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和融资五大合作模式
5大金融机构与融资租赁的合作模式
5大金融机构与融资租赁的合作模式2017年07月08日商业银行与融资租赁公司(包括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是比较典型的“合作+竞争”关系。
对商业银行而言,融资租赁是企业获得融资的另一重要渠道,与银行信贷存在替代和竞争关系;同时融资租赁公司自己也需要商业银行的服务,在授信、中间业务等方面有着广阔的合作空间。
我国融资租赁业还处于起步发展阶段,商业银行发展相对成熟,探讨两者的合作模式和前景具有现实意义。
按照我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不能直接办理融资租赁业务。
但商业银行可以通过合作的方式介入融资租赁业务,能够扩展市场,借助租赁公司强化在产业链条中的竞争优势。
融资租赁公司缺乏稳定的资金来源,缺少网络化的分支机构,难以在跨行政区域方面形成网络效应,通过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实现更好的发展。
现阶段,商业银行与融资租赁公司之间的合作,主要在以下三个方面:1、客户与金融产品的共享通用方面的合作2、境内人民币融资方面的合作3、国际业务方面的合作1.客户与金融产品的共享通用方面的合作(一)银行推荐客户,并提供结算等服务的模式是指银行向租赁公司推荐有租赁需求的客户,由租赁公司独立作出业务决策,银行在应收租赁款归集、资金账户监管提供服务,双方还可约定租后管理合作事宜。
这种模式涉及的风险较低,执行的难度较低。
(二)租赁公司推荐客户,银行协助管理的模式是指租赁公司与银行签署合作协议,租赁公司将其直接营销的客户,统一到合作银行开设结算账户,由银行提供租赁款归集服务,或者还提供账户监管和租后管理等服务。
这种模式涉及的风险也较低,执行的难度也较低。
2.内人民币融资方面的合作(一)租赁公司推荐客户,银行提供保理服务的模式是指租赁公司向银行推荐已完成的租赁项目和客户给银行,银行基于对承租人的授信或者租赁公司提供的增信,提供应收租赁款的保理服务。
这种保理既包括对售后回租的保理,也包括直接租赁等其他租赁形式的保理。
这种模式下,银行承担信用风险,要在给予承租人的授信条件和额度内合作,或在租赁公司提供的增信措施的授信条件和额度内合作。
银行信托业务主要合作模式
银行信托业务主要合作模式早期的银信合作仅仅停留在银行代理销售信托产品的浅层面,但短短几年后,银信合作快速发展,托管、担保、资产置换、链接贷款、证券化、股权代持、联合开发等带有强烈混业趋势的银信合作模式层出不穷,但一直未涉及到银信产品。
直到2006年,银监会发布《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准许银行经营委托理财业务,银信产品的大门才正式开启。
我国银信合作的现状及模式演变自2002 年“一法两规”出台以来,我国银信合作的发展历程大致经历了三个基本阶段。
第一阶段,中信托公司与商业银行只处在浅层次的业务合作阶段,业务开展形式主要为信托公司运用商业银行的销售网点和客户规模进行信托产品的销售,这一途径有效地解决了集合资金信托产品“200 份”和“5 万元”的限制,信托公司以商业银行的客户资源优势弥补自身募集能力不足的缺陷。
但该项代理业务的收入占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的比例很小,并且商业银行担心该业务会造成自身存款和客户的流失,因此积极性并不高。
第二阶段,以银行信贷类理财产品的推出为标志展开。
商业银行通过信托公司将其信贷资产转化为理财产品向客户发售,并将募集到的资金通过信托的方式专项用于替换商业银行的存量贷款或向企业发放贷款。
这一创新型理财产品为银行灵活调整其财务结构及表外资产规模提供了途径,自此银行与信托公司拓展业务合作的主动性增强。
商业银行积极性的转变将双方引导向更深层次的合作:2006 年民生银行推出的“双层信托—银信连结理财产品”使双方看到了共赢的商机,此后银信连结理财产品规模不断增长;交通银行成功收购重组湖北国投,标志着商业银行及信托公司开启了在股权层面上的深度合作。
第三阶段,以2008 年银监会正式颁布《银行和信托公司业务合作指引》为起点,主要由监管当局对银信合作产品的一系列规范构成。
从历年银监会发布的各项监管政策来看,其内容大体由三方面组成,主要包括对银信合作产品在风险控制方面、信贷额度、提升信托公司主动管理能力的规定。
PPP项目投融资方案(五大模式)
PPP项目投融资方案(五大模式)一、PPP模式概述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s)即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是指政府采取竞争性方式择优选择具有投资、运营管理能力的社会资本,由社会资本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政府/使用者依据公共产品和服务的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资本支付相应对价一种模式。
PPP模式在中国的发展一般认为发端于1984年第一个BOT模式项目--深圳沙角B电厂项目,随后2003年-2008年,地方政府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繁多,财政资金有限,为满足社会大众对公共设施和公共服务的要求,各地掀起一波PPP热潮,这期间的代表性项目有国家体育场(鸟巢)、北京地铁四号线项目等项目。
2008年后,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全球和中国经济增速下滑,我国采用积极财产政策和刺激经济增长的计划来应对。
该经济刺激计划的投资由政府主导,但鉴于地方政府无法以市场主体身份参与投资,各地政府都充分利用所属融资平台进行投融资。
