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常见问题解答
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答学生提问
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答学生提问Q1.关于交保证金的问题。
据说现在申请的国家被分为两类,一类是发达国家要交4万,另一类不发达国家要交2万,这个费用对于学生来说负担挺重,可否减免保证金。
A:缴纳4万元或2万元的保证金不是指接受的国家不同而缴纳的不同,而是指国内申请的不同地区缴纳的保证金不同,比如北京地区,西部地区。
当然对于申请国别不一样缴纳的保证金也有不一样。
对于学生申请,保证金是减半的。
例如北京的学生去美国,本应缴纳4万元保证金,但对于在校学生,由于没有工作没有经济来源,则只用缴纳2万。
同样,本应缴纳2万元保证金的,在校生只用缴纳1万元。
对于收取在校生保证金的情况,国家留学基金委以人为本,是充分考虑到这种特殊情况,为在校生做出的特殊规定。
Q2.国家公派留学人员的补助是多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供的生活费是否足够学生在国外的生活?A:奖学金或生活费的发放是由使(领)馆按照国家公派留学标准按季度发放。
公派留学人员必须在到达对方国家后10日内到使(领)馆报到,留下联系方式、银行帐号等。
使(领)馆会按季度将奖学金或生活费打到学生提供的帐号上。
但前提要求是一定要在国外认真学习,不能参与其他例如经商之类的活动,如果被发现有诸如此类的活动则奖学金或生活费将停止发放。
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供的生活费百分之百满足学生的基本生活需求。
Q3.国家基金委网站上说这次派出时间是9月份,但如果邀请函要求是7月入学,学生必须要等到9月份走吗?A:这不是硬性规定,若办理7月份的签证来得及,则可以在被批准派出后按照对方学校要求入学。
并且派出资格会保留到12月底。
Q4.现在国外有很多著名的研究机构,这些研究机构是否包含在这次的项目内?如果与这类研究机构联系成功,是否也可以申请这次的国家公派项目?A:可以申请。
只要是攻读学位,对方研究机构可以授予学位则可以申请本次的公派项目。
Q5.这次公派项目是否可以带配偶?若带配偶那资助的费用是不是要比一个人多?A:可以带配偶,但是配偶的手续要按照国家因私出境的规定来办理。
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外语合格条件
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外语合格条件一、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及博士后类别申请人,外语水平需达到以下条件之一:1.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
各语种要求如下:-英语(PETS5):笔试总分55分(含)以上,其中听力部分18分(含)以上,口试总分3分(含)以上;-德语(NTD):笔试总分65分(含)以上;-法语(TNF):笔试总分60分(含)以上;-日语(NNS)/俄语(ТЛРЯ):笔试总分60分(含)以上,其中口试总分3分(含)以上。
2.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的语种一致)。
3.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或地区连续留学8个月(含)以上,或连续工作12个月(含)以上,或曾以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身份留学3个月(含)以上。
4.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并获结业证书。
各语种要求如下:-英语:高级班结业证书;-德语、法语、日语、俄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中级班结业证书。
5.参加雅思、托福、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日语、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学术类)6.5分、托福网考95分;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B2级;日语达到日本语能力测试(JLPT)三级(N3);韩语达到TOPIK3级。
6.赴其他语种(除英语、德语、法语、日语、俄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以外)国家留学者,通过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对该语种的面试或考试等方式达到其语言要求(应在外方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
二、关于外语合格条件的说明1.上述外语合格条件系留学人员申请和派出的统一标准,申请时合格且外语成绩证明在有效期内,派出时即可视为外语合格。
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结业证书、雅思、托福、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韩语(TOPIK)、日语(JLPT)成绩有效期均为两年。
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网上报名系统(常见问题)
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网上报名系统(常见问题)1、留学身份选定后是否可以更改?不可以。
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后,首先要选定留学身份,再选择留学国别和项目名称。
留学身份一旦确定以后不允许进行更改。
如需更改,则必需重新注册一个用户名。
2、什么是可利用合作项目,什么是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项目?“可利用合作项目”系指申请人为落实国外接受单位选择利用的对外联系渠道,包括两类:教育部/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项目或“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项目”。
“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项目”系指申请人利用所在单位现有国际合作与交流渠道或个人对外联系渠道落实国外接受单位。
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项目、国家公派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项目、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及部分国家公派专项出国留学项目申请者,如计划通过本单位合作项目或自行对外联系派出,请在“可利用合作项目名称”中选择“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项目”。
如计划利用教育部/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项目,请在“可利用合作项目名称”中选择具体合作项目名称,例如:瑞典皇家工学院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
3、单位推荐意见表由谁负责填写,由谁负责输机?推荐意见需由所在单位主管留学工作的部门负责填写,加盖所在单位(司局级或以上级别单位)公章后,由申请人所在单位统一提交或密封后交由申请人提交受理单位(或按项目要求直接提交留学基金委)。
来自“985工程”、“211工程”建设高校的申请人,其《单位推荐意见表》的电子信息由各校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工作主管部门负责输入网上报名系统(需登录受理单位角色操作后台);来自其他单位的申请人,其《单位推荐意见表》的电子信息由各有关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机构负责输入网上报名系统。
4、如何获得《单位推荐意见表》?出国留学申请表填写完毕后需提交并打印,《单位推荐意见表》将随同申请表一起打印出来。
《单位推荐意见表》不能单独打印。
5、申请表提交后是否可以进行更改?在受理单位未接收前,申请人可以进行修改。
用注册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后点击提回申请表按钮,提回申请表后进行修改,修改以后必须重新进行提交并打印。
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
