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管理体系价格暂行规定
价格体系管理制度范文
价格体系管理制度范文价格是市场经济中的重要因素,对于企业和消费者来说都具有重要意义。
价格体系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规范对于促进经济发展、维护市场秩序和保护消费者权益具有重要作用。
本文将从价格体系的定义、价格管理的目标及原则、价格体系的构建和管理、价格违规行为及制度的监管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价格体系的定义价格体系是指在特定的经济环境下,各种商品与劳务所对应的价格所构成的一种有机整体。
价格体系包括市场价格、政府指导价以及其他相关价格的组成部分。
二、价格管理的目标及原则1. 目标价格管理的目标是通过合理的定价手段,调节市场供求,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推动经济增长。
2. 原则(1)公平原则:价格应当公平合理,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价格体系应当遵循公平原则,不得有垄断、倾销等不正当行为。
(2)稳定原则:价格体系应当稳定,价格的波动会给市场主体带来不确定性,稳定的价格有利于市场主体制定合理的经营计划和政策决策。
(3)透明原则:价格体系应当透明,价格信息的公开透明有利于市场主体作出明确的决策,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三、价格体系的构建和管理1. 价格调节机制(1)市场机制:价格的形成主要依靠市场供求关系。
通过市场竞争,由供应者和需求者的自主决策来决定价格的高低。
(2)政府干预:政府通过制定政策、发布指导价、实施价格管控等手段对价格进行调节和管理,以保障公共利益和市场秩序的正常运行。
2. 价格监测和报告为了保持价格体系的稳定运行,有必要建立价格监测和报告机制。
国家统计局等机构可以通过定期调查统计各种商品和劳务的市场价格,及时发布价格动态报告,提供价格数据支持和参考。
3. 价格宣传和教育价格宣传和教育是建立良好价格体系的重要环节。
政府可以通过广告、媒体等渠道宣传价格政策、价格调控措施等,增强市场主体的价格意识和市场竞争能力,促进市场价格的合理形成。
四、价格违规行为及制度的监管1. 价格垄断行为价格垄断行为指企业通过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控制市场价格,剥夺其他市场主体的参与权和选择权。
ISO9001:2008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方案
ISO9001:2008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方案——ISO9001:2008认证二零年月日目录第一章公司简介 (3)第二章公司业绩 (7)第三章认证服务范围 (9)第四章认证工作流程 (16)第五章收费规则 (17)第六章附件:管理体系认证价格暂行规定 (19)第一章公司介绍一、公司简介二、认证中心有限公司(UCS)大事记三、专业能力➢中心领导人为ISO9001 标准主要起草人之一,在中国质量认证界享有较高声誉➢客户覆盖70%以上的行业,颁证数量排名全国第✧拥有100 多名专职审核员和800 多名兼职审核员和技术专家,保证为客户提供专业化的认证服务第二章公司业绩一、部分物业公司三体系(ISO9001、ISO14001、OHSAS18001)获证名录第三章认证服务范围◆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审核依据标准:GB/T19001-2008 idt ISO9001:2008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GB/T19001-2008 idt ISO9001:2008标准的特点:第一、GB/T19001-2008 idt ISO9001:2008标准是以过程为基础的质量管理体系模式,适用于各种类型、不同规模和提供不同产品的组织;第二、GB/T19001-2008 idt ISO9001:2008标准以质量管理八项原则为基础,并体现了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第三、采用GB/T19001-2008 idt ISO9001:2008标准建立、实施质量管理体系可以使质量管理规范化;第四、通过满足顾客要求,增强顾客满意。
意义和重要性:GB/T19001-2008 idt 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标准,是完善质量管理的一种有效工具,也是在世界范围内得到广泛认可的质量管理体系模式;组织实施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表明组织已具备:1、组织已具备满足顾客要求和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的必要条件和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必备条件,也是获得顾客信任,提高市场占有率的一种有效途径。
GBT 19001—2000、GBT 24001—1996、GBT 28001—2001标准
系拟适用于任何类型与规模的组织,并适用于各 种地理、文化和社会条件。其运行模式如图 1 所 示。体系的成功实施有赖于各个层次与职能,特
任。 本标准的附录 A 为资料性附录。
c)获得过程业绩和有效性的结果;
成本效益。
标准。
d)基于础的质量管理体系
本标准不拟涉及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方面的
模式展示了 4~8 章中所提出的过程联系。这种展 因素,因而不包含与之有关的要求,但它并不刻
示反映了在规定输入要求时,顾客起着重要作用。 意限制一个组织将这方面要素纳入整个管理体
致的质量管理体系标准。他们相互补充,但也可
以单独使用。虽然这两项标准有不同的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对环境管理体系的要求,使一
但却具有相似的结构,以有助于他们作为协调一 个组织能够根据法律要求和重大环境影响信息,
致的一对标准的应用。
制定环境方针与目标。它适用于那些可为组织所
GB/T19001 规定了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可供组 控制,以及可能希望组织对其施加影响的环境因
