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差异比较及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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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差异比较及分析
摘要:
会计准则与税法同属规范经济行为的专业领域,但二者分别遵循不同的规则,规范不同的对象,且存在诸多的差异。会计要素中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等在核算内容、涉税事项处理方法上均有不同之处。而这些差异必然会增加纳税人遵从税法和会计准则的成本及难度。本文在依据税法和会计准则的基础上探讨了二者的差异,并举一简单例子进行分析。
关键词:
成因目标要素原则存货
会计准则是国家依法规形式制定的,用来规范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进行核算和反映会计管理活动的依据;税法是调整国家和纳税人权利和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总和,是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依据。这就必然存在诸多差异。
一、会计准则与税法差异的成因
会计和税法是经济领域中两个不同的分支,分别遵循不同的规则。规范不同的对象。会计制度规范的是企业的会计核算,要求会计能够提供真实、完整、可靠的会计信息,满足各方面了解企业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的需要。税法规定了国家征税机关和纳税人的征税行为,体现的是财富在国家和纳税人之间分配,具有强制性和无偿性。这两者之间存在差异的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目的不同
税法和会计准则都是由国家机关制定的,但两者的出发点和目的不同。企业会计准则制定的主要目的是规范企业会计核算工作,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真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以满足信息使用者的需要。而税法制定的目的是为了调整国家与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保证国家利益和纳税人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保证国家强制、无偿的取得财政收入,依据公平税负、方便征管要求,对会计准则的规定有所约束和控制。
因为两者的目标不同,所以表现出不同的形式特征。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政府依据其权利制定税法时税收具有强制性,纳税人必须依据税法对经济义务进行税收分析;政府的无偿征税行为着重考虑税收收入的实现、及时和确定,对成本范围标准和诸处范围限制;税法的固定性表现为税法统一,各税种税制要素确定,不需考虑适应不同经营范围、对象和经营管理方式下
个别企业、组织揭示客观经营成果的需要。另一方面,企业经营结果是市场竞争、经营管理的结果,对企业经营的核算应站在客观、公允的角度来加以确认和计量,从而会计准这与政府取得税收收入的目标有所偏离;同时,企业在进行会计处理时,按照谨慎性原则计提各项准备金,以防范潜在风险,保证企业的长期发展,从而在成本费用的确认时间及范围上与税收的规定有所不同;此外,企业从自身的经营环境、对象、管理方式出发,在遵循会计准则的前提下制定适合自己的企业会计制度,以灵活客观地反映经营成果,与税法确定性的原则可能有一定程度上的偏离。这就造成了企业会计准则与税法矛盾的存在。
2、规范的内容不同
不同税法与会计准则分别遵循不同的规则,规范着不同的对象。会计准则的目的在于规范企业的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以满足有关方面了解企业才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需要。税法规定了国家征税机关和纳税人的征税行为,解决的是社会财富如何在国家和纳税人之间分配,具有强制性和无偿性。因此税法和会计准则不可能完全相同,必然会存在差异。
3、对会计要素确认要求不同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一般会计核算遵循的是权责发生制,而税法是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的结合。
4、服务对象不同
企业会计制度要求提供的会计报表是为会计信息使用者、投资人、债权人、企业管理层、政府部门和其他利益相关者服务的。而税法主要是保证国家财政收入同时也为纳税人提供缴税义务,保障其权益。
5、发展速度不同
为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会计准则的建设进展速度,新准则更是加快了与国际会计准则的接轨。具有了“国际化”。而税法更多是从国家宏观经济发展的需要出发,在保证国家经济发展目标的前提下进行的,相对会计准则而言,更具有中国特色。
二、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差异比较
(一)、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基本构成的比较
1、新会计准则是由一个基本准则和三十八个具体准则构成,主要分为共同性类的准则、专门规范资产类的准则、专门规范金融类的准则和专门规范会计报表类的准则,共七大类。
(1)、基本类准则
基本类准则规定了总政个准则体系的目的、假设和前提条件、基本原则、会计要素及确认与计量、会计报表的总体要求等内容。
(2)、具体的六大类准则
资产(存货、长期股权、投资性房地产等)、负债、损益、特殊业务(债务重组企业合并等)、金融、报表类准则。
2、就税法的整体结构而言,税法体系包括宪法加税法典,宪法加税收基本法加各单行税法和宪法直接加各单行税法三种模式。
我国现行的税法体系在宪法精神的指导下直接由各单行税法构成。各单行税法之间是平行的没有统领与被统领的关系。包括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
(二)、会计要素和税法要素的比较
1、会计要素
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将会计对象划分为6个要素,即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
(1)、资产
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2)、负债
负债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
(3)、所有者权益
所有者权益是指企业资产扣除负债后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利益。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又称为股东权益。
(4)、收入
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总流入。
(5)、费用
费用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对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
(6)、利润
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的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利润包括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利润、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等。
2、税法要素
对我国现行开征的税种,需要从实际操作的角度划分为税制要素。纳税人经济业务发,必须按照各税种的税制要素进行税收分析,确认是否发生纳税义务,并对纳税义务量进行计量。税收实体法的要素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纳税义务人
纳税义务人简称纳税人,是税法中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也称纳税主体。无论征收什么税,其税负总要由有关的纳税人来承担。每一种税都有关于纳税义务人的规定,通过规定纳税义务人落实税收任务和法律责任。税收义务人一般分为自然人和法人。
(2)、课税对象
课税对象又称征税范围,是税法中规定的征税的目的物,是国家据以征税的依据。通过规定课税对象,解决对什么征税这一难题。
(3)、税基
税基又称计税依据,是指税法中规定的据以计算各种税款的依据或标准。正确掌握计税依据,使纳税人正确履行纳税义务的重要标志。
(4)、税目
税目是课税对象的具体化,反映具体的征税范围,代表征税的广度。对课税对象进一步的划分,做出具体的界限规定,这个规定的界限范围就是税目。
(5)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