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行政案件文书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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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文书制作管理规定

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文书制作管理规定

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文书制作管理规定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文书制作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林业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规范林业行政处罚案件的文书制作,保障林业行政案件的公正、公平和便捷处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林业行政处罚案件的文书制作。

第三条林业行政处罚案件的文书制作应当坚持公正、公平、合法、高效的原则,依法维护公众利益和社会秩序。

第四条林业行政处罚案件的文书应当严谨、准确、合法、规范,不得涉及法律行为无效、过错或其他超越行政处罚事实之外的内容。

第五条林业行政处罚案件的文书制作应当以公开、透明为原则,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对文书制作的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文书制作程序第六条林业行政处罚案件的文书制作程序应当包括以下环节:(一)案件分析:对林业行政处罚案件的基本情况、事实和法律依据进行全面分析;(二)处罚决定:根据案件分析的结果,对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三)文书撰写:根据处罚决定,撰写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其他相关文书;(四)文书审核:由主管单位的相关人员对文书进行初审,确保文书的准确性和合法性;(五)文书校对:由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的人员对文书进行核对,确保文书的准确无误;(六)文书签发:由主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人员签发文书。

第七条林业行政处罚案件的文书制作程序应当形成书面文书和电子文书两种形式。

第八条电子文书应当通过信息化系统实现存档、检索、传输等功能,并经过合法授权的人员访问和使用。

第三章文书内容第九条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内容应当包括以下要素:(一)案件的基本情况:包括案件编号、当事人信息、案发地点、案发时间等;(二)案件的事实和证据:对案件事实和相关证据进行准确和全面的描述,确保实事求是;(三)处罚的理由和依据:对处罚决定的理由和法律依据进行清晰和准确的说明;(四)处罚决定和执行方式:对处罚的种类、履行方式和期限等进行明确和具体的规定;(五)法律救济的途径:对当事人享有的法律救济途径进行说明。

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法律文书制作和卷宗管理规范国家林业局.doc

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法律文书制作和卷宗管理规范国家林业局.doc

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文书制作管理规定(国家林业局令14号)第一条为了规范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文书制作,正确实施林业行政处罚,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制作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文书,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文书格式由国家林业局统一制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主管部门根据需要补充制定相应文书格式的,应当报国家林业局备案。

法律、法规对文书格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文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统一管理。

采用计算机印制方式制作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文书的,应当符合规定的格式,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主管部门同意。

第五条制作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文书,应当内容完整、准确,填写字迹清楚、文字规范、文面清洁。

第六条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文书应当用蓝色、黑色的水笔或者签字笔填写。

用计算机制作的,可以用打印方式填写。

填写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文书因书写错误需要进行修改的,可以用杠线划去修改处,在其上方或者接下处写上正确内容,并在改动处加盖修正专用印章,或者由当事人签名、盖章。

第七条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文书首页不够记录的,可以附页。

附页应当加盖印章并经当事人签字。

第八条林业行政处罚询问笔录、勘验、检查笔录、听证会笔录等文书,在当场交由有关当事人审阅或者向当事人宣读后,由当事人在笔录上书写“以上笔录属实”并签字确认。

当事人认为记录有遗漏或者有差错的,应当予以补充或者修改,并在改动处签名或者盖章。

第九条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文书中有关同类栏目的填写要求如下:(一)“案件性质”栏目,填写对违反林业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进行定性确认的案件类别,如盗伐林木案件、无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案件等。

(二)“简要案情”栏目,应当根据案件来源材料或者经过调查取证、审查认定的情况,用准确、简练的语言文字,将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和案件事实经过、后果等情况概括清楚。

林业行政处罚案件列表

林业行政处罚案件列表

林业行政处罚案件列表林业行政处罚案件列表1. 引言本文档旨在提供关于林业行政处罚案件的详细信息。

林业行政处罚是指林业主管部门基于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通过对这些案件进行整理和归纳,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相关违法行为的类型以及处罚结果,从而帮助提升林业管理工作的效果。

2. 案件列表下面是一份关于林业行政处罚案件的列表。

该列表按照案件发生的时间顺序进行排列,并提供了每个案件的基本信息。

案件编号案件名称案件类型违法行为处罚结果1001 无证砍伐珍稀树木案砍伐无证砍伐珍稀树木罚款100,000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1002 滥伐案砍伐大面积滥伐森林罚款200,000元,责令恢复林地植被1003 虚假绿化造林补贴案补贴虚报绿化造林面积和费用罚款50,000元,取消绿化补贴资格1004 盗采珍稀植物案采集盗采珍稀植物罚款150,000元,责令恢复现场植物生态1005 无证采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采集无证采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林木罚款300,000元,责令修复受损林地3. 案件详情3.1 案件编号:1001案件名称:无证砍伐珍稀树木案案件类型:砍伐违法行为:无证砍伐珍稀树木处罚结果:罚款100,000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案件描述:该案件发生在2018年,被处罚人非法砍伐了一棵珍稀树木。

