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我国教育公平的制度选择
教育公平的原则及其政策含义
教育公平的原则及其政策含义一、本文概述本文旨在探讨教育公平的原则及其政策含义。
我们将首先定义教育公平,并阐述其背后的核心理念。
接着,我们将讨论实现教育公平所必需的原则,这些原则包括但不限于平等的机会、资源的公正分配、尊重多样性和包容性,以及教育质量的保障。
文章将进一步分析这些原则如何转化为具有实际影响力的教育政策。
我们将考察现有政策在促进教育公平方面的表现,同时也将探讨可能的改进策略和未来趋势。
我们将反思教育公平的重要性,并强调其在构建公正、和谐社会中的关键作用。
我们期望通过本文的论述,能够激发社会各界对教育公平问题的深入思考和积极行动,共同推动教育公平的实现。
二、教育公平的原则平等原则:所有公民不论性别、种族、社会经济地位等,都应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这包括入学机会的平等、教育资源的平等分配以及教育结果的平等评价。
平等原则要求消除教育中的歧视和偏见,确保每个人都能公平地参与教育过程。
差异原则:虽然平等是教育公平的核心,但也要考虑到个体差异和不同需求。
差异原则强调在教育过程中,应根据学生的能力、兴趣、背景等因素提供不同的教育资源和支持,以满足他们的个性化需求。
这有助于促进每个学生的全面发展,实现教育公平。
补偿原则:由于历史、地理、社会等因素造成的教育不平等,政府和社会应采取补偿措施,为弱势群体提供更多的教育资源和机会。
补偿原则体现了对弱势群体的关怀和照顾,有助于缩小教育差距,实现教育公平。
公正原则:公正原则要求教育评价和教育机会的分配要公正、透明。
教育评价应以客观、全面的标准为依据,避免主观偏见和歧视。
同时,教育机会的分配也要公正,确保每个人都有公平的机会参与教育过程。
这些原则共同构成了教育公平的基础,为制定和实施教育政策提供了指导。
政府和社会应依据这些原则,制定相应的教育政策,确保每个公民都能享受到公平、优质的教育。
三、教育公平原则的政策含义教育公平原则在政策制定和实施中具有深远的意义。
它要求政府、教育机构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确保每个孩子都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和机会。
现阶段我国教育公平的现状、问题与策略选择
现阶段我国教育公平的现状、问题与策略选择
赵娟
【期刊名称】《天津市教科院学报》
【年(卷),期】2008(000)001
【摘要】教育公平问题是当前社会生活和教育领域中的热点问题之一,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在教育领域的延伸和体现.这里所关注的教育公平,主要是国家和社会的发展稳定意义上的公平,受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区域经济发展状况、区域经济资源差异、社会成员的思想观念差异等因素的制约.中国的教育公平现状并不令人完全乐观,产生了许多备受人们关注的教育问题,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教育公平的实现程度.要实现教育公平的策略选择,应当考虑到教育的权利平等、机会均等、教育主体的人格尊严公平和国家对教育弱势群体的补偿性配置.要实现教育公平,一方面要促进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要加强制度创新.
【总页数】3页(P20-22)
【作者】赵娟
【作者单位】西北师范大学教育学院,甘肃,兰州,730070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G40-011.8
【相关文献】
1.我国现阶段的教育公平:问题与策略
2.浅析我国现阶段贫困大学生的高等教育公平问题
3.现阶段我国教育公平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探究
4.对现阶段我国高等教育公平问题的探析
5.教育起点公平:解决现阶段我国教育公平问题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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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公平的十大重点
教育公平的十大重点教育公平是一个社会发展的基本要求,也是一个国家繁荣的基石。
为了实现教育公平,需要关注以下十大重点。
一、资源公平分配。
教育资源的公平分配是实现教育公平的前提。
要建立健全的教育资源配置机制,确保各地区、各学校之间的教育资源均衡分布,杜绝教育资源过度集中的现象。
二、优质教育机会公平。
要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向农村和贫困地区倾斜,确保每个孩子都能享受到优质教育。
同时,要加大对农村和贫困地区学校的支持力度,提高教育质量。
三、教育投入公平。
要增加教育经费投入,确保教育资源的公平分配。
同时,要加强对教育经费的监管,杜绝浪费和贪污现象,确保每一分教育经费都用在刀刃上。
四、教育机会平等。
要消除各种形式的歧视,确保每个人都能享有平等的教育机会。
无论是贫困家庭的孩子还是少数民族的孩子,都应该有平等的接受教育的权利。
五、优质师资公平配置。
要加大对教师队伍的培养力度,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
同时,要加强对教师的培训和评价,确保教师的公平待遇和职业发展空间。
六、教育评价公平。
要建立科学、公正、公平的教育评价体系,摒弃一刀切的评价方式,注重培养学生的全面发展能力。
七、弱势群体教育保障。
要加大对弱势群体教育的支持力度,关注残疾儿童、留守儿童、流动儿童等特殊群体的教育需求,确保他们能够享受到平等的教育权益。
八、教育扶贫。
要将教育作为扶贫的重要手段,通过提供教育机会和教育资源,帮助贫困地区的人们脱贫致富。
九、教育公平监督。
要建立健全的教育监督机制,加强对教育公平的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教育公平问题。
十、国际交流与合作。
加强与国际社会的教育交流与合作,借鉴他国经验,提高我国教育的国际竞争力。
教育公平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只有通过持续的努力和改革,才能够实现教育的公平,让每个人都能够享受到平等的教育机会。
我们应该坚信,只有教育公平才能够为国家的繁荣稳定奠定坚实的基础。
教育公平的原则及政策意义
教育公平的原则及政策意义一、平等原则教育资源配置的平等原则包括权利平等和机会平等,即受教育权平等和教育机会平等两个方面。
受教育权平等是社会公平和正义的在要求。
权利平等不承认凌驾于法律之上的任何特权,一切权利主体享有相同或者相等的权利。
