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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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实施意见
中共广州市委文件
穗字〔2010〕14号
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实施意见
(2010年11月1日)
为贯彻中央关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大战略部署,深入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若干意见》(粤发〔2010〕8号),扎实推进广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全力打造国际商贸中心和世界文化名城,促进经济社会实现叉好又快发展,现提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施意见如下。

一、加快形成扩大内需的长效机制,促进经济增长向消费、投资和出口协调拉动转变
(一)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力。

1.积极落实鼓励消费的优惠政策。

继续开展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和以旧换新,落实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推进农村道路和城市路灯节能改造。

落实带薪休假和弹性休假制度,推进国民旅游休闲计划,推行旅游消费券。

推动建材、信息、设计和宽带下乡。

2.深入挖掘和培育新的消费增长点。

积极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进一步加大对中低收入市民的住房保障力度。

引导租赁、信用和网络等新型消费模式,推动文化娱乐、教育培训、旅游休闲、信息服务、医药保健、体育健身、家政服务等新兴消费。

到2012年,全市居民消费率超过32%。

3.增强中心城市的消费集聚功能。

进一步完善城市核心街区商业网点规划和建设,吸引国内外知名商家落户广州,完善提升北京路、上下九路、天河路、环市东路、中山三路等零售商圈功能,推动珠江新城、天河北、白云新城等新兴商业集聚区建设。

加快开发从化新温泉、花都王子山、增城白水寨、白云帽峰山等特色旅游区域。

加快农村商品流通网络体系建设,推动“万村千乡”连锁企业拓展销售和服务网络。

到2012年,新打造3个以上拥有信息技术支撑、具有“广州价格”功能的新型交易市场,新培育1-2家中国连锁100强企业,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超过5000亿元,其中连锁经营销售额占比超过62%。

4.大力拓展内需市场。

重点培育琶洲国际商务会展核心功能区,积极发展会展关联产业,依托广交会品牌优势,做大做强汽车、纺织服装、家具建材、住房等专业展览展会。

积极组织各类广货推介会、展销会、洽谈会,推动广货全国行,支持企业在国内主要城市建立广货商品展贸城。

推动外商投资企业、加工贸易企业扩大内销。

建设全国旅游综合改革示范城市,积极拓展广州旅游胜地招商推广,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旅游企业和旅游品牌,吸引海内外游客来穗观光消费。

到2012年,全市旅游总收入超过1000亿元。

(二)保持投资稳定较快增长。

5.强化重大项目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带动作用。

按照“在建一批、储备一批、规划一批"的要求,积极谋划、储备和推进一批关系全局、核心竞争力强、辐射带动作用大的重大项目。

落实重点项目建设目标责任制,推动《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20项重大战略工程、现代产业体系重大项目和我市列入省现代产业500强项目建设。

到2012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超过3500亿元。

6.大力吸引总部企业投资。

落实关于加快发展总部经济的实施意见及其配套政策,重点建设好总部经济功能区和示范基地,巩固与中央企业和国内大型企业的战略合作成果,吸引世界500强、中国500强等知名企业在广州设立总部或职能型总部机构,着力引进大型中央企业和民营企业总部,争取更多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项目投资。

到2012年,新增总部企业超过40家。

7.推进城乡区域一体化建设。

紧密结合“南拓、北优、东进、西联、中调”城市空间发展战略,以空港、广州南站和琶洲三个经济发展区为重点,扎实推进老城区现代产业集聚区建设和城市环境面貌改善工作,着力建设以现代化产业和生态宜居为特征的新城区。

发挥城市化进程加速在拉动社会投资、促进经济增长、缩小城乡差距中的关键作用,以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为目标,实施农村扶贫开发“双到”工作,对北部山区镇实施“一个区对一个镇”式的对口帮扶,推进城市副中心、卫星城和中心镇建设。

建立稳定的城市化发展投入机制,2010-2013年,市、区(县级市)两级财政安排每镇每年平均1500万元(重点中心镇每镇每年平均1800万元)中心镇建设资金。

加快广佛同城化、广佛肇经济圈建设,推进基础设施一体化和重点产业协作。

到2012年,全市城市化水平达到83.2%。

8.积极调整和优化投资结构。

重点项目主要投向有利于产业升级和消费、就业、自主创新、生态环保能力提升的领域。

出台扩大民间投资的政策意见和考核办法,在市场准入、融资、税费、用地等方面为民间投资创造更加宽松和公平的环境,研究实施扶持民营企业投资100强项目计划。

到2012年,民间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超过38%。

(三)提升外向型经济发展水平。

9.重点打造具有国际水准的开发开放载体。

高标准规划建设好中新广州知识城和南沙新区,将其打造成集聚高端人才、高端产业和高端服务的创新中心。

开展广州国家级开发区创新发展模式试验,提高三大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竞争力。

继续发挥现代化空港、海港和科学城、大学城、国际生物岛等重点区域开放优势。

充分发挥广州东部综合交通枢纽和穗深港现代产业带的辐射带动作用,着力将增城开发区打造成为广州东部门户功能区。

到2012年,中新广州知识城建成规模达10平方公里的开放载体,南沙新区建成粤港澳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和科技联合创新的重要区域。