林业主管部门对其进行行政处罚,罚款金额为100,000元,并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

3.2 案件编号:1002案件名称:滥伐案案件类型:砍伐违法行为:大面积滥伐森林处罚结果:罚款200,000元,责令恢复林地植被案件描述:该案件发生在2019年,被处罚人滥伐了大面积的森林。

林业主管部门对其进行行政处罚,罚款金额为200,000元,并责令其恢复林地植被。

3.3 案件编号:1003案件名称:虚假绿化造林补贴案案件类型:补贴违法行为:虚报绿化造林面积和费用处罚结果:罚款50,000元,取消绿化补贴资格案件描述:该案件发生在2020年,被处罚人虚报了绿化造林面积和费用。

林业行政案件办理

林业行政案件办理

林业行政案件办理林业行政案件办理林业行政案件的办理南江县森林公安局林业行政执法概述林业行政案件林业处罚的原则林业行政处罚的种类林业行政处罚程序一、林业行政执法概述㈠林业行政执法的概念及意义林业行政执法是指林业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依照法律规定,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出的具有拘束力的具体行政①林业行政执法是我国林业法制建设的重要标志。

②林业行政执法是林业行政主体实现林业行政管理职能的最有力的③林业行政执法有利于维护国家、集体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㈡林业行政执法的有效要件1、执法主体合法①有权实施林业行政执法的是行政机关和法定授权的组织②实施的行政行为限定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2、执法程序合法①执法行为符合法定方式②执法行为符合法定步骤、顺序、方法③符合法定期限的要求①依据的事实清楚、主要证据确凿、充分②适用法律、法规和规章正确③正确行使裁量权(按《四川省林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标准》执㈢林业行政执法主体的概念和要件1、概念:指享有国家行政执法权,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林业行政执法活动,并能独立地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的林业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①必须是依法成立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②必须具有法人资格③必须享有法定的行政执法权A:行政机关在依法成立之时即得到法律、法规赋予行政执法权B:其他组织享有行政执法权必须有法律、法规的授权3、林业行政执法主体的种类⑴享有林业行政执法权的国家行政机关①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由宪法和人民政府组织法以概括性、原则性规定的方式赋予其林业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森林法等法律、法规对其执法职权作具体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条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林业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主管本地区的林业工作。

乡级人民政府设专职或者兼职人员负责林业工作。

第十三条各级林业主管部门依照本法规定,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利用、更新,实行管理和监督。

广西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文书格式

广西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文书格式

广西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文书格式
行政处罚决定书
案号:XXXXX
当事人:XXXXX
地址:XXXXX
行政机关:广西林业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XXXXX
地址:XXXXX
事由:违反《林业管理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管理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我局委托调查组对广西某某公司违反《林业管理法》一案进行调查。

经查,2019年1月至2019年12月期间,广西某某公司未经许可在广西某某县范围内进行森林砍伐活动,导致大面积森林资源损失,并造成环境污染。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管理法》。

调查组在调查过程中查明,广西某某公司实际负责人XXXXX
对其公司的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广西某某公司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行政处罚责任。

根据上述事实和依据,经审理,广西林业局依法对广西某某公司及其实际负责人XXXXX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
一、对广西某某公司给予警告处罚,并责令公司限期整改,恢复森林资源。

二、对广西某某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50万元。

款项应在收到
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至广西林业局指定账户。

三、对广西某某公司责令停产整顿3个月。

四、对广西某某公司在整顿期满后的6个月内,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整改措施有效落实。

五、对实际负责人XXXXX进行警告处罚,并限制其在林业
行业任职或从事相关经营活动3年。

请广西某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负责人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广西林业局缴纳罚款,并完成整改工作。

广西林业局
年月日。

林业行政案件文书模板

林业行政案件文书模板

林业行政案件文书模板
【案件标题】:林业行政案件文书
【案件编号】:XXXXXX
【当事人信息】:
申请人:
被申请人:
【案由】:林业行政违法行为
【裁定】:
一、被申请人为非法采伐森林违法行为主要责任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XX条第X款、第X款,本庭决定对被申请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1.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XX条第X款的规定,责令被申请人立即停止非法采伐森林的行为;
2.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XX条第X款的规定,对被申请人处以罚款XX元;
3.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XX条第X款的规定,责令被申请人恢复原采伐区生态环境,恢复费用由被申请人自行承担。

