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部分无效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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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确认部分无效

劳动合同确认部分无效

劳动合同确认部分无效一、引言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文件,是劳动权益保障的基础。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劳动合同存在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情形,这给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带来了诸多困扰。

本文旨在探讨劳动合同确认部分无效的相关问题,以便为劳动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参考。

二、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情形1. 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劳动合同的部分内容如果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这部分内容是无效的。

例如,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缴纳保证金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如果劳动合同中约定了此类内容,那么这部分约定是无效的。

2. 违背公序良俗劳动合同的部分内容如果违背了公序良俗,那么这部分内容是无效的。

例如,劳动合同中约定了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支付任何赔偿,这显然违背了公序良俗,因此这部分内容是无效的。

3. 免除用人单位法定责任劳动合同的部分内容如果免除了用人单位的法定责任,那么这部分内容是无效的。

例如,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如果劳动合同中约定了用人单位不需要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那么这部分内容是无效的。

4. 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合同的部分内容如果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那么这部分内容是无效的。

例如,劳动合同中约定了用人单位可以随意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这显然损害了劳动者的权益,因此这部分内容是无效的。

三、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确认程序1. 劳动者主张当劳动者认为劳动合同的部分内容无效时,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主张。

用人单位应当在收到主张后一个月内对劳动合同的有效性进行确认,并书面答复劳动者。

2.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如果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的有效性有异议,或者在规定时间内未作出答复,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在收到申请后一个月内作出裁决。

3. 人民法院诉讼如果劳动者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调解决定不服,或者用人单位不执行调解决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是指劳动合同中的某些条款或者内容不符合法律规定,因此被视为无效。

这种情况在实际工作中并不少见,给员工和用人单位带来了许多困扰。

本文将从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概念、原因、法律后果以及应对措施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概念劳动合同部分无效是指劳动合同中的某些条款或者内容不符合法律规定,导致这些条款或者内容自始不产生法律效力。

换句话说,即使双方当事人签订了劳动合同,但如果合同中存在违法条款,这些条款仍然被视为无效。

二、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原因1. 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劳动合同中的条款如果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这些条款就属于无效条款。

例如,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如果劳动合同中约定了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待遇,那么这部分内容就属于无效。

2. 违背公序良俗劳动合同中的条款如果违背了公序良俗,也可能会被视为无效。

例如,劳动合同中约定了禁止员工结婚的条款,显然违反了社会公序良俗,因此这部分内容无效。

3. 免除用人单位法定责任劳动合同中的条款如果免除了用人单位的法定责任,那么这部分内容也属于无效。

例如,劳动合同中约定了用人单位在发生工伤事故时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条款,这显然是免除用人单位法定责任,因此这部分内容无效。

4. 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劳动合同中的条款如果损害了国家、社会公共利益,也可能会被视为无效。

例如,劳动合同中约定了泄露国家机密的条款,显然损害了国家利益,因此这部分内容无效。

三、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法律后果1. 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效力劳动合同部分无效并不意味着整个劳动合同都无效。

除非无效条款是劳动合同的主要部分,否则其他条款仍然有效。

2. 员工权益受保护即使劳动合同中存在部分无效条款,员工的合法权益仍然受到法律保护。

用人单位不得以此为由侵犯员工权益。

3. 用人单位需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劳动合同部分无效是由于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导致的,那么用人单位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合同无效情形】劳动合同无效的处理及其后果

【合同无效情形】劳动合同无效的处理及其后果

【合同无效情形】劳动合同无效的处理及其后果劳动合同因不符合法律规定而被认定为无效(包括劳动合同部分无效和劳动合同全部无效)的,有可能产生以下两种后果:一是劳动合同的解除;二是赔偿责任的承担。

