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程系列职称评审有关问题的说明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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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明确2023年度郑州市工程系列中级职称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

郑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明确2023年度郑州市工程系列中级职称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

郑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明确2023年度郑州市工程系列中级职称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郑州市科学技术局•【公布日期】2023.08.14•【字号】•【施行日期】2023.08.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郑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明确2023年度郑州市工程系列中级职称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郑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关于2023年度郑州市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郑人社办〔2023〕273 号)要求,郑州市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由我局承办,为确保2023年度郑州市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工作顺利开展,现对有关事项明确如下:一、纸质材料审核时间评委会接收纸质材料及审核时间: 2023年8月16日--9月3日(网上状态显示“评委会审核”方可到评委会现场报送纸质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二、纸质材料报送地点郑州市科学技术局6楼611室(郑州市中原区工人路13号)咨询电话:68868005三、申报材料要求所有上传材料应使用扫描软件做成PDF格式上传,文件名称应与上传材料一致,比如:年度考核表,文件名应为2019-2022年度考核表.pdf。

(一)下列材料通过平台上传,不再提交纸质材料1.以下材料通过平台上传至“上传附件”栏。

(1)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

(2)非公企业、事业单位人事代理的申报人员需在郑州市工作且满6个月,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等有效证明。

2.以下材料由单位通过平台上传至“单位上传附件”栏。

(1)任现职以来的《岗位变动审批表》(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2)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表(事业单位人员)或年度考核证明材料(企业人员)。

(二)以下材料通过申报系统上传后,携带纸质材料到评委会现场审核,要确保纸质材料和网上申报材料的一致性,不一致的无法审核。

1.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聘任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培训情况等相关材料。

2015年度建设工程系列中级专业职称评审

2015年度建设工程系列中级专业职称评审

关于做好2015年度建设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相关事宜为切实做好2015年度建设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评审范围及对象建设行业各施工、监理、房地产等非公企业,具备申报评审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规定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工程师评审条件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条件:建设工程或相近专业毕业,获得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7年以上;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15年以上,可申报评审工程师。

注:先工作后取得毕业证的可以以经劳动执法部门鉴证过的劳动合同为依据算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

三、申报材料申报评审工程师提供如下材料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工程师提供的材料:(1)《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一式两份;(2)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3)单位聘书或聘用证明;(4)经劳动执法部门鉴证过的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论文2篇;(5)2015年资格评审名册(工程师);四、评审材料报送时间中评委的截止时间是2015年7月10日,但是希望提前在6月30日前完善相关手续,便于存在问题好有时间整改。

五、评审材料要求(一)报送评审材料时,需同时提供相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审核后返还,只留复印件。

(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政策性强,标准条件严格。

申报人员要实事求是地填写申报材料和提供各种真实有效的证书,严禁弄虚作假,伪造各种证书,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

(三)市直非公经济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由市人社局职改办负责相关申报材料的审核签章,签署推荐申报意见后,报市工信委人事科。

县(区)属地非公经济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先到县(区)人社局职改办负责相关申报材料的审核签章,签署推荐申报意见后,由县(区)经科局(工信局、经贸局)统一报送或者企业直接送市工信委人事科。

(四)申报人员须按《云南省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材料一览表》要求认真组织和装订材料,材料准备完成后,再将“一览表”粘贴在资料袋封面;(五)《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打印装订请用A3纸正反面打印、中缝骑马钉装订。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公布日期】2024.04.30•【文号】矿安综〔2024〕26号•【施行日期】2024.04.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矿安综〔2024〕26号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各省级局,各有关单位:根据《矿山安全监察系统职称评审管理办法》(矿安〔2023〕57号)规定,现就开展2024年度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审范围按照规定,参评人员为矿山安全监察系统所属企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以及外系统单位委托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国家局)评审职称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公务员不参加职称评审,工程系列职称不再委托外单位评审。

二、申报程序(一)个人申报。

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即可申报相应级别职称,按要求提交职称评审申报材料并报所在单位审核。

(二)单位审核。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结合申报人道德品质、学历和履职年限、工作能力、业绩成果等方面表现,对申报人员提出初审意见并报省级局复核。