二、本案涉及的违法所得的没收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XX条第X款的规定,责令被申请人将非法采伐的森林产品予以没收。

【附则】:
1. 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2. 申请人对本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之日起XXX日内依法向XXXXX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裁定人】:
审判员:
【年月日】。

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文书制作管理规定

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文书制作管理规定

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文书制作管理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林业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5.05.27•【文号】国家林业局令第14号•【施行日期】2005.07.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诉讼综合规定正文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文书制作管理规定(2005年5月27日国家林业局令第14号公布)第一条为了规范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文书制作,正确实施林业行政处罚,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林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制作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文书,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文书格式由国家林业局统一制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主管部门根据需要补充制定相应文书格式的,应当报国家林业局备案。

法律、法规对文书格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文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统一管理。

采用计算机印制方式制作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文书的,应当符合规定的格式,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主管部门同意。

第五条制作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文书,应当内容完整、准确,填写字迹清楚、文字规范、文面清洁。

第六条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文书应当用蓝色、黑色的水笔或者签字笔填写。

用计算机制作的,可以用打印方式填写。

填写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文书因书写错误需要进行修改的,可以用杠线划去修改处,在其上方或者接下处写上正确内容,并在改动处加盖修正专用印章,或者由当事人签名、盖章。

第七条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文书首页不够记录的,可以附页。

附页应当加盖印章并经当事人签字。

第八条林业行政处罚询问笔录、勘验、检查笔录、听证会笔录等文书,在当场交由有关当事人审阅或者向当事人宣读后,由当事人在笔录上书写“以上笔录属实”并签字确认。

当事人认为记录有遗漏或者有差错的,应当予以补充或者修改,并在改动处签名或者盖章。

第九条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文书中有关同类栏目的填写要求如下:(一)“案件性质”栏目,填写对违反林业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进行定性确认的案件类别,如盗伐林木案件、无木材运输证运输木材案件等。

林业行政案件_法律文书(3篇)

林业行政案件_法律文书(3篇)

第1篇一、案件基本情况案件名称:某市某县林业行政案件当事人:原告:某市某县某镇某村某组村民李某被告:某市某县林业局案由:滥伐林木案件来源:某市某县某镇某村某组村民李某向某市某县林业局投诉,称某县某镇某村某组村民王某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擅自砍伐林木,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生态环境。

二、案件事实2019年10月,某县某镇某村某组村民王某,在未取得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砍伐了村集体林地内的林木共计20立方米。

李某发现后,多次与王某协商无果,遂向某市某县林业局投诉。

某市某县林业局接到投诉后,立即进行调查。

经调查,王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滥伐林木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某市某县林业局决定对王某进行行政处罚。

三、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八条:禁止下列行为:(一)未经批准,擅自采伐、毁坏林木;(二)擅自改变林地用途;(三)擅自开垦、采石、采砂、采土、取土、取石等;(四)擅自占用林地;(五)擅自修建建筑物、构筑物;(六)擅自种植、养殖、捕捞、放牧、采伐等;(七)其他破坏森林、林木的行为。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四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擅自采伐、毁坏林木的;(二)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三)擅自开垦、采石、采砂、采土、取土、取石等的;(四)擅自占用林地的;(五)擅自修建建筑物、构筑物的;(六)擅自种植、养殖、捕捞、放牧、采伐等的;(七)其他破坏森林、林木的行为。

四、处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某市某县林业局决定对王某进行如下处罚:1. 责令王某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恢复被砍伐的林木;2. 没收王某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的罚款;3. 对王某进行批评教育,并给予警告。

林业行政案件办理

林业行政案件办理

调查
先行登记保存
发现
出示执法证件 执法人员不少于2人 进行登记保存 证据持有人在场
告知证据持有人查点清楚;拍照、必要时录像 制作先行登记保存通知清单一式两份,一份持有人,一份附卷

现 场 勘 验 检 查

拟定勘查计划
请(专业技术人员、见证人)(制作聘请书)准备用具
问 (勘验地点特性、注意事项)

