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办法
(完整)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办法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满足公司持续发展对专业技术人员综合能力的要求,同时为专业技术人员在公司的职业提升提供明确的晋升通道,进而形成动态的、竞争性的以业绩评价、能力评估为基础的价值分配体系,提高公司内部职位晋升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充分激发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坚持“公平、公开、客观”的原则,评定标准以专业技能为主,知识与综合能力为辅;严格依据价值创造的结果(业绩)和价值创造过程中的表现,实现专业技术人员的薪酬待遇、职称升降与业绩评估的紧密结合。
第三条本方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的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定。
第二章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定第四条评定范围:研发中心、技术部、生产部、质量部及其它部门中从事技术工作的人员。
级别由低到高分为:助理、技术员、见习工程师、助理工程师、初级工程师、中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资深工程师、首席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十一个级别。
第五条具体评定条件及要求(参见附表一):第六条入职职称评定1.对新参加工作的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在公司本专业或接近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一年,经考核符合任职条件的,直接确定为相应的技术职称任职资格。
具体规定如下:a)。
大专毕业工作满一年的,可确定为技术员级任职资格,从事本专业技术员级技术职称满一年后,可确定为见习工程师级任职资格。
b)。
大学本科毕业工作满一年的,可确定为见习工程师级任职资格.c)。
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工作满一年的,可确定为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
d).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工作满半年的,可确定为初级师级任职资格.e)。
全脱产、半脱产或不脱产的在职人员参加自学考试或成人教育(如电大、函大、职大、夜大等),取得了国家承认的大中专毕业学历的,比同届的全日制正规大中专毕业生相应推迟一年认定相应的技术职称。
f).未满一年者,均为相应职称的“预备级(享受待遇但非正式职称)”。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文件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文件1. 背景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是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能力和水平进行认定,是提升专业技术人员职业发展和激励其积极性的有效途径。
2. 评定条件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学历要求:申请人应具备相应的学历背景,包括本科、硕士或博士学位。
2. 专业技术能力:申请人应具备在相关领域具备扎实的专业技术能力,包括理论知识与实践经验。
3. 工作经验:申请人应具备一定的工作经验,能够证明其在专业领域内的实践能力和成就。
4. 业绩表现:申请人应能够提供个人的业绩表现,包括相关项目的贡献、获得的专利或论文等。
3. 评定程序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的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申请:申请人需填写相关材料并提交给评定机构。
2. 材料审核:评定机构将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保符合评定条件。
3. 评审:评定机构将组织一定的专家评审组,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评审,并进行面试或考核。
4. 决定:评定机构根据评审结果,决定是否给予申请人相应的职称。
4. 职称级别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根据申请人的能力和水平,将职称分为不同级别。
常见的职称级别包括但不限于: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等。
5. 后续发展拥有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后,申请人可在相应领域继续深耕,并通过继续研究和参与相关项目来提升自身的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
6. 结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是评价专业技术人员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手段,对于个人的职业发展和职业认可具有重要意义。
评定机构应依据统一的评定标准和程序,公平、公正地进行评定,以激励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专业技术职称岗位评聘办法
专业技术职称岗位评聘办法第一条为规范专业技术职称岗位评审(考试)、聘任,充分调动和发挥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鼓励工作人员刻苦学习、钻研业务,通过实践,积极获取专业技术职称,提升工作水平和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评聘原则(一)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
