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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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廊政办〔2014〕47号

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廊政办〔2014〕47号

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廊政办〔2014〕47号各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关于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9月26日关于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巩固扩大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成效,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根据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就全面推进我市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的要求,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质和中西医并重,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紧紧抓住国家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战略机遇,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重点在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价格机制、药品采购、人事编制、收入分配、医保制度、监管机制等方面深化改革,逐步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

二、主要任务(一)改革管理体制。

1.明确功能定位。

县级公立医院是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县域内的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的龙头、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纽带和政府向县域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载体。

承担县域居民的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危急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转诊,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培训指导以及部分公共卫生服务、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

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庆市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庆市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庆市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6.26•【字号】庆政办规〔2017〕4号•【施行日期】2017.06.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庆市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庆政办规〔2017〕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各中、省直单位,市政府各直属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大庆市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6月26日大庆市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医药分开改革的决策部署,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7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38号)、《关于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黑卫体改发〔2017〕46号)、《黑龙江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推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的实施意见》(黑医改领发〔2017〕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把深化医改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将公平可及、群众受益作为改革出发点和立足点,充分发挥城市公立医院公益性质和主体作用,切实落实政府办医职责和政府投入责任,全面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的投入政策,着力推进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价格机制、人事编制、收入分配、医疗监管等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提升医疗服务体系能力,增强群众对我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获得感。

二、基本原则坚持政府主导,企业参与。

强化政府和企业在制度、规划、筹资、服务、监管等方面的责任,同时发挥市场机制在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方面的作用。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德阳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七届六十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12月31日德阳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38号)要求,结合德阳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主要目标将公平可及、群众受益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立足点,落实政府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充分发挥公立医院公益性质和主体作用,破除公立医院逐利机制,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2015年积极推进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2016年进一步扩大改革试点范围,2017年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面推开,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初步建立,分级诊疗就医格局基本形成,城市三级医院普通门诊就诊人次占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的比重明显降低,卫生总费用增幅与本地区生产总值的增幅相协调,城市公立医院门诊、住院次均费用年度增幅低于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降低到30%以下,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路径改革联动,协调发展。

加强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推进我市所有城市公立医院同步改革。

(国办发〔2015〕3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

(国办发〔2015〕3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县级公立医院(含中医医院,下同)是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的龙头和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纽带,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切实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关键环节。

2012年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启动以来,各试点县(市)积极探索,改革取得了明显进展。

但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仍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破除以药补医成果尚需巩固,管理体制和人事薪酬制度改革有待深化,医疗服务能力有待提高,改革的综合性和联动性有待增强,需要以问题为导向,进一步细化完善政策措施,持续拓展深化改革。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及《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2〕11号)精神,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巩固和扩大改革成效,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深化公立医院改革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将公平可及、群众受益作为改革出发点和立足点,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统筹推进医疗、医保、医药改革,着力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

国家和省级相关部门加强分类指导,下放相关权限,给予政策支持。

鼓励地方因地制宜,探索创新,力争尽快取得实质性突破。

(二)主要目标。

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的基本定位,落实政府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

2015年,在全国所有县(市)的县级公立医院破除以药补医,以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服务价格调整、人事薪酬、医保支付等为重点,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10.20•【字号】州政办发〔2016〕37号•【施行日期】2016.10.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体制改革正文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州政办发〔2016〕37号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开区管委会,州直有关单位:《湘西自治州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10月20日湘西自治州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方案2016年,我州被确定为第四批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38号)、《湖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湘政发〔2016〕12号)、省卫计委、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医改办《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国务院医改办关于确定第四批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及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湘卫体改发〔2016〕1号)和《湘西自治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工作方案》(州政发〔2016〕2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改革目标和范围(一)基本目标破除公立医院逐利机制,落实政府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

到2016年底,全州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全面推开。

到2017年,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初步建立,医疗服务体系能力明显提升,就医秩序明显改善,群众就医更加方便,三级医院普通门诊就诊人次占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的比重明显降低,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得到有效控制,群众就医费用负担明显减轻,医务人员积极性得到提高。

