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试行)
最新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非招标采购管理,规范非招标采购行为,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采购管理规定(试行)》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非招标采购,是指以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之外的方式进行的物资类、工程类和服务类采购。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专业公司及基层企业。
第四条按照集团公司采购工作的三级管理模式,一级集中采购范围内的非招标采购(以下简称一级集中非招标采购),由集团公司管理;二级集中采购范围内的非招标采购(以下简称二级集中非招标采购),由分子公司管理;三级采购范围内的非招标采购(以下简称三级非招标采购),由基层企业管理。
第五条非招标采购工作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及有效竞争的原则。
第二章非招标采购方式第六条非招标采购方式主要包括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和竞价。
竞争性谈判是指与两个及以上供应商进行谈判,择优确定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采购是指与单一供应商直接进行谈判,确定成交价格和成交条件的采购方式。
询价是指由三个及以上供应商进行应答和一次性报价,在此基础上进行比较并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竞价是指三个及以上供应商在满足要求的基础上,在规定的时间内多次报价,通过价格竞争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第七条采取非招标采购应符合集团公司采购管理的相关要求,需要事先审批的,应先完成审批工作。
第八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一)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二)满足条件的潜在供应商较少,不能形成充分竞争的;(三)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四)紧急采购。
第九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一)采用特定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其他特殊原因,只能从唯一的供应商处采购的;(二)原采购的后续维修、零配件供应、更换或扩充,必须向原供应商采购的;(三)因必须保证与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的;(四)只有从特定供应商处进行采购,才能实施相关政策目标的;(五)紧急采购。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电煤集中采购供应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电煤集中采购供应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增强公司电煤保障供应能力,提高电煤成本管控水平,决定推行电煤集中采购供应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电煤集中采购供应是指由公司所属北京大唐燃料有限公司(包括大唐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以下并称“燃料公司")向煤炭企业集中采购电煤,并向公司所属相关基层火电企业集中供应电煤的业务。
第三条电煤集中采购供应范围涵盖公司所属沿海基层火电企业全部发电用煤,公司位于京津唐地区基层火电企业铁路运输长期协议煤和须经太原煤炭交易中心结算的市场煤供应。
待条件具备时逐步过渡到公司全部基层火电企业用煤的集中采购供应。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四条公司燃料管理领导小组职责燃料管理领导小组是公司燃料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
1.负责公司燃料管理的总体协调和领导工作;2。
负责国家、集团公司有关燃料管理政策的贯彻落实;3。
负责燃料管理重大原则问题和重要事项的调查研究、决策;4.负责公司燃料管理战略的制定和落实;5.负责重要供应商以及公司内部燃料管理有关机构关系的协调;6。
负责公司燃料供应方案、定价机制的审核,负责价格涨幅达到30元/吨及以上煤炭采购的审批;7.负责公司燃料管理制度的审核;8。
负责公司燃料管理体制机制的制定和审核;9。
负责公司燃料管理工作的评价和考核;10.负责燃料管理规范运作、人员廉洁从业的监督.第五条燃料管理部职责燃料管理部为公司电煤集中采购供应的归口管理部门。
对电煤集中采购供应业务进行计划(含航运公司船舶使用计划)、调运、协调和监督,对保障供应、成本控制和规范管理工作总体负责,确保电煤集中采购供应顺利开展。
1.牵头组织做好年度电煤订货工作,负责与跨区域长期协议电煤供应企业的衔接谈判,在公司本部层面履行电煤合同会签工作流程,规避法律风险;协调指导相关基层火电企业区域内长期协议电煤订货工作;2.负责编制公司年度入厂标煤单价预算,经公司预算委员会会议审批通过后下发执行;3。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采购管理规定(试行)
附件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采购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采购管理,发挥集团公司整体优势,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降低采购成本,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专业公司及基层企业的采购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中的采购管理,包括物资类、工程类和服务类采购的管理范围、组织形式、采购方式、采购计划、采购实施、采购审核、采购合同等全过程管理。
本规定所称物资是指用于集团公司生产、建设、经营的除燃料外的设备、材料、工器具、消耗性物资、办公用品、劳动保护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等。
本规定所称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包含这些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
本规定所称服务是指除物资和工程以外的采购对象,包括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咨询等。
第四条集团公司系统采购工作实行两级集中、三级管理。
一级集中采购由集团公司管理;二级集中采购由分子公司管理;三级采购由基层企业管理。
第五条采购工作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科学择优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职责第六条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是负责集团公司采购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主要职责:(一)审议有关采购管理基本制度;(二)研究确定采购工作重大事项;(三)审定一级集中采购计划;(四)审核一级集中采购结果;(五)审议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的事项。
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组长由集团公司领导担任,成员由总部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第七条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是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主要职责:(一)组织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及标准;(二)归口管理一级集中采购计划;(三)负责一级集中采购结果备案工作;(四)负责组织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会议;(五)办理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集团公司物资管理部。