(二)重品行、重能力、重实绩、重贡献、重群众公认原则。
(三)学以致用原则,注重通过评聘提升个人专业技术能力、工作业绩和素质。
(四)评聘岗位与自身工作岗位相结合原则。
(五)岗位级别聘任按照由低到高递升原则。
第三条评聘范围(一)根据我中心的工作性质和专业特点,主体岗位为会计类,辅助岗位为经济类、计算机类。
辅助岗位的等级设置低于主体岗位等级。
(二)根据我中心申报、市人社局审批,我中心专业技术岗位共24个,其中,初级岗位12个,中级岗位10个,高级岗位2个。
第四条评审申报条件和程序(一)评审申报条件1、申报人爱岗敬业,遵纪守法,能胜任本职工作;2、符合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聘任期满,方可申报。
(二)评审申报程序1、个人申请;2、科室推荐;3、主任办公会议研究。
第五条聘任程序专业技术职务申请初聘的,或聘任期满,续聘及获得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申请晋级聘任的,按以下程序聘任:(一)个人申请已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符合聘任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由个人向中心提出书面申请。
书面申请应准确、客观的概述申报人任现职以来的工作业绩、专业技术水平及工作表现,并提交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
(二)科室评价对申请人工作业绩、技术能力、工作表现给予评价认可。
(三)述职测评1、有空缺岗位时,申请人在全体人员会议上述职,经民主测评,参评人员的2/3评价为“称职”者方可聘任;2、空缺岗位不足时,申请人在全体人员会议上述职,按中心领导与职工4:6权重比例,进行民主测评打分,得分高者为聘任候选人。
(四)聘任公示对聘任候选人公示。
(五)集体决策公示无违法违纪行为反映的,由主任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决定聘任。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实施办法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实施办法根据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文件精神,坚持以人事制度改革的政策为指导,以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为目标,在合理设置各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基础上,完善评聘制度,规范评审程序,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对我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做如下规定:(一)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对象我院在职在岗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对新调入医院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在岗位上试用五个月考核合格,才能具备申报专业技术资格。
(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任职年限和要求卫生技术专业职务申报条件参见卫人发〔2001〕164号《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卫人发(2000)462号《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74号《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琼人劳保专(2007)51号《海南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暂行)》。
其它说明:1、取得后继学历拟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所学专业应与所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申报高级职称人员在取得后续学历后继续从事该专业工作1年以上方可申报,申报初中级职称人员后续学历确认以当年度12月31日前截止。
2、公派出国人员(包括国家公派和单位公派),计算任职年限;到期不归因公申请延期者,可计算任职年限;因私申请延期者,不计算任职年限;延期期满仍滞留不归者,视为自动离职,不计算任职年限;3、自费出国人员一律不计算任职年限;4、因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者,不计算任职年限;5、在职攻读定向、委培研究生及在职申请学位人员,计算任职年限;统招研究生上学期间不计算任职年限;6、根据《海南省城市医师晋升中、高级职称前下基层工作实施办法》(琼卫人[2014]14号)完成下基层服务工作;7、按照《海南省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实施办法》完成继续医学教育,并取得各年度《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年度合格证书》。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聘用管理办法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聘用管理办法一、目的为规范公司技术人员职称评定的管理,保证技术人员职称评定的公平、公正,充分调动和发挥技术团队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1.凡持有国家授权的主管部门审查认定的资质等级证书,直接从事本专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本文所规定条件者,均可参加公司的评聘,评审结果仅在公司聘任的时间范围内有效。
2.公司全体工程技术人员,部门主管、部门负责人:2.1技术中心:开发和工艺开发人员;2.2质量部:质量技术人员,检测、理化、试验人员;2.3设备部:设备技术人员;2.4生产车间:现场技术人员;2.5其它人员:具有专业学历人员。
三.职责1评审组织:由公司高层领导、行政部、研发部、工程部、质量部、设备部、生产部负责人组成。
总经理任组长,常务副总,技术副总任副组长。
