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服务合同

合集下载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委托技术咨询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2020)-交规划发〔2020〕3号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委托技术咨询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2020)-交规划发〔2020〕3号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委托技术咨询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2020)正文:----------------------------------------------------------------------------------------------------------------------------------------------------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委托技术咨询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交规划发〔2020〕3号部内各司局:现将《交通运输部建设项目委托技术咨询服务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交通运输部2020年1月2日交通运输部建设项目委托技术咨询服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部审批建设项目过程中委托开展的技术性服务活动,提高项目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投资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部主办司局依照职责实施交通运输建设项目审批或者出具相关意见过程中,委托相关机构开展的技术咨询服务,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委托技术咨询服务包括以下事项:(一)前期工作审核审批技术咨询:1. 由部审批的交通运输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含重大设计变更、概算调整等)。

2. 部审核并出具行业意见,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省级发展改革委审批(核准)或者国家发展改革委核报国务院审批(核准)的交通运输及相关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

3. 由部审核并出具资金安排意见的交通运输建设项目资金申请报告、项目申请报告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4. 由部审核并出具意见的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

5. 关于建设项目委托技术咨询的其他事项。

上述事项中建设内容和技术较简单的建设项目,可直接办理审批或者出具意见。

(二)部安排投资的建设项目后评价。

(三)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要求开展的其他审核评估。

第四条委托技术咨询机构的确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

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

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1、合同主体11 甲方(委托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2 乙方(受托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合同标的21 本合同的标的为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相关服务。

22 乙方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以及甲方的具体要求,对甲方指定的建设项目进行交通影响评价。

23 评价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周边交通现状分析、项目产生的交通需求预测、项目对周边道路交通设施的影响评估、交通改善措施及建议等。

3、权利义务31 甲方权利义务31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质量和内容完成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工作。

312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进展和成果进行监督和检查。

313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314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开展交通影响评价工作所需的相关资料和信息,并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

32 乙方权利义务321 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收取服务费用。

322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必要的协助和配合。

323 乙方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合同约定,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工作。

324 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评价工作,并向甲方提交评价报告。

325 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4、违约责任41 若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用,每逾期一天,应按照未支付金额的具体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逾期超过约定天数天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已完成工作的费用及相应的违约金。

42 若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交通影响评价工作,每逾期一天,应按照服务费用的具体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逾期超过约定天数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返还已支付的费用,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公路建设项目后评价报告编制办法》(试行)

《公路建设项目后评价报告编制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了总结公路建设项目从决策、设计、实施到通车运营全过程的经济教训,科学评价建设成果,使公路建设管理步入程序化、规范化、工作方法科学化的轨道,强化全行业宏观管理机制,提高公路建设的管理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路建设项目后评价工作是指在公路通车后,经过二、三年的实际运营考核,按系统工程的思想方法,对建设项目从立项决策、设计方案、工程施工直至通车运营的全过程各阶段工作的成功与失误,全面对照、总结,并对各阶段工作成果变化的内在联系与促成因果进行追踪的工作。

为不断提高决策、设计、施工管理水平,合理利用建设资金,提高建设资金的投资效益,全面改进建设管理,制定相关>策等提供科学依据。

第三条建设项目后评价成果的主要文件为“后评价报告”、“建设项目管理卡”。

“后评价报告”的主要内容:一、建设项目的概述;二、项目前期工作各阶段(“项目建议书”、“设计任务书”、“初步设计”)主要指标的变化分析;三、项目施工实施与设计文件主要内容的变化及原因分析;四、考核期运营情况及其与决策、设计的预期目标的差别和原因分析;五、建设项目最终的评价;六、后评价的结论和建议。

利用国外贷款的项目后评价报告还应包括国内、外咨询(评估)结果、贷款额及其使用情况和偿还能力等。

“后评价报告”的文本格式及其主要内容要求详见本办法附件。

“建设项目管理卡”的表格内容详见本办法附件。

第四条凡属公路(包括独立大桥、隧道)建设的大中型及重点工程项目,均应按规定开展项目的后评价工作。

各建设单位应于建设项目立项(即项目建议书批准)后,开始填写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卡,建立起建设项目跟踪管理系统和定期检查制度,并按规定逐步完善各阶段的各项管理机制。

