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2018年地价动态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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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地区和主要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报告

重点地区和主要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报告

我国重点地区和主要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报告
一、我国主要城市的地价状况
(一)地价总体水平继续呈现稳中有升的态势
全国各大城市的综合地价水平为1198元/平方米,与2003年相比增长6.08%,继续呈现平稳上涨的势头。

其中商业用地平均地价为1988元/平方米,与2003年相比增长6.67%,增长率上升了0.15个百分点;住宅用地平均地价为1166元/平方米,与2003年相比增长8.94%,增长率上升了3.87个百分点;工业用地平均地价为481元/平方米,与2003年相比增长1.92%,增长率下降了0.47个百分点。

表1 全国城市地价平均水平历年变化情况(元/平方米)。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出台 2018年4月9日起正式施行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出台 2018年4月9日起正式施行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出台2018年4月9日起正式施行3月9日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印发通知要求,自4月9日起施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规范》从2018年4月9日起正式施行,4月9日前受理但仍未出具土地估价报告的,可适用《规范》。

已出具土地估价报告的,不再调整。

是否出具了土地估价报告,可通过机构档案、行政部门档案和土地估价报告备案系统综合判断。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前言为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相关规定和土地估价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由国土资源部提出并归口。

本规范起草单位: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

本规范由国土资源部负责解释。

1适用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涉及的地价评估,以及因调整土地使用条件、发生土地增值等情况需补缴地价款的评估,适用本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依法入市、国有农用地使用权出让等涉及的地价评估,可参照本规范执行。

2引用的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规范中引用而构成本规范的条文。

本规范颁布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使用本规范的各方应使用下列各标准的最新版本。

GB/T 18508-2014《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 18507-2014《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 21010-2017《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8406-2012《农用地估价规程》TD/T 1052-2017《标定地价规程》TD/T 1009-2007《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技术规范》3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5号)(6)《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7)《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1号)(8)《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61号)(9)《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15号)(10)《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4总则4.1出让地价评估定义本规范所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是指土地估价专业评估师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参照当地正常市场价格水平,评估拟出让宗地土地使用权价格或应当补缴的地价款。

2020年全国地价动态监测指标

2020年全国地价动态监测指标

2020年全国地价动态监测指标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地价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地价的高低直接影响着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和城市规划的实施。

为了更好地监测和了解我国全国范围内的地价动态,相关部门推出了2020年全国地价动态监测指标。

一、指标概述2020年全国地价动态监测指标是指在全国范围内对土地市场的价格进行监测和分析的指标体系。

该指标体系由多个维度的指标构成,包括地价指数、地价涨幅、地价波动等。

通过对这些指标的监测和分析,可以了解不同地区土地市场的发展状况和趋势,为相关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二、指标的计算方法地价指数是用来反映土地市场价格水平的指标。

它是根据一定的统计数据和计算方法得出的,主要通过对土地交易价格的统计和分析得出。

地价涨幅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土地价格的增长幅度,通常以百分比来表示。

地价波动则是指土地价格在一定时期内的波动情况,可以通过计算标准差等统计方法得出。

三、指标的应用意义全国地价动态监测指标的发布对于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以及投资者来说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首先,它可以帮助政府部门了解全国范围内的土地市场情况,为土地规划和城市发展提供科学依据。

其次,对于企事业单位和投资者来说,可以根据地价指标的变化趋势来判断是否适合在某个地区进行投资,以及投资的时机选择等。

四、指标的局限性然而,全国地价动态监测指标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首先,由于土地市场受多种因素影响,如政策、地理位置、经济环境等,指标体系难以完全覆盖所有影响因素,因此对于特定地区的土地市场情况,仍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分析。

其次,指标体系的更新速度也是一个问题,由于土地市场的快速变化,指标的发布周期可能无法及时反映最新的市场情况。

五、展望未来,全国地价动态监测指标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优化。

一方面,可以通过增加数据来源和维度,提高指标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另一方面,可以加强指标的实时性,提高数据更新的速度,以更好地适应土地市场的快速变化。