(三)省级局推荐。

省级局对申报人员材料进行复核,提出推荐意见,报国家局参评。

(四)外单位委托评审。

外系统单位委托国家局评审职称的,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部委、中央企业总部的人事部门与国家局机关党委(人事司)协商同意,开具委托评审函并将材料报送国家局机关党委(人事司)审核后代为组织评审。

委托省级局评审职称的,具体委托事宜由各省级局自行规定。

(五)答辩评审。

国家局机关党委(人事司)组织答辩和评审工作,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其他要求请各省级局以及委托国家局职称评审的单位严格按照《矿山安全监察系统职称评审管理办法》要求,组织做好申报、复核和推荐工作。

需填报的相关表格,可在应急管理部研究中心网站首页“通知公告”的“表格下载”栏目内下载()。

天津职称评审说明

天津职称评审说明
2、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工程师资格并担任工程师职务五年以上。3.大学普通班毕业(工农兵学员)取得工程师资格并担任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4.先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后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一年以上,已取得工程师资格六年以上。
(二)评审工程师
1.获得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两年以上。2.获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3.大学本科、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并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四年以上。4.先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后取得大专学历一年以上,已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五年以上。
达到天津市地方合格标准(50分)的,其成绩在当年评审相应级别的职称时有效。 对年满40周岁以上,并长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放宽外语成绩要求,在确定当年职称外语考试地方通用标准时适当降低分数线。今年天津市地方合格标准为40分。
根据天津市人事局津人专(2007)16号文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时可以免试外语
4.《申报高级工程师(正高级)资格人员情况简表》一式20份;《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表》副高级一式20份,中级一式13份;要求打印,一律用B4纸复印。《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表》由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后盖章。
5.《任现职期间年度考绩卡片》 填写近五年度考绩卡片,每年一张。如果转啊也技术工作年限较长,除填写五年考绩卡片外,需填写一份《专业技术人员业绩考绩登记表》。6.破格报告 凡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破格申报的,单位须提交破格报告一份,说明破格申报的理由,为什么同意破格申报。
审定程序及填报材料
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审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一式2份)、《专业技术人员业务考绩登记表》、《审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情况简表》(一式15份),并提供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及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仅限“员”级申报“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

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管理办法

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管理办法

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有效开展公司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下简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根据国家及国投集团有关政策、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单位、部门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力求使申报人员的学识水平和业务能力得到客观公正的评价。

对于国家已实行统一考试(或评审)的专业技术资格系列,公司不再进行评审。

公司职称评审工作每年进行一次。

第四条专业技术资格是员工岗位聘任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五条公司成立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领导小组。

下设评审委员会,负责公司工程系列中级和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公司人力资源部。

第六条具有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学历并从事相关专业工作一定年限,填写《认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呈报表》(附件四)后,经考核合格的,可申请认定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见表1)表1:第七条按本办法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由公司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统一颁发资格证书;通过其他方式取得的,应将取得的资格证书送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八条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离退休人员不再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二、评审委员会第九条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是负责评议、审定专业技术人员是否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下简称“任职资格”)的组织,对申评人的工作成绩、学识水平、业务能力等做出评价。

第十条评审委员会应遵循“公平、公正、准确、保密”的原则,严格掌握评审标准和条件,保证评审质量。

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徇私情,不得私自向外泄露评审会议有关内容,评委会委员实行回避制度。

第十一条评审委员会应由具有较高技术水平、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群众公认的专家组成。

评审委员会应由二十人以上、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不少于二分之一)的专家组成。

第十二条评委会实行任期制,一般每届任期两年。

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系列、会计系列、 经济系列职称评审条件(改)-2020(1)(1)

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系列、会计系列、 经济系列职称评审条件(改)-2020(1)(1)

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系列、会计系列、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材集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规范化管理,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专业技术人员的水平,充分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国家有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规定,结合集团实际,制定本评审条件。

第二条本评审条件适用于集团成员企业工程、会计、经济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工程、会计、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

外单位委托评审的,除有明确规定外,适用相关系列的评审条件。

第三条本评审条件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力求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的倾向,科学客观公正评价专业技术人才。

对研究型人才,侧重考察其对基础性、战略性、前瞻性问题的研究能力及创新能力;对应用型人才,侧重考察其业绩水平、实际贡献以及解决具体问题的能力。

第四条工程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为正高级工程师;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为高级工程师;会计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为高级会计师;经济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为高级经济师。

