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完整的吴鹏司考解题方法
史上最详细的司考通关经验(法考通用)-司考来约(万字箴言
史上最详细的司考通关经验(法考通用)-司考来约(万字箴言写在前面小雪时节,雪霁初晴,银装笼罩着广袤的大地,新雪反射着明亮的阳光。
我不会忘记查到成绩的那刻心情,是惊异,是激动,是兴奋,还夹带着一丝遗憾。
卷一111,卷二108,卷三99,卷四98,总分416。
成绩比预估分数高,但比目标分数低。
预估分数还不到400,可能是预估的太保守了,有些答案根据异议而修改也未可知;目标分数是420,总觉得卷四有些低,差那么4分就能达成目标了,颇为遗憾啊!法和做题习惯、考前考中注意事项。
每个人的情况都不一样,如果以下文字中有一点点内容能对各位有一丝丝启示,我已倍感荣幸!首先介绍下自己的情况,非法本,警校毕业,2022年首次参加考试,没有报辅导班,在家备考。
公安专业这非法本有点特殊啊,虽说是非法本,学校到底也开设过几门法学主干课程。
但我除对刑法兴趣较浓学习较深之外,其余几门则均无体系感,至备战司考时大致已遗忘殆尽,特别是民法,那剪不断理还乱错综复杂扑朔迷离的法律关系让我在司考路上花费了较多精力去厘清。
至于刑法,司考要求的两阶层犯罪体系虽与大学所学四要件体系虽有所差异,但方法相通,学起来倒还轻松。
备考时间方面,我是从3月份开始系统复习,但4月份2又备考省考,6、7月份又准备省考面试和体测,占用了较多时间,(5月份还出去游玩了一周…)以致后期麻木的神经中唯剩一个感觉:没时间了,没时间了,没时间了…细算下来整个备考时间也就四个多月吧,确实感觉有些紧(之前零散接触过的一些时日就没办法统计了)。
说实话,如果不是网上盛传16年是非法本考试的最后一年,我是绝不会选择在今年与公务员考试同时备考的,太精神分裂了!!!但17年应该是改革前最后一年了吧,非法本的同学要好好把握这次机会。
不建议两种考试同步备考,除非你有足够把握应对自如。
想考法硕的同学只要落不下英语,考完司考还有三个月时间准备也来得及,法硕专业课试题比司考简单多了。
看本文的同学应该都已对司法考试有个基本了解了吧。
史上最完整的吴鹏司考解题方法
史上最完整的吴鹏司考解题方法司法考试是一种考试,而任何考试都有技巧。
选择题怎么做?给大家还原一下命题过程。
选择题是客观题,但是客观题主观化,绝大多数用一个小的案例带出知识点。
例如:1、关于聘任制公务员,下列做法正确的是:A.某县保密局聘任两名负责保密工作的计算机程序员B.某县财政局与所聘任的一名精算师实行协议工资制C.某市林业局聘任公务员的合同期限为十年D.某县公安局聘任网络管理员的合同需经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做题方法:A选项,司法考试中行政法部分,带数字的十个有八个就是错误的,拿不准可以干掉,有误差但是误差较小;B一名,一个正常表述;C十年,数字,错误;D看见批准,司法考试记住带反义词的易错,十个会错六七个,看见批准想备案,看见赔偿想补偿,看见可以想应当,看见有权想无权。
方法小归纳:司法考试中行政法部分(注意说的是行政法部分,其他科目不适用),带数字的十个有八个就是错误的;司法考试记住带反义词的易错,十个会错六七个,看见批准想备案,看见赔偿想补偿,看见可以想应当,看见有权想无权例如:2、关于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行政诉讼的生效判决撤销某行政机关所作的决定,即应给予该机关的负责人张某行政处分B.工商局干部李某主动交代自己的违法行为,即应减轻处分C.某环保局科长王某因涉嫌违纪被立案调查,即应暂停其履行职务D.财政局干部田某因涉嫌违纪被立案调查,即不应允许其挂职锻炼做题方法:C.D有“立案调查”同一核心名词的,司法考试两个选项有统一核心名词,必然一对一错;单选题寻找特殊性,找最特殊的,ABC均为“即应”,D为“即不应”,D很特殊选择D。
例如:3、[09司考真题卷二第42题]:下列哪一做法不属于公务员交流制度?A、沈某系某高校副校长,调入国务院某部任副司长B、刘某系某高校行政人员,被聘为某区法院书记员C、吴某系某国有企业经理,调入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任处长D、郑某系某部人事司副处长,到某市挂职担任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做题方法:(1)AB有“高校”这个相同的核心词,必然一对一错;AC都有“调入”一个为事业单位一个为国有单位,类似的关系,选A就必然选C,干掉AC,本题目为单选,因此选B;(2)本题选择不属于(选非题),典型的1比3结构,找特殊项,每个选项最后一个字,本题即选择B。
智慧点亮司考——选择题应对技巧
智慧点亮司考——选择题应对技巧智慧点亮司考——选择题应对技巧。
选择题型一直在司法考试中占着重要的比分,前三卷共计450分,占到总分值的75%,其重要性可想而知。
考生们若在这一方面把握不好的话必然影响整个司考的拿分。
那么,如何应对司考选择题呢?法律教育网小编觉得,这无疑需要我们的智慧。
精彩链接:司考须“求真务实”司法考试中的重要数字总结2013司法考试选择题之“九阴真经”司法考试须以史为鉴——关注真题把握规律1、有错就改为自己准备一个纠错本,时刻记录曾经选择中出错的题型,并对其纠正。
考试前冲刺阶段拿出来翻阅一下,加深印象。
2、掌握规律考官在设置选项之时也会自觉不自觉地参照于某种规律,这种潜在规律多半发端于设计选项的目的。
这些规律往往也利用人类思维中某些常见的弱点,比如说在逻辑判断与推理中常犯的错误等等。