郑州综合地价二季度在中部省会城市排名老三

郑州综合地价二季度在中部省会城市排名老三
级豪宅 别墅。
期楼 市调控 政策 不断 ,但投 资空 间依然要 高于利 润 日益微 他表 示 ,购 买 三 坊七 巷 地块 的一 部 分 个 人是 为 了投 资 。与 其他地 块相 比 ,上述地块 的 历史文化 价值 深厚而 稀 除 福 州外 ,全 国其他 省份 已经 出现个 人买 地现 象 。7 然 人买 地 的价 格纪 录 ,今年 6 多 岁的 束桂 香老 人以 4 6 0 .亿
公开拍地 中的 大部 分是 由当地名 人和 富豪购 买 ,其 中除 一 上海 等地 也有 自然人 买地 的情况 。 中国指数研 究院数 据研
部分用于 商业 开发外 ,大 多数人 买 了土 地用于 自己盖私 人 究 中心副总 监陈 延彬 说 ,上 海去年 和今 年发生 的个人 买地 购 大院 。这 类个 人买地 用于 自住 的原 因,一部分 是 因为三பைடு நூலகம்坊 案 例 , 买土 地 的 自然人 大部 分买 的 是商 业用 地 ,而 且每
上半年全 国十大单价 “ 地王’ ’四幅 由个人购买
口经 文
谁也 不 曾想 到 ,今 年上半 年楼 板价 最高的 全 国十 大单 不贵 ,反而 显得便宜 。 价 “ 王” ,竞有4 地 幅是 由 自然人 购得。
中原地 产的分 析 师许萌说 ,从 目前 的情 况来 看 ,上 半
更 出人意料 的是 ,土地分 析师根据这4 “ 王”的大 年 的房价 下跌 幅度 远远落 后于土 地 的下跌幅 度 。中 国指 数 幅 地 0个 小 、区位和 前期购 买土地 使用 情况 预测 ,上述 “ 王”很 院 公布 的 数据 显示 ,今年 上半 年全 国1 3 城 市的土 地价 地 可能是 当地 的名人和富 豪为了 自住而购 买土地 自建 豪宅 。 格 已较去年 底下跌 9 %。 目前除 少数一线 城市楼盘 的价格 和 去年 底持平 ,大部分城 市的楼盘售价 仍高于去 年底 。

2018年第三季度全国主要城地价监测报告1

2018年第三季度全国主要城地价监测报告1
10.00
市 8.00 城 6.00
7.07
10.98
7.19
4.00 2.00
国1.53
中 0.00 主要城市
3.27 0.65
2.71
长江三角洲地区 珠江三角洲地区
同比
环比
1.79 环渤海地区
图 7 2018 年第三季度三大重点区域综合地价增速(%)
监测 态
动 从环比增速看,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环渤海地区
城 1.40%、2.0%和 1.26%,除商服外,其他用途地价增速下降;
同比增速依次为 5.58%、9.01%和 5.08%,住宅增速放缓,商
中国 监测 服和工业增速上升。





年度季度

国 环比增长率
同比增长率
中 图 5 重点城市综合地价环比、同比增速曲线图(%)
3
测 (二) 三大重点区域住宅地价环比增速回落;长江三角洲

态 2018 年第三季度,全国主要监测城市地价总体水平为 价动 4286 元/平方米,商服、住宅、工业地价分别为 7526 元/
地 平方米、6977 元/平方米和 828 元/平方米。
8000 6000 4000
市7439 7526 城 4221 4286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6831 6977
2000
国 0 中 综合

中国
监测

动年度季度

综合
商服
住宅
工业
市地 图 3 全国主要城市分用途地价同比增速曲线图(%)
城 重点城市定基地价指数2稳步上升。2018 年三季度,以
国 2 重点城市定基地价指数包括除拉萨以外的 35 个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重点城市地价增长率包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国土资源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国土资源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国土资源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郑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3.25•【字号】郑政办[2010]26号•【施行日期】2010.03.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国土资源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郑政办〔2010〕26号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郑州市国土资源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郑州市国土资源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郑文〔2009〕179号),设立郑州市国土资源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取消相关职业技能鉴定、颁证职责。

