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委会议制度
机关党委工作制度
机关党委工作制度机关党委工作制度为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仔细履行机关党委的工作职责,规范工作程序,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机关党委下列工作制度。
一、党委会议制度机关党委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别能参加会议时,可托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二、党委学习制度机关党委委员的学习要紧以自学为主。
集中学习每季度进行一次,普通与党委会议同日进行。
三、民主日子会议制度局机关、办事处(站)、直属事业单位党员民主日子会每年召开一次,原则上定在每年4季度进行。
四、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民主评议党员每年一次,与一年一度创先争优活动同步进行,普通安排在每年的2季度进行。
五、创先争优表彰制度“创先争优”评选表彰活动每年一次。
在民主评议党员的基础上,按要求、按比例推举出先进党总支(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经机关党委批准后,于“七一”建党节前后进行表彰。
六、党费报告制度每年第一季度的党委会议上,机关党委向各位委员报告党费的收缴、使用和治理事情。
机关党委要紧工作制度第一条会议制度(一)定期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也可依照事情随时召开。
要紧内容是:传达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文件和指示精神,总结和部署工作;听取和审查党委会的工作报告;选举机关党的委员会。
(二)党委会普通每季召开一次,如有重要事情可随时召开。
要紧议题是: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中央和上级党组织有关文件和指示精神,结合实际提出贯彻降实的意见;讨论工作总结,制定工作打算和工作制度;研究所属支部的成立、撤销及书记、副书记任免的意见;审批所属支部换届选举;新党员审批和准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讨论决定其他重要咨询题。
(三)党委会按照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讨论决定咨询题,经过充分酝酿、协商和讨论,坚持少数服从我数,由集体作出决定。
别允许个人或少数人决定重大咨询题。
第二条思想政治工作制度(一)密切环绕党的中心和机关行政业务工作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坚持对党员和群众进行政管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形势任务、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宣传选进典型,引导党员、群众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一辈子观、价值观,调动广阔党员、群众的积极性和制造性,培养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机关党委工作规程
机关党委工作规程第一章会议制度第一条机关党委实行机关党建大会、机关党委全体会议。
机关党委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
第二条党委全体会议由书记、专职副书记、委员组成,由书记或委托专职副书记召集和主持。
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一)学习、传达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学习贯彻各级部门的重要文件和重要会议精神,讨论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和意见。
(二)研究决定局直机关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等方面的重要问题。
(三)讨论、审批直属支部的党员发展工作。
(四)讨论、决定党内表彰事宜。
(五)研究年度党建工作的调研、会议、党员培训计划(六)研究和部署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
(七)研究部署本机关的年度各项活动安排,(八)研究局直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九)讨论决定必须由机关党委全体会议决定的其他事项。
(十)讨论表决组织机构调整事宜。
根据实际需要,机关党委可举行机关党委扩大会议,在更大范围内学习、传达有关方针、政策和重要文件、会议精神,进行工作部署。
机关党委扩大会议除党委委员出席外,有关人员列席,列席会议的范围和人员由书记或委托专职副书记审定。
第二章议事程序第一条坚持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的原则。
机关党委全体会议议题由书记确定后,由机关党委办事机构在会前通知各位委员。
第二条党委全体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必须有超过三分之二的党委委员参加,方能做出决定。
党委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
第三条对需要作出决定的议题要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表决,党委全体会议表决时,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未到会委员的书面意见不计入票数。
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
表决程序:由会议主持人归纳出结论性意见,提出表决的方式,然后进行表决;会议决定多个事项时,应逐项表决。
第四条会议决定的事项,根据党委内部工作分工,分别由书记或专职副书记和相关委员负责组织执行,事务性工作由机关党委办事机构办理。
机关会议制度
机关会议制度
1.党委(扩大)会议。
