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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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2011

最新《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2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中小学校设计规范Code for design of schoolGB 50099—2011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 0 1 2 年 1 月 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885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中小学校设计规范》的公告现批准《中小学校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099—2011,自2012年1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4.1. 2、4.1.8、6.2.24、8.1.5、8.1.6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J 99—86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0年12月24日前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8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 (建标[2008]102号)的要求,由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和天津市建筑设计院会同有关单位在《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J 99—86(以下简称《原规范》)的基础上修订完成。

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10章,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场地和总平面,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行政办公用房和生活服务用房,主要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面积指标和净高,安全、通行与疏散,室内环境,建筑设备等。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 将适用范围扩展为城镇和农村中小学校(含非完全小学)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的设计,不适用于中等师范和幼儿师范学校的建设;2 适应教育部自2007年底起陆续颁布的小学、初中、高中全部课程的新课程标准,对学校设计的有关规定进行了修改和补充;3 在相关章节中增加了安全保障方面的规定;4 修改和补充了采用低投入、高效率而且成熟的新技术;5 增加了“术语”和“基本规定”,取消了《原规范》的“附录一名词解释”。

gb50099中小学校设计规范

gb50099中小学校设计规范

gb50099中小学校设计规范
gb50099中小学校设计规范是一种建设性的、具有实用性的标准,旨
在确保中小学建筑安全稳定、合理经济、符合功能要求、和谐美观的目的。

其中的一些规定包括:
一、地面设计:根据毗邻建筑物的属性,合理规划绿地、小广场、行
政办公区、校园公共区域和设施设备区域;
二、建筑布局:规划建筑格局,优化入口出口和车行道;
三、建筑设计:考虑教学设备和人员活动,科学布局学生食堂、图书室、实验室等教学与生活设施;
四、安全措施:应注意流通、照明和安全门等安全设施的设置;
五、节能环保:采用节能绿化的建筑材料、环保的建筑设计和装饰,增加绿化、噪声控制等措施。

以上规定为根据gb50099中小学校设计规范汇总而成,目的在于为中
小学建设提供安全、舒适、节能环保的空间环境,并确保社会和谐。

《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 50099—2011

《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 50099—2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中小学校设计规范Code for design of schoolGB 50099—2011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 0 1 2 年 1 月 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885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中小学校设计规范》的公告现批准《中小学校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099—2011,自2012年1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4.1. 2、4.1.8、6.2.24、8.1.5、8.1.6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J 99—86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0年12月24日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8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08]102号)的要求,由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和天津市建筑设计院会同有关单位在《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J 99—86(以下简称《原规范》)的基础上修订完成。

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10章,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场地和总平面,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行政办公用房和生活服务用房,主要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面积指标和净高,安全、通行与疏散,室内环境,建筑设备等。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 将适用范围扩展为城镇和农村中小学校(含非完全小学)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的设计,不适用于中等师范和幼儿师范学校的建设;2 适应教育部自2007年底起陆续颁布的小学、初中、高中全部课程的新课程标准,对学校设计的有关规定进行了修改和补充;3 在相关章节中增加了安全保障方面的规定;4 修改和补充了采用低投入、高效率而且成熟的新技术;5 增加了“术语”和“基本规定”,取消了《原规范》的“附录一名词解释”。

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2011

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2011

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201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中小学校设计规范Code for design of schoolGB 50099—2011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 0 1 2 年 1 月 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885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中小学校设计规范》的公告现批准《中小学校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099—2011,自2012年1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4.1. 2、4.1.8、6.2.24、8.1.5、8.1.6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J 99—86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0年12月24日前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8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 (建标[2008]102号)的要求,由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和天津市建筑设计院会同有关单位在《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J 99—86(以下简称《原规范》)的基础上修订完成。

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10章,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场地和总平面,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行政办公用房和生活服务用房,主要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面积指标和净高,安全、通行与疏散,室内环境,建筑设备等。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 将适用范围扩展为城镇和农村中小学校(含非完全小学)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的设计,不适用于中等师范和幼儿师范学校的建设;2 适应教育部自2007年底起陆续颁布的小学、初中、高中全部课程的新课程标准,对学校设计的有关规定进行了修改和补充;3 在相关章节中增加了安全保障方面的规定;4 修改和补充了采用低投入、高效率而且成熟的新技术;5 增加了“术语”和“基本规定”,取消了《原规范》的“附录一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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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校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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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总平面
1、中小学校的总平面设计应包括总平面布置、竖向 设计及管网综合设计。总平面布置应包括建筑布置、体育 场地布置、绿地布置、道路及广场、停车场布置等。 2、各类小学的主要教学用房不应设在四层以上,各 类中学的主要教学用房不应设在五层以上。 3、普通教室冬至日满窗日照不应少于2h。 4、中小学校至少应有1间科学教室或生物实验室的室 内能在冬季获得直射阳光。 5、中小学校的总平面设计应根据学校所在地的冬夏 主导风向合理布置建筑物及构筑物,有效组织校园气流, 实现低能耗通风换气。 6、中小学校体育用地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各类运动场地应平整,在其周边的同一高程上应 2014-9-23 有相应的安全防护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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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教学用房内设置黑板或书写白板及讲台时,其材 质及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黑板的宽度应符合下列规定:小学不宜小于3. 60m;中学不宜小于4.OOm; (2)黑板的高度不应小于1.OOm; (3)黑板下边缘与讲台面的垂直距离应符合下列规 定:小学宜为0.80m~0.90m;中学宜为1.00m~1.1Om; (4)黑板表面应采用耐磨且光泽度低的材料; (5)讲台长度应大于黑板长度,宽度不应小于0. 80m,高度宜为0.20m。其两端边缘与黑板两端边缘的水平 距离分别不应小于0.40m。
5、中小学校的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应设置的给水 排水、供配电及智能化等设施除符合本章规定外,还应符 合本规范第10章的规定。 6、中小学校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宜多学科共用。 7、中小学校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中,隔墙的设置 及水、暖、气、电、通信等各种设施的管网布线宜适应教 学空间调整的需求。 8、各教室前端侧窗窗端墙的长度不应小于1.00m。窗 间墙宽度不应大于1.20m。 9、炎热地区的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中,可在内外 墙设置可开闭的通风窗。通风窗下沿宜设在距室内楼地面 以上0.10m~0.15m高度处。

