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监狱民警执法权益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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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部门权益保障措施

执法部门权益保障措施

执法部门权益保障措施随着社会的发展,执法部门在维护社会稳定和公正正义方面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为了更好地履行职责,保障执法部门的权益,有效避免滥用职权和不当干预,下面将从多个方面展开详细阐述执法部门权益保障的措施。

一、明确法律基础确立执法部门权益保障的首要措施是明确法律基础。

只有在法律的约束下,执法部门的权益才能得到充分保障。

国家应当建立健全的执法法规和制度,明确规定执法部门的职责、权力和保障措施。

这样一来,执法部门在履行职责时,可以更加确切地掌握自身的权益范围和限制,从而有效防止权益受到侵犯。

二、提供专业培训和教育为保障执法部门的权益,相关机构应提供专业培训和教育。

这些培训和教育活动旨在提高执法部门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和业务水平,并通过法律法规、伦理道德等方面的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素养。

通过这些培训和教育,执法部门工作人员能够更好地依法履职,提高工作质量,并有效预防执法人员权益受到冤枉、指责和不当干预。

三、建立保密制度执法部门的工作关乎国家利益、社会安全和个人隐私等敏感信息。

为了保护执法人员的权益,需要建立健全的保密制度。

这包括准确确定保密范围、制定保密措施、建立保密责任制等方面。

同时,执法部门内部也要进行安全意识培养和保密教育,防止信息泄露和数据被滥用。

四、加强监督与制约为了保障执法部门的权益,需要加强对他们的监督与制约。

一方面,通过建立独立的执法监察机构,对执法部门的行为进行监督和调查,保证他们的工作符合法律规定。

另一方面,建立举报渠道和投诉机制,接收和处理公众对执法部门的投诉和意见,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避免执法人员的权益受到损害。

五、提供合理的工作条件为了保障执法部门的权益,需要为他们提供合理的工作条件。

这包括人力资源的合理调配、工作场所的安全舒适、工作时间的合理安排等方面。

此外,还需要提供必要的装备和技术支持,确保他们能够顺利开展工作。

只有提供了良好的工作条件,执法部门的工作效率和质量才能得到保障,他们的权益才能得到维护。

浅析基层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如何有效保障合法权益

浅析基层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如何有效保障合法权益

浅析基层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如何有效保障合法权益随着当前新时期各种社会矛盾的聚集,各种不安定因素日益增多,公安机关执法环境日趋严峻复杂,民警在现场执法过程中受到侵害事件频频发生。

特别是近几年来,民警因公伤亡逐年增多,为公安队伍建设和公安民警家庭带来了极大损失和伤害。

基层民警如何在遭受违法侵害时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已成为当前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中亟待高度重视和解决的新课题。

笔者根据自身工作性质,就出现违法侵害的原因及防范对策浅谈几点认识。

一、基层民警执法权益受侵害的特点当前基层民警执法权益受侵害主要有以下四方面特点:一是侵害行为具有突发性。

基层民警日常接触案件多为矛盾纠纷,涉及百姓切身利益,处置过程中当事人情绪突然失控,侵害突如其来,民警在极短的时间内遭到攻击。

二是网络侵害成为新的方式。

一条短短不实的“爆料”、一副张冠李戴的照片、一段断章取义的视频,经过网络扩音,就有可能在网络上掀起大浪,动辄让人“社死”,在人人都是自媒体时代,公职人员尤其是警察正成为新的“弱势群体”。

三是实施主体具有群体性。

部分群体会联合起来用过激的方式表达自己的诉求,包括集体上访、静坐、合伙打砸店铺等,基层民警到场处置即使处在客观公正的位置也会被迁怒,遭到群体攻击。

四是行为原因具有复杂性。

基层民警在执法时遭到违法侵害的原因往往系侵害人维权、发泄、仇警等多重因素叠加,民警在进行正当的执法活动时,尤其是群体性事件的处置时,既可能遭受违法嫌疑人的反抗,也有可能同时受到不明真相的围观群众和利益牵连方的阻挠、袭击。

二、基层民警执法权益受侵害的原因一是基层警务工作压力较大。

农村地区警力少,管辖范围宽,当开展现场执法时,没有绝对性的警力优势解决问题,一旦出现暴力冲突极易造成伤亡。

就工作压力而言,长期高负荷高强度工作状态下,一线民警的身心健康堪忧,工作效率也不尽人意。

更严重的是,长期亚健康状态之下,现场处置民警容易对形势做出误判,一旦出现对民警的违法侵害行为,当事民警甚至会迟钝的做出消极反应。

规范执法行为与保障监狱民警权利的思考分析

规范执法行为与保障监狱民警权利的思考分析

25规范执法行为与保障监狱民警权利的思考分析罗 鲲( 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湖南 长沙 410131 )【摘 要】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进步与发展,人们越来越关注监狱的综合执法水平。

狱警在执法过程中,不断的提升自身专业素养和执法水平,才能够有效的促进国家和社会稳定健康的发展。

同时,在规范狱警执法行为的过程中,应该有效的保障狱警的执法权力,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狱警法律保护意识,这样才有利于完善狱警管理保障体系。

因此,本文根据狱民警在执法过程中面临的困境和问题,总结出了规范执法行为与保障监狱民警权利的有效策略。

希望能够给更多的监狱执法人员提供一些仅供参考的建议,在保障狱警个人权利的同时,促进监狱执法工作顺利的开展。

【关键词】规范执法行为;保障民警权利;策略分析引言为了规范监狱民警执法行为,国家应该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从而三个方面对国家进行管理和维护,从而保障我国内部事业的顺利进行。

其一,监狱民警作为重要的执法人员之一,应该不断的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成为一个合格的执法人员。

其次,在执法过程中应该有效的保障狱警的个人权利。

最后,狱警在执法过程中,应该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章程进行执法活动,从而保障执法行为的合理准确性。

一、监狱民警在执法过程中面临的困境和问题现阶段,我国监狱民警在执法过程中面临着以下的几点问题,首先民警自身执法专业水平不足,法律意识观念不强,在执法过程中,长期的高墙内封闭式执法随意性和主观性的行为都严重影响了规范民警的执法行为和规范。

