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水利工程水费征收实施意见文档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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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对水利工程水费计收管理工作相关问题的意见

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对水利工程水费计收管理工作相关问题的意见

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对水利工程水费计收管理工作相关问题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水利厅•【公布日期】2007.06.19•【字号】苏水财[2007]8号•【施行日期】2007.06.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水电正文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对水利工程水费计收管理工作相关问题的意见(苏水财〔2007〕8号)盐城、淮安、宿迁市水利(务)局:你们关于水利工程水费计收管理有关问题的请示(盐水财〔2007〕3号、淮水办〔2007〕5号、宿水发〔2007〕6号)悉。

经研究,答复意见如下:一、我厅在《关于水利工程水费由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性收费管理的贯彻实施意见》(苏水经〔2001〕1号)中对水费计收主体进行了明确,包括以水库、灌区、市县水费专管机构为事业法人直接进行工商税务登记,或以各级水费专管机构和水管单位为主体,成立供水机构,进行法人、税务登记(到地税部门领取票据)。

现阶段,凡符合上述文件精神的都是水费计收主体,也是供水经营者。

二、各县(市、区)上缴的水费是对上级水利工程供水成本的合理补偿。

虽然从2007年起省财政厅明确省级水费不再收取,但水利工程水费政策不变。

对于原市级向县级收缴的水费,市财政能够补偿的,市级可以不再收取;补偿不足的,由市、县签订委托服务协议,通过合同方式、依据基本成本,收取委托服务费。

三、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法规和政策,充分发挥水价的杠杆作用,促进节约用水,提高全社会的节水意识。

要按照经营性服务的方向,深化水费管理制度改革,积极探索供水资产委托管理,健全供水成本核算制度,全面推广农民用水户协会建设。

要加强供水工程和计量设施投入,对供水大户实行供水水量、水质在线监测,努力提高水利工程供水经营管理水平。

二○○七年六月十九日。

中国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政策以及改革

中国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政策以及改革

中国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政策以及改革摘要:在国家大力推进现代化发展的过程中,中国政府统一水利部关于供水价格的规定,并由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完成地表水、地下水、空中水的管理工作,通过统一监管拟定水量分配方案,加强监督实施力度,在此基础上制定水资源费征收制度,按照水价核定原则、水价管理权限改进水价政策,从而更好的服务大众。

关键词: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相关政策;改革思路一、中国供水管理概述(一)管理体制我国供水管理工作按照国家政府规定的要求,由水利部以及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完成地表水、空中水、地下水的统一管理,根据目前我国水资源持有量考虑人们用水需求,组织拟定供水方案确定水量供求关系,制定相应计划,并在水量分配方案完成后,加强方案实施的监管力度,在实施过程中还会考虑取水许可制度以及水资源费征收制度在实际工作中的表现情况,并在此基础上对水资源费征收制度以及取水许可制度进行适当修正。

其次,水利工程供水分为几种类型水库拦蓄、江河引水等水利工程,其在供水管理方面均由水利部门统一进行监管,中央直属供水工程在此期间会跟根据流域所在位置进行分块管理,并由省地县属地方相应的水利部门进行相关地带的监管工作。

水利工程供水包含农业用水、工业用水、城市自来水公司用水,这些均由水利部门进行统一管控。

以往市政用水、居民生活用水、自来水公司供工业供水由城建部门负责管控,但是随着国家体制的完善,很久之前便已经调整供水管理体制在当下县级城市均由水务局管控,在供水管控方面从水源工程到用户用水均由水务局统筹管理,在此基础上农村灌溉工程会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完成供水管控工作,由各级水利部门负责农村灌溉工程供水管理,其中农村灌溉工程斗渠以上为国家所有,而斗渠以下的灌溉工程为农村集体所有,确定农村灌溉工程所属领域并在当下按照分级管理原则进行水资源管理工作。

(二)供水情况水利工程供水分类为农业、工业、生活、发电、其他等5种类型,而5种类型平均供水量呈现依次下减的趋势,其中农业平均供水量在水利工程供水量中所占比例最大,约为75%左右。

水利工程水费征收方案

水利工程水费征收方案

水利工程水费征收方案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水资源的重要性日益突显。

作为一项重要的公共资源,水资源的利用和管理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

为了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水资源,水利工程的建设与运营管理必不可少。

而对于水利工程的运营管理,水费的征收是其中的重要环节。

水费的征收不仅关系到水利工程的运营收入和维护资金,更涉及到对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环境保护。

因此,制定科学合理的水费征收方案,是保障水利工程持续健康发展和水资源有效利用的关键措施。

本文就水利工程水费征收方案进行深入探讨,旨在为相关决策部门提供参考和建议。

一、水利工程水费征收原则1.公平原则水利工程水费征收应坚持公平原则,即按照用户实际使用情况收取水费,避免因地域、身份、行业等因素而导致用水费用差异过大。

同时要保障贫困地区和特殊群体的用水需求,合理减免或补贴相关水费。

2.成本倒挂原则水利工程水费征收应遵循成本倒挂原则,即水资源开发和利用成本要与水资源的收益相一致。

水资源的开发、维护和管理成本必须得到充分覆盖和回报。

3.激励原则水利工程水费征收要在激励节约用水、促进水资源合理利用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通过差价水费等方式,鼓励单位和个人节约用水,提高用水效率。

4.公益原则水利工程水费征收应该保障生活生产用水需求的同时,重点保障对水资源的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的公益性用水。