党委(扩大)会议由镇党委书记主持,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全体班子成员参加,研究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事项。
每周由分管领导牵头汇总相关科室需提报党委会议讨论的议题,填写议题提报单,就议题内容拿出相关意见,经征求各方意见后,形成书面材料一并报办公室负责汇总,经镇党委书记审定后列入议题。
会议实行民主集中制。
会议议事内容如涉及保密事项,出席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
党委会或党政领导班子会原则上都要形成会议纪要,由党政办负责记录、整理,并根据议事内容确定发放范围。
2.书记办公会。
书记办公会由镇党委书记主持,副书记参加。
书记办公会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3.镇长办公会。
镇长办公会由镇长主持,副镇长参加。
镇长办公会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4.专题工作会议。
根据重点工作需要,由党委政府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研究特定事项,视会议内容确定参加人员。
5.民主生活会。
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
会前,镇党委要召开不同层次的座谈会,广泛征求干部、群众对领导班子及成员的意见和建议;会中,要根据干部、群众的意见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后,要针对会上反映的问题抓好
整改。
6.机关全体工作人员会议。
一般周一早晨和周五下午召开,有特殊事项随时组织召开,主要学习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通报重要情况,部署有关工作任务。
2019年机关党委工作制度
机关党委工作制度机关党委工作制度为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认真履行机关党委的工作职责,规范工作程序,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机关党委下列工作制度。
一、党委会议制度机关党委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不能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二、党委学习制度机关党委委员的学习主要以自学为主。
集中学习每季度进行一次,一般与党委会议同日进行。
三、民主生活会议制度局机关、办事处(站)、直属事业单位党员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原则上定在每年4季度进行。
四、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民主评议党员每年一次,与一年一度创先争优活动同步进行,一般安排在每年的2季度进行。
五、创先争优表彰制度“创先争优”评选表彰活动每年一次。
在民主评议党员的基础上,按要求、按比例推荐出先进党总支(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经机关党委批准后,于“七一”建党节前后进行表彰。
六、党费报告制度每年第一季度的党委会议上,机关党委向各位委员报告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
机关党委主要工作制度第一条会议制度(一)定期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也可根据情况随时召开。
主要内容是:传达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文件和指示精神,总结和部署工作;听取和审查党委会的工作报告;选举机关党的委员会。
(二)党委会一般每季召开一次,如有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
主要议题是: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中央和上级党组织有关文件和指示精神,结合实际提出贯彻落实的意见;讨论工作总结,制定工作计划和工作制度;研究所属支部的成立、撤销及书记、副书记任免的意见;审批所属支部换届选举;新党员审批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讨论决定其他重要问题。
(三)党委会按照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讨论决定问题,经过充分酝酿、协商和讨论,坚持少数服从我数,由集体作出决定。
不允许个人或少数人决定重大问题。
第二条思想政治工作制度(一)紧密围绕党的中心和机关行政业务工作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坚持对党员和群众进行政治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形势任务、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宣传选进典型,引导党员、群众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调动广大党员、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培养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芜湖市教育局党委会议制度
芜湖市教育局党委会议制度为进一步健全党委集体领导制度,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确保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有关规定和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党风和政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制定本制度。
一、党委会议事原则(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的决定和部署,加强党委领导,牢固树立全局观念,正确处理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