一、劳动合同无效的认定:劳动合同无效的认定主要依据法律的规定,根据《劳动法》第十八条和《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劳动者或用人单位没有权利单方决定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二、劳动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一款第五项、第39条第五项以及第46条第一项规定,如果是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劳动合同无效(这里指全部无效的情形)的,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责任在于劳动者方面,用人单位也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向劳动者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另,《劳动合同法》第86条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被确认无效而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27条规定,“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劳动合同法》第28条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1、建筑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进行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及后果

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及后果

劳动合同⽆效的情形及后果合同⽆效分为合同全部⽆效和部分⽆效两种情况,⽆论是全部⽆效,还是部分⽆效,⽆效的合同从订⽴的时候起,就不具有法律效⼒。

劳动合同同样如此。

我国劳动法律针对劳动合同的⽆效的情况规定了不尽相同的法律后果。

下⾯就让店铺⼩编带领⼤家⼀起来了解⼀下。

⼀、劳动合同⽆效的情形及后果1、劳动合同全部⽆效(1)劳动关系归于消灭。

劳动合同的订⽴违背了当事⼈⼀⽅或双⽅的真实意思,或者违反了法律、⾏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这样的劳动合同被认定为全部⽆效的情况下,双⽅当事⼈之间的劳动关系⾃然归于消灭。

(2)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单位应⽀付报酬。

劳动合同被确认⽆效,⽆论是哪⼀⽅的过错,只要劳动者已经付出劳动的,⽤⼈单位就应当向劳动者⽀付劳动报酬,但是劳动者与⽤⼈单位恶意串通,共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合法权益的除外。

劳动报酬的数额,可以参考⽤⼈单位相同或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单位⽆相同或相近岗位的,按照本单位职⼯平均⼯资确定。

如果⽤⼈单位与劳动者在合同中约定了⼯资条款的,除⼯资条款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双⽅当事⼈恶意串通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外,只要当事⼈约定的⼯资条款是双⽅真实意思的体现,劳动报酬的数额可以按照双⽅约定的条款确定。

(3)有过错的⼀⽅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被确认⽆效,给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单位为劳动者提供合同被确认⽆效以前的各项福利待遇。

如果⽤⼈单位对劳动合同⽆效有过错的,⽤⼈单位应当向劳动者依法提供劳动合同被确认⽆效以前的各项福利待遇,包括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等,但是劳动合同因主体不适格⽽⽆效的除外。

如果劳动合同⽆效是因为劳动者的原因,⽤⼈单位则⽆须向劳动者提供各项福利待遇。

2、劳动合同部分⽆效劳动合同部分⽆效是指劳动合同的部分条款虽然被确认⽆效,但并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

在部分⽆效的劳动合同中,⽆效条款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对双⽅当事⼈仍有约束⼒。

劳动合同无效案例

劳动合同无效案例

劳动合同无效案例分析一、案例概述案例背景:李某,男,1985年5月出生,江苏省南京市人。

2016年7月,李某通过人才市场招聘,进入南京市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软件工程师。

双方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李某的月工资为8000元。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李某发现公司的经营状况不佳,员工工资经常拖欠,且公司未依法为李某缴纳社会保险费。

李某感到权益受到侵害,于是向公司提出辞职,并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以及补缴社会保险费。

公司拒绝支付,理由是李某在工作中存在严重失职,导致公司损失严重。

公司据此认定劳动合同无效,拒绝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案例分析:1. 劳动合同的无效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有以下无效情形:(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在本案中,公司未能依法为李某缴纳社会保险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强制性规定,因此,公司提出的劳动合同无效的理由成立。

2. 劳动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因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八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在本案中,虽然劳动合同被确认部分无效,但李某在合同期间的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权利仍应得到保障。

公司未依法为李某缴纳社会保险费,导致合同无效,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 劳动者的权益保护在本案中,李某在发现公司未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后,提出了辞职并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以及补缴社会保险费。

这体现了劳动者对自身权益的维护。

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情形有哪些一、引言劳动合同是员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一种合同,其目的是相互约束双方,确保劳动者享有应得的权利和利益,并为用人单位创造利润。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各种原因,劳动合同可能会出现无效或部分无效的情况。