《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_01

《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_01

《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第 1. 0. 1 条为确保中小学、中等师范、幼儿师范的学校建筑设计质量,创造适合青少年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全面发展的学校环境,特制定本规范。

第 1. 0. 2 条本规范适用于城镇、工矿区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普通中小学校、中等师范学校和幼儿师范学校的建筑设计。

第 1. 0. 3 条学校建筑设计应满足教学功能要求,有利于学生安全及身心健康,合理安排学校用地。

第 1. 0. 4 条学校建筑设计应根据各地区气候和地理差异、经济技术的发展水平、各民族人民生活习惯及传统等因素,因地制宜地进行设计。

第 1. 0. 5 条学校建筑设计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第二章选址和总平面布局第一节校址选择第 2. 1. 1 条学校校址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校址应选择在阳光充足、空气流通、场地干燥、排水通畅、地势较高的地段。

校内应有布置运动场的场地和提供设置给水排水及供电设施的条件。

二、学校宜设在无污染的地段。

学校与各类污染源的距离应符合国家有关防护距离的规定。

1/ 3三、学校主要教学用房的外墙面与铁路的距离不应小于 300m;与机动车流量超过每小时 270 辆的道路同侧路边的距离不应小于80m,当小于 80m 时,必须采取有效的隔声措施。

四、学校不宜与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医院太平间等不利于学生学习和身心健康以及危及学生安全的场所毗邻。

五、校区内不得有架空高压输电线穿过。

六、中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 1000m;小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m。

走读小学生不应跨过城镇干道、公路及铁路。

有学生宿舍的学校,不受此限制。

第二节学校用地第 2. 2. 1 条学校用地应包括建筑用地、运动场地和绿化用地三部分。

各部分用地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建筑用地、运动场地、绿化用地之间有绿化带隔离者,应划至绿化带边缘;无绿化带隔离者,应以道路中心线为界。

二、学校建筑用地应包括建筑占地面积、建筑物周围通道、房前屋后的零星绿地、小片课间活动场地。

中小学校设计规范

中小学校设计规范
Ⅱ卫生间
6.2.5教学用建筑每层均应分设男、女卫生间 及男、女教师卫生间。当教学用建筑中每 层学生少于3个班时,男、女卫生间可隔层 设置。
6.2.6卫生间位置应方便使用且不影响其周边 教学环境卫生。
6.2.7在中小学校内,当体育场地中心与最近 的卫生间的距离超过90米时,可设置室外 厕所。
6 行政办公用房和生活服务用房
8 安全、通行与疏散
2、走道疏散宽度内不得有壁柱、消火栓、 教室开启的门窗扇等设施。
8.6.2中小学校的建筑物内,当走道有高差变 化应设置台阶时,台阶处应有天然采光或 照明,踏步级数不得少于3级,并不得采用 扇形踏步。当高差不足3级踏步时,应设置 坡道。坡道的坡度不应大于1:8,不宜大于 1:12。
4 场地和总平面
4.2.4建筑用地包括: 1、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行政办公和生活 服务用房等全部建筑的用地;有住宿生学 校的建筑用地应包括宿舍的用地;建筑用 地应计算至台阶、坡道及散水外缘; 2、自行车库及机动车停车库用地; 3、设备与设施用房的用地
4 场地和总平面
4.3.1总平面设计应包括总平面布置、竖向设 计及管网综合设计。总平面布置应包括建 筑布置、体育场地布置、绿地布置、道路 及广场、停车场布置等。
5.1.4教师休息室宜与普通教室同层设置。各专用教 室宜与其教学辅助用房成组布置。
5.1.8各教室前端侧窗窗端墙的长度不应小于1米。 窗间墙宽度不应大于1.2米。
5.1.11除音乐教室外,各类教室的门均宜设置上亮 窗;除心理咨询室外,教学用房的门扇均宜附设 观察窗。
5 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
5.1.12教学用房的地面应有防潮处理。寒冷地区应设 保温措施。
2楼梯宽度为3股人流时两侧均应设置扶3楼梯宽度为4股人流时应加设中间扶手中间扶手两侧的净宽均应满足872条的规334中小学校室内楼梯扶手高度不应低于09米室外楼梯扶手高度不应低于11米

中小学校设计规范

中小学校设计规范

中小学校设计规范设计是校园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学生身心发展的重要基础,是学校的核心活力。