(二)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联系教育工作实际,发挥党委委员的主动性、创造性,集思广益,群策群力,充分体现党委的集体力量。
党委委员要深入基层,开展经常性的调查研究,了解新情况,研究新问题,总结新经验。
党委会上各委员应当充分发表个人意见,对研究的问题要有鲜明的态度和明确的意见。
(三)坚持民主决策、科学决策。
党委会内部,委员人人平等,书记在集体领导中负主要责任。
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党委会议事实行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不搞个人说了算,也不搞极端民主化。
对经常性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及其他涉及全局性的重大问题要坚持民主讨论,集体作出决定。
(四)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
凡属党委会议事范围内的问题,必须由集体讨论决定,任何人或少数人均无权作出决定。
党委委员之间要互相信任、互相支持、加强团结、紧密协作。
党委委员对分管的工作和职权范围内的事情要切实履行职责,敢于负责,狠抓落实;对全局工作和中心工作要主动关心,适时提出中肯的意见和建议。
党委委员在调查研究、检查工作时,可根据党委会决策精神和决议提出指导工作意见。
二、党委会议事形式和程序(一)党委会原则每月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根据上级党委要求,党委每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
党委中心组每月集中学习一次,也可根据需要增加学习次数。
党委会议制度
****局党委会议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健全局党委集体领导制度,更好地贯彻民主集中制,提高会议质量和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局党委是对局属单位实行集中统一领导党组织,在局机关和局系统各项工作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第三条党委会议不定期召开,遇有紧急或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
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
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召开。
第四条参加党委会的成员是全体党委委员。
党政办公室主任列席会议。
行政领导班子成员不是党委委员的,可列席会议。
根据会议内容,经会议主持人同意,相关人员可以列席会议。
第二章主要议事范围第五条局党委会议的主要议事范围包括:(一)学习、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文件、会议精神,讨论和决定局机关、局系统对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及局党委各项决定的贯彻落实措施。
(二)讨论通过局党委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重要报告。
(三)研究决定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作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措施,研究通过重要的党务工作规章制度。
研究决定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要问题。
(四)研究决定局机关和局系统党组织的建立和调整。
定期听取、讨论局系统各党总支(支部)工作报告,分析其工作状况,检查对局党委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意见的落实情况,提出改进和加强组织建设的具体意见。
分析局机关、局系统党员、职工和雇员思想状况,提出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意见和措施。
(五)研究拟定局机关中层干部队伍、局系统各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工作计划或方案;研究决定局机关中层干部和局系统各单位领导班子的任免、录用(聘任)、奖惩、考核、教育和监督意见;研究审定局系统各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引进人才计划或方案。
研究编制、内设机构、职责、干部交流、轮岗等事项。
(六)研究决定受局党委表彰和区委要求局党委审核或推荐的重要奖励的集体、个人名单;研究决定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名单。
(七)讨论决定局机关和局系统发展党员工作,提出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教育管理的意见和措施。
局机关会议管理制度_局机关会议管理制度条例
局机关会议管理制度_局机关会议管理制度条例局机关会议管理制度_局机关会议管理制度条例为进一步优化机关作风,规范会议组织,提高会议效率,应制定规范的局机关会议管理制度。
下面店铺为大家整理了有关局机关会议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局机关会议管理制度篇1为规范机关会议管理,充分发挥会议在领导决策、推动工作、传递信息等方面的作用,进一步提高会议效率,促进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组会议制度依据本办《党组工作规则》执行。
二、主任办公会制度1、会议人员由管理办主任、副主任、纪检组长组成,秘书科长、负责主任秘书工作的同志列席会议并负责记录,根据议题应参会的同志列席会议;会议由管理办主任主持,列席人员由会议主持人确定。
2、主任办公会原则上每二周召开一次,遇有重大事项可随时召开。
