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

合集下载

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

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

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规范工资支付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工种的农民工。

第三条农民工工资支付应遵循合法、及时、足额、现金的原则。

第二章工资支付第四条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明确约定工资支付的标准、方式、周期和日期。

第五条用人单位必须以货币形式支付工资,不得以实物或有价证券替代。

第六条工资支付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且支付日期应固定。

第七条农民工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三章工资保障第八条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包括但不限于工资保证金、工资支付监控系统等。

第九条用人单位应设立专项账户,用于保障农民工工资的支付。

第十条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相关部门应依法予以处罚,并采取相应措施保障农民工权益。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一条劳动行政部门应定期对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农民工有权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举报拖欠工资的行为。

第十三条对于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劳动行政部门应责令其改正,并可依法处以罚款。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劳动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办法如与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按新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六条对于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请注意,以上内容是一个简化的示例,实际的管理办法应包含更详细的规定和程序,并且需要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在制定正式的管理办法之前,应进行深入的研究和广泛的公众咨询。

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

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

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一、引言农民工是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不可或缺的劳动力。

为了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稳定农民工队伍,落实工资支付责任,制定本《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

二、工资计算与结算1. 农民工工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进行计算和结算。

2. 工资计算应融入法定工资标准、绩效工资、加班工资等因素,确保符合劳动合同约定。

3. 农民工工资结算为月度结算,应当于每月底前发放至农民工个人银行账户。

三、发放渠道与方式1. 农民工工资应通过银行发放,不得以现金方式进行支付。

2. 用人单位应与银行建立工资代发协议,确保正常、及时地将工资发放至农民工个人银行账户。

3. 农民工可依据个人意愿,自行选择工资账户类型,但需保证信息真实有效。

四、工资发放的程序与要求1. 发工资前,用人单位应编制工资发放计划,并及时向农民工公示工资金额及发放时间。

2. 工资发放时,用人单位应当准确记录农民工的工资发放情况,并提供与之相应的凭证。

3. 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发放计划,保证工资按时发放,不得存在拖欠、克扣、迟发等情况。

五、工资发放的监督与维权1. 监督部门应对用人单位的工资发放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工资支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2. 农民工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提供工资明细,核对工资发放情况,并保留相关证据。

3. 农民工如发现工资未按合同约定发放,可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并依法提起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

六、处罚与追责1. 对违反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的用人单位,分别处以罚款、行政警告等行政处罚。

2. 对恶意欠薪、克扣工资、迟发工资等严重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行为的,应追究法律责任。

3. 农民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行为的,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七、总结本《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的颁布和实施,旨在加强对农民工工资发放的管理和监督,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各级政府、用人单位、农民工及相关部门应共同配合,全面落实本办法,切实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

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

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及所属项目部招用的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

二、管理机构及职责(一)成立农民工工资管理领导小组组长:_____成员:_____(二)职责1、组长职责全面负责农民工工资管理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监督检查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

2、成员职责(1)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农民工的招聘、劳动合同签订、考勤管理等工作,建立农民工用工档案,核算农民工工资。

(2)财务部门负责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按照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和统计。

(3)项目部负责施工现场的农民工管理,如实记录农民工出勤情况,审核农民工工资表,协助解决农民工工资纠纷。

三、工资支付流程(一)签订劳动合同在农民工进场施工前,人力资源部门应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资标准、支付方式等事项。

(二)考勤记录项目部应安排专人负责农民工的考勤记录,每天如实记录农民工的出勤情况,包括出勤天数、加班时间等。

(三)工资核算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劳动合同、考勤记录等,核算农民工的工资。

工资应包括基本工资、加班工资、绩效工资等。

(四)工资审核项目部负责人应审核农民工工资表,确保工资核算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审核无误后,报财务部门。

(五)工资支付财务部门应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将工资直接支付到农民工本人的银行账户。

支付时间应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执行,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月。

四、工资支付保障措施(一)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本单位应在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

专用账户资金不得挪作他用。

(二)存储工资保证金根据相关规定,本单位应在指定银行存储工资保证金,用于应急支付农民工工资。

(三)建立应急处置机制当出现农民工工资拖欠情况时,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机制。

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全文)

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全文)

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全文)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规范工资支付管理行为,加强劳动关系维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工单位与农民工之间的工资支付管理。