第八条集团公司物资管理部主要职责:(一)负责集团公司物资类采购管理;(二)按部门职责审核一级集中采购计划;(三)组织实施物资类一级集中采购;(四)负责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五)负责集团公司采购专家管理;(六)负责集团公司设备监理管理;(七)负责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职责;(八)负责对分子公司和基层企业物资类采购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采购管理,规范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工作,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专业公司及基层企业供应商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供应商,是指有意愿为集团公司系统各单位提供产品和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包括物资供应商、施工或服务承包商(火电厂燃料及其运输供应商除外)。
第四条根据采购需求,供应商分为集采供应商和分采供应商。
集采供应商是指可为集团公司集中采购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分采供应商是指可为集中采购外的分散采购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
第五条供应商管理主要包括供应商登记、供应商评价、管理结果应用及不良行为管理等。
第六条集团公司建立统一的供应商管理信息平台,凡有意愿为集团公司系统各单位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应纳入供应商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管理。
第二章组织职责第七条集团公司物资管理部(招投标中心)是负责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一)负责起草供应商管理制度;(二)负责建设、管理供应商管理信息平台;(三)负责制定供应商评价标准,并组织实施;(四)负责对不良行为供应商进行处理。
第八条集团公司相关业务主管部门配合集团公司物资管理部(招投标中心)开展供应商管理工作。
第九条集团公司成立供应商服务中心,设在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有限公司,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制度;(二)配合集团公司开展供应商管理工作;(三)负责供应商管理信息平台的日常管理;(四)负责审核供应商登记信息;(五)负责供应商培训等服务工作。
第十条分子公司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制度;(二)配合集团公司开展供应商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基层企业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制度;(二)配合集团公司开展供应商管理工作;(三)负责提供供应商履约评价信息。
中国大唐集团供应商平台_供应商注册操作手册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信息平台-登记管理供应商操作手册2015年1月此手册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信息平台供应商用户操作手册,仅用于指导供应商在该平台中进行操作。
一、供应商使用功能介绍1.1 供应商管理信息平台-登记管理模块功能介绍供应商管理信息平台登记管理模块包括供应商注册信息管理、资质业绩信息管理两部分内容。
面向供应商,注册信息管理包括供应商注册、供应商注册信息变更;资质业绩信息管理包括资质业绩信息维护(维护基本信息、选择产品分类、维护产品明细、维护产品资质业绩信息)、资质业绩信息提交。
依据大唐集团供应商管理办法,供应商管理实行登记制度,供应商按规定完成登记后,方可为集团公司提供产品和服务。
二、供应商注册新注册的供应商需通过登录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集采平台()进行注册工作,具体如下:2.1 供应商首先需要访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集采平台”首页()点击【供应商注册】按钮,跳转至供应商注册页面。
(建议使用IE8.0浏览器)2.2 点击【供应商注册】按钮后页面会跳转至“供应商注册”页面,同时弹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供应商注册声明”,供应商阅读后点击【同意】后继续注册。
2.3 点击【同意】即供应商同意注册声明后,会弹出供应商注册操作指南,用户可以点击【下一步】继续注册(可点击【下载指南】下载“供应商注册操作指南”)。
2.4 点击【下一步】继续供应商注册工作,供应商填写相关注册信息进行注册操作,其中境内供应商注册共有六块内容,分别是:注册信息、基本信息、组织机构信息、营业执照信息、税务信息、开户银行信息;境外供应商共有四块内容,分别是:注册信息、基本信息、企业登记信息、开户银行信息。
填写信息时,根据企业类型(企业类型包括企业单位、事业单位与自然人)不同存在差异。
填写完每块内容后点击【保存并下一步】,全部信息维护完成后点击【注册】完成注册。
1)境内供应商注册界面—注册信息2)境内供应商注册界面—基本信息3)境内供应商注册界面—组织机构信息4)境内供应商注册界面—营业执照信息5)境内供应商注册界面—税务信息6)境内供应商注册界面—开户银行信息7)境外供应商注册界面—注册信息8)境外供应商注册界面—基本信息9)境外供应商注册界面—企业登记信息10)境外供应商注册界面—开户银行信息2.5 填写信息无误后,点击【注册】后,系统弹出注册成功等待审核对话框,等待供应商服务中心管理员审核完成后供应商完成注册。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发电企业成本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发电企业成本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成本管理,建立和完善成本管理制度,实施成本领先战略,全面提升集团公司经济效益和核心竞争力,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具体情况,结合发电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生产成本(以下简称成本)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资源耗费。
第三条成本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坚持价值思维和效益导向,实施成本领先战略,通过管理提升、技术进步、落实责任制等方式,提高成本管控能力,对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管理,有效控制和降低成本等支出,提高集团公司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力。
第四条集团公司成本管理以成本预算为基础,通过成本核算、成本控制和成本分析,实现预算管理目标。
第五条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均实行成本管理责任制,包括负责人的责任制和内部各级组织及职能部门的分级、归口管理责任制。
第六条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必须在财务部门内设置专门机构或专岗专人,负责成本核算和成本预算管理工作。
第七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各发电直属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中外合资企业和上市公司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第二章成本管理体系和责任制第八条集团公司成本管理,实行集团公司、省公司、所属企业三级成本管理体系。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大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可相应实行四级成本管理体系。
(一)集团公司是一级成本管理单位,负责预算的下达、控制、监督及评价工作,并进行相应考核。
负责向各单位提出成本预算、预算执行情况考核和成本管理措施建议。