5.透明原则水利工程水费征收应该以公开透明的方式进行,确保征收标准、用途和管理流程对于用户和社会公众都是能够了解和接受的。

二、水利工程水费征收范围1.生活用水生活用水是指人们日常生活和生产活动中使用的水。

水利工程水费对于生活用水的征收需满足人们的基本生活需求,并根据不同地区和人口密度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征收。

2.农业灌溉用水农业灌溉用水是指用于农田灌溉的水资源。

水利工程水费征收应与农业生产效益相挂钩,通过合理的征收方式,推动农业用水结构调整,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3.工业生产用水工业生产用水是指制造业和工业生产中所需用水。

农村水利工程水费征收方案

农村水利工程水费征收方案

农村水利工程水费征收方案一、前言随着农村水利工程的不断发展和完善,为了保障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维持水利工程的正常运行,必须建立一套完善的农村水利工程水费征收机制。

水费的征收对于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水利工程的运行与维护具有重要意义。

在此背景下,本方案旨在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农村水利工程水费征收方案,以确保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水利工程的正常运行。

二、农村水利工程水费征收的目的和意义1. 目的:建立健全的农村水利工程水费征收制度, 为农村水利工程的运行与维护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2. 意义:促进水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水利工程的开发和维护、提高水利工程的可持续发展水平。

三、农村水利工程水费征收的原则1. 公平原则:按照用水量征收水费,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分配;2. 可持续原则:水费征收应当对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水利工程的长期维护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3. 用户付费原则:水利工程的使用者应当负担相应的水费,确保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水利工程的正常运行。

四、农村水利工程水费征收的对象和范围水费的征收对象是农村的水利工程使用者,包括农田灌溉、村庄生活用水、农村工业用水等。

水费征收的范围主要包括农村水库、灌溉渠道、农田水利等农村水利工程。

五、农村水利工程水费征收的方式和标准1. 征收方式:水费按照用水量征收,实行阶梯水价制度,即用水量越大,单位水费越高;2. 征收标准:水费征收标准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制定,并且贴近当地的农村实际情况。

可以根据具体大、中、小型水利工程的运行维护成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用水需求等因素,综合确定水费征收标准。

六、水费征收管理机制1. 财政拨款:政府应根据农村水资源的特点,适当给予补贴,确保水利工程的正常运行与维护;2. 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相关部门应配套出台水费征收的具体实施细则,加强对水费征收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水费征收的合规性和公平性;3. 审计监督:建立农村水利工程水费征收的审计监督制度,防止水费的滥用和挪用。

水利工程原水费征收方案

水利工程原水费征收方案

水利工程原水费征收方案一、前言随着我国经济蓬勃发展,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加速,对水资源的需求量不断增加,但水资源供应并不充足,加上环境污染等因素,导致水资源日益紧张。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利用水资源,保障城乡居民的饮水安全,必须完善水费征收机制,推动水资源的合理利用。

因此,制定水利工程原水费征收方案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原水费征收的必要性1. 保障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水资源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资源,必须进行合理的调度和利用,通过征收原水费,能够推动水资源的合理利用,保障水资源供应的可持续性。

2. 激励水资源节约和保护行为。

通过征收原水费,可以引导用户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促进水资源的节约使用,实现可持续发展。

3. 保障农村居民和农业生产的用水需求。

农村居民和农业生产对水资源的需求量较大,征收原水费能够为农业提供更多的用水需求,满足农田灌溉、农产品生产的需要。

4. 维护水利工程设施的正常运行。

原水费征收作为水利工程的运行成本,可以用于维护水利工程设施的正常运行,确保供水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三、原水费征收的基本原则1. 合理性原则。

征收原水费的制定要合理、科学,坚持保障水资源可持续利用、鼓励节约用水和保护水资源的原则。

2. 公平性原则。

征收原水费应该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要保障每个用户的用水需求,确保每个用户都能够享受到合理的用水权益。

3. 法制化原则。

原水费征收应遵循法定程序,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的水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确保征收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4. 透明度原则。

征收原水费的制度和征收标准应该公开透明,让公众更清楚地了解原水费的征收标准和使用情况。

四、原水费征收的对象1. 工业企业。

工业生产需要大量的用水,对水资源的需求量较大,应当作为原水费征收的对象。

2. 农村居民和农业生产。

农村居民和农业生产对水资源的需求也很大,应当作为原水费征收的对象。

3. 城市居民和商业用水。

城市居民和商业用水是城市生活和商业活动的基础,也应当作为原水费征收的对象。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体改办关于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45号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体改办关于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45号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体改办关于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正文:----------------------------------------------------------------------------------------------------------------------------------------------------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体改办关于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4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务院体改办关于《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二00二年九月十七日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国务院体改办二OO二年九月三日)为了保证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充分发挥水利工程的效益,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现就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以下简称水管体制改革)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水管体制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水利工程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

50多年来,我国兴建了一大批水利工程,形成了数千亿元的水利固定资产,初步建成了防洪、排涝、灌溉、供水、发电等工程体系,在抗御水旱灾害,保障经济社会安全,促进工农业生产持续稳定发展,保护水土资源和改善生态环境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水利工程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也日趋突出,主要是:水利工程管理体制不顺,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以下简称水管单位)机制不活,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和维修养护经费不足,供水价格形成机制不合理,国有水利经营性资产管理运营体制不完善等。

这些问题不仅导致大量水利工程得不到正常的维修养护,效益严重衰减,而且对国民经济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大的隐患,如不尽快从根本上解决,国家近年来相继投入巨资新建的大量水利设施也将老化失修、积病成险。