第三条工资支付应遵循公平公正、按时足额支付的原则,禁止拖欠农民工工资。

第二章工资支付义务第四条用工单位应当依法与农民工建立劳动合同或其他劳动关系,并明确工资支付义务。

第五条工资支付方式可以采用现金支付、银行转账等形式,确保农民工工资安全。

第六条用工单位应当将农民工实际工资计算公式、工资结构及支付标准明示于劳动合同或工资支付书面文本中。

第七条用工单位应当按照约定支付工资,不得擅自调整工资支付标准。

第八条用工单位应当自行承担因工资支付问题引发的法律责任,并向农民工支付相应的赔偿。

第三章工资支付程序第九条用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资支付管理制度,明确工资支付的时间、地点和程序。

第十条用工单位应当及时通过工资清单等形式,向农民工提供工资支付信息。

第十一条用工单位应当保留劳动合同、工资清单、工资支付凭证等工资支付相关证据,至少保存五年。

第四章工资支付监管第十二条劳动行政部门应当加大对工资支付的监督检查力度,发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的责任。

第十三条农民工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要求介入调解和处理工资支付纠纷。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四条用工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应当依法向农民工支付工资,并根据拖欠时间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第十五条对于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用工单位,劳动行政部门可以依法处以罚款,并公示其失信信息。

第十六条农民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附件:1. 工资支付清单模板2. 农民工工资支付申诉表法律名词及注释:1. 劳动合同:劳动双方确立和变更劳动关系的协议文件。

2. 工资结构:工资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津贴等构成的比例和项目。

完整版)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

完整版)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

完整版)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
和处罚措施:
1、设立专门的民工工资发放监督小组,负责对工资发放
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或个人,将采取法律手段
追究其责任,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3、对于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或个人,将列入失信
名单,限制其参与相关领域的经营活动。

为了保障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我们严格遵守《劳动法》和项目管理手册中关于民工工资管理的规定,高度重视民工管理,特别是民工工资发放情况。

以下是我们部门对民工及其工资管理的方法介绍:
一、严格执行民工就业的准入制度。

1、建立民工花名册和暂住证办理情况台账。

严格审查身
份证的有效性,拒绝吸纳童工、未成年人和无效证件者,并协调当地公安部门,派遣协管员到项目部现场为民工办理暂住证,确保每位民工的进出场时间都记录在台账中。

二、工资发放方法:
1、项目部建立民工花名册,每月劳务分包单位提交考勤表和工资发放表备案,项目部监督劳务分包单位落实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

2、控制最低工资,项目部审查每位民工的工资。

3、工资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农民工,不得以实物或有价证券抵付。

4、农民工领取工资时需签收,项目经理部在每次支付工资前三天公示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公示民工工资总支付情况。

三、工资发放监督和处罚措施:
1、设立专门的民工工资发放监督小组,负责监督和检查工资发放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或个人,采取法律手段追究责任,并按相关法规进行处罚。

3、对于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或个人,列入失信名单,限制其参与相关领域的经营活动。

完整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

完整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

完整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农民工。

二、工资支付形式与周期用人单位应当以货币形式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以实物或者有价证券等其他形式替代。

工资支付周期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与农民工书面约定执行。

实行月、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工资支付周期可以分别为一个月、一周、一日、一小时。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与农民工依法约定的工资支付周期和具体支付日期足额支付工资。

三、工资支付流程(一)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制定工资支付制度,并向农民工公示。

(二)每月工资支付日前,用人单位应当对农民工完成的工作量进行核算,编制工资支付表。

(三)工资支付表应当包括农民工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天数、应发工资项目及数额、扣除项目及数额、实发工资数额等内容,并由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

(四)用人单位应当将工资支付表等相关支付凭证保存至少两年以上备查。

四、工资清偿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应当依法予以清偿。

因建设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导致农民工工资拖欠的,建设单位应当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先行垫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因工程总承包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与建设单位结清工程款,导致农民工工资拖欠的,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先行垫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因分包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

五、监督检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指导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查处有关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履行行业监管责任,督办因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拖欠工程款等导致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

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

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行为,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民工,是指在非农业户口所在地从事劳动并具有劳动报酬获得权的城乡劳动者。

第三条工资支付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资支付制度,保障农民工工资及其合法权益,依法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档案的建立和管理。

第四条工资支付单位应当依法向有关部门报送工资支付有关信息,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及时、准确和规范。