2009年以来,城市基础设施等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投融资职能主要由各地融资平台公司承担,项目运作以政府委托代建、BT模式为主。
这一时期PPP模式遭遇搁浅。
积极的财政政策和宽松的货币政策导致地方政府及政府融资平台与日俱增,截止2013年,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高达20多万亿元,这些债务已经让某些地方政府无力偿还;另一方面城镇化及“一带一路”的发展又亟需大量资金。
在此形式下,2013年中央发文允许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的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
2014年9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正式提出推广使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
鼓励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等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业投资和运营。
政府通过特许经营权、合理定价、财政补贴等事先公开的收益规则,使投资者有长期稳定收益。
投资者按照市场化原则出资,按约定规则独自或与政府共同成立特别目的公司(SPV)建设和运营合作项目。
信托公司与银行合作的模式及动因探析
在中国金融日益走向混业,“混业经营,分业监管”的管理模式呼之欲出,银行(指商业银行,下同)保险、证券都跃跃欲试的时候,信托公司却处于2007年“信托新政”实施以来的“第六次”清理整顿中,至今仍有不少信托公司为获取新的金融许可牌照而努力。
政策法规的诸多限制,进一步削弱了信托公司占领新领域的竞争力,仅靠信托公司自身的力量摆脱困境,短期内仍比较困难。
从世界范围来看,与银行有着良好互补性的信托公司,大多与银行有着紧密的联系。
目前我国信托公司整合尚未完成,外资进入又带来日益激烈的竞争。
因此,对我国的信托公司而言,与银行合作是当前宏观环境下的必然要求。
业务手段上有互补⏹信托公司与银行合作的背景◆在我国分业管理的金融体制下,信托公司具有独特的制度优势,是我国目前唯一能够横跨实业、货币与资本三大市场进行直接投资和融资的金融机构,因此其业务手段具有多样性和灵活性。
但由于中国总体经济发展水平不高、融资成本偏高、营业网点乏等种种因素的影响,加之我国信托公司长期以来定位不明,不断进行清理整顿,其行业规模相对较小,专业能力还有待提高,项目资源较为乏。
银行虽然在现行政策环境下金融功能和相关资源十分强大,但在业务模式和领域上存在一定的政策制约。
其中最为突出的是,业务边界十分严格,除存、贷汇等传统业务之外,开展创新业务需要较为繁杂的程序和严格的约束;此外,服务手段短缺等均构成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在开放格局下与境外金融机构竞争中的劣势。
虽然近年来不断探索,积极贴近市场,但仍存在一些不可逾越的政策障碍。
◆正是基于上述信托公司和银行各自的优势和局限性,政策约束具有差异性,使得二者的业务手段具有极强的互补性,如果运用得当,定能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
⏹产业领域上有重合◆由于历史渊源和目前特定的市场环境,信托公司作为地方性金融机构大多数都选择了房地产、基础设施建设、证券作为信托业务的重点领域,房地产和证券具有明显的周期性,而基建信托产品由于具有信誉好、风险低等诸多优点,它一直是信托业务中具有广泛市场空间和巨大需求的产品。
解读资本运作的11种模式
解读资本运作的11种模式
1.融资模式:融资模式的基本思路是,企业或机构为融资者提供资金,以获得股权或债权投资。
2.原始股权融资模式:原始股权融资模式指投资者和投资机构通过投
资获得企业的原始股权。
3.额外股权融资模式:投资者和投资机构通过注资增加企业的股权来
获得投资收益。
4.私人投资者融资模式:私人投资者为企业提供资金,以获得股权或
债权投资。
5.政府补贴模式:企业通过申请政府补贴来获得资金,以解决资本短
缺问题。
6.合作模式:合作模式指投资者和投资机构通过合作获得投资收益。
7.融资租赁模式:融资租赁模式是指企业通过获得融资租赁公司的资金,向融资租赁公司租赁资产,给予定期或不定期的还款。
8.发行股票模式:企业通过发行股票模式来获得资金,以扩大公司规模。
9.银行借贷模式:企业通过向银行申请贷款以获得资金。
10.信托投资模式:企业付出投资人的资金,投资人以信托形式把资
金交给第三方信托公司管理,根据约定安排收益分配。
11.并购模式:并购模式是企业通过取得资金来收购其他企业的一种
投资形式。
租赁公司与信托的合作模式介绍
租赁公司与信托的合作模式介绍
在融资租赁业中,能够发行信托产品,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有效缓解公司来自各方的资金压力。
由此,融资租赁与信托的合作成为不少公司的现实选择之一,融资租赁公司与信托合作模式主要有以下三种方式。
一、融资租赁集合信托模式信托公司与租赁公司合作,借助租赁公司的项目资源、专业管理经验,信托公司发行融资租赁集合信托计划,在资金运用上由信托公司将资金贷给租赁公司用于购买设备,租赁给承租人使用并收取租金,以达到投资者获取稳定信托收益的目的。
二、租赁资产收益权受让集合信托模式租赁公司为了盘活资产,可将一个或多个租赁项目未来的租金收入形成租赁资产的收益权进行转让,信托公司通过发行租赁资产收益权受让集合信托计划,以信托资金受让该租赁资产的收益权,信托期满后,由租赁公司溢价回购租赁资产的收益权,获取信托收益。