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XX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XX留学基金委)负责本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
第二章选派计划第三条2020年计划选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及博士后3500人。
第四条高级研究学者的留学期限为3-6个月,访问学者的留学期限为3-12个月,博士后的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第五条支持各学科领域围绕战略选派,重点资助应用基础研究、重大科技项目、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等领域。
第六条留学人员主要派往教育、科技发达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
第七条留学人员主要通过国内推选单位或个人渠道联系国外留学单位派出,也可利用XX留学基金委与国外教育、科研机构合作协议派出。
第八条 XX留学基金为留学人员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
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是指用于资助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在外学习生活的经费,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板凳费(bench fee)、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手续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
具体资助方式、资助标准等以录取文件为准。
第三章申请条件第九条符合《2020年XX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第十条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
德才兼备,业务精良,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具有服务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第十一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第十二条须为国内高等学校、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
申请人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所在单位重点工作。
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专家评审工作办法pdf
2015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专家评审工作办法专家评审工作是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中的重要环节,是落实“按需派遣,保证质量,学用一致”选派方针的重要手段,是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的具体体现。
请各位专家本着对国家、单位和个人负责的精神,认真做好今年的评审工作。
现就有关事宜说明如下:一、评审内容请专家着重就以下六方面对申请人进行评审:1.申请人的综合素质及发展潜力,如教育背景、学术水平、教学科研/工作基础及能力、国际交流能力及其他表现等。
2.申请人的主要业绩和获奖情况,承担科研项目、课题或单位重点工作情况。
3.出国研修学科专业及方向的需要程度、国内和国际发展水平的差距。
4.出国留学的必要性、研修计划的可行性及留学目标的应用前景。
5.留学目的国、机构及合作学者在所选学科专业领域的发展水平、是否具备接待申请者所需科研条件。
6.申请人所在单位在该学科专业领域的水平、为申请者留学回国后提供发展条件的可能性以及推荐态度等。
二、评审中应注意的问题1.参加评审工作的专家,应做到对评审过程和评审结果的保密,应公正、认真地对待每份申请材料。
2.为确保质量,提高留学效益,评审工作应本着“宁缺勿滥”的原则,根据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和研修计划,按照《出国留学专家评审意见表》所列评分项及《评分标准》对申请人进行定量评估。
3.对曾享受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的人员,应从严选拔,重点评审他们回国后的工作业绩和再次出国的必要性等。
回国服务不满五年、没有做出突出成绩且未获单位优先推荐的不予选派。
4.对博士后类别申请人,对其在主要业绩、获奖情况等方面可适当放宽要求,主要从综合素质、发展潜力等其他五个方面进行评审。
5.充分考虑学科间差异,对文科类专业,对申请人在科研成果、主要业绩等方面可适当放宽要求。
6.对非科研人员、行政管理部门的人员和国有大中型企业技术骨干及高级管理人员,可主要从国家发展战略及申请人工作业绩和发展潜力、出国研修目标的应用前景等方面评审,在科研成果方面可放宽要求。
关于组织申报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
关于组织申报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的通知各单位: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申请工作启动,现将我校教师申请该项目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项目介绍根据《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选拔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含博士后)赴国外从事访问交流或博士后研究。
被录取人员主要派往世界教育、科技发达的国家和地区。
此项目在申请时须提交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正式邀请函,外语水平须达到《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确定的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
此项目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16年12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未经批准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国家留学基金委不受理变更留学国别、变更留学单位、变更留学期限及延期派出的申请,教师在联系邀请函时须慎重考虑。
此项目由国家留学基金委进行统一评审。
学校鼓励教师踊跃申报,积极争取国家留学基金委支持。
有关选拔简章、选派办法、留学项目专栏、外语条件等请参阅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http://**************/Chuguo/87a7f72abd1e4dffb3b9ddcea536ff87.shtml二、工作程序和材料报送1、个人申请: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填写附件1、附件2(需申请人填写部分)、附件3提交所在单位。
2、单位推荐:各单位初审申请人条件,并根据学科队伍建设和工作安排推荐人选,签报附件为word版的附件1、附件2、附件3,于2015年12月31日17:00前签报人事处师资办,并通知本单位推荐申请人于2016年1月5-10日进行网上申请。
3、网上申请:单位推荐申请人于2016年1月5-10日期间登录“国家留学网”的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2、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问与答
13.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 区别有哪些?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留学时间与联合培养博士研 究生有所不同;
2)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不在国内派出的学校取得博士 学位,只在国外高校取得博士学位,联合培养博士研 究生在派出学校取得学位而不在国外高校取得学位, 若国外高校允许,也可以申请国外学位和我国学位, 即双学位;
17、被国家留学基金委录取后,申请人可否放弃留学资 格?