第五条工资支付单位应当向农民工告知工资支付情况,并向农民工发放个人工资支付凭证。

第六条工资支付单位应当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或者少发农民工工资。

工资支付单位未能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的,应当向农民工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工资支付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安全、便捷。

第二章工资支付档案第八条工资支付单位应当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档案完整、及时、准确和保密。

第九条工资支付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农民工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协议;(二)工资支付单、工资清单、工资表、工资明细等工资支付凭证;(三)绿色通道、中介公司提供的担保函、保证书、担保协议、按月支付工资方案等保障措施;(四)工资支付单位与农民工达成的其他协议和约定。

第十条工资支付单位应当妥善保管工资支付档案,对于涉及农民工隐私的信息,应当进行保密。

第三章工资支付方式第十一条工资支付方式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农民工的实际需求。

工资支付单位应当为农民工提供银行汇款、转账、现金等多种支付方式。

第十二条工资支付单位应当在合同或者协议中对工资支付方式进行约定,并在工资支付前告知农民工。

第十三条工资支付单位应当落实直接向农民工支付工资的责任,不得将其支付责任转移到中介公司或者其他机构。

第四章工资支付时间第十四条工资支付时间应当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或者协议约定,并参照国家规定的支付周期及其它要求,不得擅自更改。

完整版)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

完整版)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

完整版)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根据《劳务合同法》、《建筑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旨在建立规范有序的外部劳务队伍管理运行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以及集团公司关于劳务队伍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的有关规定,确保企业依法有效利用社会资源,促进企业又快又好发展,维持协作队伍人员稳定,保证施工生产正常进行,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农民工工资支付原则为保障农民工的工资权益,制定以下支付原则:1.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纳入合同条款的原则。

2.优先于工程款支付的原则。

3.由项目部农民工工资管理办公室和财务人员代为直接发放的原则。

4.及时、足额发放的原则。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XXX所属各项目部。

第二章工资支付第四条农民工工资标准的制定具体制定农民工工资标准的责任由协作队伍负责人,报项目部农民工工资管理办公室备案。

对工作优秀、做出重大贡献的劳务人员,除工资正常支付外由协作队伍负责人给予奖励。

第五条支付细则1.每月20日前,劳务队伍负责人将当月农民工工资支付清单一式两份报项目部农民工工资管理办公室及财务部,清单内容包括应支付农民工身份证号码、工资支付标准。

(具体见附表2)2.由农民工工资管理办公室牵头,财务部、合约部共同对劳务队伍作业班组的人员数量对照身份证进行核准、落实。

3.每月25日-30日,项目部农民工工资管理办公室、财务部进入施工现场进行监督直接发放工资,劳务人员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当月工资,并在签收栏签字,签字后的工资单正、副本交项目部农民工工资管理办公室一份存档,协作队伍财务留一份备案。

第六条工资拖欠处理原则上不允许拖欠劳务工资。

若协作队伍负责人有个别要求,需扣压一个月工资的情况,项目部把核实后的劳务工资款项做为工资保证金存在项目部财务专用账户。

待工程结束后,或更换队伍时办清一切手续后,一次性结清劳务工资,保障劳动者权益。

第七条农民工工资代发法律程序为规避法律风险,所属各项目部与协作队伍完善农民工工资代发法律程序,新上项目农民工工资代发条款写入公司与协作队伍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现在建项目签订工资代发条款补充合同。

2024年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方案施细则(2篇)

2024年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方案施细则(2篇)

2024年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方案施细则一、背景与目标当前,我国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如欠薪、拖欠工资、违规扣款等情况时有发生。

为了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民工工资的及时支付,特制定本管理方案。

本方案旨在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管理机制,规范企业和用工单位的行为,有效解决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

二、主体责任1. 政府部门责任:(1)制定健全农民工工资支付法律法规,明确相关政策和制度;(2)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的监督和打击力度,严厉惩处违反农民工工资支付规定的违法行为;(3)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支付信息公示制度,提高信息透明度,便于农民工维权。

2. 用工单位责任:(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农民工支付工资,确保工资支付的准确、及时;(2)建立健全工资支付管理制度,明确工资核算、计算、支付等具体流程;(3)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纳入企业年度经营报告,并经工会或劳动保障部门核准;(4)建立工资支付与储蓄卡绑定制度,防止工资以其他形式支付。