第二章申报人员基本条件第五条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二)应为各单位正式在职职工;(三)具有坚实、系统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对本专业某一研究方向有较深入的研究或取得较显著的成绩。

第六条任现职后取得规定学历人员,自取得规定学历起开始计算,满2年后方可申报。

第七条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9号)精神,深入推进职称制度改革,进一步破除束缚人才发展体制机制障碍,按照突出业绩、贡献和创新能力的职称评价导向,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为申报职称评审的必备条件。

第八条对特定渠道引进的海外高端专家,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担任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经本人申请,所在单位推荐,可直接申报评审正高级工程师职称。

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管理办法

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管理办法

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资格条件第三章评审条件第四章破格申报条件第五章改系列申报条件第六章申报要求第七章评审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促进X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规范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专业技术人员的学识和专业技术水平,根据国家、省及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及所属各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

第三条经集团公司授权,公司组建工程系列副高级、中级以及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

第四条人力资源部是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落实公司有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规定,承办公司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的日常事务,并组织开展职称评审工作。

第二章资格条件第五条基本条件(一)申报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业务知识水平。

(二)申报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应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并在取得低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从事工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定年限。

第六条学历条件(一)凡申报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应具有工程类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历证明。

(二)申报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必须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

第七条资历条件(一)申报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的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大学本科毕业,任工程师职务满 5 年;2.硕士研究生毕业、获得硕士学位(含在国外取得的相应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下同)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任工程师职务满5年;3.博士研究生毕业或获得博士学位,任工程师职务满2年。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4年度郑州市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4年度郑州市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4年度郑州市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24.08.08•【字号】•【施行日期】2024.08.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正文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4年度郑州市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开发区、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为做好2024年度全市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根据河南省职称制度改革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职称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评审范围(一)在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工作满6个月且与用人单位(含中央驻郑单位以及在河南域内注册的市外分支机构)签订了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当年年底前达到退休年龄且未办理延长退休手续的人员不得申报评审或考核认定职称。

二、评审工作时间安排(一)网上申报:2024年8月9日—8月30日;(二)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8月9日—8月30日;(三)评审时间:2024年9月2日—9月30日。

三、申报评审政策(一)正常评审工程师根据我省工程系列各专业申报评审条件,申报工程师职称,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按要求正常申报:1.具备博士学位。

2.具备研究生学历、或具备硕士学位、或具备第二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或担任助理工程师满2年。

3.具备大学本(专)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毕业,取得并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4年。

4.中专毕业或全日制技工院校中级工班毕业,取得并聘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5年。

(二)考核认定工程师1. 考核认定的范围全市企业、事业单位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工程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者。

包含准入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水平评价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和已取消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关于开展2019年度黄金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doc

关于开展2019年度黄金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doc

关于开展2019年度黄金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单位: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精神,现将2019年度黄金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标准条件及政策要求(一)2019年度黄金工程系列职称申报评审,仍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条件执行。

突出业绩和能力导向,以科技创新、成果及贡献情况,作为申报、评审的主要条件。

(二)按照《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全省技术工人待遇的通知》(鲁办发〔2019〕9号)精神,在职称评审中,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分别按照大专和本科毕业生对待;技工学校毕业生,按照普通中专毕业生对待。

(三)对于参加工作后取得的学历,不再限定年限要求。

(四)按照《关于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29号)精神,对申报人员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再做具体要求。

已取得的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证书,可在申报材料时一并提交,作为评审的参考依据。

(五)继续教育条件,按照《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提供近5年以来的继续教育证明材料。

(六)凡明确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取得职业资格可视为具备相应系列和级别的职称,并可作为依据申报高一级职称。

(七)对于符合《山东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申报指导条件(试行)》(鲁人发〔2005〕15号)破格申报的专业技术人员,须经专业测试后提交评审委员会单独评审。

其他申报人员不参加测试。

测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二、评审范围(一)高级。

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规定,山东省黄金工程技术职务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负责对黄金企业的地质、采矿、选矿、冶炼加工、总图运输、工程监理等6个专业申报正高级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人员进行评审。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工程系列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实施办法.DOC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工程系列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实施办法.DOC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文件中铁股份职改〔2007〕004号关于印发《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工程系列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实施办法》的通知股份公司各子、分公司:现将《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工程系列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工程系列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客观公正地评价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工程系列高级工程师的技术业务水平,鼓励多出成果、多出人才,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适应企业发展和深化职称改革的需要,促进股份公司科技进步与生产力的发展,结合股份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依据本实施办法经评审合格并获得相应证书的人员,表明已具备相应的技术水平和能力,具备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

