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规范标准)肾脏移植技术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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肾移植患者自我管理指南

肾移植患者自我管理指南

肾移植患者自我管理指南肾移植是一种治疗肾功能衰竭的有效手段,对于许多肾病患者来说,这是他们重新获得健康和生活质量的重要途径。

然而,肾移植后,患者需要进行长期的自我管理,以确保移植肾的功能和延长移植肾的寿命。

本文将为肾移植患者提供一份自我管理指南,帮助他们更好地管理自己的健康。

一、遵医嘱规范用药肾移植患者需要终身使用免疫抑制剂,以防止移植肾被患者的免疫系统排斥。

患者应按时、按量服药,严禁随意停药或更改剂量。

同时,患者需要定期进行药物浓度监测,以确保血药浓度在正常范围内。

二、保持健康的生活方式良好的生活方式对于肾移植患者的健康至关重要。

患者应保持适度的运动,增强体质;合理饮食,避免高盐、高脂肪和高糖饮食;戒烟限酒,避免滥用药物。

此外,患者应注意保持良好的心理状态,避免过度焦虑和压力。

三、定期体检和监测肾移植患者需要定期进行体检和相关检查,以及监测移植肾功能。

定期体检可以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的健康问题,监测移植肾功能可以及早调整免疫抑制剂的剂量。

患者应根据医生的建议,按时完成各项检查。

四、预防感染肾移植患者的免疫系统相对较弱,容易感染。

患者应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戴口罩,避免与患传染病的人接触。

此外,应接种疫苗,预防肺炎球菌、流感等常见感染。

五、避免接触肾毒性物质肾移植患者需要避免接触肾毒性物质,如某些药物、有毒物质、重金属等。

在日常生活中,患者要注意防护措施,避免接触可能对移植肾产生损害的物质。

六、积极面对生活肾移植患者应积极面对生活,保持良好的心态。

尽管肾移植可以让患者重新获得健康,但仍需注意防范风险,做好自我管理。

同时,患者应积极参加社交活动,与家人和朋友保持良好的沟通,共同面对生活中的困难。

肾移植患者的自我管理至关重要,它不仅涉及到患者的健康和生活质量,还关系到移植肾的功能和延长移植肾的寿命。

希望本文提供的自我管理指南能够帮助肾移植患者更好地管理自己的健康,过上健康、幸福的生活。

G12 自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2022版

G12  自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2022版

G12自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2022年版)为规范自体器官(包括肾脏、肝脏、肺脏、小肠、心脏等)移植技术临床应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开展自体器官移植技术的最低要求。

本规范所称自体器官移植技术是指难以或无法在体内安全进行手术,需要将相应器官连同器官内病变整体移至体外,在器官保存液灌注和冷保存的条件下切除病变,修复脉管结构,再植入体内的治疗技术。

一、医疗机构基本要求(一)医疗机构开展自体器官移植技术必须与其功能、任务和技术能力相适应。

(二)开展相应器官外科常规手术、移植临床诊疗工作 5 年以上,相应专业床位不少于50张,每年可完成相应器官外科手术不少于100例,移植手术不少于20例。

或近5年独立开展相应器官自体移植技术临床应用不少于5例。

其技术水平在全国范围处于领先地位。

(三)开展科室应当具备自体器官移植技术所需要的设备、设施包搬字手械划1统(三维定量手术规划系统)术中彩色多普勒检测仪、术中移动数字减影血管造影设备等。

(四)手术室。

1.洁净手术部的建筑布局、基本配备、净化标准和用房分级等应当符合《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GB50333—2013》o2.有达到洁净手术室标准的手术室。

3.能够进行心、肺、脑抢救复苏,有氧气通道、麻醉机、除颤仪、吸引器等必要的急救设备和药品。

4.配备有显微外科、相应器官外科与移植(包括器官体外灌注及保存)专用设备、耗材和手术器械。

5.保证器官移植专门手术室至少1间辘面积约50m2∕间。

(五)血管造影室。

1.符合放射防护及无菌操作条件。

2.配备800mA.120KV以上的血管造影机,具有电动操作功能、数字减影功能和“路途”功能,影像质量和放射防护条件良好;具备医学影像图像管理系统。

3.能够进行心、肺、脑抢救复苏,有氧气通道、麻醉机、呼吸机、除颤器、吸引器等必要的急救设备和药品。

4.有存放导管、导丝、造影剂以及其他物品、药品的存放柜,有专人负责登记保管。

医院器官移植管理规范

医院器官移植管理规范

医院器官移植管理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器官移植工作,确保医院器官移植工作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公正性,保障患者的生命权、健康权,订立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医院内全部器官移植相关的工作,包含器官捐献与取得、器官移植手术、术后随访等环节。

第二章器官捐献与取得第三条器官取得的来源应当遵从以下原则:1.器官捐献应在法律和伦理规范的框架内进行,确保捐献者的自己乐意性和无偿性。

2.遵从公平原则,保证有需要的患者可以公平获得捐赠的器官。

第四条器官取得的程序应当符合以下规定:1.严格遵守器官捐献与取得法律法规和相关伦理规范。

2.器官取得团队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技术和设施,确保器官取得的质量和安全性。

3.器官取得程序应当充分敬重捐赠者和其家属的意愿,确保其知情和知情同意。

4.器官取得的程序应当规范、高效。

相关医务人员应当具备丰富的临床经验和专业知识。

第三章器官移植手术第五条器官移植手术的实施应当符合以下规定:1.手术前应进行全面而细致的术前评估,包含受体的适合性评估和供体的匹配评估等。

2.手术团队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和丰富经验的医务人员构成,确保手术操作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3.手术前应将手术方案充分与受体进行沟通,保证其知情,并从受体获得知情同意。