林政案 件类型
资源林政类 野生动植物保护类 自然保护区管理类 森林防火类 造林绿化类 湿地保护类 林木种苗管理类 植物检疫管理类
资源林政类
盗伐林木 非法收购 非法经营木材 无证运输 非法开垦林地 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
野生动植物保护类
非法猎捕 无证狩猎 非法出售/收购/动输/携带国家重点保护野 生动物制品 非法驯养/繁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林业行政案件办理
一、林业行政执法:
是指林业主管部门或者法律、法规授权 的组织,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执行有关林业 法律、法规和规章,从而直接影响公民、法 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和义务的具体行政行 为。
林业主管理部门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及其公职人 员在行使行政管理权的过程中,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贯彻 实施法律的活动。
一、对个人处以50元以上罚款,对法人或其他组 织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的处罚。
二、情节复杂的案件。即经过调查才能查清违法 事实并做出处罚的案件。
三、对当场处罚有分岐,无法做出的。
受理
是林业 行政案件 查处的开始, 是起动整个行政
处罚程序的前提。
受理
凡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控告、移送、上级交办、主动交代、群众扭送等违反林 业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应当受理。
(进入现场)

国家林业局关于切实加强林业行政案件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家林业局关于切实加强林业行政案件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家林业局关于切实加强林业行政案件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林业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8.01.17•【文号】林稽发[2008]11号•【施行日期】2008.01.1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国家林业局关于切实加强林业行政案件管理工作的通知(林稽发〔2008〕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近年来,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在林业行政案件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全国每年查处林业行政案件约40万起,挽回经济损失10多亿元,有力地维护了森林资源的安全,保护了生态建设的成果。

为进一步加强林业行政案件管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加强林业行政案件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林业行政案件管理既是各级林业主管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又是林业行政管理的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工作。

加强林业行政案件管理,打击各种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是有效化解各种矛盾,保障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顺利进行的重要措施,是落实依法治林方针,建设生态文明的必然要求,也是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一定要站在林业工作全局的高度,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林业行政案件管理工作,为林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基础保障。

二、进一步规范林业行政案件管理工作林业行政案件管理工作包括案件受理、批转、查处、督办、结案、报告、统计分析、责任追究、通报奖惩、监督等环节。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规范林业行政案件管理工作。

(一)切实做好林业行政案件受理工作。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确定专门机构受理林业行政案件。

对群众来信来访及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要区别情况及时进行处理,属于受理范围内的,要及时予以受理;不属于受理范围的,转有关部门处理或做好解释;要建立来信来访登记、记录、统计、转办、查办、催办、结案等制度。

林业行政处罚文书格式

林业行政处罚文书格式

林业行政处罚文书格式林业行政处罚文书格式一、概述本文档旨在提供林业行政处罚文书的格式要求,以确保文书的规范化,并为相关人员提供编写林业行政处罚文书的参考。

二、文书要求林业行政处罚文书是依法对违反森林资源管理法规的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的正式文件。

编写林业行政处罚文书时,应遵循以下要求:2.1 标题文书的标题应准确明确地反映处罚内容。

标题应置于文档开头的正中央,并使用一级标题格式。

2.2 文书名称及文号文书名称应为“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唯一的标识号码,采用“罚决字YYYYNN”(为省份简称,YYYY为发文年份,NN为发文序号)的格式。

2.3 申请人信息文书应包含申请人的相关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所等。

按照次序逐行填写,每行信息之间使用英文逗号(,)分隔。

2.4 违法事实描述违法事实描述是文书的核心内容,应详细准确地描述当事人的违法行为。

违法事实描述应采用编号和条款的方式进行逐条叙述。

每条违法事实叙述需简明扼要,清晰明了。

2.5 处罚依据处罚依据是对违法事实进行法律依据的引用,以说明处罚的依据和合法性。

处罚依据应采用编号和条款的方式进行逐条引用,每条处罚依据需注明法规名称和编号。

2.6 处罚决定处罚决定是对违法行为作出的处理决定,应明确表述处罚的内容和方式。

处罚决定可包括罚款金额、责令整改、暂停业务等具体措施。

2.7 处罚期限处罚期限是指对当事人执行处罚的时间期限。

处罚期限应明确规定,包括开始日期和结束日期,并在文书中予以注明。

2.8 申请人权利文书应明确当事人的权利,包括申请复议、申请行政诉讼等。

在文书结尾处,应注明当事人可以对处罚决定进行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三、结语本文档介绍了编写林业行政处罚文书的格式要求,包括文书标题、文书名称及文号、申请人信息、违法事实描述、处罚依据、处罚决定、处罚期限和申请人权利等要素。

使用本文档的格式要求,可以帮助相关人员编写规范、统一的林业行政处罚文书,提高文书的可读性和权威性。

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文书制作管理规定

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文书制作管理规定

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文书制作管理规定一、总则为规范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文书的制作,提高文书质量和效率,加强行政执法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所有从事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单位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林业行政处罚案件的调查、立案、处罚及文书制作等环节。

三、文书制作程序1.案件调查完毕后,立案人员应将相关材料移交给文书制作人员。

2.文书制作人员应根据案件调查材料,正确、准确地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3.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应按照法定格式填写相关内容,包括案件基本情况、违法事实、证据、依据和处罚决定等。