因此,推进水管体制改革势在必行。

关于规范农村水利工程水费征收管理的意见

关于规范农村水利工程水费征收管理的意见

关于规范农村水利工程水费征收管理的意见(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监察厅省农委省水利厅二○○二年四月)近年来,一些地方未能严格按照规定征收水利工程水费,随意扩大水费征收范围,向不属于水利工程受益范围的地方收取水利工程水费;有的地方层层加价、搭车收费或强行平摊水费,农民群众对此反映强烈。

为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现就规范农村水利工程水费征收管理提出以下意见:一、严格控制水利工程水费征收范围水利工程水费必须严格限定在水利工程受益范围内的有效灌溉和排涝区,按照水利工程供给的水量、排涝量及省定水费标准收取。

对水利工程受益范围以外的地方,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水费。

二、严格规范水利工程水费征收标准为规范水利工程水费征收行为,逐步理顺水利工程供水价格,从今年起取消基本水费,一律实行计量收费,并由过去的实物计征改为货币计征。

取消基本水费后,水利工程水费按灌排区和水闸控制的河道、湖泊,分别制定征收标准。

(一)水利工程灌排区(含水库灌区、引水灌区、机电提水灌排区)按渠首引进的水量收费。

具体水费标准为:水库和引水灌区,每百吨 5.60 元;机电提水灌排区,一级站提水的水费按水库和引水灌区标准计收,二级提水的水费每千吨米加收 1.45 元;多级提水的,在上一级提水水费标准的基础上,每级每千吨米加收 1.45 元。

对无计量设施,不能对取水量进行计量的,可按上述标准、引进水量和实际受益的田亩数计算收费。

经批准从灌区渠道上直接取水灌溉的,计量水费按灌区收费标准的70%收取。

水利工程排涝计量收费标准由县以上物价、水利部门在严格核算排涝成本的基础上核定。

(二)从水闸控制的河道、湖泊中提取灌溉用水的,按实际取水量收费,每百吨按 0.50 元标准计收。

对无计量设施,不能对取水量进行计量的,可按实际受益的田亩数收费,每亩 1.50 元。

国有水利工程以外的其它水利工程水费收取标准,原则上应参照以上标准,由乡镇政府根据供水成本核定;超过以上标准的,须报经县级物价部门核定。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执行《水利工程水费核订、计收和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执行《水利工程水费核订、计收和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执行《水利工程水费核订、计收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1990.03.01•【文号】•【施行日期】1990.03.01•【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水利水电,水利其他规定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执行《水利工程水费核对、计收和管理办法》的通知(一九九○年三月一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我国是个水资源紧缺的国家,必须厉行节约用水。

多年来,用水浪费现象普遍存在,其重要原因之一,是由于水费标准过低。

为了巩固现有水利工程,发挥水利工程的效益,促进节约用水,国务院于一九八五年七月发布了《水利工程水费核订、计收和管理办法》(国发〔1985〕94号)。

几年来,多数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了水费制度的初步改革,但有些地方并未全面贯彻执行。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国发〔1985〕94号文件,按照文件规定的原则,抓紧修订和颁布本省(区、市)水利工程水费的具体标准,并认真组织贯彻实施。

二、改进水费的计收办法,逐步改变目前以货币计收农业水费的单一方式。

收取农业水费可以采取以实物计价,货币结算或计收实物的做法。

水费由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催交收取,也可委托财、粮部门代收。

三、用水户和用水单位都必须按各地核订的水费标准和规定日期交付水费。

逾期不交水费,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有权限制供水,直至停止供水。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主动为用水户和用水单位做好服务工作。

四、水费收入由水利部门商请财政部门核定抵作供水成本和事业费拨款的,视为预算收入,免交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和国家预算调节基金。

水费收入是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主要经费来源。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要加强财务管理,收好、管好、用好水费,要确保用水供水工程的管理、维修和更新改造,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截留或挪用水费。

2024水利工程水费征收工作意见

2024水利工程水费征收工作意见

2024水利工程水费征收工作意见一、引言水利工程作为国家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人民生产生活用水、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水费征收是水利工程管理的重要环节,对于保障水利工程的正常运行和维护具有重要作用。

然而,当前水利工程水费征收工作存在一些问题,如征收标准不统一、征收方式落后等,亟需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水利工程水费征收工作现状当前,水利工程水费征收工作存在以下问题:征收标准不统一: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水利工程征收水费的标准存在差异,导致用户对水费的公平性和合理性产生质疑。

征收方式落后:许多水利工程仍采用传统的上门征收方式,不仅效率低下,而且容易引发与用户的矛盾和纠纷。

征收监管不到位:部分地区的水利工程水费征收监管力度不够,存在乱收费、截留、挪用水费的情况。

用户缴费意识不强:部分用户对水利工程水费的认知程度不高,缺乏主动缴费的意识,导致水费征收率偏低。

三、水利工程水费征收工作改进措施为解决上述问题,提出以下改进措施:统一征收标准:制定全国统一的水利工程水费征收标准,明确各类水利工程的收费标准和计费方式,确保水费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同时,根据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可适当调整收费标准。

优化征收方式:推广使用电子化、智能化的水费征收系统,实现线上缴费、自助缴费等功能,提高征收效率,减少矛盾纠纷。

同时,结合实际情况保留上门征收方式,满足特殊用户的需求。

加强征收监管:建立健全的水利工程水费征收监管机制,加大对乱收费、截留、挪用水费等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水费及时足额上缴。

同时,加强内部审计和财务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提高用户缴费意识: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向用户普及水利工程水费的意义和作用,提高用户对水费的认知程度。

同时,加强与用户的沟通交流,增强用户主动缴费的意识,提高水费征收率。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水利工程水费征收工作的立法保障,明确水利工程水费的法律地位、征收程序和权益保障等事项,为水费征收工作提供有力法律支撑。

