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中后期北京城市治安恶化与保甲制的建立_胡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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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 机作乱, 社会纷然骚动。
DOI:10.13469/j.cnki.zgshjjsyj.2014.03.002
一些研究表明, 明代成化年间各地乡村里 甲制度开始出现危机, 至嘉隆年间而危机越发 由此引发全国乡村里甲徭役制度的改革 。 突出, 这种改革的影响不止局限在徭役征发方面, 它 还引起了社会结构的深刻变革。 本文所关心 的是: 明代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是否有类似的危 机与变革过程, 城乡基层管理体制变迁是否具 有互动关系。 本文选择明代北京城为研究对 象, 明代的北京城管理涉及顺天府、 宛平、 大兴 二县、 五城兵马司、 巡城御史以及锦衣卫、 巡捕 工部街道厅等, 对此的相关研究已非常深 营、 ② 入。 本文主要从明中后期京城治安状况的恶 化以及保甲制最终的确立来看北京城市基层管 理体制的变迁。
二、 明代京城治安体制变迁与管理措施
京城作为国家象征所在, 其治安历来是朝 廷的头等大事。 洪武朝在南京置兵马指挥使 司, 在北平置兵马司。永乐改元后, 成祖着手在 并不断完善北京城的治安体制。 关 北京建都, 于明代北京治安管理体制的变迁 , 大体情况是: 明初北京治安由兵马指挥司负责, 永乐中增置 东、 西、 南、 北城指挥司。正统元年设立巡城 中、 瑩 瑏 御史来监督五城兵马司。 成化四年又命锦衣 卫指挥同御史督兵马司缉捕, 末年加派团营官 。 , 军参与捕贼 弘治元年五月 兵部尚书余子俊 题请添设捕盗官一员, 末年形成了固定的巡 瑡 瑐 捕统领机构, 即巡捕营。 历正德、 嘉靖两朝, 朝
瑥 瑐
以及海子、 坝上仓库、 场厂等处分 寺打扫一次, 投递结、 打卯、 打扫城楼不可悉数, 又被各处差 占, 致使各役终日奔走, 不暇在防巡视。 火夫、 瑥 瑑 总甲被官司凌辱, 以致不堪负累, 不时逃窜。 弘治朝有材料显示火夫总甲即为势家所 役, 财匮于供应, 力疲于奔走, 故朝廷有令禁止
瑏 瑣 物。 弘治二年九月, 京城阜财坊有盗十余人伪 装成巡夜人员, 缚火夫、 劫指挥张淳家、 杀总甲
, “命革巡捕官冠带, 人等。孝宗大怒 军校、 兵 瑤 瑏 。 弘治年间, 牌锁项捕贼 ” 京城中还曾发生奸
瑥 瑏 徒入室 抢 劫 强 奸、 白昼当途杀人等恶性事
临北京城下, 城中的鞑靼人及一些无赖之徒乘
瑩 瑐 市政管理的重要力量。 发、 故自宣德朝始, 北京坊厢之下设巡警铺, 铺 瑑 瑠 总甲。 总甲率火夫巡街, 或合称火甲。 有铺长、 火甲是城市居民巡夜、 维护治安的应役名称, 故
明代京城治安情况的日趋恶化, 促使官府 加快治安管理机构改 不断调整治安管理体制, 以不断完善城市基层管理制度。 革,
瑒 瑨 始试行, 如万历初的杭州就曾行保甲法。 万历九年, 供职于南京都察院的徐金星针
对南京城中总甲多为“无籍市虎或孱弱贫氓 ” 的现状, 提出要仿效外州县行保甲之法的建议 : “查得保甲之法 …… 不分城市乡村, 十家为一 甲有长, 五甲为一保, 保有正; 书门牌、 置戎 甲, 器, 平居则互相觉察, 有事则互相应援……今在 外府州县多已行之, 而京城独未之举, 知有火夫 慎 已尔……合无准令京城内外一体编立保甲, 选殷实谨厚之民为之长、 为之正, 除守望、 讥察