现代学校的设计活动不仅仅局限于建筑的形式、结构和外观,而是通过设计功能、规划设计和人文环境的创新,将校园内的教学功能和文化活动有机地结合,塑造一个有利于学生发展的校园文化空间。

为了营造中小学校园文化空间,国家规定了《中小学校设计规范》,以促进良好和安全的教育环境。

这些规范确保校园建筑服务学习和教学需求,创造一个安全、健康和舒适的校园环境,促进学习质量的提高,提供一个友好的服务环境,保护校园学风。

《中小学校设计规范》要求:1.建筑设计应综合考虑学校教育功能、美观性、安全性、环保性和功能性,以布局校园功能合理、空间结构完整,使学习环境更加安全舒适;2.校园布局应符合中小学特殊空间占地规律,室内布局要有条理,使学生有足够的运动空间,照明设施宜位放;3.文化故事板应设置在校园四周,用以介绍学校的历史、文化和人文,培养学生的审美意识;4.通风、采光、凉爽化等需求应得到充分考虑,使教室通风良好,照明充足;5.校园里的社会文化活动设施,如图书室、娱乐厅、舞台等应符合中小学校园活动的特点,使学生学习和生活有良好的环境;6.室外设施设计应体现学校宗旨和特色,为学生提供安全、舒适的活动场所,并准确定位学生年龄;7.绿化、景观设计应体现自然之美,营造宁静、舒缓的环境,改善校园气息,提高学校教学、学习环境,改善学生学习质量。

《中小学校设计规范》的出台,旨在改善校园环境,为学生的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条件,丰富学校文化,加速校园建设,使中小学校更具有创新性和独特性,营造一个文化氛围浓厚,环境安静、舒适、安全的品质校园。

只有规范校园设计,改善学习环境,营造文化氛围,才能培育出人才,激发学生的创造力,让他们深受养育、收获成长,获得全面发展。

只有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才能激发学生的想象,促进学生的心智发展和身心发展,实现他们的可持续发展。

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J99-86)

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J99-86)

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J99-86)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国家标准,GBJ 99-86)上一条下一条来源:作者:发布时间:2005-03-15 点击率:1142制定规范的目的在于确保学校建筑设计质量,创造适合青少年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全面发展的学校环境。

学校建筑设计应满足教学功能要求,有利于学生安全及身心健康,合理安排学校用地。

该规范适用于普通中小学校及中等师范学校。

★校址选择(1)校址应选择在阳光充足、空气流通、场地干燥、排水通畅、地势较高、无污染的地段。

(2)学校主要教学用房的外墙面与铁路的距离不应小于300m;与机动车流量超过每小时270辆的道路同侧路边的距离不应小于80m,当小于80m时,必须采取有效的隔声措施。

(3)学校不宜与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医院太平间等不利于学生学习和身心健康以及危及学生安全的场所毗邻。

(1)中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m;小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m。

★学校运动场地的设计(1)小学应设200m环形跑道,或60m直跑道2组(每组6条);中学应设250-400m跑道,或100m直跑道2组。

(2)每六个班应有一个篮球场或排球场。

(3)运动场地的长轴宜南北向布置,场地应为弹性地面。

★总平面布局(1)教学用房、教学辅助用房、行政管理用房、运动场地及生活区应分区明确、布局合理、联系方便、互不干扰。

(2)学校的校门不宜开向城镇干道或机动车流量每小时超过300辆的道路;校门处应留出一定缓冲距离。

(3)建筑物的间距:南向的普通教室冬至日底层满窗日照不应小于2小时;两排教室的长边相对时,其间距不应小于25m;教室的长边与运动场地间距不应小于25m。

★普通教室内课桌椅布置(1)课桌椅的排距:小学不宜小于850mm,中学不宜小于900mm;纵向走道宽度均不应小于550mm;课桌端部与墙面(或突出墙面的内壁柱及设备管道)的净距离均不应小于120mm。

(2)前排边座的学生与黑板远端形成的水平视角不应小于30o (3)教室第一排课桌前沿与黑板的水平距义不宜小于2000mm;教室最后一排课桌后沿与黑板的水平距离,小学不宜大于8000mm,中学不宜大于8500;教室后部应设置不小于600mm的横向走道。

中小学校设计规范

中小学校设计规范

中小学校设计规范中小学校有哪些设计规范1.学校主要教学用房的外墙距铁路不应小于300M,距城市干道不应小于80m.2.中学服务半径≯1000M,小学服务半径≯500M.校门不宜开向机动车流量≥300的马路。

3.学校容积率小学≯0.8,中学≯0.9,中幼师≯0.7.4.运动场地小学≮2.3M2/人,中学≮3.3M2/人,运动场地的长轴宜南北向布置。

5.绿地小学≮0.5M2/人,中学≮1.0M2/人,中幼师≮2.0M2/人。

6.南向普通教室日照宜为2小时。

7.两排教室长边相对时间距≮25M,长边与运动场地的间距≮25M.8.课桌排距:小学850(合班800),中学900(合班850),纵向走道宽度550(合班900),课桌与墙净距120(合班靠墙纵走道550)。