权利平等废除了基于性别、身份、出身、地位、职业、财产、民族等附加条件的限制,体现了社会对所有成员的“不偏袒性”和“非歧视性”。
机会平等是在权利平等的基础上所设立的制度,保证社会成员有平等的参与机遇,它要求社会提供的生存、发展和享受机会对于每一个社会成员都始终均等。
机会平等实际上是一种过程的平等。
利益的实现是一个持续追求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社会要毫不偏袒地为所有人提供同样的机会。
首先,参与起点要机会均等;其次,在参与的各个阶段,每一个社会成员能力大小不同,利益实现的水准也会有区别,但社会对每一个社会成员的尊重和关怀、提供的帮助应该是同等的。
4在制定、实施教育公共政策,落实教育公平的平等原则时,必须谨防进入两个误区。
其一,过分强调起点意义上的教育机会均等,忽视教育过程中的机会均等,忽视教育质量的提升和均衡。
让所有的孩子都有机会受教育还不够,还应该使他们在教育过程中同等地接受高质量的教育,高质量的教育平等应该成为教育政策的主导目标。
美国的教育改革政策对我国有诸多启示。
1988年,美国教育部长向总统提交了《关于美国教育改革的报告》,认为“教育机会均等”是美国运动长期为之奋斗的目标。
真正的教育机会均等意味着对所有学生实行同等的教育。
如果仅仅扩大入学机会而不提升学校的教学质量,无异于变相地执行种族歧视。
“对于处于不利境地的学生,我们没有向他们提供他们应入的第一流中小学,这种情况太多了。
我认为,提升教育质量是摆在运动面前的中心任务,也是我们当今所面临的主要挑战。
要实行教育机会均等,我们就必须在学校里为我们的学生提供均等的教育机会。
”1994年7月1日正式生效的《2000年目标:美国教育法》是一个系统的教育改革方案,其目标在于“保证所有的学生受教育的机会均等和学业的高质量水准”。
教育公平的原则及其政策含义
教育公平的原则及其政策含义什么是教育公平?教育公平是指在教育领域中,让每个人都能有平等的机会去接受教育,不论他们来自哪里的家庭、拥有哪种文化背景、或者经济状况如何。
这意味着每个个体都应该能够获得相同的教育资源和机会,不因为外部因素而受到歧视或不利的影响。
要建立一个符合教育公平原则的教育系统,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基本原则:1.消除歧视消除歧视是实现教育公平的关键一步。
所有的学生应该有相同的教育机会,不论他们来自何方。
没有人应该因为种族、性别、残疾、宗教信仰、社会背景或其他任何原因被排除在教育之外。
2.提供平等资源学校和政府应该保证所有学生都能获得相同的教育资源。
例如,所有学生应该能够获得高质量的教师、教材和设备,并且学校应该为那些经济困难学生提供额外的资源和支持。
3.个性化教学方式不同的学生有不同的学习方式和需求。
一个符合教育公平原则的教育系统应该提供个性化的教学方式。
这意味着教师应该根据不同的学生的需求来调整自己的教学方法和实践。
国家也应该为学校和教师提供适当的培训和资源,以满足学生的需求。
4.支持孩子的家庭孩子的家庭背景对他们的教育管得很大。
因此,一个符合教育公平的教育系统应该为那些来自经济困难的家庭或者是少数族裔的家庭提供资源和支持。
这可以包括提供托儿服务,资助学校餐饮和运动活动等。
为了促进教育公平,政府可能采取以下政策:1.建立优质的教育系统要建立一个符合教育公平原则的教育系统,需要提供优质的教育。
政府可以投资于教育系统,扩大学校教育资源,向公立学校提供更多的资源和教师,同时也能为贫困家庭的孩子提供学费或者教材资助。
2.加强幼儿教育幼儿教育对学生的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
因此,政府应该加强幼儿教育系统的建设和资助。
政府也可以提供经济支援,资助贫困家庭孩子的托儿服务和幼儿园学费,使所有孩子在进入小学之前都能接受适当的教育。
3.推广个性化教育针对不同的学生,政府应该为学校和教师提供个性化的教学培训和资源,帮助学生更好地学习。
我国教育法的原则
我国教育法的原则
我国教育法的原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公平原则:教育法强调教育具有公平性,每个公民都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禁止任何形式的教育歧视和不公平对待。
2. 优质教育原则:教育法倡导提供优质的教育,确保教育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个性培养和素质提高。
教育机构应提供有效的教学资源,推动教育公平,并不断提升教育水平。
3. 国家主导原则:教育法规定教育事业由国家加强管理和领导,明确国家对教育的责任和义务。
国家制定教育政策、法律法规,并采取相应措施,推动教育改革和发展。
4. 全面发展原则:教育法强调教育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包括智育、德育、体育、美育等方面。
教育应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个体的全面发展。
5. 自主选择原则:教育法规定公民有权自主选择教育方式和学校。
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在尊重学生意愿的前提下,有权选择适合学生个性和发展需求的教育方式和学校。
6. 义务教育原则:教育法规定国家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保障每个学生接受基本教育权利。
同时,鼓励和支持国家组织实施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满足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人才培养需求。
7. 教师专业化原则:教育法强调教师是教育事业的关键,提倡建立
高素质的教师队伍。
倡导教师具备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注重教师培训和职业发展,保障教师的权益和社会地位。
这些原则在我国教育法中被重视和落实,以促进教育体制的健康发展和提高教育质量。
浅谈新时期对教育公平的理性思考
浅谈新时期对教育公平的理性思考教育公平是指每一个社会成员在享受公共教育资源时受到公正和平等的对待,它包括三个不同层次的内容:教育起点公平,即教育权利平等;教育过程公平,即教育条件相同;教育结果公平,即学业成功机会相同。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内容,是社会公平在教育领域的延伸和体现,是社会主义教育的本质特征。
一、教育公平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前提教育是一个民族最根本的事业,涉及千家万户,惠及子孙后代。
教育历来被视为实现社会平等的一个“最伟大的工具”。
教育公平是人的发展起点的公平,是人的发展机会的公平。
只有坚持教育公平,赋予每个受教育者平等的受教育机会,才能使社会成员的潜能、积极性和创造性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才能把我们的国家建设成公平正义、充满关爱、和谐共处的社会。