(三)将科技成果转化具体实施的职责交给事业单位和社会中介组织。

(四)将土地评估机构和人员资质认定职责移交给行业协会。

(五)加强土地供需调控和总量平衡,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加强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整体控制作用;加强矿产资源规划和合理开发利用管理,强化对资源回采率和资源综合利用率的监管;加强对全市范围内违反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行为的查处职责。

二、主要职责(一)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全市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贯彻落实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参与全市宏观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研究并制定涉及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措施;编制并组织实施国土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国土资源领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组织制定全市国土资源发展规划,开展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研究提出全市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

(二)承担规范全市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

起草国土资源管理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全市地质环境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国家、省国土资源调查评价技术规程和开发利用标准;指导全市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调查处理国土资源违法违规案件。

2018年11月郑州房地产市场月报及未来走势预判

2018年11月郑州房地产市场月报及未来走势预判

8
郑州&政策:河南率先实行施工许可办理实行承诺制 郑洛新首批辐射点确定 郑洛新首批108个辐射点确定, 享受“政策+资金”红利
11月29日,从省政府获悉,为充分发挥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 示范区对全省创新驱动发展的引领辐射带动作用,省政府办公
11月27日,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了关于实行建 筑工程施工一站式办理的通知,主要内容如下:施工许可实 行承诺制;取消施工图审查备案、合同备案、工程质量监督
世联看点:新农村建设需要导入各 类新的产业资源,若原有的土地制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配套法规的修改完善工作。如何缩小征地范围,规范
征地程序,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是本轮土地管理法修改主 要的着眼点之一。
度不做调整,往往会陷入僵化,容
易产生各类新问题,如农村土地不 能流转导致闲置等。
强指出,要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稳定市场的信心。要着力增“量”稳市场,增加土地供应“量”、住房供
应“量”和租赁住房“量”;要着力控“价”稳市场,防控投资投机抑“价”、实行目标管理控“价”、推 行上市预报制度限“价”、完善公示制度明“价”;在完善相关制度上下功夫,在建立长效机制上求突破。
世联行 房地产月报
地处置范围;申请签订完善征(转)地手续协议不再采用2/3以上(含2/3)股东代表
表决同意为准入门槛等等。
料要求、优化工作程序和手续等
方面进行了修改完善。
世联行 房地产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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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策:完善养老设施供地政策 新建小区要求相关配建
2018年11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指出,适应庞大老年群体多样化多层次养老 需求,促进养老服务增加供给、改善质量,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保障改 善民生的重要举措,也有利于扩大就业、提升服务业水平。 一要鼓励地方多渠道解决养老服务有效供给不足问题。简化和放宽准入,支持各类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1.12.26•【字号】豫政[2001]74号•【施行日期】2001.12.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豫政[2001]74号二00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15号)精神,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土地市场秩序,切实防止国有土地资产流失,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政府宏观调控力度,严格控制建设用地供应总量各级政府必须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各地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擅自设立工业园、科技园、开发区等各类园、区,经批准设立的市辖区工业园、科技园、开发区等各类园、区的土地必须纳入所在城市用地统一管理,统一供应。

对已列入城市建设用地范围的村庄建设和乡镇企业用地也要按城镇化要求,统一规划、统一开发。

鼓励盘活存量土地,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

城市建设凡能使用存量土地的,必须首先使用存量土地。

要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闲置土地的处置力度。

各市、县要在2002年底6月底前,对1999年1月1日后批准的各类建设用地进行一次全面清理。

对批而未用、批多用少和中途停建工程用地要逐项登记,逐宗进行处理。

为增强政府对土地市场的调控能力,市、县人民政府要积极建立建设用地收购储备制度,开展土地收购储备工作。

土地收回、收购的对象为:因换址扩建而腾出来的土地;为改造街景市面或统一规划而拆迁出来的土地;使用人不明的土地;征地撤组农转非后剩余的土地;驻地部队需盘活的土地;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无力继续开发、又不具备转让条件的土地;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拟转让的土地;土地违法案件经依法查处后,政府依法收回的土地;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收回或收购的土地。