三、租赁资产证券化模式信贷资产证券化是由中国境内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或有实力的第三方委托有实力的银行等作为发起机构,将信贷资产信托给受托机构,由信托公司作为受托机构,以资产支持证券的形式向投资机构发行收益证券,以该财产所产生的现金支付资产支持证券的结构性融资活动。
从未来的发展看,随着融资租赁公司的发展,当租赁资产能在未
来产生可预测的、稳定的现金流,就资产制定有标准化、高质量的合同条款,就具备了开展租赁资产证券化的条件。
目前,随着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的扩大,信托公司正在探索开展租赁资产证券化业务。
常见租赁资产信托支持计划如下图所示:为充分发挥融资租赁公司和信托公司各自的优势,实现优势互补,未来,无论在资产端或是资金端,融资租赁公司与信托公司之间应加强合作,并在现有合作模式上探讨更多的合作模式,从而实现更加纵深的合作关系。
房地产信托融资的典型模式及案例
房地产信托融资的典型模式及案例本文介绍了房地产信托融资的典型模式及案例。
其中,贷款模式是最为基础的,也是最行之有效的融资方式。
不过,相对于银行贷款而言,信托贷款在规模、资金成本和贷款期限等方面都不占有优势。
对于房地产企业的限制,两者的限制也非常接近。
此外,根据《265号文》的规定,信托公司严禁以投资附加回购承诺、商品房预售回购等方式间接发放房地产贷款。
而且,申请信托贷款的房地产企业资质应不低于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房地产开发资质。
贷款型信托的融资方式包括资产抵押、股权质押、第三方担保等,期限较短,成本相对较低。
案例中介绍了Y项目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其中A公司注册资本4.24亿元,主营房地产项目的经营与开发。
B集团是A公司的全资母公司,持有A公司100%股权。
C集团是B集团的控股股东,A公司自成立以来已开发完成7个项目,总建筑面积达50多万平方米,均已全部售罄。
C集团正在重点开发Y项目,该项目位于XXX区域。
根据《H市战略发展规划》,该区域将成为未来H市发展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A公司具备房地产二级开发资质,已获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Y项目占地313.86亩,总建筑面积398,085平方米,分为甲、乙、丙三个区域进行开发。
甲区主要是连排别墅,乙区包括7幢4层的花园洋房、4幢33层的高层住宅和1幢5层商业综合楼,丙区则包括7幢18-27层的高层住宅和一个幼儿园。
随着H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国家宏观政策背景的转变,为了更好地指导城市建设与发展,H市政府委托XXX编制了《H市空间发展战略规划》。
该规划文件表明,项目所在区域将成为H市规划的重点区域,建设以商务办公、总部经济、会议展览等功能为主导的公建中心,打造城市综合体,成为H市发展的新亮点。
同时,该区域中心区外围的建设也将全面推进,以引导空间拓展和功能布局优化,使中心区优化整合与新城开发建设联动并进。
商业银行的企业融资和信托业务
商业银行的企业融资和信托业务商业银行作为金融体系中的核心机构之一,扮演着促进经济发展和服务企业的重要角色。
在其众多业务中,企业融资和信托业务被认为是银行与企业紧密结合的重要环节。
本文将对商业银行的企业融资和信托业务展开探讨,以分析其对经济发展的影响和作用。
一、企业融资业务企业融资是商业银行的核心业务之一,也是满足企业发展资金需求的重要手段。
商业银行通过提供各类贷款产品满足企业的资金需求,促进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
主要的企业融资业务形式包括短期贷款、中长期贷款、债券承销以及股权融资等。
1. 短期贷款短期贷款是商业银行为企业提供的短期资金支持,一般用于满足企业的流动资金需求。
商业银行根据企业的经营情况、信用评级和还款能力等因素,向企业提供短期贷款,并通过约定的利率和还款期限进行利益分配。
2. 中长期贷款中长期贷款是商业银行为企业提供的用于资本性支出的贷款,主要用于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和产能扩张等方面。
商业银行通过风险评估和利率定价等手段,向具备良好信誉和发展潜力的企业提供中长期贷款支持。
3. 债券承销商业银行通过承销企业债券的方式帮助企业融资,债券承销是一种企业通过发行债券筹集资金的方式。
商业银行作为债券承销商,负责发行、销售和流通债券,并提供相关的投资咨询和风险管理服务。
4. 股权融资商业银行通过参与企业的股权融资活动,向企业提供股权投资和并购等支持。
商业银行作为资本市场的参与者,通过投资企业的股权,分享企业的盈利回报,并对企业的经营决策提供建议和指导。
二、信托业务信托业务是商业银行的另一项重要业务,通过信托产品的创设和管理,帮助企业实现资产配置、风险管理和财富传承等目标。
商业银行作为信托机构,根据企业的需求和风险偏好,为其提供信托委托服务、资金信托、财富管理等业务。
1. 信托委托服务商业银行通过设立信托计划,接受企业的委托,按照约定的方式和目的管理财产和资金。
信托委托服务旨在帮助企业实现资产保值增值、避免风险和实现财务规划等目标。
信托公司的金融科技合作与创新
信托公司的金融科技合作与创新随着金融科技的迅猛发展,信托公司面临着巨大的机遇与挑战。
金融科技合作与创新已成为信托行业提升竞争力、拓宽发展空间的重要途径。
本文将探讨信托公司与金融科技之间的合作模式、创新应用以及未来发展趋势。
一、信托公司与金融科技的合作模式1. 技术平台合作信托公司可以通过与金融科技公司合作,共同构建技术平台,提升业务效率和服务质量。
金融科技公司通常在技术研发和数据分析方面具有较强的实力,而信托公司则拥有丰富的金融业务经验和庞大的客户群体。
通过合作,双方可以实现资源互补,共同开发出更具竞争力的金融科技产品和服务。