本标准规定了对环境管理体系的要求,该体 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并不免除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
1
本版标准的名称发生了变化,不再有“质量保 证”一词。这反映了本标准规定的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除了产品质量保证以外,还旨在增强顾客满 意。
本标准的附录 A 和附录 B 仅是提示的附 录。
引言 0.1 总则
采用质量管理体系应当是组织的一项战略性 决策。一个组织的质量管理体系的设计和实施受 各种需求、具体目标、所提供的产品、所采用的 过程以及组织的规模和结构的影响。统一质量管 理体系的结构或文件不是本标准的目的。
2018年iso的材料价格管理规范-精选word文档 (4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iso的材料价格管理规范篇一:ISO9001-201X采购价格管理规范A01 目的对各类采购物品价格进行监督审查,在确保采购过程遵守公司采购管理规定,采购流程规范、价格合理,采购货物满足采购需求的条件下,严格控制采购过程,降低采购成本。
2 范围适用于除技术改造、公司办公接待物品、大型活动组织用品外其他所有采购货物的采购过程,包括外协零部件、工艺装备、办公用品、设备备件等的采购。
3 职责3.1 财务部:负责制定采购价格监督审查计划,牵头组织对采购过程的审查活动,并根据审查结果,出具审查分析报告;3.2 人力资源部:根据财务部制定的审查计划,派出1-2名纪检人员,与财务部人员共同组成审查小组,参与对采购过程的审核,并做好记录;3.3 采购部:规范各类采购活动,做好采购协议、报价单、运输协议等采购文书资料、记录的整理、保管工作,配合审查小组的审查活动,并对提出的各种问题给出合理解释,并提供相应证据;4 流程4.1 财务部根据财务管理情况,于每月30日前制定下月对采购过程的监督审查计划,内容包括:审查的采购对象、采购价格、采购渠道、市场价格状况简述、前次审核改进情况、审查日期、审查人员等,该计划经人力资源部会签,财务总监批准后,发人力资源部;4.2 根据批准的监督审查计划,人力资源部参与审查人员提前对拟审核采购对象的市场销售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市场销售价格、满足需求的情况,为审查活动的顺利进行做好准备;4.3 财务部、人力资源部根据审查计划,组成审查小组,按计划要求对采购部门的相应采购内容进行审查,对采购需求、采购来源、采购价格、协议、报价单等进行仔细的审查,并于审查小组掌握的市场情况进行对比,分析采购过程中存在的不合理情况,并与采购人员进行讨论;4.4 审查小组完成审核后,进行小组内部讨论,对审核过程中发现的异常情况进行研究分析,确定审核结论;4.5 财务部根据审核小组的讨论结果及审核过程记录,于当月30日前完成本月采购过程监督审核报告,经人力资源部审查人员会签,财务总监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4.6 经总经理批准的采购过程审查报告,在OA上发布,要求采购部根据报告内容进行改进,同时人力资源部执行报告中相关的考核要求。
管理体系认证收费标准
管理体系认证收费标准管理体系认证是指组织依据相关国际或国家标准,通过第三方认证机构对其管理体系进行认证,以证明其管理体系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活动。
管理体系认证不仅能够提升组织的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还可以增强组织在市场竞争中的优势地位,因此备受各类组织的重视。
而对于管理体系认证收费标准的制定,也是各方关注的焦点之一。
一、收费标准的制定原则。
在制定管理体系认证收费标准时,需要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管理体系认证收费应当公平公正,不得存在歧视性收费。
不同规模和行业的组织在认证收费上应当享有平等的权利,不因其规模大小或行业特点而产生不公平的待遇。
2. 透明公开原则,认证机构应当将管理体系认证收费标准公开透明,向组织提供清晰明了的收费结构和计费依据,确保组织能够清楚了解认证收费的构成和计算方式。
3. 合理定价原则,认证收费应当合理定价,既能够覆盖认证机构的成本,又不会对组织造成过大负担。
合理定价需要考虑到认证机构的运营成本、市场竞争情况、认证服务质量等因素。
二、影响管理体系认证收费的因素。
1. 组织规模,组织规模是影响管理体系认证收费的重要因素之一。
一般来说,规模较大的组织由于其管理体系的复杂性和认证范围的广泛性,认证收费相对较高。
2. 认证范围,认证范围的大小和复杂程度也会对认证收费产生影响。
涉及范围广泛、复杂程度高的管理体系认证,其收费通常会较高。
3. 认证机构声誉,认证机构的声誉和知名度对认证收费也有一定影响。
知名的、具有良好声誉的认证机构通常会对其认证服务进行品牌溢价,因此其收费相对较高。
4. 市场竞争,市场竞争状况也会对管理体系认证收费产生一定影响。
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下,认证机构可能会通过降低收费来吸引更多的组织选择其认证服务。
三、合理制定管理体系认证收费标准的建议。
1. 综合考虑各方因素,在制定管理体系认证收费标准时,认证机构需要综合考虑组织规模、认证范围、市场竞争状况等因素,确保收费标准合理公正。
2018年8月21日正式发布的ISO50001-2018能源管理体系新版标准主要变化及标准条款培训教
ISO50001-2018能源管理体系新版标准 五、如何建立能源管理体系 实施过程: 3.实施能源管理体系 -- 安装硬性措施,开展
关键人员培训,衡量影响 (通常3-4个月)
ISO50001-2018能源管理体系新版标准 五、如何建立能源管理体系 实施过程: 4.将能源管理体系纳入运营实践中,衡量能
ISO50001-2018能源管理体系新版标准
一、什么是ISO50001? 二、ISO 50001在全球迅速推广 三、能源管理体系在中国实践 四、能源管理体系的好处及带给企业的价值
五、如何建立能源管理体系
六、ISO50001:2018能源管理体系换版准备 七、ISO50001:2018能源管理体系标准主要变化 八、ISO45001:2018能源管理体系标准条款
ISO50001-2018能源管理体系新版标准
五、如何建立能源管理体系 实施过程:
1.差距评估 -- 将自己与ISO 50001中的条款 进行比较时,我们差距在哪里?