同时,民警的自身专业素养有待提升,专业素养不足的问题都严重阻碍了民警执法水平的提升,也会导致监狱教育与改造得不到良好的效果。

其次,执法依据的法律法规不健全,以及监狱民警基本权利得不到保障,这些都不利于规范民警的执法行为,也导致民警的权利得不到有效的提升。

(一)执法依据的法律法规不健全在民警执法的过程中,健全的法律法规是保障民警执法的重要前提。

只有完善了法律法规才能让监狱民警在执法的过程中做到有法可依。

监狱警察职务行为中权益保障问题研究

监狱警察职务行为中权益保障问题研究

内容摘要】监狱警察职务行为就是监狱警察根据国家赋予的职权,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它由具有正当防卫的行为、执法行为等所组成。

监狱警察执行职务行为具有国家行政性,所形成的法律关系是国家行政法律关系。

目前,监狱警察职务行为中的正当防卫权保护、人身权益保护、执法权、休息权等不足,主要原因是法制不健全、监狱功能扩大化、监狱警察职能泛化、监狱机关缺乏组织和制度保障等。

因此,要通过加强法规建设、建章立制、规范监狱警察法律责任追究、监狱警察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等途径来保护监狱警察职务行为中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监狱警察职务行为权益保障监狱警察权益问题研究在我国监狱学研究领域得不到重视,在监狱学、警察学等教科书中未曾有“监狱警察权益”的学术概念。

随着监狱形势的变化发展,监狱警察权益问题研究开始升温。

“加强对监狱警察人身安全保障的研究,分析探索监狱警察法纪安全风险、人身安全风险和心理安全风险的特征和规律,健全完善排查、评估、预防、处置、责任追究等机制;结合监狱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监狱警察的任职保障,支持监狱警察依法履行职责,特别是要对恶意投诉、诬告陷害、行凶报复监狱警察的案件,依法果断处置,及时澄清事实、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切实维护监狱警察的合法权益,为监狱警察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

”一、监狱警察职务行为的法律属性(一)监狱警察职务行为的法律性质职务行为是国家机关或工作人员行使职务上的权力(职权)所进行的活动。

《监狱法》第五条规定:“监狱的人民警察依法管理监狱、执行刑罚、对罪犯进行教育改造等活动,受法律保护。

”《人民警察法》第一条和第五条,把“保障人民警察依法行使职权”、“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作为立法的宗旨之一。

监狱警察职务行为就是监狱警察根据国家赋予的职权,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它由具有正当防卫的行为、执法行为等所组成。

监狱警察的职务行为是法律赋予的权利,这种法律属性决定了监狱警察的地位是如何非监狱警察所不具有的,其权利不可作任何形式的转让和替代。

浅谈监狱民警执法权益的保障‘

浅谈监狱民警执法权益的保障‘

浅谈监狱民警执法权益的保障‘浅谈监狱民警执法权益的保障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利益、文化多元化发展的影响,社会公众和媒体特别关注罪犯、劳教人员等被监管者的权利,对监狱民警的权益关注却明显不够。

一、什么是监狱民警执法权益监狱及其警察的执法权是法律赋予的,应当在监管改造中得到充分行使。

监狱民警执法权益就是指监狱机关的人民警察在依法执行公务时,应当享有的不容侵犯的正当权利,包括执行公务时民警的人格不容侮辱和侵犯,人身不容伤害、名誉不容损害、执法活动不容阻挠,事后不容诬告、陷害、侵扰、报复等各种权利和利益。

具体来说,监狱民警执法权益包括依法享有刑罚执行权、依法管理监狱权、教育改造权、正当防卫权、特别保障权、接受教育培训权、装备保障权、本人及家属不受打击报复诬告陷害权、伤亡抚恤权、获得工资报酬权和享受福利保险待遇的权利等。

二、治安警察的压力是一阵子过后再接一阵子,有一个空隙缓冲区,而监狱警察却是长期面对服刑人员,没有缓冲区和调整空隙,保障监狱民警执法权益的就变得尤为有意义。

1.维护国家法律的权威国家是警察执法的第一“受益人”,警察在执法中受到不法侵害,不仅使警察本人权益受损,同时也令国家利益受损,这主要表现为国家公权被“蔑视”,国家“公序”尤其使政治公序受到挑战。

尤其监狱作为刑罚执行机关,是守护公平正义的最后屏障,如果连监狱民警的正当执法权益都遭受侵犯,这将直接导致非常恶劣的后果,那就是人民对国家法律信任的危机,法律威严将不复存在。

2.打击罪犯狱内违规违纪的嚣张气焰,确保国家刑罚顺利执行近年来,监狱押犯数量和结构的变化极大,暴力犯、“三涉”(涉黑、涉毒、涉枪)犯、“三假”犯、累犯、团伙犯、重大刑事犯罪等罪犯增多,他们往往具有极深的反改造心理和仇社会心理,敢于藐视甚至公然挑衅监规纪律,不服从民警的管教。

罪犯违规违纪手段主要有暴力袭警、行为对抗、辱骂诽谤、寻衅滋事、威胁恐吓、不实投诉、拉拢腐蚀等。

罪犯的这些行为严重扰乱了正常的监管改造秩序,大大增加了民警的执法风险,只有保证民警的执法权不受侵犯,对胆敢挑衅民警执法权的罪犯处于严厉惩治,才能彻底打击和遏制狱内罪犯违规违纪的嚣张气焰,确保国家刑罚的顺利执行。

浅议提高监狱民警公正文明廉洁执法能力

浅议提高监狱民警公正文明廉洁执法能力

浅议提高监狱民警公正文明廉洁执法能力监狱作为社会治安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而监狱民警作为重要的管理力量,其公正文明廉洁的执法能力更是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浅议如何提高监狱民警的公正文明廉洁执法能力。

一、加强法律知识和职业道德教育监狱民警应该具有高度的法制意识和职业道德,只有这样才能做到公正执法。

监狱管理是一个高风险的工作,对民警的素质要求很高。

为了让民警时刻保持警惕,需要加强对法律知识和职业道德的教育。

监狱应该注重民警的基础培训,不断加强民警的法律素养,提高他们的执法水平,使他们在执法中始终保持一颗公正的心。

二、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监督机制是保证监狱民警公正执法的根本保障。

监狱应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建设监督责任明确、监督程序规范、监督手段有力、监督效果显著的监督体系。

监督机制的建设既需要内部监督,也需要外部监督,如派驻监察机关、建立公众监督机制等。

建立健全监督机制,能有效地规范民警的行为,促进他们公正执法。

三、加强自律管理要提高监狱民警的公正文明廉洁执法能力,民警自身的自律管理尤为重要。

民警应时刻铭记职业道德规范,始终保持警惕心,坚持从一点一滴做起,坚持从自身做起,以身作则,做一个遵纪守法、守纪律、务实担当的民警。

四、提高综合素质作为一名民警,不仅需要具有扎实的法律知识和职业道德,还需要具备更为全面的素质。

在工作中,民警需要与不同的人群进行沟通和交流,因此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心理咨询能力等综合素质也至关重要。