第五条编制建设项目后评价报告必须以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和各阶段的正式批准文件为依据,以科学数据为基础,通过科学分析、对比、检验项目决策、设计、施工管理及通车运营各阶段主要指标及方案、物价、利率、汇率等方面的重大变化及其因果关系;对比、分析建设规模、工程概算、经济效益、财务效益等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的变化及其原因,判别其变化是否科学、合理。

交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交通部令第17号

交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交通部令第17号

交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正文:---------------------------------------------------------------------------------------------------------------------------------------------------- 交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1990年6月16日交通部令第17号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交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根据国家颁布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结合交通行业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交通行业中所有对环境有影响的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

第三条交通行业引进的建设项目(包括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的建设项目),在执行本办法的同时,还应执行国务院关于加强对外经济开发地区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对环境有影响的交通行业大中型建设项目,必须执行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制度和防治污染及其他公害的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制度;改(扩)建和进行技术改造的工程建设项目,在改(扩)建和技术改造的同时,必须对原有的污染进行综合治理。

建设项目投产后,其污染物的排放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规定的排放标准。

第五条交通行业各级计划、工程管理、财务、物资等部门都应按本办法规定将交通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纳入本部门工作计划。

计划部门须将计划安排的交通建设项目通知同级交通环境保护部门。

第六条各级交通环境保护部门,应协助有关部门完成以下各项工作:(一)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审查评价费用;(二)参与评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大纲、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建设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中环保篇章;(三)监督检查设计、施工中与环境保护有关的设施落实情况,参与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四)监督检查建设项目正式投入生产后环境保护设施运转情况和环境质量常规监测工作;(五)定期向上一级交通环境保护部门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环评技术咨询合同协议书7篇

环评技术咨询合同协议书7篇

环评技术咨询合同协议书7篇篇1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注册地: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注册地: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需要对某一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咨询,特委托乙方提供相关咨询服务。

甲乙双方遵循诚实、守信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就环评技术咨询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协议目的与工作内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甲方指定的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咨询,提供环评报告编制、评审及修改意见等相关服务。

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2. 协助甲方组织专家评审会;3. 根据评审意见修改环评报告;4. 提供其他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

二、合同期限与费用支付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年。

合同期间,甲方需支付乙方以下费用:1. 咨询费用:人民币______元整;2. 其他费用:根据实际产生费用进行结算。

包括专家评审费、交通差旅费等。

三、权利与义务条款甲方权利义务:1. 提供乙方进行环评咨询所需的全部资料;2. 及时向乙方反馈意见,确保咨询工作的顺利进行;3. 按照约定支付咨询费用。

乙方权利义务:1. 按照合同约定完成环评咨询工作;2. 保证咨询工作的质量与时效;3. 对甲方提供的资料保密;4. 提供专业、准确、全面的咨询服务。

四、保密条款与知识产权归属乙方承诺对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严格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3篇)

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3篇)

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3篇)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通用3篇)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篇1一、技术咨询合同的概念(189)技术咨询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析报告等订立的合同。

技术服务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提供技术服务,另一方支付报酬的合同。

二、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的概念和特征(218)技术咨询合同具有以下特征:第一,主体构成的特定性。

第二,标的内容的综合性。

第三,成果的决策参考性。

三、技术咨询合同的义务(205)1、委托人的义务为:(1)阐明咨询的问题,并按照合同的约定向受托方提供有关技术背景资料及有关材料、数据。

(2)按时接受咨询顾问的工作成果并按约定支付报酬。

2、受托人的主要义务为:按照合同约定按期提出咨询报告或者解答委托方提出的问题。

受托人提出的咨询报告应达到约定的要求。

四、技术服务合同的义务(213)1、技术服务合同中委托人的合同义务为:(1)按照约定提供工作条件,完成配合事项。

(2)在技术辅助服务合同中,委托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按期接受受托方的工作成果,在验收工作成果时,如发现工作成果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技术指标和要求,应当在约定的期限内及时通知对方返工或改进。

(3)委托方应按照约定给付报酬2、技术服务合同中受托人的主要义务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服务项目,解决技术问题,保证工作质量,并传授解决技术问题的知识。

技术服务合同的委托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服务工作的,应当承担免收报酬等违约责任。

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篇2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服务合同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 (以下简称“甲方”)和 (以下简称“乙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项目的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服务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基本情况项目,位于,用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规划设计方案进行交通影响评价。