2.行政部:2.1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聘用工作组织及资格审核工作;2.2负责技术人员职称评定相关档案文件的保存、更新、发布。
四、工作程序1.评审程序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者,由本人填写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提交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及学历、由行政部负责对其任职资格进行审核,通过任职资格审核的由评聘小组对申报人的技术水平、工作业绩、综合能力等全面审查,并提出评聘意见。
2.聘任经公司职称评聘小组评议通过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要有相应的任职资格且在本专业岗位上从事相关工作,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可高职(职称)低聘或低职(职称)高聘,公司统一下发职称聘任决定,聘期一年。
专业技术人员在担任技术职务的任职期限内,按照公司薪酬制度,发放相应的技术职务工资。
3.任职条件4、外聘技术人员的评定要求4.1外聘技术人员是由公司根据需要并按任职条件直接聘任的符合公司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4.2外聘技术人员服务期为两年及两年以上且剩余服务期超过一年的,符合公司内部技术人员职称评定要求的,可以申请职称评定;5、专业技术职务设置及考评:5.1专业技术职务设置:专业技术职务设置原则、数额和各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结构比按公司规定和部门任务的实际需要设定,并随着公司技术、生产发展的需要,适时进行合理的调整。
专业技术人员中级、初级职称评审考评办法
中学专业技术人员中级、初级职称评审办法为进一步完善学校专业技术人员中、初级职称考评体系,全面、客观、公正评价每一位教师,促进全体教师在德、能、勤、绩等方面全面提高,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价内容(一)思想品德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2、努力学习党的方针、政策、条例、法则,关心政治时事;3、积极参加各项政治活动;4、模范遵守党纪国法、教育法规,严格遵守劳动纪律;5、廉洁奉公,正确处理国家、学校、个人三者的关系。
(二)业务能力1、系统地学习过教育学、心理学、教学法,具有坚实的教育理论水平;2、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扎实的基础理论,能理论联系实际;3、能全面正确地掌握大纲,熟练地驾驭本学科各年级的教材并掌握其内在的联系;4、教学经验丰富,教育教学研究水平高;5、能全面履行教师职责,胜任本学科各年级教学,有较强的实验操作和运用各种教学手段的能力;6、胜任班主任工作,能使后进班级较快地转变成先进集7、能在文化专业知识与教育教学方法方面对教师进行有效的指导;8对本学科教学业务中的疑难问题能迅速准确解答;9、处理课堂教学和思考教育工作中的疑难问题;10、课堂教学组织严谨,结构合理,善于应变;11、有转变差生和培养优生的丰富经验;12、善于设计、组织班级、团队或学生课外活动;13、善于组织、指导教育教学研究活动;14、能接受新的教育思想,广泛的收集并处理教育教学信息;15、有发现教育教学中的问题,针对性地选择研究课题,完成科研计划的能力;16、有较强的撰写教育教学论文的能力。
(三)工作态度1、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2、自觉服从组织分配,作风正派,团结同志,言行举止堪称师生表率;3、关心爱护学校;4、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5、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6、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对学生既严格要求又爱护尊(四)工作成绩1、自任教以来,所带班级成绩突出。
2、学生巩固率能够达标,班级管理有特色;3、任教班级学生能自觉遵守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遵守班规校纪;4、任教班级在全校的班风、班貌好。
专业及技术人员职等评定及聘用管理办法
**有限公司文件签发人:专业/技术人员职等评定及聘用管理试行办法第一条目的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发展通道,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提升设定阶段性目标,形成动态竞争性的以业绩评价、能力评估为基础的价值分配体系,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原则“评定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评定标准以业绩第一"的原则,严格依据价值创造的结果(业绩)和价值创造过程中的表现,实现专业/技术人员的薪酬待遇、职等升降与业绩评估的紧密结合.第三条适应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条评定组织由“专业/技术人员职等职级评定小组"负责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等职级进行集体评定和审议,评定小组组长最终裁决。
“专业/技术人员职等职级评定小组"成员如下:组长:总经理成员:技术委员会成员及相关人员第五条职等职级的设定技术人员职等晋升序列共分为七等17级: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主管工程师、主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首席工程师;同一职等中根据职责、业绩和资历等的不同,设置不同的职级:财会、品质工程、产品数据管理、标准化、技术支持等岗位专业人员,同样可评聘专业职等,走专业化发展道路。
专业人员职等晋升序列共分为五等13级:员级、助理级、师级、主管级和主任级,同一职等中根据职责、业绩和资历等的不同,设置不同的职级如下(以财务专业为例):专业/技术人员职等序列的划分以及与行政序列的对应详见附表一《专业/技术人员职等序列对应表》。
第六条不同职等的技术人员分类多少不同,随着技术职等的提高,要求技术人员的知识面越来越宽,即分类越来越少。