(国办发〔2015〕3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

(国办发〔2015〕3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

附件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工作任务任务分工时间进度一、重点任务部门分工1.制订县级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指导性文件卫生计生委、中央编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中医药局负责2015年12月底前完成2.总结推广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经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分别负责2015年6月底前完成3.制订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并选择部分地区或医院开展试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财政部、中医药局负责2015—2016年持续推进二、重点任务地方政府分工1.编制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省级人民政府、地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2015年12月底前完成2.组建县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县级人民政府负责2015年12月底前完成3.落实县级公立医院经营管理自主权县级人民政府负责2015年12月底前完成4.制定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办法县级人民政府负责2015年12月底前完成5.破除以药补医,取消药品加省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2015年12月底前取消药品成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加成6.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省级人民政府、地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2015年启动,2016年12月底前完成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7.落实政府投入责任省级人民政府、地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2017年12月底前完成8.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省级人民政府负责2015年12月底前完成9.实行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省级人民政府、地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2015年12月底前完成10.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县级人民政府负责2015—2017年持续推进11.制订县级公立医院人员配备标准,合理确定人员总量省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2015年12月底前完成12.落实医院用人自主权省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2015年12月底前完成13.合理核定绩效工资总量省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2015—2017年持续实施14.确定县级公立医院重点科室建设需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2015年12月底前完成15.公布县级公立医院相关信息县级人民政府负责2015年12月底前建立制度,每年公布三、县级公立医院重点任务1.根据有关规定和核定的人县级公立医院负责2015年12月底前启动员总量公开招聘2.完善县级公立医院内部决县级公立医院负责2015—2017年持续推进策和制约机制3.实行规范化的成本核算和县级公立医院负责2015—2017年持续推进成本管理4.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县级公立医院负责2015—2017年持续推进5.改善医疗服务县级公立医院负责2015—2017年持续推进6.完善县级公立医院内部绩县级公立医院负责2015年12月底前完成效考核制度7.制订重点科室建设计划,明确人才、技术和管理能力提升县级公立医院负责2015年12月底前完成需求8.加强对乡镇卫生院的支持县级公立医院负责2015—2017年持续推进指导9.建立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县级公立医院负责2015年12月底前完成之间的便捷转诊通道10.加强对医务人员执业行为县级公立医院负责2015—2017年持续推进的管理。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5.06.17•【字号】晋政办发〔2015〕59号•【施行日期】2015.06.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政医管综合规定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5〕59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山西省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6月17日山西省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为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解决人民群众“病有所医”问题,2012年以来,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12〕57号)及其配套文件,全省83个县(市、区)分两批开展了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取得了初步成效和经验。

为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巩固和扩大改革成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3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改革目标(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把深化公立医院改革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将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摆上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以公平可及、群众受益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贯穿改革的全过程,深入调查研究,坚持问题导向,抓住主要矛盾,不断健全和完善切合我省实际的政策措施;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把握关键环节,突出工作重点,强化部门协作和分类指导,明确时间表、路线图,统筹推进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积极探索创新,在破解改革难题和制约瓶颈方面取得实质性突破,力争尽快实现人民群众得实惠、医务人员受鼓舞、医疗事业得发展的改革整体目标。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12.23•【字号】梧政办发〔2015〕230号•【施行日期】2015.12.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体制改革正文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梧政办发〔2015〕230号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梧州市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12月23日梧州市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5〕61号)等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我市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坚持县级公立医院公益性质,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重点在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价格机制、药品采购、人事编制、收入分配、医保制度、监管机制等方面深化改革,逐步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

二、主要任务(一)优化县域医疗资源配置。

1.明确县级公立医院功能定位。

县级公立医院是公益性事业单位,是县域内的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的龙头和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纽带,是县级政府向县域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载体。

2.明确县级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建设标准和设备配置标准。

床位规模按照功能定位、当地医疗服务需求等情况予以核定。

严禁县级公立医院自行举债建设和举债购置大型医用设备,对超规模、超标准、举债建设的地方和机构严肃追究政府和医疗机构负责人的相关责任;鼓励县级公立医院使用国产设备和器械。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24.06.03•【文号】国办发〔2024〕29号•【施行日期】2024.06.03•【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体制改革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国办发〔2024〕2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国务院办公厅2024年6月3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聚焦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加强医改组织领导(一)加强医改工作统筹协调。

推动地方各级政府进一步落实全面深化医改责任,巩固完善改革推进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探索建立医保、医疗、医药统一高效的政策协同、信息联通、监管联动机制。

加强医改监测,及时总结推广地方医改经验做法。

二、深入推广三明医改经验(二)因地制宜学习推广三明医改经验。

各地要按照“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路径,结合实际加大探索,推进改革整体联动,促进服务上下协同,深化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改革,推动以治病为中心转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

支持指导三明医改向纵深推进。

(三)推进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提质扩面。

开展新批次国家组织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以下简称集采),对协议期满批次及时开展接续工作。