(通常为1-2个月)
ISO50001-2018能源管理体系新版标准 五、如何建立能源管理体系 实施过程: 2.计划实施能源管理体系 -- 让您的团队和
ISO50001-2018能源管理体系新版标准
一、什么是ISO50001?
ISO50001可以作为能源相关绩效的持续 改进的基础。通过对法律要求进行系统收 集和实施,还可以提高组织在本领域内的 法律确定性。
ISO50001-2018能源管理体系新版标准
一、什么是ISO50001?
二、ISO 50001在全球迅速推广
ISO50001-2018能源管理体系新版标准 六、ISO50001:2018能源管理体系换版准备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规定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规定一、引言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是一种全球通用的质量管理体系标准,旨在帮助组织实现持续改进并确保产品和服务的质量。
本文将详细介绍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的规定和要求。
二、质量管理体系的范围1. 范围的确定组织应明确定义质量管理体系的适用范围,包括所涉及的产品、服务和相关过程。
范围的确定应考虑到组织内外的各种因素,以确保体系的有效实施和管理。
2. 质量政策组织应制定和维护一份可理解的质量政策,明确质量目标,并将其与组织的整体战略和目标相一致。
质量政策应该被通知、理解和实施到各个部门和层级中。
三、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1. 管理责任组织应确立顶层管理对质量管理体系的承诺并进行持续的领导。
管理层应提供资源,并制定和维护组织的质量政策和质量目标。
他们还应通过质量管理评审确保质量目标的有效性和符合性。
2. 资源管理组织应合理配置和管理人力、设备、技术和知识资源,以满足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
组织应确保员工具备必要的能力,培养并持续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
3. 产品实施组织应根据合同要求和相关法规,规划、设计、开发和生产产品。
组织应控制产品的质量,并采取适当的纠正和预防措施,以持续改进产品的性能和符合性。
4. 过程实施组织应规划、执行和控制与产品相关的过程,确保过程的有效性和效率。
过程的输入和输出应该被明确定义,并进行记录和评审。
组织还应追踪和监控过程的执行情况,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以提高过程的能力和一致性。
5. 业务绩效评价组织应建立适当的指标和方法,对质量管理体系的实施和效果进行监控和评估。
组织应定期进行质量管理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进行持续改进。
6. 持续改进组织应鼓励员工积极参与持续改进活动,并建立反馈机制以收集和分析相关数据。
组织应采取合适的纠正和预防措施,以消除不符合和缺陷,并预防再次出现。
四、结论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规定了组织在质量管理方面的要求和规范,帮助组织实现持续改进和提供符合要求的产品和服务。
管理体系认证价格规定
(2009年修订)认证机构公平竞争规范——管理体系认证价格暂行规定(2009年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优化认证市场竞争环境,有效遏制恶性低价竞争,引导认证机构会员自觉执行国家价格政策,以品牌、信誉、质量、服务为主要竞争手段,着力提高认证的有效性,促进认证事业健康有序发展,依据《中国认证认可协会章程》、《中国认证认可行业自律公约》,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中国认证认可协会(以下简称“协会”)认证机构会员所开展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等管理体系认证活动。
第三条协会负责组织本规范的实施。
认证机构会员应执行本规范,并在需要时配合协会开展相关工作。
全体会员对本规范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章原则与要求第四条为了更好地执行国家价格政策,按照申请认证组织的规模(员工人数)并考虑其她影响认证工作量的因素,在鼓励优质优价的基础上,形成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等管理体系认证最低限价(总价,不含交通费与食宿费)。
(一)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最低限价:员工人数在65人以下,初审最低限价为12000元;员工人数在66-125人,初审最低限价为18000元;员工人数在126-275人,初审最低限价为21000元;员工人数在276-625人,初审最低限价为28000元;员工人数在626-1175人,初审最低限价为32000元;员工人数在1176-1550人,初审最低限价为36000元;员工人数在1551-2000人,初审最低限价为40000元;员工人数在2001人以上时,每增加一个审核人日,认证收费最少增加2400元。
(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最低限价:根据申请认证组织环境因素复杂程度的不同,按高复杂程度、中等复杂程度与低复杂程度(含有限复杂程度),分别设定最低限价:员工人数在30人以下,初审最低限价分别为16000元、14000元、12000元;员工人数在31-100人,初审最低限价分别为25000元、23000元、21000元;员工人数在101-275人,初审最低限价分别为30000元、28000元、26000元;员工人数在276-500人,初审最低限价分别为38000元、36000元、34000元;员工人数在501-875人,初审最低限价分别为46000元、43000元、40000元;员工人数在876-1550人,初审最低限价分别为54000元、51000元、48000元;员工人数在1551-2000人,初审最低限价分别为62000元、59000元、56000元;员工人数在2001人以上时,每增加一个审核人日,认证收费最少增加2400元。
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多少钱
说起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相信大家都知道,从内部效益来说可以提高一个企业的内部管理水平,环境管理体系是一个系统的管理机制,作为一个有效的手段和方法,提高企业的环境管理水平。