④ 时的材料中频见“京师多盗 ” 之语, 主要表现 ⑤ 为: 不少外来无籍之民涌入京城, 盗贼横行杀 ⑥ 人越货, 甚至曾出现城中部分无赖与鞑子作 乱, 如正统十四年八月土木堡之变, 十月也先兵
, “黑眚伤人, 如成化十二年七月 京城骚动, 人 瑏 瑡 。 持兵刃, 昼眠夜作” 弘治元年四月, 孝宗称“近来各处盗贼生 瑏 瑢 ” 。 , 发 五月 都察院题称南城彰义门外, 有强贼 , 、 骑坐马 匹 身 带 弓 箭 腰 刀 抢 劫 往 来 人 等 财
瑠 瑐
源自文库
其是为维护治安而设立的, 其众多职责中最主 : “凡地方或有盗贼生发, 兵马司 要的就是捕盗
瑡 瑑 ” 即督领弓兵、 火甲人等擒捕。 因火夫总甲职责重大, 故制度上对充当火
, “令 京 城 火 甲之人 有 一 定 要 求, 如弘治元年 瑢 瑑 ” 夫、 总甲, 一年一次, 以有家业行止者充当。 但实际上, 有力之家多免役, 甲役负担落在市井 瑣 瑑 无赖或贫民身上。 众多的材料显示自成化以 后坐铺之役皆为居民之害, 随着兵马司在京城 城市管理中的职责逐渐增多, 其负担最终都落
缘故, 巡警铺开始出现在明代北京基层治安体 瑧 瑐 , 制中 以致万历年间沈榜称“见行城内各坊, 随居民多少, 分为若干铺, 每铺立铺头、 火夫三 瑨 瑐 。 可见, 而统之以总甲” 永乐迁都北京不 五人, 京城的坊厢体制下增加了铺。 建立铺的初 久, 衷是组织军民防盗防火, 并让邻里间互相监督。 随着铺的职能扩展, 政府逐渐将其当做基层社 会组织。 坊铺逐渐成为配合官府进行徭役征
①
京城治安情况的恶化始自成弘年间 。城内 ⑧ 盗窃等治安状况层出不穷, 甚至还有一 抢劫、 些士兵参与为非作歹, 如成化四年六月, 锦衣卫 “ , ; 指挥朱骥称 近日所获强盗 多系各营操军 ” 一些强盗被发现多系赌博宿娼之徒 , 无有家业, 专在乐人之家寄赃, 宿歇教坊, 兵马司官虽知盗
⑨ 贼, 居然听其容留。 可见, 兵马司作为维护京 城治安的主要部门却渎职不作为 。又如成化五
瑡 瑒 瑩 瑑
世宗即位当年, 鉴于治安形势严峻, 大臣张 : “设栅栏为阻绝, 钦建议实施什五制度 联什五 为追逐, 分官军为巡逻, 立望楼为防护, 习武艺 ” 为预备, 立 赏 格 为 劝 惩。 兵部也赞同他的建
瑥 瑒 嘉靖皇帝诏从之。 什伍还不同于保甲, 因 议, 为该制度还是要依靠官军来维护治安 。
在嘉靖末方正式有行保甲的建议 : ( 嘉靖) 四十五 年 四 月丁卯, 礼科给 事 中周世选建 议通 行 天下有司, 各 举 保甲 之 法, 约束齐 民, 以 消祸本。 疏入, 下有司覆
瑦 瑒 议, 俱可。
但所称保甲之法是否在京城真正实施, 又 , , 如何操作 以及实施的效果怎样 目前因材料所 限还不大清楚, 但可以肯定的是此时的乡村已 瑒 瑧 经实行保甲制。 至于城市, 应在此之后各地开
瑦 瑐 体性的基层组织单位。 宣德元年, 正是因为京城治安形势严峻的
京城内外偷盗抢劫 给城市治安状况造成威胁, 事件频频发生。 嘉靖二十九年八月, 蒙古人兵 临城下, 北京城中京城诸恶徒, 群聚生事, 谣传 文武大臣家积金银数百万而哗躁放火抢诸大臣 家, 政府不得已动用本应在城外防御的官军入
瑨 瑏 城维护治安。
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
二 ○一四年第三期
明代中后期北京城市治安恶化与保甲制的建立