这种情况往往给双方造成很多麻烦。

因此,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应特别注意避免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情况出现。

本文将从法律的角度探讨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的情形。

二、劳动合同无效1、超出法定时限据《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不能超过三年。

如果超过三年,那么这份劳动合同就是无效的。

此外,如果用人单位以非常形式威胁劳动者,强制要求其签订超期劳动合同,也是无效的。

2、违反法律、法规任何合同都必须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则就是无效的。

如果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求劳动者违反法律、法规或违反公序良俗的,那么这份劳动合同就是无效的。

3、无签订书面合同《劳动法》规定:任何用人单位都应当与劳动者在书面形式下订立劳动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那么这份劳动合同就是无效的。

4、强制签订劳动合同任何用人单位都不得以非常形式强迫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以威胁、恐吓、胁迫等非常手段强制劳动者签订,那么这份劳动合同就是无效的。

5、双方协商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必须保证双方平等协商。

如果用人单位在不平等的情况下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提起申诉,请求撤销该劳动合同,或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6、无法履行合同如果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用人单位无法履行已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提起申诉,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三、劳动合同部分无效除了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外,还存在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情形,这种情况下,虽然劳动合同仍然有效,但是其中某些条款是无效的。

1、不合理的合同内容合同的内容必须合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

第六讲劳动合同的无效

第六讲劳动合同的无效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 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 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 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 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解释: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 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其关键词在“与 劳动合同直接相关”, 由此可见,劳动者 的告知义务是附条件的,目的是为了保护 劳动者的就业平等权和隐私权。

对于告知的事项,尤其是哪些属于“与劳 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可以参考 《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第八条的规定: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应当向劳动者书 面公布与劳动合同有关的工作内容、岗位 要求、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社会保险、 劳动条件和规章制度等;劳动合同订立前, 应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就 业现状、健康状况等情况,提供自己的居 民身份、学历、工作经历、职业技能,不影响 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二十八条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 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 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 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确定。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六条 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二十六 条规定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

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 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 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解释:所谓“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一般包 括劳动者的居民户口、档案、身份证、暂住证、 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能证书、职称评定证书 等证件。所谓“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 者收取财物”,一般包括保证金、抵押金、集资、 风险基金、风险金、押金、培训费、服装费、电 脑费、纪律违约金等任何形式的费用。

劳动合同的无效

劳动合同的无效

劳动合同的无效劳动合同的无效11、试用期任意辞退员工北京某投资公司(甲方)与赵某(乙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需要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该合同期限为__年6月至20__年6月,试用期为3个月。

__年8月,公司认为赵某没有完成工作任务,遂以“不符合岗位要求”为由将其辞退。

此后,赵某提起仲裁,要求公司撤销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

仲裁委认为,公司未提供具体事实依据,系违法解除,遂依法裁决双方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最终经过调解,公司支付赵某工资和赔偿款共计10万余元,双方解除劳动关系。

点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的规定,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但是,在本案中,将“不符合录用条件”扩大解释为“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做法是不对的。

在现实中,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将针对与本岗位有关的录用条件向劳动者进行明示,在劳动签字确认后,才能将其作为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进行考核的标准,以确定其是否符合录用条件。

如果用人单位发现劳动者在试用期间确实“不符合录用条件”时,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仅仅认为劳动者工作能力不符合要求,用人单位仍需要对劳动者经过培训、调岗,劳动者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

2、不允许员工自由离职北京某机械公司(甲方)与孙某(乙方)在劳动合同约定:“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乙方未能与甲方协商一致的,乙方应当坚持工作,继续履行本合同。

”该合同期限为__年1月至20__年1月。

__年1月,孙某因公司拖欠其工资,遂向公司递交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要求公司开具离职证明并办理社保转移手续,而公司以孙某提前解约为由,要求孙某必须赔偿公司违约金1万元,才可以为其开具离职证明。