原则上不可以!
18.应向国家留学基金为提交申请材料及要求是什么?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学生类) 2.单位推荐意见表 3.校内评审意见 4.两封专家推荐信(申请学费资助人员需提交) 5. 身份证复印件 6. 成绩单复印件 7.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8.在籍(在读)证明
5. 学生们应在何时申报2010年项目?
第二批选拔工作时间(仅选拔攻读博士类别)
3. 2010年6月上旬: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拟 录取人员名单,呈报教育部审批;
4. 2010年6月底前:确定并公布录取人员名单;
5. 2010年7月起:学校组织行前集训,被录取人员陆续 派出。
6. 欲申报的学生应该做什么准备工作? 2010年2月20日前学生应准备如下工作: 1.根据自己欲申请的国别和学校招生要求参加相关外语考
4. 2010年5月:确定并公布录取人员名单;
5. 2010年7月起:学校组织行前集训,被录取人员陆续 派出。
5. 学生们应在何时申报2010年项目?
第二批选拔工作时间(仅选拔攻读博士类别)
1.2010年5月20日前: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 项目实施院校各校进行选拔推荐工作;
2. 2010年5月20日——5月30日:统一组织被推荐人选 进行网上报名(),审核网 上报名信息、收取并审核书面申请材料并提交留学基 金委;
国家公派留学研究生常见问题解答(高水平项目)
国家公派留学研究生常见问题解答(高水平项目)第一篇:国家公派留学研究生常见问题解答(高水平项目)常见问题解答(高水平项目)申报阶段:1.201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选派时间、选拔范围有哪些变化,是否继续面向全国进行公开选拔,在外自费留学生是否可以继续申报?答:201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选拔时间调整为一次,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为3月20日至4月5日。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继续面向全国各高校和各行各业选拔;在外优秀自费留学生仍可参与申报;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选拔范围仍为“985工程”、“211工程”建设高校,“特色重点学科项目”建设高校亦可推荐相应专业的博士生申报。
2.申请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攻读博士学位,需满足哪些条件?答:一是国内高校优秀在读硕士生(含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
国内高校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推荐在读博士一年级学生申报。
在读硕士生、博士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达到校内免试直升研究生水平。
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或硕博连读入学通知书(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
二是国内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
应具有硕士学位,在相应的工作岗位取得较为突出的成绩、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
三是国外高校或科研机构正式注册的自费应届硕士毕业生(已毕业离校的学生除外)、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
申请时,应届硕士毕业生已获得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须出具就读院校注册证明、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
3.申请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类别需要满足哪些条件?答:申请人应为项目高校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委托培养和定向生除外),直博生或硕博连读生需已进入博士阶段学习并已开题。
国家公派留学项目常见问题解答
国家公派留学项目常见问题解答1.国家公派留学项目介绍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于2007年开始实施。
根据项目实施方案,紧密配合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加速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在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中选拔一流的学生,到国外一流的院校、专业,师从一流的导师,培养一批若干年后国家建设所需各行各业拔尖创新人才;与此同时,通过学生交流带动科研合作,建立国内外稳定持久的学术交流渠道,由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英文“China Scholarship Council”,以下简称基金委或“CSC”)与高校以签署协议的形式确定各校年度选派计划。
该项目是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重大举措。
实践证明,有计划、成建制、有针对性地连续选派研究生出国留学,实行开放式培养是加快造就国际一流创新人才快捷有效的途径。
项目政策制度、各项措施日益完善,选派质量不断提高,已成为中国高校与国外大学和科研机构加深合作的重要渠道。
2013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开始实行。
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以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强国战略,培养一批国家急需的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竞争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为目标,重点支持农业推广、公共管理、经济管理、社会工作、国际金融、国际法等专业领域。
2.国家公派项目的申请流程申请国家公派的流程如下:(1)联系留学单位:自行联系留学机构,获得对方邀请信或录取通知书;(2)校内预报名:根据学校要求提交校内初选报名的相关材料;(3)校内评审:学校组织专家,通过答辩的方式对申请人的学习成绩、外语水平、专业能力、留学计划等进行审核,确定最终推荐名单;(4)提交材料:候选人登录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并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院(系)提交正式书面申请材料;(5)向基金委上报材料:研究生院通过“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审核、提交申请人相关电子版材料,留存书面申请材料,并向基金委提交单位推荐公函及推荐人名单;(6)基金委审批: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批通过后发同意资助函;(7)派出:录取人员领取相关材料,陆续派出。
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
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负责本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