3、会议主要内容(1)传达贯彻市委和市政府关于行政服务中心工作的有关指示、决定和重要会议精神;(2)研究部署全年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工作任务,制订年度工作计划,讨论研究具体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3)讨论向市委、市政府的重要报告、工作汇报、请示以及印发的重要文件;(4)讨论和审议有关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建立和完善的相关管理办法、措施等;(5)讨论研究管理办机关年度财务预算安排和财务支出事项;(6)研究市行政服务中心工作目标考评和表彰、奖励等事项;(7)临聘人员的吸收和辞退;(8)研究讨论中心管理办行政、事务、管理中的重大事项;(9)需要提交主任办公会议讨论的其他重要事项。
4、会议的议题,由各科室报分管领导同意后提出。
各科室如有需上会的议题,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提出报告,经同意后,在会议召开前两天将议题和有关材料送交秘书科汇总,报主要领导审定后统一编排议程。
5、各科室提交会议讨论的事项,必须做好充分准备,情况、资料、数据要准确无误,要有自己的明确意见,一般不临时动议。
6、主任办公会议由秘书科负责会务准备工作,并负责做好会议记录,会后要督促检查各科室落实会议议定事项,并定期向主要领导汇报。
机关事业单位会议制度
机关事业单位会议制度为进一步理顺关系,明确职责,提高工作效率,对有关会议制度规定如下:一、党委会议由党委书记或委托副书记主持,全体党委成员出席。
党委书记认为必要时,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依据内容请有关人员列席。
由党委办工作人员做会议记录,起草会议纪要。
主要内容:(一)传达党中央、省委和厅党组重要文件或者上级领导的讲话、指示精神。
(二)依据党章、国家法律和法规,研究制定、修订党内工作、党员活动方面的具体规章制度。
(三)研究部署党的建设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讨论决定基层党支部的设置和调整。
(四)研究制定党员发展计划,批准发展新党员。
(五)讨论党委工作总结、纪委工作总结,决定党内表彰或惩处事项。
(六)讨论审定局内行政管理机构设置和调整,以及人员编制方案。
(七)审议局中长期发展计划、年度工作计划落实情况和重大基建项目计划。
(八)党委书记认为应由党委会研究、决定的其它重要问题。
(九)依据会议形成决议。
二、局务会议由局长或委托副局长主持,局班子成员、各科科主要负责人以及局长指定的有关人员出席。
由局办公科文秘工作人员做会议记录、起草会议纪要。
主要内容:(一)传达国家林业局和省厅重要文件或领导指示精神,研究贯彻实施方案。
(二)研究制定局行政管理、业务技术方案等规章制度。
(三)讨论决定局中长期发展计划,讨论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重大建设项目、安排业务工作以及局内机构设置调整和人员调整方案。
(四)研究制定岗位风险防控措施。
(五)讨论决定表彰或惩处事项。
(六)局长认为应由局务会议研究、讨论的其它问题。
三、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或委托副局长主持,有关科科主要负责人出席,依据会议内容请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由局办公科文秘工作人员做会议记录、起草会议纪要。
主要内容:(一)局长、副局长认为需要召集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协调解决的问题。
(二)有关部门提请研究的重要问题。
(三)依据会议内容,形成有关决议、决定。
机关党委工作制度6
机关党委工作制度六一、总则机关党委工作制度是为了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得到全面贯彻执行,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结合机关党建工作实际,制定的制度。
二、工作原则1.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确保机关党委工作始终紧密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来展开。
2. 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充分发挥机关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3. 坚持党的组织原则,严格执行党的纪律,确保机关党委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4. 坚持问题导向,及时解决机关党建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三、工作内容1. 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提高党员的政治觉悟和业务能力。
2. 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对机关党建工作进行统筹规划、指导和协调。
3. 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做好党员发展、教育、管理、监督工作,提高党员素质。
4. 加强党组织建设,做好党的基层组织设置、调整工作,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5. 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廉洁从政教育,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6. 做好党内宣传工作,加强舆论引导,发挥机关党组织在意识形态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7. 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增强机关党员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8. 加强与上级党组织和下属党组织的联系与沟通,及时汇报工作情况,指导下级党组织开展工作。
四、工作制度1. 党委会议制度:机关党委应当定期召开党委会议,研究讨论机关党建工作重大问题,作出决策。
2. 民主集中制:机关党委工作应当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统一决策。
3. 工作报告制度:机关党委应当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情况,及时报告重大问题。
4. 党员联系群众制度:机关党员应当定期联系群众,了解群众需求,解决群众问题。