城市地价动态监测和基准地价更新中存在的问题与应对策略分析

城市地价动态监测和基准地价更新中存在的问题与应对策略分析

金融观察与经济视野65城市地价动态监测和基准地价更新中存在的问题与应对策略分析龙华(贵州省铜仁市自然资源局)摘要:就当前的城市发展规划而言,城市基准地价逐渐成为了衡量土地经济价值过程中不可缺少的因素,对其展开的动态监测工作在基准地价中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此过程中,对城市发展实际情况以及土地的使用现状进行动态监测,实现对城市基准地价的完善,可以将土地的价值充分体现出来,但是,就当前的城市地价动态监测和基准地价更新中还存在着很多的问题。

对此,本文对其问题展开了深入研究,并提出了一些应对策略。

关键词:城市基准地价;动态监测;更新;问题;策略城市基准地价以及对地价展开的动态监测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通常情况下,政府都会将其作为管理土地以及宏观调控土地市场的重要依据,尤其是在土地制度不断改革的背景下,我国逐渐建立起紧紧围绕基准地价,综合考虑标定地价、市场交易价、最低出让价等地价体系的城市地价动态监测系统,促进土地市场的发展,确保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

但是,就当前而言,城市地价动态监测和基准地价更新中仍然存在着很多的问题,对土地市场以及土地资源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一、城市地价动态监测和基准地价更新中存在的问题1.1基准地价具有很强的宏观性,可操作性无法保证从根本上来看,基准地价主要是指城镇内某一土地级别或均质地域内土地的平均价格。

深入分析可以发现,我国以往使用的基准地价体系主要是级别基准地价的模式,由于土地的级别范围面积较大,同一级别内就会出现很大的地价差异,尤其是对于商业用地来说,同一级别内的地价有着几倍甚至几十倍的偏差;而新一轮的基准地价中虽然对其进行了进一步的更新和调整,基准地价体系也分为区段基准地价和级别基准地价两种,但其中的相关规定过于机械化,与实际情况有很大的偏差,在这种情况下,很容易出现同一形势下的商业用地价格小于居住用地价格的情况,基准地价与地价管理的实际需求不符;而且,在土地权利和用途上的规划非常单一,这种情况的存在就使得基准地价应用不具备较高的可操作性。

河南省18地市土地出让价格表(2011-2012)

河南省18地市土地出让价格表(2011-2012)

商业
建设路北、濮上路东 建设路北、卫河路东 建设路北、卫河路东 人民路南、卫河路东 人民路南、濮上路东 人民路北、濮上路东 黄河路北、振兴路东 化丰路东、中原路北
经二路东、纬五路北
商住 商住住宅 住宅 商住 商住 商住 商住 商业设施
住宅商住
11基准地价 12基准地价 11年招拍挂价格(万元/ (㎡/万 (㎡/万元) ㎡)
城市名 字
地区名字
航空港区
上街区 巩义市
荥阳市
惠济区 郑州市
金水区 管城区 登封市 新郑市 中原区
二七区
地理位置
土地性质
东至河南天诚棉麻股份有限公司;西至河南省国 土资源调查规划院;南至河南天诚棉麻股份有限 居住 公司;北至中原路
东至河南天诚棉麻股份有限公司;西至河南天诚
棉麻股份有限公司;南至云港路;北至河南天诚 居住
12年招拍挂价 格(万元/㎡)
0.068
0.15
0.09
0.068(预
0.105 0.01
0.0218 0.0178
0.154 0.149 0.2277 0.3112 0.1873 0.0216
0.0496
0.1911 0.2385
0.0195 0.062
0.2548 0.1595
2289 0.18 0.2479 0.0228 0.0214
棉麻股份有限公司
东至河南天诚棉麻股份有限公司;西至新107快速
通道;南至河南天诚棉麻股份有限公司;北至河 商业
南省国土资源调查规划院
住宅
康店镇民营科技园区
工业
杜甫路南侧
商业
永安办永定路南
工业
北山口镇山川村、巩义市裕鑫耐火材料厂西

