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的危害性
犯罪的必然法律及后果(3篇)
第1篇一、引言犯罪是人类社会中普遍存在的现象,它破坏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为了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来打击犯罪。
本文将从犯罪的必然性、法律的规定以及犯罪的后果三个方面进行论述。
二、犯罪的必然性1. 社会原因(1)社会竞争激烈: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生活节奏加快,竞争压力增大,导致部分人心理失衡,产生犯罪动机。
(2)社会矛盾激化:社会贫富差距、教育资源分配不均、社会治安等问题,容易引发犯罪。
(3)社会风气不良: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不良风气盛行,导致部分人道德沦丧,走上犯罪道路。
2. 个体原因(1)道德素质低下:缺乏正确的价值观、道德观,导致个体在面临诱惑时容易陷入犯罪。
(2)法制观念淡薄:不了解法律法规,对犯罪行为缺乏警觉性,容易导致犯罪。
(3)心理因素:如冲动、嫉妒、报复等负面情绪,使个体在特定情境下容易犯罪。
三、法律的规定1. 犯罪的定义:犯罪是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的行为。
2. 犯罪的分类:根据犯罪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可分为刑事犯罪、行政犯罪和民事犯罪。
3. 犯罪的法律责任:犯罪者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
4. 刑事责任:犯罪者应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法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如罚金、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等。
5. 行政责任:犯罪者应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如警告、罚款、拘留等。
6. 民事责任:犯罪者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如赔偿损失、恢复原状等。
四、犯罪的后果1. 对犯罪者的影响:犯罪行为使犯罪者受到法律的制裁,同时也会对他们的家庭、事业、人际关系产生负面影响。
2. 对社会的影响:犯罪行为破坏了社会秩序,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降低了社会的安全感。
3. 对家庭的影响:犯罪行为使犯罪者的家庭蒙受耻辱,家庭关系紧张,甚至导致家庭破裂。
4. 对国家的影响:犯罪行为削弱了国家的法制建设,影响了国家的形象和稳定。
初中政治刑事知识点总结
初中政治刑事知识点总结一、刑事法律制度1. 刑事法律的概念刑事法律是国家制定,规范刑事行为的法律。
刑事法律的特点是惩罚性和强制性。
2. 刑法的基本原则刑法的基本原则包括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有罪推定原则、罪刑法定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法无禁止即许可原则等。
3. 刑事责任刑事责任是指在一定条件下,因实施刑事行为而应当负有法律责任的认定。
4. 刑事责任能力刑事责任能力是指依法承担犯罪责任的能力。
刑事责任能力分为完全刑事法律能力和限制刑事法律能力。
5. 刑事行为刑事行为是以非法危害为特征的社会关系,是指违反刑法规定的行为。
刑法规定了一系列的刑事行为,如故意伤害、盗窃、抢劫等。
6. 刑法规定的罪与刑法规定的刑刑法规定了各种不同性质的犯罪,并对不同的犯罪行为规定了相应的刑罚。
7. 刑事案件的审理刑事案件的审理是通过法院的审判程序,对犯罪嫌疑人或罪犯进行审讯、辩护和判决的程序。
8. 刑事处罚刑事处罚是政府机关对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者进行强制性惩罚的措施。
刑法规定了各种不同类型的刑罚,如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等。
二、犯罪和犯罪的危害1. 犯罪的危害性犯罪的危害性表现在对社会、对他人的伤害以及对犯罪者本人的损害。
2. 犯罪的特征犯罪的特征包括违反法律规定、危害社会公共利益、侵害公民个人和财产权益、具有主观故意、具有客观行为、具有一定的结果等。
3. 犯罪的危害形式犯罪的危害形式包括对人身的危害和对财产的危害两种形式。
4. 犯罪的性质犯罪的性质可以通过立法或司法解释进行认定,通常分为犯罪、轻犯罪和过失犯罪。
5. 犯罪的危害程度犯罪的危害程度主要从其社会危害性、法定刑的严重程度和社会危害程度等方面来进行评判。
三、刑事侦查1. 刑事侦查的概念刑事侦查是公安机关及其他执法机关依法采用各种手段,查明犯罪事实、收集犯罪证据并依法办理案件的行为。