胡海峰
( 中山大学 历史系, 广东 广州 510275 ) [ 内容提要] 明初政府建立了五城兵马司 、 巡城御史、 锦衣卫等衙门共同维护京城治安 。宣德时朝廷 其下的火夫、 总甲( 火甲) 是城市居民承担的徭役, 至此北京 开始在京城原有的坊厢体制下增设巡警铺, 弘治间, 火甲不堪重负, 坊铺制遭遇重 城形成了主要由兵马司等督率火甲来负责城市管理职能 。 成化、 大危机, 城市治安恶化, 明末保甲制终在北京城推行, 但带有军事色彩的保甲制也无法阻止城市治安的 颓败之势。 [ 关键词] 明代; 北京; 火甲; 保甲 [ K248. 3 中图分类号] [ A 文献标识码] [ 1000422x( 2014 ) 03001206 文章编号]
瑤 瑑 到总甲火夫身上, 如成化二十一年兵部奏称 又于光禄 京城火甲每月打卯有二十一次之多,
廷不断加强巡捕营的治安功能。 万历年间, 政 府又对京城兵马司与巡捕营的维护治安的职责 瑢 瑐 在空间和时间上作了进一步划分, 但相关衙 门巡夜维持秩序的情况并不乐观, 明末史玄见 不由得发出“军政如此, 何 官兵夜巡如同儿戏,
[ 20140522 收稿日期]
· 12·
瑦 瑏 件, 可见当时京城治安的恶化程度。 正德朝也曾发生歹徒夜掠居民, 杀害维护 瑧 瑏 京城治安的基层牌甲的恶性事件 。 嘉靖年间, 京城内外大量无籍之徒和流民
也如南京一样建立并完善了城市坊厢体制 。北 京自永乐年间开始, 外地人口大量迁入, 但这些 外来人户多保持着寄居、 流寓身份, 无法纳入京 城的坊厢体制; 原有的坊厢体制下的居民因为 作为赋役组织的坊 徭役负担等原因大量流失, 厢无法维持, 失去了组织功能的坊厢, 便成为实
, “京城盗贼滋蔓, , 年二月 同夜强劫二家 ” 因锦 衣卫巡捕不严, 宪宗给予锦衣卫指挥佥事朱骥、
⑩ 御史张进禄、 何纯停俸三个月的惩罚。 尽管如 此, 一旦有风吹草动, 北京城中就会骚动不安,
一、 明中期开始京城治安状况的恶化
明永乐十九年成祖正式定都北京, 自宣德 ③ , 朝始 北京城的治安情况就开始不容乐观。 当
瑨 瑑
之人, 每十家编为一甲, 联书姓名, 互知士业, 如 , 一家被盗, 九家俱出截捉, 违者治以罪 ” 但宪 宗却认为京城军民往来无常、 迁徙不一, 若编定 瑒 瑢 为甲则时常变换定会扰民而加以拒绝 。 戴用所建议的每十家编为一甲等内容应即 为保甲法。可见, 保甲之法在成化朝初期并没 有真正实施。不过成化末有材料显示京城已有 瑣 瑒 保伍之存在。 , “家给 弘治元年兵部奏请建立由帖制度 , 、 、 、 、 一小由贴揭之外门 各填卫 所 府 县 军、 民、
瑐 瑣 的感叹。 以律众”
除政府层面上的维护治安有众多衙门外, 北京城中还有城市居民的基层组织在治安中扮 演重要角色。 明初对社会管理制度的设计, 早在明洪武 三年即确定了“籍天下户口, 置户贴, 具书名、 岁、 居地, 籍上户部, 贴给之民 ” 的制度。 洪武 十四年明政府进一步建立了州县城乡以里甲为 瑤 瑐 基础的户籍管理行政系统。 明初南京城中立 坊, 郭外为厢, 郊外为乡。 永乐迁都后的北京
瑤 瑒 , 年、 甲、 邻里, 如有异言、 异服者, 自能觉察 ” 颇近保甲之法。
此外, 为维护京城治安, 朝廷逐渐在京城中 — —保甲制。 推行另一项重要制度—
三、 北京城中保甲制的推行实践
