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体会:传统村落文化保护路径新探(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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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体会:传统村落文化保护路径新探(最新)

一、问题的提出

村落文化是传统文化形成与发展的基础,而当前农业现代化、新农村建设、乡村旅游开发及城镇化速度加快,传统村落文化生态环境遭到侵蚀,传统村落文化保护和传承受到挑战。

X村落文化丰富,保护传统村落文化既有利于乡村旅游开发,同时也是文化保护与传承的需要。当前部分文化工作者不懂民俗,故而各地千篇一律,对村落文化特色没有挖掘到位;另外,X部分村落文化在硬件上下工夫不小,但是在文化内涵等软件建设上没有跟上,形式化严重。

从就现实情况看,X现存的传统村落数量处于全国中下游,但仍然领先于国内其他民族地区。截至目前,全区共有426个传统村落,占全区18.5万个自然村总数的0.23%,其中有161个传统村落入选国家传统村落名录。目前多数地方政府及群众已经意识到传统村落的文化、旅游价值,提出要重视古村、保护古物,

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以往X传统村落缺乏保护的情况。然而在实践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例如,由于传统村落既不属于文物,也不属于文化古迹,所以无法根据《文物保护法》与《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法律中的条文来开展保护、建设工作。部分传统村落的居民已经迁离,如钦州市灵山县新圩镇新院村,整个村落的房屋虽然格局仍在,但街道已经出现不同程度塌陷,而且许多尚属完好的房屋也已经没有居民居住,留守居民普遍年龄两极化,或是留守老人,或是留守儿童,村落的修葺资金、劳动力都存在较大缺口。可见,X村落文化保护在理论上和实践中都逐步得到重视,村落文化保护应该受到相应重视。

二、X传统村落文化保护面临的困境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城乡一体化进程加快,X各地“穿衣戴帽”工程为村落文化保护提供了很好的硬件基础,但从现实情况看,村容村貌虽然得到靓化“升级”,但村落文化的保护与发展,绝对不能纯粹的理解为“穿衣戴帽”,而是要守住当地少数民族群众的灵魂,软、硬件都要跟上。尤其是在X传统村落文化丰富多彩的生态环境下,更要因地制宜,针对性做好X传统村落文化保护。但就现实情况看,部分地方文化工作者不懂少数民族群众需求,政策性的推行统一性的

保护措施,重复建设严重,保护效果千篇一律,没有使村落文化得到有效的保护与开发。

(一)传统村落文化重视程度不够,规划不科学

一方面,许多传统村落的文化已经失去了活力,即便一些传统村落中有古物、文物,也只是对其进行挂牌保护,没有通过组织民俗文化活动、开办文物古迹或传统工艺展览的方式来激活村落文化。另一方面,仍然有相当部分的原住民对“村落文化”没有一个清晰概念,也不了解这种文化有什么重塑的价值。虽然已经有一些传统村落的村民自发地投身于本地传统村落的修葺与维护,但这种行动的动机仅仅是出于中国农民最淳朴的、尊重先祖的价值观念,没有考虑过传统村落的修葺与维护,有什么历史价值、文化价值与开发价值。最后,大部分传统村落没有对自己村落的修葺做出系统规划,不懂得应该如何才能争取更多的保护与建设资源,也不懂得如何在村落的开发与保存之间取舍、保证村落传统文化价值不异化变质。

(二)传统村落建筑不“传统”,旧建筑保护不佳

传统村落是自然形成于各族群众生产、生活过程中的,其建筑与布局可以呈现出传统村落形成与发展过程中经济、社会、文化以及宗教信仰的变迁。某种程度上,传统村落可以认为是民俗文化在特定历史时期的一个“固化标本”。但随着社会发展,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传统村落在农业社会中的生产生活方式遭遇工业化的巨大冲击,所以X农村地区不少传统村落居民选择了修缮、重建老房子,使老房子能够适应现代社会生产生活的需要,同时改善自身居住水平。对于农业生产水平并不发达的X来说,由于喀斯特地貌的限制,自然条件较为恶劣的农村地区很难负担其他地区传统村落的青砖黛瓦、高堂大屋,因此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X许多传统村落选择了以最少的用地建造最多的房屋,在建设过程中又缺乏系统规划,所以生产生活区域混杂在一起,显得比较混乱,一些传统村落的猪圈甚至就设置在天井里。在改革开放初期,X贫困县数量一度高达49个,而这49个贫困县的辖区面积超过了全区整体面积的一半,人口占全区总量三分之一左右。1985年,X存在温饱问题的贫困人口达到了1500万人,贫困率超过四成。2016年,X的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仍有28个,占全区110个县级行政单位总量的25.45%。

根据《X壮族自治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农村宅基地面积,平原地区和城市郊区每户不得超过100平方米,丘陵地区、山区每户不得超过150平方米。③可见,传统村落居民能够分配到的住宅区比较小,而且如果不分户、不在城里买房,想要改善居住条件,旧房子又的确已经破败到无法继续修葺的村民就只能够选择在原地址上重建房屋。而因为新建房屋可能会映衬邻居房屋的破败,同时也会因高度影响周围其他住户的采光,所以在X传统村落当中,常常会在出现第一幢新楼后,逐渐所有住户都会选择重新建造房屋。这样一来,传统村落的景观就不复存在。另一方面,《X壮族自治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办法》本身出台的目的,就是为了防止使用耕地建造住宅,所以当中也明文禁止占用基本农田作宅基地,每一户只能建造一所住宅,当新房入伙后,旧的房屋必须要拆除后恢复成耕地或林地,而且不能够在已查明的地质等自然灾害隐患点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设定的禁止建设区建住宅。[14]这些规定,基本上决定了传统村落的居民想要改造居住条件,只能够向自己原本的旧房子“开刀”。

(三)传统村落空心化严重,青少年传统村落文化教育存在缺口

严重的传统村落空心化,导致当地青少年难以得到传统村落文化熏陶。近年来,区内劳动力流动不断加大,传统村落中的青壮年也纷纷外出打工,许多留守在农村中的孩子就交给了祖辈看护照顾。但祖辈平时有自己的农务需要劳动,又要关心孩子的生活起居,本来就已经没有多少余暇顾及孩子的成长教育问题,尤其是对于学龄前儿童来说,祖辈与自己年龄差距太大、空闲时间太少,很难真正开展传统文化教育,从而导致许多传统村落出身的孩子缺乏对本民族、本村落文化的认同感。所以,针对青少年的传统民俗与乡土文化教育非常重要,尤其是从前在村落中热火朝天的传统节日,原本就是青少年认识本民族传统特色文化、风俗的重要途径。但如今,由于传统村落空心化比较严重,所以许多传统节庆活动都已经不再热闹,甚至数年才由族长牵头举办组织。相反,在外来文化的影响下,许多农村孩子反而对情人节、圣诞节、万圣节、感恩节等西方国家的节庆文化知之甚详,这不得不说是一种传统民俗失落的遗憾,更是一个民族传统习俗的悲哀。即便我国自2006年起设立了国家文化遗产日,意在帮助青少年更好地了解本国、本民族的传统文化,但对于草根色彩浓厚、更需要自发传承的村落文化来说,仅凭一个节日的设置显然无法实现教育青少年、传承传统村落文化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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