那么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收费标准是什么?根据中国认证认可协会《认证机构公平竞争规范--管理体系认证价格暂行规定》有关规定来定的,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收费标准如下:1.初次认证费用1.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最低限价:根据申请认证组织环境因素复杂程度的不同,按高复杂程度、中等复杂程度和低复杂程度,分别设定最低限价:员工人数在30人以下,初审最低限价分别为22000元、20000元、13000元;员工人数在31-100人,初审最低限价分别为33000元、26000元、20000元;员工人数在101-500人,初审最低限价分别为48000元、8000元、29000元;员工人数在501-2000人,初审最低限价分别为68000元、55000元、40000元;员工人数在2001人以上时,每增加一个审核人日,认证收费最少增加2400元。
1.2涉及多产品、过程复杂及多现场(场所)审核,根据相关规定适当增加审核费用。
1.3初次认证费用=1.1+1.2。
1.4如需证书副本,每套(中、英文)100元。
2、年度监督管理费2.1年度监督审核费:初审审核费×1/3。
2.2年金(含标志使用费):2000元/年。
2.3年度监督管理费=2.1+2.2。
2.4扩大认证范围:根据实际情况重新进行合同评审,并签定补充合同,费用在年度监督审核费的基础上并根据相关规定适当增加费用。
3、复评费3.1证书有效期为三年,到期后需要进行复评,复评审核费为初次认证费的80%。
4 其他费用4.1 当申请方需要预审时,预审费不超过初次审核费的50%。
4.2 增加现场审核次数及初访另行收费。
4.3 初访、预审核、正式审核、跟踪验证时审核员发生的食、宿、交通费按实际支出由受审核方全额支付。
认证机构管理体系认证价格规定
认证机构公平竞争规范——管理体系认证价格暂行规定(2009年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优化认证市场竞争环境,有效遏制恶性低价竞争,引导认证机构会员自觉执行国家价格政策,以品牌、信誉、质量、服务为主要竞争手段,着力提高认证的有效性,促进认证事业健康有序发展,依据《中国认证认可协会章程》、《中国认证认可行业自律公约》,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中国认证认可协会(以下简称“协会”)认证机构会员所开展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等管理体系认证活动。
第三条协会负责组织本规范的实施。
认证机构会员应执行本规范,并在需要时配合协会开展相关工作。
全体会员对本规范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章原则和要求第四条为了更好地执行国家价格政策,按照申请认证组织的规模(员工人数)并考虑其他影响认证工作量的因素,在鼓励优质优价的基础上,形成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等管理体系认证最低限价(总价,不含交通费和食宿费)。
(一)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最低限价:员工人数在65人以下,初审最低限价为12000元;员工人数在66-125人,初审最低限价为18000元;员工人数在126-275人,初审最低限价为21000元;员工人数在276-625人,初审最低限价为28000元;员工人数在626-1175人,初审最低限价为32000元;员工人数在1176-1550人,初审最低限价为36000元;员工人数在1551-2000人,初审最低限价为40000元;员工人数在2001人以上时,每增加一个审核人日,认证收费最少增加2400元。
(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最低限价:根据申请认证组织环境因素复杂程度的不同,按高复杂程度、中等复杂程度和低复杂程度(含有限复杂程度),分别设定最低限价:员工人数在30人以下,初审最低限价分别为16000元、14000元、12000元;员工人数在31-100人,初审最低限价分别为25000元、23000元、21000元;员工人数在101-275人,初审最低限价分别为30000元、28000元、26000元;员工人数在276-500人,初审最低限价分别为38000元、36000元、34000元;员工人数在501-875人,初审最低限价分别为46000元、43000元、40000元;员工人数在876-1550人,初审最低限价分别为54000元、51000元、48000元;员工人数在1551-2000人,初审最低限价分别为62000元、59000元、56000元;员工人数在2001人以上时,每增加一个审核人日,认证收费最少增加2400元。
CMD-CR-010认证收费标准及审核人日100415
认证收费标准及审核人日1目的与使用范围为加强对认证组织收费的管理,规范认证收费行为,保护双方的利益,促进认证工作的发展,特制订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CMD所开展的认证服务收费。
2基本原则收费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主管部门的规定制订。
(产品认证见国家计委、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计价格【1999】1610号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见国家计委、国家技术监督局计价格【1999】212号文)认证审核的工作量(审核人日)按照CNAS-CC01《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要求》、CNAS-CC21《产品认证机构通用要求》、CNAS-CC15《管理体系审核时间(QMS、EMS、OHSMS)》的规定执行,综合考虑客户组织的规模、产品风险程度、审核使用语言、产品种类和数量、其他认证机构的认证结果等因素制定,总体收费水平执行CCAA中认协监(2009)51号《认证机构公平竞争规范——管理体系认证价格暂行规定》。
3定义3.1审核时间各类审核的审核时间是指按审核人日度量的实施审核活动所需的有效时间。
3.2审核人日一个审核人日通常为8 小时,不包括旅途时间或午饭时间。
3.3有效人数有效人数包括认证范围内涉及的所有全职人员(含每个班次的人员)。
审核时将在场的非固定人员(季节性人员、临时人员和分包商人员)和兼职人员也应包括在有效人数内。
注:多场所审核时,每个拟审核场所的审核时间基于该场所有效人数计算。
3.4临时场所临时场所是组织为在有限的时期内进行特定工作或服务而设立的,且不会成为常设场所的场所(例如施工现场)。