没有教育的公平就谈不上社会公平,没有社会的公平就没有社会的和谐,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就会失去必备的基本前提。
人是社会的主体,是社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以及和谐社会的建设主体。
和谐社会必定也是一个以人为本、实现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的社会。
打破身份、地位、性别、民族、年龄、区域等界限,不分对象、不加限制地赋予每个受教育者以同等受教育的机会和权利,使每个社会成员都能平等地接受教育,不但能够大量培养与和谐社会相适应的高素质劳动者和专门人才,而且有利于促进国民素质的整体提高,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持。
因此,教育公平既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支持,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教育制度公平合理,是实现民族复兴、社会和谐发展的基础性和根本性保障条件。
人是社会的主体,教育作为培养人才的摇篮,对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先导性作用。
教育公平是人发展起点的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组成部分。
教育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历来被看作是人们发展提高、缩小社会差别的重要手段。
教育公平的原则及其政策含义
教育公平的原则及其政策含义教育公平是指在教育领域中,每个人都应该有平等的机会去接受优质的教育,不论其出身、性别、种族、经济状况等个人特征。
它是一个基本人权,也是社会公正和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之一、教育公平的原则及其政策含义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
第一,平等机会。
教育公平的原则意味着每个人都应该有平等的机会去接受优质的教育。
这意味着,不论个人的经济状况、家庭背景、种族或性别,每个人都应该有平等的机会进入和完成教育。
政策上,这意味着要提供普遍而高质量的基础教育,确保每个学生都能平等获得教育资源和机会。
第二,多样化和包容性。
教育公平的原则还要求教育体系要多样化和包容性,能够满足不同学生的不同需求和背景。
这意味着,教育应该关注每个学生的个性、才能和兴趣,提供不同形式的教育以满足不同学生的需求,鼓励他们发展自己的特长。
政策上,这意味着要提供多样化的教育选择和专业路径,鼓励学生参与和发展自己的兴趣和能力。
第三,公平分配资源。
教育公平的原则要求在教育领域中公平分配资源,以确保每个学生都能有平等的机会去接受优质的教育。
这意味着,政府应该投入足够的资金来改善教育设施和教育资源,特别是在贫困地区或弱势群体中。
政策上,这意味着要建立公平的资源分配机制,提供公共经费和补助金,以确保每个学校和学生都能获得足够的资源。
第四,公正评估和评价。
教育公平的原则要求对学生的表现进行公正和全面的评估和评价。
这意味着评估和评价不应该仅仅依赖于考试成绩,还应该包括对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评价,如创造力、批判性思维能力和社交能力等。
政策上,这意味着要建立多元化的评价体系,包括不同的评估方法和标准,以便更全面地评估和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
第五,机会平等。
教育公平的原则要求提供包容、无偏见和机会平等的教育环境。
这意味着每个学生不论其出生背景或个人特征,都应该被平等对待,没有歧视和偏见。
政策上,这意味着要提供包容性的学校文化和教育环境,确保每个学生都能感受到平等对待和尊重。
谈我国教育公平问题
谈我国教育公平问题想必大家都还记得新时期我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说的一句话:“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
”在接着的发展阶段中,我国又提出了“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国策。
毋庸置疑,我国的教育事业在改革开放的新时期以来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并有效地推动了我国的现代化进程。
然而,现在教育公平问题陆续被群众和代表们提出,这实质上也反映了当前我国教育事业上存在的问题。
那么什么是教育公平呢?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价值在教育领域的延伸和体现,包括教育权利平等和教育机会均等两个基本方面。
教育公平是实现社会公平的“最伟大的工具”。
教育公平的内涵可以分为三个层次:第一,确保人人都享有平等的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第二,提供相对平等的受教育的机会和条件;第三,教育成功机会和教育效果的相对均等,即每个学生接受同等水平的教育后能达到一个最基本的标准,包括学生的学业成绩上的实质性公平及教育质量公平、目标层面上的平等。
其中,“确保人人都有受教育的机会”是前提和基础,“提供相对平等的受教育机会和机会”是进一步的要求,也是“教育成功机会”和“教育效果相对均等”的前提。
而通常,这三个层次被概括为:起点公平、过程公平和结果公平。
教育公平问题有很多表现形式,从宏观地来看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第一,城乡公平缺失,从2002年全社会5800多亿元的教育投资来看,当年,占全国总人口60%以上的农村只获得了其中的23%,而占人口少数的城市却获得了绝大部分,从这个数字可见一斑。
在很多农村、山区,九年制义务教育根本得不到保障,很多适龄孩子没能力和机会入学,辍学率相当高;在偏远地区,基础设施、师资得不到保证,学生们坐在危房中读书很常见,学校根本找不到合适的教师,只能上最基础的几门课。
反观,在城市中的学生,却享受着不断升级换代的教育设施,选择自己所喜爱的课程,在家长的安排下上着各种课外辅导班,接受素质教育。
这种公平缺失严重挫伤了农村的可持续发展的能力,相对城市,农村的孩子一直接受着劣等的教育,并将农村居民的低素质持续下去,造成长期性的城乡差异。
教育公平的政策有哪些
教育公平的政策有哪些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是促进社会公平“最伟大的工具”。
为了实现教育公平,我国出台了一系列政策,这些政策涵盖了教育资源配置、教育机会均等、教育质量提升等多个方面,为广大学生提供了更公平、更优质的教育环境。
