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范本之小吃店加盟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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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吃店加盟合同

【篇一:薛阿婆加盟协议书】

山西顶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加盟协议书

甲方:山西顶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地:山西省太原市长治路大唐龙庭13号楼1单元8层803室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鉴于:

甲方系一家专业从事餐饮服务和管理的公司,其旗下品牌“薛阿婆巴

蜀民俗小吃”经过数年的经营和推广已得到市场的一致认可,具备较

大的市场潜力和发展空间。现乙方向甲方提出加盟经营“薛阿婆巴蜀

民俗小吃”这一品牌的意向,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乙方在充分阅读

并认可本协议约定的全部内容的前提下,甲乙双方签订本加盟协议,以共同信守。

一、特许经营权

1.特许经营权的范围

甲方特许经营权的范围包括:“薛阿婆巴蜀民俗小吃”的注册商标及

服务标志、相关产品及制作技术、产品包装设计、门店装修风格设计、网络域名、销售管理系统(收银系统)及经营模式等。上述权

利全部归甲方所有。

2.特许经营权的授予

本协议约定期限内,甲方授权乙方在区域内开设加盟店,专门提供“薛阿婆巴蜀民俗小吃”品牌的餐饮服务。甲方向乙方颁发《特许加

盟证书》并提供相关企业认证标准。

3.乙方加盟店在特许经营范围内独立经营、自负盈亏。

二、加盟费、保证金和管理费的确定与支付

(一)加盟费

1.单店加盟。甲方根据乙方门店场地面积大小一次性收取加盟费。

1.1门店面积小于300平方米的,加盟费为人民币20万元;

1.2门店面积在300平方米—400平方米(含300平方米)的,加

盟费为人民币28万元;(最佳店面面积)

1.3门店面积在400平方米—500平方米(含400平方米)的,加

盟费为人民币35万元;

1.4门店面积在500平方—600平方米(含500平方米)的,加盟

费用40万元;

1.5门店面积在600平方米以上(含600平方米)的,产品结构要

做较大调整,加盟费用另行协商确定。

2.区域代理。“薛阿婆巴蜀民俗小吃”品牌省级代理费为人民币150

万元,每开设一家分店,需另行支付技术支持费10万元;“薛阿婆

巴蜀民俗小吃”品牌地区(市)级代理费为人民币50万元,每开设

一家分店,需另行支付技术支持费10万元。

2.1区域代理在当区域店面正常营业1.5年后,经研究调查,在开

设分店各方面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店面位置、消费人群流量、经营

资金回笼等)须开设分店或加盟店,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当区域的代

理权,前期费用不给与退款,特此说明。

(二)保证金

1.单店加盟的保证金依据上述加盟费单店面积依次为人民币5万元、8万元、10万元、15万元等,不计息。

2.地区代理的保证金为人民币30万元,省级代理保证金50万元,

不计息。

(三)管理费

乙方根据单店营业额按月向甲方缴纳管理费。

1.单店月营业额在人民币40万元以下(不含40万),免受管理费.

2.单店月营业额在人民币60万元以下,乙方按全月营业额的1.5%向甲方缴纳管理费。

3. 单店月营业额在人民币60万元—70万元(含60万元),乙方按全月营业额的3%向甲方缴纳管理费。

4. 单店月营业额在人民币70万元—80万元(含70万元),乙方按全月营业额的5%向甲方缴纳管理费。

5. 单店月营业额在人民币80万元以上(含80万元),乙方按全月

营业额的6%向甲方缴纳管理费。

乙方为区域代理的情形下,仍应按单店营业额为依据,向甲方缴纳

管理费。

(四)加盟费、保证金和管理费的支付

1.方式加盟甲方,乙方门店面积为平方米。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

日起 7 日内将加盟费、保证金万元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2.乙方应于每月账务结算完成后按照营业额及支付比例向甲方缴纳

管理费。

三、店址的选择和装修工程

1.店址的选择。乙方负责加盟门店地址的选择、场所的租赁等事宜,甲方可对乙方店址进行实地考察并提供指导性建议。考察期间食宿、交通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2.店面的装修工程。为保证“薛阿婆巴蜀民俗小吃”品牌对外宣传的

统一性、完整性以及产品质量稳定性,乙方门店整体装修设计及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和服务标识设置等应当由甲方统一负责。门店

装修施工及设备采购等预算费用经乙方签字确认后,甲方组织人员

进场进行施工作业。乙方负责协调物业、消防、公安等部门的关系,确保装修工程的顺利完成。

3.装修工程费用。原则上按每平米3300--3500元收取费用。其中包

括装修材料费、工程费、厨房设备费、餐具、桌椅、收银软件等费用;不包含材料以及垃圾的搬运费、门头logo、灯箱、广告、消防、燃气、空调改造等项费用。具体事项以及费用支付办法双方再协商

确定。

4.说明:装修条件是毛墙毛地。如对原有装修的拆除以及对店面以

外也需要装饰,费用由乙方负责。

四、经营指导和技术支持

1. 甲方为乙方委派厨师长(技术指导)1名和筹备管理人员1名(乙方可自配),对乙方销售的食品从原材料采购、加工制作等方面到销

售进行全流程的监督和管理。

2.在乙方装修期间,甲方根据乙方店面面积与菜品结构,合理安排

主要技术人员,但人员工资由乙方按公司要求同步发放。

3. 乙方开业之前,甲方为乙方提前培养8至15名厨房核心技术骨干,并支持乙方开业运营6个月。6个月后如若乙方继续要求甲方人

员支持,甲方将合理调整人员继续支持乙方,(店面运营3个月后,乙方需按照甲方制定的薪资待遇给与发放)。并每半年签订用工合同,并每月支付日常管理费用,费用根据店面大小收取:200—300

平米每月2000.300---400平米每月3000元.400---500平米每月

4000元。500平米以上每月5000元。否则甲方不在给予人员方面

的支持,但乙方可自行安排技术人员到总部学习,对各店销售达到

收取管理费的店面可以免收这项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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