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机车信号车载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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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主体机车信号系统技术条件
1 2 3 4 5 6 7 范围 引用标准 定义 总则 主体机车信号系统地面设备 主体机车信号系统车载设备 系统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二. 主体机车信号系统技术条件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主体机车信号系统的定义术语、总则,地面设备、车载设备、可靠性和 安全性等技术条件。 本标准适用于自动闭塞区段,运行速度160km/h及以下的列车。
二. 主体机车信号系统技术条件
6.3 机车信号的显示应符合表2规定。 6.4 机车信号接收信息的应变时间应不大于2s,从有信息到无信息的应变时间应不大 于4s。 6.5 机车信号灵敏度应符合表5规定。
6.6 作为通用机车信号使用时,灵敏度和应变时间应符合TB/T 2859-1997标准。 6.7 根据机车运行方向信息(Ⅰ、Ⅱ端控制信息),两端接收线圈应采用双断方式自 动切换。
《中国铁道百科全书》: 主体机车信号(principal cab signaling /vital cab signaling) 作为行车凭证的机车信号称为主体机车信号。当车载信号和地面信号 设备共同构成的系统符合故障-安全的原则时,机车信号才可用做主 体信号。按《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的规定,主体化机车信号车载设备 应具有机车信号运行数据记录的功能。
一.前
主体化的进展:


CTCS技术规范总则(科技运函[2004]14号) 主体化机车信号技术条件(暂行)

JT1-CZ2000主体机车信号车载系统通过鉴定并已推广应用
ZPW-2000全面推广 低频信息定义的统一开始进行 闭环电码化开始推广应用 6大干线提速安全标准线建设 ba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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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主体机车信号系统技术条件
4 总则 系统:
4.1 主体机车信号系统是由地面设备和车载设备构成的系统,设备的研究、设计应按 系统考虑。 4.2 主体机车信号系统应符合《CTCS技术规范总则(暂行)》的要求。 4.3 主体机车信号系统应满足“故障-安全”原则。
二. 主体机车信号系统技术条件
地面:
二. 主体机车信号系统技术条件
3.7 机车信号应变时间 车载信号设备从钢轨线路接收到机车信号新信息开始,到给出相应机车信号显示所需 要的时间。 3.8 机车信号邻线干扰 相邻线路上的机车信号信息对本线机车信号设备的干扰。 3.9 站内电码化 站内轨道电路不含机车信号信息时,在站内轨道电路区段发送机车信号信息的技术方 法。 3.10 闭环电码化 具有闭环检测的站内电码化。 3.11 载频自动切换锁定 机车信号设备根据地面传递的载频切换信息,实现接收载频的自动切换和锁定。
主体机车信号车载系统
北京交大运输自动化科研所
讲座提纲
一. 前言 二. 主体化机车信号技术条件
三. JT1-CZ2000主体化机车信号车载系统
四. JT1-CZ2000使用建议 五.研发中的机车信号远程检测系统
一.前 言



机车信号变的越来越重要 机车信号越来越变成电务的薄弱环节 机车信号主体化呼声越来越高 主体机车信号越来越近了
二. 主体机车信号系统技术条件
3 定义
3.1 机车信号 在司机室内反映列车前方运行条件的信号显示。 3.2 主体机车信号 作为行车凭证的机车信号。 3.3 主体机车信号系统 完成机车信号作为行车凭证功能的系统,由车载设备和地面设备构成。 3.4 机车信号信息 由地面向机车上传递反映线路空闲与进路状况的信息。 3.5 机车信号钢轨最小短路电流值 地面信号设备发送的机车信号信息被列车轮对短路时的最小电流值。 3.6 机车信号灵敏度 使机车信号设备工作(稳定译码)的最小的钢轨短路电流值。
轨道电路和站内电码化是主体机车信号系统的地面设备,地面设备应保证提供正确的 机车信号信息。 4.5 主体机车信号系统应解决邻线干扰问题,可通过相邻线路的轨道电路采用不同的信号 载频,由车载设备锁定接收本线载频来防止邻线干扰;当与邻线载频相同或车载设备 不能锁定某一载频时,轨道电路设计时应保证邻线干扰不会造成机车信号错误显示 4.6 站内应采用与区间同制式的轨道电路或实现闭环电码化。 4.4 站内问题: 信息的正确性保证:1.一体化,用与区间相同的轨道电路 2.闭环电码化 解决邻线干扰:1.缩短轨道电路长度 2.车载接收载频自动切换及锁定
为什么提出主体机车信号? 地面信号系统与车载信号系统长期以来不同步发展,地面系统不能完 全满足车载系统安全性要求,现有的机车信号尚不能完全作为行车凭证