第二章选派计划第三条2016年计划选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3500人。
第四条高级研究学者的留学期限为3-6个月。
访问学者的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博士后的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第五条选派专业领域主要为《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确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确定的重点领域、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基础研究,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以及其他国家战略和重要行业发展急需领域。
第六条留学人员主要派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
第七条留学人员主要通过国内推选单位或个人渠道联系国外留学单位派出,也可利用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教育、科研机构合作协议派出。
第八条资助内容包括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
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赴英国留学的访问学者可申请1000英镑以内的Bench Fee。
第三章申请条件第九条符合《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人基本条件。
第十条须为国内高等学校、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
申请人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所在单位重点工作。
第十一条高级研究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5岁(1965年1月15日以后出生)。
教学科研人员应为教授或博士生导师。
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一)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骨干。
访问学者网专家解析博士后和访问学者的不同之处
金东方访学专家解析博士后和访问学者的不同之处在各种文件和公告中,访问学者总是和博士后捆绑在一起。
比如,大家申报的出国留学项目名称就叫“国家公派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项目”。
这种惯性的捆绑,充分说明了访问学者与博士后密不可分的联系,同时也折射了两者细微的差别。
在此金东方访问学者资深专家杨美丽老师为大家讲解一下二者之间的异同。
一、博士后和访问学者之间的联系由访问学者的申请条件是宽于博士后的。
之所以把项目名称叫做“国家公派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项目”,也是因为其认为博士后研究是在访问学者范围之内。
基于以上分析,如果你不具有博士学位,那么显然你只能申请访问学者,不能申请博士后。
但是也有特殊情况,就是在访学期间获得博士学位后,可以依据留学基金委的批示,以及相应访学机构导师的承认,有可能转为博士后。
二、博士后和访问学者之间的区别1、申请资历以及年限不同从学历资质上看,访问学者一般是指出国访学的人员,对这些人员的学历、年龄无特别限制,但是从时间上却一般不会超过两年,以一年居多。
但博士后则不同,既然如此称呼,必然要求申请者已经或即将获得博士学位。
其对学历和资质的要求更高、更具体化,而申请博士后项目的年限一般也会大于两年。
2、国家资助情况访问学者由国家全额资助,国外学校和合作导师不需出钱;博士后则不同,国家留学基金委在很多项目中明确指出博士后在国家给钱的基础上,也要求国外学校或导师也给钱。
比如申请者如果申请加拿大UBC公派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就要求外方导师另外支付1300加元/月的费用。
外国人不是傻子,给了钱当然要求更高,对人的使用也肯定更狠。
3、获得邀请函的容易度从有利于获得邀请函的角度来看,申请访问学者也比博士后容易。
如前所述,博士后一般要求外方导师也提供一部分经费,这样就必然要求申请者实力超群。
申请者自身实力凑合,并不超群,比一些学术大牛差不少,感觉外方导师不肯为申请者出钱,更不会按基金委的要求在邀请函中注明愿意为申请者提供经费。
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
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一、应提交申请材料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2. 有效身份证复印件3. 国外单位正式邀请信复印件4. 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5. 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6. 获奖证书复印件(不超过5页)7. 外方合作者简历8. 项目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9.《单位推荐意见表》请按以上顺序准备一份纸质申请材料,并按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上的说明将相关材料扫描并上传至信息平台(《单位推荐意见表》无需扫描上传)。
如提供的材料中有英语以外语种书写的,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
申请材料一律使用A4复印纸打印或复印,请在申请表第一页粘贴申请人近期彩色照片(一寸免冠、光纸正面)。
申请人需向受理单位提交一套书面申请材料,由其审核留存(留存期限为两年),受理单位无需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纸质材料。
如申请的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高校/机构合作协议对申请材料有特殊要求,则根据具体合作协议规定执行。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申请人需自行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网上报名系统,并按要求如实在线填写申请表;在填写完申请表并确认无误后,按系统提示完成提交并打印。
申请表中的有关栏目视实际情况及项目要求进行填写,如无相关情况可不填。
网上申请表正式提交后将不能再修改相关信息(如留学期限、留学国别等)。
申请人提交的书面申请表应与网上报名信息内容一致。
申请人向受理单位提交纸质材料前,需在纸质申请表“申请人签字”栏中签名。
2.有效身份证复印件请申请人将身份证正反面(个人信息、证件有效期和发证机关)同时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3.国外单位正式邀请信复印件申报时必须提交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邀请函。
正式邀请信/函一般应由外方教授/邀请单位签发,并使用邀请单位专用信纸打印。
邀请信/函应明确如下内容(若所申请出国留学项目对国外邀请信有特别要求,应按项目要求准备):1)基本信息:姓名、国内单位等;2)留学身份: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3)留学期限:明确到留学起止年月;4)留学专业、课题或研究方向;5)资金资助情况;6)外方负责人签字(含电子签名)与联系方式。
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可否申请豁免
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可否申请豁免?
