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竞价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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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竞价须知
受委托,我中心对曲江林场山子背工区林地经营权和林木资源以挂牌交易方式公开转让,现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以下竞租须知:
一、公开竞价标的情况:
1、林地经营权转让范围:山子背工区Ⅱ—4—1、5、6;Ⅲ—1、
2、
3、4—1、4—2、5—1、5—2、6—1、7—2(部分)、8—1、11—1、12—1(部分)、13、1
4、15—1、15—2;Ⅳ—1、2、3、6、7、9小班,具体界线以附图红线为准,植被情况以现状为准。林地经营权转让面积3075亩,转让期限为50年,
2、林木资源转让范围:
3、林地经营权价格:
4、林木资源转让价款:
二、挂牌交易时间与地点:
竞价会时间地点:2014年月日上午10:00时在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举行。(各竞租人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和入场通知书准时参加,竞租人未能按时到场的,视同放弃竞租资格。)
三、竞租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报名。
四、资料索取
有意竞租人请在2015年月日时前到本中心咨询交易标的相关情况(8时30分至12时,14时30分至17时20分),亦可直接登陆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om)下载相关资料。
五、报名手续:
竞租保证金的缴纳:
(1) 竞租保证金的标准为人民币万元。有意竞租人须于2014年月日17时前将竞租保证金转入以下指定帐户:户名: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号:2005022138000003814;开户行:韶关工行西河支行。
(2)竞租保证金的收取只接受银行转帐,竞租保证金转入人(单位)须与竞租报名人(单位)一致,如竞租保证金转入人(单位)与竞租报名人(单位)不一致的须开具委托书和代缴声明,竞租保证金转入人(单位)与竞租报名人(单位)不一致的,有权取消其竞租报名资格。竞租保证金不可中途撤回。
报名所需资料、报名时间与地点:
(1)以个人名义报名竞租的,须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两份。
(2)以单位名义报名竞租的,须提交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两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3)委托代理人进行报名或参加现场竞租的,除以上资料外,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一份、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4)有意竞租人须持以上资料以及竞租保证金的银行转帐凭证,
按指定的报名时间前往指定的报名地点办理报名手续,方具备参加竞租的资格。
报名时间: 2014 年月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00),提前或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地点: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标的勘察:有意竞租人自行到山场现场进行踏勘。踏勘现场和参加竞价所发生的费用由竞租人承担。
七:竞价会须知:
1.竞租人按规定的竞租时间和地点集中,凭身份证原件和入场通知书,领取竞租号牌进场参加竞租,竞价时仅限竞租人本人(或委托代理人)入场。
2.竞租人未能按时到场的,视同放弃竞租资格。
3.为保证竞租工作顺利进行,竞租人参加竞租前应充分了解和知悉本须知、山子背林地承包经营合同书相关约定及标的状况,竞价开始后现场不作任何解答。
4.竞价方式按明标竞价方式进行:
(1)此次公开竞价采取转让价格由底往高价竞价方式,增幅价标准为人民币万元。主持人在竞价过程中,可视现场具体情况,提高增幅价标准。
(2)主持人宣布竞价开始后,竞租人首轮报价不得低于公布的转让底价,如超过转让底价则必须按转让底价数加一个增幅价报价或一个增幅价的整倍数报价,否则报价无效。
(3)主持人当场公布首轮报价的最高报价,有愿意增价者举牌示意,现场工作人员发放给其报价单进行第二轮报价,第二轮报价不得低于首轮报价的最高报价,且必须是按首轮最高报价加一个增幅价或一个增幅价的整倍数报价,否则报价无效。以此类推,直至产生最高报价。
(4)主持人宣布最高报价且报价三次后无竞租人举牌示意增价的,由最高报价者竞得,此后再报价无效。如出现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最高报价者,且无竞租人举牌示意再增价的,则由相同最高报价者通过现场抽签方式确定竞得人。
(5)主持人宣布竞价开始后无竞租人报价的,主持人宣布终止竞价,收回交易标的,如只有一人进行报价且其报价高于底价则该竞租人竞得该标的。
5.取得竞得权的竞租人须当场签定《成交确认书》,拒不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的,视为自动放弃竞得权,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且取消该竞租人参加今后委托方所有标的的报名资格。
6.成交后委托方和竞得方须按相关规定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附表)
7.竞得方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三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山子背林地承包经营合同书》。
8.取得竞得权的竞租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签订《山子背林地承包经营合同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竞得权,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且取消该竞租人参加今后委托方所有交易标的资格。
9.未取得竞得权的竞租人,其竞租保证金在竞租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退还;竞得人的竞租保证金在该竞得人按规定签订《山子背林地承包经营合同书》并缴齐履约保证金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退还。
10.林地出租期限以发布的信息为准。
11.竞得人取得竞得权后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林地全部或部分转租、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否则委托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收回标的。
12.竞得人通过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事实或以不正当手段竞得的,组织方有权宣布竞价无效,解除已签订合同,收回标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给委托方或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追究责任。
八、成交结果确认及资格后审:
竞价会成交后,竞得人必须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本中心进行资格复核。通过复核的,本中心与其签订《成交确认书》;未通过资格复核的,取消其竞得资格,并将其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没收。委托方、交易中心对被认定为无效资格的竞得人及其提供所有资料不作解释。
(一)提交资料:
1、以单位名义参与竞租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委托代理的,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检察院查询证明。
2、以个人名义参与竞租的:身份证(如委托代理的,必须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