此外,对于管理层面的民警,还需要具备一定的管理经验和管理能力。

因此,提高综合素质是提高监狱民警公正文明廉洁执法能力的重要手段。

五、优化执法手段目前,监狱执法手段逐渐趋于多元化和科技化。

要想提高民警的公正文明廉洁执法能力,优化执法手段,提高执法效率和精度,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方面。

除了传统的执法手段外,监狱应该采用更为多元化的执法手段,例如视频监控、智能管理系统等,依靠技术手段确保执法行为的公正和效率。

浅谈警察如何维权

浅谈警察如何维权

‎‎‎‎浅谈警察如‎何维权浅‎谈警察如何‎维权不论社‎会如何发展‎,警察都是‎必不可少的‎。

随着社会‎治安形势的‎发展,公安‎工作任务的‎日益繁重,‎越发体现了‎警察维权工‎作的重要性‎。

可是在实‎际工作中,‎由于主客观‎原因,警察‎权益并未得‎到很好的保‎护。

警察是‎公民权利的‎“保护神”‎,是国家法‎律的执行者‎和捍卫者,‎可是“保护‎神”也是人‎,也需要被‎保护。

所以‎,保护人民‎警察的权益‎刻不容缓。

‎‎一、警‎察权益保护‎的现实状况‎虽然人民‎警察的维权‎工作在社会‎各界已经引‎起了相关的‎重视,可是‎现实状况却‎不容乐观。

‎当前形势下‎,基层所队‎和基层民警‎是警察权益‎是否得到保‎护的最敏感‎的末梢神经‎,在他们身‎上反映出来‎的问题比较‎集中的体现‎了当前警察‎权益所处的‎现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民警的人‎身安全受到‎侵害。

基层‎民警在执法‎办案中受得‎最多的委屈‎就是无端被‎不知情的或‎对公安机关‎有成见的人‎员谩骂、殴‎打以及不法‎分子使用暴‎力攻击、恐‎吓威胁等方‎法阻碍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

派出所‎民警没有不‎挨过骂和挨‎过打的。

他‎们已经对这‎种不正常的‎情况习以为‎常。

后勤保‎障不到位也‎是造成民警‎身体受到伤‎害的直接因‎素,在执法‎办案中警用‎装备未能得‎到保障,加‎大了民警在‎执法过程中‎人身安全受‎到伤害的可‎能性。

‎‎(二)民‎警的名誉权‎受到侵害。

‎如今的老百‎姓见了我们‎的值勤民警‎稍有不顺就‎冒出一句:‎“‎我投诉你!‎”投诉电话‎拿起就拨,‎群众只要有‎投诉就要调‎查,对民警‎的日常工作‎影响极大,‎而且造成了‎一定的心理‎压力,以至‎于因为怕被‎投诉而不想‎管或不敢管‎。

过多的无‎理投诉在一‎定程度上干‎扰了公安机‎关的日常工‎作,而且打‎击了民警的‎积极性,因‎为怕被投诉‎对于一些小‎问题视而不‎见,使得某‎些不文明行‎为滋生蔓延‎。

我国监狱人民警察权益保护的立法初探

我国监狱人民警察权益保护的立法初探

我国监狱人民警察权益保护的立法初探【摘要】在诸多警种中,有一支鲜为人知的一个警种­­­——监狱警察。

他与其他警种共同构成了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

由于社会地位缺失、内部管理缺位、各种待遇偏低、工作压力巨大、保障无法到位、学习培训缺乏、工作环境较差、警察职责不明等多种原因导致这支队伍的建设步入了空前的困境,对于监狱的长期安全稳定,更好地实现监狱的各种社会功能造成了不小的障碍。

本文从目前这支队伍状况出发,初步探讨了制定监狱人民警察法的必要性和初步立法构想。

【关键词】监狱警察保护立法【引言】在我国的诸多警种中,有一支鲜为人知的一个警种­­­——监狱警察。

他与其他警种共同构成了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的国家司法行政力量。

五十多年来,监狱警察以惩罚和改造服刑人员为己任,曾在新中国监狱史上创造了光辉的业绩,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改造成就。

据不完全统计,全国有700所监狱,约50余万名监狱警察,建国以来,成功改造了1200多万服刑人员,改造了末代皇帝溥仪以及许多战犯。

他们大都战斗在远离城市的艰苦环境中,用辛劳的血汗化腐朽为神奇,献了青春献终身,献了终身献子孙。

守卫着“炸药库”、“火山口”,用汗水、用鲜血、甚至用生命,维护着社会的稳定,保护着人民的安宁。

“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这就是监狱警察的写照。

监狱警察享有国家赋予的强制力,具有不容挑战的执法权威,人们关注更多地是如何对监狱警察使用强制力进行严格的限制,而往往忽视了对其权益的保护。

实际上,“监督执法权力与保护执法者是法治社会中的辩证统一关系,二者不可偏废。

只有监督与保护并举,才能使监狱警察履行教育改造服刑人员的职能充分发挥。

”因此,我们非常有必要在理论和实践上对监狱警察权益保护进行深入探讨。

广大监狱警察献身于监狱事业,不惜流血、流汗,甚至献出宝贵生命,是难以用酬劳来衡量其价值的。

浅谈如何健全人民警察执法保障制度[精选]

浅谈如何健全人民警察执法保障制度[精选]

浅谈如何健全人民警察执法保障制度[精选]第一篇:浅谈如何健全人民警察执法保障制度[精选]浅谈如何健全人民警察执法保障制度近年来,民警在执法执勤中受到不法侵害的问题日益突出。

如何切实加强保障、维护民警的执法权益,已成为当前公安机关的一个重大课题。

民警执法权益受侵害的现状和危害性民警执法权益,是指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依法执行公务权以及与之相应的生命健康权、名誉权、休息权、劳动保障和报酬权以及抚恤优待权等权利的总称。

当前民警执法权益受侵害的情形主要有:一是不法分子使用暴力攻击、谩骂侮辱、恐吓威胁等方法阻碍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二是不法分子进行恶意投诉举报、诽谤侮辱民警;三是一些地方领导指令民警越权参与非警务活动;四是民警的工作任务重,精神压力大,休息权、健康权受到侵害;五是政府财政拮据,公安业务经费紧张,警务装备不足,民警的工资福利待遇偏低;六是民警执行公务,依法使用武器警械、强制措施过程中违法犯罪嫌疑人出现意外事件,却被错误纪律处分甚至被定罪判刑、赔偿经济损失,或者执法中存在违反法定程序、义务和纪律或办案中失误问题,依法理应予以纪律处分,却被定罪判刑、赔偿经济损失。