水利工程水价实施方案

水利工程水价实施方案

水利工程水价实施方案一、前言水价是指水资源的市场价格,是指供水单位对居民、企事业单位提供生产和生活用水收取的费用。

水价在城市的发展和水资源的节约利用中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在水面上,尊重市场规律,实行水价市场调节,是落实水资源节约利用和保障合理用水权益的重要手段。

在新时代,加强水利工程水价的实施,提供优质的用水服务,建立合理的用水价格体系,是实现水资源节约利用、维护水环境和人民福利的重要途径。

对此,制定水利工程水价实施方案是切实保障水资源安全和国家发展的需要。

二、目的和原则1. 目的制定水利工程水价实施方案的目的,是为了落实国家水资源管理政策,优化用水资源配置,促进水利工程的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用水权益,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推动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2. 原则(1)尊重市场规律,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建立健全的市场调节机制。

(2)坚持公平合理,根据水资源的稀缺性和用途不同制定差别化的水价政策,实现供需平衡和节约用水。

(3)推动科技创新,引导和鼓励水利工程科技创新,降低水资源开发成本,提高用水效率。

(4)充分宣传,广泛参与,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参与水价决策的过程,注重社会效益和人民福祉。

(5)依法管理,严格依法管理水资源的使用和收费,提高水资源收费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三、制定水价政策根据水资源的稀缺性和用途的不同,制定不同的水价政策,合理确定水价标准。

1. 差别化收费按照水资源的稀缺性和用途的不同,对不同的用水行为实行差别化的收费政策。

对大型水利工程用水和农业灌溉用水,采取阶梯水价政策,逐级提高用水价格;对城市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适度提高的用水价格;对企事业单位和工业用水,实行按照水资源消耗情况的差别收费。

2. 增加超额用水费对于超过规定用水限额的用户,加收超额用水费,鼓励用户节约用水,合理规划用水。

3. 鼓励节水对于采取节水技术和设施的用户,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优惠,鼓励广大用户积极采用节水技术,降低用水成本。

关于征收2020年水费的通知(2020)

关于征收2020年水费的通知(2020)

关于征收2020年水费的通知(2020)各乡(镇)人民政府:为加强水资源管理,发挥水价对水资源配置的调节作用,合理利用水资源,促进节约用水和可持续利用,提高用水效率,促进农牧业生产,切实做好2020年水费征收工作,按照自治区《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方案的通知》(新政发﹝2017﹞29号)《关于加快推进自治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指导意见》(新水厅﹝2019﹞177号)和阿图什市九届人民政府第十一次常务会议精神,结合阿图什市实际,现将2020年度水费征收相关事宜通知:一、2020年水费征收价格标准2020年农牧业用水继续实行按方收费,采用支渠口、斗渠口定量测算收费的方法,水价为0.085元/m3。

为维护农牧民的切身利益,规范水管人员管水行为,确保2020年灌溉供水和水费征收工作的顺利开展,2020年水费由各乡(镇)、村负责征收,并统一交阿图什市水管站财务室,由市水管站向各村委会开具统一发票。

各乡(镇)要加强水费收缴管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挤占挪用水费。

各乡(镇)、村的水费按灌溉使用的用水量缴纳,对无故拒缴、拖欠水费的乡(镇)、村,市水管部门将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予以停止供水。

二、相关要求(一)各乡(镇)要高度重视,紧密配合水费征收工作,督促工作人员严格把关,灌溉用水首先保证第三轮承包地(注册)用水,其次考虑林地和开荒用水,所有用水单位和个人需要计划外用水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市水管站和托卡依水库管理站申请用水,经批准后方可供水。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私设水口,水管工作人员未经市水管站审批不得擅自向用水户开闸放水。

(二)市水利局要统筹协调市水管站和各乡(镇)、村委会水管人员做好水费征收工作,按照“总体上不增加农民负担”的原则,进一步健全运行机制,完善供水计量设施,合理优化配置水资源,全面提高农业用水精细化管理水平,推动全市农业用水方式转变,提高农业用水效率。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关于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关于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委、财政部、⽔利部关于⽔资源费征收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号:发改价格[2013]29号颁布⽇期:2013-01-07执⾏⽇期:2013-01-07时效性:现⾏有效效⼒级别:部门规章各省、⾃治区、直辖市发展改⾰委、物价局、财政厅(局)、⽔利(⽔务)厅(局):⾃2006年《取⽔许可和⽔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颁布以来,各地积极推进⽔资源费改⾰,征收范围不断扩⼤,征收标准逐步提⾼,征收⼒度不断加强,对促进⽔资源节约、保护、管理与合理开发利⽤发挥了积极作⽤。

但是,仍存在⽔资源费标准分类不规范、征收标准特别是地下⽔征收标准总体偏低、⽔资源状况和经济发展⽔平相近地区征收标准差异过⼤、超计划或者超定额取⽔累进收取⽔资源费制度未普遍落实等问题。

为指导各地进⼀步加强⽔资源费征收标准管理,规范征收标准制定⾏为,促进⽔资源节约和保护,现就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明确⽔资源费征收标准制定原则。

(⼀)充分反映不同地区⽔资源禀赋状况,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统筹地表⽔和地下⽔的合理开发利⽤,防⽌地下⽔过量开采,促进⽔资源特别是地下⽔资源的保护;(三)⽀持低消耗⽤⽔,⿎励回收利⽤⽔,限制超量取⽤⽔,促进⽔资源的节约;(四)考虑不同产业和⾏业取⽤⽔的差别特点,促进⽔资源的合理利⽤;(五)充分考虑当地经济发展⽔平和社会承受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规范⽔资源费标准分类。