(二)上市公司、省发电公司、分公司是二级成本管理单位,负责本单位成本管理工作。
下达所属单位的年度预算,监督、控制、评价、考核所属单位成本预算执行情况。
(三)各基层企业是三级或四级成本管理单位,负责本单位的成本核算和管理工作,负责完成上级单位下达的预算指标。
第九条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均实行成本管理责任制,总会计师(未设置总会计师的,为主管经营工作的公司领导)为成本管理、预算管理的主要责任人。
大唐集团公司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
大唐集团公司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投标功能优化2016年3月1.操作指导1.1登陆角色:供应商人员1.1.1供应商投标前期准备在大唐集采平台(/)首页下载专区,安装相关电子钥匙控件,电子钥匙驱动,电子签章助手等:使用IE浏览器(大唐集采平台试用于IE 8 IE 9 IE 10 三个版本的浏览器)登陆大唐集采平台(/),选择右上角登陆端口,输入供应商账号密码登陆:登陆供应商账号之后,选择招标采购->用户证书管理,绑定供应商自己申请的电子钥匙(提前安装电子钥匙相关控件),并等待电子钥匙审核人员审核:钥匙审核通过状态如图所示:1.1.2 供应商购买标书供应商登陆账号,在招标采购->投标管理->招标文件购买/下载菜单下选择自己参加的采购项目,购买对应投标标段,等待确认之后,下载对应的招标文件(供应商投标功能优化前后,购买文件流程没有变化,不做赘述):1.1.3 供应商投标1.1.3.1 一步法投标说明1、供应商下载对应的招标文件之后,进入招标采购->投标管理->投标操作界面,针对项目下的标段进行投标。
该页面提供查询项目名称,查询项目编号,查询标段名称功能:2、供应商在投标操作页面,针对自己所投标项目,进行操作,一步法投标可一次性上传技术文件,商务文件,分项报价和投标总价,区别于两步法投标(后文做详细描述):3、在招标采购->投标管理->投标操作供应商可操作字段包括:我要投标、查看、弃标,‘我要投标’按钮进入上传文件界面,‘查看’按钮可查看供应商上传文件的时间等信息,‘弃标’功能按钮为供应商放弃该标段投标,进入‘我要投标’功能按钮,可看到由大唐官方提供的‘投标声明’以及‘廉洁合同’等内容(该内容认真阅读之后跳过即可):投标声明:廉洁合同需要盖章,并进行电子钥匙验证(与原投标操作相同):4、上传技术文件,商务文件:5、技术文件和商务文件上传成功之后,点击下一步,进入上传分项报价界面:6、在上传分项报价界面与上传技术文件、商务文件操作类似:7、保存分项报价明细之后,点击下一步,进入填写投标总价界面:8、进入填写投标总价界面之后,页面右上角点击‘填写投标总价’按钮,进行投标报价的填写(注:注意该页面下的价格单位,默认为万元):9、报价填写成功,进行投标的最后一步,确认投标(注:最后一步‘确认投标’按钮必须确认,否则,系统默认为无效投标人,上传完所有文件和填写完总价之后,一定要点击‘确认投标’按钮):10、点击确认投标按钮之后,系统页面自动跳转到查看页面,在该页面下,供应商可以查看上传文件的时间信息,以及是否确认投标,如果确认投标下没有确认时间,请返回投标界面点击‘确认投标’按钮:11、投标操作完成之后,投标页面字段由原来的我要投标、弃标、查看变为撤回、弃标、查看,供应商可以在截标之前撤回所投标段,删除原上传文件,重新上传:1.1.3.2 两步法投标说明两步法投标区别于一步法投标,两步法投标分为两步,第一步投标只需要上传技术文件和商务文件,第一步操作与一步法投标操作无区别;第二步投标需要上传分项报价明细和总价,两步法投标第二步投标区别于一步法投标,需要先下载对应标段的报价原则(报价原则为项目经理发送,供应商只需下载即可,不需要支付标书费用),然后再进行分项报价明细的上传和总价的填写:两步法投标,下载第二步报价原则之后,进入上传分项报价界面和填写总价界面进行正常投标(投标操作与一步法投标上传分项报价明细和填写总价操作相同):1.1.3.3 供应商投标说明(含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含资格预审的招标项目,需要先购买项目的资格预审文件,并按照要求上传对应的文件,资格预审通过之后,重新购买项目的招标文件,然后按照正常流程进行投标操作。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信息平台-登记管理-用户操作手册-供应商-V1.0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信息平台-登记管理供应商操作手册2015年1月此手册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信息平台供应商用户操作手册,仅用于指导供应商在该平台中进行操作。
一、供应商使用功能介绍1.1 供应商管理信息平台-登记管理模块功能介绍供应商管理信息平台登记管理模块包括供应商注册信息管理、资质业绩信息管理两部分内容。
面相供应商,注册信息管理包括供应商注册、供应商注册信息变更;资质业绩信息管理包括资质业绩信息维护(维护基本信息、选择产品分类、维护产品明细、维护产品资质业绩信息)、资质业绩信息提交。
依据大唐集团供应商管理办法,供应商管理实行登记制度,供应商按规定完成登记后,方可为集团公司提供产品和服务。
二、供应商注册新注册的供应商需通过登录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集采平台()进行注册工作,具体如下:2.1 供应商首先需要访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集采平台”首页()点击【供应商注册】按钮,跳转至供应商注册页面。
(建议使用IE8.0浏览器)2.2 点击【供应商注册】按钮后页面会跳转至“供应商注册”页面,同时弹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供应商注册声明”,供应商阅读后点击【同意】后继续注册。
2.3 点击【同意】即供应商同意注册声明后,会弹出供应商注册操作指南,用户可以点击【下一步】继续注册(可点击【下载指南】下载“供应商注册操作指南”)。
2.4 点击【下一步】继续供应商注册工作,供应商填写相关注册信息进行注册操作,其中境内供应商注册共有六块内容,分别是:注册信息、基本信息、组织机构信息、营业执照信息、税务信息、开户银行信息;境内供应商共有四块内容,分别是:注册信息、基本信息、企业登记信息、开户银行信息。
填写信息时,根据企业类型(企业类型包括企业单位、事业单位与自然人)不同存在差异。
填写完每块内容后点击【保存并下一步】,全部信息维护完成后点击【注册】完成注册。
1)境内供应商注册界面—注册信息2)境内供应商注册界面—基本信息3)境内供应商注册界面—组织机构信息4)境内供应商注册界面—营业执照信息5)境内供应商注册界面—税务信息6)境内供应商注册界面—开户银行信息7)境外供应商注册界面—注册信息8)境外供应商注册界面—基本信息9)境内供应商注册界面—企业登记信息10)境外供应商注册界面—开户银行信息2.5 填写信息无误后,点击【注册】后,系统弹出注册成功等待审核对话框,等待供应商服务中心管理员审核完成后供应商完成注册。
中国大唐集团供应商平台供应商注册操作手册
中国大唐集团供应商平台供应商注册
操作手册
1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
供应商管理信息平台-登记管理供应商操作手册
1月
此手册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信息平台供应商用户操作手册,仅用于指导供应商在该平台中进行操作。
一、供应商使用功能介绍
1.1 供应商管理信息平台-登记管理模块功能介绍
供应商管理信息平台登记管理模块包括供应商注册信息管理、资质业绩信息管理两部分内容。
面向供应商,注册信息管理包括供应商注册、供应商注册信息变更;资质业绩信息管理包括资质业绩信息维护(维护基本信息、选择产品分类、维护产品明细、维护产品资质业绩信息)、资质业绩信息提交。
依据大唐集团供应商管理办法,供应商管理实行登记制度,供应商按规定完成登记后,方可为集团公司提供产品和服务。
二、供应商注册
新注册的供应商需经过登录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集采平台()进行注册工作,具体如下:
2.1 供应商首先需要访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集采平台”首页()点击【供
应商注册】按钮,跳转至供应商注册页面。
(建议使用IE8.0浏览器)
2.2 点击【供应商注册】按钮后页面会跳转至“供应商注册”页面,同时弹
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供应商注册声明”,供应商阅读后点击【同意】后继续注册。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集中采购计划管理办法(试行)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集中采购计划管理办法(试行)【制度摘要】业务类别公司治理与管控适用范围公司全系统废止说明无内容概要为加强大唐国际发电股份公司采购计划管理,提高采购管理水平,依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相关制度和要求制定《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集中采购计划管理办法(试行)》。