一.前

《技规》第91条规定: “作为行车凭证的机车信号为主体机车信号,是由车载信号和地 面信号设备共同构成的系统,必须符合故障安全的原则,车载设备应 具有运行数据记录的功能;地面信号设备应能正确发送信息。”
二. 主体机车信号系统技术条件
6.8 车载设备在地面提供载频切换信息码时,应自动实现载频锁定或切换,其功能符 合表3要求。 6.8.1任何信息掉码大于10s,只接收载频切换信息码(25.7Hz),其他信息停止接收。 6.8.2收到UU/UUS码后如果接收不到信息,在点白灯前,只接收HU/HUS码;在点白 灯后,只接收载频切换信息码。 6.9 车载设备应设置载频切换装置,切换装置应设载频指示灯,指示切换后的载频组 (1700Hz和2300Hz为1组载频,2000Hz和2600Hz为2组载频)。 6.9.1在下述条件下需要操作载频切换装置进行人工介入: (1)主机上电后或故障复位后; (2)机车连挂后始发; (3)接收载频切换信息码失效后; (4)非主体机车信号区段。 6.9.2载频指示灯在主机上电或故障复位后显示灭灯;人工操作后用稳定灯光指示载频 组切换结果,自动切换载频后用闪烁灯光指示载频切换结果。 载频自动切换及锁定示意图 载频切换装置
二. 主体机车信号系统技术条件
5.9 同方向相邻股道应采用不同载频交错设置。 5.10 闭环电码化设备应和车站联锁设备结合,闭环电码化故障时应给出表示。 5.11 为了车载设备实现接收载频锁定或载频自动切换功能,地面设备应发送正确的载 频切换信息码。 5.11.1车站开放侧向接车进路时,在车载设备接收股道信息前地面设备应发送载频 切换信息码; 5.11.2车站开放侧向发车进路时,在列车到达区间前应发送载频切换信息码; 5.11.3其他需要实现车载设备载频自动切换时,应发送载频切换信息码。 5.11.4发送载频切换信息码的时间应不小于2s,载频切换信息码的频率、功能应符 合表3。
二. 主体机车信号系统技术条件
6.10 车载设备应具有良好的可测试性,通过便携式测试设备,在车上可实现对车载 系统进行功能测试。 6.11 车载设备在TB/T 3021-2001标准规定的环境条件下应可靠工作。 6.12 接收线圈 6.12.1接收线圈的安装位置应符合TB/T 2859-1997标准,要求结构牢固,能抗最高允 许车速下冰雪、飞石等冲击,具有良好的防水防潮性能。 6.12.2接收线圈内部应具有冗余线圈或测试线圈,测试设备可通过冗余线圈或测试线 圈对车载信号设备进行闭环测试。 6.12.3冗余线圈或测试线圈回路开路时,应不影响主机正常工作。 6.12.4接收线圈可接收ZPW-2000系列、交流计数、移频信号。 6.12.5当接收线圈每一路线圈与4kΩ电阻相连时,在表7所示的钢轨短路电流和频率下, 各接收线圈应达到规定的电压。在上述条件下,当一路接收线圈开路时,另一路 的接收电压变化不大于15%。
二. 主体机车信号系统技术条件
6.2 构成 6.2.1车载信号设备由接收线圈、主机、显示器、记录器、电源模块等部分构成。 6.2.2接收线圈接收钢轨线路(或环线)中传输的机车信号信息。 6.2.3主机将接收到的机车信号信息进行处理后控制机车信号显示,并将处理后的信 号提供给列车运行监控记录装置。 6.2.4显示器给出机车信号显示。 6.2.5记录器采集和储存机车信号动态运行数据。 6.2.6电源模块将机车供电电源转换为主机、显示器和记录器的工作电源。
二. 主体机车信号系统技术条件
5 主体机车信号系统地面设备
