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学生申诉规章制度2016
2024中学教师申诉制度
2024中学教师申诉制度
是指在中学中设立教师申诉制度,用于教师在工作中遇到问题或不公正待遇时申诉与维权的机制。
该制度旨在保障教师的权益,确保教师能够公正地、有尊严地履行教育教学任务。
以下是2024中学教师申诉制度的一般程序和要点:
1. 建立申诉渠道:学校应设立专门的申诉渠道,教师可以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学校行政部门提出申诉。
申诉渠道应明确公布,确保教师们能够及时找到合适的人员进行申诉。
2. 申诉受理:学校应设立专门的申诉受理部门,负责接收和处理教师的申诉。
申诉受理部门应有专门的人员,负责帮助教师整理材料、解答疑问,并记录下教师的申诉内容。
3. 调查核实:学校在受理教师的申诉后,应对申诉事项进行调查核实。
可以采取听取当事人陈述、采集相关证据、询问相关人员等方式,获取涉事事情的真实情况。
4. 处理决策:学校在调查核实后,应根据事实和情况做出处理决策。
处理决策可能包括对教师进行改进指导、进行警告或纪律处分,甚至进行调整或开除等。
5. 反馈和申诉结果:学校应及时将申诉结果反馈给教师,并解释处理决策的依据和理由。
教师有权利对处理决策进行申诉,可以向教育主管部门或相关监督机构申诉。
6. 保护教师权益:学校应确保教师在申诉过程中的权益和尊严,不得采取任何打压、报复或不公正待遇。
同时,学校也应对申诉人提供必要的保密措施,以保护其个人隐私。
总之,2024中学教师申诉制度旨在建立公正、透明、公开的申诉机制,确保教师权益得到保障,提高教师工作积极性和教育教学质量。
被欺凌学生申诉制度及申诉规程(精选五篇)
被欺凌学生申诉制度及申诉规程(精选五篇)第一篇:被欺凌学生申诉制度及申诉规程被欺凌学生申诉制度及申诉规程为了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学生申诉行为,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申诉人、被申诉人1、校内学生申诉的申诉人是学校在籍在册的被欺凌学生。
2、校内学生申诉的被申诉人是学校或教师。
二、受理机构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负责办理学生申诉事项。
三、申诉范围1、被欺凌学生对学校作出的是否属于校园欺凌认定不服,可以向学校提出申诉。
2、若涉法涉诉案件等不宜由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受理的,应明确告知申述人,引导其及时纳入相应法律程序办理。
四、申诉规程校内被欺凌学生申诉,应当遵循下列程序办理:1、申诉的提出。
学生在接到学校处理或处分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学校办公室提出(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作为学校被欺凌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
申诉书的内容主要包括:申诉人的基本情况、申诉请求、申诉理由及相关证据等。
2、申诉的受理。
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接到学生申诉后进行登记,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对于不予受理的学生申诉,应当制作《不予受理申诉通知书》并送达申诉人。
3、申诉的审查。
(1)听取申诉人陈述并告知其依法享有的权利,制作笔录;(2)听取原处理机构负责人员就有关问题做出的说明并制作笔录;(3)调查有关证人并制作笔录;(4)查询、分析依据,收集有关证据;(5)认为有必要或根据申诉人请求,召开听证会,制作会议记录和纪要;(6)召开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会议研究做出决议,制作会议记录和纪要。
4、做出复查结论。
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自接到学生申诉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做出复查决定,制作《学生申诉复查决定书》,报主管校领导审批,以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名义回复申诉人,并告知学生及家长如对复查决定有异议,可以自接到学校复查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有管辖权的教育行政部门提起书面申诉。
5、送达。
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将《学生申诉复查决定书》通过学生签收、挂号邮寄等方式送达学生或学生法定监护人,复查决定生效。
炳荣中学教师申诉制度模版
炳荣中学教师申诉制度模版一、引言炳荣中学教师申诉制度旨在确保教师合法权益的保护,增强教师的参与感和责任感,提升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
本制度规定了教师申诉的程序、权限和申诉结果的处理方式,为教师提供了一个公正、透明的申诉平台。
二、申诉的对象炳荣中学教师申诉制度适用于全校所有教职员工,包括正式教师、兼职教师和临时教师。
三、申诉的途径教师的申诉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1. 口头申诉:教师可以向其所在的教研组组长、年级组长或系主任提出口头申诉;2. 书面申诉:教师可以向学校的教务处、人事处或校长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诉;3. 其他途径:教师还可以通过学校官方网站、电子邮件或短信等方式进行申诉。
四、申诉的程序1. 提出申诉:教师在发现有不公正对待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应尽快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诉,口头申诉应在24小时内书面确认。
2. 受理申诉:相关部门在接到申诉后应及时受理,并开展初步调查,了解申诉的事实情况。
3. 调查核实:相关部门应组织调查核实申诉事项,收集相关证据和材料,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辩解。