民警执法权益受侵害的危害性是显而易见的:一是直接损害当事民警的生命健康、经济收益、精神名誉等权益;二是阻碍、破坏公安机关及其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损害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执法权威性,影响警民关系以至党群关系;三是受侵害的民警如若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救助保障,将严重挫伤民警的积极性,个别民警甚至因此出现“工作是领导的,饭碗是自己的;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消极想法和作法。

民警执法权益受侵害的原因从社会环境因素上看,这是受当前社会整体法制水平不高的影响。

21世纪头20年是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蓬勃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但也面临着大量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和问题,时刻考验着党和政府的执政能力。

当前我国社会整体的法制水平还不高,一些群众一旦遇到自己利益受损时就直接采用暴力、漫骂等违法方式阻碍民警执法,而其他群众则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袖手旁观;一些人受到处理打击后利用控告、申诉渠道报复民警。

保障民警合法权益的措施

保障民警合法权益的措施

保障民警合法权益的措施保障民警合法权益是维护社会稳定和法治的重要保障之一。

为了使民警能够更好地履行职责,国家和社会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首先,制定完善法律法规是保障民警权益的重要举措。

国家通过立法,明确规定了民警的权益和义务,并加强相关监管和制度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对民警的职权和权益进行了明确规定,保障了他们的合法权益。

此外,国家还制定了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如《公务员法》、《劳动合同法》等,在法律层面保障民警的合法权益。

其次,加强民警队伍建设是保障民警权益的重要举措。

国家加大对民警的培训力度,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职业水平。

通过培训,提高了民警的法律意识和职业操守,增强了他们对自身权益的保护意识。

同时,加强队伍建设还包括改善民警待遇和工作条件,提高他们的获得感和归属感。

国家逐步提高民警的工资待遇,改善工作条件,为他们提供更好的工作环境和福利待遇,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实质性的保障。

再次,建立健全民警权益保护机制是保障民警权益的重要举措。

国家和各级公安机关建立了民警权益保护的投诉举报机制和申诉上访机制,为民警提供了一种有效的维权途径。

民警可以通过投诉举报和申诉上访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和追责。

此外,国家还设立了专门的监察机构,对民警的职权行使和权益保护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民警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的保障。

最后,加强舆论宣传是保障民警权益的重要举措。

国家和社会通过舆论宣传,增强社会对民警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维护和提升民警的形象和权益。

各级公安机关加强与媒体的合作,定期发布民警事迹和工作成果,展示他们的辛勤付出和贡献,引导社会对民警表示敬意和关怀。

通过宣传报道,让民警感受到社会的关心和支持,增强他们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信心和决心。

综上所述,保障民警合法权益是维护社会稳定和法治的重要保障之一。

国家和社会通过制定法律法规、加强队伍建设、建立机制和加强舆论宣传等措施,保障民警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的保护。

我国女子监狱一线民警权益保障问题研究

我国女子监狱一线民警权益保障问题研究

我国女子监狱一线民警权益保障问题研究随着我国监狱管理体系的不断完善,女子监狱的建设和运营也得到了极大的发展。

然而,在女子监狱一线工作的民警权益保障问题依然存在,成为亟待解决的难题。

女子监狱一线民警工作特别的辛苦,他们面临着从高强度的管理工作到紧急情况的处理等问题,但这些都需要用最细致的关怀和最严密的保障予以应对。

同时,在现实工作中,女子监狱一线民警也面临着很多困难,其中最显著的一点是他们的权益保障问题。

为什么会存在这种问题呢?首先,女子监狱一线民警工作的性质和特殊性很大程度上造成了他们的权益保障问题。

其次,缺乏完备的法律机制和管理制度也是造成这种情况的一个因素。

幸运的是,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专门针对女子监狱一线民警权益保障问题的相关机构也在逐渐建立。

近年来,一些女子监狱一线民警事迹传播,也引起了相关权益保障机构和广大群众的关注。

下面通过三个例子来说明女子监狱一线民警权益保障问题的现实和亟待解决的难题:1、王某(化名)在某市某女子监狱工作多年,经过不断的学习和实践,她已经成为了一名资深的监狱民警。

但在某天晚上,王某在执行任务时不幸遭受了攻击,导致伤势严重,心理上也受到了巨大的伤害,但因为缺乏相应的法律保障,她只能承担自己的痛苦和伤害,无法获得应有的赔偿和抚慰。

2、张某(化名)在某市某女子监狱工作,由于工作环境的变动和压力的增大,导致她出现了严重的身体和心理问题,甚至因为工作压力过大,导致她不得不退休。

然而,在面临严重疾病时,她缺乏足够的治疗和护理手段,导致她的病情进一步恶化。

3、李某(化名)在某市某女子监狱服务多年,她秉承着严谨务实的工作态度,付出了大量的努力和汗水。

但在整个工作过程中,她面对的巨大压力和工作负担,缺乏足够的关怀和支持。

同时,在工作时,她也经常面临不必要的纷争和挑战,让她在一定程度上失去了工作的信心和动力。

综上所述,女子监狱一线民警的权益保障问题是必须要解决的难题,这关系到每一个民警个体的生命和健康,也关系到监狱管理工作的稳定性和发展性。

浅谈如何维护民警执法权威看法

浅谈如何维护民警执法权威看法

浅谈如何维护民警执法权威看法人民警察作为国家重要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力量,肩负着捍卫政治安全、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安宁的使命任务。

公安民警在严格依法履职时,其行为就是代表国家在执行法律,展示的是法治形象,具有权威性和不可侵犯性。

然而,近年来,公安民警在执法执勤中遭遇阻碍执法、暴力抗法、造谣诽谤事件时有发生,这不仅严重侵害民警人身安全和人格尊严、破坏社会公共秩序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也践踏损害了法律权威和法治尊严。

为切实维护国家法律尊严,维护民警执法权威,保障民警人身安全,依法惩治袭警违法犯罪行为,2019年12月27日,“两高一部”联合印发《关于依法惩治袭警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并于印发之日起正式施行。

2021年2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32次会议、2021年2月2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六十三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七)》规定了袭警罪名。