4.手术操作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并严格执行术中操作规程。

第六条器官移植手术的质量掌控应当遵从以下规定:1.手术操作过程应录制并保管,确保操作的规范和追溯性。

2.手术团队应定期进行内部评估和外部评审,并改进手术技术和操作流程。

3.手术后应对手术效果进行评估和监测,以便及时调整治疗方案和手术技术。

第四章术后随访第七条术后随访工作应当符合以下规定:1.术后随访应依据患者的具体情况订立个体化的随访计划,确保及时掌握术后情况。

2.术后随访应由特地的医务人员负责,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3.术后随访应健全完善相应的数据管理系统,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第八条术后随访的内容应当包含以下方面:1.对受体器官功能的定期评估和监测,以及显现并发症的早期识别和处理。

CRRT技术管理规范

CRRT技术管理规范

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技术管理规范为规范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技术(Continuous Renal Replacement Therapy,以下简称CRRT技术)的临床应用,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执业医师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CRRT技术实施的实际情况,制订本管理规范。

本规范为本市医疗机构及其医师开展CRRT技术的基本要求。

本规范所称的CRRT技术是指一组体外血液净化治疗技术,是所有连续清除水分和溶质等致病物质的血液净化技术的总称。

目前主要包括缓慢连续性超滤、连续性动-静脉血液滤过、连续性静-静脉血液滤过、连续性动-静脉血液透析滤过、连续性静-静脉血液透析滤过、连续性动-静脉血液透析、连续性静-静脉血液透析、连续性血浆滤过吸附及其改良技术如缓慢低效血液透析(Sustained Low Efficiency Dialysis,SLED)、延长的每日血液透析和延长的每日血液滤过、高容量血液滤过疗法等技术。

一、医疗机构基本要求(一)二级及以上或具备相应临床应用能力和条件的医疗机构。

(二)医疗机构开展CRRT技术应当与其功能、任务相适应。

具有独立设置的肾脏内科或血液净化中心或重症监护室。

具有常规血生化、凝血功能、血气分析等检测能力,并具有全身或局部并发症的综合抢救和处理能力。

1.CRRT技术可在床旁实施,但治疗场所应具备呼吸支持、心电血压监测、除颤仪等抢救设备,应具备吸氧及负压吸引等设施,同时应配备抢救用相关药品。

2.有相关的辅助区域,包括设备放置区、库房、置换液配置区等功能区域。

3.开展CRRT技术的血液净化中心设置需符合卫生部发布的2010版《血液净化标准操作规程》(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中相关要求。

4.开展CRRT技术的重症监护室设置符合相关要求,达到III级洁净辅助用房标准,病床不少于6张,每病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

(三)有至少2名具有CRRT技术临床应用能力的本院在职医师和至少3名护士专职从事该项技术。

肾移植术麻醉技术操作规范2023版

肾移植术麻醉技术操作规范2023版

肾移植术麻醉技术操作规范【概述】肾移植术的麻醉选择可选用硬膜外阻滞、全身麻醉或硬膜外阻滞复合全身麻醉,麻醉科医师可根据病人的情况选择合适的麻醉方法。

第一节硬膜外阻滞【适应证】体质较好、并发症较轻的多数肾移植病人。

【禁忌证】L病人拒绝应用。

2.精神极度委靡或不合作者。

3.严重凝血功能障碍、正在抗凝治疗或伴有重度贫血者。

4.严重低血容量者。

5.穿刺部位皮肤或骨骼有感染者。

6.脊柱病变或结构异常者。

7.伴有颅内或脊髓病变者。

【操作方法】L术前准备(1)仔细阅读病历,掌握病史、全身状况、治疗经过及器官功能。

了解各项检查结果,着重于水、电解质及酸碱平衡,贫血状况,肝、肾、心、肺和凝血功能。

(2)术前血液透析。

通常每周3次,每次4~5h为佳;确保水、电解质、酸碱度正常;术前24〜48h须血液透析,使血钾降至5mmol∕L以下,尿素氮降至7mmol∕L以下,血清肌酊降到133MmOl/L以下。

(3)纠正严重贫血。

术前应用叶酸、多种维生素及促红细胞生成素改善贫血,必要时间断输新鲜去白细胞血,不宜输全血,尽量使血红蛋白升至70g∕L以上。

(4)纠正心血管系统异常。

①降压:选择联合用药方案,钙拮抗药、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药或血管紧张素n受体拮抗药为降压治疗的一线药物,尽量使血压控制在V160∕90mmHg,治疗持续到术前,应注意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药可能会增加肾移植期间血流动力学不稳定的发生。

②改善心脏功能:充分透析、纠正水钠潴留、强心,保证心脏功能处于最佳状态。

③治疗心肌缺血:改善冠状动脉血供,降低心肌氧耗,营养心肌。

如怀疑患者严重心肌缺血,还应行冠状动脉造影,根据结果行冠状动脉球囊扩张、支架置入或冠状动脉旁路移植。

④纠正心律失常:对恶性心律失常要了解病因,治疗原发病,选择性使用抗心律失常药物。

⑤治疗胸膜或心包积液:积极透析,纠正低蛋白血症。

(5)控制感染,包括细菌、真菌、病毒和寄生虫等感染,在感染治愈或控制后方可考虑肾移植术。

肾移植手术技术操作规范(2019版)

肾移植手术技术操作规范(2019版)

第10卷 第5期2019年9月Vol. 10 No. 5Sep. 2019器官移植Organ Transplantation【摘要】 为了进一步规范肾移植手术的技术操作,中华医学会器官移植学分会组织器官移植学专家从尸体供肾切取术、供肾修整术、供肾植入术等方面,制订本规范。