4. 作出决定:相关部门在调查核实后,应及时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诉人、被申诉人和相关部门。
决定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并给予理由和依据。
5. 处理结果:申诉的处理结果应及时向申诉人、被申诉人和相关部门通报,并记录在案。
五、申诉的权限1. 小范围申诉:一般情况下,教师的申诉事项应由其直接上级负责处理,并及时作出决定和处理结果。
2. 大范围申诉:如教师对直接上级的决定不满意,或申诉事项涉及多个部门的责任,教师可以向学校领导层申诉,并由学校领导层进行调查核实和决定。
六、保密原则炳荣中学教师申诉制度严格遵守保密原则,对涉及个人隐私的申诉案件,有关部门应采取措施保护教师的个人信息和申诉事项,不得泄露给无关人员。
七、教师权益的保护1. 申诉期间,教师的工资、晋升、奖励等权益不受影响。
2. 被申诉的教师有权辩解和提供证据,相关部门应秉持公正、客观、独立的原则进行调查和处理。
学生申诉有什么规章制度
学生申诉有什么规章制度一、学生申诉制度的重要性1. 保障学生权益。
每个学生都有自己的权益和利益,当学生感觉到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时,有权向学校提出申诉。
通过申诉制度,学生的权益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保护。
2. 促进学校管理的规范化。
学生申诉制度的建立和健全,不仅可以促使学校管理工作更加规范、透明,还可以帮助学校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提高管理水平。
3. 培养学生的合理诉求意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通过学生申诉制度,学生可以了解自己权益的保护途径,懂得如何理性、合法地维护自己的权益,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学生申诉制度的基本流程1. 申诉提出。
学生在遇到问题时,可以向学校相关部门提交申诉材料,说明问题发生的经过和申诉的理由。
申诉材料要求真实、详细。
2. 调查处理。
学校相关部门接到学生申诉后,会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据学校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处理。
调查处理过程中,学校要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公正公平。
3. 处理结果通知。
学校在处理完学生申诉后,会向学生通报处理结果,并解释处理的理由和依据。
同时,学校还会告知学生有关继续申诉的途径和方法。
4. 结果执行。
学校处理结果通知后,学生如果对处理结果不满意,还可以继续向上级部门或相关机构提出复核或重新申诉。
如果学生对处理结果满意,学校会根据要求执行处理结果。
三、学生申诉制度的注意事项1. 申诉材料真实可靠。
学生在申诉时应提供真实、可靠的证据材料,避免编造虚假信息,以免影响自己的申诉效果。
2. 理性对待问题。
学生申诉时要理性对待问题,不要因一时冲动而做出错误决定,要懂得用法律、规章制度来约束自己的行为。
3. 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学生在申诉过程中,要遵守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尊重学校管理和处理申诉的程序,配合学校的工作。
四、结语学生申诉制度是保障学生权益、促进学校管理规范化、培养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的重要手段。
学生在遇到问题时,应学会合理、规范地申诉,通过申诉制度解决问题,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中学生校内申诉规定
中学生校内申诉规定
可以根据不同学校的具体情况有所不同,但一般情况下,以下是一些常见的中学生校内申诉规定。
1. 申诉机构:学校通常会设立申诉机构,如学生会、班级班委会等,学生可以通过这些机构提出申诉。
2. 申诉事项:申诉通常包括学习成绩的评定、学科教学质量、处分决定、奖惩措施等与学生权益相关的事项。
3. 申诉程序:一般申诉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 提出申诉:学生应及时向申诉机构提出申诉,提供相关证据和资料。
- 受理申诉:申诉机构应及时受理学生的申诉,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实。
- 开展申诉调解:如果有必要,申诉机构可以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申诉调解,帮助解决纠纷。
- 提出决议:申诉机构根据调查结果和相关规定,作出决议,决定是否支持学生的申诉,以及相应的处理措施。
- 维护权益:学生和学校应共同维护决议的执行,确保学生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4. 申诉材料:学生在提出申诉时,应提交相关证据和资料,如学习成绩单、与教师或同学的书面交流记录等。
5. 申诉保密:学校通常会要求申诉机构和相关人员保持申诉过程的保密性,以保护申诉人的权益。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是一般情况下的中学生校内申诉规定,具体的规定还需要根据学校的具体政策来执行。
学生申诉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学生申诉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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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田东波学校学生申诉评议委员会
(2015-2016学年度)
为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做好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工作,进一步体现“以人为本和创建和谐校园”的办学指导思想,学校决定成立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