2. 数据共享与风控合作信托公司依托金融科技手段,可以与其他金融机构进行数据共享与风控合作。
通过对大数据的分析和挖掘,信托公司可以更精准地评估风险和进行风控管理。
同时,数据共享也能够为信托公司提供更准确的客户画像,帮助其开展精准营销和个性化服务,提升客户满意度。
3. 产品创新与跨界合作信托公司可以与金融科技公司共同探索产品创新与跨界合作的机会。
金融科技的发展为信托公司带来了更多的创新思路和商业模式。
通过与金融科技企业合作,信托公司可以在产品设计、投资策略等方面进行创新,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跨界合作也能够带来新的业务增长点。
二、信托公司金融科技的创新应用1. 区块链技术在信托业的应用区块链技术的去中心化、不可篡改和高效安全等特点,为信托业带来了革命性的机遇。
信托公司可以利用区块链技术改善业务流程和降低交易成本,例如通过智能合约实现自动化的信托管理,提升信托产品的透明度和可信度。
2. 大数据风险评估与风控管理信托公司可以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对客户进行全面评估和风控管理。
通过对大数据的分析,信托公司能够更准确地识别客户的风险状况,优化投资策略,降低业务风险。
同时,利用大数据技术进行风险预警和实时监控,可以更及时地应对市场波动和风险事件。
3. 人工智能在信托产品销售中的应用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为信托产品的销售和推广提供了新的机会。
信托公司与企业家的合作模式
信托公司与企业家的合作模式一、引言信托公司与企业家的合作是当今商业领域中的重要合作模式之一。
信托公司作为金融机构,为企业家提供全方位的财务和咨询服务,帮助企业家实现其发展目标。
本文将探讨信托公司与企业家的合作模式,包括双方关系、合作方式以及合作优势等。
二、信托公司与企业家的关系信托公司与企业家的合作模式建立在合作关系的基础上。
信托公司代表资金投资者与企业家进行合作,共同实现双方的利益最大化。
双方之间的关系是基于相互信任和合作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
三、信托公司的合作方式在与企业家的合作过程中,信托公司采取多种合作方式,以满足不同企业家的需求。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合作方式:1. 股权投资:信托公司以购买企业的股权的方式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在企业增值时分享利润。
这种方式可以为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并提供相关的管理和咨询服务。
2. 资产管理:信托公司可以帮助企业家管理其个人或企业的资产,包括财务规划、投资组合管理等方面。
通过专业的资产管理,企业家可以更好地掌握自己的财务状况,并使资产获得更好的增值。
3. 融资服务:信托公司可以为企业家提供融资服务,包括发行债券、贷款等。
通过与信托公司的合作,企业家可以获取更多的资金以支持企业的运营和发展。
4. 创业孵化:信托公司可以提供创业孵化服务,帮助初创企业家实现其初创项目。
通过提供资金、资源和经验等支持,信托公司帮助企业家在创业的初期阶段实现稳定发展。
四、信托公司与企业家合作的优势信托公司与企业家的合作模式有以下几个优势:1. 资金支持:信托公司为企业家提供资金支持,帮助企业家实现经营发展目标。
这对于企业家来说是一个重要的帮助,可以缓解经营压力,促进企业的稳定发展。
2. 专业知识和经验:信托公司拥有丰富的金融和管理经验,可以为企业家提供专业的咨询和管理服务。
信托公司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可以帮助企业家更好地制定发展战略,增加企业的竞争力。
3. 风险分担:与信托公司合作可以分担一部分风险。
第二讲信托投融资交易模式
• 信托业的法律体系:
•
《信托法》
• 《信托公司管理办法》
• 《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
• 《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
•
简称 “一法三规 ”
《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 第26条规定:
信托公司可以运用债权、股权、物权及 其他可行方式运用信托资金。
• 信托公司可申请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本外币业务: (1)资金信托;(2)动产信托;(3)不动产信托;(4)有价证券 信托;(5)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6)作为投资基金或者 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7)经营企业 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 务;(8)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 (9)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10)代保管及保管 箱业务;(11)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的其他业务;(12)信托公司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信托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开展公益信托活动。
股权型信托案例
权益型信托
案例结构图:
签订信托合同