如前所述, 明初政府在乡村推行里甲制, 在 京城建立坊厢制。明初农村中的里甲制和城市 中的坊厢制主要是为了征发徭役, 虽然维护基 层秩序也是其职责之一。明中叶以后农村中随 着里甲制的败坏才逐渐被保甲制取代。 相比 保甲制侧重于维护治安, 强调一甲或 于里甲制, 一保中互相监督和支援, 有连坐的色彩, 其本质 上是将军事制度应用于基层社会 。 万历二十年沈榜在《宛署杂记 》 中如此描 述: 见行城内各坊, 随居民多少, 分为若干 铺, 每铺立铺头、 火夫三五 人, 而统之以总 甲; 城外各村, 随地方远近, 分为若干保甲, 每保设牌甲若干人, 就中选精壮者为乡兵, 兵器毕具, 而统之以捕盗官一人、 保正副各 瑠 瑒 一人。 可见, 此时北京城外乡村已推行保甲制 ; 而 北京城中的保甲制经历了漫长的过程才于明后 期在北京城中实行。 仁宗皇帝即位, 大理寺卿虞谦奏请仁宗同 , “敕 五 城 兵 马 司, 于各坊街巷不分军民工 意 每十家编为一甲, 使互相觉察出入, 一家有 匠, 犯, 十家连坐, 有能捕首, 免其连坐之罪, 庶辇毂 ” 此处所提“甲 ” 之下可以肃清。 应指“里甲 ” 即坊厢人户, 朝廷企图通过强化现有的城市基 层管理体制来维护京城秩序, 但其建议颇有保 甲制色彩。 成化四年十二月, 云南道监察御史戴用鉴 于京城当时“军民杂居, 有夜被强盗将一家捆 缚, 或尽杀死劫其财而全无顾忌, 邻人佯若不 知” 的情况频频发生, 建议“令将京城内外军民 · 14·
瑦 瑑 借倩私役、 需 索 科 扰。 火甲由兵马司直接统 属, 故城市居民充火甲时的负担也主要来自兵
马司的法外需索和骚扰, 如送迎各衙门官员、 总 甲按户出器用、 供应衙门朱墨笔纸等, 皆为无名 · 13·
瑧 瑑 科敛。
火甲是兵马司行使治安职权的基础, 一旦 废置或他用, 兵马司的防盗维护治安的职责就 不能有效发挥。朝廷也清楚京城维护地方治安 故有禁止滥役火甲的系列措 的火甲常被占役, 施, 仍是在重申坊铺制, 强调京城火甲的防盗 职责。
DOI:10.13469/j.cnki.zgshjjsyj.2014.03.002
一些研究表明, 明代成化年间各地乡村里 甲制度开始出现危机, 至嘉隆年间而危机越发 由此引发全国乡村里甲徭役制度的改革 。 突出, 这种改革的影响不止局限在徭役征发方面, 它 还引起了社会结构的深刻变革。 本文所关心 的是: 明代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是否有类似的危 机与变革过程, 城乡基层管理体制变迁是否具 有互动关系。 本文选择明代北京城为研究对 象, 明代的北京城管理涉及顺天府、 宛平、 大兴 二县、 五城兵马司、 巡城御史以及锦衣卫、 巡捕 工部街道厅等, 对此的相关研究已非常深 营、 ② 入。 本文主要从明中后期京城治安状况的恶 化以及保甲制最终的确立来看北京城市基层管 理体制的变迁。
二、 明代京城治安体制变迁与管理措施
京城作为国家象征所在, 其治安历来是朝 廷的头等大事。 洪武朝在南京置兵马指挥使 司, 在北平置兵马司。永乐改元后, 成祖着手在 并不断完善北京城的治安体制。 关 北京建都, 于明代北京治安管理体制的变迁 , 大体情况是: 明初北京治安由兵马指挥司负责, 永乐中增置 东、 西、 南、 北城指挥司。正统元年设立巡城 中、 瑩 瑏 御史来监督五城兵马司。 成化四年又命锦衣 卫指挥同御史督兵马司缉捕, 末年加派团营官 。 , 军参与捕贼 弘治元年五月 兵部尚书余子俊 题请添设捕盗官一员, 末年形成了固定的巡 瑡 瑐 捕统领机构, 即巡捕营。 历正德、 嘉靖两朝, 朝
瑥 瑐
以及海子、 坝上仓库、 场厂等处分 寺打扫一次, 投递结、 打卯、 打扫城楼不可悉数, 又被各处差 占, 致使各役终日奔走, 不暇在防巡视。 火夫、 瑥 瑑 总甲被官司凌辱, 以致不堪负累, 不时逃窜。 弘治朝有材料显示火夫总甲即为势家所 役, 财匮于供应, 力疲于奔走, 故朝廷有令禁止