例如,干扰项与正确项常常会部分相同,部分不同,这样才能考察考生是否是完全掌握了知识点。
再例如,在选项中考官有时会不自觉地设置一个正确项,然而又设置一个与此正确项内容截然相反的错误项,让考生在两者中进行取舍。
而此时我们往往能借助一些选项之间逻辑关系的帮助,缩小选择的范围或确立选择的方向。
排除法,是选择时最为基本,也是最为有效的方法。
这个方法是法律教育网吴鹏老师特别推崇的,而且的确很实用。
建议大家听听吴老师的课,分析得很透彻。
3、重视信息如果你什么都得不到就去“裸考”,尽管勇气可嘉,但我想肯定会吃大亏。
毕竟“理想很丰满,显示很骨感。
”注意考前信息考前一定要注意网上或者培训班的信息,特别是卷一。
其实,法律教育网的老师在每年的司考辅导中都会讲到司考的必考点和难点,就看大家是否有心了,呵呵!4、答题顺序我想从初步授学,就有不少老师给我们的答题建议是从头做起。
这也顺应了考官出题的的一般思路,先易后难。
不过现在更多的考官们想通过考试来测试学员们的心理素质,故意出一两个难题在前边刁难大家。
但是考场心理素质最重要,我们切忌临阵慌乱。
司法考试备考心得
个人收集整理仅供参考学习司法考试备考心得司考路漫漫其修远兮,夫有志者上下而求索——备考心得,抛砖引玉引言:本人在职普通大学法本生一枚,边工作边自学通过了司考,历时三年说短不短说长不长,庆幸的是能够屡败屡战,越挫越勇。
每年都有所提高,从第一年半裸考体验过程,到第二年有所准备摸奖未遂,直至第三年精心准备低空飘过。
分不在高,能过就行,但也绝非碰碰运气,一蹴而就。
最近有不少朋友向我取经,个别答复未免有所遗漏。
因此整理了一些备考的心得,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大家少走弯路,节省时间,以尽绵薄之力。
一、坚定信念报名参加司法考试是一个简单的决定,平均耗时不到 0.1 秒,每年都会有成千上万的“思想者”甘愿做分母,来陪你打酱油。
然而能够最终走进考场并考完四卷的“实行者”屈指可数。
只有敢于直面落榜惨淡,才能品味成功的喜悦。
如果你只是抱着同学考我也陪陪,朋友报了咱也试试的心态,我劝你还是不要报名了,司考不是你的菜,你这 240 块钱是铁定捐给肥得流油的司法部了,还不如买几注福彩,试试身手。
所以你要以一种给自己下死命令,立军令状的决心去对待这场考试,要么不考,要考就一门心思扑上去,一年不行两年,再不个人收集整理仅供参考学习行三年,甚至五年、一辈子。
(考不出年年过光棍节) 还有一点要提醒大家的是,你考了就考了,这是自我加压,个人爱好,不需要在单位领导和朋友面前遮遮掩掩的,怕自己没考出丢了面子。
你就大方一点告诉他们,我今年要参加司法考试,我一会一直考下去,定会给自己一份满意的答卷,有兴趣欢迎和我一起报名。
倘若你有这份勇气,那就等着让他们刮目相看吧。
二、摆正心态你很可能花了很多精力和时间准备了一年,最后临门一脚没踢好,差了没几分,失之交臂。
但请你不要怨天尤人,也不要简单地认为自己只是运气太背,更不要以为来年烧香拜佛,稍微看下书,运气好就能过掉。
你放心,你不是赵本山,绝对忽悠不过去的,法律类考试是一个偶然性很小的东西,记住了、理解了很难忘记,有多少水平,考多少分。
2013年司法考试选择题四步解题法
2013年司法考试选择题四步解题法2013年司法考试选择题四步解题法。
选择题是自司法考试出现以来最为稳定的题型,换言之,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司法考试中的选择题出题方式也呈现出模式化的特征。
结合司法考试的个性与一般考试中选择题的解题方法的共性,还有我个人的经验,为大家介绍几点做选择题的技巧。
解答选择题大体可以分为四个步骤:第一步:审题型这是正确回答选择题的最基本要求,也是最简单的技巧。
选择题共有三种题型,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不定项选择题。
如果你心目中的正确选项在单选题中不止一项或者在多选题中仅有一项,那么你就必须立刻否定自己的判断。
第二步:全面分析题干逻辑推理的过程决定了回答选择题必须遵循“题干决定题肢”的思路,“以干求肢”来正确选择。
一、确定题干的规定性题干的范围决定了题肢的范围,依逻辑同一律的要求,题肢的范围只能等于题干的范围,题肢的范围大于或小于题干的范围都不行。
题干的规定性决定了正确题肢的范围,回答好选择题关键在于确定题干的规定性。
题干中一些关键的词语标明了题干在时间、空间、内容、程度、逻辑等方面的规定,对此考生应加以认真的分析。
如时间上的规定性,其次还应注意题干中对空间上、程度与模态上或者法律性质上的规定的涉及。
二、充分利用题干现有的信息要在短时间内迅速正确进行选项的选择,固然要依赖于平常的对法律条文、法学理论的掌握,但善于充分利用题干现有的、有帮助的信息也是明智的选择。
独角兽司法考试网老师认为,历年司法考试中的选择题从知识测试方式出发可以分为三类:识记水平类、理解水平类与运用水平类。
运用水平类选择题大多是以案例的方式出现,一般考生均知道题干(案情)信息的重要价值。
其实在识记水平类选择题与理解水平类选择题中,题干部分也往往包含了不少有用的信息。
这些信息或是提供了相关概念的定义,或是说明测试法理的主要内容,或是暗示了考生进行判断所依据的部门法名称……有些聪明的考生即使对某个法条或法学概念一时间产生了记忆的空白,也大可从题干中搜寻出有价值的信息进行答题。
关于司法考试解题方法与技巧
关于司法考试的解题方法与技巧1.如何破解单项选择题?一是肯定法。
即一眼认定某一选项为正确答案的选择方法。
此法适用于娴熟的知识点。