10.推动穗港澳合作向纵深发展。

用好用足CEPA及其补充协议的各项先行先试政策,推进建设广州南沙实施CEPA先行先试综合示范区、广州南站穗港澳现代服务业合作先行先试区、穗港澳琶洲会展合作试验区、粤港澳台流通服务业合作试验区等合作载体,争取设立中新广州知识城服务业开放创新区。

整合穗港两地文化创意产业资源,共同开展中新广州知识城、天河软件园、广州科学城、南沙资讯园、北岸文化码头等重点产业园区招商引资。

11.加快外经贸转型升级步伐。

积极推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延伸加工贸易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

加快建设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吸引国内外知名服务外包企业投资。

充分利用保税物流园区、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优惠政策和功能优势,吸引跨国物流企业、国际采购中心、配送中心落户。

拓展东盟、南美、非洲、中东等新兴市场,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建立生产基地、营销中心、研发机构和经贸合作区,在更大范围内优化配置资源。

到2012年,服务贸易占进出口总值比重达到22.7%,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额占商品出口额比重达到23%。

二、加快形成提升国家中心城市产业功能的长效机制,促进经济增长向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协同带动转变
(四)促进核心产业领先发展。

12.提升服务业发展水平。

围绕强化国家中心城市高端要素集聚和综合服务功能,着力打造国际商贸中心和世界文化名城,加快推进国际航运中心和区域金融中心、知识创新中心建设,推动商务会展、现代物流、金融保险、文化创意和信息服务等现代服务业领先发展。

加快珠江新城一员村地区、琶洲地区、白云新城、白鹅潭地区、新城市中轴线南段地区、黄埔临港商务区等六大现代服务业功能区建设。

精心打造高端商贸集聚区,重点建设大宗商品交易平台。

大力引进国内外金融机构,建设好珠江新城—员村金融商务区、广州金融创新服务区(科学城—知识城)。

加快建设南沙保税港区、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联邦快递现代物流园区,规划建设华南航运服务中心,全面推进空港经济和海港经济发展。

引进一批国际品牌展会,发展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专业品牌会展。

到2012年,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达到63%,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65% 其中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8.5%。

13.推动制造业高端化发展。

围绕打造全国领先的先进制造业基地,以东部产业带为重点,加快发展汽车制造、石油化工、信息产业、重大装备等产业。

推动形成以轿车产品为主导、自主品牌和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及产业化、整车与零部件企业协调发展的汽车产业集群,以高技术船舶为主导、船舶关键配套设备和海洋工程同步发展的船舶产业集群。

争取在重型装备、数字化成套装备、数控系统等高端研发和精密制造领域取得新突
破。

发展以精细化工和日用化工为重点的石化产业、以高精冷轧钢板和深加工产品及集装箱热轧钢板等精品钢材为重点的钢铁产业。

到2012年,先进制造业实现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62.8%,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11.5%。

14.积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

出台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积极申报国家海洋产业、高技术服务业基地和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集中资源支持一批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

规划建设广州科学城、中新广州知识城、国际生物岛、天河软件园高唐新建区和广州民营科技企业创新基地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示范区,加快建设广州平板显示、新一代通信设备和终端、物联网和数字家庭等4个广东省首批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

推动新一代信息、新材料、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新能源与节能环保、海洋工程等六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实现专业化和品牌化发展,重点发展生物医药、新材料等产业,加快构建产业特色鲜明、产业链完整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

到2012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9.6%,建成具有国家领先水平和重要影响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形成包括新能源汽车、新材料在内的一大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自主品牌和产品。

(五)推动绿色经济发展。

15.建设若干绿色经济示范区。

以建设“低碳广州"为目标,研究制定绿色经济发展规划纲要和绿色增长评价指标体系,把三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新广州知识城、国际生物岛等建成绿色经济先行区和示范区。

重点推进南沙开发区国家级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广州开发区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园区建设,积极推动珠江新城服务业节能和绿色商务示范区建设,加快推进国家节约集约用地城市试点。

到2012年,全市单位建设用地第二、三产业增加值达到6.7957亿元/平方公里,三年间碳排放强度年均降低3%以上。

16.加快改造提升传统产业。

重点改造提升轻工、医药、纺织、造纸、家电、钢琴、食品等优势传统产业,加快“三旧”改造和市区产业“退二进三“工作,建设一批投入强度高、资源节约、管理规范、配套健全的现代化工业园区,引导传统产业易地改造入园集聚发展。