2. 刑事侦查的程序刑事侦查包括作案地勘验、走访调查、询问笔录、突审、取证、勘验、侦查活动等程序。
浅论我国刑法上犯罪的“社会危害性”
浅论我国刑法上犯罪的“社会危害性”[摘要]社会危害性是中国刑法学研究的一个基本范畴,同时也是近年来争议颇多的一个概念。
我国前后两部刑法典都在犯罪概念中规定有社会危害性内容,社会危害性也一直是作为犯罪的本质特征而在犯罪概念的研究中处于核心地位。
然而,随着我国法治进程的不断推进,尤其是新刑法明文规定了罪刑法定原则以后,社会危害性概念却受到越来越多的诘难。
批评社会危害性概念的学者,其主要理由是担心作为犯罪本质特征而存在的社会危害性由于缺乏规范质量,有突破罪刑法定原则而单独成为认定犯罪的标准从而在司法实践中任意出入人罪的危险。
[关键词]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本质特征首先,要明确几个概念。
“社会危害性”,是指行为对我国社会主义社会关系实际造成的损害或可能造成的损害。
①社会主义社会关系主要体现在《刑法》第13条规定的各项法益中: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人民民主专政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公民私人所有财产,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我国刑法上的犯罪”,在笔者看来应该是广义的,既包括刑法典中规定的犯罪行为,也包含单行刑法、附属刑法中规定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既指刑法分则中明确细致确定的犯罪形态,也指刑法总则中精炼概括的犯罪定义;既有已被删改的犯罪表现,也有将会被吸纳的犯罪形式;刑法是不断修订变化的,刑法上犯罪的范畴也应是随之不断变化的。
而要判断社会危害性是否是刑法上犯罪的本质特征,必须用开阔的、发展的视野看待这一问题,不能仅仅局限于某一方面、某一阶段,它的本质特征是要能够充分说明A行为之所以为犯罪行为,乃至B行为之所以曾经为犯罪行为,乃至C行为之所以后来为犯罪行为的共同特质所在。
至于“本质特征”,有学者提出这本身就是一个自相矛盾的提法,本质和特征是两个相互对立的概念,组合在一起似乎有些不伦不类。
在这里,我们暂且不论这一语法上的构词理论,仅从我们一般的理解来看,“本质特征”应是指犯罪最为基本、最为重要、最能区别于其他行为的较深层次的特点。
大学生性侵犯罪的危害与防范
大学生性侵犯罪的危害与防范近年来,大学生性侵犯罪频繁发生,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社会担忧。
大学校园本应是传递知识、培养人才的地方,然而性侵犯罪的存在却使得校园安全面临严峻挑战。
本文将探讨大学生性侵犯罪的危害性以及有效的防范措施。
首先,大学生性侵犯罪对受害者造成的身心伤害是极其严重的。
性侵犯不仅侵犯了个人的肉体权益,更对受害者的心理产生了强烈的冲击。
受害者可能会感到恐惧、羞耻、耻辱等负面情绪,长期的心理伤害甚至可能导致抑郁、焦虑等心理疾病的发生。
此外,性侵犯还可能导致受害者在学业、社交等方面受到影响,进而影响其个人发展和未来前途。
其次,大学生性侵犯罪给整个社会带来了深远的负面影响。
校园性侵犯问题涉及到教育公平、人权保护、社会公正等多个方面。
大学是培养未来社会栋梁的摇篮,如果在这里发生了严重的性侵犯事件,不仅会对大学的声誉造成损害,还会对社会对高等教育产生怀疑和不信任,从而给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带来负面影响。
针对大学生性侵犯罪的危害,我们有必要采取一系列的防范措施。
首先,加强校园安全教育。
学校应该将校园安全教育纳入课程体系,通过开设相关课程、组织讲座等形式,向学生普及性侵犯的危害和法律法规。
此外,学校还应建立健全相关机构,提供心理辅导和法律援助等服务,为受害者提供及时的支持与帮助。
其次,加强性侵犯的预防机制。
学校应建立完善的保护机制,加强安保力量的配置,提高警觉性和应变能力。
同时,学校应制定相关规定和程序,明确性侵犯的定义、举报渠道以及处罚机制等,以确保对性侵犯行为的严肃处理,从而起到震慑作用。
此外,大学生个人也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
在校园中,大学生应与他人保持适当的距离,不随意进入陌生人的房间或车辆。
同时,对于自己发生的性侵犯行为,要勇敢地站出来,及时报案并采取法律行动。
此外,要学会判断和识别潜在的危险信号,不轻易相信陌生人的承诺和要求。
总之,大学生性侵犯罪的危害是巨大的,给受害者带来的身心伤害不容忽视,对整个社会也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浅析犯罪的社会危害性
浅析犯罪的社会危害性【摘要】犯罪是社会中的一种严重问题,对社会造成了诸多危害。
犯罪导致社会秩序混乱,使人们生活在恐惧中无法安定。
犯罪影响经济发展,阻碍了社会的正常运转和发展。
犯罪造成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威胁着社会的稳定和和谐。
犯罪破坏社会信任关系,使人们之间的信任逐渐流失。
犯罪导致社会资源浪费,影响了社会资源的有效利用。