收取管理费 设立、管理
认购资金பைடு நூலகம்
黄龙电力 (劣后受益人)
获取投资收益
投资 产生项目收益
权益型信托
• 股权收益权、项目收益权、应收账款 收益权、特定资产收益权等
• 准资产证券化
应收账款收益权信托
•
投资者
(委托人、受益人)
•
信托公司
•
转让应收账款 • • A公司 •
金融信托交易结构(基本模式)
债权模式信托 股权模式信托 权益型信托
债权投资信托
(1)信托资金
(4)信托收益及 本金
(2)信托贷款
房地产项目信托融资合作模式及要求
一、房地产项目信托融资合作模式及要求1、介入模式:信托通常通过两种形式介入房地产项目:第一种是房地产信托贷款的形式,此种形式需满足四三二的标准,即项目公司四证齐全,项目公司(或控股股东)二级资质,35%自有资金到位,四证包括土地证、用地规划证、建设工程规划证、施工证。
第二种形式为股权合作的形式,即大信托模式,对于该种模式前提为融资公司已经与国土部门签订土地出让协议,且自有资金与融资金额至少保证1:1,信托公司发起信托计划,信托计划持有项目公司99%以上股权,融资公司以自有资金认购信托计划的次级部分,以此保证优先受益人的资金安全。
2、融资成本:融资人融资成本25%左右,依据项目公司取得四证和项目质地情况;3、公司团队:公司有成熟的开发团队、有着一定的开发经验,所做投资计划及销售回款真实可信。
4、还款来源:公司有着稳定的回款来源,能够到期归还借款。
5、保证措施:项目公司(或控股股东)有充足的抵押物,用作保证信托资金的安全,抵押率不超过50%二、融资方可填写如下资料以便我司审查项目可操作性1.融资企业信息1)融资企业名称:【】2)开发资质:【】3)注册资金:【】2.项目简介1)项目名称:【】2)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为:【】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住宅建筑总面积:【】平方米;⏹公建建筑总面积:【】平方米;⏹容积率:【】。
3)宗地具体位置:【】。
4)土地出让金信息:⏹土地出让金总成交价:【】;⏹已交清的土地出让金价款:【】;⏹取得土地证的时间;【】。
5)四证状况⏹土地证【是/否】取得;⏹用地规划证【是/否】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证【是/否】取得;⏹施工证【是/否】取得。
6)工程进展⏹开工建设日期【】;⏹竣工日期【】;⏹销售日期【】。
3.项目投资及融资需求1)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其中地价款【】;⏹企业投入【】;⏹信托投入【】;⏹后续银行资金【】;⏹部分销售收入【】。
2)融资需求⏹拟融资额:【】;⏹拟融资时间:【】;⏹拟融资成本:【】;⏹资金用途:【】;⏹还款来源:【】。
信托与P2P的结合有哪些模式?
信托与P2P的结合有哪些模式?在金融混业经营和“大资产管理”时代来临的背景下,随着P2P 行业规模的不断扩大,其与其他金融业态的融合正在不断走向深入。
其中就包括信托与P2P平台的结合。
那么原本那么高大上而又神秘的信托为啥要与屌丝的P2P合作呢?笔者认为这主要是因为两大因素:首先由于因为其门槛高,而且随着监管政策的逐步收紧,信托违约事件的屡次发生,各大银行压缩非标理财规模,导致信托等的资金来源日渐减少使信托近几年发展有些颓势。
其次随着P2P行业规模的不断增长,导致优质资产端变得更加稀缺,导致大量资金站岗,P2P平台与信托合作可以丰富其资产端。
可以说P2P与信托的合作属于各取所需,你侬我侬。
那么他们是怎么结合的呢?这种组合是否真的如他们宣传所说,能够分享信托产品的预期高收益?目前主要有三种模式一是代销模式:P2P平台仅负责销售其中部分份额,充当投资顾问的角色,但是信托代销机构方面,银监会是有明确定义和限制的,从目前来说,绝大多数的P2P平台肯定不具备这个条件。
”二是质押模式:就是投资者A在信托公司B购买一份一百万两年期的信托产品,在信托产品到期9个月或一年需要用钱,而通过C平台将该信托计划进行质押,融资一百万,将信托的收益按一定折算转让给其他N多投资者。
这里的转让形式是债权,而不是信托收益权,交易对手是信托投资者,而不是信托公司,所以不涉及监管红线。
但是不排除投资者变不良信托的接盘侠。
三是收益权拆分模式:是指100万级别的信托计划进行份额拆分,投资者可以投资P2P 产品,间接持有一款尚未到期的信托产品份额。
但是《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有规定单个信托计划的自然人人数不得超过50人,投资信托产品的人必须满足一定的资产及收入条件。
所以为了规避这些法规,P2P平台和信托公司,发挥“创新精神”从而衍生出了:第一种是“代持模式”:即由一家持有私募基金牌照的资产管理机构(往往为P2P平台的关联机构)作为单一出资体认购需要转让的信托产品份额,然后将其转换成一款资产管理计划,最后再以此包装成互联网金融产品在P2P平台销售。
银行信托企业三方合作模式
银行信托企业三方合作模式一、银行信托合作模式模式1:资金池投资信托产品银行资金运营中心有着庞大金额的、运用于各类市场的资金池,在资金池运用组合中通过购买信托产品的模式,将理财资金、自有营运资金委托给受托人信托公司,设立单一资金信托产品,信托资金的运用方向可以是银行推荐的项目,也可以是由信托公司自主管理或委托专业的投资顾问管理的项目,信托形式的灵活多样可以充分满足资金池运用需求。
借助信托公司以产业投资、风险投资、私人股权投资为代表的一系列新业务,可以较好地规避现有政策限制,丰富银行理财产品品种,推动银行进行综合化经营试点,应对全方位的业务竞争。
在银行流动性过剩,但受贷款规模、行业、利率等因素,以及贷款集中度和单一客户超比例等指标限制时,可以通过信托公司向优质客户提供融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中间业务收入。
简易结构图模式2:信贷资产池、票据池资产转让根据银行调控相关资产规模的需求,银行将信贷资产池、票据池资产中的资产转让给信托产品,该信托产品所持有的资产可委托银行管理。