实施传统产业数字化改造示范工程,采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装备水平、生产工艺、生产能力和产品质量。

高标准建设若干个国家级现代农业园区,培育一批绿色农业品牌。

17.进一步推进节能减排。

严格把好建设项目环保准入关,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大力支持绿色产业发展。

强化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探索开展排污权交易。

推进钢铁、化工、建材等高耗能高排放企业的节能减排技术改造。

开展服务业节能和生活节能。

推进合同能源管理,大力推广使用清洁能源,推进绿色建筑和绿色交通。

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大力推行清洁生产。

到2012年,万元GDP能耗下降到0.608吨标准煤以下,万元GDP用水下降到77.5立方米以下。

三、加快形成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促进经济发展动力由物质资源推动向高端要素驱动转变
(六)优化创新城市发展环境。

18.加快生态宜居城市建设。

继续提升城乡水环境质量,推动改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进一步完善城乡水利防灾减灾体系,加快推进绿道建设,建立与主体功能区相衔接的生态补偿机制,不断改善人居环境。

高起点推进“三港"(空港、海港和信息港)、“三网”(城市轨道网、城际轨道网和国家铁路网)、“四道”(高快速路、国省道、市政道路、绿道)建设,不断增强中心城市综合承载力。

到2012年,全面完成省下达给我市的绿道网建设任务,实现轨道交通线路开通里程258公里,市域高速公路通车总里程900公里,快速路通车总里程425公里,家庭宽带晋及率达到80%。

19.不断完善自主创新体系。

围绕建设“智慧广州”,实施提升自主创新能力行动计划和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方案,推动广州成为华南科技创新中心。

以广州开发区、中新广州知识城、天河软件园、增城开发区为核心,建设东部高新技术产业带,为到2015年初步建成国家创新型城市奠定坚实基础。

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逐步增加全社会研发投入。

在电子信息、生物医药、软件、数控装备、新材料、智能机器人等重点领域,组织实施一批关键共性技术攻关、重大战略产品开发和重大科技示范工程。

加快一批国家级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工程实验室和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支持一批优质企业共建高水平工程技术中心、组建技术创新联盟,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大型高新技术企业集团。

到2012年,全社会研发投入占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8%,每百万人口年度发明专利申请量达到557件,年销售收入超千亿元的跨国高新技术企业达到2家。

20.建设一批创新试验区、示范区和先行区。

推进广州国家级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试验区建设,壮大一批新型电子商务和现代物流供应链企业。

推进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培育文化创意产业成为新的支柱产业。

加快推进国家节能和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试点,着力创建国家“十城万盏”半导体照明应用工程试点城市。

推进国家数字家庭应用示范基地建设,促进三网应用融合。

扎实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积极推进国家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创建国家专利产业示范基地,加快区域专利产业化进程。

开展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推动形成开放竞争的服务业市场机制和与国际接轨的高端服务产业体系。

(七)实施人才强市战略。

21.完善多层次的人才服务体系。

发展人才服务业,培育发展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力资源管理和咨询服务机构。

把南方人才市场发展成立足广东、辐射全国的人才配置枢纽和毕业生就业服务平台。

完善专业技术资格和职业技能水平的评审鉴定制度,建立创新型人才及团队选拔、培养、评价机制,探索建立期权及股权分配等多种形式的人才激励机制。

22.大力培养实用技能人才。

重点建设创业培训及现代服务业、现代装备等公共实训项目。

以购买服务方式鼓励高校、企业优质实训资源向社会开放。

完善校企合作培养制度,积极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

建立2-3个在全国具有示范性作用的农村劳动者技能培训示范基地。

到2012年,各级各类职业技术教育和培训达100万人次以上,全市拥有技能人才总量超过190万人,全社会非农就业比重达到80%以上。

23.加快培养吸引高层次人才。

制定高端紧缺人才开发目录,实施更加积极和优惠的住房、医疗、户籍、科研、奖励等政策,大力培养和引进我市急需的各类创新型技术人才和管理团队。

发挥“中国留学人员广州科技交流会”等平台的作用,大力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

支持中新广州知识城开展“人才特区”试点,对科技人才实行职务科技成果和分红权激励政策。

(八)推进要素配置市场化。

24.加快金融改革创新。

积极争取设立广州期货交易所。

争取广州高新区列为国家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扩大试点园区,设立票据交易市场和债券交易市场,开展保险业综合改革试验。