4认证收费4.1产品认证收费4.2管理体系认证收费4.3各项费用说明4.3.1申请费、审定与注册费、年金为固定费用;4.3.2初次审核费、监督审核费、再认证审核费按审核人日计算;4.3.3初次、再认证时免费提供中英文证书1套,证书副本或换证每套收取200元工本费。
如果组织需要其他国家文字证书,则加收翻译费和证书工本费;4.3.4各种费用的具体金额和付款时间见双方签订的《认证合同》或《认证协议》;4.3.5现场审核的交通、食宿费由申请方承担。
ISO13485-2016供应商管理规定(适用各体系)
1.0目的:
为了有效的加强对供应商的控制和管理,以确保进料产品质量。
2.0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供应商的管理。
3.0权责:
采购员负责对供应商的交期、价格、服务进行统计和分析;质检员负责对进料的品质进行统计和分析,物料部负责对物料交期进行统计和分析。
4.0 审核原则
(一)分类管理:供应商审核制度应当以质量为中心,并根据采购物品对产品的影响程度,对采购物品和供应商进行分类管理,分为重要物资(A)、一般物资(B)、辅助物资(C)。
A、B类物资需要进行合格供方的评审,A类物质需要严格评审。
分类管理应当考虑以下因素:
1. 采购物品是标准件或是定制件;
2. 采购物品生产工艺的复杂程度;
3. 采购物品对产品质量安全的影响程度;
4. 采购物品是供应商首次或是持续为本公司生产的。
(二)质量合规:采购物品应当符合本公司规定的质量要求,且不低于国家强制性标准,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5.0 审核程序
(一)准入审核。
本公司应当根据对采购物品的要求,包括采购物品类别、验收准则、规格型号、规程、图样、采购数量等,制定相应的供应商准入要求,对供应商经营状况、生产能力、质量管理体系、产品质量、供货期等相关内容进行审核并保持记录。
必要时应当对供应商开展现场审核,或进行产品小试样的生产验证和评价,以确保采购物品符合要求。
(二)过程审核。
本公司应当建立采购物品在使用过程中的审核程序,对采购物品的进货查验、生产使用、成品检验、不合格品处理等方面进行审核并保持记录,保证采购物品在使用过程中持续符合要求。
中质协质量保证中心能源管理体系认证价格暂行规定
中质协质量保证中心能源管理体系认证价格暂行规定1、目的为保证中心价格的一致性,更好地指导合同员的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仅适用于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收费。
3、收费依据3.1《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要求》(CNAS-CC190:2015)3.2《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方案》(CNAS-SC190:2015)3.3《合格评定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要求》(GB/T27309-2014)4、收费标准认证审核费用=固定费用+审核费用◆固定费用申请费1000元、审定注册费2000元、年金2000元,共计5000元。
◆审核费用✧初次审核费用=审核人日数*3000元✧监督审核费用=审核人日数*3000元✧再认证审核费用=审核人日数*3000元4.1审核人日数估算方法4.1.1总则在确定每个申请方场所需要的审核时间时,应考虑“初次认证最少审核时间”。
现场审核时间通常不应少于最少审核时间的80%。
每次监督审核的最少审核时间不应低于初次认证审核时间的三分之一;再认证的审核时间不应低于初次认证审核时间的三分之二。
估算“初次认证最少审核时间”时,应考虑申请方是否为国家重点用能单位(万家企业)、能源管理体系的有效人数、能源管理体系的复杂程度(国家重点用能单位考虑能源使用和消耗的性质和规模)及其它因素。
4.1.2国家重点用能单位(万家企业)的审核人日数估算说明:如果申请方是国家重点用能单位(万家企业),宜参照GB/T27309-2014《合格评定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要求》附录E《能源管理体系最少审核时间》的要求,估算审核人日数。
如果申请方的场所简单,用能相似,宜考虑其作为国家重点用能单位(万家企业)的因素,并按CNAS-CC190:2015《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要求》附录A《能源管理体系审核时间》的要求,估算审核人天数。
4.1.3能源管理体系有效人数的确定能源管理体系有效人员的确定,应考虑对能源管理体系有实质影响的人员,包括:a)最高管理层;b)管理者代表;c)能源管理团队;d)对可能会影响能源绩效的重要变更负有责任的人员;e)对能源管理体系的实施成效负有责任的人员;f)对建立、实施和保持能源绩效改进(包括目标、指标及实施方案)负有责任的人员;g)对主要能源使用负有责任的人员。
ISO55001-2014资产管理管理体系要求中文版
ISO55001-2014资产管理管理体系要求中文版目次目次前言引言1 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与定义4组织环境4.1理解组织及其环境4.2理解相关方的需求与期望4.3确定资产管理体系的范围4.4资产管理体系5领导力5.1领导力与承诺5.2 方针5.3 组织的角色、职责与权限6 策划6.1资产管理体系中应对风险与机遇的措施6.2资产管理目标和实现目标的策划7 支持7.1 资源7.2 能力7.3 意识7.4 沟通7.5信息要求7.6文件化信息8 运行8.1运行的策划与控制8.2变更管理8.3 外包9绩效评价9.1监视、测量、分析与评价9.2内部审核9.3管理评审10 改进10.1不符合和纠正措施10.2预防措施10.3持续改进附录 A (资料性附录)资产管理活动方面的信息参考文献GB/T 33172(ISO 55000)《资产管理综述、原则和术语》、GB/T 33173(ISO 55001)《资产管理管理体系要求》和GB/T 33174(ISO 55002)《资产管理管理体系 GB/T 33173(ISO 55001)应用指南》共同构成支撑资产管理体系建立的系列国家标准。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等同采用 ISO 55001:2014《资产管理管理体系要求》。
本标准的附录A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具体阐明建立、实施、保持和改进用于资产管理的管理体系(资产管理体系)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组织。
由组织决定本标准适用于哪些资产。
本标准的主要应用对象包括:a)参与资产管理体系的建立、实施、保持和改进的各方;b)实施资产管理活动所涉及的各方与服务供应商;c)评估组织满足法律、法规、合同要求以及组织自身要求的内外部机构。