职等与专业分类对应表见附件二。
第七条根据公司技术专业需要,技术人员主要分为:产品设计、应用开发、测试验证、产品工艺、制造工艺、品质控制、设备技术等七大类;每一类可根据公司发展和管理的需要再进行细分,如:结构、性能、材料、EMI等.第八条评定标准评定标准是对任职资格的认定,获得任职资格后才能被聘用为相应等级的技术人员或技术管理人员。
技术类员工职级评定办法
(5%)
初级职称1分,中级职称3分,高级职称5分,无职称0分。
专业能力与业绩
60%
必备知识(10%)
考试成绩:50以下1分,51-60得3分,61-70得5分,71-80得8分,81-90得9分,91以上得10分。
专业技能(30%)
综合评价:
专业业绩(20%)
综合评价:
素质
评估
20%
创新、责任心、成就导向、学习、团队、人才培养六维度
5、ERP编码:能熟练编写ERP编码2分,不太熟练1分。
6、创新能力: 在双吸泵、多级泵、轴斜流泵、渣浆泵等产品设计中,提出了创新设计思路并被应用1分/项(在他人思路指导下完成的不记分);日常工作不墨守成规,经常有创新思维加1~2分。
近三年专业业绩
20%
产品设计
专利
论文
科技成果
重大项目
0~8
0~5
0~3
被评估人岗位
评估时间
评估小组成员
项目
分项
评定认证说明
评分
资格
标准
20%
学历
(5%)
大专1分,二本2分,一本3分,研究生4分,博士5分
专业
(5%)
其他专业0.5分,部分接近本专业2分,非常接近本专业3.5,本专业5分
工作经验
行业经验
(5%)
行业工作经验1-2年工作经验2-3年1分,行业经验2-3年工作经验3-5年2分,行业经验3-5年工作经验5-10年3分,行业经验5-10年工作经验10年以上4分,行业经验10年以上工作经验15年以上5分。
4
积极尝试新思想、新方法,能将行业先进的技术与方法进行运用与推广。
5
描述:
事业专技人员职称评定规则
事业专技人员职称评定规则一、概述事业专技人员职称评定规则是为了规范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确保评审工作公正、公开进行而制定的。
二、评定原则1、公正、公平、科学;2、精通本专业的基本理论、知识、技能和工作方法,熟练掌握必要的实验技能和做法;3、在本专业领域发表过有价值的论文、著作和技术报告,有一定的科研实践和成果;4、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与业务水平,能在本专业领域解决实际问题,能够带领下属进行技术研究、技术开发和技术创新。
三、评定条件1、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历,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者;2、工作年限不少于5年,其中在本专业领域工作年限不少于3年;3、具有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或国家、行业、地方认定的高级技工、高级工程师、高级农艺师、高级设计师、高级教师、高级财务师等称号,且持续有效;4、在本专业领域发表过3篇及以上论文,或具有相应技术著作、专利等技术成果;5、具有一定的技术管理经验,能开展技术培训、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等工作;6、能够运用计算机、办公自动化软件等现代化办公技术,熟悉本专业领域常用的技术软件,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
四、评审程序1、事业单位人事部门召集具有相应职称的专委会;2、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条件和评审原则,对评审材料进行审核;3、评审委员会根据审核结果,对个人进行综合评审;4、评审委员会形成评审报告,并报人事部门审批;5、人事部门根据评审结果,确定聘用或晋升人员的职称。
五、注意事项1、评审过程应当遵循公开、公正、科学的原则,严禁与个人关系、人情关系、组织关系等非专业因素有关的干扰;2、对于本专业领域实际工作经验相对较少的申报人员,应当注重考察其在学术、科研等方面的表现;3、评审结果不得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的意见,也不得与其他评审工作挂钩,严格保密评审结果;4、评审委员会应当由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和技术骨干组成,评审人员应当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和专业水平。
公司专业、技术人员职等评定及聘用管理办法
公司专业、技术人员职等评定及聘用管理办法1. 引言为了提高公司的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水平和效率,制定本《公司专业、技术人员职等评定及聘用管理办法》。
2. 职等评定2.1 职等定义职等是对专业技术人员在公司中的职业水平进行分类和评估的等级制度。
本公司职等分为四个级别:初级、中级、高级、资深。
2.2 职等评定标准•初级: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完成基本的工作任务,并能遵循公司的规章制度;•中级:在初级职等基础上,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能够独立完成复杂的工作任务;•高级:在中级职等基础上,具备深入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解决复杂的技术问题,并对团队成员进行指导;•资深:在高级职等基础上,具备卓越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独立研发创新产品或解决复杂的技术难题。
2.3 职等评定流程•员工提交申请:员工通过内部系统提交职等评定申请,包括个人简历、相关证书和工作经历等信息;•部门主管审核:部门主管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推荐适当的职等;•职等评审委员会评定:由职等评审委员会对员工的申请进行综合评估,并确定最终的职等。
3. 聘用管理3.1 聘用条件•具备相应职等的专业技术人员;•具备相关的学历和工作经验;•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
3.2 聘用程序•招聘公告发布:公司根据需要发布招聘公告,并在内部和外部渠道进行广告宣传;•简历筛选:公司对投递的简历进行筛选,选择符合条件的候选人进行面试;•笔试面试:公司组织笔试和面试环节,考察候选人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考核评估:公司对面试通过的候选人进行进一步的考核评估;•最终聘用:公司确定最终的合适候选人并发出聘用通知。