5. 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机关党委应当定期召开党内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党内监督。
6. 党员教育培训制度:机关党委应当定期组织党员参加教育培训,提高党员素质。
城乡建设委员会机关党委会议事制度
城乡建设委员会机关党委会议事制度为了进一步坚持和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保证党委决策的民主化、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特制定党委会议事制度。
1、议事原则(1)坚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全局的原则。
党委会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的决议、决定和各项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全局观念,正确处理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自觉维护中央和省、市、区委的权威,同上级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确保政令畅通。
(2)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原则。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不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运用辩证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观察、分析、解决问题。
做好上级指示同建设系统实际相结合的文章,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要务实求实,讲实话,讲真话,在各自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形成切合实际的正确决策。
(3)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在党委会内部,书记、副书记和委员是平等的,书记在集体领导中负有主要责任。
实行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防止个人说了算和极端民主化两种倾向。
重大问题的决策,要充分酝酿、协商和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
对集体的决定,任何个人无权改变,允许保留不同意见,但必须无条件服从,在行动上积极执行,并不得对外公开表示不同意见。
如在重大问题上发生争论,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人的意见执行外,应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再议。
(4)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认真执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议事和决策制度。
凡属方针政策性的大事、全局性的问题和干部的推荐、任免和奖惩,都要由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
党委成员都要关心全局工作,积极参与集体领导,维护党委的集中统一。
根据集体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遇事不推诿、不扯皮,勇于负责。
要互相通气,互相信任,互相谅解,互相支持,坚持原则,维护大局,增进团结。
2、议事内容根据上级的指示精神和工作部署,党委会要及时分析研究建设工作、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重要情况和问题,并作出相应决策和部署,增强领导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科学性。
党委会会议制度
党委会会议制度党委会会议是党的最高权力机关的集体决策机构,是党委集体讨论、决策和领导党的工作的重要形式。
党委会会议制度是党的基本组织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党委会会议的召开程序、参会人员、议事规则等方面进行阐述。
一、党委会会议的召开程序党委会会议的召开程序一般分为三个环节:准备、召开和总结。
首先,会前准备是召开党委会会议的必要环节。
党委书记应提前确定会议时间、地点和议题,并将会议通知发给党委会全体成员。
同时,要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准备会议所需的文件、材料,并提前向与会人员发放,以确保与会人员充分了解会议议题和背景。
其次,会议召开是党委会会议的核心环节。
会议由党委书记主持,一般情况下,党委会全体成员都应到会,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应提前向党委书记请示。
会议应按照议程有序进行,重大事项需进行投票表决。
在会议上,与会人员可以自由表达自己的观点和看法,通过充分讨论形成共识。
最后,会议总结是党委会会议的必要环节。
会议结束后,应及时对会议进行总结和分析,记录会议决定的重要内容,并将会议记录和决定通知发给与会人员和相关部门,以便后续的工作贯彻执行。
二、党委会会议的参会人员党委会会议的参会人员一般由党委会全体成员组成,包括党委书记、副书记和其他委员。
党委书记是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人,负责会议的组织和议程的安排。
副书记在党委书记缺席时,可代行主持党委会会议的职责。
在特定情况下,党委会会议可以邀请其他党外人士或专家学者参加,以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
这些党外人士在会议上享有发言权,但不能参与党委会的决策和投票。
三、党委会会议的议事规则党委会会议的议事规则有助于保证会议的秩序和高效进行。
首先,会议应按照事先确定的议程进行,充分利用有限的时间,保证各项议题的讨论和决策。
其次,与会人员应遵守会议纪律,按照主持人的要求发言,尊重他人的意见和建议,在讨论中保持积极参与的态度。