4.文书制作人员应仔细核对填写的内容,确保无错误和遗漏。

5.行政处罚决定书制作完毕后,应提交给主管领导审批。

6.主管领导应审核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内容是否合法合规,并签署批准意见。

7.经主管领导批准后,行政处罚决定书应盖章并出具文书份数。

四、文书制作要求1.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文本应当简明扼要,表述清晰。

2.文书中的事实、证据、依据和处罚决定应当客观、准确,不能含糊其辞或模棱两可。

3.采用标准格式的行政文书模板,确保文书的统一性和规范性。

4.严格遵循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随意增减内容或改变处罚标准。

5.文书制作人员应保持严密的保密性,不得泄露案件相关信息和文书内容。

五、文书制作管理1.林业行政执法单位应建立健全文书制作管理制度,明确文书制作的责任部门和人员。

2.文书制作人员应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和文书制作技能,并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

3.林业行政执法单位应定期组织对文书制作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其文书制作水平和质量。

4.林业行政执法单位应建立文书制作质量检查制度,对文书制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查。

5.发现文书制作中存在问题的,应及时纠正并给予相应的处罚和教育。

六、附则1.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2.林业行政执法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结合本管理规定进行具体的操作和实施细则的制定。

3.对违反本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人员,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文书制作管理规定

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文书制作管理规定

档案保存期限
01
02
03
保存期限规定
根据行政处罚案件的性质 和重要性,确定文书档案 的保存期限,确保档案的 安全和完整。
期限调整
根据实际情况,对保存期 限进行适时调整,确保档 案的及时更新和处理。
定期清理
对过期或无保存价值的档 案进行清理,避免档案堆 积和浪费空间。
档案保密管理
保密制度
建立完善的档案保密制度,确保文书档案的安全和机密性。
警告或通报批评
对责任人员进行口头警告或书面通报批评, 提醒其注意改正错误。
调离岗位
对无法胜任岗位工作或多次出现失误的责任 人员,可考虑调离原工作岗位。
解除劳动合同
对于严重失职或违法违纪的责任人员,可解 除其劳动合同。
THANKS
感谢观看
对违反规定的人员进行责任追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
监督机制
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对文书制作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文 书质量。
05
文书制作责任追究
责任追究范围
文书内容错误
因文书内容表述错误或遗漏重要信息,导致行政处罚 决定错误或产生不良影响的。
文书格式不规范
文书格式不规范,不符合相关规定,影响行政处罚决 定合法性的。
签字盖章位置
签字和盖章应当位于文书的适 当位置,不得随意更改或移动

02
文书档案管理
档案分类管理
文书档案分类
根据行政处罚案件的类型、性质和特点,将文书档案进行分类, 以便于管理和查询。
分类标准
按照行政处罚案件的实际情况,制定分类标准,确保档案分类的 准确性和科学性。
分类目录
建立分类目录,明确各类档案的存放位置和标识,方便查找和管 理。

森林公安警务综合管理系统方案PPT幻灯片课件

森林公安警务综合管理系统方案PPT幻灯片课件
森林公安信息: 存储森林公安网上的各种信息。包括森林刑事 案件信息、涉林犯罪嫌疑人信息、警情信息、派出所信息。
林业信息库: 存储林业有关的各种信息,包括林木采伐许可审 批信息、木材经营加工企业信息、木材运输许可审批信息、林 地征占用审批信息。
9
日常办公库:存储森林公安日常办公室信息。包括基础台账数 据、文献、各类报表数据、内部邮件、装备信息、枪支警械信 息、证件信息、信访数据、法案数据、办公公文。
分析决策功能:能够对防火人员装备配置、运输工具配置、火 警装备配置、火灾装备配置、重特大火灾装备配置等内容提供 辅助决策。
扩展功能:能够与目前森林防火办公自动化等系统兼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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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4 公文管理
公文管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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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文处理:收文处理是对外单位送本单位的已成文件的处理,包 括传递、签收、签记、分发、拟办、承办、催办、查办、立卷、 归档、销毁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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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案件分析:根据系统专题数据库数据,提供重点案件专题分 析,可查看一定时间段的重点案件分析结果,如下图所示为全 年度重点案件比例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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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森林公安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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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站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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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务动态:实时发布森林公安警务动态,动态的内容形式多样, 包括文字、图片、音频、视频、动画,具体功能包括警务动态 的添加、编辑、查询、浏览以及最新动态的高亮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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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4 统计分析
对报警事件处理结束后,及时反馈处理结果,可按照不同号台 的工作规程结束本次事件的处理,自动完成结案存档、归类、 汇总记录等工作,并完成报表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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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森林公安机关案件管理信息系统
《森林公安机关案件管理信息系统》是森林公安机关办理林业 行政、治安、刑事三大类别案件的信息平台,本系统紧紧围绕 国家林业局《关于发布重新修订的林业行政处罚文书格式的通 知》(林策发〔2000〕624号)、公安部颁发的《公安行政法律文 书(式样)2006版》和《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格式(2002 版)》等规定的文书格式,采用数字控制技术,认真细致制作 而成,用户只需输入必要事项,系统自动按照规定的文书格式 排版、预览、打印和存档。可以实现案件(或指定文书)网络 上报、网上审批、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等网上办案功能。