(通用)建设项目交评大纲及收费介绍

(通用)建设项目交评大纲及收费介绍

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服务大纲及收费方法一、政策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条;2、《乌鲁木齐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管理规定》第101号政府令;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CCJJ/T141-2010),2010年9月1日执行:5.0.2条:建设项目的规模或指标达到或超过规定的交通影响评价启动阈值时,应进行交通影响评价。

5.0.3条:建设项目报建阶段交通影响评价启动阈值应符合下列规定:1 住宅(T01)、商业(T02)、服务(T03)、办公(T04)类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启动阈值的取值范围应符合表5.0.3的规定;4、第101号政府令第五条第二款:各类大型市场、物流中心(需配建机动车停车泊位大于50个或用地面积大于2万平方米的建设项目)及用地面积大于8万平方米的仓储、工业项目。

二、交通影响评价的目的:1、《交评》是建设项目是报批方案阶段必须履行的一环;2、《交评》的成果为建设项目建设方案申报审批必备材料;3、通过《交评》可对建设项目的道路交通系统进行合理性梳理和提出优化方案;4、确保建设项目的开发价值不会因为交通问题的影响而降低;5、消除交通瓶颈及安全隐患、奠定安全畅通的交通空间。

三、交评的基本内容1.完成作为交通影响评估依据的交通调查;2.基地内部交通量产生、预测与分配;3.基地内道路交通技术指标的建议;4.基地内交通组织规划(机动车、非机动车及行人);5.周边道路、交叉口、基地道路开口交通影响分析;6.建设项目对区域的交通影响评价;7.停车配建指标的确定和停车位数量的预测;8.项目交通需求的外部交通设施改善建议(公交和出租车停靠设施、交通组织管理措施等);9.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交通问题的处理。

10.具体程序和内容根据项目的需要参照相关《标准》的要求实施。

四、服务时间计划:1、资料收集及现场调查:合同或委托书签订后立即开始;2、交通影响评价初步成果:交通现场调查后1-3周内完成;3、沟通协调修改阶段:1)首先与建设方沟通确认交评提出方案的可行性并修改完善。

房地产项目--交通影响专项评价(评估)合同模版

房地产项目--交通影响专项评价(评估)合同模版

房地产项目--交通影响专项评价(评估)合同交通影响专项评价咨询合同甲方:XXXX市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乙方: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甲方委托乙方承担XXXX商业广场二期工程项目交通影响专项评价工程,项目地点为XX市老街XX二期,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第二条咨询依据2.1甲方给乙方的设计条件及要求;2.2甲方提交的基础资料;2.3乙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

第三条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目标及咨询成果项目名称:XXXX商业广场二期工程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报告项目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概况及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咨询目的:(1)根据项目开发计划,分析研究区域交通需求增长及其周边地区所受影响,使项目的建成使用对区域道路交通系统产生的影响减至最小;(2)进一步完善基地内外交通组织,以使得基地内外形成顺畅的交通流线; 确保基地影响区域动静态交通平衡。

咨询内容:(1)分析项目基地及其周边地区交通现状与问题;(2)分析项目基地的建设开发水平与目标年交通发生吸引需求;(3)分析研究区域道路网受项目基地开发的交通影响程度、承受能力及改善措施;(4)提出项目基地配建停车设施数量建议;(5)提出项目基地周边交通组织方案建议。

项目交通影响分析报告成果:(1)项目基地周边交通现状与交通流量等交通评估前期的主要调查观测资料。

(2)方案说明书(文本);(3)项目基地总平面图;(4)道路和用地现状图;(5)目标年项目基地周边主要道路新增交通量图;(6)项目基地周边机动车交通组织图;(7)项目基地周边交通改善措施汇总图。

环评委托合同

环评委托合同

环评委托合同篇一:环境影响评价委托合同合同编号:环境影响评价委托合同甲方(委托方):乙方(受托方):本合同于年月日在签订环境影响评价委托合同合同编号:甲方:签订地点:乙方:签订时间:年月日声明:1.合同双方已相互提示就本合同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对方要求作了相应的说明,签约双方对本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

2.合同双方均承诺自身符合法律对签约要求的强制性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手续。

鉴于:1.委托人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设的需要,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需要通过合法的环境影响评价。

2.受托方承诺自身是合法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有能力组织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因此,经双方友好协商,就受托人为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签订本合同。

本合同中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词汇,均应按照本合同第一条第3点所列的规定、标准的内容进行解释。