依据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三十一条)。

对一切无视民警正当执法,辱警袭警的行为,警方将依法打击、严肃追究,为一线民警依法履职撑腰打气,请各位亲们多一份理解,尊重每位警察蜀黍的执法行为,切莫以身试法。

《人民警察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一)公然侮辱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二)阻碍人民警察调查取证的;(三)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执行追捕、搜查、救险等任务进入有关住所、场所的;(四)对执行救人、救险、追捕、警卫等紧急任务的警车故意设置障碍的;(五)有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执行职务的其他行为的。

以暴力、威胁方法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调查报告2浅谈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的保障

调查报告2浅谈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的保障

浅谈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的保障能否充分保障看守所内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不仅反映出一个看守所的执法水平,也从一个侧面体现出国家的文明程度和依法治国的进程。

从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各方都在为健全法治、保障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而进行不懈的努力,但应当承认,在现有的监管条件下,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还没有得到充分保障,这仍有待于我们去研究、去改进。

一、目前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的现状自从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的方略以来,从中央到地方,都十分重视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的保障。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尽管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保障的总体状况比以前有很大的好转,但还存在许多不仅人意的地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在押人员的辩护权、上诉权、申诉权受到不同程度的剥夺。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32条、第180条、第203条明确规定了在押人员可依法享有辩护权、上诉权、申诉权,但个别管教民警认为看守所的主要职能是保障安全,只要在押人员不死不逃,万事大吉,因此对在押人员的辩护、上诉、申诉不大重视。

对上诉问题,因上诉客观上延长了在押人员在看守所的羁押时间,有些管教民警甚至看守所的个别领导,为了尽量减少看守所的关押量以及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往往动员在押人员不要上诉。

申诉,特别是对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在工作上存在的问题的申诉,作为在押人员往往由于种种顾虑而不敢申诉,即使申诉,管教民警也往往采用各种方式加以阻绕。

而对于在押人员的辩护,个别管教民警则把其作为是一种不认罪服法的表现,于是在在押人员聘请律师、要求传递辩护材料的过程中加以阻绕,不同程度地剥夺了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

(二)在押人员的控告、检举权得不到重视。

在押人员虽被剥夺了一定的人身自由权,但仍可依照《宪法》的规定享有控告权、检举权。

然而跟申诉权相似,控告特别是对看守所及其管教民警的控告,在押人员往往出于种种顾虑而不敢为之,其主要原因是因为缺乏良好的法治环境,使他们对控告有效性心存疑窦,怕受到打击报复,因而控告成为一项名存实亡的权利。

监狱权益保障工作总结

监狱权益保障工作总结

监狱权益保障工作总结近年来,我国监狱系统在保障囚犯权益方面开展了一系列重要工作。

通过加强监狱管理和改善监狱环境,我们为囚犯提供了更好的生活条件和法律保障,重视人道主义关怀,推动了监狱改革的进一步进步。

起首,我们加强了监狱管理和监管力度。

通过建立健全的监狱制度,加强监狱人员培训,提高监狱管理水平宁效能。

监狱人员不仅要有结壮的法律知识,还要具备专业技能,能够有效地执行监狱管理任务。

此外,我们重视监狱设施的改善,加大投入力度,提高监狱环境的舒适度和安全性,确保囚犯的人身安全。

其次,我们推动了监狱改革,加强了囚犯的教育和职业培训。

通过开展各类教育活动,我们援助囚犯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引导他们重新熟识和反思自己的错误行为。

职业培训方面,我们开展了多种技能培训项目,援助囚犯进修一门技术,提高就业能力,为他们重新融入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

第三,我们加强了囚犯的医疗保障和心理辅导工作。

监狱医疗设施得到了改善和完善,医疗保障工作得到了加强,确保囚犯的健康得到有效的维护。

同时,我们重视囚犯的心理健康,开展了心理辅导和心理疏导活动,援助囚犯排解压力,重建自信,从而更好地适应监狱生活和将来的社会生活。

最后,我们重视与社会各界的合作与沟通。

通过与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的合作,我们为囚犯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和创业支持,援助他们重新开始新的生活,摆脱犯罪。

与此同时,我们乐观开展宣扬教育活动,加强对社会的提议和引导,唤起社会各界对囚犯的关注和关爱,形成全社会共同照顾囚犯权益的良好氛围。

总之,监狱权益保障工作是一项复杂而又重要的工作,需要各方的共同努力。

通过加强监狱管理和改善监狱环境,推动监狱改革,加强囚犯的教育和职业培训,强化医疗保障和心理辅导,加强与社会各界的合作与沟通,我们为囚犯提供了更好的生活条件和法律保障,援助他们更好地改造自己,重新融入社会。

然而,我们也要清醒地熟识到,监狱权益保障工作任重而道遥。

浅析公安民警正当执法权益的法律保护研究报告

浅析公安民警正当执法权益的法律保护研究报告

浅析公安民警正当执法权益的法律保护研究摘要:公安民警的正当执法权益,是指公安民警在依法执行公务时,应当享有的不容侵犯的权益。

然而在执法实践中,民警正当的执执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现象时有发生。

这些侵害民警正当执法权益的行为不但性质恶劣,而且危害严重。

这与公安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根本要求极不相和谐。

为此,本文界定了公安民警正当执法权益的涵义,分析了公安民警正当执法权益被侵害的现状,认为我国公安民警正当执法权益法律保护存在问题,是导致公安民警正当执法权益受侵害的重要原因。

在此根底上,提出建立和完善我国警察正当执法权益的法律保障机制。

关键词:正当执法权益法律保护完善措施侵害目录摘要I一、公安民警正当执法权益的涵义1二、我国公安民警正当执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现状2〔一〕对警察谩骂殴打现象相当普遍2〔二〕暴力袭警日趋严重2〔三〕被诬告和陷害的比例大幅度增加3〔四〕受到上级的非法干扰情况严重3〔五〕人格尊严没有受到重视3三、我国公安民警正当执法权益法律保护存在的问题4〔一〕?刑法?关于公安民警正当执法权益保护存在的问题4〔二〕?人民警察法?关于民警正当执法权益保护存在的问题5〔三〕?治安管理处分法?关于民警正当执法权益保护存在问题5四、完善公安民警正当执法权益法律保护的措施6〔一〕健全保护公安民警正当执法权益的法律法规体系7〔二〕完善有关民警执法权益制度7〔三〕成立由政府牵头的民警合法权益保护机构8〔四〕依法查办惩办,维护执法权益8〔五〕提高民警自身的执法素质9完毕语9参考资料10公安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平安感,是执法为民的根本要求。