首先,在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免试就近入学”政策。
这一政策旨在确保每个孩子都能在离家较近的学校接受义务教育,避免因择校带来的教育资源不均衡和学生压力过大的问题。
通过划定学区,让学生按照户籍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就近入学,减少了家长为孩子择校的奔波和竞争,也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学区房”过热的现象。
“两免一补”政策也是义务教育阶段的重要举措。
“两免”指的是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一补”则是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给予生活补助。
这项政策减轻了家庭的经济负担,让贫困家庭的孩子也能够享受到义务教育的权利,不因经济原因而辍学。
在农村地区,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为农村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改善农村学生的营养状况,促进他们的健康成长和学习。
同时,加大对农村学校的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改善办学条件,缩小城乡教育差距。
为了保障特殊群体的受教育权利,我国出台了一系列针对性的政策。
对于残疾儿童,推行“随班就读”政策,要求普通学校接收能够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并为他们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同时,建立特殊教育学校,为重度残疾儿童提供专门的教育服务。
对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要求各地按照“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保障他们在流入地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消除户籍限制,让随迁子女能够与当地孩子享受同等待遇。
在高中教育阶段,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鼓励学校根据自身特色和学生需求,开设丰富多彩的课程,满足不同学生的发展需求。
同时,实施“国家助学金”政策,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高中学业。
在高等教育阶段,实施“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能够通过贷款解决学费和生活费问题,顺利完成大学学业。
教育公平制度
教育公平制度教育公平制度是指在教育领域,为了保障每个学生的平等权利和机会,通过制定一系列公正的教育政策和措施,确保教育资源的公平分配,从而实现社会教育的发展和进步。
首先,教育公平制度应推动优质教育资源的公平分配。
在教育资源分配中,应减少地区之间和学校之间的差距。
要确保每个学校都能提供良好的师资力量、教育设施和教学资源,让所有学生都能享受到优质的教育。
此外,应通过建立统一的教育标准和评价体系,确保教学的质量和公平性,避免不公正的评价和选拔方式对学生造成歧视。
其次,教育公平制度应重视贫困家庭和特殊群体的教育权益。
对于贫困家庭的学生来说,由于经济条件的限制,他们无法享受到与其他学生同等的教育机会。
因此,政府应加大对贫困家庭的教育资助力度,推出各种形式的教育补贴政策,确保贫困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
对于特殊群体的学生来说,如残疾儿童、留守儿童等,他们需要更多的关怀和帮助。
政府应加大对特殊群体教育的支持力度,提供更多的特殊教育资源和培训,帮助他们克服困难,实现个人发展。
此外,教育公平制度还应倡导多元化的教育方式。
传统的教育模式注重学生的书本知识和考试成绩,忽视了学生的个性差异和特长发展。
教育公平制度应鼓励学生多元化的发展,尊重学生的兴趣和潜能,提供更多的选择机会,培养学生全面发展的能力。
最后,教育公平制度还应加强家庭和社会的配合与参与。
学校和家庭是学生教育的重要环节,应加强学校和家长的沟通与合作,共同关注和支持学生的学习和成长。
社会各界也应参与到教育公平制度的建设中,通过捐赠、志愿者等方式,为贫困学生提供帮助,推动教育公平的实现。
总而言之,教育公平制度是保障每个学生的平等权利和机会的重要制度安排。
通过推动优质教育资源的公平分配、重视贫困家庭和特殊群体的教育权益、倡导多元化的教育方式以及加强家庭和社会的参与等举措,实现教育公平的目标。
只有建立起健全的教育公平制度,才能为每个学生提供公正的教育环境和机会,让每个人都能够充分发展自己的潜能,为社会的发展做出贡献。
均衡发展_我国义务教育发展的战略选择
2010年第1期(总第360期)EDUCATIONAL RESEARCH义务教育是提高民族素质、实现民族复兴的伟大奠基工程,惠及千家万户,关系国家前途和民族未来。
我国义务教育已经全面普及,进入了巩固普及成果、着力提高质量、促进内涵发展的新阶段。
面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任务,面对将人力资源大国建设成人力资源强国的新形势,面对人民群众接受更加均衡和更高质量教育的新期待,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新时期新阶段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的战略选择,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现实需要,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保证。
2009年11月,在全国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现场经验交流会上,刘延东国务委员提出,推进均衡发展是当前义务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性任务。
教育部部长袁贵仁提出,要把均衡发展作为义务教育的重中之重,努力实现2012年义务教育区域内初步均衡、2020年区域内基本均衡的新目标,明确提出了义务教育新目标的“路线图”和“时间表”。
一、义务教育发展的世纪跨越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基础,是教育发展崇高的价值追求。
“有教无类”是中国人的千年夙愿,普及义务教育是中国人的百年梦想。
中国义务教育之梦始于清朝末年。
1904年,清政府在《奏定初等小学堂章程》的《学务纲要》中明确指出:“初等小学堂为养正始基,各国均认为国家之义务教育。