区分地表⽔和地下⽔分类制定⽔资源费征收标准。

地表⽔分为农业、城镇公共供⽔、⼯商业、⽔⼒发电、⽕⼒发电贯流式、特种⾏业及其他取⽤⽔;地下⽔分为农业、城镇公共供⽔、⼯商业、特种⾏业及其他取⽤⽔。

特种⾏业取⽤⽔包括洗车、洗浴、⾼尔夫球场、滑雪场等取⽤⽔。

在上述分类范围内,各省(⾃治区、直辖市)可根据本地区⽔资源状况、产业结构和调整⽅向等情况,进⾏细化分类。

三、合理确定⽔资源费征收标准调整⽬标。

各地要积极推进⽔资源费改⾰,综合考虑当地⽔资源状况、经济发展⽔平、社会承受能⼒以及不同产业和⾏业取⽤⽔的差别特点,结合⽔利⼯程供⽔价格、城市供⽔价格、污⽔处理费改⾰进展情况,合理确定每个五年规划本地区⽔资源费征收标准计划调整⽬标。

关于推进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改革的实施意见

关于推进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改革的实施意见

关于推进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改革的实施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国办发〔x〕2号)、《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改革的指导意见》(x政办发〔x〕28号)和《中共x 州委x州人民政府印发〈x州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总体方案〉及5个专项方案的通知》(x委〔x〕7号),推动我州水利工程水价改革,促进水资源优化配置,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建设管理,确保水利工程良性运行,经州人民政府同意,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推进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改革的重要性x州地处滇中干旱少雨区,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工程性、结构性缺水严重;生态环境脆弱,水资源供需矛盾突出;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不高。

x州多年平均降雨量仅850毫米,水资源总量68.67亿立方米,人均水资源占有量2562立方米,仅为全省人均水平的一半。

水资源问题已成为制约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主要瓶颈之一。

水价是调节水供求关系、优化水资源消费结构、促进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最核心的经济杠杆。

积极推进水价改革,发挥价格杠杆在水资源优化配置、调节用水需求和水污染防治等方面的作用,促进节约用水、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确保全州水资源健康可持续利用,为城镇化、新型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的水资源支撑,对推动全州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二、总体思路(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国办发〔x〕2号和x政办发〔x〕28号文件要求,坚持政府作用和市场机制两手协同发力,从适当提高水利工程水价、加强需求分类管理、拓宽资金渠道和推动结构调整等方面入手,以促进节水增效为目标、以完善水价形成机制为核心、以创新体制机制为动力,因地制宜、综合施策,着力深化水价改革工作。

(二)改革目标。

建立合理反映供水成本、有利于节约用水、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促进水资源健康可持续利用为核心的水利工程水价形成机制和水价体系。

合理核算供水成本,探索实行分类用水价格政策。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推进工作问责实施细则的通知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推进工作问责实施细则的通知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推进工作问责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公布日期】2020.05.26•【文号】办农水〔2020〕120号•【施行日期】2020.05.2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资源正文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推进工作问责实施细则的通知办农水〔2020〕120号各流域管理机构,部直属有关单位,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为加快推进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促进工程正常运行,增强用水户节约用水意识,根据《农村供水工程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试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要求,水利部组织编制了《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推进工作问责实施细则》。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水利部办公厅2020年5月26日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推进工作问责实施细则第一条为加快推进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促进农村供水工程正常运行,增强用水户节约用水意识,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根据《农村供水工程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试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要求,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指的农村供水工程,包括全国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和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管的城市供水管网延伸工程,不含农村分散供水工程和由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负责监管的城镇供水及其管网延伸工程。

第三条本细则所指的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推进工作,包括出台县级农村供水工程水价相关政策制度,落实农村供水工程定价、水费收缴、财政补助等任务。

第四条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指导农村供水工程建设和管理的牵头部门,在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推进方面的工作职责主要包括:(一)落实中央及有关部门相关政策要求;(二)完成水利部关于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方面的各阶段目标要求;(三)制定省级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推进方案,明确水费收缴目标任务;(四)指导监督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协调价格主管部门,推进农村供水工程定价和水费收缴工作;(五)督促各渠道发现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问题的整改落实,对突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适时进行跟踪复核;(六)协调落实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地方财政补助经费,保障工程正常运行。

水利工程水费征收工作总结_水利工程水费征收总结

水利工程水费征收工作总结_水利工程水费征收总结

水利工程水费征收工作总结_水利工程水费征收总结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水资源的需求量也逐年增加,而水资源的供应却面临着严重的紧缺,因此,我国推行的水费征收工作也逐步提高到了重要性不可忽视的地步。

尤其近年来,水利工程水费征收工作受到了各级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的高度重视,大量的实践工作表明,水费征收工作已经成为了推进我国水资源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手段。

为了更加深入地探讨水利工程水费征收工作的相关问题,本文将展开细致的总结。

一、水利工程水费征收工作的意义1.调剂用水资源当前我国部分地区的用水需求量很大,需要大量的用水资源来满足。

然而,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居民、企业和公共设施的用水需求也逐年增加,如果不加强水资源的管理和调剂,就会造成水资源的短缺和浪费。

而水利工程水费征收工作正是为了提高用水的价格,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减少用水量,实现用水资源的调剂。

2.改善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随着科技的进步和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也得到了不断的提高。

然而,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这无疑会对国家的财政收支造成一定的压力。

水利工程水费征收工作可以直接将水费的收入用于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从而提高水利基础设施的建设水平,使得水利基础设施更加完善,给人们带来更多的方便。