孙某不得已而提起仲裁,仲裁委裁决公司在规定时间内为孙某出具离职证明,并协助其办理社保转移手续,并且对公司进行了批评教育。

劳动合同无效的三种情形

劳动合同无效的三种情形

劳动合同无效的三种情形劳动合同无效,是指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定条件,不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效果。

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是否有效,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其他任何部门或者个人都无权认定劳动合同无效。

今天,我带大家了解下会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导致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主要有三种情形: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的:按照法律规定,这种情形下导致劳动合同无效主要是以下这几种情况:(一)在没有履行能力的情况下,签订合同。

主要指法律规定部分岗位需要劳动者经过专门培训,并且已经取得资格证书,但是劳动者虚假的资格证书,并且签订劳动合同。

(二)行为人负有义务向他方如实告知某种真实情况而故意不告知的。

如单位虚假承诺优厚的劳动条件,劳动者本身存在疾病,不得从事某些行业,但并未如实告知的等。

(三)采用胁迫、乘人之危的手段,以损害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强迫对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或者逼迫劳动者在合同期满后续签劳动合同。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的权利的:按照法律规定,这种情形下导致劳动合同无效主要是以下这几种情况:(一)用人单位制定霸王条款,违反劳动安全保护制度。

主要是约定劳动者自行负责工伤、职业病等,免除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的。

(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权利义务显失公平的劳动合同其中包括约定无偿劳动,或者约定巨额违约金的,来限制劳动者流动的,又或者是约定不对价的竞业禁止条件。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按照法律规定,这种情形下导致劳动合同无效主要是以下这几种情况:(一)订立劳动合同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法律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一方必须是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公民,企业与未满十六周年的未成年人订立的劳动合同就是无效的劳动合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劳动合同的内容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加班不支付加班工资,支付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约定工作时间超过法律规定,损害劳动者正常休息休假;又或者规定合同期内职工不准恋爱、结婚、生育的。

劳动合同的无效参考文献

劳动合同的无效参考文献

劳动合同的无效问题一直是劳动法学界的热点话题。

本文将从劳动合同的无效定义、无效劳动合同的类型、劳动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以及如何处理无效劳动合同四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劳动合同的无效定义劳动合同的无效,是指劳动合同在订立时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的情形,或者劳动合同的内容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导致劳动合同不具备法律效力。

劳动合同的无效分为全部无效和部分无效。

全部无效是指劳动合同自订立之日起就不具有法律效力;部分无效是指劳动合同的部分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但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

二、无效劳动合同的类型1. 主体不合格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当事人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条件,如劳动者未满16周岁、用人单位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等。

2. 内容违法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内容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涉及卖淫、嫖娼、赌博等非法活动。

3. 形式不合法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终止等程序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4. 强迫、威胁、欺诈、隐瞒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订立过程中,一方使用强迫、威胁、欺诈、隐瞒等手段,迫使对方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

5. 违反公序良俗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内容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等公序良俗。

三、劳动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1. 劳动合同全部无效的法律后果:劳动合同自订立之日起就不具有法律效力,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并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赔偿因劳动合同无效所造成的损失。

2.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法律后果:劳动合同的部分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但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

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改正无效部分,并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赔偿因劳动合同部分无效所造成的损失。

四、如何处理无效劳动合同1. 确认劳动合同无效:当劳动合同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发现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可以请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劳动合同无效。

2. 请求劳动报酬: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

无效劳动合同专题

无效劳动合同专题

无效劳动合同专题一、专题界定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约束力。

这一专题要紧围绕无效劳动合同的特征、无效劳动合同确实认、无效劳动合同引起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权利义务关系,及其相应的后果的担负,结合国家相关和案例给予了解释和讲明。

二、名词解释1.无效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由于缺少有效要件而全部或局部不具有效力。

它包括全部无效的劳动合同和局部无效的劳动合同。

2.显失公平的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一方在紧迫或缺乏经验的情况下而订立的、要是履行对其有重大不利的劳动合同。