【关键词】 器官移植;肾移植;供肾获取;腹部多器官联合获取;肝肾联合获取;单纯供肾整块切取;灌注;血管吻合【中图分类号】R61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7445(2019)05-0004-07肾移植手术技术操作规范(2019版)中华医学会器官移植学分会1 尸体供肾切取术尸体供肾获取的方式主要包括腹部多器官联合获取、肝肾联合获取及单纯供肾整块切取术[1-3]。

由于肝肾联合获取是目前临床最常用的腹部器官获取方式[4-6],且是腹部多器官联合获取的基础,因此以下主要阐述尸体供体肝肾联合获取的临床操作规范。

1.1 体位与手术切口供者置于仰卧位,常规消毒,铺无菌手术巾。

作腹部大“十”字切口进入腹腔,纵切口上至剑突,下至耻骨联合上方,横切口在脐水平至双侧腋中线。

1.2 建立原位低温灌注1.2.1 腹主动脉插管及灌注 在下腹腔用生理盐水纱布将小肠及结肠向上方推开,在骶骨前切开后腹膜,分离、显露腹主动脉下段,在腹主动脉距离左右髂总动脉分叉处以上2~3 cm 处结扎远心端。

在结扎线上方1~2 cm 剪开腹主动脉前壁,插入前端侧孔封闭并于球囊近端方向剪有3~4个侧孔的22号Foley 导尿管(已预先连接低温器官保存液并排空管道内空气,儿童供者视腹主动脉的粗细不同而采用相应大小的灌注管),插入深度为气囊至腹腔动脉开口平面以上(约为20 cm ),气囊内迅速注入20~30 mL 生理盐水以阻断胸主动脉,结扎固定插入的导尿管并开始灌注低温(4 ℃左右)器官保存液(图1),灌注压力约 100 cmH 2O (1 cmH 2O=0.098 kPa )。

卫生部关于印发《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卫生部关于印发《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卫生部关于印发《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卫生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6.03.16•【文号】卫医发[2006]94号•【施行日期】2006.07.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卫生部关于印发《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卫医发〔2006〕9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为了规范和加强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保护患者健康,我部组织制定了《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暂行规定》。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三月十六日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保护患者健康,根据《执业医师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人体器官移植技术是指将他人的具有功能的心脏、肺脏、肝脏、肾脏等器官移植给患者以代替其病损器官的技术。

第三条医疗机构开展人体器官移植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卫生部主管全国人体器官移植工作。

卫生部成立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委员会,负责组织相关专家拟订全国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规范,对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上报的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规划提出评议意见。

第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人体器官移植医疗需求、本行政区域人体器官移植技术和人才队伍水平等综合因素,制订本行政区域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规划,并报卫生部备案。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报卫生部备案的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规划,对本行政区域开展人体器官移植的医疗机构进行合理布局,严格控制数量,严格技术准入。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严格加强对医疗机构开展人体器官移植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诊疗科目登记第七条医疗机构开展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必须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本规定,向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器官移植相应专业诊疗科目登记。

肾移植规范

肾移植规范

肾移植受者的诊治执行规范I 免疫抑制治疗1 诱导治疗1.1 推荐在肾移植术前或术中即开始联合应用免疫抑制药物。

1.2 推荐将使用生物制剂进行诱导治疗纳入到肾移植受者(Kidney Transplant Recipient, KTR)初始的免疫抑制方案中。

1.2.1 推荐白介素2受体拮抗剂(IL2Ra)作为诱导治疗的一线用药。

1.2.2 对于有高排斥风险的肾移植受者,建议使用抗淋巴细胞制剂而不是白介素2受体拮抗剂。

2 初始维持阶段的免疫抑制药物2.1 推荐维持疗法中,联合使用免疫抑制剂包括钙调磷酸酶抑制剂(CNI)和抗增殖药物,包含或不包含糖皮质激素。

2.2 建议将他克莫司作为CNI一线用药。

2.2.1 建议在肾移植术前或术中就开始使用他克莫司或环孢素A(CsA),而不是等到移植肾功能开始恢复才开始使用。

(2D 他克莫司;2B 环孢素A)2.3 建议将麦考酚酯作为抗增殖药物的一线用药。

2.4 对于低排斥风险的患者和接受过诱导治疗的患者,建议移植术后1周内可停止使用糖皮质激素。

2.5 如要使用哺乳动物雷帕霉素靶蛋白抑制剂(mTORi),推荐在移植肾功能完全恢复、手术伤口愈合之后使用。

3 长期维持阶段的免疫抑制药物3.1 如未发生急性排斥反应,建议移植术后2~4个月内采用最低维持剂量的免疫抑制药物。

3.2 建议持续应用CNI,而不是停药。

3.3 如果移植后一周仍在使用泼尼松,建议继续使用而不是停药。

4 减少药品费用的策略4.1 如果因为费用问题而无法进行移植,则可以采取合理的降低药物费用的策略。

相比透析而言,移植后即使使用较低级别的药物也可以维持相对较长的预期寿命和较高的生活质量。

4.1.1 建议可以采取的降低药物费用的策略包括:_ 将生物制剂诱导限制于有高排斥风险的肾移植受者。

_ 使用酮康唑来减少CNI的剂量。

_ 使用非二氢吡啶类的钙离子通道阻滞剂(CCB)来减少CNI的剂量。

_ 使用硫唑嘌呤替代麦考酚酯。

同种异体肾脏移植技术管理规范2020版

同种异体肾脏移植技术管理规范2020版

同种异体肾脏移植技术管理规范(2020年版)为规范肾脏移植技术临床应用,持续改进和提高肾脏移植技术水平和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依据《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开展肾脏移植技术的基本要求。

本规范所称肾脏移植技术是指通过外科手术,将他人具有功能的肾脏移植给患者,以代替其病损肾脏的技术。

一、医疗机构基本条件(一)符合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规划。

(二)具备开展肾脏移植项目的诊疗科目登记。

(三)近5年未发生违反人体器官移植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的行为。

(四)设有管理规范的人体器官移植临床应用与伦理委员会。

(五)有完善的肾脏移植技术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保证肾脏移植治疗技术临床应用质量和安全。