本标准叙述要求的顺序并不反映要求的重要性或预示其实施顺序。
GB/T 33174(ISO 55002)中包含进一步应用本标准中所述要求的指南。
GB/T 33172(ISO 55000)包含有关资产管理的一般信息与适用于本标准的术语。
价格体系管理制度
动态调整
价格体系管理制度应能够适应市场变化和企业发展需要,在必要时进行
动态调整。
02
关注市场动态
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和竞争对手的策略,以便在必要时调整价格政策和其
他相关措施。
03
反馈机制
建立有效的反馈机制,鼓励员工和客户提出对价格体系管理制度的改进
建议,不断优化制度。
07
违规行为的处理与惩罚
对违规行为的定义和识别
根据评估结果进行改进
针对问题
根据评估结果,针对价 格体系管理制度中存在 的问题进行改进。
改进措施
改进措施可能包括优化 价格政策、完善价格信 息管理流程、加快价格 调整反应速度等。
实施改进
制定具体的改进计划并 积极实施,确保改进措 施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
持续优化制度以适应市场变化和企业发展需要
01
低端产品/服务
价格较低,主要满足大众基本需求。
中端产品/服务
价格适中,满足一定消费水平的需求。
高端产品/服务
价格较高,满足高端、奢侈品等需求。
价格体系与市场定位的关系
1 2
低端产品/服务
主要针对价格敏感型消费者和大众市场。
中端产品/服务
针对有一定消费能力的群体,提供性价比高的产 品/服务。
3
高端产品/服务
构成的系统。
价格管理
指公司对产品价格的制定、执行 、监控、调整等全过程的管理, 包括价格策略的制定、价格执行 情况的监督、价格风险的防范与
处理等方面。
定价策略
指公司根据市场需求、竞争对手 、成本等因素制定的产品定价原 则和方法,包括基本定价策略和
各种促销活动定价策略等。
02
管理职责与权限
ISO13485-2016采购管理规定(适用各体系)
XXXXXXXX有限公司三阶文件文件编号:XXX-QC-M-001版本号:A0标题:采购管理规定页次:1/3生效日期:2018.01.011.0目的:建立本公司采购运作系统,进而控制采购成本,并能满足用料部门的适量及质量需求。
2.0适用范围:凡本公司所有原材料、外购品的请购、询价、议价、供应商评估等作业皆属。
3.0定义3.1供应商:为本公司提供原材料、外购品、委外加工及辅助材料的厂商的总称。
4.0 权责4.1生产部:负责提出原材料采购需求。
4.2采购部:负责原材料、外购品采购、供应商及委外加工厂商的评估、考核,进料点收及仓储管理作业。
4.3质量部:负责原材料及外购品的进料检验。
5.0程序5.1合格供应商登记经承认的供应商应由采购部采购主管核准后列入“合格供方一览表”登记列管。
所有的主材合格供应商均必须要持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的合法单位。
5.2 提出采购需求5.3.1 非属顾客提供的生产性原材料、外购品若有需要采购时,由需求部门根据实际需求开出“采购申请单”呈主管核准后, 送交采购人员办理采购作业。
5.4 采购作业5.4.1核对价格条件采购人员接到采购需求“采购申请单”单据后,填写“采购订单”,如判定属长期采购项目者, 应根据最新核定的各项供应商提供”报价单”, 进一步确认价格条件是否合理, 作为判定是否须询价的依据;如“报价单”上所列项目且价格合理者, 直接按 5.4.4的作业办理。
5.4.2询价及议价5.4.2.1 如非属长期采购项目或现状“报价单”的价格条件不合理或供应商主动要。
2023修正版【管理制度)管理制度价格法
【管理制度)管理制度价格法管理制度:管理制度价格法1. 引言管理制度是组织内部为实现特定目标而采取的一系列规范和规则的总称。
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一个组织的运营和发展至关重要。
在管理制度中,价格法是指为了实现价格管理的目标而制定的一套规程和程序。
本文将介绍管理制度中的价格法,包括价格法的背景、目的、内容和执行程序等方面的内容,旨在帮助读者了解价格法在管理制度中的作用和具体运用。
2. 背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竞争的加剧,价格管理成为组织管理中的重要方面。
价格法作为管理制度中的一部分,为组织提供了明确的价格管理原则和规定,旨在保持市场竞争的公平性、维护组织利益、促进经济发展等。
3. 目的价格法的目的在于规范和管理组织内部的价格,确保价格的公平、合理和稳定。
主要目标包括:- 维护市场秩序:价格法通过规定价格管理原则,防止价格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的出现,维护市场竞争的公平性和正常秩序。
- 保护消费者权益:价格法通过合理定价和价格监管,保护消费者的权益,防止价格虚高和不合理涨价。
- 促进经济发展:价格法通过价格稳定和合理的价格调节,促进经济的稳定发展和市场的健康运行。
4. 内容价格法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4.1 定价原则定价原则是价格法的核心内容,它规定了组织内部定价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公平原则:定价应该公平、公正,不得侵害其他组织和消费者的利益。
- 合理原则:定价应该合理、合理,符合市场规律和经济运行的需要。
- 稳定原则:定价应该稳定,避免价格波动对市场和消费者造成的不利影响。
4.2 价格检测和监管价格检测和监管是价格法实施的重要环节。
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价格调查和监测:对市场价格进行调查和监测,及时发现价格异常和不合理行为。
- 价格指导和干预:当价格异常或不合理时,通过指导和干预措施来调整价格,保持市场价格的稳定和合理性。
- 价格投诉和处理:对价格虚高、价格陷阱等消费者投诉进行处理,保护消费者权益和维护市场秩序。
ISO管理体系价格暂行规定
附件1:认证机构公平竞争规范——管理体系认证价格暂行规定(2009年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优化认证市场竞争环境,有效遏制恶性低价竞争,引导认证机构会员自觉执行国家价格政策,以品牌、信誉、质量、服务为主要竞争手段,着力提高认证的有效性,促进认证事业健康有序发展,依据《中国认证认可协会章程》、《中国认证认可行业自律公约》,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中国认证认可协会(以下简称“协会”)认证机构会员所开展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等管理体系认证活动。
第三条协会负责组织本规范的实施。
认证机构会员应执行本规范,并在需要时配合协会开展相关工作。