3. 工会组织责任:(1)加强对农民工的权益保护工作,建立健全农民工维权机制;(2)为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援助等服务,帮助他们维护自身合法权益;(3)定期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调研,监督用工单位的工资支付情况。

4. 农民工自身责任:(1)了解自身权益,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维权意识;(2)如遇到工资支付问题,及时向用工单位或工会组织反映,寻求帮助解决;(3)维护社会公共秩序,遵守法律法规,不参与非法行为。

三、具体措施1. 建立工资支付监管平台(1)政府设立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及时收集用工单位工资支付信息,做到全程监管。

(2)用工单位每月都需在平台上提交工资核算表和工资发放明细,方便政府对工资支付情况及时监控。

2. 加强用工单位信用管理(1)建立用工单位信用档案,记录用工单位的工资支付情况和历史信用记录。

(2)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用工单位进行行政处罚,并公示其违法行为,形成有力震慑。

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

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

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公司各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保证公司工程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维护企业形象,特制订本办法。

按照“谁主管、谁承包、谁负责”的原则,由建设方或项目总承包对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

对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分为建设方管理和承包方管理两方面。

技改类及我方投资项目按照业建设方管理执行。

对于外部承接的工程项目,按照承包方管理执行。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发放的管理。

第二章建设方管理职责建设方主管领导负责对所投资工程项目工程款按期支付。

各项目施工现场项目负责人负责监督、落实施工方将农民工工资发放。

建设方不得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

对有过欠薪事件的企业严禁使用。

在每笔工程款审批时,应要求承包单位附农民工工资发放计划。

工程款支付到位后,由各项目现场管理人员监督承包人的发放过程,确保工资发放到人并留存经签字确认的工资表、影视资料等。

过程中如发现承包人不按计划发放工资,按照合同违约条款进行处罚。

各项目部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办理工程款支付手续,当月发生的工作量当月核算,不得无故拖延。

对于施工过程中存在欠薪隐患的,及时与承包单位管理层进行沟通,必要时发书面函件。

对于承包人不按期发放工资并已导致农民工上访等严重后果的,各项目部可在当地劳动主管部门的介入下,将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优先支付给农民工,支付后继续追究承包人的违约责任。

必要时,申请动用施工单位缴纳的民工保证金进行农民工工资发放。

对于出现农民工虚报、瞒报工资数据或采取围堵、上访等过激行为恶意讨薪的,各项目部第一时间及时处理。

对欠薪属实的,及时发放。

发生欺诈虚报的,报公安管理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各经营单位应对项目经理及施工单位作出处罚。

公司对各经营单位处理不力进行考核及处罚。

监督、检查承包单位开工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交纳民工工资保证金到位情况。

第三章承包方管理职责各施工项目部经营单位做好对项目部农民工工资发放的监管工作,项目部具体负责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并将该工作纳入日常管理之中。

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方案施细则(三篇)

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方案施细则(三篇)

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方案施细则第一章总则为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提高农民工工资支付质量和效率,特制订本方案。

第二章工资支付责任主体第一条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合同或劳动纠纷调解协议的约定,将农民工工资直接支付给农民工。

第二条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通过银行、支付机构等第三方机构或平台进行工资支付。

对于确实无法进行银行支付的农民工,用人单位可以通过运营商支付短信通知或其他符合法律法规的方式进行工资支付。

第三章工资支付方式第三条用人单位应按月支付农民工工资,确保按时足额支付。

第四条用人单位可以通过现金支付、银行转账、电子支付等方式进行工资支付。

发放现金的,应当确保足额支付、及时发放,在记录上应当标明农民工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职务、工作地点、发薪日期和薪资数额等信息。

采用银行转账或电子支付的,应当保证支付系统安全稳定,及时将工资款项划入农民工个人账户。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维护农民工个人隐私,不得将农民工工资支付信息向外泄露。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及时通知农民工工资支付方式、支付账号和支付时间等相关信息,确保农民工知晓。

第七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资支付制度,明确工资支付流程和责任人,并配备专门的工资支付人员或部门,负责工资支付工作。

第四章工资支付管理第八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完善工资核算和工资支付台账,记录农民工的工资核算情况和支付明细。

第九条用人单位应当定期进行工资核算,确保工资计算的准确性。

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定期进行工资支付核对,核对支付金额与实际支付情况是否相符。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工资支付异议处理机制,接受农民工对工资支付情况的投诉和申诉,并及时进行处理。

