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环境保护管理体系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目录
1.施工环境现状及环保和水保的主要特点 (1)
2.管理方针、目标及工作重点 (1)
3.保证体系 (1)
4.管理机构及主要职责 (2)
4.1.管理机构 (2)
4.2.工作流程 (2)
4.3.主要职责 (2)
5.宣传教育培训 (7)
6.检查制度 (7)
7.施工环境保护内容及措施 (8)
7.1.施工环境保护内容 (8)
7.2.施工环境保护措施 (8)
8.水土保持措施 (12)
9.临时工程的使用及恢复 (13)
9.1.大临工程 (13)
9.2.其他临时工程 (13)
施工环境保护管理体系
1.施工环境现状及环保和水保的主要特点
京沪高速铁路地处我国经济最为发达、综合经济实力最强、最具发展活力的东部地区,纵贯北京、天津、上海三大直辖市和河北、山东、安徽、江苏四省,直接联结16个超过100万人的大城市。JHTJ-1标段主要穿行于华北平原区,地层主要为第四系冲积层、冲洪积层、海积层,一般以黏性土、粉土、砂类土为主。箱梁预制场位于该标段DK129、DK145位置,该区域城镇人口较为集中,施工时有可能引起植被的破坏以及水源、噪音的污染,所以对施工环保及水土保持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
根据以上特点,施工中应高度重视保护当地水资源和现有植被,减少噪音的污染,最大限度的减少对当地环境的破坏。
2.管理方针、目标及工作重点
方针:全面规划,合理布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强化管理。把环境保护的好坏作为工程是否创优的重要标准,严格贯彻执行“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环保原则。
目标:环境污染控制有效,土地资源节约利用,水保措施落实到位,工程绿化完善美观,努力建成一流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高速铁路。
坚持做到“少破坏、多保护,少扰动、多防护,少污染、多防治”,使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监控项目与监控结果达到设计文件及有关规定,教育培训率100%,贯彻执行率和覆盖率达100%。
工作重点:噪声与振动控制,节约用地及临时用地恢复,水土流失控制,风景名胜区保护,施工废弃物的管理等。
3.保证体系
贯彻执行《环境管理体系-规范及使用指南》(GB/T24001-2004),针对工程及环境特点,从人、机、料、法、环、测六个方面建立完整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保证体系(详见图3-1),保证环保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4.管理机构及主要职责
4.1.管理机构
根据工程对环境的要求,梁场成立环保领导小组,设环保工程师3人。 (环保管理机构框图详见图4-1-1)。
4.2.工作流程
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图4-2-1工作流程进行。
4.3.主要职责
4.3.1.领导小组职责
⑴贯彻执行有关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当地人民政府、建设单位、工程监理环保规定中的强制性条款;严格执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复该工程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⑵健全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组织机构,制定环保目标和有关规章制度,对项目施工环保及水土保持工作负总责。
⑶负责施工期间环保、水保措施和方案的制定与实施。
⑷讨论、研究和解决重要环保事宜。
施工环境保护的重点有噪声与振动控制节约用地及临时用地恢复
页脚内容
13
整改验收单 环境恢复验收单月报
总指
审查、批复
优化审批
优化审批 报告
检查
监理通知书 报告
报告
检查 检查 目标识别、重点确
认 环保措施制定
环保措施落实 环保设施安装调试 工后环境恢复
环境恢复、环保设
施内部验收
监
理单
位
指挥部
总指
国家、地方环保行政部门
施工场地、营地、便
道 一般地区路桥隧工程
环境敏感区路桥隧工
程 结合主体工程施组 编制有关环保方案
取弃土场、砂石料场 制梁场、拌合站 填报环保措施报审
单
施工单位(实施主体)
工程施工环保措施落实;各环境敏感区内工程施工环保措施落实;取弃土场砂石料场水保措施落实;施工场地、营地、便道临时用地控制;施工扬尘、噪声和水污染控制。
声屏障、车站污水处理设施施工安装;绿化工程施工。
声屏障、污水处理设施验收;主体工程坡面防护工程验收;弃土弃碴场防护措施验收;临时用地复垦和恢复验收;绿化工程验收。
准备 阶段
工后环境恢复,环保设施调试。
施工 阶段
尾工 阶段
铁道部业务主管部门
图4-2-1 环境保护工作流程
4.3.2.工程管理部环保职责
⑴组织学习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贯彻执行领导小组的指示并督促落实。
⑵保持与业主、环境监理及地方环保部门的联系,接受监督检查和指导。
⑶负责环保体系标准和有关规章的贯彻落实,确保环保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⑷组织对下检查和指导工作,深入基层认真调查和收集环境保护好的做法,并在本项目推广应用。
4.3.3.组长职责
⑴对施工中的施工环保、生态环保及水土保持工作负总责。
⑵制定和签发本施工项目环保及水土保持实施性计划。
⑶领导和带头贯彻执行国家、行业、环保政策法规,保证环保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⑷分解施工环保及水土保持目标,并责任到人进行实施。确保体系有效运行。
⑸组织对下检查和指导工作,深入基层认真调查和收集环境保护好的做法,并在本项目推广应用。
4.3.4.小组成员和环保工程师职责
⑴严格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当地政府、业主及施工技术细则规定的强制性条款。
⑵遵照执行梁场下发的有关环境保护的各项规章和指令,同上级和相关业务部门保持联系,对下做好环保指导和服务工作。
⑶经常深入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