瑏 瑣 物。 弘治二年九月, 京城阜财坊有盗十余人伪 装成巡夜人员, 缚火夫、 劫指挥张淳家、 杀总甲
, “命革巡捕官冠带, 人等。孝宗大怒 军校、 兵 瑤 瑏 。 弘治年间, 牌锁项捕贼 ” 京城中还曾发生奸
瑥 瑏 徒入室 抢 劫 强 奸、 白昼当途杀人等恶性事
临北京城下, 城中的鞑靼人及一些无赖之徒乘
瑩 瑐 市政管理的重要力量。 发、 故自宣德朝始, 北京坊厢之下设巡警铺, 铺 瑑 瑠 总甲。 总甲率火夫巡街, 或合称火甲。 有铺长、 火甲是城市居民巡夜、 维护治安的应役名称, 故
明代京城治安情况的日趋恶化, 促使官府 加快治安管理机构改 不断调整治安管理体制, 以不断完善城市基层管理制度。 革,
瑒 瑨 始试行, 如万历初的杭州就曾行保甲法。 万历九年, 供职于南京都察院的徐金星针
对南京城中总甲多为“无籍市虎或孱弱贫氓 ” 的现状, 提出要仿效外州县行保甲之法的建议 : “查得保甲之法 …… 不分城市乡村, 十家为一 甲有长, 五甲为一保, 保有正; 书门牌、 置戎 甲, 器, 平居则互相觉察, 有事则互相应援……今在 外府州县多已行之, 而京城独未之举, 知有火夫 慎 已尔……合无准令京城内外一体编立保甲, 选殷实谨厚之民为之长、 为之正, 除守望、 讥察
④ 时的材料中频见“京师多盗 ” 之语, 主要表现 ⑤ 为: 不少外来无籍之民涌入京城, 盗贼横行杀 ⑥ 人越货, 甚至曾出现城中部分无赖与鞑子作 乱, 如正统十四年八月土木堡之变, 十月也先兵
, “黑眚伤人, 如成化十二年七月 京城骚动, 人 瑏 瑡 。 持兵刃, 昼眠夜作” 弘治元年四月, 孝宗称“近来各处盗贼生 瑏 瑢 ” 。 , 发 五月 都察院题称南城彰义门外, 有强贼 , 、 骑坐马 匹 身 带 弓 箭 腰 刀 抢 劫 往 来 人 等 财
瑠 瑐
源自文库
其是为维护治安而设立的, 其众多职责中最主 : “凡地方或有盗贼生发, 兵马司 要的就是捕盗
瑡 瑑 ” 即督领弓兵、 火甲人等擒捕。 因火夫总甲职责重大, 故制度上对充当火
, “令 京 城 火 甲之人 有 一 定 要 求, 如弘治元年 瑢 瑑 ” 夫、 总甲, 一年一次, 以有家业行止者充当。 但实际上, 有力之家多免役, 甲役负担落在市井 瑣 瑑 无赖或贫民身上。 众多的材料显示自成化以 后坐铺之役皆为居民之害, 随着兵马司在京城 城市管理中的职责逐渐增多, 其负担最终都落
缘故, 巡警铺开始出现在明代北京基层治安体 瑧 瑐 , 制中 以致万历年间沈榜称“见行城内各坊, 随居民多少, 分为若干铺, 每铺立铺头、 火夫三 瑨 瑐 。 可见, 而统之以总甲” 永乐迁都北京不 五人, 京城的坊厢体制下增加了铺。 建立铺的初 久, 衷是组织军民防盗防火, 并让邻里间互相监督。 随着铺的职能扩展, 政府逐渐将其当做基层社 会组织。 坊铺逐渐成为配合官府进行徭役征
①
京城治安情况的恶化始自成弘年间 。城内 ⑧ 盗窃等治安状况层出不穷, 甚至还有一 抢劫、 些士兵参与为非作歹, 如成化四年六月, 锦衣卫 “ , ; 指挥朱骥称 近日所获强盗 多系各营操军 ” 一些强盗被发现多系赌博宿娼之徒 , 无有家业, 专在乐人之家寄赃, 宿歇教坊, 兵马司官虽知盗
⑨ 贼, 居然听其容留。 可见, 兵马司作为维护京 城治安的主要部门却渎职不作为 。又如成化五
瑡 瑒 瑩 瑑
世宗即位当年, 鉴于治安形势严峻, 大臣张 : “设栅栏为阻绝, 钦建议实施什五制度 联什五 为追逐, 分官军为巡逻, 立望楼为防护, 习武艺 ” 为预备, 立 赏 格 为 劝 惩。 兵部也赞同他的建
