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2019年度绩效评价指标和分值
余姚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绩效考核评价表
余姚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绩效考核评价表
级标一指
级标二指
评分细则评分依据源自自评分考核分孵化能力(35分)
在孵企业(15分)
在孵企业达到10家,得基本分15分,达不到的不得分。当年每新增1家得2分,此项得分不设上限。
相关名单及证明材料
服务队伍(10分)
专业孵化服务人员达到认定基本要求的,得10分,达不到的不得分。当年每净增加1人得1分,此项得分最高不超过12分。
相关名单及证明材料
资金支持(10分)
每有1家投资资金支持的在孵企业得4分。此项得分最高不超过12分。
相关名单及证明材料
企业培育(35)
科技型中小企业
(10分)
在孵企业有90%以上企业成为宁波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得10分,比例每提高(降低)3个百分点加(减)1分,此项得分最高不超过12分。
相关名单及证明材料
规模壮大(10分)
在孵企业销售收入比上年每增长整得1分。此项得分最高不超过12分。
相关名单及证明材料
毕业企业(15分)
在孵企业新入高企培育库的每1家得2分;每毕业1家企业得5分,此项得分不设上限。
相关名单及证明材料
企业能力(30分)
知识产权
(10分)
在孵企业每授权1项发明专利的得3分,每新授权1项实用新型专利的得1分;每新申请1件PCT专利的得1分,每获得1件PCT专利授权的得3分。此项得分最高不超过12分。
相关项目清单及证明材料
科技项目(10分)
在孵企业和毕业企业各级科技项目立项的每1项得5分(包括科技奖励),此项得分不设上限。
相关名单及证明材料
大赛锤炼(10分)
在孵企业和毕业企业参加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的,每1家得3分,获奖的,每项再加2分。此项得分不设上限。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实施细则》(修订稿)的通知-科计〔2017〕45号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实施细则》(修订稿)的通知正文:---------------------------------------------------------------------------------------------------------------------------------------------------- 关于印发《安徽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实施细则》(修订稿)的通知各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细化项目验收程序和要求,加强项目跟踪问效,根据有关管理规定,省科技厅对《安徽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实施细则》(科计[2008]3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安徽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实施细则》(修订稿)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遵照执行。
安徽省科技厅2017年8月11日安徽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实施细则(修订稿)一、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细化项目验收程序和要求,加强项目跟踪问效,根据有关管理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凡经省科技厅批准立项、获得省级财政科技专项经费资助、签订有项目任务书(或合同书,下同)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后,均需组织验收。
省平台和人才专项、省创新环境建设等计划项目中,如属绩效评价后补助类项目,按相应管理规定执行,不再组织验收。
省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等政策兑现补助或奖励的项目不组织验收。
提供省级经费支持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参加国家有关机构组织的项目验收,视同省级验收。
第三条省平台绩效评价后补助类项目包括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生产力促进中心、技术转移服务机构、院士工作站、高新区(基地)、公共创新平台、新型研发机构、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等。
绩效补助和政策兑现类项目需在网络管理系统填报运行,补助经费按国家、省财政科技专项经费规定使用管理。
二、管理职责第四条省科技厅、归口管理部门(包括各市科技局、省直部门、高校院所等有关单位)和项目承担单位及项目主持人对项目验收管理工作负责。
江北区孵化器众创空间绩效评价自评表
孵化器(众创空间)运营利主
发明专利申请量(件)
发明专利授权量(件)
其他类知识产权(外观专利除外)(件)
获得创新类项目(项)/创新能力称号(个)
其中:国家级(项/个)省级(项/个)市级(项/个)
新增科技研发投入(万元)
江北区孵化器(众创空间)绩效评价自评表
孵化器
(众创空间)基本情况
孵化器(众创空间)名称
运营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法人代表
联系人
手机
众创空间类型
口孵化器(众创空间)
口专业化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专业化方
向:)
认定(备案)时间