第五章监督与处罚第十二条劳动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等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监督,及时发现和查处工资未按时足额支付等违法行为。

第十三条对于工资未按时足额支付的,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并处以罚款;拒不支付的,可以依法强制执行,并处以相应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

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

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了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提高农民工工资管理的规范化水平,维护社会稳定与和谐,根据《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工资支付第一节工资支付方式1. 劳动者的工资支付方式一般以现金形式进行,但可以根据双方协商一致,采取银行转账、邮局汇款等方式支付,确保工资及时足额发放。

第二节工资支付周期1. 工资支付周期一般为每月一次,即每月底前支付上月工资。

第三节工资支付标准1. 农民工工资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2. 支付的工资应该经过正常的扣除项目,如缴纳社会保险费、个人所得税等。

第三章工时管理第一节工时制度1. 农民工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长不得超过40小时。

2. 加班工时应按照国家规定的加班工资标准支付。

第二节休息休假1. 农民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休息日不得安排加班。

2. 法定节假日应按照国家规定安排休假,并支付相应的工资。

第四章工资保障第一节工资保证1. 用人单位应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并提供正式的工资支付凭证。

2. 如发生工资拖欠,用人单位应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农民工的经济损失。

第二节监督管理1.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加强对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监督管理,及时处理工资拖欠等问题。

2. 社会各界应积极参与工资支付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举报。

第五章法律责任1. 用人单位如有工资拖欠行为,将被处以罚款,并承担赔偿责任。

2. 如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情节严重,对相关责任人员将采取行政拘留等措施。

第六章附则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如有其他农民工工资管理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以上为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希望能够加强对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管理和保障,促进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发展。

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及保证措施

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及保证措施

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及保证措施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建筑、制造等行业对农民工的需求日益增加。

然而,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的问题时有发生,这不仅损害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也影响了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为了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劳动报酬权益,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的长效机制,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及保证措施。

一、管理办法(一)实名登记制度施工单位或用人单位应当对农民工进行实名登记,建立农民工个人信息档案,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工种、工作时间等。

实名登记信息应及时更新,确保准确无误。

(二)劳动合同签订用人单位必须与农民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等重要条款。

劳动合同一式两份,用人单位和农民工各持一份。

(三)工资核算制度建立规范的工资核算制度,根据农民工的工作时间、工作量、工作质量等因素,准确计算其应得工资。

工资核算过程应公开透明,接受农民工的监督。

(四)工资支付方式优先推行银行代发工资制度,用人单位应在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将工资直接发放至农民工本人的银行账户。

对于无法通过银行代发的,应当以现金形式支付,并要求农民工签字确认。

(五)工资支付周期明确工资支付周期,原则上应当按月支付,不得超过一个月。

对于实行计件工资、计时工资等特殊形式的,支付周期也不得超过三个月。

(六)工资支付记录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台账,详细记录支付时间、支付金额、支付对象等信息,保存时间不少于两年。

二、保证措施(一)资金保障建设单位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应当按照工程预算的一定比例,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入专用账户。

保证金的数额应当足以支付工程项目中所有农民工的工资。

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工程进度及时拨付工程款,确保施工单位有足够的资金支付农民工工资。

(二)监督检查劳动监察部门应当加强对用人单位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巡查、抽查。

对存在拖欠工资行为的用人单位,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给予行政处罚,并向社会公布。

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完整版

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完整版

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完整版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完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及时性和有效性,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合于提供劳务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工单位,以及农民工在城市从事非农产业的劳动用工。

第三条工资支付的主体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工资支付制度,保证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

第四条工资支付的主体单位应当于每月底前将当月工资款项足额支付给农民工。

第五条工资支付的主体单位应当将支付工资情况及时通知农民工,并出具工资清单,确保工资的透明性和公正性。

第六条工资支付的主体单位应当建立工资支付档案,保存工资支付凭证和相关记录,保存期限为5年以上。

第二章工资结构和核算第七条工资结构应当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加班工资、津贴等。

各项工资由用工单位与农民工商议确定且明确列入劳动合同。

第八条工资核算应当按照实际出勤天数、工作小时数和工作质量进行,不得存在剥削、拖欠、克扣工资行为。

第九条用工单位应当建立工资核算制度,明确工资核算方式、计算规则和绩效评估标准。

第十条用工单位应当定期核算工资,做好相关记录,并由农民工参预审查。

第三章工资支付程序第十一条工资支付程序包括工资计算、工资审核、工资发放和工资记录等环节。

第十二条工资计算应当依据正常工作时间、工作量和工作质量进行,并按照规定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三条工资审核应当由专门人员进行,确保工资核算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第十四条工资发放应当采取银行转账方式,确保工资款项的安全和及时性。