第一排课桌距黑板2000(合班2500)。

9.最后一排课桌后沿到黑板距离:小学不宜大于8000;中学8500;合班18000.10.实化学验室宜设在一层;其窗不宜为西或西南向布置。

试验室内应当设置一个事故急救冲洗龙头。

11.室内活动场窗台高度不宜低于2100mm.12.运动场中心距教学楼内最近厕所超过90m时,可设室外厕所,其面积按学生总人数的15%计。

13.小学教学楼不应超过四层。

中学教学楼不应超过五层。

14.小学教室净高3.1m;中学教室、实验室3.4m;合班教室3.6米;辅助用房3.1m;办公室2.8m.15.教室实验室的窗台高度不宜低于800,并不宜高于1000.教室实验室窗间墙宽度不应大于1200.16.教学楼走道宽度:内廊2100;外廊1800;办公1500;内楼梯栏杆高度900,外廊栏杆1100.17.教室安全出口的门洞宽度不应小于1000,合班教室1500.18.学校所有房间采光系数最低值除厕浴走廊楼梯为0.5%外,其他均为1.5%.玻地比,除厕所淋浴为1/10外,其他全为1/6.。

中小学校设计规范

中小学校设计规范

中小学校设计规范
一、建筑设计
1. 合理布局:小学和幼儿园应该分开布局,让学习环境尽可能空旷,保证安全和舒适,避免混合。

2. 建筑成分:根据计划建设不同的活动专门功能场所,包括体育场、操场、教学楼、食堂、图书馆等。

3. 保护措施:应充分考虑风力设计,建筑应符合山区,平原,湿地,环境保护等因素,增加安全保护措施,避免突发事件的发生。

二、教育设备
1. 智能化设备:科学室应充分考虑智能化,实行实名管理,弥补人力缺乏,增加教师和学生的活动性,减轻负担,提高教学质量。

2. 安全防范:校区应当全面采用智能安防技术,监控设置安全边界,采用门禁系统,保证安全有序,减轻老师的工作压力。

3. 无线信息:校园网络覆盖率高,实现移动办公以及在线教学,保障学校和社会的信息交流。

三、外环境
1. 绿化环境:为引导孩子们了解自然,做好绿化景观布局,适当植几棵耐寒植物,吸引小鸟和小动物,提供养眼景致。

2. 野外教学:在环保示范点,野外教学点,应该规划一些学习反思,体验式教学活动。

3. 室外活动:解决室外体育活动和艺术类活动场地不足问题,把室内活动、室外活动等完美结合,增强学生的价值观念。

四、场地设计
1. 室内设计:要突出小学教学室的功能特点,给孩子们提供宽敞舒适的学习环境。

2. 校园文化:以简洁流线的式样来布局草坪,增加一些校园特色的装置品,展示学校文化。

3. 通风场所:绿化环境不仅丰富了校园环境,而且促进空气流通,凉爽舒适,创造出适合孩子们学习和活动的环境。

完整版中小学校设计规范2023

完整版中小学校设计规范2023
1、完全小学应为每班45人,非完全小学应为每班30人;
2、完全中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应为每班50人;
3、九年制学校中1年级~6年级应与完全小学相同,7年级~9年级应与初级中学相同。
3.0.2 中小学校建设应为学生身心健康发育和学习创造良好环境。
3.0.3 接受残疾生源的中小学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还应按照现行行业标准《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 50的有关规定设置无障碍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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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黑板下边缘与讲台面的垂直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
1)、小学宜为0.80m~0.90m;
2)、中学宜为1.00m~1.10m;
1 一般规定
4、黑板表面应采用耐磨且光泽度低的材料;
5、讲台长度应大于黑板长度,宽度不应小于0.80m,高度宜为0.20m。其两端边缘与黑板两端边缘的水平距离分别不应小于0.40m。
4.1.4 城镇完全小学的服务半径宜为500m,城镇初级中学的服务半径宜为1000m。
1 场地
4.1.5 学校周边应有良好的交通条件,有条件时宜设置临时停车场地。学校的规划布局应与生源分布及周边交通相协调。与学校毗邻的城市主干道应设置适当的安全设施,以保障学生安全跨越。
4.1.6 学校教学区的声环境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 50118的有关规定。学校主要教学用房设置窗户的外墙与铁路路轨的距离不应小于300m,与高速路、地上轨道交通线或城市主干道的距离不应小于80m。当距离不足时,应采取有效的隔声措施。
2、各类中学的墙裙高度不宜低于1.4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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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舞蹈教室、风雨操场墙裙高度不应低于2.10m。
5.1.15 教学用房内设置黑板或书写白板及讲台时,其材质及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中小学校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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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中小学校设计规范Code for design of schoolGB 50099-2011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885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中小学校设计规范》的公告现批准《中小学校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099-2011,自2012年1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4.1. 2、4.1.8、6.2.24、8.1.5、8.1.6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J99-86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0年12月24日前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8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08]102号)的要求,由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和天津市建筑设计院会同有关单位在《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J 99-86(以下简称《原规范》)的基础上修订完成。

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10章,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场地和总平面,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行政办公用房和生活服务用房,主要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面积指标和净高,安全、通行与疏散,室内环境,建筑设备等。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 将适用范围扩展为城镇和农村中小学校(含非完全小学)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的设计,不适用于中等师范和幼儿师范学校的建设;2 适应教育部自2007年底起陆续颁布的小学、初中、高中全部课程的新课程标准,对学校设计的有关规定进行了修改和补充;3 在相关章节中增加了安全保障方面的规定;4 修改和补充了采用低投入、高效率而且成熟的新技术;5 增加了“术语”和“基本规定”,取消了《原规范》的“附录一名词解释”。