犯罪的社会危害性不容忽视,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来应对和解决。
【关键词】犯罪、社会危害性、社会秩序、经济发展、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社会信任关系、社会资源、浪费、结论、不容忽视。
1. 引言1.1 犯罪对社会的危害性犯罪是一种破坏社会秩序和安宁的行为,对社会造成了严重的危害。
犯罪不仅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和发展,还直接损害了人民的生命、财产和安全。
犯罪行为导致社会秩序混乱,影响了正常的生活秩序和社会安全。
犯罪也对经济发展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消耗了社会资源,阻碍了经济的健康发展。
犯罪行为还破坏了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关系,使社会的凝聚力和团结性受到了威胁。
犯罪对社会的危害性不容忽视。
只有通过加强法治建设、提高社会公共安全意识和加强监督才能有效地防范和打击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我们每个人都应该从自身做起,杜绝犯罪行为,共同为建设一个安全、和谐的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
2. 正文2.1 犯罪导致社会秩序混乱犯罪导致社会秩序混乱,是一种严重的社会危害。
犯罪行为的存在打破了社会秩序和规则,使得人们的生活环境变得不安全和不稳定。
犯罪分子的存在让人们感到恐惧和焦虑,不敢正常行走在街头,担心成为犯罪的受害者。
社会秩序的混乱会导致人们的生活节奏被打乱,影响到社会的稳定运行。
犯罪行为不仅给个人带来伤害,还会对整个社会造成连锁影响。
犯罪活动在某种程度上会改变人们的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甚至会对社会人文环境产生严重影响。
社会秩序的混乱将使法律失去效用,导致人们对法律的信任和尊重减少,造成更多的犯罪行为的发生。
犯罪还会给社会带来经济损失和心理压力,进一步加剧社会的不安和紧张气氛。
论文-浅析未成年人犯罪的危害性
58浅析未成年人犯罪的危害性田 斐(新疆警察学院 法律系,新疆 乌鲁木齐 830011)[摘 要] 未成年人犯罪,其社会负面影响性非常大。
其社会危害性不仅在于破坏了社会关系,也在于人们对于未成年犯罪人犯罪时的现实状况的恐惧及未来状况的担忧。
在当今的中国家庭里,特别是独生子女家庭,孩子在家庭中的地位举足轻重。
社会及家庭对下一代的关注和投入已成为重点。
未成年人犯罪对于民族、社会、家庭的破坏力相当近强,本文试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解析:一是,不利于民族精神的弘扬;二是,不利于社会的平稳安定;三是,不利于家庭的幸福和睦。
总而言之,未成年人犯罪不仅仅是对社会、家庭具有危害性,对于我们整个中华民族也具有严重的危害性。
因此,建立有效地方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机制是当务之急。
[关键词] 未成年人;犯罪;危害我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由此可以看出,犯罪学中的未成年人是指18周岁以下的人。
从我国刑法的角度来看,未成年人包含“青年”即16周岁到18周岁的犯罪人和“少年”14周岁到16周岁的犯罪人这两个年龄段的人群,横跨了未成年人和成年人两个年龄区域。
犯罪是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从本质角度来看,它与国家和法律的存在是紧密相连的;从形成原因看,它又是犯罪实施者生存环境所形成的心理状态的外在表现。
未成年人犯罪,其社会负面影响性非常大。
其社会危害性不仅在于破坏了社会关系,也在于人们对于未成年犯罪人犯罪时的现实状况的恐惧及未来状况的担忧。
在当今的中国家庭里,特别是独生子女家庭,孩子在家庭中的地位举足轻重。
社会及家庭对下一代的关注和投入已成为重点。
浅谈犯罪的基本特征
浅谈犯罪的基本特征西平县城镇职业高中王凡举二O一三年三月浅谈犯罪的基本特征摘要:本文从犯罪的概念引出了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和应刑罚处罚性,并对其进行了简要分析,最后总结出犯罪的这三个基本特征是紧密结合的,是任何犯罪都必然具有的。
关键词: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应受刑罚处罚性犯罪是指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与应受刑罚处罚性的行为,据此,犯罪具有三个基本特征: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与应受刑罚处罚性,现就其浅析如下:一、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在认定的犯罪的时候,应当十分注意考查行为人的的行为是否具有社会危害性,以及社会危害性是否达到犯罪的程度,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是该行为构成犯罪的根本原因之所在。