(六)具备开展肾脏移植技术工作相适应的场地、设备和设施等条件:1.泌尿外科。

床位40张以上,其技术水平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泌尿外科中处于领先地位。

每年完成泌尿外科手术600例以上,其中肾脏手术150例以上;能够独立完成前列腺癌、膀胱癌、肾癌根治术。

2.肾脏移植病区。

需设置相对独立的病区,普通区和保护区设置符合要求;病区核定床位20张以上。

移植病区设备配置齐全,每床单元设置符合要求。

移植病区应当建立健全并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职责、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和相关技术规范等。

3.重症医学科(ICU或TICU)。

设置符合国家技术标准要求,达到Ⅲ级洁净辅助用房标准。

设置的移植监护病床数量一般不少于移植病床数量的15%-20%。

每病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能够满足肾脏移植技术诊疗专业需求。

建筑布局、功能流向合理;监护病床设置以单人病房为主。

配备空气净化设施,配备有多功能心电监护仪、血流监测、中心供氧和中心吸引器。

基本设备设施配备符合要求。

有经过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具有5年以上重症监护工作经验的专职医师和护士。

4.手术部。

设置符合原卫生部《手术部(室)管理规范(试行)》和《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GB50333-2013)》等要求,建筑布局、功能流向合理;净化手术间使用面积不少于80m2;设置有I级洁净手术室标准的手术室。

肾内科医疗技术操作规范管理制度

肾内科医疗技术操作规范管理制度

肾内科医疗技术操作规范管理制度1. 前言为了规范肾内科医疗技术操作,确保医疗质量、提高工作效率,保障患者健康和安全,订立本规范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肾内科的医生、护士和其他相关人员,并严格执行。

2. 术前准备2.1 每位医生和护士在进行肾内科医疗技术操作前,必需接受相关的培训,并进行考核。

2.2 医生和护士在进行肾内科医疗技术操作前,应认真核对患者身份信息,确认手术部位和手术目的,并填写相关手术记录。

2.3 每位医生和护士在进行肾内科医疗技术操作前,必需正确佩戴专业的手术服、手套、口罩和帽子,并做好手消毒。

2.4 确保手术室内设备、器械和药物齐全、完好,并进行有效的消毒和灭菌处理。

3. 手术操作3.1 手术操作过程需严格依照相关规范进行,确保安全和有效性。

3.2 医生和护士在手术操作前,应与患者进行沟通,认真解释手术目的、操作过程、可能发生的风险,并取得患者的知情同意。

3.3 医生和护士在手术操作中应高度集中注意力,确保操作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3.4 医生和护士在手术操作中必需遵从无菌操作原则,并定期更换手术台面、手术用具和药物。

3.5 医生和护士在手术操作中必需妥当处理手术产生的废弃物和污染物,并进行正确的处理。

3.6 医生在手术结束后,必需对手术过程进行记录,并及时进行术后评估和患者教育。

4. 医疗设备和器械的管理4.1 医院必需确保肾内科医疗设备和器械的安全、有效和正常运行,定期进行检修、维护和标识。

4.2 医院必需进行设备和器械的有效灭菌处理,并建立相应的记录和追溯系统。

4.3 医院必需对肾内科医疗设备和器械进行定期清洁和消毒,并订立相应的操作规程和记录。

5. 护理管理5.1 护士在接待患者时,应亲切待客,认真了解患者病情和需求,并做好记录和转交。

5.2 护士在患者住院期间,应依照医生的叮嘱,合理布置护理工作,确保患者的基本生活和护理需求得到满足。

5.3护士在患者住院期间,应严格执行医嘱,确保患者定时服药、检查和治疗,并及时记录和汇报患者的病情变动。

肾移植质量控制标准

肾移植质量控制标准

肾移植质量控制标准肾移植是治疗终末期肾功能衰竭患者的有效治疗手段,不管从延长生命或者是从提高生活质量方面看,其疗效均优于透析者。

但由于肾移植手术本身及免疫抑制剂的应用,能够导致一系列有关并发症的发生,有的时候甚至威胁患者的生命(如严重感染)。

因此,为保护病人的权益,规范肾移植手术的临床应用,特制定肾移植质量操纵标准如下:一、机构设置需求1、三级医院或者具备三级医院技术水平的专科医院;2、具备肾移植诊疗项目的设备条件、技术人员与工作基础;3、具备法律或者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设施要求1、有独立病区,专用病床10张以上,病房与病床设置符合要求,专供移植病人使用的层流病房(500个/立方米细菌含量下列);病房分普通区、隔离区与缓冲区,配备中心吸氧、中心吸引与闭路电视监视系统与空气净化消毒设备等;2、具备国家技术标准的重症监护病房(ICU),病床5张以上,设备齐全,如空气净化设备、多功能监测仪、呼吸机、床边B超等设备,并配备血液、生化监测仪器等;3、手术室40平方米以上,布局合理,符合层流洁净无菌要求;4、临床移植实验室:开展生化、血液、免疫、病原体与病理检查;开展快速组织配型(HLA)、淋巴毒性试验(CDC)、群体反应抗体(PRA)测定、排斥反应的诊断与监测、多种免疫抑制剂(CSA、FK506)血药浓度测定等;5、血液透析室:血液透析机10台以上,具备完成急诊透析、常规透析、床边透析、血浆置换、单纯超滤等技术能力;6、动物实验室:开展动物肾移植的实验室及其必备设备。

三、设备要求1、诊断监测设备要求:(1)必备设备:计算机辅助X线断层扫描(CT),快速冰冻切片设备,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设备,重症监护系统,移动式X射线成像系统,胃肠纤维内窥镜,肺功能测定仪。