厚谱教育:访问学者申请领跑者
这里的豁免权,不是在外国受到法律庇护的豁免,而是访问学者、留学人士在出国留学、访学后需不需要回国久居两年的豁免。
因为一部分人在美国做访问学者,期限到了之后,出于各种目的,希望继续留在美国进行学习或者其他。
但是我国有明文规定,公派访问学者、博士后、高级研修者在出国访学之后必须回国处理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结清关系、履行协议。
而在美国方面更是规定上述人员,在允许期限满了之后,必须回到申请人的祖国待够两年在允许再次来美从事各种事务。
在这种情况下,部分人员如果想申请再次留在美国,可以进行豁免申请。
到底什么样的人可以申请豁免呢?
第一类,留基委明确规定不可以申请豁免,必须在国内再次呆够两年。
细述:享受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资助的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及博士后不可以申请豁免。
第二类,回国可以申请豁免的,申请成功就可以再次返美
细述:享受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资助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插班生(含本科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回国获得博士学位后重新返美),如其已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结清关系、履行协议,经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同意的可以申请豁免。
对于豁免申请的结果,旨在帮助那些在访学之后还想留在美国的人做出选择和决定。
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常见问答
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常见问答2016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常见问答汇总5月26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在京召开2016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行前集训视频会议。
据了解,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共资助5.46万余人出国留学,其中派出2.6万人。
2016年计划派出各类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2.9万人。
会议邀请外交部领事司、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和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的专家,就留学人员关心的海外领事保护、如何进行科学研究、如何处理与导师或合作者的关系、如何调整心理状态适应海外留学生活、安全预防、紧急求助与逃生知识以及海外留学经验等内容作了专题讲座。
常见问题解答1. 抵达留学所在国后到哪里报到?如何办理报到手续?有什么规定?答:按照《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规定,留学人员自抵达留学所在国后十日内凭《报到证》及《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原件向我国驻留学所在国使(领)馆办理报到手续。
如本人不能及时亲自前往,可先以电话、电邮或信件方式报到。
并于一个月内将入学证明、居住地址、银行账号告知使(领)馆。
经批准变更留学单位者,抵达新的留学单位后,应于十日内向现所属有关使(领)馆报告,由原属使(领)馆将有关情况和材料转告现所属使(领)馆。
注意:驻外教育处(组)将逐步启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请留学人员通过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报到的同时登录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网站掌握当地教育处(组)的管理、服务措施。
2. 如何使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报到?答:(1)抵达留学所在国并开通银行账户后,填写报到信息:登录信息平台,点击[国外事项]——点击[网上报到],填写相应内容。
注意: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网址为:,使用申报时的用户名、密码即可。
使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过程中的技术问题请咨询国家留学委信息资源部,Email:xxzy@。
3. 在外留学期间能改变留学单位或留学计划吗?有什么规定?答:如在规定的留学期限内确因学业或研究需要,需要变更的,应提前两个月向所属使(领)馆提交个人书面申请、推选单位意见函(联合培养博士生和在职人员)、原留学单位或导师书面意见函和新接收留学单位或导师的同意接受函,由使(领)馆受理后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批。
关于“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常见问题解答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有关问题解答一、项目简介为贯彻落实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进一步加强高水平大学建设,提高人才队伍素质和科研水平,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在2007年1月启动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主要资助985高校选派的5000名一流学生出国就读一流大学,师从一流导师。
国家在2007年至2011年期间计划每年选派5000名研究生出国留学,由留学基金委与高校签署协议商定派出名额。
我校每年分配总名额为100名。
派遣的博士学位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生的人数比例为1:1。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国家留学基金委重点派出能源、资源、环境、农业、制造、信息等关键领域,及生命、空间、海洋、纳米及新材料等战略领域和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
我校各专业均在选派范围之内。