瑥 瑒 嘉靖皇帝诏从之。 什伍还不同于保甲, 因 议, 为该制度还是要依靠官军来维护治安 。
在嘉靖末方正式有行保甲的建议 : ( 嘉靖) 四十五 年 四 月丁卯, 礼科给 事 中周世选建 议通 行 天下有司, 各 举 保甲 之 法, 约束齐 民, 以 消祸本。 疏入, 下有司覆
瑦 瑒 议, 俱可。
但所称保甲之法是否在京城真正实施, 又 , , 如何操作 以及实施的效果怎样 目前因材料所 限还不大清楚, 但可以肯定的是此时的乡村已 瑒 瑧 经实行保甲制。 至于城市, 应在此之后各地开
瑦 瑐 体性的基层组织单位。 宣德元年, 正是因为京城治安形势严峻的
京城内外偷盗抢劫 给城市治安状况造成威胁, 事件频频发生。 嘉靖二十九年八月, 蒙古人兵 临城下, 北京城中京城诸恶徒, 群聚生事, 谣传 文武大臣家积金银数百万而哗躁放火抢诸大臣 家, 政府不得已动用本应在城外防御的官军入
瑨 瑏 城维护治安。
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
二 ○一四年第三期
明代中后期北京城市治安恶化与保甲制的建立
胡海峰
( 中山大学 历史系, 广东 广州 510275 ) [ 内容提要] 明初政府建立了五城兵马司 、 巡城御史、 锦衣卫等衙门共同维护京城治安 。宣德时朝廷 其下的火夫、 总甲( 火甲) 是城市居民承担的徭役, 至此北京 开始在京城原有的坊厢体制下增设巡警铺, 弘治间, 火甲不堪重负, 坊铺制遭遇重 城形成了主要由兵马司等督率火甲来负责城市管理职能 。 成化、 大危机, 城市治安恶化, 明末保甲制终在北京城推行, 但带有军事色彩的保甲制也无法阻止城市治安的 颓败之势。 [ 关键词] 明代; 北京; 火甲; 保甲 [ K248. 3 中图分类号] [ A 文献标识码] [ 1000422x( 2014 ) 03001206 文章编号]
瑤 瑑 到总甲火夫身上, 如成化二十一年兵部奏称 又于光禄 京城火甲每月打卯有二十一次之多,
廷不断加强巡捕营的治安功能。 万历年间, 政 府又对京城兵马司与巡捕营的维护治安的职责 瑢 瑐 在空间和时间上作了进一步划分, 但相关衙 门巡夜维持秩序的情况并不乐观, 明末史玄见 不由得发出“军政如此, 何 官兵夜巡如同儿戏,
[ 20140522 收稿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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瑦 瑏 件, 可见当时京城治安的恶化程度。 正德朝也曾发生歹徒夜掠居民, 杀害维护 瑧 瑏 京城治安的基层牌甲的恶性事件 。 嘉靖年间, 京城内外大量无籍之徒和流民
也如南京一样建立并完善了城市坊厢体制 。北 京自永乐年间开始, 外地人口大量迁入, 但这些 外来人户多保持着寄居、 流寓身份, 无法纳入京 城的坊厢体制; 原有的坊厢体制下的居民因为 作为赋役组织的坊 徭役负担等原因大量流失, 厢无法维持, 失去了组织功能的坊厢, 便成为实
, “京城盗贼滋蔓, , 年二月 同夜强劫二家 ” 因锦 衣卫巡捕不严, 宪宗给予锦衣卫指挥佥事朱骥、
⑩ 御史张进禄、 何纯停俸三个月的惩罚。 尽管如 此, 一旦有风吹草动, 北京城中就会骚动不安,
一、 明中期开始京城治安状况的恶化
明永乐十九年成祖正式定都北京, 自宣德 ③ , 朝始 北京城的治安情况就开始不容乐观。 当
瑨 瑑