本《办法》共分五章十七条,明确了采购计划的类型以及计划填报、审批、审核、执行的程序及原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唐国际)集中采购计划管理,提高采购管理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大唐国际本部、各专业(区域)公司、基层企业的集中采购计划管理。
第三条集中采购计划包括采购需求计划、采购执行计划和采购工作安排。
集中采购计划管理实行年计划、季调整、月安排。
第四条集中采购计划的填报、逐级审批、审批结果查询等由各级管理员在集团公司集采平台上的计划管理模块操作,各级管理机构对计划的汇总和审核工作在线下操作。
第二章需求计划和执行计划第五条基层企业根据上报的年度投资、生产检修技改等计划,编制年度需求计划,经本单位采购领导小组审核并平衡利库后,将集中采购范围内的年度需求计划分一级集中和二级集中分别上报分子公司,直属直管基层企业直接报大唐国际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审核。
第六条分子公司按一级集中和二级集中范围分别汇总基层企业的年度需求计划,经本单位采购领导小组审核并平衡利库后,报大唐国际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审核。
第七条大唐国际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汇总分子公司、直属直管基层企业及本部的年度需求计划,并平衡利库后,提交大唐国际采购归口管理部门(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八条大唐国际采购归口管理部门(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预审通过的年度需求计划,编制一级集中采购年度需求计划,上报集团公司审核;编制二级集中采购年度执行计划,随大唐国际年度综合计划一并下达,同时将属于集团公司必须招标范围的,上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九条特殊情况下,年度执行计划需要补充的,按季度以追加计划的形式对年度执行计划进行调整。
中国大唐集团采购管理规定
中国大唐集团采购管理规定一、引言中国大唐集团作为中国能源行业的重要企业之一,拥有庞大的采购需求和规模。
为了确保采购工作的高效性、透明度和合规性,制定本《中国大唐集团采购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二、采购目标1.确保所采购的产品和服务的质量和资格符合企业的需求和标准;2.提高采购过程的效率和透明度;3.促进供应商和承包商的竞争,降低采购成本;4.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内标准。
三、采购流程1.采购需求确认–由各部门提出采购需求,并明确采购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和质量要求。
2.供应商选择–采购部门根据采购需求,通过公开招标、谈判或询价等方式选择合适的供应商。
–在供应商选择过程中,应注重公正、公平和竞争性原则。
3.采购合同签订–采购部门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交付时间、付款方式、质量标准和违约责任等条款。
–采购合同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要求,尤其是关于合同签订和履行的规定。
4.采购执行及验收–采购部门按照合同要求安排采购物品的交付和验收工作。
–验收应严格按照质量标准进行,确保交付物品的质量符合要求。
5.供应商绩效评估–采购部门对供应商的绩效进行评估,包括交货及时性、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方面。
–绩效评估结果作为供应商选择的参考依据。
四、采购管理职责1.采购部门的职责–负责制定和执行采购计划,并组织采购过程的实施。
–维护供应商数据库,对供应商进行管理和评估。
–负责协调采购合同的签订和履行。
2.各部门的职责–提出采购需求,并明确采购物品的规格和质量要求。
–协助采购部门组织供应商选择、采购执行和验收工作。
–提供供应商绩效评估的相关数据和信息。
五、采购监督与审计1.内部监督–通过内部审核和抽查等方式,确保采购过程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对违反规定的采购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理。
2.外部审计–定期进行采购过程的外部审计,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对重大采购项目和问题进行重点审计,确保采购的合规性和效率性。
六、违规行为处理1.发现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上级负责人和纪检部门。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招标管理规定完整篇.doc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招标管理规定1附件: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招标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发挥集团公司整体优势,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降低采购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集团公司系统招标采购工作实行三级管理。
一级集中招标采购由集团公司管理;二级集中招标采购由分子公司管理;三级招标采购由基层企业管理。
第三条招标工作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科学择优的原则。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专业公司及基层企业的物资类、工程类(包括施工、单项工程承包、工程总承包等)和服务类的国内和国际招标工作。
第二章组织职责第五条集团公司、分子公司和基层企业成立各级招标采购领导小组,负责招标采购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领导或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集团公司招标采购领导小组是负责集团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主要职责:(一)审议有关招标采购管理基本制度;(二)研究确定招标采购工作重大事项;(三)审核一级集中招标采购计划;(四)审核一级集中招标采购评标结果;(五)处理集团公司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的事项。
第七条集团公司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是集团公司招标采购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主要职责:(一)组织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及标准;(二)归口管理一级集中招标采购计划;(三)负责一级集中招标采购中标结果备案工作;(四)负责组织集团公司招标采购领导小组会议;(五)办理集团公司招标采购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集团公司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物资管理部。
第八条总部各部门主要职责:物资管理部负责物资类招标采购管理,组织实施物资类一级集中招标采购。
安全生产部负责按部门职责审核一级集中招标采购计划;负责电力生产及其他管理范围内项目(以下简称电力生产项目)的工程类和服务类的招标管理;组织实施电力生产项目工程类和服务类的一级集中招标采购;配合实施电力生产项目物资类的一级集中招标采购,负责相关的技术审查,配合商务审查。
