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ppt(63张)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课件(PPT 33张)
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组成
1.图形控制中心系统
(1)配置两台计算机,分别为监控管理操作终端和历史资料 存档管理操作终端; (2)可以以图形和文本两种方式处理事件;能对事件进行合 理分类及过滤筛选;可以通过对事件存储文件的分析,了解 何时发生何事,便于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
2.车站级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微处理器 FACP 控制盘 ICD显示器 紧急供电装置
对消防设备,例如:防火阀、消防水泵、防火卷帘门、排烟风机、 水流开关等,进行状态监视以及紧急控制。
• 火灾早期报警与人员疏散
当判定为火灾情况时,火灾自动报警控制盘发出声、光报警通知在场值班 人员。并且通过设置在现场的警铃、警笛、消防广播等通告人员疏散。
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功能
1. 中央级功能
接收、显示并储存全线主要火灾报警设备的运行状态。 接收由车站级设备传送的各探测点的火灾报警信号,显示 报警部位及自动记录。 自动和人工手动确认火灾报警。 根据火灾发生的实际情况,自动选择预定的解决方案,向各 消防控制室发出消防救灾指令和安全疏散命令。 图形控制中心 PC 机通过无线发射台及时向市消防局 119无线报警台进行火灾报警,向消防部门通报灾。 接收主时钟的信息,使 FAS时钟与主时钟同步。
例如:水及气体喷洒、消防泵、防火阀等。
FAS系统主要功能:
• 探测火灾灾情
通过设置在现场的各种探测器,例如:感烟探测器、感温探测器、 火焰式探测器等,探测火灾的灾情。把现场探测模拟数据传送回火灾自 动报警控制盘。
• 自动判断功能
对现场传送回来的探测器数据进行分析判断,以确定是否发生火灾。
• 监控消防设备设施
5.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功能 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组成 三、FAS全线网络构成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安装与调试PPT89页(含实例照片)
常用点型探测器
散射型光电式感烟探测器
常用点型探测器
感烟探测器适合的场所和安装要求
感烟探测器适合的场所
下列场所宜选择点型感烟探测器:
●饭店、旅馆、教学楼、办公楼的厅堂、卧室、办公室等; ●电子计算机房、通讯机房、电影或电视放映室等; ●楼梯、走道、电梯机房等; ●书库、档案库等; ●有电气火灾危险的场所。
• 以上工作要按照设计规范的第6章6.2节和施工规范 的第二章第六节的规定来做。
主机两操二侧作、和程背消序后防要和控有制足制度够室上的墙设间备距 的设箱计和安装:
后 几个较为标准的实例板
引 线
贴有
有明
接 线
显 的 标
表志
一
二引引线、线消标防记不控牢制靠室设备的设计和安装个端主:
没
子机
有 几个不符合要求的实例 标 记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 安装与调试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安装与调试
• 由于电子科学的飞速发展,很多厂家提供的产品 都带有联动功能(联功型或报警联动一体机)所 以我们通常一提到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安装实际 上就是指整个报警联动系统的设计和安装。
• 在实际工作中,设计和安装是两个密不可分的重 要环节,虽然国家分别颁布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 收规范,而我们在这次讨论中,将二者结合起来 讨论,这样更有益于能使我们的工作切实贯彻落 实好规范所规定的内容。
一、系统形式和设备的选择:
集中报警系统
一、系统形式和设备的选择:
控制中心报警系统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一、系统形式和设备的选择:
这里还要提及一点,就是在选择联动主机时, 一定要注意它的电源设计,主要是要有足够大的 负载能力,而且要求供给联动对象的外控电源和 供给主机的本机电源分开独立设置,保证在控制 电路发生超载时不影响联动主机的正常工作状态。 安装的人员也必须注意这个问题,即在接线时一 定要把联动对象的供电回路接到外控电源的输出 端上。
GB50116-20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ppt课件
2)调整了点型感烟、感温火灾探测 器的选型和设置要求。
3)增加了格栅吊顶场所火灾探测器
的设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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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的主要变化
9 增加了住宅建筑火灾报警系统的设计要求
1)系统分类和选择的规定。 2)系统设计和设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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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的主要变化
10 增加了电气火灾监控和可燃气体探测
报警系统的设计要求
警系统组件兼容性要求》等国家有关标准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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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线隔离器的设置要求及树形设置结构
每只总线隔离器保护设备总数不应超过32个; 总线穿越防火分区时,应在穿越处设总线隔离 器。
树形结构总线短ppt路课件隔离器接线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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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线隔离器的环形设置结构
环形结构总线短pp路t课件隔离器接线示意图