城市基准地价及其地价动态监测分析

城市基准地价及其地价动态监测分析

城市基准地价及其地价动态监测分析发表时间:2018-05-28T11:11:22.370Z 来源:《基层建设》2018年第6期作者:潘前[导读] 摘要: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是新一轮国土资源大调查的重要内容之一。

海南三赢土地房地产评估规划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510000摘要: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是新一轮国土资源大调查的重要内容之一。

随着我国城市地价动态监测工作的全面开展,在取得丰硕成果的同时,也显现出许多问题与不足之处。

一方面,由于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是在以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评估为基础开展的,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成果的质量,直接影响城市地价动态监测的成果的准确性、科学性和实用性。

而传统的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评估方法存在着明显的缺陷,直接导致其成果的精度,进而影响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成果的精度。

所以在城市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评估方法和技术上有必要进行改革与创新。

另一方面,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化水平提高,影响城市地价的各种区位条件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导致城市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变化速度也加快,这与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在一个合理期间内相对不变的假设相矛盾。

因此,传统的以土地级别为控制,划分地价区段,在地价区段内设置地价监测点的地价动态监测技术路线在实践中缺乏可操作性,必须寻求一种新的技术方法和工作思路。

本文就城市基准地价及其地价动态监测的相关内容进行分析。

关键词:城市基准地价;动态监测分析;土地使用价值;0引言城市土地资源是国家最重要的财富,国家对土地资源的分配,已经由计划分配转到市场调节。

如何管理好、利用好这一巨大财富,为发展国民经济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服务,是土地管理者的重要任务。

地价作为土地市场运作的重要经济杠杆和价值判断标准,其在现实土地经济生活中的核心地位,在调节城市土地利用,在优化土地资源配置等方面的作用日趋明显。

城市基准地价动态监测是基准地价内容中的核心部分,通过对城市发展实际情况与土地使用现状的动态监测,完善城市基准地价,使其更能准确表明土地价值。

2018年第四季度全国主要城市地价监测报告

2018年第四季度全国主要城市地价监测报告

2018年第四季度全国主要城市地价监测报告1(中国国土勘测规划院城市地价动态监测组)根据全国城市地价动态监测系统的最新数据,2018年第四季度全国重点区域和主要城市地价状况分析如下:一、总体情况(一)全国地价总体水平持续上行,各用途地价环比、同比增速均有所放缓2018年第四季度,全国主要监测城市地价总体水平为4335元/平方米,商服、住宅、工业地价分别为7600元/平方米、7080元/平方米和834元/平方米。

图1 全国主要城市分用途地价水平(元/平方米)各用途地价环比增速持续放缓。

第四季度,全国主要监测城市综合、商服、住宅、工业地价环比增速依次为1.09%、0.96%、1.40%、0.73%,较上一季度分别下降0.44、0.21、0.73、0.15个百分点,各用途地价环比增速均有所放缓。

1全国主要监测城市指106个监测城市,海南省三亚市纳入全国监测数据;重点监测城市指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

总体来看,住宅地价增速回落最明显,商服、工业地价增速平稳。

住宅图2 全国主要城市分用途地价环比增速曲线图(%)各用途地价同比增速均有所放缓。

第四季度,全国主要监测城市综合、商服、住宅、工业地价同比增速依次为6.17%、4.82%、8.55%、3.53%,较上一季度分别下降0.90、0.39、1.60、0.23个百分点。

其中,住宅地价增速仍明显快于其他用途,但放缓的幅度也相对较大。

图3 全国主要城市分用途地价同比增速曲线图(%)重点城市定基地价指数2稳步上升。

2018年,以2000年为基期的重点城市平均地价指数稳步上升,综合、商服、住宅、工业地价指数分别为299、291、372、224,较上一季度分别增加4、3、4、2个点。

100125150175200225250275300325350375400地价指数图4 2000-2018年度重点城市分用途地价指数重点监测城市中,地价总体水平为6496元/平方米,较上一季度增长1.16%,较去年同期增长6.19%,增速持续放缓。