第一条委托内容1.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出具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2.项目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3.执行技术标准及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HJ/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第二条委托费的结算1.委托费:______元。

2.受托人为委托人提供服务期间,发生于受托人工作人员的交通、通讯、食宿等日常费用由受托人自理/前往项目现场及现场工作发生的交通、通讯、食宿等日常费用由委托人负担。

3.支付时间:于受托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评价报告,并通过政府环境管理部门的审核验收后日内支付。

评审、验收费用由委托人/受托人承担。

4.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受托人应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的票据凭证。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改进城乡规划信息技术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湘价服[2013]128号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改进城乡规划信息技术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湘价服[2013]128号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改进城乡规划信息技术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正文:----------------------------------------------------------------------------------------------------------------------------------------------------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改进城乡规划信息技术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二○一三年十一月十四日湘价服〔2013〕128号)各市、州物价局:根据国家简政放权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发展环境优化年”的工作部署及《湖南省特定商品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湘价服〔2010〕71号文件执行情况,现就改进城乡规划信息技术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城乡规划信息技术服务费是具备相应执业资质、经工商登记注册的企业或具有城乡规划信息技术服务职能的事业单位,坚持自愿委托、服务有偿的原则,与委托方签订协议(合同),利用城乡规划专业信息和专业知识,依约提供服务向委托方收取的费用。

不具备执业资质、未签订委托协议、未提供协议规定的服务均不得收费。

规划行政管理部门不得收取规划服务费,严禁借助报规审批等行政职能强行服务强制收费。

二、城乡规划信息技术服务费属涉及建设项目的收费,定价权在省价格主管部门。

属于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前置条件的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由省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全省统一标准。

具体项目及标准如下:1、城市规划技术论证:包括建设项目选址、用地规划和工程规划技术服务,并提供《经济技术指标复核报告书》、《建筑面积复核报告书》各一式两份、规划依据图彩图三张。

收费标准为:高层建筑:由原1.2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降低为1.1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多层建筑:由原0.80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降低为0.7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公共建筑物、构筑物以及无法按建筑面积计收的项目,按工程总造价的0.1%计收。

儿童医院交通影响评招标文件

儿童医院交通影响评招标文件

版本号:2015年第一版工程编号:深圳市建设工程其他类招标文件〔适用于定性评审法且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及计算机评标的工程〕工程名称:深圳市第二儿童医院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报告编制)(二次)招标人名称:深圳市新建市属医院筹备办公室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韩艳红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赵阳2015年9月试行编制说明一、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维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建设工程其他类招标投标活动的实际,编制了《深圳市建设工程其他类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本示范文本自2015年9月起发布试行。

二、本示范文本的主要编写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第21号);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4、《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条例》;5、《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国家七部委30号令);6、《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3号令,2000年5月1日施行;7、《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国家计委4号令,2000年7月1日施行)8、《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试行办法》(国家计委5号令,2000年7月1日施行)9、《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计委等7部委令第12号,2001年7月5日施行)10、《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国家计委、监察部关于健全和规范有形建筑市场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第21号2002年3月13日)11、《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国家计委29号令2003年4月1日施行)12、《关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改革若干规定》(深府〔2015〕73号);13、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发布〈深化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改革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建市场〔2012〕72号);14、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建市场〔2014〕15号);15、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深圳市交评收费指引

深圳市交评收费指引

深圳市交通规划研究项目取费指引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2010.08交通影响评价收费指导标准交通影响评价项目收费=收费基价×难度调整系数×区域调整系数具体取费参照下表执行。

表5-1交通影响评价收费表(参考)注:(1)难度调整系数,大型会议中心、体育中心、商业中心、大型停车设施、对外交通场站等取1.2~1.4的系数计算;(2)区域调整系数,中心城区(福田、罗湖、南山、宝安中心区、龙岗中心区)系数取1.2,其他区域系数取1.0。

7.4.1 为了保证服务顺利进行,甲方应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供与报告编制、评审相关的其所能获得的全部基础资料,包括相关项目会议纪要、立项批复文件、选址意见书,用地预审意见等政府批文。

7.5 协助工作7.5.1 在项目进行中,指派专人与乙方保持密切联系,对乙方提供的工程环境影响报告文件应及时组织审查上报,及时答复乙方提出的有关问题。

7.6 支付费用7.6.1按合同规定支付合同费用,按合同规定进行处罚。

7.7 额外服务要求7.7.1 甲方根据工程需要,提出本合同范围以外的不属于正常或附加服务范围的工作内容(即额外服务),乙方应予以执行,所发生费用,经双方协商解决。