1)系统组成的规定。 2)系统设计和设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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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的主要变化
11 增加了部分典型场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
计要求
道路隧道、油罐区、电缆隧道和高度 大于12m的空间场所火灾探测器设置的技术 参数及系统设计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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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组成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由火灾探测报警、消 防联动控制、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和可燃 气体探测报警系统等部分或全部组成。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和可燃气体探测报警 系统又被称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火灾预警探测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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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是火灾自动
报警系统的
独立子系统,
属于火灾预
警探测系统,
由电气火灾
监控设备、
电气火灾监
控探测器组
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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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ppt
消防主机
远程联动盘
排烟风机
正压送风机
消 防 联 动 控 制 器
火 灾 探 测 器
火 灾 报 警 控 制 器
传 输 设 声 和 或 光 警 报 器
手 动 火 灾 报 警 按 钮
消 防 控 制 室 图 形 显 示 装 置
消防电气控制装置 消 防 电 话 消 防 应 急 广 播 气 体 灭 火 控 制 器 防 火 卷 帘 控电动装置
2.0.4 安装间距 Spacing
两个相邻火灾探测器中心之间的水平距离。 2.0.5 保护半径 Monitoring Radius 一只火灾探测器能有效探测的单向最大 水平距离。 2.0.6 区域报警系统 Local Alarm System 由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和火灾探测器等组成,或 由火灾报警控制器和火灾探测器等组成,功能简 单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高温令喷头的温感元件炸开,
喷头喷水灭火,系统内压力下 降,阀瓣打开,水源不断进入 系统内,流向开启的喷头,持 续喷水灭火。同时,少量水源 由阀座内孔进入报警管道,经 过滤器、延迟器,然后推动水 力警铃报警。另外,压力开关 被启动后,发出电讯号及起动 补给水泵。
ZSFG 型杠杆雨淋阀 产品结构 ZSFG 型杠杆雨淋阀具有防 复位机构及阀体外人工复 位机构。主要由供水信号 蝶阀、雨淋阀本体、手动 紧急装臵、防复位机构、 报警试验阀、自动滴水阀、 排水阀、电磁阀、单向阀、 过滤器、压力表、压力开 关、水力警铃及管路等组 成。
2手动控制方式,应将喷淋消防泵控制
箱(柜)的启动、停止按钮用专用线路 直接连接至设臵在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联 动控制器的手动控制盘,实现喷淋消防 泵的直接手动启动、停止; 3干管水流开关动作信号作为系统的联 动反馈信号,应传至消防控制室,并在 消防联动控制器上显示。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提高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质量,确保系统正常运行,防止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订本规范;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及验收;不适用于生产和贮存火药、炸药、弹药、火工品等有爆炸危险的场所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及验收;第1.0.3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必须受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监督;系统在交付使用前必须经过公安消防监督机构验收;第1.0.4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及验收,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1第二章系统的施工第一节一般规定第2.1.1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应按设计图纸进行,不得随意更改;第2.1.2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前,应具备设备布置平面图、接线图、安装图、系统图以及其它必要的技术文件;第2.1.3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竣工时,施工单位应提交下列文件:一、竣工图;二、设计变更文字记录;三、施工记录包括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四、检验记录包括绝缘电阻、接地电阻的测试记录;五、竣工报告;第二节布线第2.2.1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布线,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第2.2.2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布线,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的规定,对导线的种类、电压等级进行检查;第2.2.3条在管内或线槽内的穿线,应在建筑抹灰及地面工程结束后进行;在穿线前,应将管内或线槽内的积水及杂物清除干净;第2.2.4条不同系统、不同电压等级、不同电流类别的线路,不应穿在同一管内或线槽的同一槽孔内;第2.2.5条导线在管内或线槽内,不应有接头或扭结;导线的接头,应