例题1:一住店客人未付房钱即要离开旅馆去火车站,旅馆服务员见状揪住他不让走,并打报警电话。
客人说:“你不让我走还限制我自由,我要告你们旅馆,耽误了乘火车要你们赔偿。
”问:旅馆这样做的性质应如何认定?A.属于侵权,系侵害人身自由权B.属于侵权,系积极侵害债权C.不属于侵权,是行使抗辩权之行为D.不属于侵权,是自助行为本题考民事权利的救济方式。
首先,从字面就可排除抗辩权。
所谓抗辩总要有被抗的对象(请求权),不是冤家不对头吗。
其次,凭常理也可判定不是侵权行为,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住了店不付钱,换了谁也不会轻易放过,况且还交待了“并打报警电话”。
因此,本题一眼即可认定答案是D,故适用肯定法。
二是否定法。
即对不能一眼认定正确答案的选择题,先将错误的选项逐一排除,剩余的选项是为正确答案的方法。
例题2:李四在中国工商银行甲县支行昌山储蓄所有存款3万元。
因储蓄所工作人员工作失误被人冒领。
李四欲诉诸法院,请问被告应当是谁?A.昌山储蓄所B.昌山储蓄所和甲县支行C.甲县支行D.中国工商银行总行此题考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资格。
正眼看去较难断定被告是谁。
那么,我们反过来使用排除法:首先,可轻松地排除D项中国工商银行总行。
因为,通常国有银行总行都是部或副部级单位,如果一个几万元的民事纠纷都要惊动各大总行,或说让基层法院来审理堂堂部级单位,那肯定是不可能的,法律一般不会如此不顾中国的现实;其次,排除A项昌山储蓄所。
因为大家都知道再大的储蓄所也不过是银行的一个营业点,而营业点是没有主体资格的;最后,由于B项包含了被排除的储蓄所自然一并排除。
这样“两头”都被排除了,本题就剩下“中间”的甲县支行了。
此选也正与法相吻合。
三是计算法。
司考中有一些题需要先行计算或代入“公式”之后,才能得出或验证正确答案。
包括时效、期间的计算,数罪并罚的计算,赔偿金、违约金和国家赔偿金额的计算等等。
司法考试的心得
司法考试心得(一)关于学科平衡过去三年我犯了一个很大的错误,二三卷花了很大的时间,但每年二三卷成绩大概就80或者90来分,第四卷低的时候有80来分,高可以到106分,可是每次第一卷的成绩却只有60或70几分,一下就把成绩给拉了下来。
司法考试是总分过关制,不论某卷成绩再高,只要没到360,都会成为烈士。
而恰恰第一卷是时间投入与回报性价比最高的一卷。
因此我们首先要有一个观念:重视第一卷,投入适当的时间,至少保证不拖后腿。
而且曾经听过某老师讲过,某年司考很多人都整体加了几十分,但前提是第一卷要上到一定的分数,才有资格加分。
因此,千叮嘱万吩咐,要重视第一卷,稍后我会具体介绍如何复习。
(二)关于资料选择声明:为了避免广告嫌疑,关于资料和教材的选择,因人而异,以下只是我个人在复习过程中使用的资料,大家如果有类似更适合自己的教材,以自己的教材为准。
我在复习过程中所涉及的参考资料,大致包括:三大本第一卷部分内容、培训讲义及相关音频(认定某一位老师的讲义和音频即可)、众合的套题、众合的培训教材(由于今年刑诉改革,只完整看了刑诉,其他学科只是配合讲义知识点做参考理解)、众合的重点法条(仅看了经济法相关重点法条,其他学科少量法条仅用于配合讲义知识点做参考理解),当年新增考点(薄薄的一本,大致翻了一下,对估计可能会考的点仔细看了一下)、某年历练真题(模拟考场环境做测速及测验练习,我仅做了07年的第一卷,考分107分,信心大增)。
第一卷包括法理、宪法、法制史、经济法、三国。
法理、宪法、法制史的复习教材建议以三大本为主,因为无论培训老师讲得多么好,由于授课时间与要考察的知识内容不成正比,他也只能起到一个抛砖引玉的作用,该理解该记忆的还得自己再花时间去整理记忆。
而培训教材也只是老师提取的重点,并不见得涵盖所有要被考察的知识点,即使涉及也未必完整。
而法理、宪法、法制史的考察内容明明白白的源自三大本,为了让自己在复习过程中不感觉到知识缺陷,强烈建议以三大本第一卷的相关内容为复习资料来复习法理、宪法、法制史。
对司法考试各科老师讲义评价汇总(绝对经典)
讲义评价一、一个考两年的法本(1)民法:张翔(万国的)、隋鹏生(中法网的),都很好。
(2)刑法:韩友谊(万国的);其次,阮齐林(中法网的)、杨艳霞(海天的)。
(3)民诉(含仲裁):房保国(万国的),较好。
(4)刑诉:没太好的,马明亮(万国的)还不错,汪海燕(原来在万国)也可以。
(5)行政行诉:张翔(万国的),很好;其次,林洪潮(从万国跳到新东方了)。
(6)法理、法史、宪法:郭晓飞(万国的)还可以。
(7)商法、经济法、知识产权法:肖钊(万国的)还可以。
(8)三国法:杨帆;其次,王斌(万国的)。
(9)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根本不用听。
二、听清名师讲座,弄懂名师讲义。
(1个半月)应试三年来,所有名师的讲座我几乎听遍,真是受益匪浅。
其实回头看来,大可不必浪费太多的时间在听讲座这一环节上周旋,找准几个水平较高的名师讲座反复听上三遍,并锁定名师提供的随堂讲义,把它理清头绪,使之融会贯通,绝对统统地搞定,一点儿问题都没有。
1、刑法:韩友谊(口才甚好)刑法的功夫要用在总则部分,这部分的理论知识要重点看三大本,分则部分就免了,因为教材中刑法分则部分写得太滥了,需要强调的是:分则部分只要重点掌握十个重点罪名、二十个相对重点罪名就可以稳拿80%的分数了。
分则罪名的掌握重在比较,通过大量做题把一些容易混淆的罪名放在一块儿,比较着记忆即可。
2、刑诉:谢安平(汪海燕备选)诉讼法部分重在法条和对相关知识点的综合总结上,关键在精准地掌握每个知识点。