2024年各省份至少开展一批省级(含省际联盟)药品和医用耗材集采,实现国家和省级集采药品数合计达到500个、医用耗材集采接续推进的目标。

国务院关于实施意见

国务院关于实施意见

国务院关于实施意见【篇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县级公立医院(含中医医院,下同)是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的龙头和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纽带,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切实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关键环节。

2012年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启动以来,各试点县(市)积极探索,改革取得了明显进展。

但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仍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破除以药补医成果尚需巩固,管理体制和人事薪酬制度改革有待深化,医疗服务能力有待提高,改革的综合性和联动性有待增强,需要以问题为导向,进一步细化完善政策措施,持续拓展深化改革。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及《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2〕11号)精神,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巩固和扩大改革成效,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深化公立医院改革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将公平可及、群众受益作为改革出发点和立足点,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统筹推进医疗、医保、医药改革,着力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

国家和省级相关部门加强分类指导,下放相关权限,给予政策支持。

鼓励地方因地制宜,探索创新,力争尽快取得实质性突破。

(二)主要目标。

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的基本定位,落实政府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宁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咸政办发〔2017〕36号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宁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咸政办发〔2017〕36号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宁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宁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咸政办发〔2017〕36号咸安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咸宁高新区管委会:《咸宁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6月26日咸宁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38号)、国家卫计委等7部门《关于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国卫体改发〔2017〕22号)以及省医改办、省卫计委、省编办、省发改委等8部门《关于取消药品加成全面启动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省医改办发〔2017〕1号)的要求,为做好我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要求,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切入点和突破口,以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构建协同发展的医疗服务体系和分级诊疗制度为主线,切实落实政府办医责任,积极稳妥推进我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不断提升群众的满意度。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改革联动。

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联动。

坚持突出重点。

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

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

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

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关于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发布时间:2017-04-24国卫体改发〔2017〕2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财政厅(局)、编办、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中医药局、医改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财务局、编办、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医改办:为贯彻落实《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和《“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国发〔2016〕78号)有关要求,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部取消药品加成,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重要意义2017年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部取消药品加成,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决策部署,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中之重,是改善民生的要事、社会发展的实事。

当前,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原则、目标、路径和重点任务已经十分明确,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关键在于抓好落实。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把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放在更加突出位置来抓,确保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取得新进展、再上新台阶。

二、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重点任务(一)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38号),逐条逐项落实改革任务,深化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

(二)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推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厅字〔2016〕36号),学习先进经验,结合地方实际大胆探索创新,推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向纵深发展。

10月底前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改革

10月底前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改革

图说城市新闻/新闻速递月底前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改革8月6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就公立医院改革有关工作进展情况举行发布会。

国务院医改办公立医院组和政策组负责人傅卫表示,10月底前在全国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12月底前在100个试点城市全面推开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国家卫生计生委宣传司副司长宋树立介绍,目前全国1463个县(市)已启动公立医院改革,占74.9%,其中13个省份已经覆盖全部县(市);共有3297家县级公立医院启动改革,占78.3%,其中8个省份已经全部覆盖;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扩大到100个,其中61个城市已出台实施方案,764家城市公立医院已启动改革。

移动健康将成下一步发展重点2014年被称为移动医疗的元年,数据显示,我国移动医疗产业平均增长幅度在24%左右,个别地区可能到60%~70%。

日前,在首届海峡两岸医疗信息标准与移动健康研讨会上,国家卫生计生委规划信息司副司长张锋介绍,医疗信息化是一个不可阻挡的趋势,也是深化医改的一个新的重要支撑,将纳入国家正在制定的卫生计生事业“十三五”规划。

张锋介绍,移动健康未来可能是一个交互模式,医生、患者和社会各个方面,协同组建整合型的精准医疗体系,无疑是下一步发展的重点。

张锋还透露,到2020年,国家将制定居民健康消费的政策制度,发展个性化医疗,创新智能医疗的业态和模式,真正实现预防、治疗、康复和健康服务的一体化。

国家卫计委称全面放开二孩目前暂无时间表自2014年9月份以来,我国单独二孩政策全面落地已将近一年。

何时进一步调整生育政策,全面放开二孩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焦点。

近来,有消息称全面二孩政策最快可能在年内就开始实施。

对此,国家卫计委相关负责人则重申了着手评估和推进新政,否认了年内实施的说法,并回应称,目前暂无全面放开生育二孩的时间表。

居民膳食营养状况总体改善日前,国家卫计委发布了《中国居民营养与慢性病状况报告(2015年)》。

报告显示,10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卫生服务水平的不断提高,居民营养水平和健康状况不断改善。