一、组织领导
主? 任:郑少泽
副主任:王勇彬
成员:黄春华、郑少丽、郑相煜、谢作鑫及学生会会长,3名学生代表
二、工作职责
申诉委员会负责受理在规定期限内,对学生违纪处分的申诉。
三、具体要求
1.申诉处理委员会在规定的时间内受理提出的申诉,于15个工作日内作出复查结论并告知申诉人。
学生在申诉期内未提出申诉的,申诉处理委员会不再受理提出的申诉。
2.根据申诉人的申诉理由和申诉请求,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取原处分决定的原始材料,予以复查,对申诉人提出的新线索进行核实或查证,听取原处分经办人及相关领导、教师的意见,在条件许可下,采取公开听证的方式予以复查处理。
需要改变原处分决定的,由申诉处理委员会提交学校或相关部门重新研究决定。
3.申诉评议委员会于2015年9月1日起受理申诉工作。
2。
华师在线2016《教育法学》在线作业答案
判断题第1题 (2.0) 分在学校向学生提供生活服务(如学校向学生提供食宿)的过程中,学校与学生之间构成民事法律关系。
正确错误第2题 (2.0) 分学校是是教育法律关系中最重要的主体之一。
正确错误第3题 (2.0) 分学生的权利与义务是与其特定的身份和法律地位相对应的。
正确错误第4题 (2.0) 分法作为调整人的行为的社会规范,习惯、道德、宗教等社会规范完全相同。
正确错误第5题 (2.0) 分民办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作为民办学校的决策机构,行使民办学校的决策权。
正确错误第6题 (2.0) 分教师有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的教育教学权。
正确错误第7题 (2.0) 分教师应当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正确错误第8题 (2.0) 分教师有向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的权利。
正确错误第9题 (2.0) 分法人分为企业法人、机关、事业法人和社团法人。
正确错误第10题 (2.0) 分违法行为必须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包括积极的作为和消极的不作为。
正确错误第11题 (2.0) 分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中的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
正确错误第12题 (2.0) 分根据有关规定,中小学安全实行“一把手”负责制。
正确错误第13题 (2.0) 分规定学校的义务是保障学校相对一方特别是学生受教育权利和教师的合法权益的需要。
正确错误第14题 (2.0) 分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可以是社会组织,也可以是公民个人。
正确错误第15题 (2.0) 分民办学校的设立必须具备与其级别、类型相适应的教育教学活动的条件。
正确错误第16题 (2.0) 分教师申诉制度中的申诉人只能是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教师本人。
正确错误第17题 (2.0) 分在教育领域,学生具有双重法律身份:其一,国家公民;其二,正在接受教育的公民。
正确错误第18题 (2.0) 分我国现有教育法规定教师是公务员。
高中教师申诉制度
高中教师申诉制度
是指针对高中教师在工作中遇到问题或不公正待遇时,可以提出申诉并得到公正处理的机制和程序。
高中教师申诉制度的目的是保护教师的合法权益,并确保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通过建立申诉制度,可以起到以下作用:
1. 维护教师的权益:教师在工作中可能遇到各种问题,例如工资待遇不公、工作环境恶劣、人事任免不当等,申诉制度可以提供一个渠道,让教师有机会表达自己的诉求,维护自身权益。
2. 纠正错误和不公:申诉制度可以探讨和调查教师遭遇的问题,对于确实存在的错误和不公进行纠正和改进,确保教师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3. 提高工作满意度和效率:通过申诉制度,教师可以在遇到问题时得到及时解答和处理,提高工作满意度和效率,有助于教师更好地专注于教学工作。
高中教师申诉制度应明确具体的申诉程序和机构设置,申诉程序应该包括以下步骤:
1. 提出申诉:教师应当向指定的申诉机构提出申诉,并提供相关证据和材料。
2. 受理申诉:申诉机构应当对教师的申诉进行受理,并开展调查和核实工作。
3. 处理申诉:申诉机构应当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进行申诉处理,并给予申诉结果反馈。
4. 教师的权益保障:申诉机构应当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并确保申诉处理结果的公正性和公开性。
在建立高中教师申诉制度时,需要明确申诉机构的设置和职责,确保申诉机构具备独立、公正、中立的性质,以充分保障教师的权益。
同时,还需要对申诉制度进行宣传和培训,让教师充分了解和掌握申诉制度的相关内容和流程,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总之,高中教师申诉制度是维护教师权益、保障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制度安排,有助于促进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的发挥,提升整个教育系统的运行效能。
最新版2016年秋华师在线《教育法学》在线作业满分答案
与学生之间构成民事法律关系。 正确 错误
第2题 (2.0) 分 学校是是教育法律关系中最重要的主 体之一。 正确 错误
第3题 (2.0) 分 学生的权利与义务是与其特定的身份和法律地位 相对应的。
正确 错误
正确 错误
第10题 (2.0) 分 违法行为必须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包括积极的作为和消 极的不作为。
正确 错误
第11题 (2.0) 分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中的国有资产属于 国家所有。
正确 错误
第12题 (2.0) 分
3
根据有关规定,中小学安全实行“一把手 ”负责制。
正确 错误
第13题 (2.0) 分 规定学校的义务是保障学校相对一方特别是学生受教育权利和教师的合 法权益的需要。