中小学校设计规范

中小学校设计规范

中小学校设计规范中小学校设计是人们进行教学和研究的重要基础,它既体现了实用性又充满了艺术气息。

设计的实现,需要遵循一定的规范,其中包括建筑设计规范、室内设计规范、环境规范等。

本文将从建筑设计、室内设计以及环境设计三个方面,介绍中小学校设计的规范要求。

一、建筑设计规范1.筑布局:建筑应有良好的布局,室内、室外空间设计应满足功能需求和使用要求,并能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

2.建筑立面设计:应建立健全的建筑立面设计系统,立面设计应结合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及形象宣扬价值,以满足公共审美需求。

3.建筑外观设计:应建立健全的建筑外观设计体系,外观设计应体现良好的专业技术水平及艺术气息,确保建筑在功能和审美上均达到规范要求。

二、室内设计规范1.室内空间布局:室内空间应以面积合理且组织有序的设计理念为基础,取益功能的有效空间布局,以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

2.室内装饰设计:室内装饰设计应体现传统文化及独特气息,采用实用、环保、人性化的装饰元素,完成学校的装饰塑造。

3.室内设备布置:应尊重功能的设备布置,设计应有良好的机械性及室内空间分配,确保室内设备满足学校功能需求。

三、环境设计规范1.环境规划布置:应采取科学合理的环境规划布置方式,考虑所在区域的基础设施及环境条件,以保证学校环境的安全。

2.环境绿化设计:应采取合理的绿化设计方案,根据所处地域风土和气候状况,结合现有条件,创设低碳、节能、节水和净化空气的绿化环境。

3.环境安全设计:应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安全,采取有效措施,应对潜在安全隐患,保障学校环境安全。

总之,中小学校设计规范是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提高教育质量的有效手段。

同时,规范的设计也是提高学校形象宣扬价值和营造良好的教育气氛的重要组成部分。

因此,在进行中小学校设计时,应该扎实掌握有关设计规范,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以免给学校带来不良影响。

中小学校设计规范

中小学校设计规范

中小学校设计规范中小学校是诸多学生学习的重要场所,它的设计应充分考虑到学校建筑环境与正常教育功能之间的完美结合。

为了让教育资源得到充分有效地利用,提供学生在舒适安全的环境中学习、成长,确保中小学校设计符合要求,维持教学质量,有利于学生的健康成长,加强中小学校的管理,特制订本规范。

一、总体1. 中小学校建筑应符合国家有关建筑基本设计要求,具有安全、可操作性、节能环保的特点。

2.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和建设需要,妥善规划中小学校建筑面积,合理布局建筑空间,加强建筑分区划分,杜绝违章建筑。

3. 中小学校建筑结构应采用抗震设防等级达标的常规结构,确保学校建筑具有较好的安全性能。

4. 中小学校建筑着重突出功能性、简洁美观,应根据当地社会文化传统,采用对地方特色的建筑语言,彰显学校的文化品位。

二、能安排1.对不同年级学生的实际情况,中小学校校舍功能要求详实,有教育、管理、行政、文艺活动、体育、医疗等相应的功能要求,确保学校建筑的功能完整性和合理性。

2.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要求办学范围连续、界限清晰,充分考虑校园安全性和活动可行性,保证学校设施有效运用,实现教学功能。

3.校舍应位于离市中心较近的地段,充分考虑生活设施完善,避免教职员工的生活繁琐,有助于提高教职员工的工作效率。

4.有必要时,应根据相关政策和实际情况设置适宜的室外活动场地,加强学校外围装修,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净化校园空气,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

三、其他1. 中小学校在建筑设计、施工施工管理、安装调试等方面必须遵循国家有关规定,确保设施安全可靠、性能可靠。

2. 中小学校建筑消防设施设计应符合国家有关法规的要求,采用抗震、抗火、防盗、防爆、防雷等择优方案,确保学校安全。

3. 中小学校建筑应采用节能环保技术和材料,在建筑设计中运用节能理念,以达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的目标。

4.成中小学校建设工程应安排适当的试验,对各项技术指标实施检验,确保教学设施品质符合要求。

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

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

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确保中小学、中等师范、幼儿师范的学校建筑设计质量,创造适合青少年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全面发展的学校环境,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城镇、工矿区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普通中小学校、中等师范学校和幼儿师范学校的建筑设计。

第1.0.3条学校建筑设计应满足教学功能要求,有利于学生安全及身心健康,合理安排学校用地。

第1.0.4条学校建筑设计应根据各地区气候和地理差异、经济技术的发展水平、各民族人民生活习惯及传统等因素,因地制宜地进行设计。

第1.0.5条学校建筑设计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第二章选址和总平面布局第一节校址选择第2.1.1条学校校址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校址应选择在阳光充足、空气流通、场地干燥、排水通畅、地势较高的地段。

校内应有布置运动场的场地和提供设置给水排水及供电设施的条件。

二、学校宜设在无污染的地段。

学校与各类污染源的距离应符合国家有关防护距离的规定。

三、学校主要教学用房的外墙面与铁路的距离不应小于300m;与机动车流量超过每小时270辆的道路同侧路边的距离不应小于80m,当小于80m时,必须采取有效的隔声措施。

四、学校不宜与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医院太平间等不利于学生学习和身心健康以及危及学生安全的场所毗邻。

五、校区内不得有架空高压输电线穿过。

六、中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m;小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m。