第十五条工资记录应当详细记录农民工的工资支付情况,包括工资数额、发放时间、支付方式等。

第四章工资支付监督第十六条劳动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工资支付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工资支付违法行为。

第十七条农民工及其代表组织有权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要求协助解决工资支付争议。

第十八条用工单位应当建立工资支付监督机制,接受农民工的监督和检查。

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方案施细则范本(三篇)

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方案施细则范本(三篇)

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方案施细则范本一、背景和目的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民工在城市建设、农业生产等领域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然而,由于各种原因,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长期以来一直存在,严重影响了他们的权益保障,也容易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

为了规范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定一套科学有效的管理方案是非常必要的。

本方案的目的是确保农民工按时获得工资,规范工资支付管理过程,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二、管理主体和责任1. 政府部门:负责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的监督和指导;加强对用人单位的信用评价和监督检查。

2. 用人单位:负责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建立健全工资支付管理制度,明确工资支付周期和工资计算方式;加强与劳务派遣机构、工资支付银行等的合作,确保工资支付的及时性和安全性。

3. 劳务派遣机构:负责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农民工的工作内容、工资待遇等;与用人单位共同承担农民工工资支付责任;加强与用人单位的沟通和协调,及时解决工资支付的问题。

4. 工资支付银行:负责与用人单位、劳务派遣机构合作,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确保工资及时、准确地支付到农民工个人账户;加强支付安全管理,防止工资被挪用。

5. 农民工自身:应保持对工资支付管理的关注,及时提出工资支付问题,维护自身权益;配合相关部门和机构的工作,参与工资支付管理评估,提高工资支付管理的透明度和效力。

三、工资支付管理流程1. 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工作内容、工资待遇等事项。

2. 用人单位向劳务派遣机构提供农民工应支付的工资信息,劳务派遣机构核实后与用人单位确认。

3. 劳务派遣机构与工资支付银行合作,为农民工开设工资专用账户。

4. 用人单位按规定周期将应支付的工资转至农民工个人工资账户,同时将工资明细通知劳务派遣机构。

5. 劳务派遣机构核对工资明细,并将工资明细通知农民工本人。

6. 农民工通过个人工资账户查询到账情况,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异议。

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

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

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本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农民工工资发放的管理,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农民工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

第二条适用范围适用于在本企业(以下简称“雇主”)就业的农民工。

第三条工资发放责任1.雇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

2.雇主和农民工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工资支付应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执行。

3.雇主未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据岗位工资标准或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第二章工资发放机制第四条工资发放时间1.雇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固定的工资发放时间,不得延迟支付工资。

2.如因特殊情况需延迟支付工资,雇主应提前通知农民工,并在延迟期限届满后立即支付。

第五条工资支付方式1.工资支付应当直接支付给农民工本人,并提供工资支付凭证。

2.流动性差或无法自主支配工资的农民工,可以通过银行卡、邮政汇款等方式进行工资支付。

第六条工资明细及计算1.雇主应当向农民工提供工资明细,并明确列示工资组成、计算公式及调整方式等。

2.工资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计算周期进行结算,一般为月结。

第七条扣除与补偿1.工资支付过程中,雇主不得随意扣除农民工的工资。

2.如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扣除项目,应当经过合法合规的程序并告知农民工。

3.如因农民工违背劳动纪律、合同约定或需支付的赔偿等,雇主有权从工资中扣除相应金额。

第三章监督与处罚第八条工资监督机制1.雇主应建立健全工资发放的监督机制。

2.雇主应配备专职工资管理人员,负责工资发放及相关事务的处理。

第九条违规处罚1.若雇主未按照本管理办法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警告、罚款等相应处罚。

2.若雇主有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第四章附则第十条法律适用本管理办法的解释与适用,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的约束。

第十一条生效与变更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如需变更,应经雇主和农民工共同协商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农民工实名管理工资发放管理办法)

农民工实名管理工资发放管理办法)