学习的前期最好听谢安平的,他会给你很多学习、记忆方面的诀窍。
临考前可以听听汪海燕的,他会引领你把杂乱的知识点串成一条线,你会有一个体系化的提升。
3、民法:李建伟(水平较浅的学员可以先听隋朋生)李建伟讲课慢条斯理,有点儿影响情绪。
可以用音频软件来放快速度,效果甚佳。
隋朋生讲课理论性稍差,常以举例为主,一例带过,不明底细的学员会误以为民法很简单嘛,不过如此嘛。
可一上考场,立码傻眼。
总结一句话,叫:入门靠朋生,提升找建伟。
2011年法教网基础班吴鹏行政法第二章2讲义
第五节公务员平均每年考查一道单选题和一道多选题。
学习时要有一个大局观,形成一个知识点框架。
三个字:进、管、出一、公务员的概念七种机关工作人员:党的机关×2(共产党、民主党派)、嘴的机关×2(人大、政协)、司法机关×2(法院、检察院,不限于法官、检察官)、行政机关×1,非工勤人员。
二、基本管理制度(一)职位分类、职务级别1.职位分类: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
2.职务级别:领导职务(10级):国、省、市、县、乡,每级正职、副职。
非领导职务(8级):没有指挥权。
(了解)职务对应相应的级别(15级):比如,国务院总理(一级),国务院副总理(二级)。
(二)公职的取得(进)(三)公职的履行(管)★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两种以上处分不同种类→ 只罚重的;同一种类→ 延长期限人大选举公务员政府决定开除、撤职处分,向人大提出罢免建议立案调查期间不得交流、出境、辞去公职、退休;任免机关可以决定暂停其职务【例题·不定项选择题】某行政机关负责人孙某因同时违反财经纪律和玩忽职守被分别给予撤职和记过处分。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08年)A.应只对孙某执行撤职处分B.应同时降低孙某的级别C.对孙某的处分期为36个月D.解除对孙某的处分后,即应恢复其原职务[答疑编号821020101:针对该题提问]『正确答案』AB『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公务员的处分。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10条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同时有两种以上需要给予处分的行为的,应当分别确定其处分。
应当给予的处分种类不同的,执行其中最重的处分;应当给予撤职以下多个相同种类处分的,执行该处分,并在一个处分期以上、多个处分期之和以下,决定处分期。
由此选项A正确。
《公务员法》第58条第3款规定,受撤职处分的,按照规定降低级别。
由此,选项B正确,当选。
《公务员法》第58条第2款规定,受处分的期间为:警告,六个月;记过,十二个月;记大过,十八个月;降级、撤职,二十四个月。
(行政管理)司考行政法吴鹏新讲义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法条班讲义中国人民大学 吴鹏行政法的总体结构2个人、1件事、4个程序第一章 行政法概述§1.行政法的基本概念国家权Power (控权法) 司法权→司法机关→诉讼法(控权法) 公民权Right 西方:三权分立、制约平衡 中国:三权分工、互相监督行政立法权 = 公共行政 = 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 行政执法权 not 私人行政 包括被授权组织 行政司法权 行政实体法(事前控权) 三、行政法(控权法) 行政程序法(事中控权) 行政诉讼法(事后控权)行政组织法(行政主体)总则(一般行政法) 行政行为法(抽象行为、具体行为)四、行政法 行政监督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 分则(部门行政法)§2.行政法的法律渊源《立法法》:宪法、法律、法规×3、规章×2§3.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一、合法行政原则 —→ 无法律无行政 →国家权:法无授权即禁止(形式行政) 公民权:法无禁止即自由例:1992年修正的《专利法》对专利权的恢复未作出任何规定,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在诉讼中提出“恢复专利权的行为属于合法的自由裁量行为”。
被告观点是否成立?(2003/4/7/案例)种类裁量权二、合理行政原则 —→ 理性 → 自由裁量权→(实质行政) 幅度裁量权1.公平公正:同等对待 2.考虑相关因素:正当考虑3.比例原则:合目的性、适当性、损害最小★合法行政原则与合理行政原则的关系例1:(2006/4/5/论述)①国务院通知,禁止地方政府审批变相对外融资举债的“固定回报”项目。
②某港资企业与某市自来水公司签订合作合同,某市政府予以批准,并制定规章,对港商承诺固定回报。
③某市政府废止规章,没有“充分协商”、“妥善处理”。
→ 依法治国和公平正义法治理念例2: (2010/4/7/论述)最高法院发布《关于行政诉讼撤诉若干问题的规定》,建立协调、和解工作机制。