走读小学生不应跨过城镇干道、公路及铁路。

有学生宿舍的学校,不受此限制。

第二节学校用地第2.2.1条学校用地应包括建筑用地、运动场地和绿化用地三部分。

各部分用地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建筑用地、运动场地、绿化用地之间有绿化带隔离者,应划至绿化带边缘;无绿化带隔离者,应以道路中心线为界。

二、学校建筑用地应包括建筑占地面积、建筑物周围通道、房前屋后的零星绿地、小片课间活动场地。

三、学校运动场地应包括体育课、课间操及课外体育活动的整片运动场地。

《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 50099—2011

《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 50099—2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中小学校设计规范Code for design of schoolGB 50099—2011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 0 1 2 年 1 月 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885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中小学校设计规范》的公告现批准《中小学校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099—2011,自2012年1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4.1. 2、4.1.8、6.2.24、8.1.5、8.1.6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J 99—86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0年12月24日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8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08]102号)的要求,由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和天津市建筑设计院会同有关单位在《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J 99—86(以下简称《原规范》)的基础上修订完成。

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10章,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场地和总平面,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行政办公用房和生活服务用房,主要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面积指标和净高,安全、通行与疏散,室内环境,建筑设备等。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 将适用范围扩展为城镇和农村中小学校(含非完全小学)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的设计,不适用于中等师范和幼儿师范学校的建设;2 适应教育部自2007年底起陆续颁布的小学、初中、高中全部课程的新课程标准,对学校设计的有关规定进行了修改和补充;3 在相关章节中增加了安全保障方面的规定;4 修改和补充了采用低投入、高效率而且成熟的新技术;5 增加了“术语”和“基本规定”,取消了《原规范》的“附录一名词解释”。

中小学校设计规范

中小学校设计规范

中小学校设计规范中小学校的设计规范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它不仅涉及到学校的基础设施建设,也直接关系到学生的身心健康和教育质量。

因此,为了使中小学教育能够更好地发展,我们需要制定一系列的中小学校设计规范。

一、教室设计规范教室是学校的主体建筑之一,是学生接受教育的重要场所。

为了保证教育教学的质量,必须制定一系列教室设计规范。

1.教室面积要适宜,不能过小,否则会影响学生的学习效果;2.教室的照明灯光要均匀、柔和、充足,不能有不舒服或照明不足的情况;3.教室环境要安静、优美、洁净、整洁,不应有异味及噪声干扰;4.教室内部的通风条件必须保证,不能有湿气及气流不畅的情况;5.教室要安装可调节的过滤净化设备,确保学生的健康及精神状态;6.教室门窗要使用框料优异、敌痘和隔音性好、性能稳定的门窗产品。

二、校园绿化规范校园绿化对于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增强学生的环保意识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因此,需要制定校园绿化规范。

1.要根据自然资源和学校的实际情况,进行科学规划和布局;2.校园中要有大片的绿地和花草;3.树木种植要根据树种的能力、规模、根系、生长习性等进行合理的选择和安排;4.校园绿化的施工要注意生态平衡和文化景观的统一;5.一定要严格遵守绿化环保要求,禁止在校园内乱扔垃圾,破坏绿化环境。

三、教师办公室规范教师办公室是教师工作的主要场所,能否满足教师办公和备课的需要直接影响到教学质量和教育的效果。

因此,需要制定教师办公室规范。

1.教师办公室的面积要适宜,不能过小,否则会影响教师工作效率;2.教师办公室的灯光应该柔和,通风要良好,照明要充足;3.教师办公室的墙壁需要好扫、无污染;4.教师办公室的布置要简洁、明亮、宽敞、舒适,办公桌和椅子要符合人体工程学;5.教师办公室的门窗要使用高性能门窗产品,保证隔音、保温、通风良好。

四、校园安全规范校园安全是中小学校设计规范中的重要一项。

学校必须制定校园安全规范,以预防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

最新《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2011

最新《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2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中小学校设计规范Code for design of schoolGB 50099—2011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 0 1 2 年 1 月 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885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中小学校设计规范》的公告现批准《中小学校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099—2011,自2012年1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4.1. 2、4.1.8、6.2.24、8.1.5、8.1.6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J 99—86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0年12月24日前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8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 (建标[2008]102号)的要求,由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和天津市建筑设计院会同有关单位在《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J 99—86(以下简称《原规范》)的基础上修订完成。