加快发展私募股权、环境资源、农村产权、文化创意产权、知识产权等要素交易市场。

大力发展风险投资、创业投资和产业投资基金。

大力开展跨境人民币业务,开展离岸金融业务,探索设立外汇交易清算所。

以“投、融、建、管、还”一体化发展为目标,推动投融资主体规范发展。

争取设立消费金融公司、科技发展银行等特色金融机构,深入推进广州银行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等地方金融机构改革发展。

25.完善土地市场机制。

强化节约集约用地,落实并完善行业用地标准。

深化征地制度改革,尽快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

开展土地储备市场化运作试点。

建立并完善低价转让土地政府回购制度。

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制定承包土地流转最低保护价和分区指导价,建立流转价格自然增长机制。

建立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交易市场,形成城乡统一土地市场和信息发布平台。

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盘活存量建设用地。

用3-5年时间,基本完成位于城市重点功能区的旧城成片重建改造、“城中村”全面改造和不符合城乡规划的旧厂房搬迁改造工作。

四、加快形成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工作保障的长效机制,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和制度规定落到实处
(九)健全体制机制保障。

26.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按照主体功能定位,推进区域分类发展、分类管理、分类考核。

进一步完善市与区(县级市)权责利统一的经济社会管理体制,制定富县强镇事权改革配套政策措施。

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探索事业单位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财政供养方式创新。

深化行政事业性收费改革,逐步实行审批管理“零收费”制度。

优化审批流程,制定统一的政务服务标准,推动实现跨部门并联审批、网上审批和一站式服务。

健全政府绩效评估、考核和行政问责制。

到2012年,全市政务公开信息网上发布率达到100%,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办理率达到90%。

27.深化经济体制改革。

加快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推进市属国有企业开展资产重组和业务整合,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推进股份制改造,实现整体上市。

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机构,建立规范的董事会和监事会制度。

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发展小额贷款公司和中小企业投资机构,扩大中小企业集合融资范围。

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推动形成“产业集群、企业集聚、
资本集约、品牌集中”的民营经济发展新格局。

鼓励和支持一批优质核心企业以商标、专利、版权等知识产权为纽带,进行跨地区、跨区域兼并和重组。

到2012年,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41.6%,争取“广州板块”的上市公司达到90家。

28.完善社会管理体制。

以建设“幸福广州”为指引,以提升市民幸福指数为目标,更加突出民生社会建设。

推进社会管理综合改革试点,建立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相适应的公共财政体系,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并提高社保水平,推动实现医疗保险市级统筹,进一步提高城镇企业退休职工、农转居人员、被征地农民和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稳步推进人口户籍制度改革,落实好农民工及非本市居民户口的城镇户籍人员积分制入户政策。

着力构建有利于社会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的和谐劳动关系。

加快构建和完善具有广州特色的多层次住房保障供应体系。

扎实推进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

继续推进“重心下移、立足基层”的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创新社区管理体制和机制。

进一步完善布局合理、设施先进、功能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文化,不断增强城市文化软实力。

深入开展新一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推进城市“精细管理”。

到2012年,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遍覆盖广大居民,全市的本省户籍第二、三产业从业人员养老保险和农村养老保险参保率分别达到96%和90%。

(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29.落实支持产业发展的财税优惠。

按照事权与财权相匹配原则,迸一步完善市区两级财政对产业发展的支持政策。

“十二五”期间,在现有用于企业发展的有关专项资金中,对我市纳入省现代产业500强项目和100强自主创新企业及纳入年度安排的重点产业项目给予重点支持。

市财政每年安排服务业领域专项资金20亿元。

2010-2014年,市财政计划安排50亿元支持总部经济发展。

2010-2015年,市财政共安排贷款贴息资金6亿元,用于支持“退二”企业搬迂建设。

2010-2013年,市财政每年安排产业转移园区建设资金1亿元,用于支持广州(梅州)、广州(阳江)和广州(湛江)共建产业转移园区建设。

市财政根据市融资担保中心业务增长情况,从2011-2015年对市融资担保中心注册资本金和再担保风险补偿资金在现有基础上增加到10亿元。

全面落实省地税局《关于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的意见》(粤地税发〔2010〕64号),积极创造更加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税收环境。

30.落实支持产业发展的土地政策。

根据产业政策和区域功能定位,实施差别化的供地政策和用地准入标准,完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分配决策机制,优先保障重点发展地区、产业升级、重点项目、现代产业和民生项目用地需求。

开展重点产业用地出让年限分阶段实施、出让金分批缴付改革试点。

完善产业用地“绿色通道”,强化高端产业项目跟踪服务机制。

(十一)加强组织领导和考评。

31.建立健全组织和政策保障机制。

形成全市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统筹协调机制和工作合力,抓紧清理不利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和制度规定,加快制定和完善有利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

32.实行考核考评制度。

树立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先进典型,制定反映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统计指标体系,加强检查和考评,将考评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主题词:经济管理发展方式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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