第二章评审范围第三条本实施办法适用于从事铁道、桥梁、隧道、站场、房建(含给排水、暖通)、公路、市政、通信、信号、电气化、电力、机械(含工程机械、机械制造)、物流管理、劳动定额、安全质量检查、劳动保护、设备管理、技术干部管理、职工培训等专业工作的在册在岗工程技术人员和工程技术管理人员。

第三章申报条件第四条凡申报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在任工程师期间,技术干部定期考核均达到良好以上,其中至少有一年为优秀。

第五条在学历、资历方面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的评审:1.大学本科毕业,或取得双学士学位,任工程师职务五年及以上。

2.硕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任工程师职务四年及以上。

3.博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博士学位,任工程师职务,参加工作两年及以上。

4.对先评聘为工程师职务,后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包括取得同等学历研究生学位证书)者,取得学历前任工程师职务年限二年折算为取得学历后一年,前后累计任工程师五年及以上。

第六条1970-1976年入学的高等学校毕业生(简称“大普生”)、1970年底前毕业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5年以上的大学专科毕业生,任工程师技术职务5年及以上,且符合下列“三具一”或“六具二”条件者,可申报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的评审:1.符合下列三条中的一条:(1)任现职以来获得一项省部级三等,或股份公司二等,或股份公司二级子公司一等科技进步奖及以上;或获得不少于两项的股份公司二级子公司三等及以上科技进步奖的主要获奖人(等级内额定人员,下同)。

工程系列初级职称评审条件

工程系列初级职称评审条件

工程系列初级职称评审条件一、岗位要求工程系列初级职称评审是针对从事工程领域工作的人员而设立的,其主要目的是评估候选人在工程实践中所具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根据相关规定,申请人应具备以下岗位要求:1. 学历要求:申请人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应为与工程领域相关的学科,如土木工程、电气工程、机械工程等。

2. 工作经验:申请人应具备一定的工程实践经验,通常要求至少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验,且需具备参与过不少于3个实际工程项目的经历。

3. 职业资格证书:申请人应具备与所从事工程领域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如注册工程师证、项目管理师证等,以证明其在该领域的专业素养和能力。

二、综合素质评估除了满足岗位要求外,申请人还需通过综合素质评估,以评估其在工程领域中的综合能力和潜力。

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专业知识:评估申请人对所从事工程领域的专业知识掌握情况,包括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

2. 技术能力:评估申请人在工程实践中的技术能力,包括工程设计、施工管理、质量控制等方面的能力。

3. 创新能力:评估申请人在工程实践中的创新能力,包括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思维和独立思考能力等。

4. 团队合作能力:评估申请人在工程项目中的团队合作能力,包括与他人合作的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领导能力等。

5. 职业操守:评估申请人在工程实践中的职业操守和道德素养,包括遵守职业道德准则、遵守法律法规等方面的表现。

三、申报材料申请人需要提交一系列的申报材料,以便评审委员会对其进行评估。

一般而言,申请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个人简历:详细介绍申请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技能等情况。

2. 学位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提供相关学位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的复印件,以证明申请人的学历和资质。

3. 工作证明和项目经验: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和项目经验证明,以证明申请人具备一定的工作经验和实践能力。