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10章,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场地和总平面,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行政办公用房和生活服务用房,主要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面积指标和净高,安全、通行与疏散,室内环境,建筑设备等。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 将适用范围扩展为城镇和农村中小学校(含非完全小学)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的设计,不适用于中等师范和幼儿师范学校的建设;2 适应教育部自2007年底起陆续颁布的小学、初中、高中全部课程的新课程标准,对学校设计的有关规定进行了修改和补充;3 在相关章节中增加了安全保障方面的规定;4 修改和补充了采用低投入、高效率而且成熟的新技术;5 增加了“术语”和“基本规定”,取消了《原规范》的“附录一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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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科学教室、实验室
1、科学教室 (1)科学教室和实验室均应附设仪器室、实验员室、 准备室。 (2)科学教室并宜在附近附设植物培养室,在校园下 风方向附设种植园及小动物饲养园。 (3)冬季获得直射阳光的科学教室应在阳光直射的位 置设置摆放盆栽植物的设施。 (4)科学教室内实验桌椅的布置可采用双人单侧的实 验桌平行于黑板布置,或采用多人双侧实验桌成组布置 (5)科学教室内应设置密闭地漏。 2、化学实验室 (1)化学实验室宜设在建筑物首层。化学实验室、化 学药品室的朝向不宜朝西或西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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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中小学校的体育用地应包括体操项目及武术项目 用地、田径项目用地、球类用地和场地间的专用甬路等。 设400m环形跑道时,宜设8条直跑道。 6、中小学校的绿化用地宜包括集中绿地。中小学校 应设置集中绿地。集中绿地的宽度不应小于8m。 7、中小学校校园内的道路及广场、停车场用地应包 括消防车道、机动车道、步行道、无顶盖且无植被或植被 不达标的广场及地上停车场。用地面积计量范围应界定至 路面或广场、停车场的外缘。校门外的缓冲场地在学校用 地红线以内的面积应计ຫໍສະໝຸດ 为学校的道路及广场、停车场用 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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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教学用房内设置黑板或书写白板及讲台时,其材 质及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黑板的宽度应符合下列规定:小学不宜小于3. 60m;中学不宜小于4.OOm; (2)黑板的高度不应小于1.OOm; (3)黑板下边缘与讲台面的垂直距离应符合下列规 定:小学宜为0.80m~0.90m;中学宜为1.00m~1.1Om; (4)黑板表面应采用耐磨且光泽度低的材料; (5)讲台长度应大于黑板长度,宽度不应小于0. 80m,高度宜为0.20m。其两端边缘与黑板两端边缘的水平 距离分别不应小于0.40m。
5、中小学校的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应设置的给水 排水、供配电及智能化等设施除符合本章规定外,还应符 合本规范第10章的规定。 6、中小学校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宜多学科共用。 7、中小学校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中,隔墙的设置 及水、暖、气、电、通信等各种设施的管网布线宜适应教 学空间调整的需求。 8、各教室前端侧窗窗端墙的长度不应小于1.00m。窗 间墙宽度不应大于1.20m。 9、炎热地区的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中,可在内外 墙设置可开闭的通风窗。通风窗下沿宜设在距室内楼地面 以上0.10m~0.15m高度处。
(3)光学实验室的门窗宜设遮光措施。内墙面宜采用深色。 实验桌上宜设置局部照明。特色教学需要时可附设暗室。 (4)热学实验室应在每一实验桌旁设置给水排水装置,并设 置热源。 (5)电学实验室应在每一个实验桌上设置一组包括不同电压 的电源插座,插座上每一电源宜设分开关,电源的总控制开关应 设在教师演示桌处。 (6)物理实验员室宜具有设置钳台等小型机修装备的条件。 4、生物实验室 生物实验室还应附设药品室、标本陈列室、标本储藏室,宜 附设模型室,并宜在附近附设植物培养室,在校园下风方向附设 种植园及小动物饲养园。标本陈列室与标本储藏室宜合并设置, 实验员室、仪器室、模型室可合并设置。
5、学校的规划布局应与生源分布及周边交通相协 调。与学校毗邻的城市主干道应设置适当的安全设施, 以保障学生安全跨越。 6、学校主要教学用房设置窗户的外墙与铁路路轨 的距离不应小于300m,与高速路、地上轨道交通线或城 市主干道的距离不应小于80m。当距离不足时,应采取有 效的隔声措施。 7、高压电线、长输天然气管道、输油管道严禁穿 越或跨越学校校园;当在学校周边敷设时,安全防护距 离及防护措施应符合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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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综合实验室 (1)当中学设有跨学科的综合研习课时,宜配置综 合实验室。综合实验室应附设仪器室、准备室;当化学、 物理、生物实验室均在邻近布置时,综合实验室可不设仪 器室、准备室。 (2)综合实验室内宜沿侧墙及后墙设置固定实验桌 ,其上装设给水排水、通风、热源、电源插座及网络接口 等设施。实验室中部宜设1OOm2 开敞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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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本规定
1、各类中小学校建设应确定班额人数,并应符合下列规 定: (1)完全小学应为每班45人,非完全小学应为每班30人; (2)完全中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应为每班50人; (3)九年制学校中1年级~6年级应与完全小学相同,7年 级~9年级应与初级中学相同。 2、中小学校设计应满足国家有关校园安全的规定,并应与 校园应急策略相结合。安全设计应包括校园内防火、防灾、安 防设施、通行安全、餐饮设施安全、环境安全等方面的设计。 3、中小学校设计应与当地气候、地理环境、社会、经济 、技术的发展水平、民族习俗及传统相适应。 4、环境设计、建筑的造型及装饰设计应朴素、安全、实 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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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普通教室