在接线盒内焊接或用端子连接;第2.2.6条敷设在多尘或潮湿场所管路的管口和管子连接处,均应作密封处理;第2.2.7条管路超过下列长度时,应在便于接线处装设接线盒:一、管子长度每超过45m,无弯曲时;二、管子长度每超过30m,有1个弯曲时;三、管子长度每超过20m,有2个弯曲时;四、管子长度每超过12m,有3个弯曲时;第2.2.8条管子入盒时,盒外侧应套锁母,内侧应装护口,在吊顶内敷设时,盒的内外侧均应套锁母;第2.2.9条在吊顶内敷设各类管路和线槽时,宜采用单独的卡具吊装或支撑物固定;第条线槽的直线段应每隔1.0~1.5m设置吊点或支点,在下列部位也应设置吊点或支点:一、线槽接头处;二、距接线盒0.2m处;三、线槽走向改变或转角处;第条吊装线槽的吊杆直径,不应小于6mm;第条管线经过建筑物的变形缝包括沉降缝、伸缩缝、抗震缝等处,应采取补偿措施,导线跨越变形缝的两侧应固定,并留有适当余量;第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导线敷设后,应对每回路的导线用500V的兆欧表测量绝缘电阻,其对他绝缘电阻值不应小于20M ;第三节火灾探测器的安装第2.3.1条点型火灾探测器的安装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探测器至墙壁、梁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二、探测器周围0.5m内,不应有遮挡物;三、探测器至空调送风口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5m;至多孔送风顶棚孔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四、在宽度小于3m的内走道顶棚上设置探测器时,宜居中布置;感温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0m;感烟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5m;探测器距端墙的距离,不应大于探测器安装间距的一半;五、探测器宜水平安装,当必须倾斜安装时,倾斜角不应大于45 ;第2.3.2条线型火灾探测器和可燃气体探测器等有特殊安装要求的探测器,应符合现行有关国家标准的规定;第2.3.3条探测器的底座应固定牢靠,其导线连接必须可靠压接或焊接;当采用焊接时,不得使用带腐蚀性的助焊剂;第2.3.4条探测器的“+”线应为红色,“-”线应为蓝色,其余线应根据不同用途采用其它颜色区分;但同一工程中相同用途的导线颜色应一致;第2.3.5条探测器底座的外接导线,应留有不小于15cm的余量,入端处应有明显标志;第2.3.6条探测器底座的穿线孔宜封堵,安装完毕后的探测器底座应采取保护措施;第2.3.7条探测器的确认灯,应面向便于人员观察的主要入口方向;第2.3.8条探测器在即将调试时方可安装,在安装前应妥善保管,并应采取防尘、防潮、防腐蚀措施;第四节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安装第2.4.1条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安装在墙上距地楼面高度1.5m处;第2.4.2条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安装牢固,并不得倾斜;第2.4.3条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外接导线,应留有不小于10cm的余量,且在其端部应有明显标志;2第五节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安装第2.5.1条火灾报警控制器以下简称控制器在墙上安装时,其底边距地楼面高度不应小于1.5m;落地安装时,其底宜高山地坪0.1~0.2m;第2.5.2条控制器应安装牢固,不得倾斜;安装在轻质墙上时,应采取加固措施;第2.5.3条引入控制器的电缆或导线,应符合下列要求:一、配线应整齐,避免交叉,并应固定牢靠;二、电缆芯线和所配导线的端部,均应标明编号,并与图纸一致,字迹清晰不易退色;三、端子板的每个接线端,接线不得超过2根;四、电缆芯和导线,应留有不小于20cm的余量;五、导线应绑扎成束;六、导线引入线穿线后,在进行管处应封堵;第2.5.4条控制器的主电源引入线,应直接与消防电源连接,严禁使用电源插头;主电源应有明显标志;第2.5.5条控制器的接地,应牢固,并有明显标志;第六节消防控制设备的安装第2.6.1条消防控制设备在安装前,应进行功能检查,不合格者,不得安装;第2.6.2条消防控制设备的外接导线,当采用金属软管作套管时,其长度不宜大于2m,且应采用管卡固定,其固定点间距不应大于0.5m;金属软管与消防控制设备的接线盒箱,应采用锁母固定,并应根据配管规定接地;第2.6.3条消防控制设备外接导线的端部,应有明显标志;第2.6.4条消防控制设备盘柜内不同电压等级、不同电流类别的端子,应分开,并有明显标志;第七节系统接地装置的安装第2.7.1条工作接地线应采用铜芯绝缘导线或电缆,不得利用镀锌扁铁或金属软管;第2.7.2条由消防控制室引至接地体的工作接地线,在通过墙壁时,应穿入钢管或其它坚固的保护管;第2.7.3条工作接地线与保护接地线,必须分开,保护接地导体不得利用金属软管;第2.7.4条接地装置施工完毕后,应及时作隐蔽工程验收;验收应包括下列内容:一、测量接地电阻,并作记录;二、查验应提交的技术文件;三、审查施工质量;3第三章系统的调试第一节一般规定第3.1.1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调试,应在建筑内部装修和系统施工结束后进行;第3.1.2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调试前应具备本规范第2.1.2条和第2.1.3条所列文件及调试必需的其它文件;第3.1.3条调试负责人必须由有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所有参加调试人员应职责明确,并应按照调试程序工作;第二节调试前的准备第3.2.1条调试前应按设计要求查验设备的规格、型号、数量、备品备件等;第3.2.2条应按本规范第二章的要求检查系统的施工质量;对属于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应会同有关单位协商解决,并有文字记录;第3.2.3条应按本规范第二章要求检查系统线路,对于错线、开路、虚焊和短路等应进行处理;第三节调试第3.3.1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调试,应先分别对探测器、区域报警控制器,集中报警控制器、火灾警报装置和消防控制设备等逐个进行单机通电检查,正常后方可进行系统调试;第3.3.2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通电后,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火灾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的有关要求对报警控制器进行下