1.28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大唐集团制〔2006〕17 号附件1: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细则是在《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大唐集团制〔2006〕17 号,以下简称《供应商管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中国大唐集团公司 以下简称集团公司 大物流平台建设 建立物资供应网络保证供应质量 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并落实《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生产物资管理办法》及《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备品配件管理办法》中供应商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分支机构、子公司和各直属企业 参股公司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供应商是指向集团公司系统各企业提供物资、工程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包括国内供应商和国外供应商。
第四条管理原则(一) 归口管理原则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物资公司作为集团公司物资管理部门组建供应商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管理机构行使对供应商的管理职能。
(二) 资格认证原则供应商必须通过资格认证办理加入集团公司供应商网络手续以下简称入网成为供应商网络成员以下简称网络成员才具备向集团公司系统各企业提供相应的产品及服务的基本条件。
在招标采购中国家对供应商的投标资格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三) 动态考核原则对网络成员实行动态考核、定期评审制度对经营业务范围、基本资质、经营业绩、合同履约等情况进行复查每年重新确认网络成员资格。
(四) 网络管理原则 对网络成员的资质管理、认证结果、评审及考核等通过网络进行。
第二章职责和分工第五条集团公司职责(一) 负责审批供应商管理的规定和办法(二) 对供应商网络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三) 负责审定、批准供应商网络成员(四) 负责审定、批准对供应商网络成员的调整。
第六条物资公司职责(一) 贯彻执行集团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编制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供应商资格认证方法、评审标准归口管理集团公司系统供应商网络管理的具体工作.(二) 组建供应商管理机构明确工作分工(三) 办理供应商资格认证、评审、入网手续向认证通过的供应商颁发《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供应商网络成员证》(四) 协调网络成员之间、网络成员与各企业之间的业务关系及时解决出现的各种问题(五) 管理网络成员档案收集对网络成员的反馈信息(六) 组织对网络成员进行动态考核和定期评审调整网络成员(七) 组织供应商管理的有关会议。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生产物资分级采购管理办法(【2009】11号文附件)
附件: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生产物资分级采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生产物资采购管理,通过分级采购,发挥规模优势,提高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保障安全生产,明确职能责任,建立适应集团公司成为世界500强的先进物流体系,结合《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生产物资管理办法》、《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备品配件管理办法》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网上采购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三级责任主体对生产物资的分级采购管理。
第三条生产物资分级采购管理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发挥集团化优势,实现整体效益最大化原则;(二)分级管理,三级责任主体各司其职原则;(三)集中招标采购和网上采购原则;(四)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监督原则。
第二章职能和分工第四条集团公司职能(一)贯彻国家关于招标采购的法律法规,制定集团公司生产物资分级采购管理办法;(二)确定集团公司生产物资集中招标采购目录,定期组织关于生产物资分级采购的统计分析和改进修订工作;(三)根据基层企业按期上报的生产物资采购计划,确定集团层面生产物资采购方案,组织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四)构建与生产物资分级采购相适应的资金结算体系;(五)负责对生产物资分级采购工作的监督指导,进行考核与评价。
第五条分、子公司职能(一)贯彻执行集团公司生产物资分级采购管理办法,对本公司生产物资采购工作进行统筹协调管理;(二)督促指导所管理和所属企业对集团层面集中招标采购计划的报送工作;(三)监督指导所管理和所属企业自行采购物资的网上采购工作;(四)负责对所管理和所属企业的生产物资分级采购工作进行监督和考核评价。
第六条基层企业职能(一)贯彻落实集团公司生产物资分级采购管理办法;(二)按时上报集团公司层面集中招标采购计划,计划须准确可靠并有很强的实效性;(三)组织实施集团公司集中招标采购以外物资的网上自行采购工作;(四)参与集团公司与分、子公司生产物资分级采购管理其他相关工作。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管理规定(试行)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管理规定(试行)【制度摘要】业务类别公司治理与管控适用范围公司全系统废止说明无内容概要《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管理规定(试行)》是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采购管理相关制度和要求制定的公司全系统采购管理的纲领性文件。
本《规定》共分十二章六十三条,主要规定了公司采购管理的范围、组织机构及各级职责,明确了采购管理各阶段、环节(包括采购方式、采购计划、组织实施、合同管理、供应商管理等)的管理程序和要求。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唐国际)采购管理,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降低采购成本,防范采购风险,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采购管理相关制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大唐国际本部、各专业(区域)公司及基层企业的采购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采购管理包括物资类、施工类和服务类的采购管理。
物资类包括生产、建设、经营所需设备、材料、工器具、消耗性物资、办公用品、劳动保护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火电厂燃料除外)等。
施工类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拆除和修缮等项目所需土木工程、建筑工程、井巷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施工。
服务类包括勘察、设计、监理、咨询、代理以及其他需要通过购买所获得的服务。
第四条大唐国际执行集团公司的两级集中、三级管理采购管理模式。
集团公司和大唐国际组织的集中采购工作实行统一计划、统一组织、统一审核、统一平台操作。
第五条所有采购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科学择优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职责第六条大唐国际采购领导小组是负责大唐国际采购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主要职责:(一)审议有关采购管理基本制度;(二)研究确定采购工作重大事项;(三)审核一级、二级集中采购计划;(四)审核二级集中采购结果;(五)审议大唐国际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的事项。
大唐国际采购领导小组组长由大唐国际主管领导担任,成员由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