正确 错误
第22题 (2.0) 分 教育法是伴随现代教育发展起来的,是现代国家一个重要 的立法领域。
正确 错误 第23题 (2.0) 分
6
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不是教育、管理和保护关系,而 是监护关系。
正确 错误
第24题 (2.0) 分 保护儿童、少年的合法权益,最重要的是保护他们的人身 、财产安全。
正确 错误
第14题 (2.0) 分 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可以是社会组织,也可以是 公民个人。
正确 错误
第15题 (2.0) 分 民办学校的设立必须具备与其级别、类型相适应的教育教学 活动的条件。
正确 错误
4
第16题 (2.0) 分 教师申诉制度中的申诉人只能是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 教师本人。
正确 错误 第17题 (2.0) 分 在教育领域,学生具有双重法律身份:其一,国家公民;其二,正在接 受教育的公民。
小学师生争议解决及申诉制度
小学师生争议解决及申诉制度1. 引言本文档旨在介绍小学师生争议解决及申诉制度。
小学教育是学生人生的重要阶段,师生之间的争议可能影响学生的和成长。
因此,建立一个有效的解决争议和申诉的制度对于维护师生关系的和谐至关重要。
2. 争议解决机制2.1 内部解决学校应建立一个内部争议解决机制,旨在促进师生之间的沟通和协商。
以下是一些可能的内部解决措施:- 学生可以向班主任或年级主任提出问题,并进行面对面的沟通。
- 学校应定期组织班会或家长会,提供一个平台让师生和家长一起讨论和解决问题。
- 学校可以成立一个专门的争议解决小组,由教师和学生代表组成,负责处理和调解争议。
2.2 外部解决如果争议无法在学校内部解决,可以考虑寻求外部帮助。
以下是一些可能的外部解决途径:- 学生或家长可以向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投诉,请求介入调解。
- 学生或家长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机构的帮助,了解他们的权益和可能的解决途径。
- 学生或家长可以向教育监督机构或相关协会举报学校的不当行为。
3. 申诉制度为了保障学生和家长的权益,学校应建立一个申诉制度,确保他们有权提出申诉并得到合理的处理。
以下是一些建议:- 学校应制定明确的申诉流程和时间限制,让学生和家长知道如何提出申诉和申诉的期限。
- 学校应设立一个专门的申诉委员会,由不同部门的代表组成,负责审理和处理申诉。
- 学校应及时回复申诉,并采取适当的措施解决问题。
4. 结论小学师生争议解决及申诉制度对于维护师生关系的和谐至关重要。
学校应建立一个内部解决机制,并提供适当的外部解决途径。
同时,学校还应建立一个申诉制度,确保学生和家长的权益得到保障。
这些措施将有助于解决师生之间的争议,促进学生的和成长。
处分学生的听证申诉和复议制度
处分学生的听证申诉和复议制度第一条为了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学生申诉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其它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生对学校做出的取消入学资格、退学处理或者纪律处分,可以向学校提出申诉。
学生对学校做出的申诉复查决定不服,可以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不服学校处理、处分决定的申诉。
学生认为学校或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或者其法定监护人可以与学校协商解决,也可以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第三条处理学生申诉,应当遵循合法、公开、公平、公正和便利学生申诉、纪律处分权与申诉审查权相分离的原则。
第四条学生应当成立学生申诉委员会,负责受理学生因对学校取消入学资格、退学处理或者纪律处分不服的申诉。
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应当由学校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组成。
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组成人员与学生申诉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学校法制工作机构负责处理学生申诉事项。
第五条学生对学校处理、处分决定不服,在接到学校处分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可以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对学生提出的申诉进行复查,并在学生接到书面申诉起15个工作日内,做出复查结论并告知申诉人。
需要改变处理、处分决定的,由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交学校重新研究决定。
第六条学生对学校申诉处理委员会做出的申诉复查决定不服,在接到学校复查决定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
学生在申诉期限内未提出申诉的,教育行政部门不再受理。
第七条依照本制度向教育行政部门提起申诉的学生为申诉人,做出原处理、处分决定的学校为被申诉人,受理学生申诉的教育行政部门为学生申诉机关。
受理申诉一般由学生本人提起,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申诉可以由其法定监护人带为提起。
申诉任何被申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申诉。
第八条学生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向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提出。
中学依法治校学生校内申诉办法范本
中学依法治校学生校内申诉办法范本一、总则为了保障中学学生在学校内享有合法权益,促进学校依法治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学生校内申诉办法。
二、申诉的主体1. 学生:指在中学注册并入学的学生。
2. 学生家长:指学生的法定监护人或委托代理人。