3.保障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可再生利用当前我国水资源的利用程度仍然较低,许多地区的水资源仍然处于浪费和去污过程中。

水利工程水费征收工作可以通过加强水资源管理和调剂,保障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可再生利用。

1.完善水费征收机制水费征收机制是水费征收工作的关键,要想推进水费征收工作必须完善水费征收机制。

例如:改进价格机制,促进用水量控制,加强政府管理和监管等方面。

2.加强宣传和指导工作要想使水利工程水费征收工作取得进一步的发展,需要加强宣传和指导工作。

宣传是为了让广大群众了解水利工程水费征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而指导是为了使各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能够更加深入地贯彻落实国家的相关政策。

2020年4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实施方案

2020年4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实施方案

2020年4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供水工程县级统管体制机制,规范农村供水水价管理,促进农村供水工程良性运行,保障农民群众饮水安全,按照x要求,结合我县农村饮水安全现状,制定水费收缴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农村供水工程收缴水费是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运行的物质基础,根据省水利厅、市水务局统一安排部署,按照水费必须收、原则按成本收、不足部分村集体经济收入补齐的要求,全面推进我县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在限定时间内,实现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全面收费,用户全面缴费的目标。

2020年6月底前,千人以上供水工程收费处数占其工程总处数的95%以上,水费收缴率达到90%以上;2020年底前,全县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收费处数占其工程总处数的95%以上,水费收缴率达到90%以上。

二、工作重点(一)全力抓好摸底调查工作。

2020年4月底前,对我县已建成的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分规模调查统计,摸清全县农村自来水工程数量、分布和水价执行情况,逐步建立台账和任务清单,作为后期制定水价的基础。

(二)扎实开展成本测算。

县水务局按照供水工程类型开展供水成本测算,千吨万人以上供水工程要逐项工程测算,千吨万人以下供水工程可以利用典型工程测算,也可以逐项工程测算。

农村供水成本是指供水单位生产和经营的商品水,并供给到用水户所产生的全部费用,主要包括原水费、折旧费、年运行维护管理费(含大修理费)以及其他按规定应计入成本的费用。

按照国家发改委《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管办法》(2017年第8号令)有关规定,由政府补助或社会无偿投入的资产以及评估增值的部分,不得计提折旧或者摊销成本,农村自来水水价原则不超过县城自来水水价(多级提水或高扬程工程除外),最低水价不能低于成本水价。

(三)合理制定水费价格。

县水务局会同县发改局以农村集中供水工程为单元,逐一做好定价工作;也可以乡镇为单元,统一制定农村供水水价。

有条件的地区,鼓励执行"基本水价+计量水价"的两部制水价和阶梯水价。

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核定及水费计收管理办法

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核定及水费计收管理办法

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核定及水费计收管理办法一、引言水利工程作为保障农业生产、工业发展和居民生活用水的重要基础设施,其供水价格的核定及水费计收管理至关重要。

合理的供水价格能够促进水资源的合理利用,保障水利工程的良性运行和持续发展,同时也能维护用水户的合法权益。

为了规范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核定及水费计收管理,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各类水利工程的供水价格核定及水费计收管理,包括水库、引水工程、提水工程、灌区等。

三、供水价格核定原则1、补偿成本原则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应当能够补偿供水生产经营成本,包括工程建设投资、运行维护费用、水资源费等。

2、合理收益原则在补偿成本的基础上,供水企业应当获得合理的收益,以保障其可持续发展。

3、公平负担原则供水价格的核定应当考虑用水户的承受能力,区分不同用水性质和用途,实行分类定价,确保公平负担。

4、节约用水原则通过价格杠杆,引导用水户节约用水,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四、供水价格构成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由供水生产成本、费用、利润和税金构成。

1、供水生产成本包括水资源费、原水费、动力费、材料费、职工薪酬、固定资产折旧、修理费等。

2、供水费用包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和财务费用。

3、利润按照合理利润率确定。

4、税金按照国家税收政策执行。

五、供水价格核定方法1、成本加成法根据供水成本加上合理利润和税金确定供水价格。

2、两部制水价将供水价格分为基本水价和计量水价两部分。

基本水价按补偿固定成本的原则核定,计量水价按补偿变动成本和合理收益的原则核定。

3、协商定价对于具备条件的水利工程,可以通过供用水双方协商确定供水价格,但应当符合价格核定原则。

六、水费计收管理1、计量方式供水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安装计量设施,实行计量收费。

对于暂时无法安装计量设施的,可以按照用水定额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收水费。

2、水费收缴用水户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缴纳水费。

供水企业应当及时收缴水费,并开具合法有效的收费凭证。

江苏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水利工程水价改革切实加强和规范水费计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水利工程水价改革切实加强和规范水费计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水利工程水价改革切实加强和规范水费计收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水利厅•【公布日期】2007.06.22•【字号】苏水财[2007]9号•【施行日期】2007.06.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水电正文江苏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水利工程水价改革切实加强和规范水费计收管理工作的通知(苏水财〔2007〕9号)各市水利(务)局:为促进节约用水,提高用水效率,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价格杠杆在水资源优化配置、节约保护和水污染防治等方面的作用,大力推进节约型社会和生态省建设,保障水利工程的可持续运行,根据《江苏省“十一五”水价改革意见》,现就切实加强水利工程水价改革和水费计收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深化水利工程水价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水,是基础性的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的经济资源,实施水价改革,对于促进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加快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我省依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和政策文件,积极推进水价改革,取得了积极进展。