(2)应有设备:数字化减影血管造影(DSA),酶谱检测仪,激素检测仪,细胞免疫功能检测仪。

2、手术设备要求:必备设备:肾移植手术专用器械、心电监护除颤仪等移植必备手术设备,有冷光源等良好的照明设备、体外循环机、血液透析滤过仪。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2020年版)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2020年版)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2020年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0.08.24
•【文号】国卫办医函〔2020〕705号
•【施行日期】2020.08.24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诊断标准
正文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关于印发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2020年
版)的通知
国卫办医函〔2020〕70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促进我国人体器官移植事业健康发展,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人体器官移植条例》,我委组织专家对《肝脏、肾脏、心脏、肺脏移植技术管理规范》(卫医发〔2006〕243号)进行修订,并增加同种异体胰腺、小肠移植技术管理规范相关内容,形成了《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2020年版)》。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规范自印发之日起施行,2006年6月27日印发的《肝脏、肾脏、心脏、肺脏移植技术管理规范》(卫医发〔2006〕243号)同时废止。

附件: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2020年版)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2020年8月24日。

《慢性移植肾功能不全诊疗技术规范》要点

《慢性移植肾功能不全诊疗技术规范》要点

《慢性移植肾功能不全诊疗技术规范》要点慢性移植肾功能不全是指移植肾术后,由于各种原因,肾脏逐渐失去功能,需要进行相关的诊疗和管理。

为了规范慢性移植肾功能不全的诊疗,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和存活率,目前已经制定了《慢性移植肾功能不全诊疗技术规范》。

该规范主要包含以下要点:一、慢性移植肾功能不全的定义和分类。

规范明确了慢性移植肾功能不全的定义和各个级别的分类,有利于医生及时诊断和判断患者的病情。

二、慢性移植肾功能不全的病因和发病机制。

规范详细介绍了慢性移植肾功能不全的病因和发病机制,包括移植肾排斥反应、移植肾血管病变、感染等多种因素,有助于医生更好地了解疾病的原因和进展过程。

三、慢性移植肾功能不全的诊断和监测。

规范规定了慢性移植肾功能不全的诊断标准和相关监测指标,包括肾功能指标、尿液分析、肾活检等方面,有助于医生准确判断和监测患者的肾功能状态。

四、慢性移植肾功能不全的治疗原则和方法。

规范提出了慢性移植肾功能不全的治疗原则和方法,包括免疫抑制治疗、抗感染治疗、支持治疗等方面,有助于医生制定合理的治疗方案。

五、慢性移植肾功能不全的并发症和处理。

规范列举了慢性移植肾功能不全常见的并发症,包括高血压、高尿酸血症、心血管疾病等,同时提供了相应的处理方法和管理建议,有助于医生维护患者的身体健康。

六、慢性移植肾功能不全的预后和转归。

规范介绍了慢性移植肾功能不全的预后和转归情况,包括肾功能衰竭、移植肾失效等方面,为医生提供了参考依据,加强对患者的预测和评估。

七、慢性移植肾功能不全的随访和管理。

规范明确了慢性移植肾功能不全的随访和管理要求,包括定期复诊、监测指标的检测、生活方式的调整等方面,有助于医生对患者进行全面的管理和照顾。

八、慢性移植肾功能不全的围手术期管理。

规范提出了慢性移植肾功能不全围手术期管理的要点,包括肾功能的评估、药物的调整、围手术期并发症的防治等方面,有助于医生在手术前后全面管理患者。

以上是《慢性移植肾功能不全诊疗技术规范》的要点,这些要点的规范和指导对于医生正确诊断和治疗慢性移植肾功能不全具有重要的意义,提高了患者的生活质量和存活率。

肾移植操作技术规范(2019版)——适应证、禁忌证、术前检查和准备

肾移植操作技术规范(2019版)——适应证、禁忌证、术前检查和准备

第10卷 第5期2019年9月Vol. 10 No. 5Sep. 2019器官移植Organ Transplantation【摘要】 为了进一步规范肾移植操作技术,中华医学会器官移植学分会组织器官移植学专家从肾移植的适应证和禁忌证、病史采集、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辅助检查、移植前准备等方面,制订肾移植操作技术规范。

【关键词】 器官移植;肾移植;终末期肾病;人类白细胞抗体;适应证;禁忌证;术前检查;术前准备【中图分类号】R617,R692.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7445(2019)05-0001-05肾移植操作技术规范(2019版)——适应证、禁忌证、术前检查和准备中华医学会器官移植学分会DOI: 10.3969/j.issn.1674-7445.2019.05.001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81570680、81571555)执笔作者单位:200090 上海,海军军医大学长海医院(刘锋、朱有华)作者简介:刘锋,男,1971年生,硕士,主任医师,研究方向为肾移植临床、亲属活体供肾肾移植,Email :liufwh@通信作者:曾力,男,1966年生,博士,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研究方向为器官移植缺血-再灌注损伤、儿童移植、器官联合移植,Email :zengli111109@一、肾移植的适应证和禁忌证肾移植与透析治疗相比,受者的生存率和生活质量较高。