三分之一的行政案件官民和解后撤诉,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司考行政法吴鹏新讲义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法条班讲义中国人民大学 吴鹏行政法的总体结构2个人、1件事、4个程序第一章 行政法概述§1.行政法的基本概念国家权Power (控权法) 司法权→司法机关→诉讼法(控权法) 公民权Right 西方:三权分立、制约平衡 中国:三权分工、互相监督行政立法权 = 公共行政 = 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 行政执法权 not 私人行政 包括被授权组织 行政司法权 行政实体法(事前控权) 三、行政法(控权法) 行政程序法(事中控权) 行政诉讼法(事后控权)行政组织法(行政主体)总则(一般行政法) 行政行为法(抽象行为、具体行为)四、行政法 行政监督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 分则(部门行政法)§2.行政法的法律渊源《立法法》:宪法、法律、法规×3、规章×2§3.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一、合法行政原则 —→ 无法律无行政 →国家权:法无授权即禁止(形式行政) 公民权:法无禁止即自由例:1992年修正的《专利法》对专利权的恢复未作出任何规定,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在诉讼中提出“恢复专利权的行为属于合法的自由裁量行为”。
被告观点是否成立?(2003/4/7/案例)种类裁量权二、合理行政原则 —→ 理性 → 自由裁量权→(实质行政) 幅度裁量权1.公平公正:同等对待 2.考虑相关因素:正当考虑3.比例原则:合目的性、适当性、损害最小★合法行政原则与合理行政原则的关系例1:(2006/4/5/论述)①国务院通知,禁止地方政府审批变相对外融资举债的“固定回报”项目。
②某港资企业与某市自来水公司签订合作合同,某市政府予以批准,并制定规章,对港商承诺固定回报。
③某市政府废止规章,没有“充分协商”、“妥善处理”。
→ 依法治国和公平正义法治理念例2: (2010/4/7/论述)最高法院发布《关于行政诉讼撤诉若干问题的规定》,建立协调、和解工作机制。
三分之一的行政案件官民和解后撤诉,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对付司考的方法----“三步曲”.doc
对付司考的方法----“三步曲” -考司法考试的了第一得有基础,没有基础就要看教材,第二学会看重点,不要什么都看,第三要学会记忆,联想记忆,比较记忆等,第四要都做题。
我就以上四点经验,回头仔细总结一下在发吧!!!现在考完了,我最大的感触就是我又一次战胜了自己,又一次体验了一下当年回老家复读参加高考的生活:夜夜习书,梦中思题。
同时找到了“对付”司考的方法--“三步曲”:第一步:看法律条文,不要死记硬背,而要“理解记忆”,要力争理解每一条的意思,达到能用自己的意思表达出来的程度。
同时将理解不了、难以记忆的条文做上记号,待日后理解、背诵。
我个人还将重点法条在笔记本上抄录了一次,以加强记忆。
我认为,此步至关重要,可谓习武之人之“蹲马步”,是打好基础、决定成败的关键。
此步当注意:潜心苦读,务必细致!第二步:结合辅导用书,再结合理解、记忆法条,将第一步没弄懂的问题搞清楚,没记清的条文加强记忆,同时做做题目,检验一下自己。
此步可谓检验和提高阶段,起到释疑解惑、查漏补缺的作用。
但是务必注意:做题目一定要做质量好一点的试题,最好要有参考答案(答案最好还要有依据哪一法条之附注),但不要过于迷信答案,所谓“尽信书不如无书”也!在此阶段,大家还可以在网上下载前几年的真题做做,及时找出自己的差距,以便及时弥补。
第三步:将第一步和第二步不大熟悉的法条、笔记再复习一次,起到巩固记忆、增强信心之功用。
此外,特补充建议如下:①三步的时间分配比例是:6:3:1。
②先看容易理解、记忆的部分,后看难于理解、晦涩难记的部分,而不用按辅导用书的顺序来看。
如可先看民商法、经济法及民诉法、仲裁法,再看刑法及刑诉法、行政法及行诉法,最后看宪法、法理学、法制史、三国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
③建议在第一步时,多做比较记忆,如可以将三大诉讼法(民诉法、刑诉法、行诉法)有关方面做一个比较,找出异同点,做好笔记,加强记忆。
日后进行第三步复习时,你会发现自己的思路清晰了得。
3分钟搞定司法考试卷四
3分钟搞定司法考试卷四司考卷四答题是有“套路”的,只要你掌握了,司法考试卷四不再那么高不可攀了!(一)画龙点睛——为你的文章起个漂亮的名字简单地讲,题目不要太长,简洁明了就好;不要太学究气,一上来就是“论什么什么”;题目也不要公文化和生活化,一看就象机关里的工作报告或报纸上的八卦新闻,没有法律人的犀利和严谨。
关于题目,我的建议是:文章题目应当能够表明你的立场,一语道破你的观点;应当使用法律语言,应当准确,但并不排斥轻松和活泼。
(二)确立合适的中心观点首先,观点必须鲜明。
也就是说,作者不能持一个左右摇摆、摸棱两可、似是而非的观点,说了半天,让阅卷老师还是不明白你到底支持什么反对什么。
其次,观点必须切题。
也就是说,你的观点应该和考卷给出的材料或案例紧密结合,是可以从材料或案例中合理而自然地引申和归纳出来的,而不是风马牛不相及。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是,观点必须正确。
所谓观点正确,主要是指观点要符合民主法治的精神,符合现代社会发展的趋势和要求,有利于保障****和实现社会公正,同时也必须符合当代中国的社会现实,符合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三)说服阅卷人——如何进行有力的论证其一,规范论证或制度论证。