八、乙方的权利及义务8.1 对基础资料进行复核8.1.1 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工程咨询依据文件及基础资料后,应仔细阅读,如发现任何不明晰或错误,应___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意见。

乙方对甲方提供资料的理解的准确性自行负责。

8.2 保证报告质量8.2.1 乙方必须根据工程咨询依据文件及国家有关的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完成咨询工作,并确保可行性研究报告质量8.3 保证报告深度8.3.1 乙方对咨询深度和质量承担保证责任(咨询深度必须满足国家及深圳市关于建设项目咨询文件编制深度的要求),对报告文件的正确性、完备性、可靠性、可操作性、经济性负责,甲方或政府部门及委托的相关单位组织的审查并不减少乙方的以上所有责任。

2024年涉路施工技术评价报告服务合同(二篇)

2024年涉路施工技术评价报告服务合同(二篇)

2024年涉路施工技术评价报告服务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 (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就项目的涉路施工技术评价报告服务,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咨询的内容、形式和要求:1、受甲方委托,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规范,在甲方提供的资料基础上,负责完成涉路施工技术评价报告工作。

2、最终成果以《项目技术评价报告》形式交付甲方。

3、甲乙双方在签订定本合同,且甲方向乙方提供涉路施工项目相关资料之日起,乙方在个工作日之内编制完成本项目技术评价报告。

二、项目组成人员:三、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在履行。

本合同的履行方式: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提交技术评价报告。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按合同要求开展分析评价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等涉及涉路施工相关技术服务工作,按时向甲方提交技术评价报告。

四、甲方协作事项在本合同生效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如下资料和工作条件:1、提供技术资料:施工图纸等编制项目技术评价报告所需的基础资料;在甲方提供资料的同时,乙方应在甲方出具的材料清单上盖章确认。

2、现场踏勘:甲方必须在合同生效个工作日内,为乙方踏勘现场提供条件,介绍说明建设工程的相关情况。

3.提供工作条件:无;4.其他:五、资料的保密:本项目的基础资料及成果归甲方所有,乙方对基础资料及成果负有保密责任,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将其用于其它场合用途,在项目完成后应将基础资料全部归还甲方。

六、报酬及其支付方式:(一)本项目总报酬:元(人民币)。

(二)支付方式(采用以下第种方式):①一次总付:元,时间:____元,时间:_____②分期支付:元,时间:____元,时间:_____③其他支付方式(三)在甲方付款的同时,乙方应开具相应金额的正规发票。

七、违约责任: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六条及其相应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江西省城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实施细则

江西省城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实施细则

江西省城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江西省城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报告的编制工作,提高评价报告的质量,明确评价报告编制的要求和流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江西省范围内的城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工作。

第三条交通影响评价报告是对城市建设项目对交通系统的影响进行分析评估,提出相应的交通影响缓解和改善对策,并对项目的交通布局、交通设施与交通运行等方面进行预测评估和规划设计的报告。

第四条交通影响评价报告应包括项目概述、交通系统状况评估、交通影响分析、交通影响缓解和改善对策、交通系统规划设计等内容。

第五条交通影响评价报告的编制单位应具备城市规划、交通规划和交通工程设计等相关资质。

第二章编制流程第六条交通影响评价报告的编制流程分为报告启动、数据收集、分析评估和方案设计、报告编制和报告审查等步骤。

第七条报告启动阶段,项目建设单位应聘请具有相关资质的交通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单位,并签订编制合同。

第八条数据收集阶段,编制单位应收集项目相关的数据,包括交通状况、土地利用、交通需求等信息,并进行全面的调研。

第九条分析评估和方案设计阶段,编制单位应对项目的交通影响进行评估分析,设计相应的缓解和改善方案,并形成初步报告。

第十条报告编制阶段,编制单位应根据初步报告的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形成最终的交通影响评价报告。

第十一条报告审查阶段,编制单位应将最终报告提交给有关部门进行审查,并根据审查意见进行修改。

第十二条编制完成后,交通影响评价报告应及时提交给项目建设单位,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示和备案。