5.1 功能 地面设备根据车站联锁条件和区间列车运行位置发送机车信号信息,并通过钢轨(或 环线)传输机车信号信息。 5.2 构成 地面设备由区间轨道电路和站内轨道电路构成。主体机车信号系统采用ZPW-2000系 列轨道电路,应符合《ZPW-2000系列无绝缘轨道电路技术条件(暂行)》。 5.3 ZPW-2000系列轨道电路:载频为1700Hz、2000Hz、2300Hz、2600Hz,载频偏移 范围小于1.5Hz。对于1700-1、2000-1、2300-1、2600-1载频偏移应在+1.4±0.1 Hz 范围内,对于1700-2、2000-2、2300-2、2600-2载频偏移应在-1.3±0.1Hz范围内。 5.4 ZPW-2000系列轨道电路调制频率为10.3 Hz、11.4 Hz、12.5 Hz、13.6 Hz、14.7 Hz、15.8 Hz、16.9 Hz、18 Hz、19.1 Hz、20.2 Hz、21.3 Hz、22.4 Hz、23.5 Hz、 24.6 Hz、25.7 Hz、26.8 Hz、27.9 Hz、29 Hz,调制频率的频率偏移应小于0.1Hz。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TB/T 2859-1997 JT1型通用式机车信号设备 TB/T 3021-2001 铁道机车车辆电子装置 TB/T 3060-2002 机车信号信息定义及分配 TB/T 3073-2003 铁道信号电器设备电磁兼容性试验及其限值 ZPW-2000系列无绝缘轨道电路技术条件(暂行)2003 CTCS技术规范总则(暂行)2004 IEC62278 铁路应用:可靠性、可用性、可维护性和安全性(RAMS)规范和说明 IEC61508 电气/电子/可编程电子安全相关系统的功能安全
5.13 站内轨道电路机械绝缘节处信号发送设备的连接线应交叉铺设以保证机车信号接 收连续。连接线应采用绝缘护套防护。
二. 主体机车信号系统技术条件
6 主体机车信号系统车载设备
6.1 功能 6.1.1接收钢轨线路(或环线)中传输的机车信号信息,给出作为行车凭证的机车信号 显示。 6.1.2为列车运行监控记录装置提供机车信号信息。 6.1.3在移频(载频550~850Hz)、交流计数区段,具有降为通用机车信号功能。 6.1.4具有数据记录功能。
二. 主体机车信号系统技术条件
载频自动切换及锁定示意图:
1700 2300 1700 2000
2600
2000
BACK6.8
二. 主体机车信号系统技术条件
二. 主体机车信号系统技术条件
5.12 ZPW-2000系列轨道电路,在最不利条件下,轨道电路钢轨短路最小电流值应满 足表4的规定。 载频频率 (Hz) 1700 2000 500 2300 500 2600 450 钢轨最小短路电流 (mA) 500
二. 主体机车信号系统技术条件
5.5 机车信号信息的定义应符合TB/3060-2002标准,见表1。 5.6 地面取消信号机时,表1中所述地面信号机处用地面停车标代替。 5.7 ZPW-2000系列轨道电路低频信息分配及机车信号显示见表2。 5.8 地面设备应在列车进路中(道岔侧向的接、发车进路的道岔区段除外) 提供连续的机车信号信息。 5.8.1区间由自动闭塞系统的轨道电路发送和传输机车信号信息。 5.8.2站内正线接发车进路、侧线股道应采用与区间同制式的轨道电路或实 现闭环电码化,提供连续的机车信号信息。 5.8.3经道岔侧向的接、发车进路的道岔区段可以不提供机车信号信息。
二. 主体机车信号系统技术条件
车载:
4.7 主体机车信号车载设备应具有数据记录的功能,便于设备运用、维修、故障分析。 4.8 主体机车信号车载设备应具有与列车运行监控记录装置的通信接口。 4.9 主体机车信号车载设备应兼容通用机车信号设备功能,主体机车信号的显示与非 主体机车信号的显示应有明显区别。 4.10 在轨道回流为1000A、不平衡系数10%的电气化区段,主体机车信号车载设备应 能正确译码。对于特殊区段,抗电气化干扰的能力应根据实际要求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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