就是用现行有效的法律规定来证成你的观点,这是律师在法庭上最常用和最有效的的论证方法。
其二,法理论证。
法理论证或法哲学论证是论述题中最经常使用的论证方法,这种论证不依赖和局限于法律的明文规定,而是运用法学的一般原理进行证明或反驳。
其三,比较法论证。
简单地讲,就是引用和借鉴外国的法律经验解决我们自己的问题。
其四,历史论证。
就是通过对历史情况的梳理来说明今天的问题,法律|教育|网从历史资料中寻找自己观点或建议得以成立的依据。
其五,社会现实论证。
法律人不是艺术家,法律中也不允许出现不切合实际的浪漫遐想,所有的想法都应立足现实,符合社会需求,不超越真实生活。
2011司考卷四题型解题方法为备考2011司法考试的同学整理的2011司考卷四题型解题方法,希望对2011司考的同学卷四的复习有所帮助。
最新冲刺班吴鹏行政法1-4讲讲义汇总
2011冲刺班吴鹏行政法1-4讲讲义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串讲概述: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串讲主要两个方面内容:1.讲解题方面,掌握难点和重点。
2.做题的方法和思路的问题。
司法考试命题时有几个要求:1.时间不能太长;2.每道题的考点1到2分钟展开。
3.司法考试的命题具有迷惑性做题的方法:1.排除法;2.比较法。
一、单项选择题1.某市原有甲、乙、丙、丁四家定点屠宰场,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屠宰许可证等证照齐全。
1997年国务院发布《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该市政府根据其中确认并颁发定点屠宰标志牌的规定发出通告,确定只给甲发放定点标志牌。
据此,市工商局将乙、丙两家屠宰场营业执照吊销,卫生局也将卫生许可证吊销。
乙、丙、丁三家屠宰场对此不服,找到市政府,市政府称通告属于抽象行政行为,需遵守执行。
三家屠宰场提起行政诉讼。
市政府的通告属于何种类型的行政行为?()A.抽象行政行为B.具体行政行为C.行政裁决D.行政仲裁[答疑编号501849010101:针对该题提问]『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具体行政行为与抽象行政行为的区分。
本题中,市政府通告的适用对象是特定的,即甲、乙、丙、丁四家定点屠宰场,故该行政行为是具体行政行为,因此,选项B正确。
2.下列说法符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是:()A.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当证明自己与该信息具有利害关系B.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举报C.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在提起行政诉讼前应申请行政复议D.行政机关可以通过声讯台以有偿方式对公民提供政府信息[答疑编号501849010102:针对该题提问]『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政府信息公开。
选项A错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需要证明自己与该信息具有利害关系,只有向行政机关申请提供与其自身相关的税费缴纳、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政府信息的,才需要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证明文件。
对司法考试各科老师讲义评价汇总(绝对经典)
讲义评价一、一个考两年的法本(1)民法:张翔(万国的)、隋鹏生(中法网的),都很好。
(2)刑法:韩友谊(万国的);其次,阮齐林(中法网的)、杨艳霞(海天的)。
(3)民诉(含仲裁):房保国(万国的),较好。
(4)刑诉:没太好的,马明亮(万国的)还不错,汪海燕(原来在万国)也可以。
(5)行政行诉:张翔(万国的),很好;其次,林洪潮(从万国跳到新东方了)。
(6)法理、法史、宪法:郭晓飞(万国的)还可以。
(7)商法、经济法、知识产权法:肖钊(万国的)还可以。
(8)三国法:杨帆;其次,王斌(万国的)。
(9)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根本不用听。
二、听清名师讲座,弄懂名师讲义。
(1个半月)应试三年来,所有名师的讲座我几乎听遍,真是受益匪浅。
其实回头看来,大可不必浪费太多的时间在听讲座这一环节上周旋,找准几个水平较高的名师讲座反复听上三遍,并锁定名师提供的随堂讲义,把它理清头绪,使之融会贯通,绝对统统地搞定,一点儿问题都没有。
1、刑法:韩友谊(口才甚好)刑法的功夫要用在总则部分,这部分的理论知识要重点看三大本,分则部分就免了,因为教材中刑法分则部分写得太滥了,需要强调的是:分则部分只要重点掌握十个重点罪名、二十个相对重点罪名就可以稳拿80%的分数了。
分则罪名的掌握重在比较,通过大量做题把一些容易混淆的罪名放在一块儿,比较着记忆即可。