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是法律赋予的荣耀使命。

然而,在执法实践中,民警正当的执执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现象时有发生。

分析我国警察正当执法权益被侵害的现状及其原因,尽快建立和完善我国公安民警正当执法权益的法律保护机制,是亟待研究并予以解决的重要课题。

浅谈公安民警执法权益保障的现状与对策(Word最新版)

浅谈公安民警执法权益保障的现状与对策(Word最新版)

浅谈公安民警执法权益保障的现状与对策通过整理的浅谈公安民警执法权益保障的现状与对策相关文档,渴望对大家有所扶植,感谢观看!浅谈公安民警执法权益保障的现状与对策近年来,随着社会开放性、人口动态性、社会阶层多样性、人员困难性等因素的增加,公安机关面临的执法环境发生深刻变更,全国各地公安民警在执法工作中遭遇暴力抗法、恶意袭警、诬告陷害、阻碍执行公务等不法侵害的问题越来越突出,警察的执法权威不断遇到挑战。

这一现象已经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

这一切都说明不断发生并升级的侵害警察执法权益的现象,的确到了令人堪忧的地步。

公安机关须要主动探寻遏制警察执法权益遭遇侵害现象的对策,警察也要敢于利用现有的法律爱护自身的权益。

我从人民警察执法权益的现状、缘由和对策谈一下自己粗浅看法。

一、当前侵扰警察执法权益的基本状况近年来,民警在执法过程中被辱骂、撕扯、推搡等正值执法权益被侵扰的状况更是屡见不鲜,由于没有严峻的后果或没有导致执行职务的不能,大多数状况下都是不了了之。

综合分析状况,民警正值执法权益被非法侵害主要有以下特点:(一)从侵害对象上看,多为基层一线干脆进行现场执法的民警,受侵害最多的是派出所民警和交警两个警种,其次为巡警、治安警和刑警。

从侵权的具体对象上看,主要针对民警本人,但也有一些人威逼要对民警家属进行报复。

(二)从侵权时间节点上看,侵扰民警执法权益案(事)件多发生在接处警、执法管理、抓捕违法犯罪嫌疑人的过程中,特殊多发在处置打斗案件和订正交通违章等现场执法时。

值得关注的是,近年来民警在处置群体性事务时受到的侵害不断增多,群体性抗法和暴力袭警时有发生。

(三)从侵权方式上看,有三个明显的趋向:一是羞辱谩骂、围攻阻挠等行为高发,民警在执法过程中,既要面对当事者的纠缠、羞辱谩骂,还要面对围观人员的围堵、指责。

二是暴力化倾向明显,违法犯罪分子气焰嚣张,除传统的拳打脚踢撕咬外,出现了持械殴打、驾车冲撞等恶性案件。

在处置群体性事务中甚至出现打砸警车、持械打砸、用砖石攻击民警等。

浅谈监狱如何确保公正执法

浅谈监狱如何确保公正执法

浅谈监狱如何确保公正执法[摘要]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必须做到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这是社会进步和历史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实现依法治国方略的必然要求,对于提高改造质量,促进国家的法制建设,树立监狱人民警察和政府的良好形象,保障罪犯的合法权益和国际人权斗争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影响公正执法的因素有很多,因此监狱要确保公正执法,提高监狱人民警察公正执法能力,一是抓“人”的素质提高,包括干警和罪犯;二是抓制度建设,三是优化执法环境,四是强化执法监督,五是落实责任追究。

[关键词]监狱执法公正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是国家法律的具体实施者。

为了使监狱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赋予的权限将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规范付诸实施的活动正确、公正、合理,避免执法风险,确保执法安全,监狱必须坚持公正执法。

公正执法,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本质要求,是依法治国的关键所在,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愿望和要求,更是我们监狱工作的永恒主题。

历史的经验表明,只有公正执法,才能避免执法风险,确保执法安全树立法治权威,才会有良好的社会秩序和风尚,法律所蕴含的公正、公平、正义、秩序等基本价值才能最终得以实现。

一、监狱公正执法的含义、内容及意义公正执法指的是一定的国家机关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赋予的权限将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规范付诸实施的活动。

监狱的公正执法,特指监狱和监狱人民警察按照公平、正义的原则,严格执行《刑法》、《刑事诉讼法》、《监狱法》等国家有关刑罚执行的法律、法规,平等地对待每一名罪犯而实施的各种行为的总称。

主要体现在对待罪犯要一视同仁,在处理问题时,实事求是,依法办事,不凭个人的主观意志或感情用事;同类问题要平等地适用同一法律或规定。

严禁监狱人民警察在执法过程中徇私舞弊,以权谋私。

监狱公正执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依据监狱的职能,其执法内容可以分为执行程序法和执行实体法。

因此,监狱的公正执法分为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两方面。

1、执法程序公正是指执法过程中的公正。

浅谈如何规范和提高监狱民警公正执法水平

浅谈如何规范和提高监狱民警公正执法水平

浅谈如何规范和提高监狱民警公正执法水平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是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指导意义的纲领性文件,反映了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

监狱作为国家刑罚执行机关,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担负着重要职能。

构建和谐社会要求监狱工作必须依法治监,监狱民警在实施刑罚过程中严格公正规范执法,服刑人员认罪服法,悔过自新,积极改造,形成改造者与被改造者新型的和谐关系。

当前,为构建和谐社会,推进监狱工作向法制化、科学化、社会化方向迈进,特别是随着监狱体制改革工作重心的转移,对监狱民警执法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然而,就目前监狱执法活动中,仍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

笔者认为,这除了传统的法治环境的负面影响以及监狱民警总体上法治观念不强等因素之外。

另一种重要原因没有形成规范、公正的执法环境,影响民警公正执法水平。

一、就当前的情形看,影响民警公正执法水平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法律意识不强、法治观念淡薄。

法律意识是人们对各种社会现象,包括生产与生活以及由此发生的各种社会交往现象,从法律的角度感觉、认知,评价并且用以支配行为方式的意识,是人们将自己置身于法律世界,法律生活和法律秩序的自觉性,法律文化的最基本因素,法律文化是否能够形成,形成什么样的法律文化,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法律意识的形成和存在状态。

所以,监狱中民警和服刑人员是否具有法律意识,将直接决定监狱能否实现法治,将直接反映这个监狱的法治程度。

监狱体制改革以来,随着监狱经济不断发展,监狱普法教育的全面展开,对于法律制度的法治环境的要求和期待越来越迫切,这反过来也必然对监狱环境的法律意识提出新的要求,因为只有在一个法律意识深入普及,且成为监狱中一种自觉行为时,也可能发展和实现法治。