再次,会议进行过程中,应及时记录重要讨论和决策内容。
党政机关会议管理规定
党政机关会议管理规定2014年3月25日《内蒙古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会议管理办法》已经自治区党委、政府同意,下面店铺给大家介绍关于党政机关会议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党政机关会议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会议管理,精简会议,改进会风,提高会议效率和质量,节约会议经费开支,根据中央关于加强会议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自治区本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三条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会议实行分类管理、分级审批。
各单位召开会议应当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范简朴、务实高效的原则,严格控制会议数量、规模和费用。
第二章会议分类、审批和管理第四条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会议分类如下:一类会议。
自治区党委、政府召开的,要求各盟市或自治区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会议。
自治区党代会、党委全委会议、纪委全委会议,人代会、人大会议,政协全委会议、会议原则上按照一类会议执行。
二类会议。
以自治区党委、政府名义召开的,要求各盟市、自治区有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参加的会议。
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代表大会原则上按照二类会议执行。
三类会议。
各单位召开的全区性工作会议。
四类会议。
除了一、二、三类会议以外其他专题会议或业务性会议,包括小型研讨会、座谈会等。
第五条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会议实行计划管理,按照以下程序和要求进行审批:以自治区党委名义召开的一、二类会议,需经自治区党委会议或自治区党委书记批准。
以自治区政府名义召开的一、二类会议,需经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或自治区主席批准。
各单位于每年10月20日前15日内将下一年度拟召开的二类会议计划(包括会议名称、召开的理由、主要内容、时间地点、代表人数、工作人员人数、所需经费预算及列支渠道等)分别按归口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按照程序审批。
机关党委主要制度
范文:________ 机关党委主要制度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第1 页共6 页机关党委主要制度第一条会议制度(一)定期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也可根据情况随时召开。
主要内容是:传达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文件和指示精神,总结和部署工作;听取和审查党委会的工作报告;选举机关党的委员会。
(二)党委会一般每季召开一次,如有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
主要议题是: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中央和上级党组织有关文件和指示精神,结合实际提出贯彻落实的意见;讨论工作总结,制定工作计划和工作制度;研究所属支部的成立、撤销及书记、副书记任免的意见;审批所属支部换届选举;新党员审批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讨论决定其他重要问题。
(三)党委会按照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讨论决定问题,经过充分酝酿、协商和讨论,坚持少数服从我数,由集体作出决定。
不允许个人或少数人决定重大问题。
第二条思想政治工作制度(一)紧密围绕党的中心和机关行政业务工作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坚持对党员和群众进行政治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形势任务、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宣传选进典型,引导党员、群众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调动广大党员、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培养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二)思想政治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和教育疏导的原则,从实际出发做耐心细致的工作,坚持思想教育与严格管理相结合,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关心人、理解人、尊重人,增强思想政治工第 2 页共 6 页作的针对性、鲜明性和实效性。
(三)坚持每年分析一、二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情况,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措施。
经常总结交流思想政治工作的经验。
(四)思想政治工作要贯彻分级负责制,一级抓一级。
机关党委指导所属党组织做好党员和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在思想政治工作中的作用。
会议制度 党委会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
制度指的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
本站精心为大家整理了会议制度党委会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希望对你有帮助。