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本质特征,它是指犯罪对国家和人民利益所造成的危害,如果某种行为根本不可能对社会造成危害,刑法就没有必要把它规定为犯罪,也不会对它进行处罚,某种行为虽然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也不认为是犯罪,因此我国刑法第13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的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都是犯罪的,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由此可见,没有社会危害性,就没有犯罪,社会危害性没有达到相当的程度,也不构成犯罪。
那么,社会危害性的轻重大小是由什么决定的呢?其主要决定于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决定于行为的方式、手段、后果以及时间、地点。
犯罪的手段是否凶狠,是否残酷,是否使用暴力,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社会危害性。
例如,抢劫公私财物,就比抢夺公私财物的危害性严重,杀人后碎尸就比一般故意杀人更为恶劣。
危害后果是决定社会危害程度的重要情况。
职务犯罪的社会危害性
姓名:单位:电话:职务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职务犯罪危害多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职务犯罪造成公共财产的大量流失。
⏹职务犯罪腐蚀国家的肌体,危害国家的长治久安。
⏹职务犯罪给个人家庭带来的危害直接而沉痛。
算好人生“七笔账”⏹一算“政治账”,不要自毁前程,断送的是自己的事业和前程。
⏹二算“经济账”,职务犯罪,葬送了自己所有的积蓄、积累,累及家人。
⏹三算“名誉账”,不要身败名裂职务犯罪腐蚀了曾经的荣耀,为人所唾弃。
⏹四算“家庭账”,不要妻离子散家庭本是幸福港湾,因为犯罪而葬送。
愧对父母妻儿,是贪官们深刻的心理感受。
⏹五算“亲情账”,不要众叛亲离原本和谐的姻亲、血亲关系,因遭受腐败伤害而支离破碎。
⏹六算“自由账”,不要身陷囹圄职务犯罪人身陷囹圄后,对自由无价有切肤之感。
⏹七算“健康账”,不要身心交瘁。
职务犯罪人没有发案胆战心惊,案发后身心俱疲。
个人要过好“六关”⏹初始关职务犯罪行为人都是踏破了道德底线,僭越了党纪国法界限。
一旦越过雷池,人生就会变样。
⏹亲情关人生在世,亲情宝贵。
“父母情”、“夫妻情”、“师生情”、“战友情”、“同窗情”结成社会“关系网”。
防止“关系网”沦为“腐败网”,就要把握好“情”与“权”、“钱”的关系。
⏹交友关“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职务犯罪行业人被埋葬的“坑”,很多是“朋友”挖下的。
⏹美色关典型案例揭示出“淫逸生患”的道理。
所以切莫贪图色欲,遭致灭顶之灾。
⏹节庆关逢年过节,婚丧嫁娶,这千年民俗若为“猎权”者利用的机会和借口。
⏹小节关“不虑于微,始成大患;不防于小,终亏大德”。
职务犯罪人小节不守,大节难保。
贪污贿赂罪十二罪名⏹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暴力犯罪的社会危害与预防
暴力犯罪的社会危害与预防第一章前言随着现代社会快速的发展,暴力犯罪事件频频发生,这不仅给个人的生命财产造成了严重的损失,同时也对整个社会带来了不可估量的危害。
如何预防和打击暴力犯罪已经成为我们每一个人都必须面对的问题。
第二章暴力犯罪的定义和类型暴力犯罪是指对他人实施身体或精神上的侵害的犯罪行为。
按照犯罪手段和对象的不同,可以将暴力犯罪分为以下几类:1.人身攻击:包括杀人、强奸、伤害、绑架等。
2.财产侵犯:包括抢劫、盗窃、抢夺等。
3.社会公共秩序破坏:包括爆炸,放火,恐吓等。
第三章暴力犯罪的社会危害暴力犯罪对个人和社会都具有非常严重的危害。
首先,暴力犯罪侵害了个人的生命、财产和尊严,让人失去了和谐和安全的生存环境,造成了严重的心理和生理伤害。
其次,暴力犯罪破坏了社会的和谐,破坏了公共秩序,扰乱了社会的正常秩序,造成了社会的恐慌和不安全感促使了人们采取极端手段。
第四章暴力犯罪的预防要预防和打击暴力犯罪,需要全社会的参与:个人、教育、警察和政府等都需要发挥重要作用。
1.个人角度个人必须注意自身的安全,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例如,出门前要仔细检查门窗,选择安全路线走路,遇到可疑人员要远离和报警等。
2.教育角度教育工作可以帮助我们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暴力犯罪的能力。
尤其是对儿童和青少年的教育非常重要。
学校可以开设相关的课程,如法律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犯罪心理学等,提高学生的法制意识和心理健康能力,以更好地防范暴力犯罪。