附件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采购管理,规范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工作,提高供应保障能力,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专业公司及基层企业供应商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供应商,是指为集团公司系统各单位提供产品和服务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包括物资供应商、施工或服务承包商(火电厂燃料及其运输供应商除外)。
第四条集团公司供应商实行分类管理,根据采购需求,将供应商分为注册供应商、准入供应商和战略供应商。
(一)注册供应商:是指通过集团公司指定的电子商务平台按要求提交资质材料并完成登记注册的供应商;(二)准入供应商:是指注册后提交申请并通过准入审核的供应商;(三)战略供应商:是指与集团公司建立战略合作关系的供应商。
第五条供应商管理工作遵循“‘三公’原则、统一管理、动态考核、严进刚出”的原则。
(一)“三公”原则:即“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是指将供应商管理全过程信息在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信息平台内公开(法规禁止或与集团公司另有约定除外),通过规范合理的供应商管理流程及有效的监督机制,保护供应商的合法权利,保障所有供应商享有均等的机会;(二)统一管理:是指由集团公司建立统一的供应商管理信息平台,凡是参与集团公司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均应纳入供应商管理信息平台统一管理;(三)动态考核:是指通过日常管理和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对供应商整体实力、采购活动参与情况、合同履约情况、奖惩情况等方面的综合量化考评,实现对供应商的动态考核;(四)严进刚出:是指严格执行供应商的注册、准入、选拔、考评及处理制度,大力培育优质供应商,持续优化供应商结构,提升供应质量,控制供应风险。
第二章组织职责第六条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是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主要职责:(一)审议供应商管理基本制度;(二)研究确定供应商管理工作重大事项;(三)审定重点品类采购项目准入及战略供应商;(四)审定严重及以上不良行为供应商处理结果。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燃料供应商管理办法(试行)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燃料供应商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燃料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管理,规避燃料采购风险,减少燃料供应中间环节,有效降低燃料成本,结合工作实际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和各火力发电企业、涉及燃料经营工作的专业公司。
第三条本办法“燃料供应商”是指向用煤企业销售煤炭的生产及其所属的销售企业,也包括为煤炭生产企业代理、承包销售的企业,以及通过煤炭贸易经营形式向用煤企业销售煤炭的企业和有偿代理铁路运力服务的企业。
第四条本办法“二级管理机构”是指集团公司二级分公司、子公司和专业公司。
第二章管理职责分工第五条供应商实行采购主体、集团二级管理机构和集团公司三级管理。
集团公司燃料管理部是燃料供应商归口管理部门。
第六条采购主体是指燃料购销合同签订和执行的法人单位。
采购主体负责供应商资质审查、建立供应商评价制度及体系,对供应商进行信用等级评价、推荐以及日常考核管理等。
第七条集团二级管理机构负责研究审批供应商准入以及合作的合法性等。
第八条集团公司对各类供应商名录等信息进行备案,对供应商管理、合作有关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章供应商的分类第九条根据供应商的生产能力、供应能力等因素,将燃料供应商分为四类:一类供应商:指国有大、中型煤炭生产企业以及其所属煤炭销售企业,这是保证燃料供应的主渠道。
该类供应商直接与采购主体签订中长协、年度及市场交易合同。
二类供应商:指小型煤炭生产企业以及其所属煤炭销售企业以及进口煤贸易商,这是保证燃料供应的补充渠道。
该类供应商直接与采购主体签订市场交易煤炭购销合同。
三类供应商:指本身不生产煤炭,通过贸易经营形式向用煤企业销售煤炭的中间商。
四类供应商:指为煤炭生产企业代理、承包销售煤炭或有偿代理铁路运力服务的代理商。
第四章供应商的审查第十条供应商必须拥有合法手续,一般应具备以下有效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二)税务登记证;(三)开户许可证;(四)国家组织机构代码证;(五)企业法人授权的委托证书及身份证复印资信证明材料;(六)财务状况说明材料;(七)廉洁保证书;(八)其它补充材料。
大唐集团制〔2014〕29号关于印发《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1.doc
大唐集团制〔2014〕29号关于印发《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1 附件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招标管理,规范招标行为,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专业公司及基层企业的国内招标和国际招标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招标人,是指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单位。
本办法所称采购管理单位,一级集中采购指集团公司,二级集中采购指分子公司。
本办法所称采购需求单位,是指提出采购需求的单位。
第四条集团公司招标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科学择优的原则。
第二章工作组组建第五条招标采购工作应组建招标工作组。
一级集中采购的招标工作组由集团公司负责组建,成员由集团公司、分子公司、基层企业和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资公司)的相关人员组成。
二级集中采购的招标工作组由分子公司负责组建,成员由分子公司、基层企业和物资公司的相关人员组成。
非集中采购的招标工作组由采购需求单位负责组建,成员构成自定。
第六条集团公司根据标的情况下达一级集中采购的招标工作组组建原则,明确组长、副组长、成员所属单位及人员数量。
分子公司、物资公司按照组建原则推荐人选,上报集团公司物资管理部(招投标中心)确定。
二级集中采购的招标工作组人选,由分子公司参照上述办法自定。
非集中采购的招标工作组人选,由采购需求单位自定。
第七条工作组成员名单确定后,组长、副组长人员一般不得变更,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需经工作组组建单位批准。
各相关单位应当保证工作组成员履行职责所需的时间和工作条件。
第八条招标工作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主要职责:(一)审查资格预审委员会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二)确定资格预审和评标工作安排;(三)负责组织资格预审,编制资格预审结果上报材料;(四)协调处理评标过程中的技术商务问题;(五)检查评标结果,编制评标结果上报材料;(六)完成招标工作组组建单位交办的其他事宜。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试行)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公司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保证电力物资的采购质量,依据《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物资管理办法(试行)》及集团公司相关管理办法之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电物资有限公司是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的主管部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合格供应商,是指依法成立,具有法人或生产经营资格和良好信誉,并经集团公司各级采购主管部门审查认定,具备向集团公司各级采购单位提供规定范围内的电力物资、工程或采购服务(以下简称采购服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包括境内外供应商。