级别
口国家级口省级
口市级口区级
孵化器
(众创空间)人才聚集情况
孵化器(众创空间)人员总数人
新增企业(团队)(个)
新入驻企业(团队)占比(%)
孵化器(众创空间)年度总产值(万元)
孵化器(众创空间)年度总税收(万元)
孵化器
(众创空间)服务聚集情况
创业服务开展情况:
创业导师人
开展创业活动次,累积参与人
在孵企业被评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家
在孵企业被认定为市级及以上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家
在孵企业当年度在国内外交易所市场或全国性场外市场挂牌上市的家
其中:大专以上学历人,占总人数%
当年新增国千人,省千人
当年新增博士/高级职称人才人,行业高级人才人,硕士/中级职称人
才人
孵化器
(众创空间)资本聚集情况
设立/合作种子基金万元
其中:种子基金投资项,投资金额万元
孵化器(众创空间)在孵企业(团队)获得投融资金额万元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进一步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进一步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19.03.18•【字号】•【施行日期】2019.03.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关于印发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进一步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各市及广德、宿松县科技局:现将《省科技厅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进一步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请按照要求,及时提供第三项激励措施相关的书面材料(第一、二项激励措施已完成材料收集工作),并于3月21日下午下班前报省科技厅。
二、联系方式:第一项激励措施联系人:资源配置与管理处张政,联系电话:64691013。
第二项激励措施联系人: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处王克,联系电话:62644232。
第三项激励措施联系人:创新发展规划处史洪强,联系电话:62663189。
特此通知。
安徽省科技厅2019年3月18日省科技厅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进一步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实施办法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进一步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皖政办〔2019〕3号),做好2018年度督查激励工作,推动督查激励措施落地,有效激发和调动地方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经商省财政厅等部门,现就第二、八、二十项激励措施制定实施办法如下:一、对改善地方科研基础条件、优化科技创新环境、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落实科技改革与发展重大政策成效较好的市,在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和省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中根据绩效评价结果给予一定倾斜,用于支持其行政区域内科技创新能力建设。
(一)激励对象对改善地方科研基础条件、优化科技创新环境、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落实科技改革与发展重大政策成效较好的市。
(二)评价标准对各市争取专项资金额度,项目绩效和经费支出以及落实科技改革与发展重大政策成效情况进行评价。
孵化基地考核评估标准表
创业意见
11
为孵化基地发展提出可行性建议,根据考核期内提出的建设性意见及采纳情况酌情给分。
服从创业服
务中心管理
9
服从组织管理,视对待工作的态度、参与工作的热情度酌情给分。
注:该评比每学期期末评比一次对于评分前3名的要予以分别奖励。对于考核分数排名倒数的要给予批评,得分低于80分(不含80分)的应勒令退出孵化基地。
店铺墙体
宣传资料
5
按规定对店铺进行布置,制作“公司简介、公司文化、公司管理制度、商业模式、科研成果”等KT版并挂墙展示。
安全
情况
15分
营运项目
的安全性
8
定期对公司营运项目进行考核,经营项目必须合法,且不得危害同学和学校利益。一经发现,视情节给予相应扣分。
使用设备
的安全性
7
定期对各种设备进行全面检查,保证安全;不得使用大功率取暖设备。发现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运营
材料
上报
35分
月度经
营报告
10
按要求每月上交一份,于次月十日前上交到孵化基地管理办公室。不按时上交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
学期经
营计划
10
每个学期应提出可行性创业计划,并有详尽的实施方案,有一定的可操作性。根据内容酌情给分。
期末经营
总结
15
对本学期店铺经营状况进行分析。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提出下学期为提高企业销售业绩的创业思路,要求切实可行。根据内容酌情给分。
马鞍山技师学院马鞍山职业技术学院
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考核评估标准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
要求
评分
日常
管理
15分
科技企业孵化器评价指标体系