帮助银行优化存贷比、贷款集中度和单一客户比例等主要监管指标。
模式3:代理发行信托产品由银行代为推介集合资金信托产品,合作双方签订信托资金代理收付协议,委托银行代为向合格投资者推介信托公司发行的信托计划。
银行既可以增加存款规模,又可以通过收取信托计划保管费用、销售发行费用和账户管理费用等业务,增加中间业务收入。
模式4: 银信联合为私人银行高端客户提供财富管理服务银行现有的产品可能无法全部满足高端客户的资产配置需求,为更好服务于私人银行高端客户,为其提供专业化、个性化服务,银信联合运用各种金融工具,可以设计形式灵活的信托产品,紧密结合金融市场热点领域,能够及时推出符合银行私人银行高端客户需求的产品。
二、信托企业合作模式1、流动资金贷款信托图1 交易结构图方案设计说明1)委托人认购信托公司发行的信托产品;2)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对A公司发放流动资金贷款。
“信托+融资租赁”五大合作模式介绍
由于融资租赁公司的主要业务自始至终由资金主导,从资金的筹措到资金的运用,直至租金的回收,其贯穿全程的特点决定了资金是融资租赁公司生存和发展的决定因素和必要条件,而筹措资金能力的大小和资金管理水平的高低,则直接关系到公司的发展命运。
也就是说,租赁公司要做大做强,就必须拓宽资金的来源渠道,创新融资方式,提高资金运用水平。
因此,融资租赁公司加强与信托公司合作,可以有效拓宽融资租赁企业融资渠道,促进民间资本进入实体经济领域,更好促进产融结合,提高金融运行效率,因而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五大合作模式信托公司操作融资租赁业务的方式灵活多样,有多种操作模式,其中最主要的有以下五种:一、信托公司自主管理的集合资金信托模式信托公司通过发行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将信托资金集合起来,对信托资金进行专业化管理、运用,以融资租赁的形式购买设备,租赁给承租人使用,并收取租金。
在这种交易模式下,信托投资公司既是出租人,又是加入信托计划的每一位委托人的受托人,即信托财产的管理人,通过自主管理购买租赁标的物,再租给承租人,达到投资者获取稳定信托收益的目的。
二、银信合作主动管理融资租赁单一信托计划模式信托公司与商业银行合作,借助商业银行客户资源和资金平台,由商业银行发行理财产品,将募集的资金委托信托公司设立融资租赁单一信托计划,由信托公司对资金进行专业化管理、运用,以融资租赁的形式购买设备,租赁给承租人使用,并收取租金,使投资者获取稳定信托收益。
三、信托公司与租赁公司合作模式(一)融资租赁集合信托模式信托公司与租赁公司合作,借助租赁公司的项目资源、专业管理经验,信托公司发行融资租赁集合信托计划,在资金运用上由信托公司将资金贷给租赁公司用于购买设备,租赁给承租人使用并收取租金,以达到投资者获取稳定信托收益的目的。
(二)租赁资产收益权受让集合信托模式租赁公司为了盘活资产,可将一个或多个租赁项目未来的租金收入形成租赁资产的收益权进行转让,信托公司通过发行租赁资产收益权受让集合信托计划,以信托资金受让该租赁资产的收益权,信托期满后,由租赁公司溢价回购租赁资产收的益权,获取信托收益。
银信合作模式
银信合作业务介绍1、委托信托投资模式银行由于受贷款额度限制(贷款额度、借款企业为受限行业、银监禁止银行放款行业、政府平台)等原因暂时无法给客户发放贷款,因此需要借助信托公司通道功能向客户发放贷款。
信托公司的投资方式除贷款外还有股权投资、特定资产收益权融资、股权收益权融资等投融资方式,是银监会监管下的投资范围最广的金融机构,因此银行可以借助信托公司多样化的投资方式来达到向企业融出资金和降低风险的目的。
信托公司受净资本管理办法的限制,如果银行交付的信托资金为理财资金则计提惩罚性风险资本故在操作时如果银行作为直接的委托人的需要在合同明确信托资金不得为银行理财资金且不得向银行理财资金转让信托受益权。
或者在交易中加入证券公司定向资管计划,由于证券公司受证监会监管,在监管方面有一定的隔离作用。
发放融资投资定向资管计划银 行融资企业证券公司或基金子公司信托公司投资信托2、券商两融收益权融资业务证券公司大多数都开展了融资融资券业务,以证券公司自营资金或是理财资金向客户融出资金。
由于券商自有资金量有限,因此需要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拆借资金用于开展此类业务。
证券公司将存量融资融券的收益权做成资产包,然后在资产管理部成立一个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指定投资该资产包。
而合作商业银行以协商好的价格提供资金购买资产包。
这个业务的最终投向是二级市场股票,很多银行经与监管部门沟通可列为标准化产品,可以解决银行投非标的问题。
证券公司经过对融资融券业务结构设计,产品风险已降低,且融资融券是对证券公司进行授信,因此风险相对较小。
银行融资融券业务信托公司投资信托投资定向资管计划。
信托公司与企业融资
信托公司与企业融资信托公司与企业融资是一种常见且有效的融资方式。
信托公司作为中介机构,借助自身专业信托管理经验和资源优势,为企业提供融资解决方案。
本文将探讨信托公司与企业融资的优势、合作模式以及应注意的问题。
一、信托公司与企业融资的优势1. 多元化的融资渠道:信托公司作为金融机构,具备丰富的融资渠道,能够为企业提供多样化的融资选择,满足不同企业的需求。
2. 专业的风险控制与管理:信托公司对融资项目进行深入的尽职调查与风险评估,能够帮助企业规避潜在风险。
同时,信托公司拥有专业的风控团队,能够对融资项目进行全程监控与管理,保障资金安全。
3. 灵活的融资方式:信托公司可以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量身定制融资方案,灵活选择合适的融资方式,如信托贷款、信托计划等。
这种定制化的服务能够更好地满足企业的融资需求。