林业行政案件文书模板

林业行政案件文书模板

林业行政案件文书模板【案号】:XXX【案由】:林业行政案件【原告】:XXX【被告】:XXX【一、基本事实】1. 原告XXX系林业行政案件的原告,被告XXX系本案的被告;2. 根据调查,被告在XXX地XXX进行林业经营活动,违反了XXX法规,引发了本案的纠纷;3. 原告于XXX年XX月XX日向本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停止违法行为并赔偿损失。

【二、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如下:1. 被告是否存在违反XXX法规的行为;2. 原告是否有权要求被告停止违法行为和赔偿损失。

【三、原告主张】1. 原告主张被告存在违反XXX法规的行为,请求法院判决被告停止违法行为;2. 原告主张被告应赔偿原告的损失。

【四、被告辩护】被告XXX在本案的庭审中未提供有效的辩护意见,亦未委托代理人代为辩护。

【五、审理过程】1. 本案约定的开庭时间为XXX年XX月XX日;2. 在开庭审理过程中,法院组织了原告、被告及其代理人出庭参加,并进行了举证、质证、辩论等。

【六、证据】1. 原告提供的证据有:XXX;2. 被告未提供有效的证据。

【七、判决结果】1. 被告XXX在本案中犯有违反XXX法规的行为,应当停止违法行为,并按法规进行相应的处罚;2. 原告XXX对被告的违法行为导致的损失有合法的诉讼请求权利,被告应赔偿原告相应的损失;3. 本案裁决生效后,被告应立即停止违法行为,赔偿原告损失,并按照法规进行相关的整改;4. 被告应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赔偿义务,如未按时履行,本法院将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八、裁判文书】根据以上事实及法律规定,裁定如下:1. 原告主张被告存在违反XXX法规的行为得以支持,被告应当立即停止违法行为;2. 原告主张被告应赔偿损失的请求得以支持,被告应当赔偿原告相应的损失;3. 被告应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赔偿义务;4. 被告未按时履行赔偿义务的,本法院将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九、附则】对本案其他未作出具体裁定的事项,本法院不予理会。