”该章程还明确提出:“此项学堂,国家不收学费,以示国民教育国家认为义务之本意”。
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明确提出“义务教育”的概念,被认为是近代中国义务教育的正式发端。
在中国普及初等义务教育,清朝末年、民国时期都提出过,然而,由于政治腐败、经济落后,旧中国无力也无法把有志者的呼唤和人民的愿望变成现实。
新中国建立后,共和国就把提高民族素质、均衡发展:我国义务教育发展的战略选择*翟博[摘要]新中国建立后,共和国就把提高民族素质、普及义务教育当做崇高而神圣的责任。
从把义务教育作为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到把农村义务教育作为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再到把均衡发展作为义务教育的重中之重,是教育思想的升华、教育工作重点的转变。
新时期我国教育公平的制度选择
与效 率 之间 寻求一 种平 衡 ,绝 对公 平 是不 存在 的 。
教 育公平 作为 公平 在教 育领域 里 的表 现和 延伸 , 必 然 具有 从属 性 , 它从 属 于社 会公 平 , 社 会公 平 的 是
一
公 正 的制度 化 , 强调 公正 的理 念 与要求 应 当具 体化
为 制度 , 旨在 揭示制 度化 了的公正 才是 具 有真 实客 观性 的公 正 。就其 性 质而 言 , 教育 制度 是教 育活 动 的行 为规 范和准则 ,是 用 以调整 个体行 动者之 间 以 及特定教育组织 内部行动者之 问关系 的强制 性、 威 权 性的行动 规则体 系 , 教育活动 的正常逆 行 , 教育事 业 的有序发 展 , 教育 公平 的逐步 实现 , 不开 教育制 度 离 的构建和支 持。教育制 度为教 育公平 的形 成提供权
威性 、 范性及 资源性的制度保障 。以制度公正建设 规
部 分 。因此 , 仅仅 通 过改革 学校 教育 制 度本 身来
实现 教育平 等是不 可 能 的 , 只有通 过把 民 主制度 延 伸到社 会生 产生 活 的各个 领域 , 能达 到 教育公 平 才
的最终 目的 。
教 育公平 作为 现代 社会 必要 的教 育理 念 , 内 其 涵包 括 教育机 会 、 教育 权利 和教 育资 源 。其 中教 育
权 利 是一 种 对社 会 个体 或群 体 受教 育 可 能 性 大 小
的主 观设定 , 育 资源 则是 一 种客 观条 件 , 映 的 教 反 是社会 个体受教 育可 能性 的现 实程度 。而教育 机会
为内容的制度有效供给成为建立教育制度公正的核
心 , 教育变革时期 克服教育不公平的实现路径 。 是
浅谈新时代教育公平的现状和改进策略
区域治理Regional Governance 社会讲堂一、 我国目前职业教育公平问题现状及原因分析我国职业教育的现实发展与人们对它的期望始终存有距离,距离职业教育公平的目标还有很大差距,具体说来有以下几个方面:1.入学机会不公平:一是城乡职业教育的入学机会不公平。
二是职业院校收费成为高高的门槛。
三是入学录取分数线存在差距导致不公平。
2.教育资源配置不公平:一是教育经费拨付不均造成的不公平。
现今职业院校生均教育经费拨款却远低于普通学校。
二是助学贷款制度的不完善造成的不公平。
3.教育质量不公平:一是职业教育的专业设置、课程设置与培养目标不协调;二是职业教育的课程开发和师资队伍不匹配,教材建设和社会需要不匹配,毕业生的职业技能和工作岗位不匹配,职业教育资格认定标准低、被质疑等。
4.社会认可和接纳不公平:一是社会认可度低。
包括职业教育及其结果两个方面在社会中的地位和被接纳程度;二是入学生源质量差;三是毕业生就业难。
二、实现职业教育公平的策略实现职业教育公平正成为各国政府的共同策略和价值选择,对于我国而言,则是任重而道远的使命。
笔者认为,可从以下四个方面采取对策:2.1以政策为导向,奋力铸就入学时的机会公平一是政府对职业教育学校与普通学校应一视同仁,实现政策导向公平。
政府应当使两者在面向社会需求自主办学、招生、筹资、指导毕业生就业等方面在同一平台上公平竞争、共同发展,逐渐实现职业教育学校与普通学校完全平等。
在此,政策的公平性对实现职业教育公平至关重要。
二是关注弱势群体,拓宽办学渠道和范围,实现职业教育入学机会均等。
要通过各种途径努力降低公民接受职业教育的门槛,关键是要解决职业教育经费上的困难,扩大教育对象和办学的时间与空间,开放办学体制,对经济困难又愿意接受职业教育的学生给予资助,让更多平民能够享受到职业教育。
2.2以资源为主体,努力营造配置上的公平开放一是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发挥市场作用,均衡职业教育资源。
现阶段我国教育公平的现状、问题与策略选择
第 1 期 20 年 2月 08
天津 市 教 科 院 学 报 Ju a oTaj cdm f dct nl c ne orl f i i A ae yo uaoa Si c n nn E i e
NO.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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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的起点在于 平, 恐怕要更多地从发展的“ 均衡” 和谐” 和“ 这个角度进行深 三个层次的国家和社会组织的教育活动中, 入思考和分析。
国家能平等地赋予每个社会成员已接受教育的权利与机会,
国家社会意义层面上的教育公平的基本 出发点就是要 过程在于国家在全社会范围内均衡地配置教育资源 , 社会成 实现全社会成员的教育利益O从这样的逻辑点出发, 教育的 员根据获得的教育过程在社会生活中获得相应的物质利益 公平 , 应该被理解为“ 在现实的社会条件下, 实现最大多数社 和精神利益 , 以维持个体生存发展的需要。而公平的结果就
点、 条件、 情景和实践主体的变化而变化。由此, 我们认为,
和机制的调控 , 使最大多数的社会成员能获得与之相对应的
教育公平 , 是人们对于接受教育权利、 机会和利益分配的价 教育权利和教育机会 , 合理、 平等地使用教育资源, 能从教育 值判断, 社会成员具有平等的接受教育、 分配教育资源的权 水平与资格认定中获得物质利益与精神利益。一方面能满
பைடு நூலகம்
伸 和 体现 。这 里 所 关 注 的教 育 公 平 , 要 是 国 家和 社 会 的 发 展 稳 定 意 义 上 的公 平 , 社 会 生 产 力 发 展 水 平 、 主 受 区域
经济发展 状况、 区域经 济资源差异 、 社会 成 员的思想观念差异等 因素的制 约。中国的教 育公 平现状并不令人 完全 乐观 , 生了许 多备 受人们 关注的教 育问题 , 产 直接 或间接 地影响 着教 育公平 的实现程度 。要 实现教 育公平的策略 选择 , 当考虑到教育的权利平等 、 会均等 、 育主体 的人格 尊严公 平和 国家对教 育弱势群 体 的补偿 性 配置。 应 机 教
教育政策公平内涵及其实现途径
教育政策公平内涵及其实现途径[摘要]追求教育公平是当代我国教育政策基本的价值选择。
