保护的欧洲某些部门面临的全球竞争。

如果反倾销政策成为一种贸易保护手段,而非基于严格法律和经济标准的有针对性的措施,将严重损害欧盟与中国的关系,并向面临全球竞争的欧盟其他部门发出一个有害的信号。

三、中方观点(一)政府立场2006年2月23日,欧盟宣布拟从4月7日起对中国皮鞋征收临时反倾销税,就此,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崇泉发表谈话,对欧盟的做法表示不满。

崇泉表示,众所周知,制鞋业是劳动密集型产业,中国的劳动成本低,具有该行业的比较优势。

中国皮鞋对欧出口并不存在倾销行为,欧方的指控是缺乏依据的。

中国鞋类产品对欧盟出口长期受到欧盟不公正的配额限制,欧盟迫于其在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时作出的承诺,在2005年1月1日取消了配额管理。

但此后仅1年多的时间,欧盟又急于对中国皮鞋采取反倾销措施,带有明显的保护主义色彩,完全不符合当前世贸组织多哈回合贸易自由化的大趋势,也不符合欧盟整体利益。

甚至欧盟内部的一些主要成员国也公开表示反对欧盟的这一做法。

崇泉认为,欧方在此案调查中还存在许多问题,特别是在市场经济待遇裁决问题上缺乏客观公正性。

皮鞋行业是中国市场化程度最高的行业之一,98%的企业是民营和外资企业,而欧方却无视这一事实,否决了所有中国应诉企业的市场经济待遇,并拟征收反倾销税,具有明显的歧视性,违反了公平贸易的原则。

崇泉表示,中方要求欧方公平对待中国的应诉企业,重新对本案进行全面、合理的分析与评估,以作出符合世贸组织规则的裁决,确保中欧鞋类贸易正常、有序的发展。

(三)制鞋企业2005年6月30日和7月7日,欧盟连续对中国输欧劳保鞋和部分皮鞋启动反倾销调查程序,两起案件涉案金额高达8.49亿美元,创下欧盟对华反倾销涉案金额之最,涉及中国1200余家制鞋企业和400多万工人。

面对欧盟反倾销调查,约有150家的中国皮鞋生产企业和约30家的劳保鞋生产企业准备应诉。

2006年2月8日,广东省8家制鞋企业在广州发起成立“欧盟对华鞋类产品反倾销应对联盟”,并发布初步立场文件。

在初步立场文件中,该联盟表示,坚决反对欧盟此前全面否决中国13家抽样调查皮面鞋出口企业市场经济待遇申请的初步裁定。

同时,对皮面鞋案中申请方作为欧盟产业代表的资质提出质疑。

该联盟认为,欧盟部分企业面临的困难不能归咎于中国出口的产品,二者无因果关系。

如果欧盟对中国鞋类产品实施反倾销措施,将损害中欧鞋类产品的正常贸易,并增加欧洲进口商的成本和降低消费者的购买力。

欧盟根本无视数家企业按照市场原则进行经营和管理的事实、否决所有企业的市场经济地位的做法有悖常理。

四、相关分析(一)欧盟的内因反倾销是一场利益争夺战,是缓解内部压力或者转移内部矛盾的工具。

欧盟此次对华鞋类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反映出其内部的利益冲突问题。

在鞋类产业问题上,欧盟内部出现了不同的声音:西班牙、意大利、法国和葡萄牙持“贸易保护主义”态度,瑞典、丹麦等国则代表着“贸易自由主义”的呼声。

利益点的不同造成了欧盟内部成员态度的不一致。

德国等北欧国家在纺织品和鞋类产品方面的结构调整较早,比较成功地转入到价值链的上游,因而对中国产品占领中低端市场并不惊慌;但法国、意大利和西班牙等一些南欧国家却行动迟缓,因而直接感受到了中国低价产品的冲击。

所以,这些国家强烈要求欧盟采取反倾销措施。

对比2005年的纺织品贸易争端,可以看出欧盟此次鞋类反倾销采取了种种“不按规矩出牌”的做法。

统一税率和不给予中国企业市场经济地位等“不讲规矩”做法意图在于平衡内部矛盾。

根本原因在于欧盟内部不同国家经济机构的差异,这使欧盟在出台反倾销政策时必须更注重“平衡”不同国家、不同利益集团的关系。

“鞋案”成为欧盟制造商和零售商“角力”的另一个战场。

一方面,法国、意大利和西班牙等一些南欧国家要求欧盟采取措施限制中国鞋类产品的进口,保护落后的制鞋业。

另一方面,欧盟大型零售商50%以上的鞋类产品从中国和越南采购,而采购期又长达6~8个月。

如果限制亚洲国家生产的鞋类产品,进口商和零售商难以及时调整采购方向;如果反倾销税将每双鞋的生产成本提高4~6欧元,欧盟市场上鞋的零售价格就会上涨15~20欧元,容易“激怒”消费者。

“4%~19%”的渐进方式就是为了照顾欧洲零售商的利益,使其获得足够的缓冲时间调整商品结构和削减成本,甚至来得及去寻找中国以外的生产商或贴牌工厂。

同时,为了照顾另外一些欧洲知名品牌拥有者的利益,运动鞋基本上被排除在反倾销名单之外。

曼德尔森此前明确表示,对于渴望获得亚洲廉价商品的零售商、以及声称85万个本地就业机会受到威胁的欧洲制鞋商,已经最大限度地兼顾了二者的利益。

(二)中国企业自身原因中欧鞋类贸易摩擦加剧,也有国内制鞋产业自身的原因。

制鞋产业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许多国外制鞋企业利用中国的劳动力优势将鞋类产品的生产环节外包给中国企业,自身则控制研发和销售渠道。

中国制鞋企业只是简单的“加工车间”,赚取微不足道的加工费,大部分利润被外国厂商赚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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