第四条凡进入本集团公司各级单位采购市场提供采购服务的供应商均适用本办法。
第五条凡向本集团公司各级单位提供采购服务的供应商,均需取得本集团公司合格供应商资格。
第六条凡具备下列条件的法人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组织或个人,可以申请取得本集团公司的合格供应商资格: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 1 —2.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3.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4.国家有关部门和集团公司各级采购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凡需取得本集团公司合格供应商资格者,应向本集团公司所属单位采购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同时提供下列资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其他有关资信证明;2.机构的设置(含维修、服务网点)、法人代表及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简况;3.机构的章程、业务规范、工作程序及内部管理制度;4.业务经营情况及业绩工程证明;5.承担本集团公司采购服务的能力分析;6.特约经销、维修等有关资格证明文件。
第八条合格供应商分为集团级、企业级和会员级合格供应商。
合格供应商可向资质核准单位提供核准范围内的采购服务。
集团级合格供应商可向集团公司范围内企业提供采购服务;企业级合格供应商可向其资质认证企业提供合同总价金额在50000元及以上的采购服务;会员级合格供应商可向资质认证企业提供企业级条件限额以下的采购服务。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采购管理规定(试行)
附件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采购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采购管理,发挥集团公司整体优势,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降低采购成本,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专业公司及基层企业的采购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中的采购管理,包括物资类、工程类和服务类采购的管理范围、组织形式、采购方式、采购计划、采购实施、采购审核、采购合同等全过程管理。
本规定所称物资是指用于集团公司生产、建设、经营的除燃料外的设备、材料、工器具、消耗性物资、办公用品、劳动保护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等。
本规定所称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包含这些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
本规定所称服务是指除物资和工程以外的采购对象,包括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咨询等。
第四条集团公司系统采购工作实行两级集中、三级管理。
一级集中采购由集团公司管理;二级集中采购由分子公司管理;三级采购由基层企业管理。
第五条采购工作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科学择优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职责第六条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是负责集团公司采购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主要职责:(一)审议有关采购管理基本制度;(二)研究确定采购工作重大事项;(三)审定一级集中采购计划;(四)审核一级集中采购结果;(五)审议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的事项。
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组长由集团公司领导担任,成员由总部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第七条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是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主要职责:(一)组织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及标准;(二)归口管理一级集中采购计划;(三)负责一级集中采购结果备案工作;(四)负责组织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会议;(五)办理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集团公司物资管理部。
第八条集团公司物资管理部主要职责:(一)负责集团公司物资类采购管理;(二)按部门职责审核一级集中采购计划;(三)组织实施物资类一级集中采购;(四)负责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五)负责集团公司采购专家管理;(六)负责集团公司设备监理管理;(七)负责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职责;(八)负责对分子公司和基层企业物资类采购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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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供应商
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采购管理,规范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工作,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专业公司及基层企业供应商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供应商,是指有意愿为集团公司系统各单位提供产品和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包括物资供应商、施工或服务承包商(火电厂燃料及其运输供应商除外)。
第四条根据采购需求,供应商分为集采供应商和分采供应商。
集采供应商是指可为集团公司集中采购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分采供应商是指可为集中采购外的分散采购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
第五条供应商管理主要包括供应商登记、供应商评价、管理结果应用及不良行为管理等。
第六条集团公司建立统一的供应商管理信息平台,凡有
意愿为集团公司系统各单位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应纳入供应商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管理。
第二章组织职责
第七条集团公司物资管理部(招投标中心)是负责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起草供应商管理制度;
(二)负责建设、管理供应商管理信息平台;
(三)负责制定供应商评价标准,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对不良行为供应商进行处理。
第八条集团公司相关业务主管部门配合集团公司物资管理部(招投标中心)开展供应商管理工作。
第九条集团公司成立供应商服务中心,设在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有限公司,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制度;
(二)配合集团公司开展供应商管理工作;
(三)负责供应商管理信息平台的日常管理;
(四)负责审核供应商登记信息;
(五)负责供应商培训等服务工作。
第十条分子公司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制度;