3. 学生代表:指经学生组织选举产生的代表,代表学生群体利益。
三、申诉的适用范围1. 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方面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学校的规章制度、课程安排、考试评价、学生评奖、晋级与毕业等。
2. 学校纪律管理方面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学生处分、处罚措施执行等。
3. 学校安全管理方面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安全设施、安全保卫、事故处理等。
四、申诉的程序1. 提出申诉:学生或其家长可以书面或口头方式提出申诉,申诉内容应明确具体,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2. 受理申诉:学校应在收到申诉后及时受理,并派定专人负责处理申诉事宜。
3. 调查核实:学校负责人或者受理申诉的专人应对申诉事项进行调查核实,可以听取申诉一方的陈述和申辩。
4. 提出处理建议:学校负责人或者受理申诉的专人应根据调查核实情况,提出处理建议,并书面通知申诉一方。
5. 处理决定:学校负责人根据处理建议,作出处理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诉一方。
6. 申诉结果的监督:学生代表可以对学校的处理决定提出监督申诉,学校应配合学生代表的监督工作。
五、申诉的权利保障1. 学生或其家长提出申诉,应得到学校的及时受理和处理回复。
2. 学生或其家长的申诉事项应严格保密,不得公开透露。
3. 学校负责人或受理申诉的专人在处理申诉中,应公正、公平、独立、客观地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决定。
4. 学生或其家长有权申诉处理决定是否合法、合规。
对于违法、违规处理的决定,学校应及时进行纠正,并给予合理的赔偿。
5. 学生代表对学校的处理决定有监督权,并可以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投诉。
六、申诉的监督与评估1. 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学生组织和监察机构可以对学校的申诉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提出改进建议。
炳荣中学教师申诉制度
炳荣中学教师申诉制度引言:在炳荣中学,教师是学校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为学生的教育提供了宝贵的知识和指导。
然而在教育工作中,教师有时也会面临各种问题和困境,需要寻求解决的途径。
为了保证教师合法权益,提高教学质量,炳荣中学制定并实行了教师申诉制度。
本文将详细介绍炳荣中学教师申诉制度的内容和实施方式。
一、背景介绍:教师申诉制度是指教师在教育工作中遇到问题时,可以向学校相关部门提出申诉请求,并得到相应的支持和解决。
该制度的实施旨在保护教师的合法权益,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建立健全的教育管理机制。
二、教师申诉的范围:教师申诉可以涉及教育教学的各个方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职称评定:教师认为自己在评定职称上存在不公平待遇时,可以提出申诉请求。
学校将成立专门的评议小组,对教师的申诉进行审查,并给予公正的评估和判决。
2. 工作环境:教师对工作环境不满意时,可以向学校提出申诉请求。
学校将派出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对问题进行解决,并确保教师的工作环境得到改善。
3. 教学资源:教师认为教学资源不足或分配不合理时,可以提出申诉请求。
学校将组织专门的会议,讨论并调配更合理的教学资源,以满足教师的需求。
4. 工资待遇:教师对工资待遇存在疑问或不满时,可以向学校提出申诉请求。
学校将严肃对待教师的诉求,确保工资待遇的公正和合理。
三、教师申诉的程序:教师提出申诉请求后,学校将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处理,以保证申诉工作的公正性和及时性:1. 申诉报告:教师应填写申诉报告,详细陈述自己的问题和要求,并附上相关证据材料。
申诉报告应明确指出教师的基本信息和联系方式,以便学校与教师及时沟通。
2. 申诉受理:学校将对教师的申诉请求进行受理,并给予书面回复。
回复中应明确表示学校对申诉事项的重视,并将详细说明后续处理的具体程序和时间安排。
3. 调查与取证:学校将会成立专门的调查小组,负责对教师的申诉事项进行调查和核实,并及时收集相关证据材料,以客观公正地评估申诉的合理性。
教育部关于印发《依法治教实施纲要(2016-2020年)》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印发《依法治教实施纲要(2016-202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16.01.07•【文号】教政法[2016]1号•【施行日期】2016.01.0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教育部关于印发《依法治教实施纲要(2016-2020年)》的通知教政法[2016]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的工作任务,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教,我部研究制定了《依法治教实施纲要(2016-2020年)》,现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本地区、本学校实际,认真组织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切实转变观念,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教育综合改革,加快构建政府依法行政、学校依法办学、教师依法执教、社会依法支持和参与教育治理的教育发展新格局,全面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各地和教育部直属高校贯彻落实《依法治教实施纲要(2016-2020年)》的情况,实践中形成的具有示范意义的典型和经验,请及时报我部政策法规司(法制办公室)。