1、普通教室内单人课桌的平面尺寸应为O.60m×0.40m。 2、普通教室内的课桌椅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中小学校普通教室课桌椅的排距不宜小于0.90m, 独立的非完全小学可为0.85m; (2)最前排课桌的前沿与前方黑板的水平距离不宜小于2 .20m;最后排课桌的后沿与前方黑板的水平距离应符合下列规 定:小学不宜大于8.Oom;中学不宜大于9.OOm; (4)教室最后排座椅之后应设横向疏散走道;自最后排 课桌后沿至后墙面或固定家具的净距不应小于1.10m; (5)中小学校普通教室内纵向走道宽度不应小于0.60m, 独立的非完全小学可为0.55m; 3、普通教室内应为每个学生设置一个专用的小型储物柜 。
中小学校设计规范
GB50099—2011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 0 1 2 年 1 月 1 日
一、总则
1、为使中小学校建设满足国家规定的办学标准,适 应建筑安全、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需要,制定本规 范。 2、 本规范适用于城镇和农村中小学校(含非完全小 学)的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的规划和工程设计。 3、中小学校设计应遵守下列原则: (1)满足教学功能要求; (2)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成长; (3)校园本质安全,师生在学校内全过程安全。校园具 备国家规定的防灾避难能力; (4)坚持以人为本、精心设计、科技创新和可持续发展 的目标,满足保护环境、节地、节能、节水、节材的基本 方针;并应满足有利于节约建设投资,降低运行成本的原 则。 2018/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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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史地教室
(1)史地教室应附设历史教学资料储藏室、地 理教学资料储藏室和陈列室或陈列廊。 (2)史地教室的课桌椅布置方式宜与普通教室 相同。并宜在课桌旁附设存放小地球仪等教具的小柜 。教室内可设标本展示柜。在地质灾害多发地区附近 的学校,史地教室标本展示柜应与墙体或楼板有可靠 的固定措施。 (3)史地教室设置简易天象仪时,宜设置课桌 局部照明设施。 (4)史地教室内应配置挂镜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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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室外田径场及足球、篮球、排球等场地的长轴宜南 北向布置。长轴南偏东宜小于20°,南偏西宜小于10°。 (3)相邻布置的各体育场地间应预留安全分隔设施的安 装条件。 (4)中小学校设置的室外田径场、足球场应进行排水设 计。室外体育场地应排水通畅。 (5) 中小学校体育场地应采用满足主要运动项目对地 面要求的材料及构造做法。 (6)气候适宜地区的中小学校宜在体育场地周边的适当 位置设置洗手池、洗脚池等附属设施。 7、各类教室的外窗与相对的教学用房或室外运动场地边 缘间的距离不应小于25m。 8、中小学校的广场、操场等室外场地应设置供水、供电 、广播、通信等设施的接口。 9、中小学校应在校园的显要位置设置国旗升旗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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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每一化学实验桌的端部应设洗涤池;岛式实验桌 可在桌面中间设通长洗涤槽。每一间化学实验室内应至少设 置一个急救冲洗水嘴,急救冲洗水嘴的工作压力不得大于0. 01MPa。 (3)化学实验室的外墙至少应设置2个机械排风扇,排 风扇下沿应在距楼地面以上0.10m~0.15m高度处。实验桌 应有通风排气装置,排风口宜设在桌面以上。 (4)化学实验室、药品室、准备室宜采用易冲洗、耐 酸碱、耐腐蚀的楼地面做法,并装设密闭地漏。 3、物理实验室 (1)当学校配置2个及以上物理实验室时,其中1个应 为力学实验室。光学、热学、声学、电学等实验可共用同一 实验室,并应配置各实验所需的设备和设施。 (2)力学实验室需设置气垫导轨实验桌,在实验桌一 端应设置气泵电源插座;另一端与相邻桌椅、墙壁或橱柜的 间距不应小于 0.90m。 2018/10/12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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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教学用房的门应符合下列规定: (1)除音乐教室外,各类教室的门均宜设置亮窗; (2)除心理咨询室外,教学用房的门扇均宜附设观察窗。 11、教学用房的地面应有防潮处理。在严寒地区、寒冷地区 及夏热冬冷地区,教学用房的地面应设保温措施。 12、教学用房的楼层间及隔墙应进行隔声处理;走道的顶棚 宜进行吸声处理。 13、教学用房及学生公共活动区的墙面宜设置墙裙,墙裙高 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各类小学的墙裙高度不宜低于1.20m; (2)各类中学的墙裙高度不宜低于1.40m; (3)舞蹈教室、风雨操场墙裙高度不应低于2.10m。
三、场地和总平面
3.1场地
1、中小学校应建设在阳光充足、空气流动、场地干燥、 排水通畅、地势较高的宜建地段。校内应有布置运动场地和提 供设置基础市政设施的条件。 2、中小学校严禁建设在地震、地质塌裂、暗河、洪涝等 自然灾害及人为风险高的地段和污染超标的地段。校园及校内 建筑与污染源的距离应符合对各类污染源实施控制的国家现行 有关标准的规定。 3、中小学校建设应远离殡仪馆、医院的太平间、传染病 院等建筑。与易燃易爆场所间的距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 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 4、城镇完全小学的服务半径宜为500m,城镇初级中学的 服务半径宜为100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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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总平面
1、中小学校的总平面设计应包括总平面布置、竖向 设计及管网综合设计。总平面布置应包括建筑布置、体育 场地布置、绿地布置、道路及广场、停车场布置等。 2、各类小学的主要教学用房不应设在四层以上,各 类中学的主要教学用房不应设在五层以上。 3、普通教室冬至日满窗日照不应少于2h。 4、中小学校至少应有1间科学教室或生物实验室的室 内能在冬季获得直射阳光。 5、中小学校的总平面设计应根据学校所在地的冬夏 主导风向合理布置建筑物及构筑物,有效组织校园气流, 实现低能耗通风换气。 6、中小学校体育用地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各类运动场地应平整,在其周边的同一高程上应 2018/10/12 有相应的安全防护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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