否则即使你将法律意识叫的震天响,似乎法律意识已经普遍存在,但法治仍然还是一个虚幻。

关于维护和保障公安民警执法权益的思考

关于维护和保障公安民警执法权益的思考

关于维护和保障公安民警执法权益的思考关于维护和保障公安民警执法权益的思考一、基本概念目前,关于民警执法权益,比较普遍的提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依法执行公务权以及与之相应的生命健康权、名誉权、休息权、劳动保障和报酬权以及抚恤优待权等权利的总称。

二、背景资料警察是代表国家执法,享有履行法律赋予的权力和义务。

警察负有法定职责上的特殊义务,保障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活动的正常进行是完成警察法定义务的必要条件,需要对警察正当的执法权益提供有效保护。

近年来,公安民警在依法履行公务中,执法权益遭受侵害的情况日趋严重。

特别是暴力抗法袭击警察事件频频发生,已经成为不容回避的事实。

更有甚者,在警察亮明执法身份后,仍然叫嚣“打的就是警察!”暴力袭警事件的频繁发生,引起了社会舆论的广泛关注。

早在20xx年初,就有35位全国人大代表提交了在《刑法》中增加“袭警罪”的议案。

20xx年8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治安管理处罚法》,期间就有常委会委员建议,在法律明确了警察义务的同时,有必要设立“袭警罪”。

由此,如何有效维护和保障公安民警执法权益,成为当前备受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一个热点话题,更是各级公安机关民警翘首期盼解决的一个紧迫课题。

三、重要意义(一)维护公安民警执法权益是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需要。

警察是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是人民的守护神,是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特殊群体。

如果民警在执法活动中频繁被打击伤害,警察自身的安全都得不到保障,就不会有真正意义上的治安管理,也不会有真正意义上的公共安全,公民合法权益的保障也将无从谈起。

(二)维护公安民警执法权益是建设现代法治社会的需要。

法治社会要求全社会“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任何公民包括警察个体在内的正当权利都应平等地受到法律的保护。

对于侵犯人民警察合法权益的行为,同样应受到法律的追究和制裁。

(三)维护公安民警执法权益是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的需要。

监狱民警执法权保障问题研究

监狱民警执法权保障问题研究

监狱民警执法权保障问题研究吴国余陈光明(浙江省第六监狱浙江杭州市310000)摘要:民警是监狱执行刑罚的主体,执行的是国家强制力所赋予的权力。

监狱民警的执法权是法律所确认和所规定的,是监狱民警依法对罪犯实施改造与教育的前提。

但是民警的执法权与执法要求不相对称、与罪犯的权利保障心理不相对应、与执法风险的防范不相对等等新的情况,已影响到民警执法权的有效行使,影响到监狱执法环境的建设。

因此,有必要对民警的执法杈进行深入探讨。

关键词:监狱民警执法权保障中图分类号:D926.7 文献标识码:A监狱是国家刑罚执行机关,民警是监狱执行刑罚的主体,执行的是国家强制力所赋予的权力。

临狱民警的执法权是法律所确认和所规定的,是监狱民警依法对罪犯实施改造与教育的前提。

但是,随着押犯构成的变化和社会环境的变迁,在监狱民警执法权的行使过程中,出现的监狱民警的执法权与执法要求不相对称、与罪犯的权利保障心理不相对应、与执法风险的防范不相对等新情况,使监狱民警的执法行为得不到完善的法律支撑与有力的社会保护。

这已影响到民警执法权的有效行使,影响到监狱执法环境的建设。

因此,有必要对民警执法权进行探讨。

这有助于加强民警的执法能力建设,提升民警的执法水平,保护民警的执法权益,最终推进监狱法制化的建设。

一、监狱民警执法权的基本内涵和类型(一)监狱民警执法权的基本内涵从法律与实践来看,监狱民警执法权应涵盖如下内容:一是执法的主体。

根据《监狱法》规定“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

”监狱的人民警察依法管理监狱和执行刑罚。

由此可见,监狱人民警察是国家法律赋予的具有国家公权力的执法主体。

二是执法的对象。

《监狱法》同时规定,监狱“依照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刑罚。

监狱民警的执法对象就是法院判决生效后被投入监狱服刑的罪犯。

三是执法的依据。

国家的法律和法规是监狱人民警察执法的根本性的法律依据。

《人民警察法》是执法主体的资格法律依据,而《监狱法》则是监狱民警对罪犯具体进行行刑执法的准绳,主管监狱工作的司法部以及省监狱管理局根据法律规定而制定的配套性和规范性的规章制度则是监狱民警执法的行为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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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监狱民警执法权益的保障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利益、文化多元化发展的影响,社会公众和媒体特别关注罪犯、劳教人员等被监管者的权利,对监狱民警的权益关注却明显不够。

一、什么是监狱民警执法权益
监狱及其警察的执法权是法律赋予的,应当在监管改造中得到充分行使。

监狱民警执法权益就是指监狱机关的人民警察在依法执行公务时,应当享有的不容侵犯的正当权利,包括执行公务时民警的人格不容侮辱和侵犯,人身不容伤害、名誉不容损害、执法活动不容阻挠,事后不容诬告、陷害、侵扰、报复等各种权利和利益。

具体来说,监狱民警执法权益包括依法享有刑罚执行权、依法管理监狱权、教育改造权、正当防卫权、特别保障权、接受教育培训权、装备保障权、本人及家属不受打击报复诬告陷害权、伤亡抚恤权、获得工资报酬权和享受福利保险待遇的权利等。

二、治安警察的压力是一阵子过后再接一阵子,有一个空隙缓冲区,而监狱警察却是长期面对服刑人员,没有缓冲区和调整空隙,保障监狱民警执法权益的就变得尤为有意义。

1.维护国家法律的权威
国家是警察执法的第一“受益人”,警察在执法中受到不法侵害,不仅使警察本人权益受损,同时也令国家利益受
损,这主要表现为国家公权被“蔑视”,国家“公序”尤其使政治公序受到挑战。

尤其监狱作为刑罚执行机关,是守护公平正义的最后屏障,如果连监狱民警的正当执法权益都遭受侵犯,这将直接导致非常恶劣的后果,那就是人民对国家法律信任的危机,法律威严将不复存在。

2.打击罪犯狱内违规违纪的嚣张气焰,确保国家刑罚顺利执行
近年来,监狱押犯数量和结构的变化极大,暴力犯、“三涉”(涉黑、涉毒、涉枪)犯、“三假”犯、累犯、团伙犯、重大刑事犯罪等罪犯增多,他们往往具有极深的反改造心理和仇社会心理,敢于藐视甚至公然挑衅监规纪律,不服从民警的管教。