因此,原则上任何慢性肾病导致的不可逆性终末期肾病(end stage renal disease ,ESRD )均是肾移植的适应证[1-2]。

但由于原发病变性质、患者年龄、机体免疫状态以及影响移植肾功能有关的危险因素,并不是所有ESRD 患者均适宜接受肾移植手术[3]。

严格选择合适的肾移植受者和做好移植术前的准备是提高肾移植质量和移植肾受者长期生存率的关键。

1 肾移植的适应证随着移植外科技术的进步和器官捐献工作的广泛开展,供者的年龄范围较宽泛,小至出生数小时,大至70岁以上[4]。

肾脏移植术(右肾)-考核评分标准

肾脏移植术(右肾)-考核评分标准

肾脏移植术(右肾)-考核评分标准肾脏移植术(右肾) 考核评分标准背景肾脏移植术是一种常见的治疗肾脏功能衰竭的方法,其中右肾移植是指将捐赠者的右肾移植给受体。

为了评估肾脏移植术(右肾)的质量和效果,制定了以下考核评分标准。

考核评分标准1. 移植成功率(20分):- 优秀:移植成功且无并发症(20分)- 良好:移植成功但有轻微并发症(15分)- 一般:移植成功但有中等严重度的并发症(10分)- 不合格:移植失败(0分)2. 移植后并发症(30分):- 优秀:无并发症(30分)- 良好:有轻微并发症或并发症良好控制(20分)- 一般:有中等严重度的并发症或部分并发症不良控制(10分)- 不合格:有严重并发症或无法控制的并发症(0分)3. 移植后肾脏功能恢复(30分):- 优秀:肾脏功能完全恢复(30分)- 良好:肾脏功能恢复但有轻微异常(20分)- 一般:肾脏功能恢复但存在中等程度的异常(10分)- 不合格:肾脏功能未恢复(0分)4. 术后医治(10分):- 优秀:规范且有效的术后医治(10分)- 良好:有良好的术后医治但存在轻微问题(7分)- 一般:术后医治存在一些问题(5分)- 不合格:术后医治不合格(0分)5. 患者满意度(10分):- 优秀:患者满意度高(10分)- 良好:患者满意度一般(7分)- 一般:患者满意度较低(5分)- 不合格:患者满意度极低(0分)6. 医疗费用(10分):- 优秀:医疗费用合理且符合预算(10分)- 良好:医疗费用略高于预算(7分)- 一般:医疗费用明显高于预算(5分)- 不合格:医疗费用远超预算(0分)总结以上评分标准旨在全面评估肾脏移植术(右肾)的质量和效果。

根据不同的评分维度,通过给予不同的分数来评估手术的成功程度。

评分越高,说明手术质量越高,相应的治疗效果也更好。

通过评分标准,可以帮助医生和病患对肾脏移植术进行客观的评价和选择。

卫生部关于印发肝脏、肾脏、心脏、肺脏移植技术经验管理规范的通知(卫医发〔2006〕243号)

卫生部关于印发肝脏、肾脏、心脏、肺脏移植技术经验管理规范的通知(卫医发〔2006〕243号)

卫生部关于印发肝脏、肾脏、心脏、肺脏移植技术管理规范的通知卫医发〔2006〕24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为了规范和加强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暂行规定》,我部组织制定了《肝脏移登记的肝脏移植项目,有消化内科专业诊疗科目,有重症监护病房。

(三)普通外科(肝胆专业)1、开展普通外科(肝胆专业)临床诊疗工作10年以上,床位80张以上,其技术水平达到三级医院普通外科专业(肝胆专业)重点科室技术标准,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三级甲等医院中处于领先地位。

2、每年完成肝、胆、胰外科手术500例以上,其中独立完成的肝肿瘤、左、右半肝切除术、胰头癌根治术等高难度手术占20%以上。

3、肝脏移植病房(1)有独立的肝脏移植病房,床位15张以上。

(2)普通区、隔离区分区合理。

(3)中心吸氧、中心负压吸引、监护系统等病房辅助设备齐全。

张,其1231、手术室布局符合要求,使用面积40平方米以上。

2、达到I级洁净手术室标准。

3、辅助设备齐全。

(七)血液净化室独立设置,有20台以上血液透析设备,能够完成常规透析及其它血液净化工作,可为肝功能不全、肝衰竭病人提供人工肝支持系统。

(八)其它辅助科室1、临床实验室符合规定,肝脏移植所需的相关检验项目参加卫生部临床检验中心或国际权威临床实验室间质量评价机构的室间质量评价并合格,具备HLA 抗体检测和HLA组织配型的检测能力。

2345力。

磁共振(边X人员。

二、人员基本要求(一)肝脏移植医师1、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为外科。

2、有10年以上普通外科(肝胆专业)工作经验,参与肝脏移植临床工作5年以上,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经过卫生部认定的肝脏移植培训基地系统培训并考核合格。

4、经2名以上具有肝脏移植技术临床应用能力的医师推荐,其中至少1名为外院医师。

5、近3年作为术者每年完成肝肿瘤和左、右半肝切除术、胰头癌根治术等高难度的手术不少于100例。

crrt技术管理规范

crrt技术管理规范

crrt技术管理规范CRRT 技术管理规范CRRT(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是一种在重症医学领域中广泛应用的重要治疗手段,对于急性肾损伤、多器官功能障碍综合征、严重电解质紊乱等危重症患者具有显著的疗效。

为了确保CRRT 治疗的安全、有效和规范实施,特制定以下管理规范。

一、人员资质与培训1、从事 CRRT 治疗的医护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包括执业医师资格和护士执业资格。

2、医生应经过重症医学、肾脏病学等相关专业的培训,熟悉CRRT 的原理、适应证、禁忌证及操作流程。

3、护士应接受 CRRT 专项培训,包括机器操作、报警处理、并发症观察与处理等方面的内容。

4、定期组织医护人员参加 CRRT 相关的继续教育课程和学术交流活动,不断更新知识和技能。

二、设备与耗材管理1、 CRRT 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校准,确保其性能稳定、运行正常。