(二)配合集团公司开展供应商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基层企业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制度;
(二)配合集团公司开展供应商管理工作;
(三)负责提供供应商履约评价信息。
第三章供应商登记
第十二条供应商管理实行登记制度,供应商按规定完成登记后,方可为集团公司提供产品和服务。
第十三条供应商登记管理主要包括对供应商注册信息、资质业绩信息的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供应商注册信息管理:
(一)供应商按要求在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信息平台完成注册后,方可参与集团公司采购活动;
(二)供应商注册信息主要包括供应商的基本情况、营业执照信息、组织机构代码信息、税务登记信息等基本信息内容;
(三)供应商注册信息管理流程:
1.供应商在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信息平台上自行注册;
2.供应商服务中心对供应商注册信息的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即完成注册工作。
第十五条供应商资质业绩信息管理:
(一)供应商按要求在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信息平台完成资质业绩信息登记后,方可为集团公司提供产品和服务。
其中:
1.集采供应商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日内完成资质业绩信息登记工作;
2.分采供应商资质业绩信息采取自愿登记原则。
(二)供应商资质业绩信息主要包括供应商的资质情况、财务状况、业绩信息(含合同、用户证明等)、产品鉴定或试验报告、施工机具、主要技术人员等内容;
(三)供应商资质业绩信息管理流程:
1.已完成注册的供应商,自行在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信息平台上填报资质业绩信息;
2.供应商服务中心对供应商资质业绩信息的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即完成资质业绩信息登记工作。
第十六条对供应商已登记生效的信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核实:
(一)社会监督,包括用户监督、供应商监督等;
(二)评标委员会或采购小组在采购评审期间进行核实;
(三)根据需要,对供应商进行文件核实或现场考察。
上述第(二)、(三)项核实后,由供应商服务中心在供应商管理信息平台中进行标记。
第十七条已完成登记的供应商参加具体采购活动时,仍应按采购活动的资格要求进行相应的资格审查。
第十八条供应商登记生效的重要信息如有变化,应及时向供应商服务中心提交变更申请,并按原审核流程进行审核。
在此期间,变更部分信息不作为采购评审时的参考依据。
第十九条供应商对登记时所填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关责任。
除法规禁止或与集团公司另有约定外,供应商已登记生效的信息在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信息平台公开,接受监督。
第四章供应商评价
第二十条供应商评价管理主要包括对供应商履约评价、集采供应商综合评价的管理工作。
供应商评价管理统一在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信息平台上实施。
第二十一条供应商履约评价管理:
供应商履约评价是指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投入使用后,由采购需求单位和供应商分别对对方合同履约情况所进行的评价。
供应商履约评价由采购需求单位评价和供应商反向评价两部分组成。
其中:
(一)采购需求单位评价主要包括总体评价、分项评价、专项评价三部分:
1.总体评价是指采购需求单位对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合同履约全过程的评价。
评价分为好评、中评、差评三个等级;
2.分项评价是指采购需求单位对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分别从质量、进度、服务水平等方面所进行的评价。
评价
以评分的方式体现;
3.专项评价是指采购需求单位对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合同履约过程中某一特定方面所进行的评价,采购需求单位也可在产品和服务质保期内对供应商进行追加评价。
评价以文字说明的方式体现;
4.供应商可针对采购需求单位的专项评价,进行相应的解释说明;
5.采购需求单位对供应商的履约评价应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并对评价结果负责。
(二)供应商反向评价主要包括总体评价、专项评价两部分,评价规则同采购需求单位相应评价规则。
第二十二条集采供应商综合评价管理:
集采供应商综合评价是指根据集采供应商的基本信息、资质业绩信息、履约评价信息、不良行为信息等内容,对集采供应商所进行的综合性评价。
供应商管理信息平台对集采供应商的各项信息进行记录,对所记录的内容进行综合评估,并根据不同的产品和服务类别,按照一定权重加权计算得出该类别内集采供应商综合评价得分及排序。
第二十三条对供应商评价的内容、得分以及排序在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信息平台公开。
第五章管理结果应用
第二十四条供应商管理结果主要应用在集团公司系统各单位采购活动中。
包括以下情况:
(一)除特别要求外,供应商参加集团公司系统各单位采购活动时不需重复提供已登记生效的信息内容;
(二)将供应商评价结果引入采购评审环节,供评标委员会或采购小组评审时参考;
(三)除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外,集团公司系统各单位发出采购邀请时,必须在供应商管理信息平台中已登记生效的供应商名录内选择;
(四)对于综合评价结果优秀排序靠前的供应商,将主动告知采购信息,并在同等情况下优先选择;
(五)处于停止授标状态的供应商参加集团公司系统各单位采购活动时,由评标委员会或采购小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否决投标决定。
第六章不良行为管理
第二十五条供应商不良行为是指供应商在为集团公司系统各单位提供产品和服务过程中,存在诚信、质量以及其他违法违约的行为。
包括以下情况:
(一)存在商业贿赂行为的;
(二)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
(三)存在串通投标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
(四)无正当理由不执行中标结果或拒绝履行合同约定的;
(五)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或造成安全事故的;
(六)其他违法违约情况。
第二十六条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来源主要包括:
(一)国家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司法机构或行政监督部门发布;
(二)行业权威部门发布;
(三)评标委员会或采购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做出的认定;
(四)责任双方共同认可的事实;
(五)经查实的投诉举报。
第二十七条根据供应商不良行为的严重程度,对供应商不良行为的处理主要采取以下方式:
(一)警告;
(二)通报(包括内部通报和外部通报);
(三)停止授标(包括有限期和无限期)。
第二十八条对供应商不良行为的处理不代替合同约定的对供应商违约责任的追究。
第二十九条集团公司鼓励对存在弄虚作假等不良行为的供应商进行实名举报。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办法由集团公司物资管理部(招投标中心)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原《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大唐集团制〔2006〕17号)、《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细则》(大唐集团制〔2008〕16号)、《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力建设项目工程承包商资信评价管理规定》(Q/CDT 20903001-2013)、《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信息化服务商管理办法》(大唐集团制〔2012〕33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