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游乐园和休闲健身设施管理与维护规定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重庆龙湖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物业管理分公司质量体系文件文件编号:GC-24
版本号:A 修改状态:生效日期:2002年7月1日儿童游乐园和休闲健身设施管理与维护规定
1.0目的
使儿童游乐场及其休闲健身设施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2.0适用范围
物业公司所属各管理处的儿童游乐场和休闲健身设施。
3.0管理内容
3.1游乐场仅供十二岁以下儿童使用。
3.2儿童进入游乐场需有成人陪同,不得让儿童独自玩耍。
3.3不得让儿童携带尖锐或硬度较高的玩具进入游乐场。以免损坏游乐设施、伤及自己或
他人。
3.4家长应注意儿童游玩的安全,恶劣天气或天黑之后严禁进入游乐场玩耍。
3.5工程部人员每天应对游乐设施和休闲健身设施进行一次巡检,依照《组团儿童乐园
和休闲健身设施日检表》,逐项检查并记录。
3.6巡检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若维修量较大,应向工程助理报告,经同意后关闭游乐
场所和休闲健身设施,在入口处设置相关标志,维修结束经工程助理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0相关记录
4.1《组团儿童乐园和休闲健身设施日检表》
编写:陶斌审批:郝红兵
第 1 页共1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