2、建立设备档案,记录设备的购置时间、型号、维修保养情况等信息。

3、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避免因操作不当导致设备损坏或故障。

4、对 CRRT 所用的耗材,如透析器、管路、置换液等,应严格按照质量标准进行采购和验收。

5、妥善储存耗材,确保其在有效期内使用,并注意防潮、防污染。

三、治疗前准备1、患者评估详细了解患者的病情、病史、生命体征、实验室检查结果等。

评估患者的心血管功能、容量状态、凝血功能等,以确定是否适合进行 CRRT 治疗。

2、制定治疗方案根据患者的病情和评估结果,制定个性化的 CRRT 治疗方案,包括治疗模式、治疗剂量、置换液配方等。

明确治疗目标,如清除毒素、纠正水电解质酸碱平衡紊乱、维持内环境稳定等。

3、知情同意向患者及家属详细介绍 CRRT 治疗的目的、方法、风险和可能的并发症。

取得患者及家属的知情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4、环境准备治疗室应保持清洁、安静、温度适宜,定期进行消毒和通风。

四、治疗过程管理1、操作规范医护人员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 CRRT 机器的安装、预冲、连接患者等操作。

肾脏移植手术评分细则

肾脏移植手术评分细则

肾脏移植手术评分细则
引言:
肾脏移植手术是一种重要的治疗慢性肾衰竭的方法。

为了评估手术的风险和预后,我们制定了肾脏移植手术评分细则,以帮助医生和患者做出合理的决策。

评分细则:
1. 患者的年龄:
- 1分:年龄小于40岁
- 0分:年龄大于40岁
2. 患者的肾功能:
- 1分:严重肾衰竭,需要长期透析治疗或血肌酐水平较高
- 0分:轻度或中度肾衰竭,血肌酐水平较低
3. 患者的伴随疾病:
- 1分:存在严重的心脏病、肝病或其他器官功能障碍
- 0分:无或轻度的伴随疾病
4. 患者的体质指数(BMI):
- 1分:BMI大于30
- 0分:BMI小于等于30
5. 器官获取来源:
- 1分:亲属供体或非标准供体(例如:老年人供体)
- 0分:脑死亡供体或标准供体
6. 免疫抑制治疗:
- 1分:存在免疫抑制治疗方面的困难(例如:药物不耐受性或药物相互作用)
- 0分:免疫抑制治疗顺利进行
7. 手术时间:
- 1分:紧急手术,无充分准备
- 0分:有充分准备的手术时间
评分范围与结论:
- 总分1-4分:手术风险较高,预后可能较差
- 总分0分:手术风险较低,预后可能较好
结论:
本评分细则可用于评估肾脏移植手术的风险和预后。

通过对患者的年龄、肾功能、伴随疾病、体质指数、器官来源、免疫抑制治疗和手术时间进行评分,我们能够提供更准确的临床指导,以帮助医生和患者做出明智的决策。

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2020年版)

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2020年版)

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2020年版)为规范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保障医疗质量与患者安全,根据《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开展人体器官移植技术的基本要求。

本规范所称人体器官移植技术,是指将人体器官捐献人具有特定功能的心脏、肺脏、肝脏、肾脏、胰腺、小肠等器官的全部或者部分,植入接受人身体以代替其病损器官的技术。

一、医疗机构基本要求(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要求,规范开展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工作。

(二)具有与开展人体器官移植技术相适应的诊疗科目。

(三)具有符合规定的人体器官移植临床应用与伦理委员会。

(四)具有完善的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数据报送管理制度,能够贯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职责、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和相关技术规范等。

(五)具有人体器官移植技术工作相适应的场地和设备设施:1.移植病区。

需设置相对独立的病区,普通区和保护区设置符合要求;保护区应当有明确的分区标识和管理细则;肝脏、肾脏移植病区床位不少于20张,心脏、肺脏移植病区床位不少于5张,胰腺、小肠移植病区床位不少于2张;移植病区设备设施配置齐全,病房床单元设置能够满足移植患者管理需要。

2.重症医学科。

设置符合《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要求,科室建筑布局、功能流程合理,达到Ⅲ级洁净辅助用房标准。

移植重症监护病床数量原则上不少于移植病区床单元数量的20%,其中开展肝脏、心脏、肺脏、胰腺、小肠移植技术至少设置1张重症监护单间病床。

配备多功能心电监护仪、血流监测等必要的设备设施,能够满足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专业需求。

3.手术室。

设置符合《医院手术部(室)管理规范(试行)》和《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GB50333-2013)》等要求,建筑布局、功能流程合理,移植手术间净使用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达到I级洁净手术室标准。

辅助设备能够满足人体器官移植手术需要,麻醉恢复室等设置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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肾脏移植技术管理规范
为规范肾脏移植技术临床应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暂行规定》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师开展肾脏移植的最低要求。

本规范所称肾脏移植技术是指通过外科手术,将他人具有功能的肾脏移植给患者,以代替其病损肾脏的技术。

一、医疗机构基本要求
(一)符合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规划。

(二)三级甲等医院,外科诊疗科目下设泌尿外科专业中有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肾脏移植项目,有肾病学专业诊疗科目,有重症监护病房。

(三)泌尿外科
1、开展泌尿外科临床诊疗工作15年以上,床位40张以上,其技术水平达到三级医院泌尿外科专业重点科室技术标准,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三级甲等医院中处于领先地位。

2、每年完成泌尿外科手术800例以上,其中肾脏手术150例以上;能够独立完成前列腺癌、膀胱癌、肾癌根治术。

3、肾脏移植病房
(1)有独立的肾脏移植病房,床位20张以上。

(2)普通区、隔离区分区合理。

(3)中心吸氧、中心负压吸引、监护系统等病房辅助设备齐全。

(四)肾内科
有独立的病区并开展肾内科临床诊疗工作10年以上,床位40张以上,其技术水平达到三级医院肾内科专业重点科室技术标准,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三级甲等医院中处于领先地位,能够进行肾脏活组织检查,并为肾脏移植提供技术支持。