3.3 聘用合同公司与被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薪酬、工作内容、工作地点等。
4. 职称评定4.1 职称定义职称是对专业技术人员在职业发展过程中的职业水平进行评定的一种荣誉称号。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规定(企事业单位规章制度)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规定为认真落实全省、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和211民生工程,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充分发挥职称工作在我院发展中的作用,规范评审程序,切实做好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此量化评审标准。
具体如下:一、凡参与评定与xx相关的初、中、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符合上级职称部门相关评审条件要求。
二、在符合上级规定的评审条件范围内,根据参评人员学历年限、专业技术工作年限、现职称任职年限、年度考核、辅导员(班主任)工作、任课量、教科研成果、突出贡献以及奖惩情况等综合指标进行评分。
根据综合量化分数的排序,依据上级分配的职称职数,由高到低上报有关人员材料。
排名时,综合量化分数相同者,学历符合要求者排在前;学历破格者排在后。
三、申报人要对自己提供的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论文论著、业绩成果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弄虚作假者实行“一票否决”,并取消三年的申报资格。
四、凡受xx处分者,三年内不得参加职称评定。
五、各项指标分值(一)学历。
凡研究生毕业取得硕士学位计2分;研究生结业取得硕士学位计1.5分;双学位计1.2分;本科毕业计1分。
(二)专业工作年限。
凡担任本专业技术工作每年计0.5分,各年相加之和为综合分。
(三)现职称任职年限。
自取得现职称起(职称评定聘任时间),每年计1分,各年相加为综合分,不足一年超过六个月者,按一年计算,不足6个月者,按半年计算。
(四)凡既有教师系列职称,同时又具有相关专业、由国家人事部门统一考试认定的中级(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计3分。
(五)年度考核情况。
凡年度考核合格者,每年计1分,优秀者每年计1.2分。
各年度考核得分加总之和除以考核年度数为考核情况综合分(高级任职年限为近5年的;中级任职年限为近4年的)。
(六)辅导员(班主任)工作。
每学期计1分,获得一次优秀辅导员(班主任)加0.5分,各学期相加之和为综合分。
妇幼保健院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实施办法
妇幼保健院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实施办法为完善岗位聘用管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评价和职务聘任相分离,建立科学规范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与使用机制,实现人才与岗位的最佳配置,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第一章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核与认定第一条医院按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负责全院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工作。
第二条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审核岗位职数不够时,按下列办法进行调控:1.凡申报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必须符合我省职称评定所要求的所有条件,院龄达3年以上。
2.符合条件的人员根据医院《职称晋升、聘任量化积分评定工作实施方案》进行量化积分,按分配名额从高分往低分录取。
第二章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第三条评聘分离。
医院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职务聘任相分离,坚持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
根据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方案,科学设置各类各级专业技术职务,并确定相应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
第四条评审组织。
符合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人员,由医院组织评聘。
第五条聘任原则1、坚持向从事临床一线及妇幼保健业务人员倾斜的原则。
2、公开、公正、择优原则。
3、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重团队考评原则。
4、评聘结合,岗职相符原则。
第六条聘任条件1、受聘人具有本专业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已取得证书。
只通过评审未取得证书或者未按医院规定评审程序取得证书者不予聘任。
2、受聘人能胜任并履行其岗位职责。
3、受聘人须热爱本职工作,具有优良的医德医风和高尚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团队精神、敬业精神。
对于有违医德、行业作风、国家法律法规行为者采取一票否决制。
4、依据岗职相符原则,需在本专业岗位方可申请聘任,从事管理工作的中层干部除外。
第七条下列情况之一者缓聘1、无工作岗位的待聘人员。
2、正在接受纪检监察立案调查或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需缓聘的。
4、连续推荐两年,没有通过者,暂缓一年推荐。