全体会员对本规范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章原则和要求第四条为了更好地执行国家价格政策,按照申请认证组织的规模(员工人数)并考虑其他影响认证工作量的因素,在鼓励优质优价的基础上,形成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等管理体系认证最低限价(总价,不含交通费和食宿费)。
(一)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最低限价:员工人数在65人以下,初审最低限价为12000元;员工人数在66-125人,初审最低限价为18000元;员工人数在126-275人,初审最低限价为21000元;员工人数在276-625人,初审最低限价为28000元;员工人数在626-1175人,初审最低限价为32000元;员工人数在1176-1550人,初审最低限价为36000元;员工人数在1551-2000人,初审最低限价为40000元;员工人数在2001人以上时,每增加一个审核人日,认证收费最少增加2400元。
(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最低限价:根据申请认证组织环境因素复杂程度的不同,按高复杂程度、中等复杂程度和低复杂程度(含有限复杂程度),分别设定最低限价:员工人数在30人以下,初审最低限价分别为16000元、14000元、12000元;员工人数在31-100人,初审最低限价分别为25000元、23000元、21000元;员工人数在101-275人,初审最低限价分别为30000元、28000元、26000元;员工人数在276-500人,初审最低限价分别为38000元、36000元、34000元;员工人数在501-875人,初审最低限价分别为46000元、43000元、40000元;员工人数在876-1550人,初审最低限价分别为54000元、51000元、48000元;员工人数在1551-2000人,初审最低限价分别为62000元、59000元、56000元;员工人数在2001人以上时,每增加一个审核人日,认证收费最少增加2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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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认证机构公平竞争规范——管理体系认证价格暂行规定
(2009年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优化认证市场竞争环境,有效遏制恶性低价竞争,引导认证机构会员自觉执行国家价格政策,以品牌、信誉、质量、服务为主要竞争手段,着力提高认证的有效性,促进认证事业健康有序发展,依据《中国认证认可协会章程》、《中国认证认可行业自律公约》,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中国认证认可协会(以下简称“协会”)认证机构会员所开展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等管理体系认证活动。
第三条协会负责组织本规范的实施。
认证机构会员应执行本规范,并在需要时配合协会开展相关工作。
全体会员对本规范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章原则和要求
第四条为了更好地执行国家价格政策,按照申请认证组织的规模(员工人数)并考虑其他影响认证工作量的因素,在鼓励优质优价的基础上,形成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等管理体系认证最低限价(总价,不含交通费和食宿费)。
(一)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最低限价:
员工人数在65人以下,初审最低限价为12000元;
员工人数在66-125人,初审最低限价为18000元;
员工人数在126-275人,初审最低限价为21000元;
员工人数在276-625人,初审最低限价为28000元;
员工人数在626-1175人,初审最低限价为3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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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人数在1176-1550人,初审最低限价为36000元;
员工人数在1551-2000人,初审最低限价为40000元;
员工人数在2001人以上时,每增加一个审核人日,认证收费最少增加2400元。
(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最低限价:
根据申请认证组织环境因素复杂程度的不同,按高复杂程度、中等复杂程度和低复杂程度(含有限复杂程度),分别设定最低限价:
员工人数在30人以下,初审最低限价分别为16000元、14000元、12000元;
员工人数在31-100人,初审最低限价分别为25000元、23000元、21000元;
员工人数在101-275人,初审最低限价分别为30000元、28000元、26000元;
员工人数在276-500人,初审最低限价分别为38000元、36000元、34000元;
员工人数在501-875人,初审最低限价分别为46000元、43000元、40000元;
员工人数在876-1550人,初审最低限价分别为54000元、51000元、48000元;
员工人数在1551-2000人,初审最低限价分别为62000元、59000元、56000元;
员工人数在2001人以上时,每增加一个审核人日,认证收费最少增加2400元。
(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最低限价:
根据申请认证组织风险程度的不同,按一级、二级、三级风险程度,分别设定最低限价:
员工人数在30人以下,初审最低限价分别为16000元、14000元、12000元;
员工人数在31-100人,初审最低限价分别为25000元、23000元、21000元;
员工人数在101-275人,初审最低限价分别为30000元、28000元、26000元;
员工人数在276-500人,初审最低限价分别为38000元、36000元、34000元;
员工人数在501-875人,初审最低限价分别为46000元、43000元、4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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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人数在876-1550人,初审最低限价分别为54000元、51000元、48000元;