列功能检查:一、火灾报警自检功能;二、消音、复位功能;三、故障报警功能;四、火灾优先功能;五、报警记忆功能;六、电源自动转换和备用电源的自动充电功能;七、备有电源的欠压和过压报警功能;第3.3.3条检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主电源和备用电源,其容量应分别符合现行有关国家标准的要求,在备用电源连接充放电3次后,主电源和备用电源应能自动转换;第3.3.4条应采用专用的检查仪器对探测器逐个进行试验,其动作应准确无误;第3.3.5条应分别用主电源和备用电源供电,检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各项控制功能和联动功能;第3.3.6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在连续运行120h无故障后,按本规范附录一填写调试报告;第四章系统的验收第一节一般规定第4.1.1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竣工验收,应在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监督下,由建设主管单位主持、设计、施工、调试等单位参加,共同进行;第4.1.2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验收应包括下列装置: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装置包括各种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区域报警控制器和集中报警控制器等;二、灭火系统控制装置包括室内消火栓、自动喷水、卤代烷、二氧化碳、干粉、泡沫等固定灭火系统的控制装置;三、电动防火门、防火卷帘控制装置;四、通风空调、防烟排烟及电动防火阀等消防控制装置;五、火灾事故广播、消防通讯、消防电源、消防电梯和消防控制室的控制装置;六、火灾事故照明及疏散指示控制装置;第4.1.3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向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提交验收申请报告,并附下列技术文件:一、系统竣工表见附录二;二、系统的竣工图;三、施工记录包括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四、调试报告;五、管理、维护人员登记表;第4.1.4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验收前,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应进行操作、管理、维护人员配备情况检查;第4.1.5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验收前,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应进行施工质量复查;复查应包括下列内容: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主电源、备用电源、自动切换装置等安装位置及施工质量;二、消防用电设备的动力线、控制线、接地线及火灾报警信号传输线的敷设方式;三、火灾探测器的类别、型号、适用场所、安装高度、保护半径、保护面积和探测器的间距等;四、本规范第4.1.2条的一~五款中各种控制装置的安装位置、型号、数量、类别、功能及安装质量;五、火灾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控制装置的安装位置和施工质量;第二节系统竣工验收第4.2.1条消防用电设备电源的自动切换装置,应进行3次切换试验,每次试验均应正常;第4.2.2条火灾报警控制器应按下列要求进行功能抽验:一、实际安装数量在5台以下者,全部抽验;二、实际安装数量在6~10台者,抽验5台;三、实际安装数量超过10台者,按实际安装数量30%~50%的比例、但不少于5台抽验;抽验时每个功能应重复1~2次,被抽验控制器的基本功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中的功能要求;第4.2.3条火灾探测器包括手动报警按钮,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模拟火灾响应试验和故障报警抽验:一、实际安装数量在100只以下者,抽验10只;二、实际安装数量超过100只,按实际安装数量5%~10%的比例,但不少于10只抽验;被抽验探测器的试验均应正常;第4.2.4条室内消火栓的功能验收应在出水压力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条件下进行,并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工作泵、备用泵转换运行1~3次;二、消防控制室内操作启、停泵1~3次;三、消火栓处操作启泵按钮按5%~10%的比例抽验;以上控制功能应正常,信号应正确;第4.2.5条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抽验,应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的条件下,抽验下列控制功能:一、工作泵与备用泵转换运行1~3次;二、消防控制室内操作启、停泵1~3次;三、水流指示器、闸阀关闭器及电动阀等按实际安装数量的10%~30%的比例进行末端放水试验;上述控制功能、信号均应正常;第4.2.6条卤代烷、泡沫、二氧化碳、干粉等灭火系统的抽验,应在符合现行各有关系统设计规范的条件下按实际安装数量的20%~30%抽验下列控制功能:一、人口启动和紧急切断试验1~3次;二、与固定灭火设备联动控制的其它设备包括关闭防火门窗、停止空调风机、关闭防火阀、落下防火幕等试验1~3次;三、抽一个防护区进行喷放试验卤代烷系统应采用氮气等介质代替;上述试验控制功能、信号均应正常;第4.2.7条电动防火门、防火卷帘的抽验,应按实际安装数量的10~20%抽验联动控制功能,其控制功能、信号均应正常;第4.2.8条通风空调和防排烟设备包括风机和阀门的抽验,应按实际安装数量的10%~20%抽验联动控制功能,其控制功能、信号均应正常;第4.2.9条消防电梯的检验应进行1~2次人工控制和自动控制功能检验,其控制功能、信号均应正常;第条火灾事故广播设备的检验,应按实际安装数量的10~20%进行下列功能检验:一、在消防控制室选层广播;二、共用的扬声器强行切换试验;三、备用扩音机控制功能试验;上述控制功能应正常,语音应清楚;第条消防通讯设备的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一、消防控制室与设备间所设的对讲电话进行1~3次通话试验;二、电话插孔按实际安装数量的5%~10%进行通话试验;三、消防控制室的外线电话“119台”进行1~3次通话试验;上述功能应正常,语音应清楚;第条本节各项检验项目中,当有不合格者时,应限期修复或更换,并进行复验;复验时,对有抽验比例要求的,应进行加倍试验;复验不合格者,不能通过验收;第三节系统运行第4.3.1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投入运行前,应具备下列条件: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使用单位应有经过专门培训,并经过考试合格的专人负责系统的管理操作和维护;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正式启用时,应具有下列文件资料:1. 