罪犯违规违纪手段主要有暴力袭警、行为对抗、辱骂诽谤、寻衅滋事、威胁恐吓、不实投诉、拉拢腐蚀等。

罪犯的这些行为严重扰乱了正常的监管改造秩序,大大增加了民警的执法风险,只有保证民警的执法权不受侵犯,对胆敢挑衅民警执法权的罪犯处于严厉惩治,才能彻底打击和遏制狱内罪犯违规违纪的嚣张气焰,确保国家刑罚的顺利执行。

因此,监狱警察执法时,法律除了要赋予相关的实体权力外,还应该采取各种形式保障该权力得以顺利实现,如监狱民警依法执行刑罚权、依法管理监狱权、教育改造权等受法律保护。

3.尊重和维护服刑人员合法权益的需要,激励民警的工作积极性。

如果监狱警察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就会诱发监狱警察直接侵犯罪犯权益的现象。

比如,如果监狱警察的工资不能及时发放或无故被克扣,该享受的福利保险待遇享受不到,监狱警察的心理就会失衡,就会出现索要、收受、侵占罪犯及其亲属财物,利用罪犯提供劳务,或体罚虐待罪犯的现象。

如果监狱人民警察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同时也会诱发监狱人民警察间接侵犯罪犯权益的现象。

比如,如果监狱警察的休息权和个人发展权得不到有效保障,长期加班加点,疲劳得不到缓解,压力得不到释放,不能参加各种必要的培训,知识得不到更新,能力得不到提高,就无法有效地开展管理和改造罪犯的工作,出现工作方式简单粗暴,改造的效果就不会好,罪犯就很难被改造成为新人。

因此,只有有效保护民警的执法权益,才能使民警敢于作为乐于作为,真正激发民警工作的积极性。

三、监狱警察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得不到保障的原因分析。

1.法律对监狱警察权益保障的规定不完善
一是保障力度低。

我国监狱人民警察执法权益保障,虽然有《刑法》、《人民警察法》和《监狱法》作法律依据,但相关条款非常少,且保障力度薄弱。

二是操作性不强。

《监狱法》实施至今仍未健全或完善相配套的法律体系,使监狱在执法实践中缺乏明确的指导性和具体的操作性。

2.社会舆论导向偏颇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和文化多元化发展的影响,社会公众和媒体特别关注罪犯的权益保护,对监狱民警的权益关注却明显不够。

媒体更是将矛头直指监狱,视罪犯群体为社会弱势群体进行特别的关注和报道,而将监狱民警视为强势群体进行看待,对保护监狱民警的权益尤其是执法权益鲜有宣传和报道。

3.罪犯的过度维权及其执法风险的存在
随着监狱依法治监的推进,罪犯作为社会特殊群体的权利保障日益受到重视与保护,罪犯的维权意识得到很大加强,但与之应运而生的还有罪犯过度维权的意识与行为罪犯利用法律的一些原则性规定,从自身利益出发有意扩大对罪犯权益保障内容的理解,进而对监狱提出许多不正当的权利要求,假借维权对民警的日常管理采取对抗、威胁、谩骂、甚至用暴力袭警等方式,或者找检察院诬告民警,其反改造心理突出,无理维权行为日益严重,同时,民警滥用执法的自由裁量权、执法实践中重实体轻程序、不注重对罪犯的权益保障、随意使用警戒具造成罪犯身体伤害。

这些不规范的执法行为都将极大地增加监狱民警的执法风险,以致于影响
4.执法中纪检监察、警务督察等职能部门没有对民警权益做一定保护,一味的追究责任
纪检监察、警务督察作为承担“教育、监督、惩处、保护”职能部门,长期以来被默认为是“管警察的警察”,在保护警察合法权益方面力度明显不足。

特别对于针对警察的恶意诬告、毁谤攻击,督察部门往往只求民警不犯错误,对于诬告毁谤者处理不力,就一查了之,受诬告的民警也得不到应有的正名或者是道歉。

四、加强监狱民警执法权益保障的对策
1.从法律制度上加以保障
要完善有关民警执法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要完善监狱规章制度,明确和规范执法行为。

规章制度对监狱民警的行为起到约束作用的同时也起到保护作用。

完善有关罪犯违规违纪惩罚的相关法规。

对那些大事不犯、小事不断、抗拒劳动、顶撞民警、屡教不改的罪犯要加强有效的威慑。

有效地打击“牢头狱霸”,维护监管场所的正常秩序和国家法律、司法制度的权威性,保障民警的执法权益。

2.提升民警自身保障能力
首先,建立民警教育培训长效机制。

民警的业务知识和岗位技能是执法的基础。

教育培训内容应包括综合法律知识、监狱规章制度、监管改造业务和罪犯心理咨询等方面;培训方式上将脱产学习、在职培训与专题讲座等形式相结
合。

其次,提升执法风险防范意识。

由于监狱民警职业的特殊性,民警既要清醒地看到执法风险的客观存在,同时更要坚信执法风险的可控性。

3.从基础设施建设和行政上增强保障
加大监狱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现代化装备水平,是监狱民警执法活动得以顺利开展的重要保障。

尤其是要加快监狱信息化建设,利用网络技术等高科技监管手段来提高监狱执法工作的透明度,为监狱的执法提供更加有效的硬件支持和技术支撑,使监狱执法活动更加阳光。

虽然监狱信息化提高了对民警执法能力的要求,但同时更是有效的保护了民警执法权益不易受侵犯。

成立民警执法维权委。

与司法机关、行政部门及有关单位进行沟通、协调,妥善处置相关事项;对在正当执法和执行公务时受到人身伤害的监狱民警进行慰问、奖励等。

全面推进监狱机关的维权工作,切实保护好监狱民警正当执法权益。

4.社会舆论导向的正确引导
由于制度和观念的束缚,加之长期以来监狱的相对封闭、与社会的长期隔离,社会对监狱内情况的了解相对不足,使得在推进监狱工作社会化的进程中面临的难点与阻力随之增加。

监狱机关要充分重视对外宣传,积极加强舆论处置和新闻宣传能力,建立良好的监狱公共关系,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消除社会对监狱的误解。

大力宣传监狱警察在改造罪犯工作中的艰巨性和在保卫公民及社会方面发挥的重要
作用,大力宣传长年累月在这种特殊岗位上为监狱事业辛勤工作的监狱民警,大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全面反映他们艰苦的工作状况,从而引导社会形成爱警护警的良好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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