3.胁迫是指一方当事人向对方当事人表示施加危害,使其发生惧怕,并基于这种种惧怕而做出的违反真实意思表示的行为。

胁迫的行为包括许多种,如暴力、语言威胁或条件威胁等。

三、案例分析案例1没盖公章的劳动合同就无效吗【案例】杜小姐在某公司做文秘工作一年多了,最近在工作中出了几次过失,让总经理特不不满足。

因此,公司决定解除她的劳动合同。

杜小姐对此不服,提起了劳动争议仲裁。

仲裁机构在审查公司与杜小姐签订的劳动合同时发现,公司在这份劳动合同上,没有加盖公司公章,也没有合同鉴证机关的鉴证,公司这方只有一个法人代表的个人签字。

有人认为,劳动合同上没有加盖公司的公章,本身就不符合订立合同的形式要件,再加上又没有通过鉴证,因此这份劳动合同无效。

对此杜小姐讲:“第一,我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尽管没有加盖公章,但有法人代表的亲笔签名,这就表示公司认可该合同,如何能讲是无效合同呢?第二,这份合同尽管没通过鉴证机关审查鉴证,但合同条款中并没有违法和不公正的内容。

因此,不能认定是无效劳动合同。

〞【评析】依据,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应该在劳动合同上签章。

即由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本案中的公司在劳动合同上没有加盖公司的公章是不符合劳动定的,但那个咨询题的出现要紧是由公司的过错造成的,公司应当担负要紧责任。

因此,尽管合同未加盖公章,但毕竟有法人代表的签名,法人代表有权代表公司订立合同。

解读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部分的规定

解读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部分的规定

解读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部分的规定栏目:劳动合同法释义关键词:解读劳动合同劳动者约定单位用人规定企业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解释】本条是关于劳动合同部分的规定。

无效的合同可分部分无效合同和全部无效的合同。

部分无效合同是指有些合同条款虽然违反法律规定,但并不影响其他条款效力的合同。

有些劳动合同就内容看,不是全部无效,而是部分无效,即劳动合同中的某一部分条款不发生法律效力。

在部分无效的劳动合同中,无效条款如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对双方当事人有约束力。

两层意思:1、如果认定合同的某些条款无效,该部分内容与合同的其他内容相比较,应当是相对独立的,该部分与合同的其他部分具有可分性,也就是本条所说的,合同无效部分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

如果部分无效的条款与其他条款具有不可分性,或者当事人约定某合同条款为合同成立生效的必要条款,那么该合同的部分无效就会导致整个合同的无效,而不能确认该部分无效时,另一部分合同内容又保持其效力。

2、如果合同的目的是违法的,或者根据诚实信用和公平原则,剩余部分的合同内容的效力对当事人已没有任何意义或者不公平合理的,合同应全部确认为无效。

部分无效的劳动合同通常表现为,如未经批准不得辞职;加班不给加班费;工作受伤自己负责。

等等。

劳动合同是否有效,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其他任何部门或者个人都无权认定无效劳动合同。

在司法实践中,不能任意扩大无效或者部分劳动合同的范围,特别要防止用人单位利用这一条款恶意解雇劳动者。

如劳动者在应聘时隐瞒了一些事实,向用人单位提供了不实的个人资料等,认定时就有个度的问题,劳动者实际能力行就可以了,不能算作无效甚至部分无效都构不成。

实践中大部分情况是部分无效,如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的权利的劳动合同中的大多数。