林业行政处罚文书的特点及制作要求

林业行政处罚文书的特点及制作要求

林业行政处罚文书的特点及制作要求
黄宗华
【期刊名称】《广西林业》
【年(卷),期】2001(000)003
【摘要】@@ 林业行政处罚文书是林业行政执法部门实施林业行政执法活动结果的书面表现形式,是林业行政执法活动的结论和文字的凭证.林业行政执法活动都是
由一系列的法律文书组成的,因此,林业行政处罚文书又是检验林业行政执法人员的
法律素养和林业行政执法水平的重要尺度.林业行政处罚文书的制作对于林业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都具有重要意义.
【总页数】3页(P29-31)
【作者】黄宗华
【作者单位】无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326.20
【相关文献】
1.杭州市森林公安机关全面推行说理性林业行政处罚文书 [J], 翁逸锋;胡永军
2.国家林业局制定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文书制作管理规定 [J],
3.要重视林业行政处罚文书的制作与整理 [J], 张松龄;周正标;池康
4.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文书制作管理规定 [J], ;
5.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文书制作管理规定 [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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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表预览
打开默认报表的预览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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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将当前默认报表内容进行打印,不显示报表预览界面
启动查询
录入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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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入窗口被设计用来做为信息表或其查询的输入更新界面。通过录入窗口对信息进行维护,可以确保信息更直观的显 示和编辑,对于图像管理、OLE控件管理,只能通过录入窗口实现,录入窗口提供了对日期类型数据的选择录入格式。提供 了辅助录入功能,可以在很多情况下实现高效录入。一个专业的信息管理系统应该设计录入窗口,以方便用户更好的使用 信息管理系统。
最后一条记录 移动记录指针到最后一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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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可以直接对表格内的数据进行追加和维护,除非设置了只读。
通过工具栏的查询功能可以实现对表格数据(主表数据)进行查询,查询分为两种:单步累积查询和复合查询。 【单步累积查询】
报表输出
报表被设计用来做为信息表或其查询的输出打印界面,一个专业的信息管理系统应该有功能完整操作方便的报表输出 操作窗口,以方便用户更好的使用信息管理系统。
如果信息管理树当前节点已经设置了报表,在主窗口工具栏上单击“打开报表”按钮 ,即可打开报表预览和打印窗 口进行信息打印操作。
报表窗口分为两部分:工具栏和报表显示区。 【报表显示区】 报表显示区显示根据报表格式和当前信息源内容而生成的报表样式,该样式和打印机输出格式完全相同。
如果当前系统只有当前用户使用,系统会成功压缩并重新进入系统,反之会提示其他用户正在使用,建议用户在确定 是单人使用时在使用该功能。
该功能只是针对单机系统或者文件共享方式使用的系统有效,不适用与C/S结构的系统。
操作日志
系统的操作日志用来跟踪用户对应用系统的各种数据操作和使用情况。如果希望使用日志功能,需要在选项中进行设 置,以启动系统的日志跟踪功能。
打印输出 将显示内容输出到打印机
生成图形 将当前页码生成图形格式文件
第一页
显示报表的第一页
上一页
显示报表的上一页
下一页
显示报表的下一页
最后一页 显示报表的最后一页
报表导出 将报表显示内容以指定的格式输出,包括:文本格式,HTML格式和CSV格式
数据备份与恢复
数据备份和恢复功能用于单机系统的备份,备份内容包括系统设置信息和系统业务数据信息。如果用户对系统做了二 次开发,所有的二次开发信息也会一起备份。
如果信息管理树当前节点已经设置了录入窗口,在主窗口工具栏上单击“录入窗口”按钮 打开录入窗口进行数据信息维护操作。
(或双击表格界面),即可
(信息录入区)
(辅助录入区) (工具栏)
表格界面除 录入窗口分为三部分:信息录入区辅助录入区和工具栏。 【信息录入区】 信息录入区放置各种和业务信息相关的项目,可以录入和修改。可以通过TAB键(或回车键)和鼠标键来实现在各个信 息项目之间进行转换。 信息项目有编辑框、下拉框、备注框、日历下拉框、和图形控件等几类。 编辑框:可以直接录入和修改,最为常用。 下拉框:可以通过鼠标选择固定的输入项目,如果上图的“性别”信息项目,因为输入内容只能是“男”或“女”, 因此采用下拉框。 备注框:用来输入大段的文字信息,例如简历信息等。 日历下拉框:针对日期格式的输入,单击下拉框后,会出现一个日历选择对话框,可以实现鼠标日期数据输入。
“条件字段”下拉列表、“条件运算符”下拉列表、“条件值”下拉列表和“执行筛选”按钮组成单步累积查询。在 这里,“单步”是指查询是一步一步的设置的,每次查询只能设置一个条件;“累积”是指查询设置的条件是累积有效的 也就是说在执行新的查询时,截至到上步设置的查询条件都是有效的,而且与本步设置的条件共同起作用,二者是“并且 (AND)”的关系。
用户权限设置
用户可以选择用户权限设置是否启用,如果没有启动权限机制,用户默认以超级用户Admin的身份进入系统。如果启 用,用户在登录时就会显示登录窗口,并根据授予的权限确定做什么样的操作。只有超级用户才能进行权限设置,可以创 建用户和分配权限。也只有超级用户才拥有系统二次开发权限。
【进入用户权限设置窗口】 在系统主窗口,执行主菜单:“工具→用户权限设置”可以进入权限设置窗口。
【进入数据备份和恢复窗口】 通过执行主窗口主菜单:“工具→数据备份与恢复”可以进入数据备份和恢复窗口:
【窗口功能说明】 备份列表:显示在系统文件夹下的backup子文件夹中依据备份的列表。 备份当前数据按钮:将当前系统数据备份,自动备份到backup文件夹,如果当天已经备份过,则弹出保存对话框请用 户指定名字。 恢复选定备份按钮:将备份列表中选定的备份文件恢复到当前系统中,如果当前系统中有备份后新增加的数据,将会 丢失。 清除选定备份按钮:将备份列表中选定的备份文件清除(删除)。 备份数据至…按钮:将当前系统数据备份到一个指定的路径,比如软盘、优盘等。 从…恢复备份按钮:从指定的路径恢复数据到系统,如果当前系统中有备份后新增加的数据,将会丢失。
信息库压缩
为了保证系统效率和实现共享机制,对系统数据的某些操作(例如删除、信息表结构修改等)产生的无用数据并不是 及时删除,这样在长期操作后,信息库文件会变的比较大。为了清除这些数据,用户可以使用信息库压缩功能,清除这些 无用数据,确保信息库只存放有效数据且保证较小体积。
在主窗口通过执行主菜单:“工具→信息库压缩”可以执行该功能。
因为这种查询是累积有效的,如果你希望重新开始查询,请单击后面的“取消筛选”按钮。 【复合查询(筛选)】 很多情况下希望一步得到多个条件复合在一起的查询,这种情况下使用复合查询,单击主窗口工具栏上的“复合筛 选”按钮 ,进入复合筛选窗口。
在该窗口可以通过四个下拉列表框来构建筛选条件,条件字段下拉列表、运算符下拉列表和条件值下拉列表可上面的 单步累积查询功能相同,后续选项用来确定是否还有后续条件设置。每步条件设置完毕后通过单击“添加到筛选条件”按 钮添加到筛选条件区域。多步条件设置完毕后通过“应用筛选”按钮完成本次筛选,系统会对表格界面当前的数据源(主 表)进行筛选,然后显示筛选后的数据。
系统介绍
《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文书管理系统》严格按照国家林业局颁发的《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文书制作管理规定》的要求,完整比对 《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文书制作管理规定》,采用数字控制技术认真制作,生成的法律文书完全符合规定的要求。该系统集林业执法 文书的制作、填写、存贮、查询、分析于一身,使基层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制作法律文书更加规范,案件卷宗更加整洁。通过查询分 析还可以帮助单位领导对执法进行监督管理和指挥决策。该系统的应用必将给使用单位的执法质量和工作效率得到显著提高。
如果整个录入窗口中没有设定辅助录入的项目,辅助录入区不会显示。
【工具栏】
工具栏主要实现如下功能:记录导航,记录保存、增加和删除,调用对应报表输出,填充式查询,数据源刷新。
控件按 钮
名称