3.警察角度警察是防范和打击暴力犯罪的关键力量。
警方要保证执法的公正和公正性,并加强对暴力犯罪的打击力度。
同时,警察也要加强执法技能和专业素养,提高打击和解决暴力犯罪的能力。
4.政府角度政府部门需要加强立法和政策制定,保证刑法的严厉和执行的公正性。
同时,也要为预防暴力犯罪提供更好的社会环境和公共服务。
例如,在治安不良的地区增加警力,提供更多的公共设施等。
第五章结论暴力犯罪是一种严重的社会问题,危害甚大。
浅析犯罪的社会危害性
浅析犯罪的社会危害性【摘要】犯罪对社会造成了极大的危害,不仅导致社会秩序紊乱,影响经济发展,破坏社会信任,影响社会稳定,还给人们带来了恐惧。
犯罪不仅给受害者造成了伤害,更是社会发展的障碍。
犯罪应该得到严惩,而社会也需要共同努力来防止犯罪的发生。
只有通过严惩犯罪分子,加强社会监管,强化法治建设,才能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和谐,推动社会的健康发展。
必须认识到犯罪的严重性,齐心协力,共同为构建一个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而努力。
【关键词】犯罪、社会危害性、影响、秩序紊乱、经济发展、社会信任、社会稳定、受害者、伤害、障碍、严惩、防止、共同努力。
1. 引言1.1 犯罪对社会的影响犯罪对社会的影响是十分严重且深远的。
犯罪导致社会秩序紊乱,使人们生活在恐惧和不安之中。
不论是暴力犯罪还是经济犯罪,都会对社会造成不同程度的冲击。
人们会因为犯罪的存在感到不安全,并且可能改变他们对社会的信任和态度。
犯罪对经济发展也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
经济犯罪导致资源的浪费和财富的流失,严重阻碍了社会的发展。
犯罪还破坏了社会的信任体系,使人们对他人产生怀疑和不信任,进而影响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犯罪给社会带来的恐惧和不安,不仅影响了个人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也阻碍了社会整体的发展和进步。
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来打击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的秩序和稳定。
这一现象已经成为社会不可忽视的问题,我们必须共同努力去解决这一难题。
1.2 犯罪给人们带来的恐惧犯罪给人们带来的恐惧,是一种深刻的心理冲击,让人们感到不安和恐惧。
当社会上频繁发生各种犯罪活动时,人们的安全感会受到极大的打击,生活在恐惧中。
恐惧往往是由于不确定性和无法预测性导致的,人们担心自己或者家人成为犯罪的受害者,这种心理压力会严重影响个人生活和社会秩序。
在现代社会,媒体的普及和报道的频繁也让人们更容易受到犯罪的影响,不少人因为恐惧而选择不出门或者采取各种措施保护自己。
犯罪给人们带来的恐惧还表现在社会对法律权威的信任程度上,当法律无法有效制止犯罪行为时,人们会对法律产生怀疑和不信任,导致社会秩序的混乱。
司法实践中如何认定犯罪的社会危害性
犯罪的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本质属性,一种行为如果不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就不能被认定为犯罪行为,也就不能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换言之,行为是否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是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确定行为人刑事责任之有无及大小的根本标准,因此,在办案中,全面分析、判断具体案件及罪名的社会危害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但在司法实践中,要正确把握体现在具体案件事实、具体罪名背后的模糊、隐性的社会危害性却并非易事,本文拟对司法实践中如何正确判断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这个问题进行初步探讨。
一、问题的提出案例一:被告人许某,男,1963年9月8日生, 1986年4月因犯流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1989年9月刑满释放。
1996年12月31日因犯奸淫幼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两年, 2003年10月29日刑满释放。
2007年6月16日11时许,被告人许某窜至该市某旅社,见被害人方某(出生于1998年12月1日)与其弟弟正在旅社门口玩耍,便从背后将方某抱住,解开衣扣,将手从衣领处伸入方某的胸部,方某大哭,被告人许某捂住其嘴巴,继续摸方的胸部,方的弟弟见状大哭,数分钟后,方某母亲王某到门口查看,被告人许某便放开方某顾自逃离现场,后被王某抓获。