2、刑诉:谢安平(汪海燕备选)诉讼法部分重在法条和对相关知识点的综合总结上,关键在精准地掌握每个知识点。
学习的前期最好听谢安平的,他会给你很多学习、记忆方面的诀窍。
临考前可以听听汪海燕的,他会引领你把杂乱的知识点串成一条线,你会有一个体系化的提升。
3、民法:李建伟(水平较浅的学员可以先听隋朋生)李建伟讲课慢条斯理,有点儿影响情绪。
可以用音频软件来放快速度,效果甚佳。
隋朋生讲课理论性稍差,常以举例为主,一例带过,不明底细的学员会误以为民法很简单嘛,不过如此嘛。
可一上考场,立码傻眼。
总结一句话,叫:入门靠朋生,提升找建伟。
吴鹏老师的行政法讲义
北京律政司法培训学校2005年冲刺阶段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讲义主讲:吴鹏教授模拟试题之一一、单项选择题1.属于专利技术的政府采购,需要适用下列哪种方式?()A.竞争性谈判方式 B.单一来源采购方式C.邀请招标方式 D.询价采购方式2.某省政府与某电脑公司签订采购电脑设备的合同,总金额为30万,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一项?()A.该省政府在合同签订后一周内又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追加购买电脑设备,追加金额为15万B.省政府应当在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C.二者之间的采购文件保存期限从采购开始之日起至少要保存15年D.该电脑公司不能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3.某甲与乡政府约定,自己利用在海外的关系,为该乡招商引资,如引资超过一百万人民币,则乡政府一次性奖励甲十万人民币。
后甲引进外商资金三百万人民币,但是乡政府却不愿奖励甲。
甲于是向县政府提起行政复议,县政府应如何处理?()A.县政府不应受理甲的申请 B.县政府只能协调甲与乡政府的纠纷C.县政府应该受理该申请 D.县政府应告知甲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4.钱某要经营一家娱乐场所,根据规定要向某市工商局、文化局、卫生局、公安局等职能部门申请有关证照,请问下列哪一种说法正确?()A.市政府可以确定一个部门受理申请,并统一办理B.如果申请材料不齐全,办理机关应在5日内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C.如果申请符合条件,办理机关必须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全部证照;D.就是否发放许可证,办理机关应当举行听证会5.某公司为建筑一栋商品房,向某市规划局、建设局和环境保护局等职能部门申请有关证照,根据规定由市规划用统一办理,请问下列哪一种说法正确? ()A.某公司应当对其中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B.如果某公司的申请材料不齐全,市规划局应在5日内一次告知张某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C.如果某公司的申请符合条件,市规划局应在45个工作日内为张某办结全部证照;D.就是否向张某发放许可证,市规划局必须进行听证6.甲驾车在某路段行驶时,与乙驾驶的车辆相刮,致使甲的车受损,甲下车对乙进行殴打造成轻微伤后驾车离去。
吴鹏老师司法考试方法论
司法考试方法论吴鹏一、司法考试的规律总结司法考试到今天,08、09年考试通过率大幅度提高,以前通过率较低,最低的时候仅为百分之六点多,一般都是百分之十几。
而08、09年,通过率大幅度提高,平均通过率在20%左右。
总的说来,每年会有百分之八十多的考生在考试中“死掉”。
有一个令人绝望的“烧开水”理论:很多考生年年考,每年都是差几分,就像烧开水一样,烧到九十几度而没有开,下一年从凉水开始烧,又烧到九十几度,年年烧开水,年年烧不开。
烧到最后,对自己彻底没有信心了,为什么自己年年失败?我们不要“烧开水”,要争取一年通过。
我来告诉大家,怎么样去拼,怎样比别人的通过率要高。
首先,总结一下司法考试的规律和趋势:(一)难度加大,灵活度加大,偏难古怪。
这是因为,司法部要确保85%的考生不能通过,所以题一定会难、活,知识没有弄清楚一定会答错。
请大家注意,司法考试题目,每题都有陷阱,一般的题一个陷阱,难的题两到三个陷阱;一般的题,的陷阱,难的题,很深的陷阱。
所以,做题就是在和陷阱作斗争。
考完试后,我们已经不再相信这个世界上的任何东西,然后我们就可以做法律的职业人了。
(二)广度加大,深度加大。
司法考试考了这么多年,很多考点都已经考了十遍以上,年年都考,新的考点已经很少了。
所以,扩大考察面是一个趋势,命题人都在盼着新法出台,都在找过去考察的死角,出一些新的题目。
同时,深度也在加大,以前出题程度较浅,现在完全不同了,仅靠记法条没有用。
有的人把去年的题做对了,但是做今年的很相似的题,却一做就错,原因就是学习的深度不够。
(三)理论性加大,应用性加大。
过去我们考题,只是考对法条的简单理解,只要把几个“重点法条”背住,就可以过。
但是现在,只背几个法条,而不去理解,肯定过不了。
现在不仅要全面的了解,而且要知道法条的理论背景。
同时,考题与现实的联系越来越紧密,很多考题,尤其是案例分析题和论述题,都是由现实的案例改编而成的。