第三章评价报告内容和要求第十三条交通影响评价报告应包括项目概述、交通系统状况评估、交通影响分析、交通影响缓解和改善对策、交通系统规划设计等内容。

第十四条项目概述应包括项目名称、位置、规模、用地要求、建设内容和计划等基本情况介绍。

第十五条交通系统状况评估应对项目周边现有道路、公共交通设施、交通运行状况等进行评估分析。

上海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规划管理暂行规定

上海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规划管理暂行规定

关于下发关于下发《《上海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规划管理暂行规定上海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规划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2006-7-12沪规法〔2006〕624号各区(县)规划局、派出机构、外高桥保税区管委会、临港新城管委会、各城市规划设计单位:为了加强和规范本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规划管理工作,逐步缓解城市交通紧张状况,根据国家建设部、公安部的要求,结合本市建设项目规划管理的实际情况,我局制定了《上海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规划管理暂行规定》,于2006年8月1日起施行,现印发给你们。

一年内,按本规定的第二条范围有重点的确定一至两个建设项目,先行开展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试点工作。

由于该项工作在本市尚属起步,需不断总结、改进,请你们将执行中的问题,及时反馈我局,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

附件:《上海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规划管理暂行规定》二○○六年七月十二日上海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规划管理暂行规定第一条(目的、依据)为了促进上海城市建设协调发展,规范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规划管理工作,根据《上海市城市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建设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需要评价的区域和项目)本市下列区域内,并符合所列规模的建设项目,应当在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阶段(或者在核提国有土地出让地块规划设计条件时)进行交通影响评价规划管理工作。

(一)区域范围1、内环线以内快速路、主干路和次干路沿线地区;2、黄浦江两岸规划确定的地区;3、中心城、新城范围内其他快速路、主干路沿线地区。

以上沿线地区指各一个规划街坊地区。

(二)建设规模1、内环线以内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内外环间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外环线以外建筑面积超过1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建筑。

2、内环线以内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内外环线间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外环线以外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办公建筑。

3、内环线以内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内外环线间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外环线以外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商业建筑。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城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咨询技术服务合同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建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交通影响评价,项目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
1.1《中国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国家及地方有关法规和规章。

1.2项目地点相关的城市区域的有效规划文件。

第二条评估分析依据
2.1 甲方的委托书
2.2 甲方提交的项目基础资料
2.3国家、省、市的相关技术标准:《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长沙市建筑工程配建停车场(库)规划设置规则(长政办发[2005]3号)》,望城县总体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长沙市公共交通规划》、长沙市规划管理局《关于印发<长沙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办法>的通知》(长规发[2006]49号)。

第三条甲方向乙方提交的项目基础资料、文件
3.1 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电子文件1套
3.2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关于该项目的相关议纪要材料
第四条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服务内容及时间规定
4.1乙方运用交通规划相关理论,对项目交通影响分析进行研究,依据分析评价结果,提出减小建设项目对周围路网交通影响的改进方案和措施(包括外部、内部交通系统的改进措施),提出达到望城县规划管理局对该项目的交通影响评价要求的评价报告。

4.2 本合同签订及提供全部资料之后______个工作日内(即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提交交通影响评价报告文本_____份。

第五条费用及支付方式
5.1 依据望城县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该项目的收费标准为,总价款为。

5.2 乙方在约定时间内提交成果文件后的三天内提交合同的总价款。

5.3 因甲方建设项目本身的问题,需要对该建设项目重新进行交通影响评估,其咨询服务费双方另行商定。

5.4 评价报告包括纸质文本和电子文件,版权归乙方所有。

第六条双方责任
6.1 甲方责任
6.1.1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条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性负责。

甲方不得要求乙方作违反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及科学分析方法而进行的研究分析并提交成果。

6.1.2甲方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时间提前交付成果文件时,须征得乙方同意。

6.1.3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时,乙方按规定的交付项目成果文件时间顺延。

6.2 乙方责任
6.2.1 乙方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规定、标准、规程及甲方项目要求进行研究分析,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份数及进度要求向甲方提交合同的成果文件。

6.2.2 乙方对甲方提交的成果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且不得因此延误设计及评审时间。

6.2.3 乙方交付成果文件后,根据有关职能部门的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

第七条保密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将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或向第三人转让本项目相关文件。

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仲裁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可由望城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长沙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九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9.1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9.2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

9.3 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4 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简称甲方):设计方(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表人:(签字)委托代表人:(签字)联系人:(签字)联系人:(签字)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银行帐号:。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