之人, 每十家编为一甲, 联书姓名, 互知士业, 如 , 一家被盗, 九家俱出截捉, 违者治以罪 ” 但宪 宗却认为京城军民往来无常、 迁徙不一, 若编定 瑒 瑢 为甲则时常变换定会扰民而加以拒绝 。 戴用所建议的每十家编为一甲等内容应即 为保甲法。可见, 保甲之法在成化朝初期并没 有真正实施。不过成化末有材料显示京城已有 瑣 瑒 保伍之存在。 , “家给 弘治元年兵部奏请建立由帖制度 , 、 、 、 、 一小由贴揭之外门 各填卫 所 府 县 军、 民、
瑐 瑣 的感叹。 以律众”
除政府层面上的维护治安有众多衙门外, 北京城中还有城市居民的基层组织在治安中扮 演重要角色。 明初对社会管理制度的设计, 早在明洪武 三年即确定了“籍天下户口, 置户贴, 具书名、 岁、 居地, 籍上户部, 贴给之民 ” 的制度。 洪武 十四年明政府进一步建立了州县城乡以里甲为 瑤 瑐 基础的户籍管理行政系统。 明初南京城中立 坊, 郭外为厢, 郊外为乡。 永乐迁都后的北京
瑤 瑒 , 年、 甲、 邻里, 如有异言、 异服者, 自能觉察 ” 颇近保甲之法。
此外, 为维护京城治安, 朝廷逐渐在京城中 — —保甲制。 推行另一项重要制度—
三、 北京城中保甲制的推行实践
如前所述, 明初政府在乡村推行里甲制, 在 京城建立坊厢制。明初农村中的里甲制和城市 中的坊厢制主要是为了征发徭役, 虽然维护基 层秩序也是其职责之一。明中叶以后农村中随 着里甲制的败坏才逐渐被保甲制取代。 相比 保甲制侧重于维护治安, 强调一甲或 于里甲制, 一保中互相监督和支援, 有连坐的色彩, 其本质 上是将军事制度应用于基层社会 。 万历二十年沈榜在《宛署杂记 》 中如此描 述: 见行城内各坊, 随居民多少, 分为若干 铺, 每铺立铺头、 火夫三五 人, 而统之以总 甲; 城外各村, 随地方远近, 分为若干保甲, 每保设牌甲若干人, 就中选精壮者为乡兵, 兵器毕具, 而统之以捕盗官一人、 保正副各 瑠 瑒 一人。 可见, 此时北京城外乡村已推行保甲制 ; 而 北京城中的保甲制经历了漫长的过程才于明后 期在北京城中实行。 仁宗皇帝即位, 大理寺卿虞谦奏请仁宗同 , “敕 五 城 兵 马 司, 于各坊街巷不分军民工 意 每十家编为一甲, 使互相觉察出入, 一家有 匠, 犯, 十家连坐, 有能捕首, 免其连坐之罪, 庶辇毂 ” 此处所提“甲 ” 之下可以肃清。 应指“里甲 ” 即坊厢人户, 朝廷企图通过强化现有的城市基 层管理体制来维护京城秩序, 但其建议颇有保 甲制色彩。 成化四年十二月, 云南道监察御史戴用鉴 于京城当时“军民杂居, 有夜被强盗将一家捆 缚, 或尽杀死劫其财而全无顾忌, 邻人佯若不 知” 的情况频频发生, 建议“令将京城内外军民 · 14·
瑦 瑑 借倩私役、 需 索 科 扰。 火甲由兵马司直接统 属, 故城市居民充火甲时的负担也主要来自兵
马司的法外需索和骚扰, 如送迎各衙门官员、 总 甲按户出器用、 供应衙门朱墨笔纸等, 皆为无名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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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甲是兵马司行使治安职权的基础, 一旦 废置或他用, 兵马司的防盗维护治安的职责就 不能有效发挥。朝廷也清楚京城维护地方治安 故有禁止滥役火甲的系列措 的火甲常被占役, 施, 仍是在重申坊铺制, 强调京城火甲的防盗 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