5、在申报过程中经查实有抄袭、剽窃他人论著、科研成果或伪造学历、资历、记录、证件、报告等弄虚作假行为的。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办法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满足公司持续发展对专业技术人员综合能力的要求,同时为专业技术人员在公司的职业提升提供明确的晋升通道,进而形成动态的、竞争性的以业绩评价、能力评估为基础的价值分配体系,提高公司内部职位晋升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充分激发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坚持“公平、公开、客观”的原则,评定标准以专业技能为主,知识与综合能力为辅;严格依据价值创造的结果(业绩)和价值创造过程中的表现,实现专业技术人员的薪酬待遇、职称升降与业绩评估的紧密结合。
第三条本方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的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定。
第二章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定第四条评定范围:研发中心、技术部、生产部、质量部及其它部门中从事技术工作的人员。
级别由低到高分为:助理、技术员、见习工程师、助理工程师、初级工程师、中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资深工程师、首席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十一个级别。
第五条具体评定条件及要求(参见附表一):第六条入职职称评定1.对新参加工作的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在公司本专业或接近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一年,经考核符合任职条件的,直接确定为相应的技术职称任职资格。
具体规定如下:a).大专毕业工作满一年的,可确定为技术员级任职资格,从事本专业技术员级技术职称满一年后,可确定为见习工程师级任职资格。
b).大学本科毕业工作满一年的,可确定为见习工程师级任职资格。
c).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工作满一年的,可确定为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
d).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工作满半年的,可确定为初级师级任职资格。
e).全脱产、半脱产或不脱产的在职人员参加自学考试或成人教育(如电大、函大、职大、夜大等),取得了国家承认的大中专毕业学历的,比同届的全日制正规大中专毕业生相应推迟一年认定相应的技术职称。
f).未满一年者,均为相应职称的“预备级(享受待遇但非正式职称)”。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办法(2023年09月27日发布)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办法(试行)(2023年09月27日发布)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职称体系 (2)第三章评价标准 (3)第四章评价机制 (4)第五章评审委员会建设 (5)第六章监督管理 (7)第七章附则 (7)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加强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工作,高质量推进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队伍建设,更好服务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就业优先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化经济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等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遵循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才开发规律,突出专业水平和创新实践,科学客观公正评价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创新能力、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
第三条对企业、社会组织、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中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人员,事业单位中从事人力资源管理服务的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开展职称评价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全国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职称评价统筹规划和综合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职称评价综合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
第二章职称体系第五条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职称属于经济职称系列,设初级、中级、高级。
初级职称设助理级,高级职称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
初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名称依次为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人力资源管理师、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