1.系统竣工图及设备的技术资料;1. 1.操作规程;1. 1.值班员职责;1. 1.值班记录和使用图表;三、应建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技术档案;四、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保持连续正常运行,不得随意中断;第4.3.2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定期检查和试验,应符合下列要求:一、每日应检查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功能,并应按附录三、附录四的格式填写系统运行和控制器日检登记表;二、每季度应检查和试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下列功能,并应按附录五的格式填写季度登记表;1.采用专用检测仪器分期分批试验探测器的动作及确认灯显示;2.试验火灾警报装置的声光显示;3.试验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等报警功能、信号显示;4.对备用电源进行1~2次充放电试验,1~3次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自动切换试验;5.用自动或手动检查下列消防控制设备的控制显示功能:1防排烟设备可半年检查1次、电动防火阀、电动防火门、防火卷帘等的控制设备;2室内消火栓、自动喷水灭水系统的控制设备;3卤代烷、二氧化碳、泡沫、干粉等固定灭火系统的控制设备;4火灾事故广播、火灾事故照明灯及疏散指示标志灯;6.强制消防电梯停于首层试验;7.消防通讯设备应在消防控制室进行对讲通话试验;8.检查所有转换开关;9.强制切断非消防电源功能试验;三、每年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功能,应做下列检查和试验,并应按附录五的格式填写年检登记表;1. 1.每年应用专用检测仪器对所安装的探测器试验1次;1. 1.进行第4.3.2条二款中除1、2以外的各项试验,其中第5项3试验可作模拟试验;1. 1.试验火灾事故广播设备的功能;第4.3.3条探测器投入运行2年后,应每隔3年全部清洗一遍,并做响应阈值及其它必要的功能试验,合格者方可继续使用,不合格者严禁重新安装使用;。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DOC34页)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DOC34页)火警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6-20071 总那么2 差不多规定2.1质量治理2.2设备、材料进场检验3 系统施工3.1一样规定3.2布线3.3操纵器类设备的安装3.4火灾探测器安装3.5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安装3.6消防电气操纵装置安装3.7模块安装3.8 火灾应急广播扬声器和火灾警报装置安装3.9消防专用安装3.10 消防设备应急电源安装3.11 系统接地4 系统调试4.1一样规定4.2调试预备4.3火灾报警操纵器调试4.4点型感烟、感温火灾探测器调试4.5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调试4.6红外光束感烟火灾探测器调试4.7 通过管路采样的吸气式火灾探测器调试4.8 点型火焰探测器和图象型火灾探测器调试4.9手动火灾报警按钮调试4.10 消防联动操纵器调试4.11 区域显示器〔火灾显示盘〕调试4.12 可燃气体报警操纵器调试4.13 可燃气体探测器调试4.14 消防调试4.15 消防应急广播设备调试4.16 系统备用电源调试4.17消防设备应急电源调试4.18消防操纵中心图型显示装置调试4.19气体灭火操纵器调试4.20防火卷帘操纵器调试4.21其他受控部件调试4.2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系统性能调试5 系统的验收5.1 一样规定5.2 验收前的预备5.3 验收6 系统的使用和爱护6.1 使用前预备6.2 使用和爱护附录 A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划分附录 B 施工现场质量治理检查记录附录 C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过程检查记录表 C.0.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过程检查记录表 C.0.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过程检查记录续表 C.0.3表 C.0.4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过程检查记录续表 C.0.4续表 C.0.4续表 C.0.4附录 D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工程质量操纵资料核查记录附录 E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工程验收记录附录 F 日常爱护检查记录1 总那么1.0.1 为了保证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质量和使用功能,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火警自动报警系统欧阳歌谷(2021.02.01)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61 总则2 基本规定2.1质量管理2.2设备、资料进场检验3 系统施工3.1一般规定3.2布线3.3控制器类设备的装置3.4火灾探测器装置3.5手动火灾报警按钮装置3.6消防电气控制装置装置3.7模块装置3.8 火灾应急广播扬声器和火灾警报装置装置3.9消防专用德律风装置3.10 消防设备应急电源装置3.11 系统接地4 系统调试4.1一般规定4.2调试准备4.3火灾报警控制器调试4.4点型感烟、感温火灾探测器调试4.5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调试4.6红外光束感烟火灾探测器调试4.7 通过管路采样的吸气式火灾探测器调试4.8 点型火焰探测器和图象型火灾探测器调试4.9手动火灾报警按钮调试4.10 