全社会水商品意识日趋增强,水价政策体系逐步完善,初步建立了以供水成本为基础的水价形成机制,水费计收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为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我省水利工程水价改革与水费计收管理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水价偏低,水价制度还不够完善;水商品市场尚未形成,水利工程供水尚未适应经营性收费的要求;农业供水收费机制和管理设施还很不完善,收费率不高;农业末级渠系老化淤塞严重,用水计量设施严重缺乏等等,直接影响到水利工程供水制度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水利工程水价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准确把握改革的重点,加快建立以优化水资源配置、提高用水效率、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为核心的水价机制,坚持统筹兼顾,全面推进我省水利工程水价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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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水利工程水费征收实施意见文档2篇Water fee collection implementation document of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s in 2020编订:JinTai College2020年水利工程水费征收实施意见文档2篇小泰温馨提示: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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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简要目录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按住键盘Ctrl键且鼠标单击目录内容即可跳转到对应篇章】1、篇章1:2020年水利工程水费征收实施意见文档2、篇章2:2020年水利工程水费征收实施意见文档篇章1:2020年水利工程水费征收实施意见文档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xx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政策,充分发挥水利工程在农业生产中的综合效益,规范水利工程水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物价局等部门关于规范农村水利工程水费和农机监理收费管理意见的通知》(皖政办〔XX〕38号)和《转发省物价局、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农村水利工程水费征收管理政策意见的通知》(皖政办〔XX〕63号)精神,按照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批转市水利局关于开展水利工程水费征收管理改革试点意见的通知》(六农组〔~〕02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对今年水利工程水费征收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水费征收工作指导思想以中央1号文件精神为指导,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目标,以加强农业生产用水管理为用力方向,深化改革,理顺关系,明确权责,规范行为,足额收缴水利工程水费,促进我县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水费征收工作以乡镇为单位,在乡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

乡镇对水费征收工作负总责,统一组织发动,及时分解任务,组织力量按时足额收缴用水户水费。

具体采取委托乡镇代收和水管单位直收两种方式。

1、代收。

在寿春、双桥、丰庄、正阳关、迎河、板桥、安丰塘、张李、堰口、窑口、陶店、保义、安丰、茶庵、三觉、众兴、炎刘、双庙集、刘岗、小甸、瓦埠、大顺等22个乡镇,实行“定点征收、开票到户、专户存储、重点考核”办法,委托乡镇代收。

对代收乡镇按照征收水费总额给予20%的征收和奖励费用。

其中的10%征收费用,按午、秋两季征收任务完成比例进行结算;另10%待乡镇完成年度征收任务后,一次性给予奖励。

定点征收。

由乡镇按照县政府下达的年度水费征收任务,测算到组,分解到户,以村为单位设立若干个水费征收点定时征收。

开票到户。

乡村在征收水费时,使用水费征收专用票据开票到户。

乡镇可从水利系统选派素质好、能力强的干部职工参与征收。

专户存储。

由水务分局在乡镇开设水费专户,乡镇将每天收取的水费及时存入专户。

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做到票款相符、日清日结。

重点考核。

县政府将水费征收纳入财政目标考核范畴,与乡镇财政年终结算挂钩。

凡水费任务没完成的乡镇,县财政从转移支付中直接划拨。

2、直收。

在涧沟、隐贤等2个乡镇继续实行水费直收试点。

由乡镇、村和水管单位组成灌区管理委员会,灌区管理委员会全面负责当地水利工程管理、灌溉管理和水费征收工作。

征收过程中,水管单位具体负责现金管理和票据管理。

实行直收的乡镇,不再给予乡镇20%的征收和奖励费用。

3、征收时间及标准。

水费实行午季预征、秋季结清,征收严格实行“三定一公开”办法。

午季按全年水费任务的70%收取,秋季按核定的全年应缴水费总额一次结清。

三、水费征收具体要求1、严格征收范围。

水费征收严格限定在水利工程受益范围内的有效灌区和排涝区,按照各灌区当年供水量、排涝量、从河道湖泊提水量及省核定的水费标准收取。

对水利工程受益范围以外的地方,乡镇不得分配水费。

2、严格征收标准。

县水利部门要会同物价和农民负担监管部门,以乡镇为单位,以水稻栽插面积为基础(水稻面积按当年水稻良种补贴面积计算),根据省定的亩均用水定额标准和单价,测定当年各乡镇的水费预算,报县政府批准后下达当年用水计划及水费任务。

3、严格分解程序。

各乡镇要根据渠系的供水情况及今年的水稻栽插面积,自下而上对村、组用水情况进行摸底、分析、测算,按照县下达年度水费征收任务足额分解水费任务。

要根据用水条件差异合理确定各村、组亩均水费标准,不准平均分配。

为便于核定水量,年度供水计量时间自上年度的9月1日起,截至本年度的8月31日止。

各乡镇分解到村的水费,分别报减负办公室、县水务局存档备案。

4、严格票据管理。

实行以票管费,票据管理视同现金管理。

县水利部门按规定到县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使用省财政厅监制的“安徽省水利工程水费专用收据”,收取水费时开票到户。

票据实行专人管理、专人领取。

票据用完后,存根及时上缴,交旧领新。

对用完后不及时上缴存根的,从严追究当事人责任。

5、严格使用管理。

收取的水费主要用于水利工程建设维护、运行管理及上缴省市等各项成本支出。

全年水费足额收取后,县水利部门要根据灌区工程现状,从水费中拿出一定经费集中用于水利工程建设维护和冬修“以奖代补”。

乡镇提取的20%费用,其中10%部分主要用于水费收缴、供水管护、面上工程维修等费用,另10%部分主要用于水费核减及任务完成后对乡镇的奖励。

对未能按期完成全年水费收缴任务的乡镇,后10%部分不再给予。

四、水费征收保障措施1、强化认识,营造氛围。

水费征收工作政策性强,要求严。

只有让群众了解政策、掌握政策,群众才能心平气顺,水费征收工作才能变被动为主动。

水费征收期间,各乡镇及水管单位要利用会议、标语、板报等形式广泛宣传水费征收政策,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使群众知道为什么要交纳水费,收取水费的依据是什么,增强水费征收工作的透明度。