2018年9月郑州房地产市场月报

2018年9月郑州房地产市场月报
• 《征求意见稿》提出,共有产权住房的供应对象为符合觃定条件的城镇无房家庭,每户家庭只能贩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幵享受 不贩买商品住房同等的落户、入学等公共服务。《征求意见稿》挃出,承贩人的产权份额为承贩人实际出资价栺卙共有产权住房 评估价栺的比例,原则上丌低亍50%,其余部分为政府等供应主体的产权份额。
九月份调控政策持续保持从严态势,加强市场监管占主流;继 续抑制投机炒房,推进住房租赁市场建设,严格管控租金;整体市 场处于下行阶段;预计十月份主城区土地供应减少,各大房企推盘 节奏放缓,项目开盘个数相比往年十月开盘个数减少,“银十”不 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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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CONTENTS
主办单位:思源集团(郑州)咨询顾问中心 总 顾 问: 马 龙 主 编: 王 帅 执行主编:丁德起 编 委:贻永放 周静颖 王义豪 李玉众
比去年同期±%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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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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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 2018.07 2018.06 2018.05 2018.04 2018.03 2018.02 2018.01 2017.12 2017.11 2017.10 2017.09 2017.08 2017.07 2017.06 2017.05 2017.04 2017.03 2017.02 2017.01 2016.12 2016.11 2016.10 2016.09 2016.08 2016.07 2016.06 2016.05 2016.04 2016.03
• 豫西北各市要以此次中原城市群西部转型创新发屍示范区建讴为契机,突出改革创新,加快破解制约协同发屍癿体制机制障碍。
2、河南开展治理物业服务市场乱象行劢(2018-9-22 搜狐焦点)

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新政办〔2018〕9号

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新政办〔2018〕9号

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正文:----------------------------------------------------------------------------------------------------------------------------------------------------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新政办〔2018〕9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豫政办发〔2017〕164号)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郑政办文〔2018〕1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查目的和意义土地调查是我国法定的一项重要制度,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

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目的是全面查清当前土地利用状况,掌握真实准确的土地基础数据,健全土地调查、监测和统计制度,强化土地资源信息社会化服务,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土资源管理工作需要。

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是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宏观调控、推进科学决策的重要基础和依据;是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夯实自然资源调查基础和推进统一确权登记的重要举措;是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保障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重要内容;是协调优化城镇空间、农业空间、生态空间,实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促进“多规合一”的基础支撑。

二、调查范围和内容调查范围为新郑市行政辖区除航空港区代管村外的全部土地。

调查的主要内容是:土地利用现状及变化情况,包括地类、位置、面积、分布等状况;土地权属及变化情况,包括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状况;土地条件,包括土地的自然条件、社会经济条件等状况。

160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地价动态监测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51号)

160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地价动态监测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51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地价动态监测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5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15号)关于“抓紧建立全国地价动态监测信息系统,对全国重要城市地价水平动态变化情况进行监测”精神,通过实施国土资源大调查工程,目前已建立了覆盖全国50个重点城市的国家级城市地价动态监测系统,监测成果已经在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参与宏观调控的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更全面准确地把握土地市场运行态势,更好地为土地供应管理参与宏观调控服务,部决定自2008年起扩大城市地价动态监测范围。

为进一步做好城市地价动态监测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城市地价动态监测范围自2008年起,在现有50个重点城市的基础上,按照“重点区域、重点监测”的原则,将国家级城市地价动态监测系统覆盖范围扩大到105个城市(名单详见附件1)。

继续扩大省级试点范围,鼓励有条件的省(区、市)按照统一的工作要求和技术规范,开展行政区域全覆盖的地价动态监测工作。

二、工作主要目标和任务城市地价动态监测工作的主要目标和任务:通过确定城市监测范围,设立标准宗地(地价监测点),组织土地估价师及时跟踪采集标准宗地的地价信息,定期收集、汇总、整理、分析形成季度和年度监测成果,按时上报并适时公布,实现对全国重点地区和主要城市地价水平和变动情况的实时监测,为政府部门把握土地市场运行态势和价格走势,增强市场监管和调控能力提供服务,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参与宏观调控提供决策依据,同时满足社会公众的信息需求。