教育政策仅仅具备教育平等与公平的理念远远不够,研究和建立教育政策运行的公平机制是实现教育公平的关键和保障。
本文阐述了教育政策公平的内涵,然后从理念和实践层面阐述了教育政策公平实现的途径。
[关键词]教育公平教育政策公平教育政策公平途径现代教育产品的公共属性决定了教育政策的公平性。
无论是作为公共产品的义务教育,还是作为准公共产品的非义务教育,其不容置疑的公共性、公益性要求教育政策在价值追求方面首选公平性。
因此我们要构建以公平为目标的教育政策。
一、教育政策公平内涵1、教育公平的内涵教育公平是一个主观的、动态的、历史的、区域的概念,受其外部条件和内部因素的双重制约。
教育公平的含义包括四个重点:(1)人即目的。
人受教育的最终目标是个体自由和谐的发展,只有尊重每一个体的基本人权与自由的发展,才符合教育公平的原则。
(2)教育权利平等原则。
所谓的教育权利,指的是“受教育”权利,是相对于政治上、经济上的平等权利而讲的“教育上”的平等权利。
(3)机会均等原则。
良好的教育制度,乃是使每个人有均等的入学机会、在教育过程中有均等的对待、有均等的学业成功机会。
(4)差别性对待原则。
由于教育的效果会因受教育者个人的天赋、机会与际遇而不同。
机会均等不可能机械地实现,故实现教育公平必需对每一个体以不同的教育待遇。
其中教育权利平等和教育机会均等是教育公平的两个基本方面,其核心是教育机会均等。
2、公平——教育政策的价值取向公平是一个含有价值判断的、具有道德意味、伦理性和历史性的概念。
哈佛大学的哲学大师罗尔斯提出了关于公平的著名的三条原则:(1)每个个人有获得最广泛的,与他人相同的自由;(2)人获得的不均等的待遇,其获得的地位、职位、利益应该向所有人开放:(3)如起始状态(收入和财富分配)不同,处于不利地位者的利益应用“补偿利益”的办法来保证。
现代教育产品的公共属性决定了教育政策的公平性。
教育公平的原则及其政策含义
教育公平的原则及其政策含义教育公平的原则及其政策含义引言:教育公平作为一个重要的社会议题,一直以来都备受关注。
无论是在发展中国家还是已经发达的国家,教育公平都被视为一个重要的目标,影响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本文将探讨教育公平的原则,并分析其政策含义,以期为深化教育公平做出贡献。
一、教育公平的原则1. 机会公平机会公平是教育公平的基本原则之一。
它要求每个个体在接受教育时,都应享有公平的机会。
这意味着不论个体的社会背景、财富、种族、性别或其他身份特征如何,都能够平等地获得教育资源。
2. 资源公平资源公平是教育公平的另一个重要原则。
它强调教育资源的合理分配,确保每个人都能够获得必要的教育资源。
这包括财政投入的公平、学校设施的合理配置、教材和教师的公正分配等。
3. 提供差异化的支持教育公平还要求提供差异化的支持,以帮助不同背景的学生克服其个体差异,实现公平的教育结果。
这包括为有特殊需求的学生提供适当的教育支持,为贫困家庭的学生提供经济援助等。
二、教育公平的政策含义1. 公平的招生政策为了实现教育公平,合理的招生政策至关重要。
政府和学校应采取措施,确保招生过程公正透明,不偏袒任何一个群体。
建立公平的招生标准,避免各种形式的歧视和偏见,是保障教育公平的关键举措。
2. 公平的资源分配为了实现教育公平,政府应加大对教育领域的投入,确保资源合理配置。
公正分配教育经费,提供充足的学校设施和教育用品,保障教师的培训和待遇,这些都是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
3. 差异化的教育支持为了实现教育公平,政府和学校应提供差异化的教育支持。
这包括为学习困难的学生提供专门的辅导和支持,为有特殊需求的学生提供个性化的教育计划,为贫困家庭的学生提供经济援助等。
只有通过差异化的支持,才能真正实现公平的教育结果。
4. 教育平等机会的宣传与推广为了实现教育公平,政府和教育部门应加大宣传与推广工作。
他们应该向社会传递正确的教育观念,强调教育的重要性,并倡导教育平等的理念。
教育公平的原则及其政策含义
教育公平的原则及其政策含义一、本文概述1、教育公平的重要性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石,它关系到每一个个体的成长与发展,对构建和谐社会具有深远影响。
在教育领域实现公平,意味着每一个孩子,不论其家庭背景、经济条件或社会地位如何,都应享有平等的教育机会和资源。
这样的原则对于促进社会的公正、繁荣和进步至关重要。
教育公平对于个体发展至关重要。
教育是个体获取知识和技能、形成独立人格和价值观的主要途径。
教育公平保证了每个孩子都能获得必要的教育资源和机会,从而充分发展其潜能,实现个人价值。
教育公平有助于促进社会流动和社会公正。
通过教育,人们可以突破家庭背景和社会阶层的限制,实现社会地位的上升。
教育公平意味着每个人都有平等的机会去改变自己的命运,减少社会不公和阶层固化。
教育公平对于国家的长远发展具有战略意义。
一个国家的竞争力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人力资源的质量和数量。
教育公平有助于培养更多高素质的人才,为国家的经济、科技和文化发展提供强大的支撑。
因此,教育公平的原则不仅关乎个体的成长和发展,也关乎社会的公正、繁荣和进步。
在教育政策制定和实施中,必须始终贯彻教育公平的原则,确保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平等的教育机会和资源,为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2、教育公平的概念定义教育公平是一个多层次、多维度的概念,它涵盖了教育机会公平、教育过程公平以及教育结果公平等多个方面。
教育机会公平是指所有社会成员,不论其种族、性别、社会地位、经济条件等背景,都应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和机会。
这包括入学机会的公平、教育资源分配的公平以及教育选择的公平等。
教育过程公平则强调在教育实施过程中,每个学生都应得到公正、平等、高质量的教育对待,包括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育评价等方面的公平。
教育结果公平则是指每个学生都应有机会获得与其自身能力、努力程度相匹配的教育成果,实现个人潜能的充分发展。
教育公平的概念定义不仅关注个体的教育权益,也强调社会的教育公正。
教育公平实现的困境与出路
教育公平实现的困境与出路作者:汪星辉来源:《新一代》2017年第10期摘要:教育不公平不仅会影响我国的教育水平的提高,还会在一定程度上加大我国各地区之间的区域差距。
因此,政府、社会要高度重视教育公平的问题。
关键词:教育公平;内涵;困境;出路一、教育公平的内涵要理解教育公平的内涵,首先要知道什么是公平。
公平就是指社会人员在性别、种族、阶级阶层、社会地位以及资源占用等方面享受平等的权利和义务。
教育公平,顾名思义,就是在教育领域中,人与人之间享受公平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它主要涉及享受教育资源的机会均等、接受教育发展机会的均等以及享受教育资格的均等等方面。