二、信托公司与企业融资的合作模式1. 信托贷款:信托公司向企业提供贷款,企业以债务形式获取融资。
信托公司按照约定的利率和期限收取利息,并通过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进行回收。
2. 信托计划:信托公司设立信托计划,邀请不同的投资者进行认购,形成融资的资金池。
企业可以通过信托计划募集资金,用于发展项目或偿还债务。
信托计划根据投资者的需求,可以灵活选择不同的投资标的。
3. 股权投资:信托公司可以通过购买企业股权的方式,为企业提供资金支持。
这种模式可以使企业获得迅速的资金注入,并能够获得信托公司在企业管理方面的专业支持。
三、信托公司与企业融资的注意事项1. 监管合规:信托公司需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融资项目的合规性。
企业在选择合作的信托公司时,也应该关注其是否持有相关的资质和执照。
2. 信任与透明度:信托公司与企业的合作建立在信任与透明的基础之上。
双方应该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及时沟通并分享必要的信息,以便更好地控制风险和解决问题。
3. 价格与收益:企业在选择信托公司时,不仅要考虑融资成本,还要综合考虑其提供的专业能力、风险管理水平以及业务发展潜力。
信托参与消费金融五大业务模式及消费信托业务模式和操作研究
信托参与消费金融五大业务模式及消费信托业务模式和操作研究信托公司参与消费金融的五大业务模式央行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6月底,我国消费贷款余额增至21.71万亿元,同比增长27.86%,在存款类金融机构本外币贷款中的占比增至20.35%。
信托公司作为消费金融行业的后来者,应着眼于自身放贷牌照及资金优势,围绕消费金融产业链找准定位,找到适合自身的角色,采取由易到难、由简入繁的渐进模式,逐步拓展消费金融这类长期、可持续业务。
信托公司进入消费金融领域的角度有两种,第一种为信托资产来源、资金运用分类角度,第二种为消费金融产业链角度。
第一种角度,从信托功能来看,可分为投资类、融资类和事务管理类,相应地,信托公司介入消费金融领域后展现出场景化理财业务模式、信托贷款模式、消费信托模式等。
第二种角度,在消费金融产业链中,信托公司可以担任资金供给方、消费金融服务方的角色。
从目前业务发展、信托公司能力来看,信托公司可以集合资金信托向消费金融供给方发放流贷、设计ABS为消费金融供应方提供资金作为资金供给方,还可以以现金消费贷、受托支付以及助贷模式成为消费金融服务方。
(一)“投资回报附消费权益”模式基本交易结构“投资回报附消费权益”模式是信托公司介入消费领域最为简单的“消费+信托”模式。
此类模式的操作方式即为在既有集合资金信托模式基础上,为投资人采购具有吸引力的消费权益作为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投资回报的一部分或是作为全部的投资回报。
消费权益可以同时来源于信托资金的投向标的或融资标的,也可以另外采购。
以某信托·梧桐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资产配置类9号投资单元第1期为例信托规模2亿元,期限12个月,信托资金投资于“艺术品消费1号单一信托计划”信托受益权。
在信托计划运行期间,委托人享有3次消费选择权。
在推介期间(第1次消费选择权)及信托计划存续第8至第12个月时(第3次消费选择权)自艺术品合作机构筛选出的艺术品现货清单画册选择各类艺术品进行消费;有权在信托计划存续第5个月至第8个月(第2次消费选择权)自艺术品合作机构为委托人组织的艺术品展览中选择是否消费。
信托和保险合作?信托和保险合作模式有哪些?
信托和保险合作?信托和保险合作模式有哪些?在当前整个资管行业各个细分领域进入百花齐放、百舸争流的发展阶段,在经营范围的蕃篱被拔除、展业边界的区隔被打破、信托基本法理得以广泛运用的大资产管理时代,我们认为基于保险公司和信托公司双方旺盛的合作需求,信保业务合作具有巨大潜力。
保险公司既有大量长期低成本资金又具备机构投资者的高风险承受能力,适合权益类投资等长期项目拓展,是嫁接低成本优质项目的主要资金来源。
信托具有法理独特、运用广泛、设计灵活、功能齐备、综合性强的特点,可以连接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金融资本与产业资本、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能够以出租、出售、贷款、投资、同业拆放、融资、租赁等多种方式为受托资产提供安全的保值增值服务,双方有机结合,可以相得益彰。
信托参与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信托参与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是指委托人将其保险资金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意愿以自己的名义设立投资计划,投资基础设施项目,为受益人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和处分的行为。
其中的受托人,是指根据投资计划约定,按照委托人意愿,为受益人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投资基础设施项目的信托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或者其他专业管理机构。
我们认为对于信托公司而言,这一业务主要是保险公司主导的通道类业务和资金层面的合作业务,能够将信托纳入保险资金运用渠道,利用信托的桥梁和管道作用以及专业理财优势,投资国家重点工程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有利于打通保险资金运用于基础设施、市政建设等众多领域的投资渠道,双方不断探索新型合作模式,寻求未来发展的双赢道路。