消防联动控制器调试4.11 区域显示器(火灾显示盘)调试4.12 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调试4.13 可燃气体探测器调试4.14 消防德律风调试4.15 消防应急广播设备调试4.16 系统备用电源调试4.17消防设备应急电源调试4.18消防控制中心图型显示装置调试4.19气体灭火控制器调试4.20防火卷帘控制器调试4.21其他受控部件调试4.2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系统性能调试5 系统的验收5.1 一般规定5.2 验收前的准备5.3 验收6 系统的使用和维护6.1 使用前准备6.2 使用和维护附录 A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划分附录 B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附录 C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过程检查记录表 C.0.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过程检查记录表 C.0.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过程检查记录续表 C.0.3表 C.0.4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过程检查记录续表 C.0.4续表 C.0.4续表 C.0.4附录 D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附录 E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工程验收记录附录 F 日常维护检查记录1 总则1.0.1 为了包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质量和使用功能,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富平安,制定本规范。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DOC34页)
火警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标准GB 50166-20071 总那么2 根本规定2.2设备、材料进场检验3 系统施工3.8 火灾应急播送扬声器和火灾警报装置安装3.10 消防设备应急电源安装3.11 系统接地4 系统调试4.4点型感烟、感温火灾探测器调试4.7 通过管路采样的吸气式火灾探测器调试4.8 点型火焰探测器和图象型火灾探测器调试4.10 消防联动控制器调试4.11 区域显示器〔火灾显示盘〕调试4.12 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调试4.13 可燃气体探测器调试4.14 消防调试4.15 消防应急播送设备调试4.16 系统备用电源调试防火卷帘控制器调试其他受控部件调试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系统性能调试5 系统的验收5.1 一般规定5.2 验收前的准备5.3 验收6 系统的使用和维护6.1 使用前准备6.2 使用和维护附录 A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划分附录 B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附录 C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过程检查记录表 C.0.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过程检查记录表 C.0.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过程检查记录表 C.0.4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过程检查记录附录 D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附录 E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工程验收记录附录 F 日常维护检查记录1 总那么1.0.1 为了保障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质量和使用功能,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平安,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中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及验收。
不适用于火药、炸药、弹药、火工品等生产和贮存场所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及验收。
1.0.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在交付使用前必须经过验收。
1.0.4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及验收,除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现行的有关国家标准、标准的规定。
2 根本规定2.1 质量管理2.1.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应按附录 A 划分。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PPT课件
1)集中报警系统中可以有二台及以上火灾报警控 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器,但是只能设置或必须指定
其中的一台控制器,具有集中报警功能和集中控制
功能,其余控制器只作为附属设备。
2)对于水泵、风机等消防设施的专线手动控制必 须由起集中控制作用的控制器实现;对于水泵、风
机、电动排烟阀、挡烟垂壁等自动消防设施的总线 联动控制,可根据实际情况由其他相应的控制器实
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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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中心报警系统的组成