教育公平是社会政治经济发展的产物,它是顺应社会发展规律的,是一种正确的、科学的发展理念,这一理念对于促进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具有很好的指导意义。
一个国家坚持这一教育发展理念,才能体现国家公平正义的发展观。
二、教育公平实现的困境(一)享受教育权利、教育机会均等的权利的实现障碍重重首先、政治经济因素。
受教育的权利能否实现、受教育的机会是否均等,单凭学校以及社会个人的力量是不能解决的,因为教育公平的实现受到社会政治经济的发展、文化水平发展等诸多因素的限制,虽然国家在努力解决这个问题,但是毕竟一个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等的发展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所以教育公平的实现,受太多因素的制约,必须协调统一发展;其次、受阶级差异、性别差异、地域差异等影响,教育公平从起点上就存在着实现的困境。
地区差异导致受教育者在享受教育资源和入学机会上存在着不均等;阶级差异主要指贫富程度的不同,受教育的机会也会不同;还有性别差异,我国部分地区依然存在着较严重的性别歧视,这造成了教育机会在性别上的不公平。
(二)教育投入均等的实现过程漫长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政治文化获得了空前发展,但是发展中承载的压力也很大,就眼前来说,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
再加上中国人口众多,受教育者的数量也相对较多,根据我国当前经济水平,要想达到国家整体的教育公平是很难实现的。
新世纪新阶段我国教育公平问题探析
作者: 柏成华
作者机构: 四川师范大学,人事处,四川,成都,610068
出版物刊名: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页码: 98-100页
主题词: 新时期;教育;公平
摘要:当前,教育公平是一个备受关注的社会问题.由于历史遗留、经济发展水平不高和社会公共事业发展滞后等原因,使我国教育公平领域存在着突出的矛盾.和谐社会是公平正义的社会,而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起点和核心环节,是社会公平的重要组成部分.探讨了我国教育不公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并提出了实现教育公平的对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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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我国教育公平的制度选择由于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不同利益群体对教育权利、教育机会和有限教育资源分配争夺加剧,各方利益的相互博弈,使得教育不公平问题表现日益突出,其中教育制度、教育政策的短缺与不适应成为一个主要原因。
教育公平在我国现阶段的主要问题是教育的均衡发展和满足弱势群体的教育需求,需要建立和完善相对公平的制度保障体系,对影响教育公平的制度因素进行探析,寻求改进的路径,以促进教育公平更充分地实现。
标签:教育公平教育制度资源配置制度安排一、教育公平概念的透视教育公平是指每一个社会成员在享受公共教育资源时受到公正和平等的对待,它的基本特征,首先在于它的社会性,以及随着社会的发展所表现出来的历史性和阶段性。
教育公平指向的对象是社会因素,只有在公共关系领域发生作用时,才能成为制约教育公平的因素。
特别是在教育资源分配方面,公共性更是评价教育公平的主要标准。
公共教育资源分配不平等,可认定为教育不公平,但非公共教育资源的不平等分配,只要它不与特定社会或国家的根本法律相抵触,便会为社会所接受。
教育公平总是具体的和有所指向的,因而在任何时空、区域,以及任何层级、种类上都能表现出它的相对性。
教育公平的相对性,本质上要求在公平与效率之间寻求一种平衡,绝对公平是不存在的。
教育公平作为公平在教育领域里的表现和延伸,必然具有从属性,它从属于社会公平,是社会公平的一部分。
因此,仅仅通过改革学校教育制度本身来实现教育平等是不可能的,只有通过把民主制度延伸到社会生产生活的各个领域,才能达到教育公平的最终目的。
教育公平作为现代社会必要的教育理念,其内涵包括教育机会、教育权利和教育资源。
其中教育权利是一种对社会个体或群体受教育可能性大小的主观设定,教育资源则是一种客观条件,反映的是社会个体受教育可能性的现实程度。
而教育机会表述的是一种概率,表现为一定量的教育权利和教育资源,同时又被其自身条件和所处的自然环境所限制,因此,教育权利、教育资源和教育机会并非完全对等。
教育公平展现的是教育机会平等以及教育权利和教育资源分配的合理,特别是在教育权利和教育资源相对稀缺的情况下,合理分配教育权利和教育资源,保障教育机会平等,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教育公平。
教育公平主要体现在教育制度的公正,因为在教育的基本结构中,对人们的职务、地位以及权利、义务等的规定都是通过教育制度来实现的,而且还通过它对个体的行为加以规约。
这种规定和规约必须建立在合理性的基础之上,与教育制度的道德基础密切相关。
其价值取向具有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制度的公正,强调制度本身应当是公正的。
二是公正的制度化,强调公正的理念与要求应当具体化为制度,旨在揭示制度化了的公正才是具有真实客观性的公正。
就其性质而言,教育制度是教育活动的行为规范和准则,是用以调整个体行动者之间以及特定教育组织内部行动者之间关系的强制性、权威性的行动规则体系,教育活动的正常进行,教育事业的有序发展,教育公平的逐步实现,离不开教育制度的构建和支持。
教育制度为教育公平的形成提供权威性、规范性及资源性的制度保障。
以制度公正建设为内容的制度有效供给成为建立教育制度公正的核心,是教育变革时期克服教育不公平的实现路径。
二、影响教育公平的制度因素分析由于我国实行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型,各种社会关系发生了深刻的变化。
教育领域在福利教育走向多元教育体系的过程中,教育制度和政策的缺陷、法律制度的欠缺、管理体制的不适应,以及相关配套机制的不完善,使得教育领域中存在着明显的不公平性,主要集中在教育资源投入分配失衡、教育资源配置体制不合理及弱势群体的教育等问题上,这种不公平性正在妨碍着中国教育事业的健康与可持续发展,造成教育投资的失败与低效,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我国教育资源投入保障严重不足。