本案对被告人许某的行为系猥亵儿童行为并无异议,争议的焦点是被告人许某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是否符合构成犯罪所要求的严重程度,一种观点认为,综合被告人许某主客观方面的各种因素考虑,其行为社会危害性严重,应受刑罚惩罚,构成猥亵儿童罪;另一种观点认为符合《刑法》第13条“但书”的规定,属情节显著轻微,不够成犯罪。
案例二:被告人詹某,男,1976年3月13日出生。
2007年2月15日下午2时许,被告人詹某怀疑妻子张某与某理发店员工“小伟”有染,遂到店内找叫“小伟”。
因“小伟”不在,被告人詹某就用随身携带的自制尖刀胁持店内客人雷某,逼迫其他人员将“小伟”找来,并威胁说如果五分钟内不找到“小伟”,就用刀刺雷某。
大学生抢劫犯罪的危害与防范
大学生抢劫犯罪的危害与防范近年来,大学生抢劫犯罪案件在社会上频频发生,引起广泛关注。
这种现象不仅对大学生个人的安全造成威胁,也对社会秩序和社会和谐产生了严重的破坏。
本文将探讨大学生抢劫犯罪的危害性,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一、大学生抢劫犯罪的危害性1.社会秩序与安全大学生作为社会的中坚力量,在学校和社会之间扮演着重要的桥梁角色。
然而,一旦大学生参与抢劫犯罪,不仅会对他们自己的前途产生严重影响,也会对社会秩序和安全造成威胁。
这些犯罪行为不仅使人们的财产受到损失,也会导致人们对社会的信任和安全感降低,加剧了犯罪率。
2.教育资源的浪费我们知道,大学生是社会的精英,他们是国家未来的希望。
然而,一旦大学生陷入抢劫犯罪的漩涡,不仅会浪费社会给予他们的教育资源,也会导致他们走上犯罪的道路。
这种浪费不仅对大学生个人的发展不利,也对国家和社会的发展产生了负面影响。
3.心理健康问题大学生抢劫犯罪不仅对受害者造成伤害,也对犯罪者自身的心理健康带来负面影响。
犯罪行为的实施会给大学生自身带来巨大的心理负担,产生内疚、焦虑、恐惧等负面情绪。
随着罪行被发现和追究,大学生可能还会面临社会的道德谴责和法律惩罚,进一步损害他们的心理健康。
二、大学生抢劫犯罪的防范措施1.教育与宣传大学作为培养人才的摇篮,应该发挥其作用,通过教育和宣传,加强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学校可以组织相关的法律知识讲座,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增强他们对抢劫犯罪的认知和警觉。
2.心理辅导和帮助大学生面临各种压力,包括学业压力、情感压力等,这些压力有可能导致他们走上犯罪的道路。
因此,学校应该提供心理辅导和帮助,引导大学生正确面对压力,帮助他们解决困惑和焦虑,预防抢劫犯罪的发生。
3.社会监督与警民合作社会监督和警民合作是抢劫犯罪防范的重要环节。
学校应加强与当地警方的沟通和合作,及时报告可疑人员和异常情况,共同维护大学生的安全。
同时,社会各界也应该加强对大学生的关心和帮助,提供就业机会和实践经验,为他们的成长提供积极的环境。
犯罪的社会学解释
犯罪的社会学解释犯罪是社会存在的一种现象,不同的社会、不同的文化、不同的历史时期都会产生不同的犯罪现象。
而犯罪行为的产生不是单纯个体的行为,而是受到个体、道德、文化、历史、政治、经济等多重因素的影响。
因此,犯罪也需要用社会学的角度来进行解释。
犯罪的定义和特征在进行犯罪的社会学解释之前,我们需要先了解什么是犯罪,以及它具有哪些特征。
犯罪是指违反国家法律和社会道德规范的行为,通常指危害社会正常秩序和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
犯罪具有以下几个特征:1. 危害性:犯罪行为会造成对他人的身体、财产、自由、尊严等各方面的损害。
2. 违法性:犯罪行为违反了国家法律,被视为非法行为。
3. 社会危害性:犯罪行为不仅危害了单个人的利益,也具有社会危害性,威胁社会的安定和秩序。
4. 罪责性:犯罪行为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和惩罚,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犯罪的社会学解释社会学家通常认为,犯罪是社会存在和组织结构的产物,是社会结构和文化对个体的影响所造成的结果。
1. 社会结构和文化对犯罪产生的影响社会结构是指人类个体之间相互作用的总体组合。
一个社会结构越复杂、越发达,就越可能产生犯罪。
从社会学的角度来看,社会结构和文化因素是影响犯罪行为的主要因素。
首先,社会结构的不平等是犯罪的主要原因之一。
社会不平等导致一些人无法获得生存所需的资源和机会,无法正常融入社会,从而有更大的犯罪风险。
在贫富分化越来越明显的社会中,穷人更易参与犯罪活动,富人更易成为受害者。
其次,文化背景对犯罪的影响也非常重要。
不同文化下的人们对犯罪的态度和行为准则也不同。
例如,一些文化中男性可以通过暴力来解决问题,这种文化倾向会导致更多的家庭暴力和街头斗殴犯罪。
2. 个体因素对犯罪产生的影响个体因素也是影响犯罪行为的重要因素。
例如人的性格、教育水平、家庭背景、社会经济地位等都会对一个人的犯罪倾向产生影响。
首先,人的性格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
有些人更易受到外界因素的影响,更易犯错误,更易被引诱入犯罪。
简述犯罪客观方面的特征