附件:科技企业孵化器评价指标体系为推动科技企业孵化器(以下简称“孵化器”)高质量发展,完善孵化服务体系,提高孵化服务水平,发挥孵化器在加速科研成果转化、加快培育新动能、促进地方经济转型升级、推动科技和经济融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国科发区〔2018〕300号)的要求,研究制定《科技企业孵化器评价指标体系》(以下简称“指标体系”)。
一、评价原则1.目标导向原则:以支撑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提升孵化器可持续发展能力为导向。
2.分类评价原则:按照孵化器功能差异开展分类评价,分为综合孵化器和专业孵化器,并设置不同指标和权重,引导不同类型孵化器共同实现高质量发展。
3.科学客观原则:按照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相结合,效率指标和绝对指标相结合的方式,以各孵化器年度火炬统计数据和总结报告作为评价依据。
4.动态调整原则:评价指标体系将随着我国孵化器发展水平的提升实行动态调整,以保障孵化器不断适应创新创业的新需求。
二、主要内容孵化器评价指标体系由服务能力、孵化绩效、可持续发展三个一级指标和两个加分项指标构成,一级指标权重分别为30%、55%、15%。
综合孵化器和专业孵化器分别设置加分项,满分各为5分。
1.服务能力:主要从投融资服务、公共技术服务、创业导师服务、资源整合能力、孵化器链条建设等方面设置7项指标,综合考察孵化器服务水平,引导孵化器建立专业化服务体系。
2.孵化绩效:主要从在孵企业收入和融资情况、科技含量、在孵企业成长性、创业带动就业等方面设置9项指标,综合考察孵化企业情况,引导孵化器提高孵化质量。
3.可持续发展:主要从孵化器收入增长、收入结构、服务团队建设等方面设置3项指标,综合考察孵化器运营管理能力,引导孵化器可持续发展。
4.加分项指标:围绕孵化器在区域中开展的特色工作、承担的社会职能、对产业带动作用设计加分项指标,实现对孵化器工作的全面考察。
三、评价办法1.评价范围: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
孵化园企业年度考核评分表
德阳科技创新创业孵化园在孵企业中期评估标准
评审结果:评审得分在80~100分(含80分)为优秀,60~79分(含6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评审结果由评审小组以书面形式反馈给企业。
入孵企业在中期评审中,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直接视为评审不合格:
①企业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受到有关部门追究的。
②企业科研项目没有相应的技术方案,或技术方案一直处于变化中无法确定,项目开展处于停顿状态。
③企业入驻孵化器后,未按孵化协议要求开展工作,闲置孵化场地达3个月及以上者。
④企业超出规定的孵化培育范围,从事与入驻时申报的项目或产品无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⑤企业严重或屡次违反孵化园管理规定的。
⑥企业不按规定报送统计报表和上报项目实施进度,且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⑦入孵企业主动终止实施申请的孵化项目计划。
⑧入孵企业不按规定时间缴纳应缴费用。
企业签字:
年月日。
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
这类孵化器通常以推动科技创新为 主要目标,鼓励创新思维和实验性 项目,为入驻企业提供开放的办公 环境和共享设施。
众创空间的类型与运营模式
01
02
03
联合办公空间
提供灵活的办公空间和基 础设施,为创业者提供共 享的办公环境,降低创业 成本。
垂直领域众创空间
这类众创空间通常围绕某 一特定行业或领域,提供 针对性的资源和服务,如 技术咨询、市场推广等。
社区型众创空间
以构建创新创业社区为核 心,为创业者提供交流平 台、项目合作机会和创新 创业氛围。
科技企业孵化器与众创空间的比较
服务对象
科技企业孵化器主要面向初创科技企业,而众创空间的服 务对象更加广泛,包括但不限于初创企业、个人创业者以 及成熟企业等。
服务内容
科技企业孵化器侧重于提供技术研发、人才培训、市场推 广等全方位的支持,而众创空间则更注重提供灵活的办公 空间、资源共享和社区交流机会等。
05
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的 挑战与发展趋势
Chapter
面临的挑战
随着初创企业的需求多样化,孵 化器和众创空间需要提供更完善 的服务和支持,这给他们带来了 运营压力。
市场上存在众多的孵化器和众创 空间,竞争激烈,如何脱颖而出 是他们的一大挑战。
资金压力 运营压力 人才压力 市场竞争
孵化器和众创空间需要持续投入 资金来支持初创企业的发展,但 资金来源和稳定性常常是他们面 临的问题。
产业升级助推器
这些机构通过引进优秀项目、培育创 新人才、加强与产业界的合作,加快 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和推广,进一 步推动产业结构的优化和升级。
纽
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作为创业生态系统的核心组成部 分,为创业者、投资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等各方提供交流 与合作平台,促进信息共享、资源整合和优势互补。
关于促进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发展的指导意见
关于促进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发展的指导意见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千户科技型企业三年行动计划”,推动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健康发展,指导民营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加快发展,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蓬勃发展局面,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鼓励多元发展(一)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利用存量土地和存量房新建、扩建和改建孵化器和众创空间。