每家每户的水费金额要以村为单位,在村务公开栏上张榜公布,做到水量、水价、水费“三公开”,使广大群众心里有本明白账。

2、严格政策,规范行为。

各乡镇及水管单位要加强对收费人员的管理,严禁超受益范围分配水费,严禁超上限分解水费,严禁收取任何管理费,严禁无证收费和不使用水费征收专用票据收费,严禁对农业灌溉收取水资源费和河道工程修建维护费。

代收水费的乡镇严禁库外循环、坐收坐支,严禁以水费抵债,严禁另户存取水费。

3、加强监管,严肃纪律。

县监察、农业、物价等部门要加强对水费征收工作的监督管理,对水费征收行为进行跟踪检查,严肃查处乱收费、乱加码以及挪用、截留、搭车收费行为。

凡截留、挪用的,一经查实,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违反农村税费改革政策行为的处分规定》(皖办发[XX]25号)处理到位。

凡乡村干部用水费抵债、拒不上缴的,由监察、公安、法院等部门依纪依法进行严肃处理4、立足本职,优化服务。

县水务局要加快体制改革步伐,尽快建立符合县情、符合水利工程管理规律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达到减员消肿、人员精干、服务优质、运行高效的目的。

要教育广大职工爱岗敬业,严格履行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全心全意为“三农”服务,为全县经济建设和发展服务。

灌溉供水期间,水管单位干部职工要深入一线,服务到田间地头,及时为用水户解决实际问题。

要加强灌溉用水的调度和管理,提高水的利用率,努力降低生产成本。

篇章2:2020年水利工程水费征收实施意见文档【按住Ctrl键点此返回目录】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政策,充分发挥水利工程在农业生产中的综合效益,规范水利工程水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物价局等部门关于规范农村水利工程水费和农机监理收费管理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2〕38号)和《转发省物价局、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农村水利工程水费征收管理政策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2〕63号)精神,按照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批转市水利局关于开展水利工程水费征收管理改革试点意见的通知》(六农组〔2003〕02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对今年水利工程水费征收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水费征收工作指导思想以中央1号文件精神为指导,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目标,以加强农业生产用水管理为用力方向,深化改革,理顺关系,明确权责,规范行为,足额收缴水利工程水费,促进我县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水费征收工作以乡镇为单位,在乡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

乡镇对水费征收工作负总责,统一组织发动,及时分解任务,组织力量按时足额收缴用水户水费。

具体采取委托乡镇代收和水管单位直收两种方式。

1、代收。

在寿春、双桥、丰庄、正阳关、迎河、板桥、安丰塘、张李、堰口、窑口、陶店、保义、安丰、茶庵、三觉、众兴、炎刘、双庙集、刘岗、小甸、瓦埠、大顺等22个乡镇,实行“定点征收、开票到户、专户存储、重点考核”办法,委托乡镇代收。

对代收乡镇按照征收水费总额给予20%的征收和奖励费用。

其中的10%征收费用,按午、秋两季征收任务完成比例进行结算;另10%待乡镇完成年度征收任务后,一次性给予奖励。

定点征收。

由乡镇按照县政府下达的年度水费征收任务,测算到组,分解到户,以村为单位设立若干个水费征收点定时征收。

开票到户。

乡村在征收水费时,使用水费征收专用票据开票到户。

乡镇可从水利系统选派素质好、能力强的干部职工参与征收。

专户存储。

由水务分局在乡镇开设水费专户,乡镇将每天收取的水费及时存入专户。

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做到票款相符、日清日结。

重点考核。

县政府将水费征收纳入财政目标考核范畴,与乡镇财政年终结算挂钩。

凡水费任务没完成的乡镇,县财政从转移支付中直接划拨。

2、直收。

在涧沟、隐贤等2个乡镇继续实行水费直收试点。

由乡镇、村和水管单位组成灌区管理委员会,灌区管理委员会全面负责当地水利工程管理、灌溉管理和水费征收工作。

征收过程中,水管单位具体负责现金管理和票据管理。

实行直收的乡镇,不再给予乡镇20%的征收和奖励费用。

3、征收时间及标准。

水费实行午季预征、秋季结清,征收严格实行“三定一公开”办法。

午季按全年水费任务的70%收取,秋季按核定的全年应缴水费总额一次结清。

三、水费征收具体要求1、严格征收范围。

水费征收严格限定在水利工程受益范围内的有效灌区和排涝区,按照各灌区当年供水量、排涝量、从河道湖泊提水量及省核定的水费标准收取。

对水利工程受益范围以外的地方,乡镇不得分配水费。

2、严格征收标准。

县水利部门要会同物价和农民负担监管部门,以乡镇为单位,以水稻栽插面积为基础(水稻面积按当年水稻良种补贴面积计算),根据省定的亩均用水定额标准和单价,测定当年各乡镇的水费预算,报县政府批准后下达当年用水计划及水费任务。

3、严格分解程序。

各乡镇要根据渠系的供水情况及今年的水稻栽插面积,自下而上对村、组用水情况进行摸底、分析、测算,按照县下达年度水费征收任务足额分解水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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