农民工实名管理工资发放管理办法)农民工实名管理工资发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合用于所实用人单位在农民工实名制备案后按规定向农民工发放工资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农民工实名制是指用人单位对雇佣的农民工进行实名注册、实名认证并建立实名电子档案的制度。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农民工实名制,依法为农民工登记、备案并实行工资发放管理。

第二章农民工实名制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要求,做好健全农民工实名制工作。

第六条农民工实名制包括:农民工实名认证、农民工实名注册、农民工实名建档。

第七条农民工实名认证是指用人单位采取多种技术手段对农民工的身份进行验证、比对、核实,确保其身份真实、惟一、准确的过程。

第八条农民工实名注册是指用人单位向属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劳务派遣或者劳务输出等用工项目,并按照实名认证要求提交农民工信息的过程。

第九条农民工实名建档是指用人单位在完成农民工实名认证和实名注册后,建立起农民工电子档案并留存实名信息资料的过程。

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据农民工实名制规定,对农民工在招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等环节进行实名管理。

第三章工资发放管理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合法、合理地拟定农民工工资方案,在发放工资前制定工资条及明细。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保护农民工权益,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的工资,不得拖欠或者不支付农民工工资。

第十三条农民工的工资发放应当采取银行转账、现金支付等方式,并应当建立健全工资发放制度。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劳务派遣机构或者属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反映无法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情况。

第十五条在支付农民工工资过程中,发现支付错误或者遗漏情况,用人单位应当及时进行调整补发。

第十六条用人单位不得扣留或者侵占农民工的工资,不得采用延迟支付、不足额支付及其他影响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方式。

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

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

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一、概述农民工工资发放是指用人单位向农民工支付劳动报酬的行为。

为了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规范工资发放行为,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工资发放标准用人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农民工的工资,并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用人单位应按月定期发放农民工的工资,不得拖欠或者随意扣留工资。

三、工资支付方式工资发放可通过银行转账、现金支付或者其他合法方式进行,应保证工资支付的安全和方便。

用人单位应与农民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工资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四、工资发放流程1. 用人单位应设立专门的工资发放部门或者委托专业机构负责工资的结算和发放。

2. 工资发放应制定详细的流程和制度,包括工资计算、审核、发放等环节,确保工资发放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3. 工资发放时应及时向农民工告知工资数额,让农民工核对并确认无误后再进行发放。

五、工资发放记录用人单位应建立健全的工资发放记录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资发放时间、地点;农民工工资发放名单;拖欠工资记录和处理情况;工资发放的证明和签字确认等。

六、工资发放监督1. 相关部门应加强对用人单位工资发放行为的监督与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 农民工也应主动维护自身权益,如有工资发放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七、处罚规定对违反工资发放管理办法的用人单位将被处以相应的法律和行政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罚款、停业整顿、责令改正等。