(二)鼓励国有企业充分利用淘汰落后产能、处置闲置厂房、空余仓库以及生产设施,改造建设孵化器和众创空间,通过集众智、汇众力等开放式创新,吸纳科技人员创业,创造就业岗位,实现转型发展。
(三)鼓励社会力量领办、协办或者以参股等方式建设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积极投身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四)鼓励国内外著名孵化机构通过承建、合作投资和服务外包等方式来我省自建或共建孵化器和众创空间。
二、促进体制创新(一)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要转换运行机制,完善盈利模式,逐步提高增值服务在总收入中的比重。
国有孵化器(包括国有、国有控股的孵化器)和众创空间主管部门应当积极支持和鼓励国有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进行规范的公司制改组,规范国有出资人权益,下放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财务、运营、人员聘用等各项经营自主权。
(二)国有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应当通过公开招投标等市场化方式选拔优秀运营团队及专业机构作为运营主体。
对暂不具备招标条件的,可以聘请专业咨询机构管理和遴选入孵企业。
鼓励以规范公司制运营的孵化器和众创空间通过股权多元化、引入战略合作者等方式做大做强。
加强对运营管理团队的激励,鼓励以规范公司制运作的国有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开展管理人员年薪制、股权激励和持股孵化等试点工作。
三、完善规范管理(一)国有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在孵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1.在孵企业应当是符合新技术、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的企业;注册地在我省境内并依法在我省纳税;主要创新活动、办公场所在本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场地内。
2.申请进入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的企业,成立时间一般不超过24个月。
2019年度项目绩效目标、评价指标与标准值表
项目管理 项目管理
资产管理
四、产出目标 二级目标 数量 数量 质量 质量 时效
五、效果目标 二级目标 经济效益
社会效益
社会效益 六、影响力目标
二级目标 长效管理
项目管理制度健全性 政府采购规范性 固定资产管理情况
健全 合规 规范
健全说明项目管理制度健 全,能够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
合规说明采购符合采购相关 法律法规
项目总目标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产业强市、创新驱动、绿色发展”战略,进一步优 化文化产业发展政策环境,加大对重点重大项目、龙头骨干企业、高成长性企 业和中小微文化企业的财政支持力度,争取把我市文化产业培育成为国民经济 战略性新兴产业。
年度绩效目标
1、对3个新兴文化产业投资资助(文化与科技融合投资资助)项目扶持; 2、对2个企业参展文化展会进行补贴。
健全的内涵包括:1.已制定 或具有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或 机制;2.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或机制合法、合规;3.人力 资源管理制度或机制完整; 4.按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或机 制进行管理。
规范的内涵包括:1.验收方 式、流程合理、明确 2.验 收范围全面、明确。3.该项 目按照计划及时验收。
规范的内涵包括:1.已制定 或具有档案资料管理制度或 机制;2.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或机制健全完整;3.按照档 案资料管理制度或机制执行 。
说明 合同 合同
项目绩效评估报告
指标内容
文化产业增加值占比及 占比增幅
指标目标值 综合排名保6争5
说明
上级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考 核结果
扶持新兴产业投资
我市乐器研发和印刷业 的绿色环保和智能化改 造,在全市印刷业中形 成高新技术引进、环保 技术应用和数字化印刷
技术改造的示范效应
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绩效考核评价体系
2.2上年度新注册的在孵企业数量
5分
2.3上年度毕业企业数量(按毕业企业条件评价)
5分
2.4上年度获得授权知识产权的在孵企业或创业团队数量(不重复计 算获得两类知识产权的企业数)
10分
2.5上年度获得投融资的入驻企业或创业团队数量
10分
2.6众创空间中黄鹤英才、3551等各地区级以上人才计划支持或核心 成员中有外国高端人才(A类)的企业和团队数量
5分
总分
100分
众创空间绩效考核评价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
服务能力 (25 分)
1.1可自主支配的创业服务场地
5分
1.2众创空间服务团队建设
5分
1.3举办投融资对接、成果转化、创业培训等活动
