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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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社会保险基本信息变更登记表单位编号:

单位名称(章):

注:此表一式二份,缴费单位、社保机构各留存一份

《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填写说明

1、本表由参保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化时填写。

2、单位编号:指社保机构在计算机系统中为参保单位编制的唯一识别号码。

3、单位名称(章):与工商登记、有关机关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中单位名称一致。

4、社会保险登记证编号:与社保机构颁发的社会保险登记证中编号一致。

5、组织机构代码:指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中的代码。

6、单位类型:按企业、机关、事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城镇个体工商户、其他7类填写。

7、经济类型:按国有、集体、外资、私营、其他填写。

8、事业单位经费来源:按全额拨款、差额拨款、自收自支填写。

9、隶属关系:按中央、省、计划单列市、市、县、乡镇、部队、其他分类。

10、开户银行:指参保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开户银行(分缴费户、养老金户)。

11、变更日期:指参保单位参保登记项目发生变更的日期。

12、发生变更的事项表中未列明在“其他”项中说明。

13、发生变更的事项应附相关文件材料并在备注中“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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