➢1)设置了两个及以上消防控制室; ➢2)设置了两个及以上集中报警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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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中心系统的组成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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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中心系统的组成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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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中心报警系统消防控制室的设计要求
➢1)设置两个及以上消防控制室时,应确定一 个主消防控制室;
➢2)主消防控制室应能显示所有火灾报警信号 和联动控制状态信号,并应能控制重要的消防 设备;
➢2 任一台消防联动控制器地址总数或火灾报警控制 器(联动型)所控制的各类模块总数不应超过1600, 每一联动总线回路连结设备的总数不宜超过100,且
应留有不少于额定容量10%的余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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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器控制范围的设定
➢高度超过100米的建筑,除消防控制室 内设置的控制器外,每台控制器直接控 制的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和 模块等设备不应跨越避难层。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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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组成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由火灾探测报警、消 防联动控制、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和可燃气体 探测报警系统等的部分或全部组成。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和可燃气体探测报警 系统又被称为火灾预警探测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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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火灾探测报警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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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份: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火灾报警控制系统主要功能
•火灾报警(基本功能:满足GB50116-2013、GB50166-2007) •联动控制 (联动控制器、联动控制具有的功能:满足设计GB50116-2013、 GB50166-2007) •故障检测(部件故障、输出线路短路、电源故障等) •部件隔离(或称“部件屏蔽”) •常用、备用电自动转换(控制器内置蓄电池) •网络通讯(局域通讯、远程通讯,RS485/232/CAN/ARCNET) •集中监控(集中机具有所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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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份: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火灾报警控制系统主要功能
(3)手动火灾报警按钮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是一种手报警装置,按钮按下时控制器应发出火灾报 警信号,同时按钮上的报警灯点亮。 •手动报警按钮一般装于建筑物的走廊、楼梯、走 道等傍人们易抵达场所。 •有的手动报警按钮带有专用电话插孔。
第一节 火灾报警联动控制系统
1. 火灾报警过程
• 火场参数超过某一定给定值时: 不同区域所设计的烟感、温感 技术定; • 火灾探测器:正常工作状态下 巡检灯是一闪一闪,当巡检到空 气中的烟、温及粉尘雾浓度超过 本身值时,发出报警信号并经线 路传输; • 火灾报警控制器:接受线路数 点信号频率分析处理,当某点的 信号频率超出定值时,1.显示报 警及位置,2.联动时现场相关报 警音响开启、切断非消防电源、 启动消防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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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火灾报警控制系统的构成
火灾报警控制系统
触发信号装置 火灾报警装置 联动控制装置 广播电话装置 消防电源装置
火手信 灾动号 探报模 测按块 器钮
火图火联输输消消电常备 灾形灾动出入防防话用用 控显显控模模广电插电电 制示示制块块播话孔源源 器器盘盘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结合工程情况 学习-交流
湖南六建机电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二O一四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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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报警系统功能 第二部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 第三部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调试 第四部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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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章: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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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份: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火灾报警控制系统主要功能