司法实践中,部分无效劳动合同无效条件消失的,应当按照合同有效处理,尽量促使劳动合同继续履行,维护劳动者的权益。

《劳动合同的无效》课件

《劳动合同的无效》课件

案例二:违反公序良俗的劳动合同无效案例
总结词
违反公序良俗的劳动合同无效
详细描述
此案例强调了当劳动合同的内容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序良俗时,该合同也将被认定为无效。例如, 合同中存在歧视性条款或违反职业道德的内容。
案例三
总结词
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劳动合同无效
详细描述
此案例探讨了当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意思表示不真 实,例如存在欺诈、胁迫等行为,该合同将被认定为无效。 此外,如果双方当事人对合同条款存在重大误解,该合同也 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02
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 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
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劳动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
自始没有法律约束 力
劳动者无需履行
追缴已得利益
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原因
01 02 03 04
真实意愿的表达 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意思表示不真实,如受欺诈、胁迫或误
解合同内容。 劳动合同的内容显失公平,如工资待遇过低、工作时间过长等。
双方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存在重大分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03
劳动合同无效的确认
确认的主体
劳动行政部门
其他法律责任 根据具体情况,还可能涉及到其 他法律责任,如刑事责任等。
赔偿责任 因劳动合同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失 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具体赔 偿责任的范围和标准应根据实际 情况和法律规定确定。
追缴所得 对于因劳动合同无效而取得的财 产,应当予以追缴,返还给受损 方。

全部无效和部分无效劳动合同的确认

全部无效和部分无效劳动合同的确认

全部无效和部分无效劳动合同的确认我国《劳动法》第18条规定,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关于这一规定该怎么解释呢?我告诉你。

所谓劳动合同全部无效,是指劳动合同的基础性条款或主要部分不符合法定有效条件,劳动合同全部条款均不能发生法律约束力的情形。

这里所说的“基础性条款”是指劳动合同应具备有效的最基本条件条款。

如主体条款,如果劳动合同主体一方或双方不具有劳动合同主体资格,则劳动合同全部无效。

这里所说的“主要部分”是指劳动合同的某些对其他部分有实质性影响的条款,如劳动合同的内容违反法律保护妇女规定,安排妇女从事禁忌劳动的,劳动合同也全部无效;如果法律限制某些岗位、工种招用某种劳动者,而劳动合同违反这些规定,所订劳动合同亦全部无效。

一、何谓无效劳动合同无效劳动合同是指所订立的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定条件,不能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后果的劳动合同。

其特征是:1、无效劳动合同欠缺劳动合同的有效要件。

2、无效劳动合同不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约束力。

但是,无效劳动合同作为法律事实的一种,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责任问题,即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当事人基于过错而对他方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问题。

我国《劳动法》第18条的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2、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违法的劳动合同有两种表现:一是合同与法律的禁止性规范或强行性规范相抵触,如雇用某人为赌场保镖;二是合同当事人滥用法律、行政法规的授权性或任意性规定达到规避法律规范的目的,如利用合法的合同形式来实现违法的目的。

二、受欺诈而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捏造虚伪情况,或者歪曲、掩盖真实情况,使对方陷入错误认识而与之签订劳动合同。

在以下情形下构成受欺诈而订立的劳动合同:1、欺诈一方必须是故意。

即明知可能引起对方陷入错误而希望这种结果发生以达到与之签约的目的。

处理无效劳动合同

处理无效劳动合同

处理无效劳动合同一、识别无效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以下劳动合同属于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四)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五)劳动合同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其他情形。

二、处理无效劳动合同的方法(一)撤销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订立过程中,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劳动合同。

被撤销的劳动合同自始无效,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二)确认劳动合同无效: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劳动合同无效。

(三)部分无效劳动合同的处理: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劳动合同被确认部分无效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或者修改劳动合同的相关条款。

三、处理无效劳动合同的程序(一)提出请求:劳动者认为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提出请求。

请求应当书面提出,并说明请求的事由和理由。

(二)调查取证: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收到劳动者关于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请求后,应当进行调查取证。

必要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相关证据。

(三)审理裁决: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裁决。

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复议。

(四)执行裁决: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应当根据裁决支付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补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劳动合同法26条

