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检修管理办法(B1版)》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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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检修管理办法(B1版)》修改部分
1.外单位定义
原版:与地铁公司(包含集团各分支公司)签订施工合同,在杭州地铁运营分公司管辖范围内作业(施工)的所有外单位(委外单位除外)。
修改:是指除运营分公司以外,在运营分公司管辖范围内作业(施工)的所有外部单位。
2.施工监管人定义
原版:在外单位进行施工作业时运营分公司内部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监管的人员称为施工监管人。
修改:在外单位(委外单位除外)进行施工作业时运营分公司内部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监管的人员称为施工监管人。
3.空点的定义(新增)
施工请点后未到施工区域进行任何施工作业,直接销点结束。
解析:施工负责人至车站请点,但不进入施工区域施工而直接销点的情况。
4.施工管理工程师的职责
核查施工异常,抽检施工规范性。(新增)
解析:各部门施工管理工程师会至车站对施工的规范性进行抽检。
5.A3类施工定义
原版:在车站、主变电所、控制中心范围内,影响正线辅助线行车的施工。
修改:在车站、主变电所、控制中心等非轨行区范围内,影响正线辅助线行车的施工。
6.C1类施工、C2类施工定义
原版:C1指影响消防设备的施工;在运营时间内,大面积影响客运、需要动火或设备设施维护检修等施工;
C2指局部影响客运但经采取措施影响不大、不影响设备运行的巡视或巡检、动用简单设备(如动用220V及以下的电力、钻孔等,不违反安全规定)等施工;非运营时间进行大面积影响客运或设备设施维护检修等施工。(影响消防设备及动火的施工除外)。
修改:C1指大面积影响客运服务、影响消防设备正常使用或需要动火的设备设施维护检修施工;
C2指局部影响客运但经采取措施影响不大、不影响设备运行的巡视或巡检、动用简单设备(如动用220V及以下的电力、钻孔等,不违反安全规定)等施工。
解析:本次对C1、C2类施工定义的修改主要运用于,运营结束后对车站AFC系统下发参数的施工。原版本中非运营期间的大面积影响客运为C2类施工的说法,在本版本中已被修订为大面积影响客运服务的施工为C1类施工。
7.A3类施工的工作限界(新增)
信号类(IBP盘,信号设备室、信号电源室内所有设备会影响行车的操作性施工; 通信类(传输,无线,专用电话及通信电源室内所有设备会影响行车的操作性施工;●站场类(屏蔽门控制室及中
央级综合监控设备房内所有设备会影响行车的操作性施工); 供电类(变电所内所有设备的操作性施工)。(操作性施工不包含对设备的巡视或对数据的查看。)
解析:将IBP盘等会影响行车的操作性施工明确为A3类施工。车站在批C2类施工时,务必对照A3类施工的工作限界进行确认,切勿将影响行车的施工误批成C2类施工。
8.外单位施工计划申报要求
原版:a)外单位按照《外单位作业安全管理办法》规定在作业(施工)前向运营分公司安全部提供经归口管理部门签字确认的《工程项目施工方案审核表》和相关施工方案。
修改:a)按照《外单位作业安全管理办法》规定,在外单位作业(施工)前,需由归口管理部门发起《工程项目作业(施工)方案审核表》的会签和《安全协议》的签订工作。完成后归口管理部门需向安全部提报已签订的《安全协议》,安全部对归口管理部门填写的《安全保证金交款单》进行审核。
原版:b)外单位由施工归口管理部门组织签订《外单位作业安全、消防、治安内保协议》后,由归口管理部门组织向财务部交纳安全保证金。
修改:外单位凭《安全协议》和《安全保证金交款单》到财务部缴纳安全保证金。
原版:d)外单位在签订《外单位作业安全、消防、治安内保协议》并取得施工负责人证后,凭《外单位作业安全、消防、治安内保协议》
及财务部签收的《安全保证金交款单》(第二联)向调度部领取《外单位施工作业许可单》(YYZL-YS-Ⅰ-08-001-03-B0),具体格式见附录C(施工调度管理系统中有对应电子表单)。
修改:d)外单位在签订《外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取得施工负责人证后,凭《外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及财务部签收的《安全保证金交款单》(第二联)向调度部领取《外单位施工作业许可单》,具体格式见附录C(施工调度管理系统中有对应电子表单)。
原版:g)外单位进行短期、简单、对运营影响较小的施工,可不进行培训,但归口中心必须下发外单位施工作业许可单,并派专人进行全程的跟踪、协助、监督以及管理工作。
修改:g)外单位进行短期、简单、对运营影响较小的施工,可不进行培训,但必须下发外单位施工作业许可单,并派专人进行全程的跟踪、协助、监督以及管理工作。
9.抢修计划的申报
原版:a)由各抢修计划申请人经中心计划管理工程师交部门生产调度或直接发生产调度于每日15点后申报抢修计划,交OCC值班主任审批。
修改:a)由各抢修计划申请人经中心计划管理工程师交部门生产调度或直接发生产调度于每日14点后申报抢修计划,交OCC值班主任审批。
解析:对原先补充计划、抢修计划的提报时间进行修改,解决了14点至15点之间施工类别难以判定的问题。
原版:b)OCC值班主任应对照周计划、补充计划的审批结果及时对抢修计划进行审批,避免施工冲突。
修改:b)OCC值班主任待补充计划发布后,对照周计划、补充计划的审批结果及时对抢修计划进行审批,避免施工冲突。
10.周计划发布时间
原版:c)周五待第二名施工管理工程师对该线路施工计划复审结束后编制《施工行车通告》,完成后交施工管理工作组组长审核,由施工管理领导组组长签发,周五下班前发布。
修改:c)周五待第二名施工管理工程师对该线路施工计划复审结束后编制《施工行车通告》,完成后交施工管理工作组组长审核,由施工管理领导组组长签发,周五12:00前发布。
11.正线施工组织时间规定
原版:各施工部门(单位)原则上必须在批准的作业开始时间前15分钟到达相应车站,做好施工准备工作。A1类施工的施工负责人及司机必须在批准的作业开始时间前1小时到达车辆段或车站,做好检车作业。
修改:各施工部门(单位)原则上必须在批准的作业开始时间前30分钟到达相应车站,做好施工前的安全交底、工器具清点等准备工作。A1类施工的施工负责人及司机必须在列车发车前1小时到达车辆段或车站,做好检车作业及安全交底工作。
解析:提前了施工单位到达车站的时间,以及对A1类施工的施工负责人新增安全交底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