具体的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详见“城市地价动态监测系统运行方案与要求”(附件2)。

三、工作要求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是土地供应管理参与宏观调控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各省(区、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以及纳入监测范围城市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纳入重要日常工作,加强组织领导,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部确定的各项监测任务顺利完成。

地价动态监测指标季度调查表

地价动态监测指标季度调查表

共服务用地28.87公顷和交通运输用地18.22公顷。

其中市本级住房用地供应总量为57.4公顷中,包括中小套型商品住房用地40.18公顷,保障性安居工程和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占住房用地供应量的70%;2、2018年4月24日,北海市近代邮电历史陈列馆和北海市汉晟古兵器博物馆正式开馆,免费对市民和游客开放。

博物馆和陈列馆的开放,为市民提供了免费了解北海邮电业和古兵器历史的场所,对市民了解北海历史具有积极的作用;3、2018年4月27日,北海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在市工人文化宫宣布2018年4月份重点项目集中开竣工,本次开竣工重点项目有8个,总投资5.98亿元,主要涉及农林水、市政及园区基础设施、社会事业、旅游商贸等领域,年度计划投资1.7亿元;4、2018年5月9日,作为北海市2018年“四定”重点建设项目的江苏路(上海路至南珠大道段)工程已正式开工建设,项目预计在今年9月完成主车道通车,11月完工投入使用;5、2018年5月12日,南宁—涠洲岛的旅游直通车正式通车。

直通车从南宁发车,直接发往北海国际客运港,最大限度的满足南宁及南宁周边地区游客散客到涠洲岛旅游的需求,让游客出游更简单、便捷;6、2018年5月17日,今年3月动工改造的拉萨路(云南路至四川路段),目前项目进入管道施工与沟渠填埋的阶段,预计今年10月底完成主车道通车;7、2018年5月29日,北海市国土资源局与北海市教育局联合印发《北海市“春雨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根据《方案》的要求,北海市国土资源局计划于2018年底前,全部完成符合确权条件的中小学校不动产登记工作,对暂不符合登记条件的,理顺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并指导教育部门开展申报工作。

该《方案》的出台,将为北海市中小学校的用地提供有力保障。

事件1、2018年3月30日,北海市国土资源局发布《北海市本级2018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2018年度北海市本级国有。

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技术规范-文档

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技术规范-文档

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技术规范(TDT 1009-2007)二00七年一月目录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总则 (1)5 地价动态监测技术路线与程序 (2)6 地价动态监测范围确定 (2)7 地价监测点的设立与维护 (3)8 地价动态监测数据采集 (6)9 地价动态监测指标 (8)10 地价动态监测指标值计算 (9)11 地价状况分析 (11)12 地价动态监测报告 (12)13 地价动态监测成果 (12)14 地价动态监测信息发布 (13)附录A(规范性附录)地价监测点编号规则 (15)附录B(规范性附录)监测点地价评估报告格式(例) (18)附录C(规范性附录)年度地价状况分析报告格式 (23)附录D(规范性附录)数据采集表格式样 (24)附录E(规范性附录)数居采集表格填写标准 (41)附录F(资料性附录)城市地价指数编制原理与方法 (46)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技术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我国城市地价动态监测的程序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我国城市地价动态监测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8507——2001 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 18508——2001 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 19231——2003 土地基本术语GB/T 2260——200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TD 1001——1993 城镇地籍调查规程3、术语和定义3.1 地价动态监测地价动态监测是根据城市土地市场的特点,通过设立地价监测点,收集、处理并生成系列的地价指标,对城市地价状况进行观测、描述和评价的过程。