会议制度党委会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第一章总述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更好地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进一步提高中共重庆大学机关委员会(以下简称机关党委)议事和决策水平,保证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机关党委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党委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健全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第二章会议的举行第三条党委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原则上为每月工作日的第一周周三下午,党委会议由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可由书记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如有特殊情况或急需决定的重要问题,可随时召开。
党委会的学习采取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法,一般每月集中学习一次,特殊情况可以增加集中学习次数。
第四条党委委员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委委员到会才能举行。
会议根据议题内容可扩大列席人员,具体列席人员由党委委员会集体决定,列席会议人员有发言权,无表决权。
党委成员因事因病不能到会的,应在会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第五条党委委员会召开时间、议题一般应在会前两天通知各委员,会议有关材料一般应同时送达。
第六条机关党委秘书负责党委委员会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的整理和制发,负责会议准备以及会议议决事项的督促、落实等工作。
第三章会议的内容第七条党委委员会议题的主要内容(一)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机关党员代表大会决议,结合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二)研究决定机关党委党的建设、机关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意识形态工作、统战工作、群团工作、文化建设等重要事项;(三)研究决定加强机关党内民主建设,加强党务公开、建立健全机关党内工作运行机制等重大问题;(四)研究加强机关党委领导班子建设、机关党委支部的设置、党员发展计划和积极分子培训计划;(五)研究审议支部向机关党委的重要请示和报告;(六)研究决定纪律检查、群众团体等工作中的重要问题;(七)研究审议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等有关问题;(八)研究决定机关党委职责范围内需要讨论的其它问题。
党委十项制度
党委十项制度一、党委会议制度1、党委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重大问题,都要由党委会讨论决定。
党委会议原则上每月两次,一般上旬初和中旬末召开。
如需提前、延期或遇紧急事项需临时召开的,由书记(或主持工作的副书记)视情况决定。
党委会议由书记(或主持工作的副书记)主持。
2、党委会议议事范围(1)贯彻上级党委的指导及重要会议精神,部署和总结检查一个时期的工作。
(2)讨论研究全乡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等方面的重大问题、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
(3)研究制定加强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的措施,并组织实施。
(4)研究决定党委管理干部的任免、奖惩。
(5)对场管委、纪委、人武部等部门,提请讨论的重大问题作出决策或提出指导意见。
(6)审议通过党委及上级有关部门的重要报告。
(7)研究处理本场重大突发事件,并及时向县委报告情况。
(8)研究决定重大财务开支,审议场财政收支安排等其他需要党委会议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
3、议事规则(1)党委会议议题由场党委委员或其他领导干部和有关部门提出,经场党政办公室综合后由书记办公会议或书记确定。
(2)提请会议讨论的议题,会前必须做好充分准备。
需要会议决定的事项,要进行全面系统地调查研究,进行科学论证,提出可供选择的决策方案或建议。
对未列入会议议题的事项和准备不充分的决策方案,一般不讨论。
(3)党委会议决定问题,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进行表决,表决可采取投票方式(有记名或无记名),也可采取口头或举手表决方式。
表决结果,由主持人当场宣布。
表决以超过到会人数的半数赞成为通过。
(4)如对重大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除了在紧急情况下按多数人的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做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再议。
如仍不能作出决定,应将争议情况向上级党组织报告,请求裁决。
(5)党委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党委成员到会方能举行。
党委会议讨论决定干部任免、奖惩时,至少应有三分之二的成员到会,决议才能有效。
机关党委办公室会议管理制度.doc
机关党委办公室会议管理制度1 遵义县地方税务局机关党委办公室会议管理制度为保证机关党委全体委员会议、书记办公会议以及以党委名义召开的各种会议正常进行并取得预期效果,制定本制度。
1、按照《党的领导机构议事及决策规则》的要求及党委领导的意图,根据会议类型、会议要求和议事范围,充分做好会前资金积累工作,包括收集与确定议题、编排会议议程、确定参会人员、发出会议通知、准备会议文件、材料等。
2、会议的有关材料根据有关规定在相应的时间送交参加会议的人员。