关于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

关于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

关于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发布时间:2017-04-24国卫体改发〔2017〕2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财政厅(局)、编办、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中医药局、医改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财务局、编办、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医改办:为贯彻落实《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和《“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国发〔2016〕78号)有关要求,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部取消药品加成,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重要意义2017年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部取消药品加成,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决策部署,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中之重,是改善民生的要事、社会发展的实事。

当前,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原则、目标、路径和重点任务已经十分明确,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关键在于抓好落实。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把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放在更加突出位置来抓,确保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取得新进展、再上新台阶。

二、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重点任务(一)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38号),逐条逐项落实改革任务,深化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

(二)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推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厅字〔2016〕36号),学习先进经验,结合地方实际大胆探索创新,推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向纵深发展。

(三)贯彻落实《关于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若干意见》(国卫体改发〔2015〕89号),2017年全国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平均增长幅度控制在10%以下。

关于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

关于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

关于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关于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发布时间:2017-04-24国卫体改发〔2017〕2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财政厅(局)、编办、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中医药局、医改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财务局、编办、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医改办:为贯彻落实《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和《“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国发〔2016〕78号)有关要求,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部取消药品加成,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重要意义2017年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部取消药品加成,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决策部署,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中之重,是改善民生的要事、社会发展的实事。

当前,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原则、目标、路径和重点任务已经十分明确,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关键在于抓好落实。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把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放在更加突出位置来抓,确保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取得新进展、再上新台阶。

二、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重点任务(一)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38号),逐条逐项落实改革任务,深化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

(二)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推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厅字〔2016〕36号),学习先进经验,结合地方实际大胆探索创新,推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向纵深发展。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8.15•【字号】赣府厅发〔2017〕61号•【施行日期】2017.08.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发〔2017〕61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江西省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8月15日江西省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是深化医改的重要内容,事关人民群众幸福安康和经济发展社会和谐。

2015年,我省实现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覆盖,2014年以来连续三年分三批在7个设区市开展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各地、各有关部门围绕破除以药补医、创新体制机制、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等关键环节,攻坚克难,创新举措,扎实推进改革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国办发〔2017〕37号)和国家卫生计生委等七部门《关于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国卫体改发〔2017〕22号)有关要求,全面推开我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部取消药品加成,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决策部署,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中之重,是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关键环节,有利于推进医改攻坚、加快健康江西建设、增进群众健康福祉、增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后劲。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出台了系列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政策措施,改革的原则、目标、路径和重点任务十分明确,关键在于抓好落实。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将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放在更加突出位置上来抓,深化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因地制宜大胆创新,确保改革取得新进展、再上新台阶。

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宣城市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宣城市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宣城市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宣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03.31•【字号】宣政〔2015〕9号•【施行日期】2015.03.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宣城市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宣政〔2015〕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宣城市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59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3月31日宣城市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为推进我市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工作,依据《安徽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方案:一、基本思路(一)坚持公益方向,落实政府责任。

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开的要求,强化各级政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责任,坚持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公益性质,确保人民群众得实惠、医务人员受鼓舞、资金保障可持续。

(二)坚持整体联动,统筹协调推进。

实行三医联动、内外联动、上下联动、区域联动,统筹推进医疗保障、医疗服务、药品供应、公共卫生、监管体制综合改革,发挥政策叠加效应,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三)坚持重点突破,创新体制机制。

围绕医改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引入市场机制,重点在公立医院改革、医保管理体制、分级诊疗制度、医药价格形成机制、药品供应保障机制等方面试点先行,探索创新,激发活力,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医疗卫生事业。

二、主要目标通过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科学合理,以药补医全面取消,医药价格全面理顺,合理用药用材机制较为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和分级诊疗制度建立健全,中西医协调发展,多元办医格局基本形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显著提升;以基本药物制度为基础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药品、耗材、设备回归合理价值;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管办分开的医保运行机制探索取得突破,科学有效的医保支付制度基本建立,相互衔接的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更加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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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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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4-24
国卫体改发〔2017〕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财政厅(局)、编办、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中医药局、医改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财务局、编办、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医改办:?
为贯彻落实《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和《“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国发〔2016〕78号)有关要求,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部取消药品加成,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重要意义?
2017年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部取消药品加成,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决策部署,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中之重,是改善民生的要事、社会发展的实事。