4. 专业成果和获奖证书:提供相关的专业成果和获奖证书,以证明申请人在工程领域有一定的成就和影响力。

水利工程专业职称评审有关问题的说明

水利工程专业职称评审有关问题的说明

附件1:水利工程专业职称评审有关问题的说明一、关于职称外语免试问题根据省人事厅《关于转发落实国家人事部<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陕人发[2007]52号)和《关于职称外语免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陕人发[2007]121号)文件精神,申报水利工程专业高、中级职称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免外语考试:(一)国家及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新世纪百千万国家级人选、陕西省“三五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二)晋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在评审副高级职称时参加过国家职称外语A级考试成绩合格的;(三)年满50周岁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四)在县及县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不含市辖区有关单位);(五)任现职后在野外连续工作5年以上并从事农业、林业、地质、采矿、勘探、水利水电、水文勘测、测绘、公路施工、铁路施工专业技术工作的;(六)具有国家认定的相应留学经历的(需有国家留学中心出具的留学经历证明书);(七)取得外语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本专业工作;通过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水平考试(BFT)的;全国公共英语考试五级(PETS5)的;(八)参加国家外语六级以上水平考试成绩合格申报中级职称的;(九)任现职以来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出版3万字以上的外文专著、译著的;(十)任现职以来,取得以下成果之一的:1、获两项以上国家发明专利,并经推广、转化已经产生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2、业绩突出,获得地、市级政府二等奖以上奖励前五名的或厅、局级一等奖前三名的。

(十一)申报初级职称的。

二、关于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免试问题根据省人事厅《关于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人办法[2005]34号)精神,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时,可申请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初次认定专业技术资格者;2、取得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国家统招全日制院校毕业证书者;3、取得国家计算机技术与软件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在单位受聘职称时免考;4、全省山区县及乡镇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职称者;5、截至2011年底年龄满45周岁者。

建设工程系列职称评审量化评分说明表

建设工程系列职称评审量化评分说明表
15
15
40
满分40分,每项得15分,基本分值15分,满足基本分方可参加评审。
满足《评审条件》中关于业绩成果之一的得15分
论文答辩
5
25
本条满分25分。
从业务水平、专业知识、创新能力、论文观点、国内外动态等五方面进行答辩,每项满分5分。
小计
50
120
分值设置为120分,基本分值是50分,满足基本分值即可参加评审。
应满足《评审条件》中关于学历、资历的相关条件
专业能力
5
0
15
加分项,每项得5分,分值上限15分
满足《评审条件》中关于专业能力成果之一的,加5分
学术理论
5
5
10
满分10分,每项得5分,基本分值5分,满足基本分值方可参加评审。
满足《评审条件》中关于学术理论成果之一的得5分
业绩成果0分,基本分值20分,满足基本分值方可参加评审。
满足《评审条件》中关于业绩成果之一的得20分
论文答辩
5
20
本条满分20分。
从专业知识,创新能力、国内动态,论文观点四方面进行答辩,每项满分5分。
小计
50
120
分值设置为120分,专业能力为加分项15分,基本条件分值是50分,基本条件分值满足即可参加评审。
高工
学历、资历条件
10
10
10
本条是基本条件,分值必须达到10分方可参与评审
专业能力
35
35
70
满分70分,每项得35分,基本分值35分,满足基本分值方可参加评审。
满足《评审条件》中关于专业能力条件之一的,得35分
小计
65
100
分值设置100分,基本分值是65分,满足基本分值即可参加评审。

北京市关于建筑工程系列职称评审要求(一)

北京市关于建筑工程系列职称评审要求(一)

北京市关于建筑工程系列职称评审要求(一)北京市关于建筑工程系列职称评审要求一、评审职称的条件•具有相应的岗位资格,符合担任相应职务的条件和要求;•在建筑工程领域具有突出的专业技术成果和实践经验;•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的学术影响力和社会声誉;•具备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二、评审职称的程序1.报名–填写《建筑工程职称评审申请表》;–提供相关的学历、职称证书等材料。

2.评审材料提交–提供个人在建筑工程领域的专业技术成果和实践经验的材料,如科研成果、工程经验、项目管理经验等。

3.专家评审–由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评审,评估其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

4.面试–部分职称评审需要进行面试环节,通过面试考核申请人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5.职称评定–根据专家评审和面试结果,确定申请人是否符合相应的职称评定条件。

三、评审职称的举例说明1. 初级建筑师申请人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 具有本科学历及以上学位; - 取得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 - 在建筑设计或工程管理方面有一定的实践经验; - 参与过多个建筑工程项目,且具备一定的设计能力和质量管理能力。

2. 高级建筑师申请人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 具有硕士学位及以上学历; - 取得高级职称建筑师资格证书; - 在建筑设计或工程管理方面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且有较高水平的设计和创新能力; - 在相关领域取得了一定的学术成果或专利。