教育部2016年1月7日依法治教实施纲要(2016-2020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
教育领域是全面依法治国系统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促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到2020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目标,制定本纲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依法维护人民受教育权益、维护教育领域的公平正义、保障教育秩序的安全稳定,为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小学教育环境中的申诉制度
小学教育环境中的申诉制度引言申诉制度在小学教育环境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它为学生、家长和教师提供了一个公正和透明的解决问题的途径。
本文将探讨小学教育环境中申诉制度的意义以及如何有效运作。
申诉制度的意义申诉制度的存在对于小学教育环境至关重要,它可以帮助解决以下问题:1. 公平公正:申诉制度确保了对学生、家长和教师的公平对待。
无论是学生对教师的行为不满,还是家长对学校的决策不满,他们都有权利通过申诉制度来解决问题。
2. 保护权益:通过申诉制度,学生和家长可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他们可以提出对于学校决策的异议,并在适当的情况下得到补偿或修正。
3. 教育质量提升:申诉制度为教师提供了一个机会,可以通过学生和家长的反馈来改善自己的教学方法和教育质量。
这有助于提高整个小学教育的水平。
申诉制度的运作为了确保申诉制度的有效运作,以下几点是必要的:1. 透明公开:学校应该确保申诉制度的规定对于学生、家长和教师是透明公开的。
制度中的流程、申诉渠道以及处理方式应该清晰明了,以便所有相关人员都能理解和遵守。
2. 快速高效:申诉制度应该设立相应的时间限制,以确保问题能够及时解决。
学校应该设立专门的机构或委员会负责处理申诉,并给予他们足够的权力和资源来解决问题。
3. 公正独立:申诉机构应该独立于学校的其他部门,并由公正和中立的人员组成。
他们应该对申诉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估,并做出合理的决策。
4. 反馈机制:申诉制度应该设立反馈机制,及时告知申诉方关于申诉进展和结果的情况。
这有助于增加透明度,并让申诉方感受到他们的声音被听到和重视。
结论小学教育环境中的申诉制度对于维护公平公正、保护权益以及提升教育质量都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确保申诉制度的有效运作,学校应该制定清晰的规定并设立相应的机构,以便所有相关人员都能通过申诉制度解决问题。
高中教师申诉制度范本(2篇)
高中教师申诉制度范本尊敬的教委领导:您好!我是某中学的一名高中教师,非常荣幸能有机会向您提出申诉。
我希望通过这封信,对学校当前的某项政策进行反馈,并表达我个人的观点与建议。
首先,我要强调的是,我对学校的教学改革和发展非常支持。
我深知教育改革的需求和重要性,也积极践行着学校的教学理念。
然而,我认为学校在制定和执行某项政策时,应更加关注教师的具体情况和需求,以实现教学质量的提升和教师的专业发展。
具体来说,我对学校现行的考核制度提出了一些疑虑。
我们目前的考核制度主要依赖于学生的考试成绩,对于教师而言,只要学生的成绩达到一定标准,就能通过审核。
然而,这种考核方式忽略了许多教师的其他教学成果和所付出的努力。
我认为,学校应该更加重视教师的教学实践和教育质量,而不只是关注学生的考试成绩。
毕竟,教师的工作不仅仅是传授知识,更是塑造学生的品德和培养他们的创新思维能力。
因此,学校可以通过多种方式来评估教师的表现,包括教学实践报告、学生评价、试题的质量和教案的设计等。
另外,我认为学校应当建立一个更加公平和透明的考核制度。
当前的考核体系存在一些不合理之处,例如,评委的选择过于主观,评分标准不够明确。
我希望学校能够对这些问题进行认真的反思和改进,以确保每位教师都能在公平的环境中接受评估。
此外,我希望学校能够提供更多专业发展的机会和资源,以帮助教师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
教师需要不断学习和更新自己的知识,以适应新时代的教育需求。
这包括参加培训课程、参与教研活动、进行学术研究等。
我相信,通过不断提升教师的专业能力,学校的整体教学水平也会得到提高。
总之,我希望学校能够重视教师的意见和建议,关注教师的需求和专业发展。
教师是教育事业的中坚力量,他们的声音应该被听到,并且在制定相关政策时得到充分的考虑。
我相信,通过与教师的积极沟通和合作,学校能够建立起更加科学合理的考核制度,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实现教育的优质发展。
最后,我衷心感谢您能够花费宝贵的时间阅读我的申诉信。
华侨大学学生申诉管理规定
华侨大学学生申诉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生校内申诉制度,保证学校对学生取消入学资格、退学处理或者违纪处分的客观、公正,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申诉,是指学生对学校作出的取消入学资格、退学处理或者违纪处分的决定等(以下简称处理决定)有异议,并且提出改变处理决定的要求。
第二章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第三条学校成立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申诉处理委员会),负责处理学生的申诉。
第四条申诉处理委员会由13人组成,分管学生工作和本科、研究生教学工作的校领导分别担任正、副主任委员,校长办公室、法律事务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处、研究生院、纪检监察办公室负责人各1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各2人担任委员。
第五条申诉处理委员会对学生申诉作出决定时,必须有二分之一以上的成员到会参加,申诉处理决定必须经半数以上的到会成员表决同意。
第六条学生申诉的受理部门是校长办公室。
第三章学生申诉的处理第七条学生申诉,须在收到处理决定书或者公告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申诉申请书。