当前,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原则、目标、路径和重点任务已经十分明确,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关键在于抓好落实。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把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放在更加突出位置来抓,确保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取得新进展、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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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重点任务?
(一)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38号),逐条逐项落实改革任务,深化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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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推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厅字〔2016〕36号),学习先进经验,结合地方实际大胆探索创新,推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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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贯彻落实《关于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若干意见》(国卫体改发〔2015〕89号),2017年全国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平均增长幅度控制在10%以下。

各省(区、市)及兵团要设定2017年度医疗费用增长控制目标,结合实际分解到各地市、县(市、师)和公立医院,并于5月15日前报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局备案。

国家将对各省(区、市)及兵团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增长情况进行排名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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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全面推开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7月31日前,所有地市出台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9月30日前,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所有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

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局属(管)医院全部参加属地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2017年启动改革的城市,地市级医改领导小组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级党委、政府关于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政策要求,在深入调研、精心测算、充分协商、科学论证的基础上,以目标和问题双导向,制订任务明确、路线清晰、措施有力、分工具体的实施方案,确保公立医院综
合改革平稳有序推进。

省级医改领导小组要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改革举措指向明确、实用管用、解决问题。

实施方案印发后,于7月31日前报国家卫生计生委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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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巩固完善前4批试点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巩固取消药品加成成果,进一步健全公立医院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和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

到2017年底,前4批试点城市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总体下降到30%左右;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降到20元以下;实行按病种收付费的病种不少于100个;预约转诊占公立医院门诊就诊量的比例要提高到20%以上;区域内所有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和80%以上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对接;60%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上级医院建立远程医疗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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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拓展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进一步总结提炼推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县(市)经验,积极推进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建设。

到2017年底,全面实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付费、按床日付费等复合型付费方式,探索符合中医药特点的支付方式,鼓励中医药服务提供和使用;县级公立医院门诊、住院患者人均费用和总收入增幅下降,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占业务收入比重提升,自付医疗费用占总医疗费用比例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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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扩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

各省(区)分别确定1个城市作为省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城市;各直辖市分别确定1个区(县)开展省级示范工作。

除安徽、福建、江苏、青海4省外,各省(区)及兵团分别推荐1个县(市、师)作为第二批国家级示范候选县(市、师)。

省级示范城市、国家级示范候选县(市、
师)和直辖市示范县(区)名单经省级医改领导小组同意后,于5月15日前报国务院医改办。

国务院医改办将会同有关部门遴选确定若干国家级示范城市和第二批国家级示范县(市、师),发挥典型引路作用,树立改革样板,扩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成效。

各地要创造条件支持示范地区加大改革力度,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突破创新、先行先试,以点带面把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引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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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真抓实干,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
(一)各级卫生计生、财政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各级医改办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建立任务台账,明确时间表、路线图,把责任压实、要求提实、考核抓实。

国务院医改办对有时间节点和指标要求的改革任务建立《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部分重点任务台账》(见附件),各省(区、市)及兵团医改办于每月15日前报送上月进展。

国务院医改办将开展专项督导检查,按月通报各地进展,对工作滞后、延迟改革的城市进行约谈。

?
(二)各地要建立考核问责机制,把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任务,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内容。

各级卫生计生、财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督促检查和跟踪评估,重大情况和问题及时向上级报告。

国务院医改办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开展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效果评价考核工作,考核结果与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挂钩,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地方加大激励支持力度,对改革不力、落实不到位的地方问责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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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务院医改办、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将对各省(区、市)及兵团开展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培训,提高政策执行力。

省、地市、县三级医改办、卫生计生、财政部门以及公立医院要逐级对有关部门管理人员和全体医务人员开展培训,
实现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培训全员覆盖,引导广大医务人员支持和参与改革,充分发挥改革主力军作用。

?
(四)各级医改办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典型经验的挖掘和宣传,反映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践和进展成效,坚定改革信心,凝聚改革共识。

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社会预期,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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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部分重点任务台账?
国家卫生计生委?
财政部?
中央编办?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中医药局?
国务院医改办?
2017年4月19日?
附件
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部分重点任务台账
____________省(区、市)______月填报
填写说明:?
1.已出台方案的2017年新增城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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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所有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的2017年新增城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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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7年1月至填报日期上月底,公立医院医疗费用同比平均增长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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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17年1月至填报日期上月底,前4批试点城市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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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17年1月至填报日期上月底,前4批试点城市公立医院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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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实行按病种收付费的病种不少于100个的前4批试点城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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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017年1月至填报日期上月底,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收入(不含药品、耗材、检查、化验收入)占业务收入的比例。

?
8.此表由省级统一填报,于每月15日前报送上月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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