3. 建筑工程造价师申请人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 具有本科学历及以上学位; - 取得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 在工程造价领域具有多年的实践经验,熟悉成本估算、工程测量、预算编制等工作; - 参与过多个建筑工程项目,具备较强的成本控制和经济分析能力。

以上仅为部分职称举例,具体的评审要求和条件还应根据不同职称的规定来确定。

注意:文章内不可出现html字符,也不可出现网址、图片及电话号码等内容。

关于专业技术职称评定有关事项的说明

关于专业技术职称评定有关事项的说明

关于专业技术职称评定有关事项的说明关于专业技术职称评定有关事项的说明⼀、专业技术职务系列及其档次划分我国专业技术职务系列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需要提出,经中央职称改⾰⼯作领导⼩组审核后报国务院批准。

⽬前,专业技术职务共有29个系列。

专业技术职务⼜分为⾼、中、初级三个档次,其中有的系列⾼级专业技术职务⼜分为正⾼级和副⾼级两个层次,部分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包含了助理级和员级两个层次。

(其中,⼯程序列专业繁多,具体情况登陆“⼤连⼈才”报名系统可查阅)⼆、专业技术资格取得⽅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专业技术资格取得⽅式主要有三种:考核确定、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l、考核确定。

按照⼈职发[1990]4号和⼈职发[1991]11号⽂件规定,对普通⾼校全⽇制统招中专以上学历毕业⽣(不含“五⼤”毕业⽣)、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即可确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不需再进⾏评审。

具体⽅法是单位对专业技术⼈员在规定时问内,从事本专业技术⼯作的表现情况及⼯作业绩提出考核意见,报审核机关进⾏核准。

其中,初级资格由⾏业主管部门或区市县⼈事⾏政部门确定,中级资格由市⼈事⾏政部门确定,⾼级资格由省⼈事⾏政部门确定。

2、评审。

由专业技术⼈员提供从事本专业技术⼯作的能⼒,⽔平、贡献⽅⾯的综合业绩材料,由其所在⾏业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对其进⾏综合考核评定和审议,以确定其是否能获得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

3、考试。

符合报考条件的专业技术⼈员,参加国家、省、市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者即可取得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

按政策规定,凡国家实⾏统⼀考试的专业系列,均不再组织开展评审⼯作。

三、考核确定专业技术资格的办理程序(⼀)考核确定的系列(专业)、级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博⼠后出站⼈员可考核确定副⾼级专业技术资格;取得博⼠学位或取得硕⼠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作2年以上可考核确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取得全⽇制⼤学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作1年以上可考核确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取得全⽇制⼤专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作1年以上可考核确定员级专业技术资格,从事本专业技术⼯作3年以上可考核确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取得全⽇制中专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作1年以上可考核确定员级专业技术资格。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2024年银川市市本级事业单位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2024年银川市市本级事业单位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2024年银川市市本级事业单位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日期】2024.05.15•【字号】•【施行日期】2024.05.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住房改革与发展正文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2024年银川市市本级事业单位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市直各有关单位、局属各事业单位:根据《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银人社函〔2024〕60号)要求,结合住建工作实际,现将2024年银川市市本级事业单位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如下:一、受理范围银川市市本级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申报工程系列(专业)中级、初级职称。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一)正常申报1.学历资历和任职年限(1)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本科学历,或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或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中专学历。

(2)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须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持有双证的硕士研究生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毕业。

2.继续教育学时(1)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全日制大专及非全日制本科学历,继续教育学时不做硬性要求。

(2)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验近4年(2020-2023年)继续教育学时,总学时累计不少于360学时,其中公需课不少于72学时,专业课不少于240学时,硕士研究生学历的继续教育学时根据任职年限要求计算。

(3)学时说明①在审验年限期间取得高一级学历或第二学历的教育,可视为接受继续教育,其中,在审验期内入学并毕业的,视同完成审验期继续教育任务,只需提交学历证明;跨审验期入学并毕业的,具体学时需由院校提供学时证明,并需完成审验期内的公需科目学习。

关于2019年度工程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2019年度工程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2019年度工程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各单位: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以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19〕969号)精神,现将我公司2019年度工程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有关事宜安排如下:一、人员范围申报人员须是我公司在工程系列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并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