简述犯罪客观方面的特征犯罪是指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并因此而受到法律制裁的行为。
犯罪行为具有客观方面和主观方面的特征。
本文将重点探讨犯罪客观方面的特征。
一、犯罪客观方面的特征1. 社会危害性:犯罪行为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危害。
犯罪行为可能导致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社会恐慌等后果,对社会的稳定和发展产生负面影响。
2. 违法性:犯罪行为违反法律的规定,涉及到法律的界限和底线。
犯罪行为通常是明令禁止的,违反了法律对人类行为的规范和限制。
3. 主体性:犯罪行为是由有具体主体实施的,即犯罪行为必须由人来实施,而不能由自然力量或非人力量来完成。
人作为犯罪行为的主体,具有主观的意识和行为能力。
4. 外部行为:犯罪行为是指人的意识和行为在外部表现出来的行为,即人的行为对外界具有可见性和可感知性。
外部行为是犯罪行为客观存在的重要表现形式。
5. 可公开性:犯罪行为是可以被社会公众所知晓的行为,即犯罪行为的事实可以通过各种途径被公开并在社会上广泛传播。
犯罪行为的公开性有助于社会舆论监督和法律制裁的实施。
6. 可证明性:犯罪行为是可以通过一定的证据来证明的行为,即犯罪行为需要有一定的证据支持才能被认定。
证据的确凿性和充分性对于犯罪行为的定性和定罪具有重要意义。
7. 社会背景:犯罪行为往往与社会背景有一定的关联,包括社会经济发展状况、文化传统、教育水平等因素。
社会背景对于犯罪行为的发生和类型有一定的影响。
8. 民事侵权行为:犯罪行为通常涉及对他人合法权益的侵害,包括人身权、财产权等。
犯罪行为与民事侵权行为之间存在一定的相似性,但犯罪行为具有更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和法律制裁性。
总结起来,犯罪客观方面的特征包括社会危害性、违法性、主体性、外部行为、可公开性、可证明性、社会背景和民事侵权行为等。
这些特征共同构成了犯罪行为的客观实质,为法律制裁和社会预防提供了依据。
对于犯罪行为的客观特征的深入了解和分析,有助于加强对犯罪行为的预防和打击,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论犯罪社会危害性的衡量标准
论犯罪社会危害性的衡量标准一、问题的提出在中国的刑法理论中,社会危害性理论占据着核心地位,是整个刑法学的基石。
犯罪论研究的目的就是合理妥当地说明行为是否具备成立具体犯罪所必需的社会危害性。
但是随着时代的进步,社会危害性理论受到前所未有的批评。
有学者甚至这样指出:“传统的社会危害性理论对公民自由所形成的潜在威胁有多么可怕,它已经成为吞噬个体正当权利的无底洞,成为扼杀法治生命和真谛的刽子手。
甚至可以说,只要有社会危害性范畴在我国刑法领域内继续占据帝统地位,刑事法治就永远难见天日,夭折在摇篮里是早晚的事”。
此番对社会危害性理论的全盘否定也是有失偏颇的。
在我看来,社会危害性理论是存在其不足之处,问题主要其中在社会危害性与罪刑法定的冲突,与刑事违法性的冲突等等,这些冲突在理论上值得我们去思考。
但是从一个新的角度来看,社会危害性作为一个历史的范畴,他会随着社会政治、经济的变化而发生变化。
不难看到我国在改革开放后社会的政治、经济发生了突飞猛进的变化,社会危害性也随之发生了变化。
任何一个犯罪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社会危害性也会发生重大的变化。
各个方面的因素都在影响着对一个犯罪的社会危害性的衡量。
衡量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就日益凸显其重要性。
我们应该采取法律之外和法律之内这两个角度进行具体分析。
二、法律上的衡量标准法律上的衡量标准主要是针对司法实践而言的。
任何犯罪都是作为社会评价对象而存在的,因此要从价值层面来评价,作为价值评价在法律意义上的最高追求——自由与公正是对犯罪的社会危害性最好的衡量标准。
犯罪是侵犯统治阶级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的行为,因此要从法律规范上对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进行衡量。
在法律之内对社会危害性有一个准确的衡量标准就应该结合价值层面和法律规范这两方面来综合考察。
(一)从价值层面进行评价所谓价值标准是指人们对一定需要满足程度的认识。
具体的主要是包括社会秩序、自由和公正。
从整个社会的角度来看人类的一切活动都是为了追求某种价值,如果某一种行为满足不了人们对秩序、自由和公正的需求,则证明该行为是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
赌博犯罪的危害性
赌博犯罪的危害性赌博犯罪是一种严重的社会问题,对社会和个人都带来了巨大的危害。
赌博犯罪涉及以下方面的危害:经济危害赌博犯罪会导致严重的经济后果。
赌博本身就是一种高度风险的行为,参与者常常会输掉大量的金钱。
赌博犯罪往往涉及非法的赌博活动,参与者往往无法得到合法的赔偿。
这将导致他们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有些甚至会因此倾家荡产。