10分
1.4投融资服务能力(众创空间自有孵化基金规模及与金融机构合 作情况)
5分
孵化绩效 (60 分)
2.1上年度实际入驻的企业、创业团队数量
5分
2.1()孵化器中获得黄鹤英才、光谷3551等各地区级以上人才项 目支持或核心成员中有外国高端人才(A类)的企业数量
5分
可持续开展 (10 分)
3.1孵化器上年度总收入
3分
3.2蜉化器增值服务收入
3分
3.3孵化器专业孵化服务人员数量
4分
加分项 (5分)
4.孵化器推进“专业化、国际化、生态化”建设的情况
5分
孵化绩效 (70 分)
2.1蜉化器上年度入驻企业数量
10分
2.2蜉化器上年度在孵企业数量占入驻企业数量比例
5分
2.3孵化器上年度注册的在孵企业数量
10分
2.4蜉化器上年度毕业企业数量(按毕业企业条件评价)
孵化器运营评价指标
上年度获得投融资的在孵企业与在孵企业总数的比例
5
上年度孵化器在创业苗圃和加速器建设方面的工作
5
上年度孵化器服务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
5
孵化
绩效
25分
上年度新增在孵企业数量占在孵企业总数的比例
5
上年度毕业企业数量占在孵企业总数的比例
5
上年度在孵企业研发总投入占营业总收入的比重
5
孵化器中获得市级以上科技人才计划的人数
5
是否获得国家级孵化器培育单位
5
社会
贡献
20分
考核当年在孵企业就业人员总数
5
孵化器毕业企业中上市、被并购或销售收入超过5000万元的企业数量
5
考核期内孵化器开展的特色工作及突出服务案例
5
孵化器在区域范围内的辐射效应及对当地创新创业文化氛围的营造能力
5
专家对照评价标准,根据每个指标的实际表现给予0~100分值,总分由各指标得分*权重的加总获得;然后对所有专家的打分进行算术平均得到该孵化器评分重
孵化器
管理
15分
孵化器管理制度完善程度
5
接受专业培训的孵化器从业人员比例
5
孵化器管理水平及智能化水平
5
服务
能力
40分
孵化场地面积
5
上年度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情况和服务效果
5
创业导师数量与在孵企业总数比例
5
孵化器签约的中介服务机构数量
5
自身投资在孵企业的数量占在孵企业总数的比例
创业园孵化企业年度考核评分表
企业发展潜力
15分
产品市场
前景
市场前景良好,已有合同订单
5分
市场前景较好,已有意向订单
3分
市场前景不明朗
1分
持续发展
能力
持续发展能力强,有新产品推出
5分
持续发展能力较强,正在研发新产品
3分
持续发展能力一般,没有新产品推出
2分
融资能力
融资能力强,已落实相关融资渠道,企业发展资金有保障
5分
融资能力较强,已达成相关融资意向,资金不影响当前企业发展
4分
20万元以下
3分
实现利润(折算成全年)
20万元(含)以上
5分
10万元(含)-20万元
4分
10万元以下
3分
上缴税金(折算成全年)
10万元(含)以上5分来自2万元(含)-10万元4分
2万元以下
3分
经营管理能力
20分
企业团队人员到位率
团队人员按创业计划100%到位
5分
团队人员按创业计划50%到位
3分
团队人员按创业计划30%到位
5分
市场开拓和营销能力一般,没有专职营销人员,产品(服务)销售量较小
3分
产品(服务)尚未销售或销售困难
1分
产品技术水平和产业化程度
15分
主要产品技术水平
填补国内空白、国内领先
5分
国内先进
4分
一般
2分
主要产品技术成熟性
已批量生产,并投放市场
5分
处于中试阶段
4分
处于开发或小试阶段
3分
科研、生产条件及设备
5分
企业拥有硕士、留学人员或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并能到位开展工作;本科学历(含)以上和中级职称(含)以上人员占员工比例超过30-60%
开展市科技孵化器众创空间绩效评价工作
开展市科技孵化器众创空间绩效评价工作市科技孵化器众创空间的绩效评价是对其运营情况进行全面评估,以确定其所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为其改进和提升提供参考。
绩效评价工作旨在实现科技孵化器众创空间的可持续发展,促进创新创业的繁荣。
科技孵化器众创空间绩效评价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经济绩效评价、社会绩效评价和创新绩效评价。
首先,经济绩效评价是对科技孵化器众创空间的经济利益产出进行评估。
评价指标包括企业孵化数量、孵化企业的收入增长率、创造的税收、投融资成功率等。
通过对这些指标进行定量分析,可以衡量科技孵化器众创空间对当地经济发展的贡献程度,了解其经济效益和可持续性。
其次,社会绩效评价关注科技孵化器众创空间对社会带来的影响。
评价指标包括就业机会创造数量、人才培养水平、创业服务质量等。
通过对这些指标的评估,可以了解科技孵化器众创空间是否能够有效地促进就业、提升人才培养水平,以及对社会经济发展的整体影响。
最后,创新绩效评价是对科技孵化器众创空间在创新方面的贡献进行评估。
评价指标包括创新产品或技术的数量和质量、知识产权保护情况、创新能力提升等。
通过对这些指标进行分析,可以了解科技孵化器众创空间在推动创新创业方面的能力,以及对产业发展的带动作用。
在进行绩效评价时,还应考虑到不同科技孵化器众创空间的特点和发展阶段。
不同阶段的科技孵化器众创空间在绩效评价时所关注的指标和标准有所不同。
为了提高绩效评价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可以采取以下几个措施。
首先,建立科技孵化器众创空间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明确评价指标和权重。
其次,收集科技孵化器众创空间的运营数据和相关信息,建立数据库进行定量分析。
同时,还可以采取问卷调查、深度访谈等方法,获取更全面的信息。
最后,定期组织评估专家对科技孵化器众创空间进行绩效评价,将专家意见纳入绩效评估结果。
综上所述,科技孵化器众创空间的绩效评价是重要的管理工作,有助于推动创新创业生态系统的发展。
通过科学的评价,可以发现问题、改进机制,进一步提升科技孵化器众创空间的运营效果,为创新创业提供更好的支持。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科技厅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的通知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科技厅行政规范性