第八条申诉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诉人的姓名、班级、学号、联系方式(包括电话、通信地址)及其它基本情况,申诉的事项、理由及诉求,提出申诉的日期等内容,并且附上学校处理决定书复印件。
第九条校长办公室负责对申诉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在接到申诉申请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不受理”或者“申诉材料不齐备,限期补正”的决定并且告知申诉人。
被告知“申诉材料不齐备,限期补正”的申诉人,应当在被告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补正相关材料。
无正当理由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诉权利。
作出“不受理”决定的,应明确说明理由。
第十条对受理的申诉,校长办公室应当在接到申诉申请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启动申诉的处理程序。
申诉处理委员会应当在接到申诉申请书之日起15日内作出对申诉的处理决定。
涉及情况复杂的申诉事项,经申诉处理委员会主任同意,可以延长15日。
学员投诉受理制度范本
学员投诉受理制度范本一、背景介绍学员投诉是教育机构不可避免的一种情况。
为了确保学员的合法权益、维护教育机构的声誉以及促进教学质量的持续改进,本机构特制定了学员投诉受理制度,确保对学员投诉进行及时、公正、有效的处理。
二、投诉受理流程1. 投诉受理的渠道及方式学员投诉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和方式进行受理:(1)书面投诉:学员可以书面向教务办公室提出投诉,投诉内容应包括投诉人的基本信息、投诉原因、时间、地点等详细情况。
(2)面谈投诉:学员可以直接向教务办公室的投诉专员提出面谈投诉请求,投诉专员会安排时间与学员进行面谈。
2. 投诉受理流程(1)投诉登记:接到学员投诉后,投诉专员会立即进行投诉登记,询问学员的基本信息和投诉内容,并提供投诉登记单。
(2)初步调查:投诉专员会根据学员提供的投诉内容,进行初步调查,了解事情的经过和涉及的人员,并保护学员投诉的隐私。
(3)证据收集:如有必要,投诉专员会收集相关证据,如视频、照片、聊天记录等,以便进一步调查。
(4)沟通协商:投诉不涉及教师纪律问题的,投诉专员会与学员进行沟通,协商解决办法,并在规定时间内反馈给学员。
(5)调查核实:投诉涉及教师纪律问题的,投诉专员会成立调查小组,对涉及人员进行调查核实,保证调查的公正和客观性。
(6)处理结果:投诉专员会根据调查结果给予相应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学员。
三、受理原则1. 公正性原则:学员投诉受理过程中充分尊重学员的权益,保证公正和客观。
2. 高效性原则:投诉受理应及时进行,不得拖延,合理控制整个受理过程的时间,以确保学员合理的解决诉求。
3. 保密性原则:学员投诉的个人信息应保密,不得对外公开,避免给投诉人造成不必要的困扰和打击。
四、受理机构及人员权限1. 学员投诉受理组织架构学员投诉受理由教务办公室设立投诉受理专员,负责学员投诉的受理、调查核实和处理等工作。
2. 投诉专员的权限(1)接受学员投诉并进行投诉登记。
(2)进行初步调查,并保护学员投诉的隐私。
师生申诉制度
师生申诉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等法律、法规关于保护学校师生合法权益的规定,为维护广大师生的合法权益,结合我校教育行政执法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申诉人、被申诉人1、校内申诉的申诉人是学校在职及退休的教师、职员、工人、学生。
2、校内申诉的被申诉人主要是学校所设的校长室及办公室、进修处、教研室、电教馆、教科室、学生处等相关职能机构。
二、申诉范围1、认为学校及其有关部门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的师生合法权益的;2、认为学校及其有关部门对有关事项作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
三、受理机构1、学校成立校内申诉委员会,校内申诉委员会也是学校处理校内教师和学生申诉的决策机构,由校长室、党支部,学校工会、学校团委、民进党派等组织委派代表组成。
其成员可接受申诉人提出的书面申诉。
2、校内申诉委员会下设师生员工申诉办公室,作为申诉委员会的职能部门负责受理师生员工书面申诉或口头申诉。
3、申诉受理机构是学校管理机构。
四、申诉程序1、申请。
申诉人可以书面提出申诉,也可以口头提出申诉。
(1)书面提出申请应当写明:申诉人的基本情况(有委托代理的,应写明代理人的有关情况);被申诉人的基本情况;申请要求:申述理由;提出申诉时间:其他相关情况。
(2)口头提出申请的,受理机构应当当场记录申诉人的基本情况,申诉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等,并由申诉人签名。
2、审查受理.(1)师生申诉办公室在接到申诉后,应当在5日内进行审查。
(2)对符合申诉条件的,应当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诉人和被申诉人;对不符合申诉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诉人;对不属于学校及其有关部门管辖范围的申诉事项,负责移送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并及时告知申诉人。
3、调查取证。
(1)学校申诉办公室接到师生申诉材料后.组成三人以上的调查组,对申诉的内容进行调查核实,并作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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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路中心小学教师、学生申诉制度