二、关于申请资格和条件1.鼓励和支持2010年毕业的本科生、硕士生申请出国攻读博士学位;2.优先考虑出国攻读博士学位的申请人;3.原则上不鼓励三年级博士研究生申请公派项目;4.不接受二年级以上博士研究生申请公派攻读博士学位项目;5.未进入博士学习阶段的硕博连读生(2008级硕士)不能申请联合培养博士项目;6.申请者年龄在35岁以下(1975年3月20日以后出生)是硬性规定,超龄者请不要申请,没有任何通过的可能;7.定向、委培研究生不能申请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三、关于国外一流高校和导师留学基金委现没有明确指定,一流院校和导师由基金委聘请的专家评审认可。
关于一流院校可以参考留学基金委与国外相关机构研究生培养项目指南所提供的院校,也可参见上海交大的世界500强高校排行榜。
主要利用留学基金委和国外合作培养研究生项目派出(参见《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指南》);或利用我校与国外一流院校签署合作协议的国外院校;或通过研究生指导导师与国外院校的合作渠道联系。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常见问题解答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常见问题解答1.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介绍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简称国家公派项目)于2007年开始实施。
根据项目实施方案,紧密配合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加速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在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中选拔一流的学生,到国外一流的院校、专业,师从一流的导师,培养一批若干年后国家建设所需各行各业拔尖创新人才;与此同时,通过学生交流带动科研合作,建立国内外稳定持久的学术交流渠道,由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英文“China Scholarship Council”,以下简称基金委或“CSC”)与高校以签署协议的形式确定各校年度选派计划。
该项目是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重大举措。
实践证明,有计划、成建制、有针对性地连续选派研究生出国留学,实行开放式培养是加快造就国际一流创新人才快捷有效的途径。
项目政策制度、各项措施日益完善,选派质量不断提高,已成为中国高校与国外大学和科研机构加深合作的重要渠道。
2.国家公派项目的申请流程申请国家公派的流程如下:(1)联系留学单位:自行联系留学机构,获得对方邀请信或录取通知书;(2)校内预报名:根据学校要求提交校内初选报名的相关材料;(3)确定候选人:研究生院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专家进行初选评审,确定向基金委申报的候选人;(4)提交材料:候选人登录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并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院(系)提交正式书面申请材料;(5)向基金委上报材料:研究生院汇总候选人的书面申请材料,提交基金委;(6)基金委审批: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批通过后发同意资助函;(7)派出:录取人员领取相关材料,陆续派出。
3.了解国家公派项目的最新信息的渠道了解国家公派项目的最新信息,主要通过以下网址:(1)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2)哈尔滨工业大学大学研究生院网页〔→学生培养→公派留学〕(3)哈工大研究生公派留学官方微博〔/2426545405〕4.国家公派项目的申请类别及基本要求国家公派的申请类别和要求分别如下:(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时应为应届本科毕业生,在读硕士生(含应届硕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岁;申请时需提交国外院校的入学通知书、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雅思、托福考试成绩单或外方院校或导师出具的外语合格证明、就读学校学籍证明;入学时间原则上为申请当年。
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外语合格条件
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外语合格条件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外语合格条件适用于申请人在国外开展高级研究、访问学习或博士后项目的情况。
这些项目通常要求申请人具备一定的外语能力,以确保其能够顺利与国际学术界进行交流和合作。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外语合格条件。
首先,常见的外语合格条件是具备流利的英语口语和书写能力。
英语是国际学术交流的主要语言之一,能够流利地进行口头和书面表达是申请人与国外高校、研究机构和学者进行沟通和合作的基本要求。
其次,有些项目可能要求申请人除了英语外,还掌握其他重要语种,例如法语、德语、西班牙语、俄语等。
这取决于申请人具体的研究领域和与合作对象的要求。
此外,一些项目还会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应的外语水平证明。
最常见的证明方式是通过语言能力考试获得相应的成绩证书。
例如,英语可以通过托福、雅思等考试获得相应的成绩,法语可以通过DELF或DALF考试获得证书。
另外,对于博士后项目,有些学校或研究机构可能会要求申请人在其中一外语课程中取得过一定程度的学分,以确保其具备一定的外语基础。
此外,对于申请国家公派项目的学者来说,还需要满足一定的个人背景要求。
例如,申请人通常需要具备一定的学术背景和研究经验,以及具备在国外开展高级研究或访问学习的能力和动力。
总之,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的外语合格条件通常要求申请人具备流利的英语口语和书写能力,并且在特定的语种上具备一定的能力。
同时,申请人需要提供相应的外语水平证明,以确保其具备与国际学术界进行交流和合作的能力。
此外,还需要具备一定的学术背景和研究经验,并且展示出在国外开展高级研究或访问学习的能力和动力。
这些要求旨在保证申请人在国外能够顺利开展研究活动,与国际学术界广泛合作,提升学术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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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项目1. 什么是“派出渠道”,什么是“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国外留学单位仅限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吗?答:“派出渠道”包括“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和“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两类。