第六条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各层级职称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相对应。
正高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一至四级,副高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五至七级,中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八至十级,初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一至十三级。
第三章评价标准第七条坚持把品德放在评价首位,重点考察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的政治立场、职业道德、职业操守和履行社会责任情况,弘扬爱国奉献、创新协作、诚实守信的职业精神。
铜仁市疾控中心职称评定办法
铜仁市疾控中心职称评定办法为了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管理,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中心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专业技术职称晋升工作在中心专业技术职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
本着坚持实事求是、突出实绩、注重水平、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将符合晋升条件的优秀专技人员推荐上报,评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中心确定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名额。
第三条规范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推荐上报工作程序,做到“三公开”,即:职称晋升文件公开、中高级申报的岗位职数公开、拟申报晋升人员基本情况公开,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推荐工作按照本人申请,中心专业技术职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然后根据晋升条件进行比照衡量,对具备晋升资格人员进行公示。
第二章申报推荐条件第四条申报推荐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基本条件是:(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三)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业务知识;(四)符合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五)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第五条专业技术人员在任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推荐:(一)受司法、党政纪律处分未满两年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或司法部门审查的人员;(二)出国进修或脱产学习一年以上,至今未回单位工作的人员;(三)病休一年以上,至今尚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人员;(四)无故不参加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或在规定任职年限内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及其以下的人员;(五)未按规定完成到农村医疗卫生机构服务任务的人员;(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负主要或全部责任的人员;(七)工作中懒、散、慢、不能很好完成本职工作者;(八)其它政策另有规定的人员。
第三章申报推荐程序及公示第六条申报推荐工作应遵循以下程序:(一)确定指标。
按县人社局要求核定本单位申报推荐指标(指中、高级职称),原则上本着等额评聘结合,拟晋升的职称系列有空岗,不能超额申报晋升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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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满足公司持续发展对专业技术人员综合能力的要求,同时为专业技术人员在公司的职业提升提供明确的晋升通道,进而形成动态的、竞争性的以业绩评价、能力评估为基础的价值分配体系,提高公司内部职位晋升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充分激发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坚持“公平、公开、客观”的原则,评定标准以专业技能为主,知识与综合能力为辅;严格依据价值创造的结果(业绩)和价值创造过程中的表现,实现专业技术人员的薪酬待遇、职称升降与业绩评估的紧密结合。
第三条本方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的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定。
第二章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定
第四条评定范围:研发中心、技术部、生产部、质量部及其它部门中从事技术工作的人员。
级别由低到高分为:助理、技术员、见习工程师、助理工程师、初级工程师、中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资深工程师、首席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十一个级别。
第五条具体评定条件及要求(参见附表一):
第六条入职职称评定
1.对新参加工作的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在公司本专业或接近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一年,经考核符合任职条件的,直接确定为相应的技术职称任职资格。