所以,我们不仅要知道法条的理论背景,而且要知道法条的具体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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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是一种考试,而任何考试都有技巧。
选择题怎么做?给大家还原一下命题过程。
选择题是客观题,但是客观题主观化,绝大多数用一个小的案例带出知识点。
例如:1、关于聘任制公务员,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A.某县保密局聘任两名负责保密工作的计算机程序员
B.某县财政局与所聘任的一名精算师实行协议工资制
C.某市林业局聘任公务员的合同期限为十年
D.某县公安局聘任网络管理员的合同需经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做题方法:A选项,司法考试中行政法部分,带数字的十个有八个就是错误的,拿不准可以干掉,有误差但是误差较小;B一名,一个正常表述;C十年,数字,错误;D看见批准,司法考试记住带反义词的易错,十个会错六七个,看见批准想备案,看见赔偿想补偿,看见可以想应当,看见有权想无权。
方法小归纳:司法考试中行政法部分(注意说的是行政法部分,其他科目不适用),带数字的十个有八个就是错误的;司法考试记住带反义词的易错,十个会错六七个,看见批准想备案,看见赔偿想补偿,看见可以想应当,看见有权想无权
例如:2、关于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行政诉讼的生效判决撤销某行政机关所作的决定,即应给予该机关的负责人张某行政处分
B.工商局干部李某主动交代自己的违法行为,即应减轻处分
C.某环保局科长王某因涉嫌违纪被立案调查,即应暂停其履行职务
D.财政局干部田某因涉嫌违纪被立案调查,即不应允许其挂职锻炼做题方法:C.D有“立案调查”同一核心名词的,司法考试两个选项有统一核心名词,必然一对一错;单选题寻找特殊性,找最特殊的,ABC均为“即应”,D为“即不应”,D很特殊选择D。
例如:3、[09司考真题卷二第42题]:下列哪一做法不属于公务员交流制度?
A、沈某系某高校副校长,调入国务院某部任副司长
B、刘某系某高校行政人员,被聘为某区法院书记员
C、吴某系某国有企业经理,调入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任处长
D、郑某系某部人事司副处长,到某市挂职担任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做题方法:(1)AB有“高校”这个相同的核心词,必然一对一错;AC都有“调入”一个为事业单位一个为国有单位,类似的关系,选A就必然选C,干掉AC,本题目为单选,因此选B;(2)本题选择不属于(选非题),典型的1比3结构,找特殊项,每个选项最后一个字,本题即选择B。
司法部命题有三个规则:
第一、时间规则,时间为1分钟(单项)、2分钟(多项)、3分钟(不定项,2分钟做题,1分钟检查),再剩下20分钟涂卡等;
第二、考点要求,一个题目考到1-2个考点或者法条,考什么想什么,给什么看什么,不要想太多;
第三、命题人根据生活中的真实案例,或者编造一个案例,从中找出一个考点,根据考点设计A/B/C/D四个选项,首先是正确项,然后围绕正确项设计迷惑项、中间项、荒诞项。
司法部要求命题人,每道题都要有陷阱。
选择题方法大归纳:
做司法考试题,必须要有个观念,四选一、四选二、四选三、四选四,选一个的是单选,选两个三个四个是多选。
A/B/C/D之间的关系,非常重要。
因此,做选择题最好的方法是排除比较法。
首先排除错误的选项,然后再对比选项的关系,最后确定正确的选项。
排除的方法,就是选项本身是错误的,或者选项虽然表述正确但是与答案没有关系。
比较的方法,主要是找选项的同义关系和反义关系。
一、排除比较法
排除法1(简单型适用):可以用排除法,先排除荒诞项,再排除中间项,再排除迷惑项。
比较法:找长得像的选项,必然一对一错;再看另外选项,看双胞胎选项与另外两项哪一项相近(三项接近原则:逻辑接近、表述接近、考点接近),再选择,几率较高。
排除法2(复杂型适用):四个选项找到两个选项有关系--同义词关系或者反义词关系,两个选项同义关系选项(如国有企业与事业单位没有区别,同义的;北京市东城区政府、西城区政府,同义的),同义选项要么都对要么都错;反义选项(如有效的与无效的)必然一对一错;再分析正确答案。
①单项选择:看见反义词语必然一对一错,答案就其中一个,选择哪一个呢,找三项接近原则与其他选项比较,再选择;看见同义词,必然都对或者都错,再用三项接近原则与其他选项比较,再选择。
②多项选择:看见反义词必然一对一错,选项还不够接着找,看另外两个选项哪一个或者哪两个与反义词的其中一项更接近,如果发现两项接近那就它两,如果三项接近就它们三;看见同义词,要么都对要么都错,如果都错,剩下两个必然都对,答案选项出来了;如果两项都对,看另外两个与之沾边嘛,如果都不沾边,答案就是同义词的两项,一个沾边答案三个,两个沾边答案四个。
排除比较法:排除法加比较法的结合。
二、言外之音法:
1、看见比较明显的错误:如上面说看见批准想备案,看见赔偿想补偿,看见可以想应当,看见有权想无权。
2、行政法时间数字的问题(其他法律不适用),十个错八个。
3、带字眼比较容易错,如成立即生效;带绝对化的表述错的多;带“和”、“也”的错的较多,当然要多做题培养这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