“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系申请人利用所在单位现有国际合作渠道或个人自行对外联系渠道落实国外留学单位。
“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系申请人利用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院校或机构所签的合作协议派出(申请人按要求自行联系国外单位,并获得外方同意)。
国外留学单位不仅限于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申请人也可以利用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联系国外留学单位派出。
2. 博士后留学期限有无调整?答:2016年博士后留学期限调整为6-24个月。
3. 留学期限可否超出现行规定?答:不可以,须按规定期限申报。
高级研究学者的留学期限不能低于3个月或超过6个月,访问学者的留学期限不能低于3个月或超过12个月,博士后的留学期限不能低于6个月或超过24个月。
4. 留学单位可否为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高校科研院所?答:不可以。
5. 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资助的主要内容是什么?答:资助内容包括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
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6. 是否提供学费资助?答:不提供任何形式的学费资助。
7. 国外留学单位要求收取注册费可否予以报销?答:赴英国留学的访问学者可申请报销1000英镑以内的Bench Fee,具体可咨询驻英国使(领)馆教育处(组)。
赴其他国家的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不予报销。
8. 选派工作时间有什么变化?答:2016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申报时间与2015年一致,为2016年1月5-15日,3月公布录取结果。
留学资格有效期有所调整,2016年录取人员留学资格保留至2016年12月31日。
请有意申请者提前做好准备,在联系邀请函时,应明确派出时间在2016年12月31日之前。
二、关于申请条件9. 应届毕业生是否可以申请?答:不可以。
申请人应为国内高等学校、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
个别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有特殊规定,按规定执行。
10. 私人企业工作人员是否可以申请?答:可以。
11. 与国家重点实验室或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或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长期合作的人员,是否可以申请高级研究学者?答:不可以。
长期合作不等同于正式工作人员。
12. 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者或录取后放弃留学资格者,是否可再次申报?答:享受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者,需在上次留学回国后服务满5年(含)以上方可再次申请(即自回国之日起至申请截止日前)。
曾获得留学资格且留学资格在有效期内、尚未派出的,经所在单位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出放弃留学资格并获准者,2年内亦不得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未经批准擅自放弃留学资格者,5年内不可再次申请。
三、关于申报13. 申请时必须提交外方邀请信吗?是否需要提交原件?答:申请时必须提交邀请信,否则不予录取。
申请人不需提交原件,只需提供邀请信的复印件、传真件,或有外方电子签名的打印件,原件请申请人自行留存。
14. 如何联系国外留学单位,联系时应注意哪些事项?答:无论利用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派出还是利用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派出,均需自行对外联系,取得邀请信。
国外留学单位应为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
在报名前需要取得外方正式的邀请信。
联系过程中写清本人联系地址、电话、E-mail等信息,以便顺利取得外方邀请信等有关材料,并注意保留对外联系过程中的重要信息。
15. 申请时必须提交外语合格证明吗?是否需要提交该证明的原件?答:申报时外语合格的申请人,录取后可直接派出;申报时外语不合格的,录取后外语达到合格标准后方可派出。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申请时外语水平合格者。
申请人如外语不合格,在申报时,推选单位须在《单位推荐意见表》中明确对其重点推荐;申请人同时应提交可以反映其外语水平的外语考试成绩证明作为专家评审参考。
申请人不需要提交外语合格证明原件,只需提供复印件,原件请申请人自行留存。
16.雅思、托福或者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是否必须在有效期内?答:是的。
雅思、托福和WSK的成绩有效期为2年,申请时成绩需在有效期内。
17. 申请材料只提交电子版吗?答:不是。
申请人须按规定顺序准备一套书面申请材料提交给受理单位(具体请参考《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
如提供的材料中有英语以外语种书写的,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
申请材料一律使用A4复印纸打印或复印,请在申请表第一页粘贴申请人近期彩色照片(一寸免冠、光纸正面)。
所有材料应通过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上传电子版,纸质材料则由各受理单位留存,无需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
18. 如何获得《单位推荐意见表》,《单位推荐意见表》由谁负责填写,由谁负责输机?答:申请人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填写出国留学申请表完毕后需提交并打印,空白《单位推荐意见表》将随同申请表一起打印,不能单独打印。