文件清理结果目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公布日期】2020.12.07
•【字号】皖科政〔2020〕36号
•【施行日期】2020.12.0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关于印发安徽省科技厅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的通知
皖科政〔2020〕36号
市科技局、广德市科技局、宿松县科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现将《安徽省科技厅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印发给你们,凡废止失效的省科技厅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决定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全省科技管理工作的依据,请遵照执行。
安徽省科技厅
2020年12月7日安徽省科技厅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科技型初创企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办〔2019〕18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科技型初创企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正文:----------------------------------------------------------------------------------------------------------------------------------------------------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科技型初创企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办〔2019〕18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支持科技型初创企业发展若干政策》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9年6月5日支持科技型初创企业发展若干政策为贯彻省委、省政府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决策部署,营造有利于科技型初创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实施以下政策。
一、加强培育孵化1.便利市场准入。
企业开办全面推行互联网“一站式服务”和实体大厅“一窗受理”,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
(省市场监管局负责)2.催生“双创”新主体。
对获得“创客中国”“创响中国”安徽赛区一、二、三等奖项目,每个项目分别奖补50万元、25万元、10万元。
(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3.加强载体建设。
到2021年,全省县域均建立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开发区均建立“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的孵化培育体系。
依托安徽创新馆,定期组织创新创业大赛、成果发布展示、融资对接等活动。
(省科技厅,各市、县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市、区)采取“创新券”等方式,为科技型初创企业提供创业辅导、委托研发、工业设计、财务代账、企业诊断、路演展示、检验检测等公共服务。
(各市、县人民政府负责)4.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落实国家有关政策,创投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投资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符合规定条件的,可按投资额的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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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企业孵化器绩效评价指标及分值
指标
分值
2019年新增毕业企业数
13
2019年新增毕业企业数占当年在孵企业数的比例
13
2019年新增在孵企业数
13
2019年新增在孵企业数占当年在孵企业数的比例
13
在孵企业2019年新增授权知识产权数
8
2019年在孵业2019年营业收入额
8
2019年在孵企业平均每家营业收入额
8
在孵企业吸纳就业总数
8
2019年在孵企业平均每家吸纳就业人数
8
众创空间绩效评价指标及分值
指标
分值
2019年新增在孵创业团队和企业数
13
2019年新增在孵创业团队和企业数占当年在孵创业
团队和企业数的比例
13
2019年新增入驻创业团队注册成为新企业数
13
2019年新增入驻创业团队注册成为新企业数占当年
在孵企业数的比例
13
在孵企业2019年新增授权知识产权数
8
2019年在孵企业平均每家新增授权知识产权数
8
在孵企业2019年营业收入额
8
2019年在孵企业平均每家营业收入额
8
在孵企业吸纳就业总数
8
2019年在孵企业平均每家吸纳就业人数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