劳动合同法26条

劳动合同法26条篇一:《劳动合同法》第26条劳动合同无效《劳动合同法》第26条劳动合同无效时间:XX-04-22 21:31来源:未知作者:胡燕来律师所属栏目:劳动合同法点击: 689次《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劳动合同无效。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第二十六条【劳动合同无效】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胡燕来律师提醒点击:返回《劳动合同法》目录[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五十三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人事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有关问题的解释23.下列聘用合同为无效合同:(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聘用合同;(2)采取欺诈、威胁等不正当手段订立的聘用合同;(3)权利义务显失公正,严重损害一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聘用合同;(4)未经本人书面委托,由他人代签的聘用合同,本人提出异议的。

无效合同由有管辖权的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八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劳动合同的合法性与无效性判断标准的解读与分析

劳动合同的合法性与无效性判断标准的解读与分析

劳动合同的合法性与无效性判断标准的解读与分析劳动合同是雇主和雇员之间就劳动关系所达成的法律文件,具有约束双方行为的法律效力。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有时会出现劳动合同的合法性和无效性的问题。

本文将对劳动合同的合法性和无效性判断标准进行解读与分析。

一、劳动合同的合法性判断标准1. 自愿性原则:劳动合同的签订应当基于双方的真实意愿,不得有强制、欺诈等违反自愿原则的情况。

只有在自愿的基础上签订的劳动合同才具有法律效力。

2. 合法性原则:劳动合同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法律强制性规定。

例如,劳动合同应明确规定劳动者享有的基本权益,如工资、工时、休假、社会保险等,不得剥夺劳动者的权益。

3. 平等性原则:劳动合同的签订应当基于雇主和雇员之间的平等地位,不得侵犯劳动者的人身权利和劳动权益。

各方在劳动合同谈判和签订过程中应平等协商,不存在明显的不对等关系。

4. 认可性原则:劳动合同的内容应当明确、具体,并经双方认可。

双方对于合同内容应有充分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并对合同内容达成共识。

二、劳动合同的无效性判断标准1. 违背强制性规定:如果劳动合同的内容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例如,未按规定支付劳动报酬,超时加班等,劳动合同将被认定为无效。

2. 违背公序良俗:劳动合同的内容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和风险底线。

例如,将劳动者置于危险环境,违反劳动安全与健康规定等,劳动合同将被认定为无效。

3. 违背自愿原则:劳动合同的签订应基于双方的自愿原则,如存在勒索、欺诈等违背自愿原则的情况,劳动合同将被认定为无效。

4. 违背平等性原则:劳动合同的签订应建立在双方平等的基础上,如果合同中存在明显的不平等关系,例如违反民族歧视、性别歧视等,劳动合同将被认定为无效。

三、劳动合同的部分无效性处理在实际操作中,有时劳动合同的某些条款可能违背法律规定,但并不影响整个合同的有效性。

在这种情况下,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法院可以对该违规条款进行无效处理,而保留其他有效条款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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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部分无效概述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什么意思?
部分无效合同是指有些合同条款虽然违反法律规定,但并不影响其他条款效力的合同。

有些劳动合同就内容看,不是全部无效,而是部分无效,即劳动合同中的某一部分条款不发生法律效力。

在部分无效的劳动合同中,无效条款如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对双方当事人有约束力。

第一、如果认定合同的某些条款无效,该部分内容与合同的其他内容相比较,应当是相对独立的,该部分与合同的其他部分具有可分性,也就是本条所说的,合同无效部分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

如果部分无效的条款与其他条款具有不可分性,或者当事人约定某合同条款为合同成立生效的必要条款,那么该合同的部分无效就会导致整个合同的无效,而不能确认该部分无效时,另一部分合同内容又保持其效力。

第二、如果合同的目的是违法的,或者根据诚实信用和公平原则,剩余部分的合同内容的效力对当事人已没有任何意义或者不公平合理的,合同应全部确认为无效。

部分无效的劳动合同通常表现为,如未经批准不得辞职;加班不给加班费;工作受伤自己负责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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