具体规定如下:
a).大专毕业工作满一年的,可确定为技术员级任职资格,从事本专业技术员级技术职
称满一年后,可确定为见习工程师级任职资格。
b).大学本科毕业工作满一年的,可确定为见习工程师级任职资格。
c).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工作满一年的,可确定为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
d).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工作满半年的,可确定为初级师级任职资格。
e).全脱产、半脱产或不脱产的在职人员参加自学考试或成人教育(如电大、函大、职
大、夜大等),取得了国家承认的大中专毕业学历的,比同届的全日制正规大中专毕业生相应推迟一年认定相应的技术职称。
f).未满一年者,均为相应职称的“预备级(享受待遇但非正式职称)”。
2.除上述规定的其他情况的新入职人员,由人力资源主管部门根据职称评审标准确定为相应的职称级别,并报总经理审批。
3.员工职称晋级必须通过公司内部职称评审小组评审取得专业技术资格。
第七条技术员级、见习工程师级、助理工程师级、初级工程师级、中级工程师级必须任职满一年以上方有资格申报高一级;高级师级、资深师级、首席师级必须任职满二年以上方有资格申报高一级;首席师级、副总工级必须任职满四年以上方有资格申报高一级。
公司对初次评聘各技术职称人数不设比例。
一般不得越级申报,但有特殊贡献和突出表现的人员可提前晋升或越级申报。
第八条破格申报
对为公司作出突出贡献,但不够以上职称评定年限资格者,包括:独立(或作为主要人员)开发研制出新产品,并为公司取得很好的经济效益(利润在100万元/年以上)者;提出技改等建议被采纳者,在等于或高于现有产出及质量的情况下,为公司降低成本在100万元/年以上者;毕业后未获评任何国家技术职称,但工作经验丰富,能力强,是部门工作的骨干,为公司作出其它突出贡献者。
第九条比例原则
1.各级别职称人数应保持合理比例,首席师、资深师、高级师:中级师、初级师、助理
师:见习师、技术员级以下的比例原则上应按此确定:1:4:5。
2.人力资源规划部门编制应考虑各部门职称级别的人数比例。
第十条其它
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谎报工作成绩,剽窃他人成果者,不能评定高一级任职资格,已评定人员中,经核实有上述问题的,应由专业评审小组撤消本次晋升资格。
第三章评审程序
第十一条设立职称评审小组,其主要职能为内部职称评定、新员工入职职称定级,小组成员原则上为8-10人,由公司相关领导及专业人员组成。
第十二条评审小组的评审工作一般每年举行一次,评审时间为当年年终考核结果出来后。
出席评审会会议的成员最低人数不得少于总数的3/4,评定小组组长根据评定小组意见有最终裁决权。
第十三条根据当年参评对象的专业分布和数量比例,由人力资源部门组织和召集相关部门经理、专业技术人员共同组成执行评审小组,亦即当年的专业评审小组。
为了保证评审工作的连续性,在抽取评审小组成员时,上一年度的成员应不少于三分之一。
第十四条职称评审小组的评审工作,按下列程序进行:
(1)人力资源部门将当年参评的基本情况以及政策规定、注意事项等向评审小组作全面介绍,并提供每个参评对象的完整准确的评审材料。
(2)职称评审小组应详细审阅人力资源部门提交的考评材料,掌握考评的全面情况,评定小组应对参评对象的技术水平和业绩、所取得的资质证书、成果(含论文、著作)等情况进行评议,提出具体审查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参评对象的能力、水平、成绩、贡献和考核意见进行充分的讨论,综合评价。
(3)评审小组表决。
在充分酝酿,反复比较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一次性表决。
经参会小组成员三分之二及以上赞成,参评对象的专业技术资格方获通过。
未出席评审会议的成员不得委托投票,更不准多次、反复投票。
(4)公布评审结果。
评审小组应对评审会议情况出具书面意见,同时,在每个参评对象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见附件)中填写具体评审意见及投票结果,经组员签字或盖章后,报总经理审批后由人力资源中心公布。
第四章专业技术职称晋升
第十五条获得职称资格后才能被聘用为相应等级的技术人员或技术管理人员。
取得职称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薪酬待遇相应调整。
第十六条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可及时对其解聘:
1.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任期考核中不合格者。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5.因身体状况及其他原因,已不能履行工作职责者。
第十七条职称级别的评定标准、相对应的行政管理职位和工资级别见附表一:
第五章技术人员工资晋级评定
第十八条技术人员工资晋级原则依照公司《薪酬福利管理制度》执行。
为加速培养和人才梯队建设,每年除制度性调薪外,还有一次表现优秀和作出突出贡献人员调薪机会,原则是评价前20%人员。
评价依据是《技术人员评审因素评分表》(附表三)进行打分评比。
第六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发行之日起执行。
附表二:职称评定流程
流程说明:
1.目的:明确职称评定的基本程序,规范职称评定工作。
2.原则:过程清晰,涉及部门职责明确。
3.流程说明:
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填表说明
1.本表主要由单位组织填写,职称申请表及基本情况栏目也可由专业技术人员本人填写。
2.经职称评审小组评审通过并由总经理审批公布的,将此表存入本人档案。
职称评定申请表
申请人基本情况
工作经历
学习培训经历
任现职前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
任现职后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
任现职后取得的资质证书、成果及受奖情况
任现职后的著作、论文及重要技术报告等
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
评审审核意见
专业技术人员评审因素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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