(五)重症监护病房
1、设置符合规范要求,达到III级洁净辅助用房标准,病床不少于10张,每病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能够满足肾脏移植专业需要。

2、有多功能监护、呼吸机、持续性床旁血液滤过设备、凝血功
能检测仪、血气分析仪和床边生化检测仪。

3、有经过专业培训的、具备5年以上重症监护工作经验的专职医师和护士。

(六)肾脏移植手术室
1、手术室布局符合要求,使用面积40平方米以上。

2、达到I级洁净手术室标准。

3、辅助设备齐全。

(七)血液净化室
独立设置,有20台以上血液透析设备,能够完成常规透析及其它血液净化工作。

(八)其它辅助科室
1、临床实验室符合规定,肾脏移植所需的相关检验项目参加卫生部临床检验中心或国际权威临床实验室间质量评价机构的室间质量评价并合格,具备HLA抗体检测和HLA组织配型的检测能力。

2、能够开展免疫抑制剂血药浓度检测。

3、病理科能够进行移植器官的组织活检诊断、排斥反应的诊断和监测。

4、医学影像部门能够使用磁共振(MRI)、计算机X线断层摄影
(CT)和超声波设备,进行常规检查和开展无创性血管成像与血流动力学检查、弥散与灌注成像。

5、具备能够有效处理、治疗呼吸、神经、泌尿等系统并发症的科室及技术能力。

(九)设备
磁共振(MRI)、计算机X线断层摄影(CT)、彩色多普勒超声波诊断仪、床边X线摄影机、纤维膀胱镜、纤维肾盂镜、肺功能测定仪、肾脏移植专用器械、快速冰冻切片设备等;供体器官摘取与保存的药品与器械。

(十)至少有5名具有肾脏移植技术临床应用能力的本院在职执业医师,有经过肾脏移植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的、与开展的肾脏移植相适应的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二、人员基本要求
(一)肾脏移植医师
1、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为外科。

2、有10年以上泌尿外科临床工作经验,参与肾脏移植临床工作5年以上,并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经过卫生部认定的肾脏移植培训基地系统培训并考核合格。

4、经2名以上具有肾脏移植技术临床应用能力的医师推荐,其中至少1名为外院医师。

5、近3年作为术者每年完成除肾脏移植外的疑难泌尿外科手术不少于50例。

(二)麻醉医师
1、具有麻醉专业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经过器官移植麻醉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

(三)其它相关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经过肝脏移植相关专业系统培训并考核合格。

三、技术管理基本要求
(一)严格遵守卫生部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委员会组织相关专家拟订的肾脏移植技术临床应用规范。

(二)摘取肾脏符合无菌要求;器官冷缺血时间原则不超过24小时,必须使用专用的器官保存液。

(三)肾脏移植前必须进行血型、交叉配型、组织配型和群体反应抗体(PRA)检测。

(四)每例肾脏移植手术成立治疗组,术者由具有肾脏移植技术临床应用能力的本院医师担任,术后应当制定合理的治疗与管理方案。

(五)建立健全肾脏移植手术后随访制度,并按规定进行随访、记录。

(六)医疗机构每年开展肾脏移植手术不少于30例,移植肾脏1年存活率不低于85%,3年存活率不低于70%,5年存活率不低于60%。

具有肾脏移植技术临床应用能力的医师作为术者每年完成肾脏移植手术不少于15例。

(七)医疗机构和医师按照规定定期接受肾脏移植技术临床应用能力评价,包括病例选择,手术成功率,严重并发症,医疗事故发生情况,术后病人管理,移植肾脏1、3、5年存活率,病人生存质量,随访情况和病历质量等。

四、培训
对拟开展肾脏移植的医疗机构,实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配套组合培训,包括肾脏移植医师、麻醉医师、手术室与病房护士以及其它相关卫生专业技人员等,拟从事肾脏移植的医师应当接受至少1年的系统培训。

(一)培训基地
由卫生部指定,且具备下列条件:
1、三级甲等医院。

2、有至少5名具备肾脏移植技术临床应用能力的指导医师。

3、肾脏移植存活率高于本规范基本要求,并在全国处于较高水平。

4、有与开展肾脏移植培训工作相适应的人员、技术、设备和设施等条件;
5、具备进行大动物器官移植的实验条件。

6、近3年在国内核心专业杂志或科学引文索引(SCI)期刊发表有关肾脏移植的学术论文至少15篇或出版临床专著。

7、举办过全国性的专业学术会议或承担国家级继续教育项目。

8、近3年来,每年完成泌尿外科手术不少于1500例,每年完成
肾脏移植手术不少于100例。

(二)培训基地基本要求
1、培训教材和培训大纲经卫生部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委员会认可。

2、保证接受培训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规定的培训。

3、培训结束后,对接受培训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考试、考核,并出具是否合格的结论。

4、为每位接受培训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建立培训及考试、考核档案。

5、每年完成肾移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配套培训不超过3组,或者培训肾脏移植医师不超过6名。

(三)肾脏移植医师培训要求
1、熟练掌握大动物器官移植技术。

2、在指导医师指导下,参与完成不少于20例肾脏移植。

3、在指导医师的指导下,参加对肾脏移植患者的全过程管理,包括术前评价、围手术期处理、重症监护治疗和手术后随访等。

五、其他管理要求
本规范实施前具备下列条件的医师,可以不经过培训和肾脏移植技术临床应用能力评价开展肾脏移植:
1、职业道德高尚,同行专家评议专业技术水平较高,并获得3名以上本专业主任医师推荐,其中至少1名为外院医师;或者通过卫生部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委员会组织相关专家进行的评议。

2、在三级甲等医院从事泌尿外科临床工作15年以上,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近5年作为术者累计完成肾脏移植手术150例以上,且未发生二级以上与肾脏移植技术相关的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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