第一条记录
移动记录指针Βιβλιοθήκη 第一条记录上一条记录移动记录指针到上一条记录
下一条记录
移动记录指针到下一条记录
最后一条记录 移动记录指针到最后一条记录
【日志设置】 在主窗口,通过执行菜单:工具→选项,即可进入选项设置窗口,选择“日志设置”页。
【日志记录项目设置】 可以根据系统的应用情况和希望跟踪的目标,灵活设置日志记录项目。系统支持的项目如下: 系统登录和退出,信息节点访问,信息增删和修改,录入窗口、报表和信息分析,数据处理菜单调用,SQL命令窗口的 使用。 在需要记录的项目上选中即可,然后确定退出,系统即启动日志记录功能。 【日志查看器】 可在日志查看器中查看日志记录信息,在主窗口,通过菜单:工具→日志查看器可以打开日志查看器窗口,如下图:
(表 格 界 面)
表格界面除了有表格显示数据外,还有配套的记录导航按钮,通过导航按钮可以控制记录的移动。 【记录导航条】
通过记录导航条可以对记录进行移动、插入、删除、修改、保存、取消修改等操作。
控件 按钮
名称


第一条记录
移动记录指针到第一条记录
上一条记录
移动记录指针到上一条记录
下一条记录
移动记录指针到下一条记录
启动权限管理按钮:通过执行该按钮启动权限管理机制,权限管理机制启动后,该按钮自动显示为灰色(不可用)。 撤销权限管理按钮:通过执行该按钮撤销权限管理机制,权限管理机制撤销后,该按钮自动显示为灰色(不可用)。 操作者:选择进行权限设置的用户名称。Admin为超级用户,总是存在不能被删除。选择某个用户后可以对其进行口令 设置和设置权限。 新建按钮:创建新的用户,需要指定用户的名称。 删除按钮:删除当前选定的用户。 复制按钮:根据当前用户的权限设置创建新的用户。 口令设置:对当前用户进行口令设置,需要依次输入:当前口令、新口令、确认输入重新输入新口令,然后单击“修 改”按钮即可完成口令修改。 权限:包括针对每个节点的各种信息单元元素的访问权限设置和数据处理的权限设置。 节点相关:包括当前(节点)信息可见、表格界面可见、表格界面只读、录入窗口可用、录入窗口只读、报表可用、 图形分析可用、图形分析可以设计等。在选定指定节点后,再根据需要在对应的权限选项前面根据需要选定或取消选定即 可。 数据处理,包括:数据处理可用和数据处理可以修改两个选项。 应用权限按钮:在对当前用户进行权限设置后,必须执行该按钮才能将信息保存并其作用。
启动填充式查询
执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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