下列人员不得申报:(一)受到记过以上处分且在受处分期间的。

(二)中国共产党党员受到党纪处分且在受处分期间的。

二、评审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有关法规,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近五年考核结果在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申报工程师须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助理工程师须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技术员须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中专学历。

1、技术员、助理工程师(1)技术员:大专或中专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

(2)助理工程师: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1年;大学专科毕业,从事工程技术工作3年以上或受聘技术员2年以上;中专毕业,从事工程技术工作5年以上或受聘技术员4年以上。

除符合上述学历、资历条件外,申报初级职称人员在任现职期间须获得厂(部)级先进个人荣誉称号1次以上;或者发表过公司级专业论文一篇以上或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完成厂级工程技术方案、产品研制报告、技术推广总结等1项以上。

2、工程师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经考察合格;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的,须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获得工程类专业硕士学位的,任助理工程师满3年;大学本科毕业或大学专科毕业,受聘助理工程师4年以上。

除符合上述学历、资历条件外,申报人员学术技术水平须具备下列三条中的两条:(1)获得公司科技成果或其它相关成果三等奖以上的主要贡献者;(2)本职工作成绩突出,获得过厂(部)级以上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或参加过公司大中型以上工程项目、技改项目,并荣立三等功以上;(3)在公司级杂志上发表2篇以上、或在公开发行的本专业学术刊物上,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发表过 1 篇以上本专业学术论文(或兼职承担教培中心专业技术培训授课任务,上年度总授课时间不少于100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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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工程系列职称评审有关问题的说明
市各有关单位、有关人员:
为进一步规范职称评审工作,2014年我局印发了《关于调整工程系列职称评审有关规定的通知》(苏职办【2013】61号),新规实施以来,取得了较好成效,也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同,在提高职称评审的权威性、公平性以及营造良好的职称工作氛围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但在实施过程中,因部分企业、专技人员对此项新规了解不够,也出现了一些问题。

鉴此,结合2015年工程系列职称工作,对相关问题作如下说明:
一、关于论文的问题。

论文作为评审要素,是评委对申报人专业理论水平进行评价的重要依据。

因此,论文必须由本人结合工作实际撰写,且认为能代表本人的真实水平。

我们注意到在论文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论文不符合要求。

部分申报人对论文要求存在误解,以为只要提交足够篇数即可,将宣传报道、产品介绍、培训笔记、会议纪要等作为论文上报;
2、代写论文以及论文转让。

主要是请别人代写论文、同一篇论文各自署名或任意调换作者排序、抄袭甚至窃取别人的论文;
3、论文买卖。

2014年评审时我们已关注到论文买卖现象较为严重,并已掌握了部分不规范运作的杂志的名单。

2015年我们将对此进行专项整治;
4、论文反复使用。

申报高级职称时提交的论文有的是毕业论文,或是在获得中级职称前撰写的等等。

2015年,所有论文不论发表与否均需提供电子文档备查。

凡涉嫌买卖论文、严重抄袭及借用他人论文者,一经查实,将作为严重违规列入职称申报诚信档案并按规定处理。

二、关于公示的问题。

今年我们将在《2015年苏州市职称评审计划一览表》(每年年初发布)明确公示时间,由于申报数量的不确定性,所以我们只能暂定公示的月份。

请申报人员届时自行到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的公示栏中查询。

公示发布时我们也会短信通知所有的申报人员(无论评审通过与否)。

但由于短信通知存在手机号码差错、手机屏蔽等客观原因,无法确保每个申报人员通知到位,因此短信通知仅作为辅助手段,不作为申报人员未获得信息造成延误的理由。

三、关于复议的问题。

为维护申报人员权益,2015年我市将尝试建立职称评审复议制度,详见附件《苏州市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复议制度》。

相关人员可根据相关规定提请复议。

由于流程限制,务请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复议申请函,逾期我们将无法受理。

四、关于职称计算机考试的问题。

申报人员可自行选择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国考)或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省考)。

参加国考的,申报中级需通过三门科目的考试,高级需通过四门科目的考试,其中Windows XP及Internet应用为必选科目。

参加省考的,可任选一门科目。

2015年考试时间按季度安排,在每个季度前会在苏州人事考试网上提前公布具体日程安排。

五、其他问题。

其他问题仍按照国家、省职称政策及《关于调整工程系列职称评审有关规定的通知》(苏职办〔2013〕61号)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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