员工人数在1551-2000人,初审最低限价分别为62000元、59000元、56000元;
员工人数在2001人以上时,每增加一个审核人日,认证收费最少增加2400元。
(四)两体系结合审核初审的最低限价为相应的两个单体系初审最低限价之和的75%;三体系结合审核初审的最低限价为相应的三个单体系初审最低限价之和的65%。
(五)再认证的最低限价为相应初审最低限价的2/3,监督审核的最低限价为相应初审最低限价的1/3。
(六)考虑管理体系覆盖产品的特点、复杂程度和行业风险,其他管理体系标准认证的最低限价可在以上限价基础上增加收费。
第五条认证机构应承诺在实施相关认证活动时,自觉执行国家制定的认证收费标准,实际认证收费不低于相应的最低限价。
第三章实施与监督
第六条认证机构应于每季度首月10日前将上季度认证价格执行情况上报协会。
报送内容包括:季度发证总量、执行本规范最低限价的项目数量、未能执行本规范最低限价的项目数量,其中未执行的项目要列出获证组织名称、认证类别、获证组织规模、环境因素复杂程度及行业风险等级、认证收费及未能执行本规范最低限价的原因等。
第七条认证机构一次性交纳公平竞争信誉保证金10万元。
拒不交纳公平竞争信誉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会员资格。
公平竞争信誉保证金由协会设立专项账户进行管理,不得挪作他用。
公平竞争信誉保证金产生的利息返还认证机构。
第八条协会定期或不定期地以组织同行评议等方式,对认证机构的认证价格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九条各认证机构应信守承诺,模范执行国家制定的认证收费标准及本规范的要求,积极向协会反映其他认证机构的价格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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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协会应对被反映的涉嫌违规行为进行调查。
认证机构实际认证收费低于最低限价的,或虽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不低于最低限价但在一个认证周期内以明显低价向同一客户提供其他认证服务的,视为价格违规行为。
第十一条鼓励社会各界对认证机构执行国家制定的认证收费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
第四章违反规范的调查与处理
第十二条协会对在监督检查或调查中发现的认证机构价格违规行为,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处理。
(一)协会在监督检查或调查中发现认证机构一年内出现价格违规行为次数较少,涉及的组织规模较小,没有造成其他负面影响的,责令其立即纠正,并给予书面警告。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由协会责令其立即纠正价格违规行为,给予内部通报批评,并处交纳违约金1-3万元。
1.监督检查或调查中发现认证机构一年内出现价格违规行为次数较多,在行业内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的;
2.不接受协会组织的监督检查或调查工作的;
3.瞒报、拒报认证价格执行情况的。
(三)协会在监督检查或调查中发现认证机构一年内频繁出现价格违规行为,并在行业内造成了较大的负面影响的,经协会常务理事会通过,责令其立即纠正价格违规行为,给予公开通报批评,并处交纳违约金5-10万元。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协会理事会通过,予以除名,将其违反公平竞争规范的事实给予公开通报,并处交纳违约金10万元。
1.监督检查或调查中发现认证机构在一年内频繁发生价格违规行为,严重违反本规范并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2.一年内累计2次不接受协会组织的监督检查或调查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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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一年内累计2次瞒报、拒报认证价格执行情况的。
对拒绝交纳违约金的违规认证机构,则在其公平竞争信誉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并责令其补足公平竞争信誉保证金。
第十三条协会对认证机构违反本规范规定的行为做出处理后,向国家认证认可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通报。
第十四条认证机构若对协会的处理决定有异议,可于收到违规处理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协会提出申诉。
协会应对申诉内容进行再次核实,并将核实结果告知申诉人。
必要时,协会可将违规处理决定提交常务理事会进行复议。
常务理事会的复议决定是最终决定。
认证机构若对协会常务理事会的复议决定有异议,可向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反映。
第十五条违约金原则上用于价格违规行为的调查和处理,包括对反映经查证属实的认证机构价格违规行为的单位及个人给予奖励。
处违约金的,一次性奖励违约金的30%;未处违约金的,一次性奖励2000元。
第十六条协会对各认证机构执行本规范的情况及时进行通报。
第十七条组织开展行业自律活动,是协会的日常工作之一,所需经费由中国认证认可协会解决,不另向会员收取。
第十八条协会必须对执行本规范的相关认证机构提交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
协会有义务为举报人保守秘密。
第五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规范经协会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并经协会会长签署后生效。
第二十条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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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本规范由中国认证认可协会负责解释。
页脚内容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