3、做好会议的组织工作,对大型会议或重要会议要提前与有关部门商定会场、搞好会场的布置。
4、会议开始前做好签到等工作,每次会议由专人做好会议记录,必要时进行录音、录像、照相。
会议记录要求准确、完整。
5、会后要认真整理会议记录、发布会议有关信息、将会议材料整理归档。
6、对会议缺席者,负责及时通知其阅看会议记录和有关材料、文件。
7、根据会议的决定(决议),起草有关文件,并负责督促检查决定、决议的贯彻、及时将情况反馈给有关领导。
8、根据工作需要,建议党委领导召开有关会议。
机关党委办公室信息工作制度信息是党委办公室的基础。
为使党委办公室信息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定本制度。
(一)信息收集的范围1、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机关发出的政策性指令;党各国家领导人及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同志的重要讲话等。
2、党和国家的重要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中的重要情况,包括新经验、新问题、新情况等。
3、局党组的决定、决议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反馈。
4、局内各单位、各分局的重要活动、工作中取得的新成就、总结的新经验、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等。
5、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和对重大社会动态、突发事件的反映。
6、干部职工对我局工作的建议、呼声以及他们关心、讨论较多、意见较大的热点问题。
7、其他有价值的信息。
(二)信息的处理1、信息的整理。
将收集的信息按照标准进行分类、筛选、比较、鉴别和编写,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使之条理化。
党委会办公会会议制度
党委会办公会会议制度会议制度一、例会制度党委会议:1、会议议题:(1)研究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提出工作思路,确定工作目标。
(2)审议以党委名义上报的重要文件等。
(3)审议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
(4)研究确定委管干部的有关问题。
(5)审定目标责任制的实施方案,决定委机关自身建设问题。
(6)其他重要事宜。
2、党委会议不定期召开;遇特殊情况随时召开。
3、会议议题由党委书记确定,并由办公室提前发出会议通知单,有关单位或科室提请党委会议的事项在会议召开两天前送交办公室。
4、会议由党委书记主持,党委成员参加;机关党委副书记和办公室主任列席;也可根据会议内容吸收有关人员列席。
5、党委会议必须在应到会成员的半数以上才能召开,讨论决定干部问题时,到会成员必须达到三分之二以上。
6、会议记录由办公室主任负责。
7、对因事未能参加会议的党委成员,会后,办公室主任负责将党委会议记录送达。
主任办公会议(碰头会议):1、主要任务:(1)传达贯彻市委、市政府及省有关领导部门的指示,并研究具体落实意见。
(2)沟通工作情况,听取与会成员前一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本周工作安排情况汇报。
(3)协调安排分管主任工作。
(4)议定机关建设与管理中的重要问题。
(5)研究确定重大财务支出问题。
2、会议由委主任主持,班子成员参加,综合法规科科长和与会议内容有关的人员列席。
3、会议记录由办公室主任负责。
委务会议:1、主要任务:(1)研究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政府和省有关领导部门的政策、规定和具体实施意见与办法。
(2)讨论研究中长期计划、年度工作目标安排。
(3)听取各科室全年工作安排、期间工作进展、年终工作总结的汇报以及科室落实党委和主任办公会议决议情况的汇报。
(4)审议全委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和年度工作总结。
(5)其他需要讨论研究的问题。
2、会议由主任主持,机关副科长以上干部和所属事业单位一把手参加会议。
3、会议记录由办公室主任负责或指定专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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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委会议制度
为了更好地落实党组部署的各项任务,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增强集体合力,实施科学化、制度化管理,制定本制度。
1、机关党委会议由书记主持,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
2、机关党委会讨论和决定的重大问题,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主持人要根据多数人意见进行归纳完善,经到会人员通过方能形成决定,一经机关党委会议通过的事项或决定,个人无权变更,机关党委委员无条件执行。
3、与会人员要做到坦诚,本着顾全大局、对事业负责的精神,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一切从全局利益出发,群策群利,努力做到团结合作,务求实效。
4、会议主要研究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组的决定;研究制定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的措施和制度;制定机关党委工作计划和审议工作总结;研究培养、教育党的积极分子的办法,审查积极分子名单和党员发展对象名单;制定机关党员培训计划,安排理论中心组学习;研究申报标准化党支部和评选先进党支部以及处置不合格党员问题;研究如何领导本单位思想政治工作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研究本单位干部的选拔、培养、考核、监督工作,协助党组进行考察等一些重大问题。
5、对会议讨论的内容需要公示、公开的要及时公示、公开,需要保密的,任何人不许泄露。
6、每次会议要指定专人做好记录,存档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