长期以来,国家财政性教育支出占GDP的比重低于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尽管1993年颁布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明确规定,要逐步提高国家财政性教育支出占GDP的比重,在20世纪末达到4%,但在1999年我国教育支出仅占GDP的2.79%,2003年略有升幅至3.28%,到2006年又降为2.27%。
教育实际投入和制度规定严重不符,教育经费在地方财政中始终充当着无奈的“剩余财政”角色。
单纯追求经济增长的片面发展观,工具主义的价值观,以GDP作为地方政绩考核的主要指标等等,都是制约教育投入的制度性障碍,这暴露了政府职能的缺位与越位。
2.教育资源配置体制不合理。
在教育政策制定和制度安排上,过多注重高等教育、学历教育、重点学校和城市中心的价值取向,使教育资源投入在高等教育与基础教育之间、重点与非重点学校之间、学历教育和职业技能教育之间,以及城乡之间始终存在着巨大差异,公共教育资源在各教育层次的配置中严重失衡,其结果是发展昂贵的高等教育、学历教育及重点学校挤,却占了基础教育、职业技能教育和非重点学校的资源,导致区域内学校之间发展严重失衡。
在城乡之间,以义务教育经费拨款为例,乡村学校九年制在校生占全国九年制在校生的75%以上,而分割的教育经费却只有全国初中与普通小学占有的财政性教育经费的50%,城市中教育资源相对集中,致使广大农村孩子陷入结构性、制度性的机会不公状态。
特别是我国教育财政投入分配受“分级管理,地方负责”管理体制的制约,义务教育财政由地方承担,中央财政承担义务教育比重降低,而相对贫困地区的财政支付能力弱,造成我国东部、中部和西部在教育资源分配上差异巨大,形成区域间教育发展严重不均衡。
3.教育政策导向不平衡,入学、招生制度弊端严重。
我国执行的是国家统一高考制度,按成绩分数录取,表面形式上表现公平,但由于各省市区学生录取定额不是按照考生数目平均分布,而是采取分省定额划线录取的方法,实行优先照顾城市和学校所在地考生的政策,导致了地区间录取分数线严重倾斜,不同地区和城乡之间入学机会极不公平。
学校录取不公还表现在由于居住地和收入阶层差异而导致的实际上的录取标准的差异。
例如在义务教育入学制度方面,我国采取学生按户口所在地实行就近入学的体制,这种体制对于我国目前流动人口子女入学构成一种制度性障碍,引发了新的教育公平问题,成为当前教育制度供给的不公正的典型表现。
另外,遭到社会普遍非议的择校风,不但未减,反而进一步演变为择班、择座位之风。
许多家长不惜重金,或辗转托关系,让子女进入“好班级”、坐上“好座位”,资源配置失衡加重了权学交易或钱学交易下对教育资源的侵占与恶性争夺。
4.教育收费制度不合理。
由于政府教育经费投入的不足,导致各个学校获得经费的数量实际上由学校自筹经费的多少来决定,因此,各个校方竞相收取“赞助费”、“建校费”等名目繁多的费用。
同时,各级教育受教育产业化、市场化趋向的影响,义务教育阶段相当多的公立中小学通过内部改制、转制等方式收取高额学费;我国高等教育收费标准也在不断提高,收费增长的速度大大超过居民个人经济收入的增长速度,甚至严重超过了普通居民的承受能力。
据人民银行2004年第四季度的有关城乡居民储蓄目的的调查,子女教育费用被排在第一位,位居养老和住房之前。
而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2004年上半年价格举报六大热点中,教育乱收费高居榜首。
许多贫困家庭子女因承担不起高额学杂费而弃学、失学。
5.弱势群体子女教育公平失衡。
在我国转型时期,弱势群体主要由贫困农民、下岗失业者以及进城民工组成,他们的子女是教育体制不公平现象中利益受损最大的群体。
据统计,在我国两亿多在校学生中,约有20%左右属于家庭经济贫困的学生。
2005年,我国公办普通高校贫困学生约294万人,占在校学生总数的21%;其中特困生占9%,在这些学生家庭中,因学致贫的大有人在。
由于这个群体抗风险能力低,缺少社会援助,致使他们处于学龄中的子女随时都有辍学的危险。
农民工子女教育公平问题更凸现当前教育不公平的现实。
据调查,学龄儿童按流动人口的2%~3%计算,估计全国约有200万人左右,其中很大一部分儿童不能就地入学。
即使通过缴纳数量不等的“ 建校费” 进入到当地中小学校,但由于缺乏文化上的认同与精神上的不平等待遇,仍会导致一部分入学儿童学业成绩不良,辍学率居高不下。
6.教育权力寻租腐败,造成新的教育不公平。
由于教育结构的内在构成所造成的教育制度体制的缺陷,以及在教育权利、义务及教育利益分配过程中,教育系统整合方式与运作机制的缺陷,导致了教育权力的腐败现象。
表现为利用权力和金钱与教育机会、学术资格等进行交换,以牟取私利,包括考试舞弊、权学交易和钱学交易、学校乱收费、办学过程中的不规范、不公正行为等等。
教育腐败赤裸裸地挑衅社会公平的价值,粗暴地侵犯公民的受教育权利,如保送生、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加分等一些通行的制度,正逐渐成为一些人谋取利益的筹码;又如“择校热”、“名校办民校”、“招生腐败”、“注水文凭”等,都是当前教育领域里民愤最大、民怨最深的恶性现象。
教育不平等是最大的不平等,它侵蚀正义体系,推动社会不公平的增长与蔓延,由此还影响到男女之间、民族之间、群体阶层之间教育的不平等,对社会造成几代人也难以愈合的鸿沟。
当然,教育差距是客观存在的,我们永远无法彻底消除差异和差距。
教育公平也是历史的、发展的概念。
我们的制度安排和选择路径需要特别关注的是差距的边界在哪里,社会对差距的容忍度有多大,如何为缩小差距做出贡献。
只有把教育差距控制在社会公众所能容忍的范围内,并尽最大努力不断缩小差距,才是惟一正确的取向。
三、促进教育公平的路径选择与制度安排解决教育发展严重失衡的现实问题,就必须把教育公平作为教育政策制定和制度安排的基本出发点,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改变弱势群体享受教育资源的边缘位置,实现每一个社会层面的教育公平,其改进路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加大政府教育投资,建立教育资源投入保障机制。
教育在国家发展中具有基础性、先导性和战略性的地位。
教育投资是教育活动的资源性保障,要强化政府在教育资源投入中的责任和义务,逐渐增加政府公共教育资源投入的力度。
各级政府应立足地方资源的实际,充分利用各级财政政策和宏观调控手段,积极采取政策导向机制,包括采用适当的市场机制,广泛吸纳各种社会资源来发展教育。
当然,增加教育投入只是实现教育公平的前提条件,要真正实现教育公平,还需要适当的调整教育投入的结构,有针对性、有重点地配给教育资源。
因此,在投入导向上,应采取重点向农村地区倾斜,向薄弱学校倾斜,加强中西部贫困地区的教育财政投入的政策措施,同时,完善法规,形成机制,从法律层次上保证教育资源的投入和使用。
政府应尽快实现教育经费占国民生产总值比重4%的既定目标,为我国实现教育公平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
2.调整教育结构,合理分配教育资源。
要解决教育发展严重失衡的现实问题,就需要把教育公平作为教育政策制定和制度安排的基本出发点,本着“平等、对等和补差”的分配原则,重新构建现代公共教育财政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