推荐意见需由单位主管此项工作的部门填写,加盖单位(司局级或以上级别单位)公章后,由单位统一提交或密封后交由申请人提交受理单位。
“211工程”建设高校申请人的《单位推荐意见表》电子信息由各校主管部门负责输入网上报名系统(需登录受理单位角色进行后台操作);其他单位申请人的《单位推荐意见表》电子信息由各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机构负责输入网上报名系统。
19. 申请人申报时应注意什么?答:核查自己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申请表中填写的基本信息是否准确、留学信息与邀请信内容是否一致;申报材料是否齐全、真实有效且符合要求。
20. 申请表提交后是否可以进行更改?答:在受理单位未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接收申请表以前,申请人可以将已填写的网上申请表提回并进行修改。
申请人可使用注册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后点击提回申请表按钮,将申请表提回后进行修改,但修改以后必须在项目申请截止日期前重新提交并打印。
受理单位如已在网上接受申请表,申请人将无法再更改申请表信息。
因此,申请表填写完成后,请务必仔细核对无误后在规定网报时间内提交。
四、关于评审21. 如何进行专家评审,评审的内容有哪些?答: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由同学科的三位专家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及录取计划确定获资助人选。
评审工作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考察:(1)申请人的综合素质及发展潜力;(2)申请人的主要业绩及获奖情况;(3)出国研修学科专业及方向的需要程度、国内和国际发展水平的差距;(4)出国留学的必要性、研修计划的可行性及留学目标的应用前景;(5)留学目的国、机构及合作学者在所选学科专业领域的发展水平、是否具备接待申请者所需科研条件;(6)申请人所在单位在该学科专业领域的水平、为申请者留学回国后提供发展条件的可能性以及推荐态度等。
五、关于录取及派出22. 录取材料包含哪些?答:国家留学基金委正式录取通知及录取名单复印件、《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六份/人)、《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英文资助证明(两份/人)。
23. 收到录取材料后应该办理哪些派出手续?答:对留学人员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管理办法。
派出前,留学人员须持《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赴公证处办理签约公证手续,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查阅是否需要办理《同意办理派出手续的函》及办理方式、交存保证金,办理护照、签证、《国际旅行健康证书》,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教育部出国人员上海集训部、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办理预订机票、预领奖学金手续。
24. 是否所有录取人员均需办理《同意办理派出手续的函》?答:不是。
录取后请及时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查阅相关内容,如平台显示需要出具则按要求上传相应材料并审核后派出;如平台显示不需要出具则直接办理其他派出手续。
25. 办理派出手续需要多长时间?答:留学人员办理签证、机票、签订并公证《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交存保证金、办理《国际旅行健康证书》等派出手续一般至少需要一个月至一个半月时间,每个国家办理签证周期不同,所需时间存在很大差异。
26. 美国对赴美留学访问学者英语水平提出了新要求,是否属实?答:美国国务院通过《联邦公报》发布对交流访问项目(Exchange Visitor Program)管理规定的修订版,自2015年1月5日起对J-1签证申请者实施新的外语要求,具体标准由各留学单位制定。
请赴美留学人员提前联系留学单位,了解其具体要求,做好外语准备。
27. 申请赴美国、英国留学的访问学者还应该注意哪些问题?答: 部分国内单位和学科领域被美国列入敏感单位或专业清单,请计划赴美留学的访问学者与国内单位和国外合作导师做好前期沟通,避免签证被拒签。
根据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公布的信息,赴英留学的访问学者应该办理“访问学者”类型签证 (VISA ACADEMIC VISITOR),前提是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申请人工作单位与英国邀请单位均为教育机构(一般指大学);2、申请人须已经取得博士学位,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不满足两项条件者也可以办理计点积分制度(PBS)中的进阶5,即T5签证。
具体办理英国签证事宜请参照“中国留学网”。
28. 录取后又收到国外更好单位的邀请信,能否改派?答:原则上不能改派。
请申请人在申报时慎重选择留学单位。
若确有特殊情况,需经所在单位向欧洲事务部、亚非事务部、美大事务部提出申请。
29.可否允许延期派出?答:除因签证等特殊情况,其他一律不予延期。
如需办理,应经所在单位向欧洲事务部、亚非事务部、美大事务部提出申请。
30. 留学人员派出后,中途能否回国或到第三国?能否申请提前或延期回国?如何申请?答:留学人员抵达国外后,不得私自中途回国或到第三国,亦不得擅自提前或延期回国。
如确因特殊原因需要,请务必按相关要求向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提出申请,获批后方可。
六、关于回国31. 回国后须履行回国服务期两年,如何计算?答:按照《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规定,被录取人员学成后须履行按期回国服务两年的义务。
回国服务时间从留学人员完成学业回国入境时开始计算,服务期两年。
32. 怎样办理提取保证金手续?答:留学人员须将《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回国报到、提取保证金证明表》,根据前往国家,分别寄送至国家留学基金委欧洲事务部、亚非事务部、美大事务部。
具体操作请参考《留学人员须知》中“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回国报到提取保证金办法”。
通讯地址:北京车公庄大街9号A3楼13层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邮编:100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