八、附则本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解释权归部门所有。

以上为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各用人单位应遵守相关规定,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工资权益。

```markdown作者:[作者名称]日期:[日期]```。

项目部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

项目部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

项目部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项目部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一、总则为规范项目部对农民工工资的管理,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项目部正常生产秩序,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项目部内所有招用的农民工,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人、清洁工、护林员等。

三、工资发放规定1. 工资结构:农民工的工资由基本工资、绩效奖金、加班费等组成,具体标准由项目部与农民工协商确定。

2. 工资发放时间:工资按月发放,发放日期为每月的25日,如遇节假日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发放。

四、工资支付方式1. 工资支付方式:工资支付方式统一为银行转账,农民工须提供有效银行卡进行工资领取。

2. 支取手续:项目部将工资打至农民工指定的银行卡账户,农民工需携带有效证件前往银行领取工资。

五、绩效考核与奖惩规定1. 绩效考核:项目部将定期对农民工进行绩效考核,按照考核结果给予绩效奖金。

2. 奖惩规定:对工作表现优秀的农民工进行奖励,对违反规定、工作不认真负责的农民工进行相应处理。

六、加班费和补贴规定1. 加班费:农民工如有加班情况,按照劳动法规定支付加班费,加班费标准为平时工资的1.5倍。

2. 补贴规定:对于特殊工种或环境特殊的农民工,项目部可根据具体情况给予一定的补贴。

七、法律责任和违约处理1. 法律责任:项目部有责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2. 违约处理:对于拖欠工资、恶意拖延工资发放等违反劳动法的行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八、其他规定1. 本办法解释权:本办法由项目部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2. 执行日期: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为项目部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如有变动或调整将另行通知。

附录[劳动法]()[银行卡申办指南]()。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
为维护广大民工的合法权益,严格贯彻执行《劳动法》及遵毕项目办下发的《项目管理手册》中关于民工工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我部一直非常重视民工管理,并把民工工资发放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加强对民工及其工资的管理。

现就我
部对民工及其工资管理的方法介绍如下:
一、严格执行民工就业的准入制度。

1、建立民工的花名册和暂住证办理情况的台帐。

仔细审阅身份证的有效性,对童工、未成年人、无效证件者拒绝吸纳为职工,并与当地公安部门联系,由公
安部门下派二名协管员下驻项目部,专门到现场为民工办理暂住证,确保每一位
民工的进场时间和出场时间都能反映在台帐中。

2、对新增民工采取“一条龙”的方式办理相关手续,具体如下:由工区(队)长带领新增民工在24小时内到项目安全部报到,安全部对民工进行安全“三级教育”和本工种的安全技术交底;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制;然后到合同部签订劳务用
工合同;最后由安全部开具可以上岗的通知单,民工凭此通知单到本队进行相应
工种的上岗。

二、工资发放方法:
1、财务室对民工建立民工花名册,并将每个农民工的身份证复印,进行一一核对,然后每月30日各工区将考勤表及工资表交财务室,财务室在10日前将民工工资准备完成,并将民工工资发放到民工手中。

2、最低工资控制,项目部对每位民工的工资进行审阅,现民工工资最低45
元/天。

3、工资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农民工的劳动报酬,不得以实物或有价证券抵
付。

4、农民工领取工资应办理签收手续,项目经理部每次支付工资前三日应在项目经理部或各工区所在地公示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将民工工资总的支付情况进行公示。

三、工资发放监督
1、按照“谁承包、谁负责”的原则,工区长对其所管辖的工程范围内的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负全面责任,项目经理为最终负责人。

2、项目经理部认真把好工区结算关,加强责任成本管理,严格分解、明确责任,杜绝劳务协作队伍、工区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出现。

3、项目经理部资金无论如何紧张,必须首先保证各工区农民工的工资支付,并督促劳务协作队伍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

4、为妥善处理劳务协作队伍的劳资纠纷,项目经理部聘请当地的乡镇村领导为廉政监督员,确保民工工资兑现支付,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四、奖惩办法
1、项目经理部下属劳务协作队伍、工区等不得克扣和拖欠农民工工资,加强监督,发现有以下情况的,对协作队伍、工区长进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将进行清场处理上报集团公司劳资部挂名,上报贵遵毕监办、项目办挂名。

2、劳务协作队伍若出现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经查实,项目部将从其工程结算款中扣除相应金额,直接支付拖欠民工工资,施工协作队伍负责人签字认可,并进行一定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将进行清场处理上报集团公司劳资部挂名,上报总监办、项目办挂名。

为了保证民工的合法权益,保障民工工资,本公司郑重承诺在建各种项目合同工程,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合同要求支付民工工资,保障民工工资,现承诺如下:
1、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民工工资的有关规定。

2、按照《劳动法》规定雇佣和使用民工,工资将及时如数发给民工。

3、我公司劳务班组雇佣民工的将要求各班组按照规定签订用工合同,并负责督促其按照合同规定及时结付民工工资。

4、按照劳动法规定雇佣和使用民工工资将直接发放给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

5、我公司对民工工资的支付负直接责任,全面负责与之形成劳务关系的民工的用工管理。

6、我公司在民工进场后10内建立进场民工花名册,其中包含进场民工个人详细信息、进场时间、从事工种、所在班组等资料,随册附进场民工身份证,劳动合同、技术专业证书等相关材料,随时掌握进场民工的数量。

我公司项目负责人直接管理施工现场的民工,不得通过包工头、带班长等代管。

7、我公司民工工资的支付工作接受建设单位监督管理,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就民工工资的支付作出约定,我公司按建设单位提供的规范文本签订保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的承诺书。

我公司若有违反合同约定中民工工资支付相关条款及承诺书中条款的行为,全部责任由我公司承担,并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对建设单位负责。

8、如果发生违反规定拖欠或克扣民工工资行为造成民工上访,本公司愿意接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建设、公安等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作出的处罚和决定。

9、我公司相关人员积极配合承包方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发放的各项工作,协调各方面关系,及时按承包方要求送交各项资料。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