感温探测器 •点型感温探测器 •动作温度范围:54℃~78℃,一般 分为三级: 1级灵敏度:54℃~62℃ 2级灵敏度:62℃~70℃ 3级灵敏度:70℃~68℃ 智能感温适用厨房、锅炉房、停车 库; •线缆定温感温,主要用于电缆隧道、 夹层、变压器等。 类型:开关量、模拟量; 动作温度:68℃、85℃、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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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报警控制系统主要功能
(2)火灾探测器 火灾探测器作为系统的传感 器、相当于人眼睛,时刻监视着火灾的发生, 实现提前报警 •感烟探测器 •感温探测器 •气体探测器 各种探测器都有其特定的适用场秘根据不同的场 所选择不同的探测器
(4)消火栓按钮 •用途:启泵(联动时)、报警。 •消火栓按钮可分为:带编码地址和不带编码地址 两种。 •具有运行指示,表示启泵状态,消防栓泵启动后, •同时点亮所有按钮的运行指示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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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份: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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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报警控制系统主要功能
感温探测器 按传感方式的不同分为:点型离子感 烟、点型光电感烟、线型感烟、吸气 式早期报警系统等。 离子感烟目前被淘汰. 光电感烟探测器,工艺简单、稳定性好, 但对火灾响应特性差对黑烟不敏感。 智能型感烟探测器,稳定性能良好,目 前普遍使用。 其它使用于剧院,体育馆、高空间等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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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火灾报警控制系统的基本形式
• 区域火灾报警系统 由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和火灾探测 器、手动报警按钮、输入输出 模块等部件组成,功能单间。适用于小范围保护,一般安装在值 班室或楼层服务台。 • 集中火灾报警系统 由一台集中火灾报警器通过网络通讯实现对各区域火灾报警 系统 集中监控管理的火灾报警系统,功能较为复杂,适用于较大范围 多个区域的保护。 • 控制中心火灾报警系统 由集中、区域火灾报警和各消防设备控制装置构成的报警系统, 功能复杂、系统大、成本高,适用于工厂企业、综合办公居住一 体化物业消防管理系统。
• 水流开关 • 信号闸阀 • 压力开关
•气体灭火控制装置 •防火卷帘控制装置 •消防风机控制装置
•消防水泵控制装置 •切断非消防电源 •消防应急照明
• 声光报警 • 消防广播 • 网络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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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火灾报警控制系统的连接
第一部份: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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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火灾报警控制系统的连接
第一部份: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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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域火灾报警系统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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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份: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 区域-集中火灾报警系统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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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份: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 消防中心火灾报警系统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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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火灾报警控制系统主要功能、特点
(1)火灾报警控制器
.火灾报警控制系统主要功能
(5)输入输出模块 •输入输出模块是总线制火灾报警系统与消防灭设备之间的按口设备,可分 为:输入模块(信号模块)、输出模块(控制模块)、输入输出模块,一 般装于设备的附近。 •输入模块用于按受消防设备的启停状态信号。 •输出模块根据控制命令,通过设备内部继电 控制制启停消防设备。 •输入输出模块同时具有输入、输出模块功能, •也可作各端口单独编程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