3.2 地价监测点地价监测点是指在一定区段内设立的,土地条件、土地利用状况以及开发程度等方面与所在区段的基准地价内涵一致或相近,能够代表所在区段地价水平的宗地。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郑州市实施2018年度第四批城市建设用地的通告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郑州市实施2018年度第四批城市建设用地的通告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郑州市实施2018年度第四批城市建设用地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郑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9.15•【字号】郑政通〔2021〕12号•【施行日期】2021.09.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郑州市实施2018年度第四批城市建设用地的通告郑政通〔2021〕12号2021年8月6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郑州市实施2018 年度第四批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豫政土〔2021〕1036号)文件批复,国务院已批准我市征收集体土地45.4716公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等有关规定,现将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主要内容和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郑州市实施2018年度第四批城市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用途住宅用地、商业用地、中小学用地、工业用地、城市道路用地。

三、征收土地位置 1. 天河路东、石苏路南、中央西路西、贾河路北。

2. 棉纺东路北、嵩山东街西。

3. 孙庄北路北、爱民东路东。

4. 经开第十二大街东、西、蝶湖路南、北。

5. 经开第十二大街西、经南九路北。

6. 经开第十六大街东、经南八路南。

7. 经开第十四大街东、经南十五路南。

8. 经开第十六大街西、经南十五路南。

9. 经开第十八大街东、经南十六路北。

10. 蝶湖东一街东、蝶湖路北。

11. 经开第十二大街东、西、清波路北。

四、被征收土地涉及村及面积 1. 惠济区江山路街道办事处:苏屯村0.0016公顷。

2. 惠济区长兴路街道办事处:老鸦陈村0.2598公顷。

3. 二七区五里堡街道办事处:王立砦村1.1865公顷。

4. 中原区西流湖街道办事处:孙庄村0.3250公顷。

5. 经济技术开发区潮河办事处:曹古寺村16.8815公顷、司赵村8.9911公顷、耿庄村13.9378公顷。

6. 经济技术开发区京航办事处:闫坟村3.8883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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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
郑州
时间:2018
综 合
商业用途
居住用途
工业用途
综 合
1(1)地面地价水平值(元/平方米)
37024401510275436242(2)楼面地价水平值(元/平方米)
149718692199014653(3)地价增长率(环比)(%)
2.15% 2.14% 2.29%0.67% 2.20%4
(4)地价增长率(同比)(%)
8.53%
9.04%
8.83%
2.72%
8.54%
居住商业增加增加减少
城乡结合部城市中心区
9
备注
填表单位:郑州豫华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填表人 :叶先伟
(1)供应最多用途:(2)供应最少用途:
3、增量土地供应量、存量土地供应量和土地闲置量状况(大致判断,选择
(1)增量土地供应量:表1-11 地价动态监测指标(季度)调查表
本季度
1、土地供应量增长情况(和上一季度相比,监测范围内):(1)如果能够获得具体数值,请填写增长率 (
(根据实际情况判断)
(2)存量土地供应量:(3)土地闲置量:
4、不同区域土地供应量情况(大致判断,选择一项):(1)供应量增长最快区域:(2)供应量增长最慢区域:说明: (1)地价增长率=(本季度地价水平值—上一季度地价水平值)×指标类别
本季度土地供应的变化情况
本季度新出台的与土地相关政策
新发生的较大的与土地相关事件
(2)土地供应量增长率=(本季度供应量—上一季度供应量)×100÷上(3)土地供应量指土地供应面积。

(包括规划方面的、耕地保护方面的、房地产市场方面的和金融方面的等
(包括大面积供应土地、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大规模的城市改造和用地结
(2)如果不能提供具体数据,请选择下面的增长率范围为:2、不同用途土地供应量情况(大致判断,选择一项):
本季度新发生的其它较大的相关社会经济事件填表说明:此表用于技术承担单位上报季度地价动态监测指标信息。

序号5
6
7
8
年/第1季度
上季度
商业用途居住用途工业用途
43094988749
183021510
2.38% 2.23%0.81%
9.01%8.91% 2.74%
%);
5%以上
,选择一项):
值)×100÷上一季度地价水平值。

0÷上一季度供应量。

面的等)
用地结构调整等方面的)
填表日期:201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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