一、人寿保险信托人寿保险信托是指人寿保险的投保人在生前以保险信托契约或遗嘱形式委托信托机构代领保险金并交给受益人,或对保险金进行管理、运用,再定期支付给受益人的一种业务。
人寿保险信托由美国首创,在日本称之为生命保险信托。
美国早期的信托机构就起源于保险公司,故人寿保险信托是在保险业务基础上进行的一种信托业务,人寿保险信托是人寿保险业务的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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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和融资五大合作模式
信托公司操作融资租赁业务的方式灵活多样,有多种操作模式,其中最主要的有以下五种:一是信托公司自主管理的集合资金信托模式。
信托公司通过发行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将信托资金集合起来,对信托资金进行专业化管理、运用,以融资租赁的形式购买设备,租赁给承租人使用,并收取租金。
在这种交易模式下,信托投资公司既是出租人,又是加入信托计划的每一位委托人的受托人,即信托财产的管理人,通过自主管理购买租赁标的物,再租给承租人,达到投资者获取稳定信托收益的目的。
二是银信合作主动管理融资租赁单一信托计划模式。
信托公司与商业银行合作,借助商业银行客户资源和资金平台,由商业银行发行理财产品,将募集的资金委托信托公司设立融资租赁单一信托计划,由信托公司对资金进行专业化管理、运用,以融资租赁的形式购买设备,租赁给承租人使用,并收取租金,使投资者获取稳定信托收益。
三是信托公司与租赁公司合作模式。
融资租赁集合信托模式:信托公司与租赁公司合作,借助租赁公司的项目资源、专业管理经验,信托公司发行融资租赁集合信托计划,在资金运用上由信托公司将资金贷给租赁公司用于购买设备,租赁给承租人使用并收取租金,以达到投资者获取稳定信托收益的目的。
租赁资产收益权受让集合信托模式:租赁公司为了盘活资产,可将一个或多个租赁项目未来的租金收入形成租赁资产的收益权进行转让,信托公司通过发行租赁资产收益权受让集合信托计划,以信托资金受让该租赁资产的收益权,信托期满后,由租赁公司溢价回购租赁资产收的益权,获取信托收益。
四是信托公司与银行、租赁公司合作模式。
融资租赁单一信托模式:此种模式下,租赁公司主要是由银行指定。
通过信托公司与商业银行合作,借助商业银行客户资源和资金平台,由商业银行发行融资租赁理财产品,将募集资金委托给信托公司,设立融资租赁单一资金信托计划。
信托公司将资金贷给租赁公司,租赁公司用借款资金购买设备,租赁给承租人并收取租金,获取稳定信托收益。
租赁资产收益权受让单一信托模式:租赁公司为了盘活资产,可将一个或多个租赁项目未来的租金收入形成租赁资产收益权对外转让,由商业银行发行租赁资产收益权理财产品,募集的资金委托信托公司设立租赁资产收益权单一信托计划,以信托资金受让该租赁资产的收益权,信托期满后,由租赁公司溢价回购租赁资产收益权,获取稳定信托收益。
五是租赁资产证券化模式。
信贷资产证券化是由中国境内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等作为发起机构,将信贷资产信托给受托机构,由信托公司作为受托机构,以资产支持证券的形式向投资机构发行收益证券,以该财产所产生的现金支付资产支持证券的结构性融资活动。
从未来的发展看,随着融资租赁公司的发展,当租赁资产能在未来产生可预测的、稳定的现金流,就资产制定有标准化、高质量的合同条款,就具备了开展租赁资产证券化的条件。
目前,随着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的扩大,信托公司正在探索开展租赁资产证券化业务。
四大评估标准
信托公司应制定和完善有关融资租赁项目的管理制度,规范融资租赁信托业务的尽职调查、立项、审批、管理等各环节的基本规定和操作要求,针对行业选择、风险审查、合法合规、资金投放、租后管理等各方面做出相应的制度安排,对租赁项目进行科学、细致的调查研究,对其可行性进行评估和论证,对项目收益采用定量和定性分析方法分别进行判断,并准确评价承租人的资信、财务状况、经营能力、支付能力等。
首先,对融资租赁项目可行性进行论证。
如,主要调查项目是否符合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项目是否经有关部门批准;租赁项目是否具有市场需求和市场竞争力;项目的配套资金落实情况等。
其次,对租赁项目评估、审查。
其中,对项目效益进行评估,测算其盈利能力,分析判断租金的偿还期限;审查与项目配套的水、电、煤、厂房及相关设备是否齐备等。
再次,对承租人情况进行调查。
包括,调查承租人经营情况,管理能力;调查承租人财务状况,盈利能力;调查承租人资信情况等。
最后,对融资租赁项目担保方式、内容、能力进行评估。
根据融资租赁项目担保方式的不同,对提供抵押、质押担保的,对抵押物、质押物的状况、质量、价值等进行审查、评估;对提供第三人保证担保的,要对保证人的主体资格进行审查,对保证人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进行分析,对保证能力进行评估等。
两大创新方向
经过近年的不断摸索和创新,融资租赁信托业务模式已基本发展成熟,为融资租赁公司真正开辟了一条新的融资渠道。
下一步,信托公司应根据自身的发展策略,加强该类产品的开发力度,提高该类产品的设计水平和管理能力,选择运作规范的融资租赁公司合作,通过富有弹性的融资条件、可有效分散风险的资金结构设计,在产品结构、风险管理等环节上进行特色安排。
同时,信托公司还应积极探索固有业务在融资租赁领域的股权投资,不断创新业务模式,全方位开展与租赁公司的合作,在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和技术进步、促进产融结合方面发挥积极作用。