此外,赌博犯罪也会导致社会的经济负担增加,例如治安维稳和司法系统的压力增加等。
家庭破裂赌博犯罪常常会导致家庭破裂。
赌博会使人追逐短暂的刺激和快感,控制不住的赌博行为会导致个人逐渐沉迷其中,忽视家庭和亲情。
许多赌博者会在不知不觉中将家庭的支出用于赌博,甚至偷取家庭财物以继续赌博。
家庭成员常常承受着巨大的经济和精神压力,最终导致家庭破裂,对婚姻、子女和亲友关系产生严重的破坏。
社会稳定受损赌博犯罪的存在会对社会稳定产生负面影响。
赌博犯罪活动往往与非法团伙、黑社会有关联,这些非法组织通过赌博活动进行洗钱、贩毒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
同时,赌博犯罪也会造成社会的道德败坏,破坏社会风气,引发社会不安,给社会治安带来严重威胁。
个人身心健康受损赌博犯罪对个体的身心健康造成巨大危害。
赌博者常常面临经济困境和精神压力,为了继续赌博可能会出现抑郁、焦虑、疲劳等心理问题。
赌博者常常无法控制自己的赌博行为,不断增加赌注,甚至为了追求刺激而涉足其他非法行为。
这将不仅对赌博者自己造成身心伤害,也对其家庭和亲友产生负面影响。
教育和社会发展受阻赌博犯罪还会对教育和社会发展产生阻碍。
赌博犯罪不仅严重耗费社会资源,而且导致年轻人沉迷其中,影响他们的学业成绩和未来发展。
赌博者可能因经济和精神状况的下滑而无法正常工作,也无法为社会做出积极的贡献。
这将局限了一个国家或社区的发展潜力。
综上所述,赌博犯罪的危害性不容忽视。
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和个人幸福,我们应加强对赌博犯罪的打击和预防,并积极倡导健康的娱乐方式,引导人们远离赌博犯罪的陷阱。
犯罪行为对社会的危害和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犯罪行为对社会的危害和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破坏社会秩序:犯罪行为会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破坏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
2. 影响经济发展:犯罪活动往往伴随着经济违法行为,会对市场经济秩序造成干扰和破坏,影响经济的健康发展。
3. 损害个人利益:犯罪行为不仅会对社会造成负面影响,还会给受害人带来严重的伤害和损失。
4. 增加社会不安定因素:犯罪行为的存在会增加社会的不安定因素,威胁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5. 降低公众安全感:犯罪行为的曝光和处理会影响公众的安全感和信任感,削弱公众对社会治安的信心。
因此,我们应该采取有效措施打击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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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者给家庭带来的严重危害
犯罪者的子女普遍受到社会歧视。
某单位的一位领导说:“碰到一些敏感的事情,像晋级、调资、下岗、待岗呀,你总要综合考虑吧。
如果大家表现差不多,你说怎么办呢?他的老子是劳改犯,就只有委屈他一点吧。
”谁又认为他这种貌似“公道”的话其实不是“株连”呢?
另一方面,犯罪者给子女带来的更多是心灵的伤害。
有一个30岁的湖南籍犯人聂志军,有两个孩子,大女儿今年10岁,上小学四年级,成绩很好。
原本活泼可爱,爱说爱跳爱唱,但自从父亲被捕入狱后,整个变了,从早到晚一声不吭,一放学就朝家跑。
一个人闷在房里,就是打猪草也从不跟人结伴,总是一人独来独往。
有一次,聂志军给她打电话,但她只喊了一声“爸爸”,就什么也不说了,只是哭。
在南京市郊区某中学,初二年级的班主任陈老师说:“犯人子女的心理很敏感,一不小心,正常的批评就变成了‘歧视’,而正常的关心又会被他们视为‘看不起’。
就说我们班的一个学生吧,他父亲坐牢,家庭条件不好。
那天他没做值日,班干部讲他,他硬是拿着笤帚追着人家打,还在路上拦截,一连几天,放学后我都要找几个大个子男生陪着那个班干部回家。
实际上,哪是别人对他有什么,是他自己心理上有障碍。
”
罪犯还给家庭带来经济困难。
今年40岁因犯抢劫罪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骆仁是一个农民。
为了赔偿受害人的经济损失,法院对
其财产进行了强制拍卖。
现在,家里除了几件生活必需品外,满屋破破烂烂的东西合在一起也值不了几个钱。
两个孩子一个刚上初中,另一个小学没毕业就被迫辍学,回家务农。
一名淮阴籍盗窃犯在回答提问时,一开始总是回答“不知道”、“不清楚”,直到问到他的儿子是哪年生的,长得怎么样时,他才突然哽咽起来说:“眼睁睁看着孩子的一辈子就毁在自己的手里,自己什么劲也使不出来,干着急。
今天你们来问这问那的,都是朝我痛处戳啊!”
犯罪的危害性是多方面的:受害者、罪犯本人及其家庭,进而是整个社会。
面对这种代价,但愿大墙内外的人都能明白:为了自己,为了家庭,为了社会,一定要远离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