第一条:为依法维护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干部依法治校、教师依法执教,广大师生依法规范行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六条及教育法律法规的其他相关条款,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学校有关部门未调查处理的事件,应书面要求学校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对学校有关部门的调查处理存有异议,或认为有关部门故意拖延,可以向学校申诉。
第三条:凡认为下列合法权益受到学校或其他人员侵犯的,均在申诉范围内:
1、认为学校或他人侵犯了自己《宪法》规定的公民人身权、财产权;
2、认为学校或他人侵犯了自己《宪法》规定的荣誉权、名誉权、隐私权;
3、认为学校或他人侵犯了自己《教育法》《义务教育法》规定的学生权益和民主权利;
4、认为学校或他人侵犯了自己《教师法》规定的教师权益和民主权利;
5、认为学校或他人侵犯了自己的其他合法权利;
第四条:信访工作领导办公室由学校党政领导、工会主席、德育处、校办负责同志等组成,由书记担任组长。
处理申诉的常设机构为校务委员会。
必要时,可召开党委会、教代会受理。
第五条:教师、学生或其近亲属在应当知道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30天内向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法津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诉申请书要写明申诉人自然状况,被申诉的事实、理由,提出申诉的日期等,申请书一式三份。
第六条:校务会议在接到申诉申请书5日内做出是否处理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校务会议在讨论、审核后,认为申诉理由成立的,依法做出维权处理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认为申诉理由不成立或不符合法律有关规定的,应及时书面通知申诉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第七条: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也有权提出回避申请。
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
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3、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的。
第八条:校务会议应当在接到申诉申请书决定受理的三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第九条:校务会议在受理申诉案件后,应当对申诉内容进行全面调查核实并做笔录,并交申诉当事人核对无误后签字或盖章。
第十条:校务会议在处理申诉案件过程中,如果当事人自愿,可以主持调解,达成协议的,与处理决定书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校务会议对受理的申诉案件,可做出如下处理决定:
1、被申诉人的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未对申诉人的合法权益构成侵犯的,驳回申诉请求。
2、被申诉人不履行法律或规章规定的职责,对申诉人的合法权益构成侵犯的,责令其限期改正。
3、被申诉人的行为违反法律或规章对申诉人的合法权益构成侵犯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或适当的行政处分。
第十二条校务会议做出申诉处理决定,应当制作申诉处理决定书,校长署名,并加盖公章。
第十三条申诉处理决定书送达申诉当事人,申诉当事人对申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申诉处理决定书十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上级行政机关提出申诉,逾期未提出申诉的,申诉处理决定书即发生效力。
惠济区大河路中心小学
2016.2
教师、学生申诉程序
为维护广大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关于保护教师、学生合法权益的规定,学校制定本程序。
一、申诉人、被申诉人
1、校内申诉人可以是是教师或学生。
2、校内教师、学生申诉的被申诉人是学校部门或学校。
二、申诉范围
1、认为学校或他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2、对学校有关部门或学校作出的处理不服的。
三、受理机构
1、学校建立校内申诉处理委员会,申诉处理委员会由学校领导、工会、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教代会代表组成。
2、学校德育处负责受理学生申述事项,校办室负责受理教师申诉事项。
四、申诉程序
校内教师、学生申诉,应当遵循下列程序办理:
1、申诉的提出。
以书面形式向学校德育处、校办室提出。
申诉书的内容主要包括:申诉人的基本情况、申诉请求、申诉理由及相关证据等。
2、申诉的受理。
学校德育处、校办室接到学生、教师申诉后进行登记,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对于不予受理的学生、教师申诉,应当制作《不予受理申诉通知书》并送达申诉人。
3、申诉的审查。
(1)听取申诉人陈述并制作笔录;
(2)听取原处理机构负责人员就有关问题做出的说明并制作笔录;
(3)调查有关证人并制作笔录;
(4)查询、分析依据,收集有关证据;
(5)提请申诉处理委员会会议研究做出决议,制作会议记录和纪要。
4、做出复查结论。
学校德育处、校办室自接到学生、教师申诉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根据申诉处理委员会决定,制作《申诉复查决定书》,报主管领导审批后,以学校申诉处理委员会名义书面通知申诉人,请申诉人签字留存校办归档。
5、申诉决定最后一行:应明确告知申诉人,如对复查决定有异议,可以自接到学校复查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教育行政部门提起书面申诉。
6、申诉复查结论做出改变原处理决定的,以申诉处理委员会名义提请学校有关部门重新做出决定,并在原处理决定公布范围内重新公布,复查决定生效。
惠济区大河路中心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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