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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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发〔2019〕13号)和《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冀发〔2016〕44号)精神,提高全省居民健康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重要论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新时代卫生健康工作方针,突出预防为主,针对主要健康影响因素、重点人群和重大疾病,加强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从政府、社会、个人层面协同推进实施一批重大行动,促进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不断提升人民健康水平,为建设新时代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提供坚实基础。

(二)总体目标。

到2022年,健康促进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健康生活方式加快推广,全省居民健康素养水平稳步提高,健康生产生活环境初步形成,重大疾病发病率上升趋势得到有效控制,重点传染病及地方病、职业病得到有效防控,重点人群健康状况明显改善。

到2030年,健康生活方式得到普及,人均健康预期寿命显著提高,全省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大幅提升,主要健康影响因素得到有效控制,重点人群健康水平显著提高,重大疾病和慢性病导致的过早死亡

率明显降低,居民主要健康指标优于全国平均水平,健康公平基本实现。

二、主要任务

(一)坚持预防为主,积极干预健康影响因素。

1.实施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引导群众掌握维护健康的知识技能,树立“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实施河北省贫困地区健康促进攻坚行动,建立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开展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的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完善全省健康科普专家库,健全健康知识和技能信息发布制度,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以及党政机关官方微博微信等平台传播知识技能。推进健康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到2022年和2030年,全省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分别不低于22%和30%。(省卫生健康委、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广播电视局、省中医药管理局、省科协负责;排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其他为协助配合单位,下同)

2.实施合理膳食行动。改变居民饮食习惯,降低不合理膳食对健康的影响。实施河北省国民营养计划,鼓励全省居民减盐、减油、减糖,降低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等疾病发病风险。开展食物营养功能评价,对一般和超重、消瘦等人群发布个性化膳食指南。加强餐饮行业以及学校、幼儿园、养老机构等特定场所的营养健康指导。鼓励生产、销售低钠盐,并在专家指导下推广使用,注重低钠盐慎用人群的提示预警。到2022年和2030年,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分别低于

7%和5%,成人肥胖增长率持续减缓。(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民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负责)

3.实施全民健身行动。鼓励群众科学运动,增强体质、预防疾病。实施河北省全民健身计划,加强城镇建成区绿地、健身公园、健身步道等群众健身设施建设,推进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打造群众身边“15分钟健身圈”。针对青少年、老年人等加强健身科学指导,开展国民体质测试,把高校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纳入考核体系。推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融合中心全国试点,到2020年,打造100个健身与健康融合中心,培养一批体医融合专业技术人才;到2030年,力争实现融合中心建设县(市、区)全覆盖。加强冰雪运动场地设施建设,引导群众参与冰雪运动。到2022年和2030年,城乡居民《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比例分别不少于92%和93%。(省体育局、省卫生健康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残联负责)

4.实施控烟行动。增强公众对吸烟和二手烟危害认识,减少烟草对健康危害影响。大力推进设区的市控烟立法,把各级党政机关建设成无烟机关,全面开展无烟医院和无烟学校创建工作,倡导领导干部、医务人员和教师发挥控烟引领作用。依法依规查处违法发布烟草广告行为,强化公共场所控烟执法和媒体监督,逐步推进公共场所禁烟。强化戒烟服务,在二级以上医院开设戒烟门诊。到2022年和2030年,全省居民无烟法规保护人口比例分别不少于30%和80%。(省卫生健康委、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司法厅、省烟草局负责)

5.实施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引导公众提高心理健康意识,降低不良心理问题对健康的伤害。实施心理健康教育、治疗和危机干预工程,完善社会心理服务网络,优化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健全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机制。加强心理健康人才培养,二级以上医院开设心理门诊。到2022年和2030年,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分别不低于20%和30%,心理相关疾病发生的上升趋势减缓。(省卫生健康委、省委政法委、省民政厅、省教育厅、省司法厅、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技厅、省残联负责)

6.实施健康环境促进行动。解决危害群众健康的环境问题,加强健康环境建设。开展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实行环境治理目标考核。开展饮用水、空气、土壤等环境健康影响监测评价。探索建立高风险区域重点项目健康风险评估制度。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实施村庄清洁、生活垃圾治理、生活污水治理、厕所革命等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深化卫生城镇创建,京津冀协创共建一批健康城市、健康县城、健康村镇。加强交通安全隐患治理,畅通城市道路盲道、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减少交通伤害。加强消费品生产流通监管,防控质量安全事故。到2022年和2030年,居民饮用水水质达标状况明显改善、持续改善。(省卫生健康委、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负责)

(二)关注重点人群,维护群众全生命周期健康。

7.实施妇幼健康促进行动。保护妇女儿童健康权益,从源头和基础上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健全出生缺陷三级防治体系,以胎儿先天性心脏病影像筛查和唐氏综合征、耳聋基因筛查为重点,推进出生缺陷早发现、早诊断、早干预。实施母婴安全和健康儿童行动计划,做好生殖健康管理与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加强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管理与救治,推广儿童行为发育问题预警征象筛查适宜技术。倡导母乳喂养,实施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到2022年和2030年,婴儿死亡率分别下降到4.9‰及以下和4.5‰及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下降到6‰及以下和5‰及以下;孕产妇死亡率分别下降到11.5/10万及以下和9/10万及以下。(省卫生健康委、省妇联、省教育厅、省残联负责)

8.实施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增强青少年体质,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动员家庭、学校和社会共同维护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引导学生养成健康生活习惯,锻炼健康体魄,预防肥胖。开展健康促进学校创建活动,加强学校健康教育,落实国家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把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纳入学校绩效考核,将体育纳入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对学生健康知识进行考试考查。按规定设置学校卫生室,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拓展职称待遇上升空间。落实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措施,启动河北省学生视力健康干预工程,建立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干预信息服务平台和视力健康及相关危险因素监测网络。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把健康知识和技能带入家庭、融入社会。到2022年和2030年,全省中小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分别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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